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万岁
流水前溪去不留,余香骀荡碧池头。燕衔鱼唼能相厚,泥污苔遮各有由。委蜕大难求净土,伤心最是近高楼。庇根枝叶从来重,长夏阴成且少休。
我的DVD机坏了。
坏的非常诡异,它拒绝读正版碟。从Blockbaster租来的或者朋友处借来的正版碟放进去,都读不出来。换一张从家带回来的盗版碟,一点儿问题没有,清晰稳定。然后再换上正版碟,就好了。来来回回好几次,最开始只要放一下换过来就可以了,现在得放完一整张盗版碟才能放得出正版的,热身时间越来越长了。
我非常惊讶于这个机器所产生的记忆,我的意思是,我非常怀疑是因为我太经常放盗版碟,所以它默认了盗版碟的播放状态,一下子放个正版的进去,它适应不了。
多么理解主人的机器。
可是转念一想,这样子让我很不方便啊,难不成我偶尔看个电影就因为是个正版碟我还得先看一个别的什么电影?这不成了买一送一,强买强卖了吗?难道说这厮不是在帮我,而是在讽刺我?哼,小样儿,还学会幽默了你!
这是闲话,其实和正题无关,我绝对没打算讲遵纪守法打击盗版的重要性。
这个例子不知道算不算是我中华文化对洋鬼子的同化,不过说起盗版我倒是想起一些事儿。
一个国内的朋友在外事机构工作,有一次接待美国驻北京领馆的访问团,好象是个和文化有关的东东。那个不知道是领事还是参赞的哥们儿上了车就大谈中国盗版之猖獗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加大力度云云,我那个朋友心里不爽,就问他,那尊敬的先生,说实话,您在北京买过盗版碟没有呢?要说美国人还真的是诚实,搁我肯定打死也说没有,可是人家老老实实地承认,买了,而且经常买;不光是自己买过,使馆的其它工作人员也经常买。
然后话题就转到今天天气真好吃了吗等等上面去了。
按照小平同志的预测,改革开放的政策要坚持一百年。我觉得,中国人对于欧美“先进”文化产品的盗版事业,至少也要坚持上他一百年不动摇。
问什么这样说呢?
一个人写了一本书,署上自己的名字,这个行为,并非是从来就有的,譬如《易》经这样的“名著”的作者,就仅有传说而已;《诗》经里面的东东,好象作者也都无从可考。即便如此,人们却并不因其作者不详而毫不客气地据为己有,从对原著和原著者的尊敬来看,的确人心不古。网络时代虽有最先进的技术,道德水准却是最原始的。
虽非与生俱来,然而署名的行为,毕竟也有数千年的历史了。版权一说,才真正是“最近”的事情。而且这个近代资本主义的产物,发展到今天,已经不全然是著作者拥有自己的劳动成果那么简单了。多数的时候,真正的所有者,是唱片的label company,电影的producer,和书籍的出版社。所谓的盗版,盗得可不见得都是作者的版,这个必须分清。
李敖曾经写过一篇叫做《海盗万岁》的小文。年轻时候的李敖,尖锐犀利,言之有物,很是过瘾,和老了的李敖完全不同 。
在这篇小文和随后的一篇里面,有很多非常有趣,珍贵,发人深省的资料。
当年英国在相对落后的时期,一直盗版在大陆上的邻居法国的东东,后来英国发迹了,就不盗版了,转而开始指责美国盗版了。
说起出身,海盗大家都做过,美国也是有过蛮荒时期的。Emerson在给Carlyle的信里面,曾经很诚恳地向英国人道歉,说了些我们还处在资本主义的初级阶段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很不完善,盗版是非不得已而为之,希望有一天俺们也能象老大哥一样发迹了就不用在做盗版这样的事业了云云。Emerson竟然还劝美国的盗版商推迟盗版以便有时间引入正版,美国历史上,唯有这一知识分子和盗版商人的合作令我心仪。这封被李敖挖出来的信,收录于《爱默生文集》,而出版此文集的,居然就叫海盗出版社(The Viking Press,Inc.),多么有趣的巧合,多么有气魄的强盗。顺便说一句,美国政府对于英国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唧唧歪歪,是不大理睬的。
盗版三百多年后,美国真的发迹了,也真的不盗版了,开始积极地促进知识产权的保护。
