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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当年早恋早(1-3)
来? 668 于 07-03-27 03:58:09 [档案] [博客] [旧帖] [转至博客] [给我悄悄话]






前几天,一个妹妹突然问我:什么时候开始恋爱的。

我想啊想啊,思绪飘飞了很久,一直飘到了我的孩提时代,才终于定了格。。

(1)

我想我发育的一定比同龄的孩子早,我在3岁抑或4岁的时候,就开始喜欢幼儿园的妹妹。不是每一个,就是一个,芳芳

我日后常说若水三千,我取一瓢。人家都以为我是卖弄词句,其实在我不识字的时候,我的心里已经有了这样朴素的思想。

芳芳是我们班的班长。2个啾啾辨,大眼睛,塌鼻子,小圆脸粉扑扑的,特别干净,在我们这些还流鼻涕的小孩子中间,简直就是天使在人间。

老师总说她好,要我们以她为榜样,我也觉得她好,想着以后的老婆就是这样,想着有一天,我们有个孩子,我做爸爸,她做妈妈,我去农民的地里偷粮食,然后她煮给我们吃。我们的孩子,也要叫芳芳。

之所以想到了偷粮食,是因为那是我当时知道的唯一可以往家里弄粮食的方法。

幼儿园里常有户外活动,这是我最喜欢的活动,因为这是我唯一可以向芳芳表白的时候,用我的拥抱。每次结束的时候,老师会告诉芳芳,芳芳就一举小手,奶声奶气的喊道: 小朋友们,集合啦 。

于是小朋友们就冲到她身边,将她团团抱住。

我想我小时候就很聪明,因为我知道未水绸缪这个深刻的道理。

每次户外活动的时候,我就会观察太阳,当某棵树的影子滑到一个蚂蚁窝的时候,就是老师快要让我们集合的时候。

我会提前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走到离芳芳比较近的地方玩,一待芳芳举起手,我就第一个冲过去,把她抱住,我想我用力的拥抱,会让她明白我对她的喜欢。

现在在论坛里看到女ID们整天抱抱的,我觉得很幼稚,那是我3岁时候干的事情。

想来爱情的力量是很伟大的,至少是很有力的,因为好几次,我抱芳芳太大力了,把她给弄哭了,她会哭着告老师:668抱的好疼。

老师总是很善解人意,说:别哭,那是因为他喜欢你


(2)


在幼儿园里,孩子的地位是靠打架来确定的,我是男孩子中的二大王,就是第二厉害的。大王是建建,一个比我小3天却比我发育的好的家伙。

我很嫉妒建建,不光是因为我打架打不过他。主要是老师总会叫建建和芳芳一起上台表演唱歌,跳舞,他们俩总是作为榜样手拉着手站在讲台上。只有在很偶尔需要4个人的时候,我才会被叫上台。但是跟我拉手也不是芳芳。有时是莹莹,有时是涓涓。我嫉妒的牙龈痒痒。不过我出生于一个书香门第,家里墙上大大的挂着几个字“师恩难忘”。所以我一直都很尊重老师的意见。从来不对她说其实应该我拉着芳芳的手。

爱情就是点点滴滴,而且越滴越多。当它滴到足够多的时候,就爆发了我和建建之间的战争。

我还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男孩子们在墙角弹着玻璃球,女孩子则在树荫下跳着橡皮筋。老师们快乐的走出了我们的视线

我走向女孩子,从兜里拿出一块奶糖,郑重的想把它送给芳芳。

建建站到了我的面前。我想我身体发育的不如建建一定是因为我不如他馋,他的眼睛总是能用最快的速度看到小朋友的饼干,糖果,水果,甚至是打蛔虫的糖丸。然后他就会用他大王的身份来要求跟他分享。

我不想给他,那是我想给芳芳的。

“拿来”

“嗯~,这是我爸昨天给我的”

“我咬一口”

“莹莹说你有口臭,上次你咬了她的苹果,她都给熏吐了”

“给不给”

“。。。。。”

“打!”

建建的小拳头雨点般的向我打来。我想跑去告老师,可是我看到芳芳正在看着我们。

一种男子汉的豪情油然升起。

我开始还手,闭上眼睛胡乱的向建建打去,心里想着要坚持不哭,要坚持到老师来将我们拉开。

也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忽然“哇”的一声,建建哭了。

我睁开眼睛,却不敢相信我的眼睛。

“耶~~”我把建建打哭啦。。。。。

想来从第一次我跟建建较量之后,我的身体有了比较快的发展,我能打赢建建了。

我自豪极了,向芳芳看去,芳芳一路奔跑着去找老师了,奶声奶气的喊:668把建建打哭啦,668把建建打哭啦。

男孩子们都用羡慕的眼光看着我,因为从明天起,我就是大王了。

我很高兴,以后拉着芳芳手的,就是我了。

但是我错了。

放学前,建建派了他的4个打手来打我。

当时我正蹲在厕所里,

想来他们也很聪明,选择了一个我最无力还手的时候。

看到他们,我刚站起身,眼睛上就被踢了一脚

眼前一黑,我被送进了医院

谁也没有想到,这一脚之后,我很快结束了我的幼儿园生活。

(3)

其实没有什么太大的事情,小孩子能有多大力量呢,只不过是弄得我眼睛有些充血而已。不过我做医生的妈妈很紧张,这样我就在家里休息了一个星期。

等我再次回到幼儿园,准备做大王的时候,发现芳芳走了。

消息是建建告诉我的。这家伙不光馋,还特8卦。他告诉我芳芳的爸爸妈妈调动工作,去别的省了。他还告诉我莹莹当了班长。

我看过去,果然莹莹站在中间,举着小手,象芳芳一样奶声奶气的喊:小朋友们,集合啦

我没有跑。慢慢地走了过去。

我不喜欢莹莹,尽管我们2家是世交。

莹莹皮肤比芳芳白,眼睛比芳芳大,

可我不喜欢莹莹,因为她的头很大

许多年后,当我把莹莹揽在怀里的时候,才发现其实她的头,不是小时候那般的大。

没有了芳芳,我没了心思,没有了魂儿。

我没精打采的对妈妈说:我不想上幼儿园了

妈妈很紧张,问:那你想去那里呀。

说话的时候正好经过一间小学,看到一群叽叽喳喳的小孩子。

“上学”,我随口答道。

“上学?”

其实我还没有到上学的年龄,不过对我这个宝贝儿子,妈妈总是千依百顺。

于是妈妈动用各种关系,敲开了小学的门,小学的校长决定录取我入一年级。

为了表示这个不是走后门,小学从幼儿园又找了7,8个孩子,坐在一起考试,择优录取。

我家里一直都有很好的家庭教育,那个时候的我考小学1,2年级的试卷一点问题都没有。

我语文考了100分,数学95,理所当然的被录取了。

有些孩子在那里玩了半个小时,只在试卷上画了个鸡蛋。他们的父母对我父母佩服得要死。

可是有一个孩子也很厉害,2门都是100分。跟我一起被录取了。

就是那个大头的莹莹。

真是冤家路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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