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把責任全丟給陳瑞仁

2006.11.02  中國時報
不能把責任全丟給陳瑞仁
簡錫堦◆

隨著凱達格蘭大道反貪倒扁邉訒盒??缃裆鐣??斗簇澑?钠诖?秩珨缔D移到陳瑞仁檢察官身上。然而,我們果真應當期待、並且只能夠期待陳瑞仁嗎?在此我想重申,陳總統應否下台絕對不是個低標準的法律命題,而是個道德命題;而台灣人民對這條道德防線的堅守,將是左右未來台灣民主咝衅焚|的關鍵。

從總統與其家人貪汙疑案爆發以來,台灣政壇流行一種說法是交由司法調查來定奪政治責任,而在司法審判有結果前,要求總統下台負責僅是「泛道德化」,因而「有違民主制度」的表現。這樣主張的人顯然忽略了法律中有多少人為操縱詮釋的空間,在許多情境下司法的實踐未必比人類的道德直覺來得不偏不倚;而一個民主體制的良好咦鳎??遣豢赡芘懦?赖略瓌t的維繫。


舉個先進民主國家的例子來說:一九九五年,瑞典社會民主黨形象極佳的副首相莫娜薩琳被發現用政府的信用卡提款八千克朗(約三萬五千元台幣),她解釋她弄混了公家與私人的信用卡,且每次這麼做之後都會將款項連同利息還清給公帳,甚至也時常以自己的信用卡為公家代墊款項,但媒體大肆渲染逼得司法部長特別立案調查,而調查結果則顯示薩琳所有花費都是用在巧克力、食品之類的日常用品,且雖然偶有遲延,但所有欠款都有還清,因此並不構成貪汙的事實要件。然而輿論對她的行為仍多所批評──首先,這種行為已明顯逾越了公私之間的財務界線,雖然是小細節,卻違反了公務員「不以權力秩∷嚼?沟幕?臼貏t;加上社民黨向來標榜廉潔,薩琳的行為不論在現實上有多少必要,對於基本道德原則的違反仍破壞公民對於政府的信任。在輿論壓力下,薩琳黯然辭去副首相職務。

相形之下,陳總統與其家人的情節早已遠遠超越巧克力與小餅乾的層次:從管家薪水報公帳、有計畫地蒐集假發票報帳提款、以裙帶政治干預決策、以金融改革之名圖利特定財團、再至玩弄「直接」「間接」等文字遊戲公然撒謊,這些情節不論在多麼年輕的民主國家都是道德判斷所不容的,也早已構成了貪汙要件,而這個失去人民信任與敬重的總統不僅用各種破綻百出的說法自我辯護,甚至虛構出「法律標準」與「道德標準」的對立,好拖延負起政治責任的時機。在凱道民眾壓力稍息之後,執政黨「總統涉案就該下台」的說法已然將所有壓力都施於承辦檢察官肩上,且無視於台灣法律為廟堂政治人物設計的保護傘-就算陳瑞仁證明陳總統涉入貪汙,根據憲法對於國家元首的刑事免責,陳總統仍大可穩坐大位至卸任為止。這種聲稱「一切尊重司法」的態度,其實是最迴避政治責任的作法。

在國務機要費案調查出爐之後,以上關於「政治責任」與「法律責任」的辯論可能悉數被轉移到調查報告書的內容,屆時政治人物恐怕將遺忘大是大非的道德原則,而聚焦在各種細瑣的技術問題上。一個「沒有違法」的總統就是我們對政治人物的期待嗎?一個罔顧行政倫理偽造文書、掏空國本的政權,就是民進黨許諾給人民的國家嗎?與其把一切壓力推給陳瑞仁,我們更需要找回心底畏縮已久的道德尺度,來丈量台灣民主的是非曲直。

(作者為台灣促進和平文教基金會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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