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幕人生与文学人生
曾宁
尊敬的老师们,朋友们:
大家好,十分感激你们,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让我来这里谈谈文艺。尽管我演话剧,面对成千上万的观众是家常便饭;拍电影和电视剧,在摄影棚,外景地,周围也堆着人,但今天不同,班门弄斧,不能不提心吊胆。在座的都是学有专攻的师长,无论是文学,语言还是别的学科,我只有虚心受教的义务,哪轮到我来胡说八道?我今天要担当的是学生一角,向师长们汇报。我的题目是《银幕人生与文学人生》。
就我个人来说,30多年来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上,“出演”过的角色不少:从前是演员,从大群众,配角演到女二号,女一号;出国后进修过模特和绘画课程,以后在银行当过出纳员,在大百货公司当过销售员,在中文报社从校对干起,后来担任旧金山《明报》的编辑,创办和主编文学副刊《明坊》;在家庭里,担任一个画家的妻子,一个顽皮孩子的母亲。多种多样的人生,递进或者交叠;从故土伸延到异国的命途充满偶然性,也呈现着由机遇与个性所定位的宿命。我想着重谈谈对我来说算得较为重要两种人生:银幕人生和文学人生。
我出生在上海,17岁那年,我迷上了话剧,知道上海复旦剧社招收演员,我独自上门去,找到团长耿宝生老师,要求试演,结果被接纳,从此我进入了演艺界,在24岁以前,在30多部电视剧和电影中出演过角色,较为重要的是,电视剧茶女>,桃花寨>,电影花碧莲>,岁月风云>担任主角。90年代出国后,和演视圈也没完全断绝缘分,1997年回国,在电视剧《留美房客》中轧了珠宝店老板娘一角。
近年来,在国内外一些文学聚会上,一些朋友问起我,你出国后是怎样走上写作这条道路的?
确实,从银幕人生到文学人生,这角色的切换,并不容易。我在《读者文摘》读过一则笑话:一位男演员的妻子抱怨说,她老公在家里和她一个星期内说的话,都没有在一集电视剧中和剧中老婆说的话多。演员老公对这问题,怎样解释呢?他说:――我在剧里的台词,是作家写定的,如果我们家里有这么一位作家,我和你聊天,也一定够长够精彩。
从这个角度说来,我们这些为人间形形色色的“角色”撰写台词的作家,确实是值得骄傲的。可惜我刚刚起步,写得不够多,更不够好。
在很多人眼里,当影星不容易,写作更不容易。我以为,这说法,夸张了写作的“高尚” 。写作和表演有一共通处,二者都是拥抱生命,把生命的体悟表达出来,以感情来感染观众或者读者。表演是二度创作,表演者须“代入”由剧作家和导演定型的“另一个”,以肢体动作,表情,台词来诠释人物的性格与命运。写作则是原创,以文字为工具来叙事、抒情。议论。从作为演员,入戏前要把自己私心杂念完全放下,抛弃,才进入由剧本规划的世界,体会角色,把自己的内心世界让给剧中人物。正为了这个原因,戏剧界有“先学无情后学戏”的说法。写作则是直接地把自己的内心世界外化为文字。
无论我的舞台生涯还是笔墨生涯,根子都通向我的童年。我出生和成长在上海的一个普通弄堂里,那弄堂处于普通的地区――虹口区,那里居民的主体,是中间阶层,他们既不是底层干苦力的,也不是皇亲国戚,富豪显贵。陈逸飞的一批以旧上海滩风情为主题的油画,着色绚丽,人物唯美,带着感伤和萎靡的贵族气息,而平民化的虹口区不能当这些美术作品的背景。鲁迅曾经居住过,处处可见梧桐树的虹口,和晚近一些以“新海派”为招牌的作家笔下,十里洋场的穷奢极欲,全盘西化,虹口也与这种铺张的叙写保持很大的距离。