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确赔本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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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跃文 (推荐: 一读者)


小学时,有一次数学考试。考卷一发下来,我眼睛就直了。阳光从教室屋瓦的缝隙照下来,恰好落在我数学试卷的计分处上。一个圆圆金色的圈儿,漂亮极了。那次数学考试我得了零分。这并非偶然,我平生对数字确实迟钝,算起账来一蹋糊涂。

拜读了某先生几篇从经济学角度给婚姻算账的文章,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其算计之精细、精明、精确、精练,令我瞠目结舌。真正是一针见血,剥皮见骨,当头棒喝,痛快淋漓。不知会令多少已做了婚姻亏本买卖的男人捶胸顿足,痛不欲生;又会令多少刚准备好本钱,兴致勃勃正想做一笔婚姻买卖的男人醍醐灌顶;更会令多少“傻逼”男人大彻大悟,倒抽冷气,悬崖勒马,以免一失足成千古恨。某先生自度度人,实乃大善之举。

依着某先生的看法,婚姻实质是性的买卖。自然男人是买方,女人是卖方。这个看法不知女性是否会同意。假设女性是同意的,那么女性出卖的目的为何呢?老式说法是为饭票,世事无如吃饭难。圣人有云,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饮食理所当然摆在男女之前,故而以男女换饮食,寓饮食于男女,未尝不是一个妙方。

男人要买,女性要卖,婚姻这种天经地义、天作地合、神人共佑的“周公之礼”既神圣又安全且卫生。难怪张爱玲称女人的最好职业便是去当“结婚员”。

男女既结了婚,等于男的一次性买了,女的一次性卖了。男的大大赔本,女的呢?也不免要算一算。依现在的婚姻法为准,假如一个女子二十二岁结婚,活到七十五岁,一日三餐,从出嫁之日至老死,需吃五万八千零三十五餐饭。倘若只按盒饭价格计算,每餐花人民币五元,需人民币二十九万零一百七十五元。依某先生统计,平均每三天做爱一次,从二十二岁到七十五岁(事实上做不到这个岁数,权且夸张一下男人的勇武),一万九千三百四十五天,做爱六千四百四十八次,每次四十五元,得人民币二十九万零一百六十元。如此算来,女人靠卖性赚的钱,就连糊嘴巴都还少十五块。斤斤计较如某先生,肯定以为女人占了十五块钱的便宜。

可是真正生活起来,光吃饭不行,还得有穿的戴的,擦的涂的,用的盖的。退而求其次,胭脂花粉不要,荆钗布裙总得要两套,哪来钱呢?只好另想法子去挣,除了当“结婚员”挣钱吃饭,还得兼职挣钱穿衣。

兼职谈何容易。某先生说,婚姻只是为了买性。可对于卖性的结婚女子,除了提供婚姻合约内的性服务,最起码还得做好3份工作:洗衣做饭,端茶送水,扫地擦灰。这是佣妇的工作。察言观色,聪明伶俐,眼眨眉动,丈夫高兴做解语花千娇百媚,丈夫不高兴就做出气筒百依百顺,这是心理医生精神安慰的工作,或者叫精神奴隶的工作。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如花似玉,媚态横流,始终保持对丈夫有性吸引力,这是相当于情人的工作。这里已依某先生所言,将侍奉公婆教养子女的工作排除在外。这3份工作其实不是兼职,而是完全免费服务。这3份工作能否胜任,是否心甘情愿无怨无悔地胜任,又是女性能否成功地将自己卖进婚姻,卖出自己的性从而得到饭票的前提。而且,某先生还忽略了个重要事实,即中国妇女绝大多数是职业妇女,她们都有自己的工作,哪怕是农妇也得下地干活。也就是说,她们还得自己挣钱倒贴到这桩本已赔本的婚姻买卖中去。

我的天哪,女人们偏偏还要结什么婚!她们一次性把自己当着个器官给卖了,却仅够勉强填饱肚子!女人结婚,吃亏大矣!赔本大矣!


信奉女权主义的女性或许还有另外一种算账法。不要以为婚姻只是男人买性,为什么不可以是女人买性呢?武则天就用钱用权买性嘛。过去日本有个女子叫阿部定,手中无钱无权,不能以钱权买性,干脆把爱人的生殖器割下来占为己有才安心。可见性的欲望并不只是男人才有的。男人为什么不愿承认这一点呢?也许历来只有女子才是器物,为人所用,而男人则是主宰。圣人也说了,君子不器,怎么能为女子所用呢?要用可以,高价来买吧。所以女人买性之前,先得获得钱和权。男人能在婚姻中廉价买到性,女人如果也要买,就得花大大的本钱,算起来还是吃亏。

我是一遇数子就发晕的,账算到这里,我的脑子乱得一蹋糊涂了。这年头,最让人触目惊心的莫过于一切精神、心灵、情感、人格的物化。婚姻物化了,性物化了,一切以金钱交易来衡量。赔本买卖谁也不做。

我看婚姻制度还是早早消亡的好。共产主义我们盼不到了,原始共产主义倒值得尝试。有首歌,正像某先生引用的那首“结婚了吧,傻冒了吧”,都是因电影《柳莲飘飘》而流行的:“原始社会好,原始社会好,原始社会男女光着屁股跑;男的追,女的跑……”真叫人神而往之!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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