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兰盆节古代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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盂兰盆节古代习俗

《礼记·月令》篇上说:“是月(七月)也,农乃登谷,天子尝新,先荐寝庙。”在收获的季节,天子象征性地以新谷祭祀祖庙,表达对祖先的敬意。由于祖先崇拜在中国人的信仰中极为重要,“荐新”的习俗也得以流传数千年,甚至在它已从国家祭典中消失后,民间还留存有类似的习俗,并且集中在农历七月十五举行。

早期的中国佛教承袭印度旧制,在夏季有三个月安居静修之节期。据《岁时广记》卷廿九引《荆楚岁时记》的说法:“四月十五日乃法王禁足之辰,释子护生之日。僧尼以此日就禅刹结夏,又谓之结制。盖长养之节,在外行恐伤草木虫类,故九十日安居,至七月十五日解夏,又谓之解制。”在安居期间,僧尼与俗世的交流减至最低,到了七月十五解制之后,才又开始一个新的生活周期。因此,七月十五象征着复活与新生。

南北朝时,宗懔的《荆楚岁时记》已记载:“七月十五日,僧尼道俗悉营盆供诸佛”。所谓“营盆”,应来自于当时佛教徒的误解。他们将原意为“解倒悬”的“盂兰盆”误会成实际的器皿,于是竞相以木、竹等材料雕环精美的图案,并加上花叶的装饰,极尽工巧。

北齐人颜之推的《颜氏家训》卷二○中也说:“及七月半,盂兰盆望于汝也”。可见当时七月十五作盂兰盆会的习俗已在大江南北广泛流传。梁武帝以一国之君在宫中举办盂兰盆兰会,多少也带动了国内信佛的风气,使得盂兰盆兰会成了个固定的节日。

据《唐六典》记载:“中尚署七月十五日进盂兰盆。”可见当时中元节进盂兰盆已成为宫中定例。

到了宋朝,就有配合盂兰盆而出售的商品。据《东京梦华录》卷八记载:“(中元)先数日,市井卖冥器靴鞋、金犀假带、五彩衣服……及印卖《尊胜》、《目连经》。又以竹竿斫成三脚,高三、五尺,上织灯窝之状,谓之盂兰盆。挂搭衣服、冥钱在上,焚之。构肆乐人自过七夕,便搬目连经救母杂剧,直至十五日止。观者倍增。”这种器物,无非是为了中元节祭祖之用。宋人以素食祭祖,例用新米新酱、穄米饭、瓜果等。摆祭品的桌子上要铺楝叶,桌脚要系上麻谷窠儿。这是因为中元节时正是收获的季节,“祭麻谷”有告祖先秋成之意,也称“荐新”。祭祖时供鸡冠花,称为“洗手花”。家中若有新亡者,也於中元节前往坟地祭扫。南宋宫中于中元节前往皇陵朝拜,并差内侍放江灯万盏。是日诸道观设普度醮,僧寺建盂兰盆会。宫中则为战死沙场的军士设孤魂之道场。

明朝的地方官于中元节立坛祭祀,象征官府“均惠幽明、仁政无遗”。明朝民间有种传说,亡故的祖先于七月十二日夜归家,十七日夜离去,十五日共同前往领受盂兰盆斋。所以民间多在十四至十六日以素食祀祖。十五日上坟时,还有掏促织为戏的习俗。刘侗、于奕正的《帝京景物略》卷二记载:“十五日,诸寺建盂兰会,夜于水次放灯、日放河灯。最胜水关,次泡子河也。上坟如清明时,或制小袋以往。祭甫讫,辄于墓次掏促织,满袋则喜,秫竿肩之以归。”

清朝在西湖一带,中元节有放法船的习俗。法船以锦纸扎糊而成,有长至七、八十尺者。船上还用纸扎出鬼王、判官、兵士、和尚念经之形。在诵经超度仪式后,送入水中焚化,烧纸船的用意在“慈航普渡”。此外,还得恭请都城隍像出巡,以祭厉鬼。据潘荣陛的《帝京岁时纪胜》(一七五八)记载,清代中元的张灯盛况,过于前朝:“自十三日至十五日放河灯,使小内监持荷叶,燃烛其中,罗列两岸,以数千记。又用琉璃作荷花灯数千盏,随波上下。……都中小儿亦于是夕执长柄荷叶,燃烛于内,青光荧荧,如燐火然。又以青篙缚香烬数百,燃为星星灯。镂瓜皮,掏莲蓬,俱可为灯,各具一质。”

中元燃放各种灯具,主旨均在“照幽冥之苦”。尤其是寺庙所放的水灯,在黑黝黝的水面上,一盏盏的向下游漂去,有如明星万点,象征佛法无边,莲灯万盏,并兼具超渡孤魂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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