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得不到满足就该婚外补吗?

婚内得不到满足就该婚外补吗?

      
看到这个题目后,我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什么叫满足?人怎么样才能算是满足?

  我想了好久,后来终于得出结论:人是不可能有满足的时候的,从来都是一山望着一山高,无论是事业,感情,金钱,还是性。当你觉得一件东西好的时候,心理必然涌起另一件东西肯定比它还好的想象,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想得到它的愿望;当一件东西不好的时候,你更有了寻找好的来替代的想法。但人间的事,到底谁能替代得了谁呢?满不满足的界限 

        又该如何划分呢?就说性吧。有资料显示,很多女人一生都没有一次性高潮,这算不算不满足?还有一些女人,一生只有几次高潮,是不是也该算不满足?有的男人一天一次他依然觉得不够,他是否因此就可以放纵自己遍地采花?还有的男人由于种种原因,不是每一次都成功,让双方都不能满足,那他们家是否都需要婚外补偿?又或者,这样的事多少次以后,才能算得上达到了得不到满足的线?个中的情况太多太复杂了,我们真的很难说清楚。

  最近,网上正在流传一份惊人的报告。人大性社会学研究所的潘绥铭教授带领36名研究员,历时一年,进行了一次全国范围的随机抽样调查,在全国城乡60个地方的382420岁到64岁男女的性生活状况进行了了解。这份调查报告最耸人听闻之处是说了这样的情况:在他们调查的已婚或同居的男女中,每个月连一次性生活都不到的人超过了四分之一(28.7%)。在最近的一年里连一次性生活都没有的则占6.2%。于是网上就有了中国已进入了无性婚姻时代的断言。我不知道这项调查有多大的权威性、代表性,如果中国人的实际婚姻质量真的这么不容乐观的话,那的确令我们深思,是否真的婚外补一补很合理?是否婚姻有时候真的很反动

  我对它是否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抱一种怀疑。

  对感情是否应该婚外补偿也持怀疑态度。

  对一个问题赞同与否,我更多的时候是从结果上考虑。假如每个人有了不满足的事,就都马上想到去补偿的话,那么一定会出现全世界的人都兼职的情形;假如上面所说,都应算做不满足的话,那么,婚姻完全应该废除。可是,我们知道实际上社会并没有这样子发展,因此,婚外补偿未必就是合理的。其核心理由是,婚外补偿也不可能全都是完美的,依然存在缺憾。它除了给人带来放纵的借口外,还会在客观上对维护社会秩序的伦理道德等等造成伤害;更重要的是,补偿不好的话,可能还会得上性病。无论是哪一种都是有缺憾的。

  其实,对于所谓的不满足的问题,解决的方法很多,比如,转移精力,因为补偿的说法似乎基于一种可能,即人除了性需求,再没有其他的需求了,而事实恰恰相反,人要做的事很多很多,这方面得不到满足,可以到其他方面去寻找,好多人的人生都是靠拾遗补缺来平衡的;再比如,现代社会这样开明开放,完全可以寻找到替代物品来帮忙消耗掉多余的热力,又不会伤害配偶,等等。反正不一定非得缺什么补什么,也不可能缺什么就能补上什么,最典型的说词是,以缺憾补缺憾,永难满足。

来源:网络

天下会友 发表评论于
In our short and precious life, many things are much more important and rewarding than fulfilling the desire of flesh. Also, the method of "Yu3" should work better than that of "Shu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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