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大漠风尘仆仆地赶来,就为了拜见这个叫芝麻的女人。
我带了12头骆驼,每一头骆驼身上都带着布匹,珠宝和香料。
随行的是我的老蜜晓云来生,他手中托着一个镶嵌着名贵钻石的盒子,盒子里装着一封恋文。
恋文是蓝猫的构思,云林的书法。
原文我没见过,云林写的时候用了比甲骨文还早的文字。我想大概芝麻也看不懂吧,看不懂的情书就是最好的情书。我于是花重金从蓝猫手中把这封恋文买来送给芝麻。
我原打算买五谷之的情书,但我老蜜建议说初次见面就送艳词有些不妥。关于感情上的纠葛我对老蜜的建议是言听计从。所以五谷之这笔买卖黄了,今年夏天他就没去度假了,他在发奋图强,要写一封可以让芝麻动心又能卖个好价钱给我的情书。
我的骆驼走得太慢,我用鞭子抽打着老蜜,让他想办法能让骆驼能走快些。
半个月亮爬上来,照着我的芝麻梳妆台。
魔镜对芝麻说,那个女人来了,你去见她吧!要涂上比她更艳的口红!
芝麻带着鲜艳的唇彩和我见面了。
这个女人!竟然如此的端庄贤淑,温柔可爱,衣著得体,亲切迷人。
我吩咐老蜜送上礼物,他却两眼盯着芝麻,对我的话语置若罔闻。
算了!男人都这德性,见到美女就忘了自己已经不是单身!江湖上一个叫“后悔有妻”的帮派日渐壮大。
还好穷酸不是这样,我本来约了他同行,但他说他要在家给我妹妹千寻写信。他用坚硬的马甲护着我妹妹千寻柔软而脆弱的心。
我和芝麻在一个酒香四溢的地方坐了下来。
我们讨论了3个话题。
第一个话题是哪种牌子的内衣可以让胸升一个CUP。
芝麻推荐日本的品牌,我推荐美国的品牌。
我们都极力用自己的身材作招牌来说服对方。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