在世界范围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886年签订的《保护文学与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52年签署1971年修订的《世界版权公约》。此外就是各个国家之间的双边或多边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按照官方白皮书的说法,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基本国策,是“面向世界,面向国际保护水平”的,胡锦涛说保护知识产权是“互利共赢”,薄熙来说“中国是盗版侵权的受害国”,听着有点儿不着四六,反正我是不懂他们说什么。作为外交战略,还不如像吴仪那样,就说此战略意义重大之事,必经过长期的努力才能实现,云云。
倘若只是骗骗老外也就罢了,自己人要是也信以为真,玩笑就开大了。
中国于1992年加入了《世界版权公约》,这一件事,即使是阳奉阴违的战术,也还是让我相当地不爽。因为加入版权同盟这种不上道的事情,连被斥为腐败无能的满清和北洋政府都是不做的。
根据李敖的考证,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的《中美续议通商行船条约》第十一款,只“允许凡专备为中国人民所用之书籍地图印件稿件者,或译成华文之书籍,系经美国人民所著作,或为美国人民之物业者,由中国政府援照所允许保护商标之办法及章程,极力保护十年,以注册之日为始。。。。其余均不得享此版权之利益。”
看见了吧,这是我们所痛批的晚清政府,连他们保护美国人的知识产权都是有条件的:你们的东西,专门给我们中国人用的,我们才保护,不是专门做给我们的,你们自己藏好了才是上策。
再有,1913年,已经“改邪归正”的美国要求中国加入版权同盟的时候,上海书业商会致函,分呈教育,外交,工商三部:
“国际间所订条约,比一交换权利为原则,今我国既少主作物销流外国,未必得外国保护版权之益,倘加入同盟,是但有义务,毫无权利,外既违反国际间平均之原理,内又阻碍教育及工商业制生机。从此各国援利益均沾之例,将至凡为外国人之著作,概不得翻印翻译,损权利,阻教育,莫此为甚。”
"倘加入同盟,是但有义务,毫无权利," 说得太好了。知识产权这个东西,只有信息的平等交换的前提下才有意义,单向的保护不过是单向的压榨。学术与科技乃天下之公器,开放的体系才有进步。既然海盗祖师们不愿意开放,我们只好效法古人,将海盗事业进行到底。
我看到这封请愿书,深感所谓的时代在“进步”的观念是何等的一厢情愿和想当然地乐观。看看百年前的思考深度和胆识,再看看反盗版最来劲儿的张艺谋和余秋雨之流,正应了陈寅恪的“退化论”。借用梁由之的一句话,中国公共知识分子,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一蟹不如一蟹。
正版,我当然也是买的,譬如蒙古长调牧歌,人民币五十块钱,是盗版的十倍,虽然肉痛,倒也认了。况且人家卖碟的人说了,压根儿就没有盗版的。千万别小瞧了卖盗版的,在我们家附近卖盗版碟的小店,名字叫“普逻音像”,我相信是取Proletarian的音,盗版也罢,正版也罢,反正都是人民群众需要的,张余之流的正版哪里有如许普渡众生的个性?
nightrose 发表评论于
写的很不错,挺自圆其说的。
beauty-hua 发表评论于
阿小米粥,现在向您反映另外一个现象。
钢琴王子李云迪出他的首张大碟时,我可是到大书店买的。
CD封面上有正版封条,是由环球公司正式授权在中国发行的,很贵。回家打开一看,嘿!两个CD上都印的是“经典民歌”,发行者和盒子上不同。奇怪,纳闷,再试听听,音色极品! 除了李云迪外,又会是谁呢?回去问书店原因,回曰:不知,但只此一版,别无其他。CD里面音乐实在是精品,爱不释手,珍藏之。
小米粥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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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不过我觉得Q币之所以能够成为“准货币”,还是在于它有机会转化为真正的货币,实际并没有脱离传统商品交换的规律。
这个Q币的故事有点儿意思,不是它的内容,而是因为是我曾经看过的,原文应当是出自华尔街日报的中文网络版,那个“利益均沾”居然也是一个转贴不给出处的,倒是名副其实。呵呵。。。
lanyi 发表评论于
钾肥帽,你的问题我想过,你觉得我们怎么重新创立标准呢,怎么突破他们的知识产权的框架来建立我们自己的标准,然后还能鼓励原创性?
