那年夏天, 拿下了硕士学位, 人也大病一场. 放暑假的时候, 朋友建议到纽约去, 一是大家凑凑, 二是太太可以顺便打工赚钱. 据说纽约打餐馆每个月能赚1千多美元.
朋友在纽约中城百老汇街旁的一坐宿舍帮我们找了间$200/月的房间. 因为只住一个夏天,所以里面什么家具都没备, 连个床垫也没有, 好在夏天睡楼板地无所谓, 地上随便铺点什么就挺舒服了.
朋友在我们到来之前就为我太太找好了端盘子的工作, 第二天就上班了. 我每天呆家里没事, 就试着看能否找到什么力所能及的事做. 当时我是个文科博士生, 中英文都不错, 就试着找翻译报社一类的事. 结果厚着脸皮打了几个电话, 人家还没说上两句就直接拒绝了.
每天无所作为的滋味是非常不好受的,正巧这时候朋友说,她认识的一家餐馆需要一个送外卖的. 原5来那个小伙子在送外卖的时候被一帮黑人stopped住, 并要他把所送的饭交出来. 傻小子不给, 那些黑人把他推倒,不但饭抢了,还被摔断了腿.
我考虑了一会. 一个堂堂的博士生, 过去好歹在中国是个非常体面的大学教师, 如今要冒险去送外卖, 也太跌份了. 但现时是残酷的. 老婆每天打工,半夜才回来,我一个老爷们, 能让自己老婆去干苦活,还有啥资本照顾自己面子和安危? 于是接受了这份工作.
那工作,简直不是人干的事. 从中午开始到晚上10点, 总有人定饭. 老板为了赚钱, 为东西难北10条街之内的任何地方提供外卖. 那些日子, 就怕就是听见电话铃响, 更怕几个电话接着响. 但晚饭时间, 那是正常的事. 电话10分钟过后, 我就要骑着小店的烂单车去给人家送饭. 那滋味, 我现在想起来就要骂TNND. 开始不适应, 所以一切都小心翼翼: 靠路旁骑车, 速度不敢太快, 一是危险, 二是怕汤汤水水撒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