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人人都说好,作者又是文学城鼎鼎大名的艾米,我最近抽空读了《山楂树之恋》。可能是期望值太高,看完之后有小小失望,与作品好坏无关,纯粹是个人阅读趣味不同所致。当然,说不感动是假的,看到老三在凉亭里呆一夜就想到了曾经有人也这般地待我好而不免唏嘘,读到老三死的时候也是老泪纵横。只是眼泪流过之后呢?我没有什么振聋发聩新颖独特的观点,不敢妄评,只是记录下一点点粗浅看法。
个人觉得此文成功之处在于艾米的叙述方式,绝不将作者之意强加于人,既不高高在上俯视众生,也不悲天悯人自伤自怜,这是一种非常难能可贵的创作态度,既对故事中人,也对读者充满了尊重。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令我想起伊朗电影大师阿巴斯,旨在于平凡事件中揭示人类深刻情感,但绝不说教。然而视觉上如阿巴斯般朴素了,概念上却未必如阿巴斯般诗意和丰富,而恰恰作者所记述的又是一段非常年代中的诗化恋情——这个反差,是我读此文的最大遗憾。所谓“诗化”,未必需要华丽铺张的辞藻。试想,本文故事主要发生在一个山清水秀的山村和一个靠江而居的城市,这样的地点,够诗化!可惜通观全文,作者只有有限的几个长镜头描写,以致于我读完全书,脑海中唯一记得的画面,只有老三隔江而立、双臂张开做拥抱状……有人会说我在挑剔,这是小说不是电影剧本。可是窃以为,好的写实小说就是一幅幅连帧的立体画面(抽象、后现代、解构、超现实小说不在此范畴),是最好的电影剧本雏形。而作者也完全有能力在保留并坚持目前的创作态度的同时,以更诗化的语言来讲述这个故事,可惜他(她)没有。
又或者,作者过分追求朴素了,乃至牺牲了语言的韵味,“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好像也不是这样解的,我困惑。语言朴实而意象丰富的,沈从文是一例,萧红是一例,科埃略是一例,相信还有很多很多例子,原谅我孤陋寡闻。既是小说,自然就是文学创作,而文字做为载体,除了传达故事,还兼备了表达意象的功能,同时也成为了作者的商标。我读完了故事,却没有读出作者的文字个性,这是另一憾事。所谓个性,非指与众不同,非指哗众取宠,而是独一无二、不可重复,遣词行文深深打上作者烙印,该作者并没有将他(她)的观点兜售给你,可是读者知道讲故事的人除此别无分号,即所谓的排他性。我这么说简直近乎蛮不讲理了,好像无论向左向右,对的总是我,置作者于何地?那么说到底,我的观点到底在哪里?好吧,我是想说,作者的文字,还没有形成自己的独特风格,或是说,还处在创作的探索期和形成期,而不是成熟期。他(她)只是完整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于文学创作上,似乎还有很大上升空间。
当然,阅读是一种审美行为,各人价值取向不同,我们不能用自己的标准做为唯一准尺。我个人的确是喜欢言之有物同时留有余地韵味悠远的文字,但还不至于就此无知地否定所有其它作品,只是于夜深人静之时发两句喟叹罢了。记得从前上学时,《平凡的世界》很红,当时的男友对此书爱不释手,其母更是收集所有版本,读了七遍以上,我好奇,借来一读,失望,说了一句“高中生作文”,遭其全家鄙视。还有前两年出了一本叫什么《狼图腾》的书,我因为喜欢狼这种动物,兴冲冲地去读,结果大失所望,甚而为张承志、史铁生这样的人叫屈,如果《狼图腾》都能红,他们为什么在今天几乎被遗忘?时至今日,早已明白,不是你的杯中茶,并不证明此茶不好,我们应该时刻提醒自己这一点!
公平地讲,《山楂树之恋》已经好过太多国内目前出版的书,尤其在世风喧嚣浮躁的今日,它不矫揉不造作,以诚意打动人,也才会有令我写下以上文字的冲动。只是书商的炒作模式,和封面上那一串串红色醒目的人名,无形中又让我为此文减了分。当然,我相信这与作者无关,商业社会嘛,什么不可以拿来卖?只怕作者自己心里也在暗暗叫屈!
中秋没跟大家打声招呼,补在这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