小蜜舟,我挑个晚上讨论讨论那个虚拟的问题,
先转贴一个帖子,看看那个人说得有没有道理。
转自《Q币交易挑战监管空白》利益均沾: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704&postID=1634
D版加菲猫 发表评论于
我没有观点,唯一的长处是我记性比较好(尤其是别人对不住我的地方),我就再说两个事实:
第一,中国的DVD厂商据说搞出过一个EVD,据说具有完全知识产权,一张光盘可以存四部DVD质量的电影,而且清晰度比DVD高一倍。然而据说某国际行业标准组织没有批准这个东东,也就是说人家不带你玩儿,所以也就出口不了,所以好象似乎也就没有下文了。
第二,前面有人说到芯片的问题,还是据说,据说中国研究芯片的问题,不是在于中国造不出这东东,而是在造这个东东的过程中,如何绕过Intel,AMD等先发者的成百数千项已经申请了专利的技术,也就是说,同样实现一个很小的功能,你必须从头开始完全用新的技术,否则就老老实实给人家交钱。而一个芯片包含的技术何止成百上千。
一个是你的新技术不被人家的标准组织承认(ISO 9002之类的标准组织没有一个不是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上,所谓的和国际接轨就是和这些组织制定的标准接轨吧),一个是你的新技术必须完全是“新的”,那么知识产权真的是在鼓励创新吗?还是他妈的玩儿我们的?
我觉得中国要有随时敢叫板退出WTO和国家版权组织公约,核不扩散公约的勇气,靠,谁怕谁啊。The World is Flat的作者说中国是一股削平世界(flattening)的力量,丫说的非常后现代,没错,我们就是这样搞垮知识产权的,因为知识产权这东东,基本是就是资本主义的,和保护创造性八竿子打不着。我唱了首歌曲,放到Youtube,写个软件,放到download.com,大家随便下,这是鼓励创造性,我出唱片收钱,靠,这就是资本主义。
这个世界之所以没有革命了,就是因为大家相信了应该在一个既有框架里解决问题,却忘记了规则是谁制定的,或者以为自己有机会他日翻盘坐庄制定规则。人家还让你觉得非常guilty:靠,为啥我就这么WS呢,就这么没有创造力,怎么就这么inferior呢?
小米粥有一点说得很好,学术这东西是社会公器,是必须要注明“转贴”的,我这就回家去自查自纠去。
小米粥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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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关于微软,我和你的经历是一样的,但是我们从这个表象经历下看到的东西似乎不尽相同。
网络和实际的生存方式?听上去很有趣的话题。我以前写过一篇关于South Park和网络现实的,欢迎参观。
多谢你的讨论和启发。
lanyi 发表评论于
临睡前在放一通。
微软这两年的发展很缓慢,原因有几个,人们对于操作系统的需求已经不像起两年的这么热情了。其实个人电脑的80年代到二十世纪的这段发展可以看成为美国新型产业带动其他产业的一个龙头产业,而且bill乘着新产品,就玩得很多新销售规则,比如每年增加操作系统版本促进销售。而实事使用也只能说明除了95,2000还算能够有所维持,其他的都是过渡产品,但就这些过渡产品微软还卖了不少。vista的设计还没有完全研究,不知道性能如何。。。不过本身操作系统已经有些瓶口了。整个家用电脑业是类似,apply对于苹果机也停止了生产。如今网络是重头。但网络交易也很容易陷入网上交易和现实交易的金融纠风。
不行,困的头打键盘了,我明天继续考虑一下网络和实际得生存方式。
lanyi 发表评论于
小米粥,微软的这件例子,我曾经有亲身经历过。
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仅是种商业买卖行为,商业本身也存在strategy,放人一步,当你收回来时,就不是小利,而是大头。这个可以拿太极拳来看,力道的短暂收回,有利于再猛力的打出去。
bill.gates在中国的战略眼光很远,其本人也是很有远见性的人,否则他当初也不会有“让人人家庭有台电脑”这种在80年代初让人匪夷所思的论点了。当然,我毫不质疑的相信,bill.gates这种人在中国的文化中将被很难接受。
