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通过“正常国家决议文”
DWNEWS.COM-- 2007年9月30日19:42:29(京港台时间) --多维新闻网
民进党第十二届第二次全国党员代表大会9月30日通过「正常国家,幸福台湾」宣言,强调只要民进党在国会取得过半席次,赢得总统大选,并顺利通过「追讨国民党不当党产」与「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两项公投案,台湾就能摆脱旧时代束缚,用自己的名字,走自己的道路。
中国时报报导,民主进步党第十二届第二次全国党员代表大会今天鼓掌通过中执会版正常国家决议文,主张早日完成台湾正名,制定新宪法,在适当时机举行公民投票,以彰显台湾为主权独立的国家。民进党全代会下午表决党主席游锡坤版、党籍立委汤火圣版决议文,均未过半,随后以鼓掌方式通过中执会版正常国家决议文。
「正常国家,幸福台湾」全文如下:
建立台湾成为一个民主、进步的正常国家,是民主进步党的核心目标与历史任务,我们在党外时期冲撞威权体制,突破政治禁忌,争取民主,进而作一个促进台湾民主改革动力的反对党。到了2000年,我们赢得人民的付托,写下政党轮替的民主篇章,至今执政七年多来,民进党坚持本土路线,成功扎根台湾经济,并推动公投入宪、完成军队国家化等民主工程,以「终止统一」取代「终极统一」,让台湾人民自己决定未来,作自己的主人!
回首民进党在1987年创党党纲中提出台湾的前途由台湾全体住民,以自由、自主、公正、平等的方式共同决定,之后再历经「台独党纲」、「台湾前途决议文」、「族群多元国家一体决议文」等重要路线制定,民进党都是秉持住民自决的精神,坚决捍卫两千三百万台湾人民的民主自由与幸福前途。
台湾过去在五十年的威权体制下,使得台湾社会不公不义,国家认同长期矛盾。在2000年政党轮替之后,民进党面对这些改革的挑战,其困难度并不亚於当年党外所力抗的威权体制,这股旧势力到目前为止,仍然不放弃大中国意识,抗拒民主改革、反对转型正义。
即使政党轮替后,台湾仍处在「国际关系不正常」、「宪政体制不正常」、「国家认同不正常」、「社会公义不正常」、「政党竞争不正常」的情形之下,造成民主改革的延续工作备受阻挠,在国际社会上,「中华民国」更是已经不被国际社会所接受,不断面对中国的打压,使得台湾在国际间的地位越来越孤立。因此,民进党提出「正常国家决议文」,就是要确立「台湾正名」、「制定新宪」、与「加入联合国」等目标,勇敢引领台湾大步迈向前进。
台湾在政党轮替前,由於执政者妄想统一中国的陆权性格,失去了面向海洋的机会,成为绑手绑脚的岛屿,同时也因为忽视文化、环保、教育、人文,使得人民并不感到幸福。民进党在2008年大选推出「幸福台湾」竞选纲领,就是要以人为本,以台湾为主体,面向海洋,建立一个人民生活幸福的国家。
2008年大选,将是台湾能否实践理想、完成改革的关键,只要我们能够在国会取得过半席次,赢得总统大选,并且顺利通过「追讨国民党不当党产」与「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两项公投案,台湾就能摆脱旧时代的束缚,用自己的名字,走自己的道路。民进党无畏当前的挑战,将持续引领台湾走在正确的道路上,实践公平正义、迈向正常国家。
台湾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美丽国家,在全球经贸上拥有无限的潜力与未来。民进党心系土地、心怀人民,将会继续勇敢秉持面向海洋的立国雄心,在关键的时刻,扛起光荣的使命,和伟大的台湾国民站在一起,致力建立具台湾主体性的文化与经济体,以新时代的思维,为人民创造一个永续、幸福的台湾,向世界展现我们傲人的国力。
附:民进党“正常国家决议文”全文如下:
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与中国互不隶属,互不治理。但中国国民党威权与中国霸权的内外挑战,形成当前台湾国家正常化的五大威胁。
第一,中国对台湾全面的军事、外交、经济、文化和政治攻势,以「一个中国原则」和「反分裂国家法」片面改变台海现状,危及台湾的国家主权与安全,压缩台湾国际生存空间,造成「国际关系不正常」。
第二,台湾至今仍延用不当的中华民国宪法架构,导致民选政府无法正常运作,造成「宪政体制不正常」。
第三,外来威权统治残留的教育文化迷思和对本土文化的压制与污名化,阻碍台湾人民的国家认同,造成「国家认同不正常」。
第四,对特定身分团体的差别待遇,破坏以公民身份为基础的社会团结,造成「社会公义不正常」。
第五,中国国民党长期拥有庞大不当党产;助长贿选文化,党国不分,破坏民主,造成「政党竞争不正常」。
面对当前五大威胁,民主进步党作为代表台湾人民确保独立自主与追求民主正义的进步力量,应在「台独党纲」与「台湾前途决议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正常国家决议文」,积极推动正名、制宪、加入联合国、落实转型正义与建立台湾主体性等作为,以实现台湾为正常国家。因此,我们提出下列主张:
一、从「命运共同体」的台湾认同感出发,深化民主价值,强化台湾意识,并体认「中华民国」这个国号已很难在国际社会使用,因此应以「台湾」的名义申请加入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且早日完成台湾正名,制定新宪法,在适当时机举行公民投票,以彰显台湾为主权独立的国家。
二、为顺应世界潮流,我国应以「公元」纪年。
三、政府应促进台湾国家认同,积极推动本土文化及母语,并落实教育台湾化於学校课程。
四、经济发展应以国家安全、社会公义与永续发展为前提,使台湾国民享有尊严而幸福的生活。
五、政府应全面推动转型正义,消除威权统治遗留的政治符号与资源分配不公,革新司法与检调体制,追讨中国国民党不当党产,平反并调查白色恐怖时期政治事件的真相。
民主进步党认为,台湾要随着时代进步,摆脱强权的宰制与不合理制度的束缚,积极追求正名、制宪、加入联合国、落实转型正义与建立台湾主体性,团结一致建立一个正常而伟大的民主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