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业与婚姻

终于走到这里:只有一张桌子,一杯咖啡,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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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选择公司如同选择婚姻. 也就是说,选择一个好的公司,在一个适合自己生存和发展的地方工作如同嫁对了人.反之,则是嫁错了人.

      也有人说,公司的好坏还在其次,而上司的选择才是最重要的.假如一个公司前景很好,福利也不错,环境文化都令人满意,可是,你的顶头上司却实在糟糕,或者粘粘乎呼没有担当,或者脾气乖僻朝令夕改,或者愚蠢呆板毫无趣味.日日与这样的人交涉,就好象处在一桩绝望的婚姻当中,天长日久的,简直令人疯掉.

      可见,择业和婚姻之间,确实有很多相似之处.

      朋友每次找工作之前,开始减肥瘦身.大凡见她往健身中心去得勤快,中餐的时候只有一盘素菜色拉,便知道她准备跳槽了.到了Interview的那天,更是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梳妆打扮,从穿什么式样的衣服,到涂什么颜色的眼影,至于说什么话最恰当,问什么问题最有效,如何讨价还价最技巧,都考虑得面面具到.如此地隆重其事,实在令人想到男女双方的第一次碰面.所以,在恋爱婚姻中叫作约会(dating)的东西,可以在择业中叫做面试(interview).两种情况之下,人们都会使出浑身解数,将最好的一面示人,试图取悦于对方,得到对方的赏识和肯定.

      在拿到Offer letter(聘书)之后,员工和公司之间不但有了口头上的结盟,也建立起某种事实的关系.一般说来,最初的三个月,是试用期,英文中叫Probation.这犹如恋爱婚姻中的engagement(定婚),或者试婚.

      试用期间,员工和公司的任何一方都可以自动解除盟约,而不需要任何理由.一般的聘书中是这样来解释试用期的:"这是一段互相评估的时期.如果任何一方觉得不满意的话,可以解除和约和无须承担法律的责任."

      这样的句子,我在其他地方也见过.那是我刚到美国的时候,上课之余,曾经替一对美国夫妇照看他们金发碧眼的三岁女孩.女孩的母亲是个建筑师,父亲则是个自由职业者.他们家的厨房中贴了一份和约,由男女双方签字认同.我在他们家就经常有机会读这份和约.读了之后,总是在心里疑惑,不懂这对夫妇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因为,和约上有这样的句子:"这是一段互相评估的时期,如果任何一方提出离异,双方都无须承担法律的责任."接下去,便是很多财产分配的条款:车子属于谁,家具属于谁,谁付房租,谁付汽油费.和约的最后说:"评估期为六个月,六个月之后重新评估,重新签署".这种事情听起来非常奇怪,却是真的.

      择业和婚姻,因为都会涉及很多的责任和义务,很多的纠纷和争执,所以都需要借助法律的文字,将必要的条款记录在案.

      我曾经替过去工作的公司操办一份叫做"Practice Insurance(管理行为责任)"的保险.这种保险可以在员工起诉公司管理不当时派上用场.我当时想,需要这种保险的老板,大概对自己以及其他管理人员的行为实在没有多大信心.后来才知道,这个公司有个很大的巴西分公司.巴西分公司经常会调人来美国总公司受训或者工作.

老板告诉我:"你想想看,在巴西这样的拉丁国家,kiss,hug,touch这种亲密的的行为都是人际关系中非常普通的,可是在这里就会莫名其妙地变成人身攻击,或者性骚扰.买一份保险,总会比请律师便宜吧."

      在买下这个保险之前,代理商坚持要一份公司"员工手册"之类的东西,并坚持要将一个条文加入"员工手册".这个条文就是雇主和雇员之间"at will"的关系.所谓的"at will",就是指明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关系是黄盖和周瑜的关系,愿打愿挨,来去自由,不需要理由,不需要吵闹,也就是那对美国夫妇在婚约中提到的"任何一方提出离异,双方都无须承担法律的责任".

      当然,择业和婚姻还是有点不不同的。择业是工作,金钱和商业的考量,离异的时候顶多再加入一些法律行为,而婚姻毕竟牵涉了太多感情的因素,还有财产的纠纷,以及子女的教育和赡养问题.所以,人生中的恋爱和婚姻总是一件大事,总是需要更多的耐心和付出.

      比起婚姻来,择业却有着更多的自主和自由.善则合,恶则分,分分合合是常有的事情.

      职业和事业,虽然也需要耐心和付出,需要耕耘和努力.可是,职业和事业的发展,并不会因为时间地点的改变而中断,不管你跳几次槽,重新开始多少次,你的发展是有延续性的,你的经验总是在积累.更何况,这些年来工作市场的蓬勃发展以及雇佣关系的改变,一般的人便有了更多可以潇洒和选择的机会.

      在婚姻中,"女怕嫁错人"大概仍然适用,而在择业中,"男怕入错行"却恐怕已经过时.一个稳定而长久的婚姻会受到大家的祝福,而一个十几年不变的工作一定受到别人的质疑:是没有进取心?还是失掉了竞争能力?

      当今的社会,婚姻的关系已经变得越来越商业化,更何况是一份工作

跳蚤 发表评论于
回复vanchael的评论:
同感同感,换工作说走就走,换老婆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vanchael 发表评论于
在美国,平均一个人一生中有11-12份正式工作,但平均一个人一生只有1-2位配偶。如果说硬要我选择是让老板高兴还是让老婆高兴,我肯定会选后者 -- 老板不爽,我最多8小时受点罪,然后换份工作;老婆不高兴,不但吃不好睡不好,而且还不能说换就换(更别提经常是换了还不如不换)。
所以,我看婚姻还是比择业更重要:-)
悉采心 发表评论于
蚤条分缕析,言必有中,让我受益非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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