我们来设想一下一些大前提,如果我没记错,bill.gates放任让中国盗版估计是97,98年左右。那个时候,全球网络开始兴起,电脑硬件价格开始下降,各种个人电脑应用软件在windows上被开发,比如,各种游戏,办公处理软件,网络通信软件等等,unix已经开始被专业向服务器操作系统方向发展,linux被炒作的很凶猛,但实际商业使用遥遥无期。因此windows作为当时仅有的操作系统,他的市场占据性简直就是无敌的。谁跟他竞争?他唯一缺的是使用者。
因此,只要中国有人用电脑,只要有人用,他就可以赚取未来的钱。
1995-2000年之间,windows一共升级了不下五次,95,98,winme,winnt,win2000,每一次的升级,软件都不是免费的。而每一次,bill在中国的销售软件都有开始收紧袋口的趋势,什么叫袋口,就是你得用钱去买,你得学会使用正版软件。这种学会使用正版的趋势是全球化贸易中,中国所不可能避免的。这个也是bill的战略眼光,就是对未来的估算。(这种知识产权保护的呼声随着中国需要加入wto,需要被世界容纳中一点点被中国的新生代所接受,而成为了一种条件反射似的文明意识,可惜这种意识远没有被中国政府法律规范化。)
在微软销售win2000的时候,此软件价格在中国的销售开始高于国外销售价格,当时中国人骂声一片,但毫无用处,什么linux红帽子之类,根本就不能在个人机上被普遍使用,操作系统除了windows,舍我弃谁?这个是个很悲哀的现实。这些钱给bill赚得多爽???你相信他是个菩萨?罢了吧。
小米粥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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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多谢明亮,我就当是夸我了。
小米粥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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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讨论,不必道歉。就中国而言,知识和技术上的创新是绝对必要的,我们的出发点是相同的。你的思维快了一拍,先到了保护阶段,而我还在盗版阶段。
你对于英美之间的关系的理解和我很不一样,你似乎觉得美国是靠保护知识产权而摆脱廉价打工者身份的,而我觉得美国是摆脱了这个身份之后才有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必要,这之前他们是很主动地不保护的。
更基本的分歧是,保护知识产权,是保护商业利润的必需,但是否也是创新必需?举微软的例子,操作系统的进步似乎和对微软产品的保护成反比。
明亮 发表评论于
哈哈,太可乐了,你家DVD随主人,一个脾气,幽默有才华,还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强赞。
lanyi 发表评论于
好吧,我承认我心情一沮丧就喜欢乱下定论,这个是我不好,赔礼道歉一下。
创新并非每个人都可以达到,这个您同意吧。保护创新,并让创新用于生产,并且销售,产生利润,然后再把钱投入创新,进行更多创新。这个您也赞同吧。
我们回到一个问题的最顶端。就是这个创新的价格。当初中国为啥要搞自己的DVD,因为中国那些厂家每生产一台dvd,他们如果想要让自己的产品能够在世界销售,他们就要付给发明dvd的公司钱。而这些发明dvd公司在其中就不用投入任何资金,就能坐享其成的有大笔收入。但中国生产DVD得厂家得到了什么?丧失了什么?毫无疑问,有利润,但这个利润比起创新所产生的贸易哪个更大?无疑是创新者。中国这几年资源为啥消耗大,就因为中国一直在为西方国家买账,买着这些创新的单。
从这里再反过来看美国和英国的关系,就明白为啥最后美国也要搞知识产权保护了吧。不搞,他就是英国人的廉价打工者。