我的散文《虹口囡囡》,《尘归尘,土归土》,《虹口女人》,《水上人》,还有充满伤逝之情《最后的晚餐》,《烟雨弄堂》,所展现的就是我从学步时起便日日浸泡在其中的弄堂,它在解放前攀不上外滩的繁华,解放后更日逐拥挤,政治与经济上的双重困迫,使它在通衢大街的繁忙和浑浊之外保有相对的宁静,我笔下的弄堂,视角读聚焦在市民的普通生活,普通人的情诉,尘世的缓慢变迁。在《虹口囡囡》一文里,我描述儿童眼里的犹太人隔离区旧址,这些二战中的难民,留下虹口区的咖啡馆和摊子上的洋货,早在我出生前已消失,我却从中发掘出从这里走出去的洋老人的奇异乡愁。《尘归尘,土归土》一文,描述一个弄堂亭子间长大的普通工人,在80年代“严打”运动中惨被枪毙的遭遇,这些底层体验,和风花雪月、金枝玉叶更是风马牛不相及。在《千爱里,甜爱路》里,我用暧昧迷离的笔调来怀旧,对象是和我一样在虹口区当住客的名人――鲁迅先生和萧红,对萧红在千爱里一带流连的日子所遭遇的,无结果的暗恋,一抒惋惜之情。《水上人》,写了虹口区下海庙的历史,被艳羡的高贵的上海人,祖宗是打鱼的。而时髦女性的耀眼时尚,万种风情,也来源于她们为出海的丈夫祷告的下海庙,后来,在下海庙附近建了提蓝桥监狱,关押过一个深深爱着丈夫的女人--陈璧君(汪精卫的妻)。《最后的晚餐》一文,我终于捕捉到一个满意的角度,尽情地拥抱早已化为黄土的外公和外婆,为这一对彻底洋化的基督徒,凭吊在80年代初期昙花一现的贵族化生活方式。在文章的末尾,参与“最后的午餐”的一群上海老年白领,离开烛光摇摇,每分钟72转的留声机唱《魂断蓝桥》的客厅,到医院去探望奄奄一息的外婆,就此,一个时代终于落幕。
以上提到的作品,都是旧时的弄堂,在新作《烟雨弄堂》,在终于触及现代的弄堂,笔法同样是写实,只叙述亲眼所见的事实。这篇散文的潜台词是:弄堂要被淘汰了!这是不可逆转的命运。我不是说弄堂务必全部清拆,以高楼取代,而是说弄堂文化,弄堂氛围,早已抵御不住潮流,它将脱胎换骨,成为被跨国企业的
在浦东新区高视阔步的新人主宰上海,上海人的“原住民”迁往郊外或者更远的地方去,又一部分要去国外打拼。据我观察,优越感与生俱来的上海人,这天底下只有一个地方是“最好的”,那就是上海。走出去的人,绝不是漂蓬终生,而是为了更风光地回来。只是,除了少数成功的海龟,大家没料到,离开了,都回不来了。
我是1994年来到美国的,我那阵在演视圈混得满不错,急流勇退,颇让一些同行跌破眼镜。我所以移民,说穿了是这样:从长远看,我在这个圈子迟早没奔头,那个时候文艺圈没有经纪人制度,找剧组,订合同,这一切要自己奔波。何况,在演视圈,新陈代谢极快速。一眨眼,一茬新人就虎视眈眈,要取而代之,超过25岁如果混不上主角,成不了大名,这辈子就给“枪毙”了。像刘晓庆、斯琴高娃这些名角,到五六十岁还有戏演,那可不是大器晚成,她们在年轻时已成名,有了雄厚的资本。
不过,我刚刚踏上美国的土地,就大哭一场!这块新大陆太让我失望,住进圣荷西公寓的第一天,我就固执地等待着回去的那一天。我对美国的失望,首先因为看不惯它的外表,从表面看美国的风景嫌太朴实,和好莱坞电影所表现得大相径庭。美国人衣着随便,在超市望去,一色牛仔裤,一片蓝海洋,真是讽刺,中国刚刚改革开放的时候,美国人讥笑中国是蓝蚂蚁的国度,衣着蓝海洋。二十多年过去,风水轮流转了。在美国的生活单调,他们下了班,讲究家庭至上,夜晚大街上空荡荡的。我的第一次婚姻很不如意。前夫留学生出身,在英特尔当高级工程师,人很优秀。不过,把全副身心贡献给事业的优秀者,并不一定就是适合你的另一半。我的文章《眯眯》和《金山模特梦》描述了刚刚来美国的失落感。那个时候,我想去当时装模特,梦破碎后,待在家里,只能和一只流浪猫作伴,有什么话也只能和这只猫说。