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 我也常在他里面。(约六55-56)
这意思应该是, 我们要把主接到里面--心里。不能只照着传统信仰、仪式来事奉他、敬拜他。只有外面的信仰而没有内心的接受,那所听的道也就对我们无益了。
什么是接受到心里呢? 就是凡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太七24-28)。这就是在内心接受的意思。
可见,“行”就是吃,就是内心接受。
生命的开始是籍着心,也就是当我们听到十字架时,就心悦诚服的承认自己的罪,接受主为我们的救法, 这是就有生命了。 但要生命继续生长,那就得在信以后要注意遵行主的话,来改变我们旧人的习惯、旧人的生活, 否则,只听道,而不行道,那肯定不会有生命的继续了。
圣灵的工作:第一,叫我们知罪,当我们肯接受时,就帮助我们认罪, 从而使我们得着新生命。第二,叫我们经历自己的虚弱,无力胜罪,无力遵行主话或说无力活出基督。这时就要迫切仰望、恳求主的灵来帮助,使我们有力量遵行主的话,也就是活出主的话,这种过程其实就是吃主的话了。
先知耶利米就是这样,他说:"耶和华万军之 神阿、我得着你的言语、就当食物吃了.你的言语、是我心中的欢喜快乐......"(耶十五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