小米粥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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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嘛,我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你得具体一点儿我才能明白--我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使用及所形成的产业链肯定不是完全了解,但也不是一无所知,不知道你认为我不了解的是哪一方面。
我不清楚你从哪里看出来我不是一个民族主义者,在这一方面,我觉得你或许有误读。我的意思不是想要声明我是一个民族主义者,只不过你从这个角度来判断,说的是另一个问题,是同样重要的问题,但不是我这一篇的重点。
至于“分别”及在此基础之上产生的思考,可以参考我对德里达的总结。
谢谢你的留言和讨论,欢迎常来。
lanyi 发表评论于
小米粥,你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使用,并且所形成的产业链还不了解。
或许你不是民族主义者,我是。
我所持的观念是,你在意识到和别人的分别时,你们就已经产生了分别,人只有在分别中才可能产生思考。
小米粥 发表评论于
回复lanyi的评论:
“全球化最终结果在创造力上将有一种致命性的打击力,如果说战争是种摧毁可以导致规则的重新建立,像我们这种文明世界,我们只能假设战争是不存在的条件下,怎么玩游戏规则了。”
这个我同意。
不过我打小儿接受的教育可不是保护知识产权,想当年外文书店的最顶层都是不让老外上去的,全是盗版书。
我觉得你有一点儿悲观,虽然我也说不上是乐观主义者,但是盗版不能只算是yy吧,我倒是觉得作用大得很。而且盗版美国的和自己不创造好象没有必然的联系。
我承认内外有别,不过我觉得仅仅归为内外有别并不十分准确。我认为,学术科技乃天下公器,开放的体系才有进步,在海盗祖师不愿开放的情况下,我们只有效法古人,把海盗事业进行到底。至于国内,只要看一看打击盗版叫嚷地最凶的人都是些什么人,也就明白了。象好熊那样把自己的书放到公共邮箱里面让人下载,才称得上真正的公共知识分子。
lanyi 发表评论于
其实知识产权就是一个打小教育之后的习惯性行为,你把这个称作巴普若夫的条件反射也行。
全球化最终结果在创造力上将有一种致命性的打击力,如果说战争是种摧毁可以导致规则的重新建立,像我们这种文明世界,我们只能假设战争是不存在的条件下,怎么玩游戏规则了。
现在西方人大量的把创造性放在本土,制造性放在第三世界国家,他们所收的是大头,因为我们在遵循他们的游戏规则,玩得是知识产权这个定义。而他们则可以利用创造+管理来达到利益最大化。我们所作的只是不停的copy copy copy,多可悲。集体国家蓝领化!
lanyi 发表评论于
哦,这里分两点来说:
我们得有对外政策和对内政策。
当然,这种事情得政府调停,我们这种一介小民的也就yy一下而已。
对外来说,我们得仿冒,得侵犯他们的产品,怎么无赖怎么用。
对内来说,还是得加强知识产权的民众意识,否则对未来的长久发展利益不利。
美国人就是个无赖,学他们!
小米粥 发表评论于
正版的,也分是什么。张艺谋陈凯歌之流的“mega-monstrous”movie,就算是卖的比盗版还便宜,我也是决计不会买的。
建议所有痛批黄金甲的同学们,一定要看盗版碟再去骂,既解气又能给丫造成实质性打击。
小米粥 发表评论于
回复艾丽思笔记的评论:
哈哈,终于把坑给填了,差点儿把自己埋进去。
你的那个机器也很有才,我想,日本人大概最能体会盗版的深意。
小米粥 发表评论于
回复lanyi的评论:
第二点我同意一半,保护中国的古遗产古知识。但是如果用这个来作为保护西方知识产权的交换,还是亏大了。
但是我说的,和这种成本计算无关。恰恰是你所说的关于对创造性的保护和你主张的对(西方)知识产权的保护自相矛盾,微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再提英国和美国自己的盗版史也是这个意思。
唉,俺费了半天劲儿,合着您一句都没听进去。
艾丽思笔记 发表评论于
你的油菜花开了!
我刚到德国的那年,买了一台机子,可以兼放卡带,cd,收音机什么的,不好意思,是夏普的,那时实在一穷二白,看见个价格合适的就买了.