为了能收留眯眯,要给眯眯买猫食,我下决心学会了开车,并去一家公司找到打字员的工作。我的文章《十字架项链》所说的就是第一份工作、第一位上司的故事。那是我在美国的第一步。没有人告诉我,踏出的哪一步是对是错,我走下去,是胜是败。我只晓得,开弓没有回头箭。从此,我开始了艰难漫长的融入过程,企图适应美国这个社会。生活处处,荆棘与鲜花同在,我在《当我们即将告别年轻》,《梦断魂消》,《从血泊升起的呼喊》,《血雨》等散文,所描述的就是这个磨合过程。
我在换了几处工作后,来到美国很大的连锁商店布鲁明黛尔。它的店址在斯坦福购物中心。凭向顾客推销高级时装的工作,我全面而深入地接触美国人,特别是美国的中产阶级女性,我从中获得长篇散文《销售“美丽”》的全部素材。
《销售美丽》后来成为我的第一本散文集的名字,集中的重头作品就是同名记叙文,它是我在“布鲁明黛尔”时装部的见闻录,在这个标准的美式职场中,同事,顾客到管理人员,都是我最好的老师,教我理解美国人,美国人的思维和生活方式。我在那里卖衣服,与其说是赚佣金不如说是强迫自己用全副身心去体验这个伟大的国家。和我打过交道的顾客很多,我挑选了几个比较有代表性又个性的人物,细加刻划。我在那里待了差不多一年,直到怀了孩子,才依依不舍地离开。应该说,我很喜欢那个环境,和刁钻的女顾客周旋,和厉害的女同事相处,挑战性和趣味一样丰富。我尽可以从这里起步,在时装销售业拓展自己的天地。可是,我生下孩子以后,却去了中文报社,开始了中文码字生涯。
如果你们读过我在《美文》杂志推荐过的《华盛顿州的彩枫》(先说明一下,文中的地址,我张冠李戴了)。文章的立意就是我最终的心意,那就是,无论你怎样努力,无论你在美国多么优秀多么风光,骨子里还是无法忘却你的母国,你的心间还是萦绕着刻骨的乡愁,这种情感,任你怎样洋气,西化,也驱不去,国内一位著名的评论家注意到这一篇,说它是“印满乡愁的卡片”。
如果你们读过我的《日子》(它叙述我当年作演员时认识的两位朋友,他们现在的情况。明写影星姚安廉,虚写画家陈逸飞。当年,我才二十出头,既是陈逸飞的签约模特,在他的旧上海风情系列出现,也参演了许多部电视剧。陈逸飞当年野心勃勃,行事气魄大,记得他拍海上旧梦时,只需要20个模特,选取的条件极为苛刻,只从以下人等中挑:在上海已小有名气的影星、歌星、时装模特、舞蹈明星,节目主持,从体型,长相到年龄都具体而微地作了规定。好在上海人才济济,一下子来了200多个,都是符合要求的人,我的文章《旗袍情结>>讲述的就是当时的情景。很多天真的女孩子都是冲着陈逸飞大名去的,可是,又有几个能体会出陈逸飞对旗袍寄寓的美学思想,谁理解他的旗袍情结?至于姚安廉,他不是科班出身,出身于下层工人,当上副导演全凭自己拼搏,他在片场被香港的大腕们呼来喝去。这两个完全不同的男人,他们的工作作风却惊人地相似,那就是不要命地苦干。
我在认识了这两位男人以后,却飘然远引,走上和他们相反的,清淡懒散的路:结婚出国。我们三个人,三种人生,谁的路走对了呢?同样是事业型男性,陈逸飞死于劳累。差不多在同一时间,姚安廉主演的电影入主嘎纳电影节,虽以一票之差与影帝失之交臂,可是评委主席却找到导演,激动地表示一定要见“非常优秀的演员” (原话)姚安廉。我在写这两位名人朋友散文中的最后一段是这样的:
”一年後﹐我拿到去美國的簽証。安正在外地拍電影﹐这回他出演一號男主角。
我給他電話﹕“我結婚了﹐要走了。”
在电话另一端,他久久不语,嗫嚅着漏出一句﹕“我以為你會和陳畫家……不然﹐今天你不會选出国这条路……。”
我惆悵道﹕“我是個平庸的女人﹐只配有平庸的幸福。你和陳畫家都非常優秀﹐我哪里配得上?”
