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有趣无趣事--写在前面

书咄咄,且休休,一丘一壑也风流。醉里且贪欢笑,要愁那得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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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

    我最擅长的不是写,而是直往跑了写,所以啊,得把这句写在前面:如果把谁一不小心给看糊涂了,嘿嘿--那就对喽!:)

    两年半以前,在那个还飘着雪的四月里,我来到了加拿大。朋友的车载着我离开多伦多机场,驶上了401高速路。团团的乌云压得天空低低的,远处大地空空旷旷的,路边的树啊、草啊,都是那么闷闷的没有一点精神,我想就像当时我的人一样吧。

    在加拿大的第一年可以说是我这辈子里最低郁的一年了,原因种种,有别人的也有自己的。如我这般一直四平八稳波澜不惊的生活着的人,居然也会一时冲动的把自己发配到这个苦寒之地来读书,过这种苦上加苦的日子,估计这辈子也就这一回吧,因而时不时的就会想,我也许该把这些日子挑挑拣拣的记下来,没准儿以后还能当个笑话看看。

    就这么时不时的想着,日子已经过去那么多了,终于在这儿开了个博,我得说,要多谢码字为知傻的艾米,当然还有黄颜。上个月初非常偶然的看了艾米的《山楂树之恋》,顺藤摸瓜的摸到了艾园,这一下可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如饥似渴地(其实是几乎不吃不喝地)把艾米码的故事和黄颜码的故事都统统看完,感动之余,心里突然就又想写自己那点儿事儿了,于是便在文学城这里注册了自己。在一个天气极好的星期日,我跑到办公室,兴致勃勃的把一路上想到的事列成了纲儿。

    也许是因为那天的天气太好,列完了纲儿我就犯起贱来跑到实验室做试验去了。看,这就开始跑题了。至于接下来的一个月没动笔就不能怪天气了,是这一贱犯得不轻,试验里发现了问题。我做试验是以稳准快狠在系里出了名的,结果这次险些栽到我老板的一个非常老的试验方法上,因为方法老所以没人怀疑,可是结果出来得越多我就越觉得不对,终于在一个月后的前天晚上凌晨一点左右问题被我解决了,于是昨天皆大欢喜,于是我的名声响当当的还在。

    言归正传,该说感谢黄颜和艾米,大前天HY说看到我列了纲儿可老不见开张,我心下很是感动,有朋友关注的感觉真好,艾米也发了话:“那就快写吧!”我心说:“好嘞,马上就写!”于是昨天给老板汇报完了试验进展之后,看着他胖嘟嘟的脸上挂着微笑离开了,我转身就打开电脑,开始边回忆边码字了。

    题目里用了“加拿大”,这个这个,确实是用的大了些,因为我只是呆在加拿大一个小小的大学城里而已;而所谓的“事”,也不过就是我眼中这个小城的几番西洋景罢了,因此上这个大帽子底下藏的实在是些个小东东。至于有趣还是无趣,基本是由我的心情决定的,再加上本人颇不高的见识和写作水平,完全有可能让人看完了就一句:“嘁,什么啊,大惊小怪滴!”嘿嘿,这就又对喽,我就是在大惊小怪我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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