这家伙所有的正版CD都能放,巨柴的盗版也毫无问题,如果我的朋友们的那些盗版不能放,搁我这儿一点儿问题都没有,就为这个,我不停地得到朋友们的馈赠,哈哈,只能给我听了:))
盗版我也支持,别的不说,正版太TMD的贵了.
小米粥 发表评论于
回复D版加菲猫的评论:
哪儿啊,我的机器就是在美国买的,所以才叫“诡异”,才叫“幽默”啊。丫的确太有才了。
例子非常好,我写东西的时候一搬比较迷糊,什么都想不起来,而且被李敖的思路给制约了,要是想起这些例子还能写的更好些。
lanyi 发表评论于
坚持知识产权对于创造力的保护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创造力,我们只能一味的模仿和抹煞新兴,这是最可悲的。而且创造力有品牌定位问题,新兴的才能被重新定价。此为一。
二,知识产权的框架限定,中国古代有很多古遗产和古知识,如果不去有专门组织定位和划定,只能说我们在globlization的环境中,不断被老外抄袭以及强盗般盗用,这不仅仅只是一些已经被掠夺的古物,中医药学,还有一些工艺技术,民间文化等等。
D版加菲猫 发表评论于
这篇太强了,读完以后我全身通泰,气也顺了,腰不酸了,腿不痛了,走路也有劲了,不得不大大地赞。
鉴定一下:你的DVD机器肯定是从国内带来的。据说最开始的时候,老外们都不明白中国的DVD生产商为什么把“超强纠错”作为最大的卖点。无论如何,你的机器太有幽默感了。什么机器能这么有才啊?
补充一下,估计这些事实你都读过:(1)传说中国加入世贸谈判时,美国贸易代表上来就说“我们是在和小偷谈判,因为你们从来都不注重知识产权。”吴仪立刻回敬“我们是在和强盗谈判,因为我们许多的文物都被你们劫掠一空。”这个真实性待考。
(2)最开始微软的Office进入中国的时候,金山公司的WPS占据着中国市场份额的大部分。当微软中国向Gates抱怨中国市场盗版猖獗时,Gates说不用担心,让他们盗好了,我们应该让中国人上瘾,通过盗版他们将学习如何使用我们的软件,等他们每台机器上都是Office而不是WPS时,我们会让他们付钱的。结果是大约在2002年底时,微软把联想给告了,理由是联想总部的机器上装的虽然是正版,但是软件被重复拷贝。微软开出的赔偿要求是天价,我忘记北京第二中院最后的判决结果,应该是双方在庭外解决,肯定联想被狠狠敲了一笔。那时候中国市场已经是Office的天下了,计算机普及教材教授的都是Office,WPS已经被排挤出去了。微软通过杀联想在中国立威,从那以后几乎没有正儿八经的政府机构和大公司敢装盗版了。这个我有出处。
(3)在2002年左右,北京市政府宣布正版工程,在政府采购计划中,他们选中了WPS,但是据说大家用盗版Office上瘾,都已经不大喜欢用正版WPS了,很多单位另外花钱买正版Office。时间到了2006年,中国政府宣布在所有新出厂的机器上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所谓正版系统只可能是微软的,这基本上封杀了国内一些公司发展开放源代码的Linux中文系统的可能性。而微软的操作系统,据说是有许多后门的,也就是在战时能够被利用来使系统瘫痪。这个我也有出处。
最后,坚决支持盗版。让我放弃支持的前提有以下几个条件:(1)立刻归还所有在欧美博物馆里的中国文物,无条件的;(2)放弃盗取中医的研究成果,合法化中医在美国的地位;(3)承认意向派诗人抄袭中国唐代诗歌,以庞德为甚;(4)使用GPS,发射火箭,造纸,印刷书籍,统统向中国交钱。美国不签署《京都议定书》但指责中国污染严重巴西不应该砍伐热带雨林,印度不签署《核不扩散公约》但美国参众两院照样批准小布向其出口核反应堆,昨天美国又违背它两个月前亲自在联合国提出的对埃塞俄比亚进行武器禁运的决议允许已经向它服软的北韩向埃塞俄比亚出售武器,可见国际法和联合国决议都是人尽可夫的,《国际版权公约》算个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