那头沉默着,也许,他以為我为了补偿男人的自尊,虚言假语地哄他﹖
一架起飞飛機的尖啸劃過藍天﹐我和他都没有了言辞,连互道珍重也忘记。
我知道我無法迴避平庸女人的宿命。荣枯沉浮,在聚光灯或镁光灯下的风光和报社电脑前工作灯下卑微琐碎的劳碌,于我并没差异,都無法讓我大悲或大喜。
體驗過表面的輝煌的女人﹐體驗平庸的幸福似乎不難。“
我在美国的文学人生,是在《星岛日报》工作时开始的,我在报社负责在电脑上作美术排版。有一次工作出了差错,总编辑里戈找到我,批评了一顿。我不服气地嘀咕:我的专长才不是这个呢。里戈立刻追问:那你的专长是什么?我冲口而出:写作。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并没什么底气,我并没把握,但不逞强又不甘心。正有心在报社大展拳脚的里戈马上说:”那你写几篇发过来,我看看。”我战战兢兢地写了,里戈,大家都知道,是个不可多得的新闻人才,重要专访都是他出面。想不到他很赏识我,给予热情的提携,我便转到星岛日报副刊部编辑文学版和外州版。趁工作的便利,我深入接触了当今美国的华人生活和我们在美国的历史。遗憾的是,这位“贵人”不久以后弃文从商。他应验了一句话:在美国,没办法找到工作的人才从事中文写作。
在21世纪开始的几年间,我在美国和大陆报章发表了一些小说和散文,我自己以为,我的散文不如我的小说,我较满意的短篇小说有三篇:贯穿唐人街今昔的《地母》,写一个漂泊异国的野性女人的《硅谷女娲》,写史上名妓的《天空――陈圆圆》,这三篇小说,凝聚了我的生命体验。说远的,它们的美学氛围来自早年我从事表演艺术的思想积累,还有在复旦当教授的父亲和在南大当教授的爷爷帮我练的“童子功”,当然,它们更是我在美国一步步走过来坎坷的人生经验之结晶。
《地母》一文首先在世副发表,评论家的反应不错。在我的眼里,在美中国人最后的栖息地唐人街,就是“地母”的化身,昔年以男性人口占绝对优势的唐人街,它的本质是雌性的,是变种的母亲,从她那里出来的中国男人,才开始获得男子汉的脊梁和气力,从此坚强地行走在惠特曼纵情歌颂过的广阔大地上。《地母》的主人公水莲,公开身份是娼妓。至于唐人街,内头不免藏污纳垢,脱不开中国人的许多劣根性,比如大家所读到的堂口火拼,以及自以为“正派”的女人们对水莲的唾弃,还有现代社会对地母庙的漠视。然而,命运的多变促使地母水莲最后舍身救人,浴火成为凤凰。百年前旧金山大地震的冲天大火,也是淘金潮中“人欲”的大火,它毁了水莲作为肉身凡胎的逃生之路,使她义无反顾地化为神――地母。现代社会的伊人,就是水莲脱胎而成的今生。伊人面临生死攸关的抉择,要么忘记一切,成为普通女性和爱人共浴爱河,白头到老,要么背负前世的万般痛苦,再次登上莲座成为地母。换个说法,只有舍弃当世的爱情,才能把地母放回浪漫的传说去。我为小说里的伊人作了选择――喝下孟婆汤,忘却前世,全心拥有现实的爱人。象征着遗忘与轮回的孟婆汤喝下去了,使伊人忘却烟云般的现世荣华,忘却浪漫热烈的爱情,也忘却在烈火中丧身,孟婆离开了;象征着中华民族文化之源的何伯被孟婆烧死了,那个何伯的姓,是黄河的隐喻,就像屈原楚辞里的河伯一样。最后,被大火焚毁的地母庙旧址,改成餐厅,继续造福华人世界,今世的地母开始了另一种奉献。
