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日本:“投资•经营签证”的资格变更注意点 作者:行政书士 脇 弘
1. 现在,来自在日本居住持其它签证的中国人的谘询电话很多,谘询内容是想设立公司,但不知道如何办理手续以及需要多少费用。在日本国内,有限公司(自2006年4月起,不能新设)和股份公司(自2006年4月起,资本金1日元即可设立),包括中国人在内的外国人设立公司将不会有问题。只是,如果外国人作为主要的业务,设立公司从事经济活动,除了一部分在留签证外,一般来讲需要办理从旧有的在留资格转为“投资•经营签证”的资格变更手续。譬如,持“留学生签证”的大学生或专门学校生,设立公司作为经营者开展业务;持“技能签证”的烹调师,自己独立设立公司经营中华料理店;持“技术签证”的在日本企业工作的中国人职员自己独立设立公司成为经营者等类似情况,均需办理“投资•经营签证”的资格变更手续。
2. 有人来电话谘询,办理“投资•经营签证”的资格变更需要多少公司的出资金(有限公司)或资本金(股份公司)。提这样问题的人,似乎认为有多少出资金或资本金便可得到“投资•经营签证”的资格变更的许可。设立公司和得到“投资•经营签证”的许可,是两个问题。持“投资•经营”签证在日本居住,需要申请者在日本国内作为公司的经营者或作为出资者,有持续开展稳定的经营活动的能力。成立公司,目前原则上要求股份公司资本金1000万日元以上,有限公司资金300万日元以上。为了得到“投资•经营签证”的许可,是否需要把有限公司的出资金加到500万日元以上的谘询,是把公司的出资金和经营活动的资金混同了。
3.“投资•经营签证”的审查被视为的问题
(1) 到目前为止所从事的业务或所学科目,和现在准备开展的业务相关联的部分,能否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有效地发挥的问题。譬如、
① 在大学或专门学校学习的专业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能否得到发挥,即学习电脑情报技术的人设立以网络为手段的营业公司从事企业活动;
②烹调师开中华料理店;
③ 在IT相关的公司作为技术职员工作的人设立软件公司等,到目前为止所从事的活动和今后的经营活动有关联,知识和经验、以及人际关系均可有效发挥。
(2) 是否具备作为公司应有的局面。为了从事经营活动,需要有客户能够识别的办公室所在地和齐全的办公设备。办公室和生活上的住所是否分离开也是判断的材料。无论怎么设立公司,如果仅仅在自家准备电脑和电话不能说是企业活动。
(3) 企业活动,原则上是组织活动。设立公司也有这个意义。是否建立了雇佣2名左右的员工进行经营活动的体制。开业当初,不一定能充分地雇佣员工,但是,开业后,半年到1年左右是否准备了能够补充员工和自己的生活资金,能否进行持续稳定的经营活动,也是判断的材料。
(4) 经营是社会活动。能否确保今后的客户与事业计划有关。学生毕业后马上投资设立公司半年到1年后很难在业务上获得收益。从打工或和本国的关系上,根据实际成绩和人际关系,能否充分地估算开业后的收益也是考虑的问题。如果是企业的技术职员或烹调师,在以前的业务活动中,凭藉技术或人际关系,一定拥有很多的顾客。
4. 留学生,烹调师,技术职员等,无论是哪一种在留资格转为“投资•经营签证”,均需有作为经营者•投资者的实态。设立公司、准备活动资金、有经验•知识、有客户•人际关系、有具体的事业计划等,都是必要的条件。“投资•经营”签证是把这些要素综合起来进行审查。只有形式而不具备实态的企业,是很难得到许可的。留学生因过度打工使学业陷入困难状态,为了留在日本想只准备资金申请“投资•经营”签证作为逃路,这将被判断为没有实态。申请资格变更时,不要忘记遵守目前被许可的在留资格所要求的规则也是重要的判断材料。(中文翻译:程 亚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