《硅谷女娲》也是在世界日报副刊发表的,网上的读者给予颇高的评价。但我认为它并不完美。女娲是传说中的人类始祖,黄河是中国人的母亲河,千年的沧桑巨变体现在现代文明社会,竟是始料不及的野蛮与乱伦。我构思这篇小说时,首先想到的是,以钢筋水泥构筑的现代城市,纸醉金迷,尽情消耗自然资源的现代人,总要以毁灭自己的原型来制造时代的迷思。因乱伦而诞生的人类,在现代社会,以另外的形式乱伦,依旧为了延续后代。一方面,乱伦者在造的新人类,是基因带缺陷的痴呆儿,另一方面,乱伦者被卫道的人们名正言顺地要用乱棍打死。黄河哺育了人类,人类却以滥开滥采致使黄河断流。黄河的一次山洪爆发,是极为严峻而迫切的警告。
我这篇小说里面的乱伦情节,当然不是鼓励不道德的滥交,不是鼓吹杀母恋父,更不是赞扬返祖现象。它是一篇文化上的思考。其实,对人生本身,文学首先是记录,是反映和表现,不必强加道德判断。人生往无所谓对错,无所谓好坏。我在写这篇的时候,美军正出兵伊拉克,西方文明起源的两河流域,生灵涂炭,人类最早的法律书籍《汉莫拉比大法典》在美军鼻子底下,被人盗走。我满怀悲哀与愤怒,以《硅谷女娲》寄托浩大的悲悯。对不起,我非常非常不喜欢谈论政治,今天我是第一次披露《硅谷女娲》的写作背景。还是那句话,作家思考许多事情,着眼不在好坏,只是思考本身的价值而已。
至于运用大跨度剪接手法的《陈圆圆》,我是以天空作为人类母亲的象征。我希望她能给人以飘逸灵秀的形象。陈圆圆虽然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女人,她却分割自己的肢体献给人们。她永远是青春亮丽的,她的奉献只能在年轻健康的年华完成。待她贡献完自己,她便可以升天,自由自在地翱翔在历史的天空里。与其说,她是天之母的象征,我更觉得她是天之灵。
我记得,小时候喜欢看弄堂石阶上的苔藓,阴沟水流经的地方都会滋长这茸茸的绿色植物。大人说苔藓很脏,我不觉得。我感觉,随着苔藓的生长,有一种东西在我体内疯狂滋长,一似追随潮湿的苔藓一般,在我的血液的肆意流淌,在我体内拼命撞击,使我不得安宁,它,就是我从童年起就孕育的灵气。我第一次写文章,这种灵气顺着我的手指,迫不及待地迸射到键盘上,它携带着我的灵魂,去探索,去表现人的精神世界。
在硅谷,天气常常热而干燥,而这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精神苔藓”,自此离开弄堂潮湿地带以后,从未停顿过生长。哪一天我的灵气,插上翅膀飞出我的心灵,我的笔便要被老天爷缴走了,那么,我的文学使命就告结束。
银幕人生与文学人生,如今在我的键盘下统一起来。所谓“戏场小天地,天地大戏场”,如果这一老话的旨趣在于人生大起大落的戏剧性,在阳光硅谷担任主妇与母亲两角的我,主要地,是在自甘寂寞地在类似“情景戏剧”一般的日常生活里,一边过日子,一边记录它,挖掘它的意义。
我的汇报就到这里,十分感谢大家,请多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