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两种身份
林刚 长老
一.基督徒得胜的生活在于平衡两种身份
基督徒在地上的时候拥有天国子民和世上公民的两种身份,这两种身份贯穿着他的一生。天国子民的身份是属天的,地上公民的身份是属地的;前者是内在的,后者是外在的;前者是永恒的,后者是暂时的。基督徒生存过程中所有的压力都来自于这两种身份的冲突,得胜的生活就在于平衡这两种身份。
但基督徒常常无法在这两种身份之中平衡。一些人只知自己是属天的子民,而忘记自己还是世上的公民;另一些人只知自己是世上的公民,却忽略自己还是天国的子民。这样的结果必然导致前者以自己是“神的子民”、“不属世界”为口号,活在世上离群索居,万事不管;后者则轻忽自己属天的地位,不过分别为圣的生活,与世俗联姻,为一碗红豆汤卖掉长子的名分(来12:14-17)。
二.用公民的身份彰显天国子民的荣耀是神智慧的安排
基督徒为什么要各有各国的公民身份?换言之,神为什么要将祂子民分散在列国?神能不能把祂的选民只集中在一个国家,建立地上的一个“基督国”?虽然在新天新地临到的那天,神要让“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祂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启11:15)但在救赎的历史进程中神并没有作这样安排,恰恰相反,神是安排祂的子民散在列邦中宣扬祂的美德(结36:23,彼前2:9)。因为神的选民就是神的种子,是福音的种子,是见证的种子,是荣耀神的种子,他们的使命就是要在列国万邦中广传福音,见证基督,荣耀上帝。
基于人类的堕落,神要变乱他们的口音,分散他们在天下四方(创11:1~9)。但因着救赎之恩的临到,神却要在列国中选召祂的子民,在万民中见证祂的荣耀。所以救恩必须要从犹太民族中出来,不能局限在一族一国之中(约4:22)。五旬节教会刚刚建立时,信徒就是集中在耶路撒冷,他们彼此相爱,凡物公用,和睦同居,何其美好!但神并没有使那时的耶路撒冷成为终极的新天新地,因为教会肩负着直到地极为主作见证的神圣使命,结果神就许可逼迫临到。教会开始散向四方的同时,福音就从耶路撒冷传到犹太全地、撒玛利亚,直到地极(参徒8:1-4)。
基督徒活在世上是为了见证的需要,所以必须如蛇一样灵巧,如鸽一样驯良,如鹰一样超越,如牛一样勤劳,如狮一样勇敢。积极主动而又安静有序的散在列邦,在神所量定的地界中忠心事奉主。因此,教会不应该躲在宗教的象牙塔之中,惧怕世界、躲避世界,不遵行大使命,不履行文化使命。
在神智慧的安排中,教会必要在各地被建立,天国的子民必然拥有世上各国公民的身份。这是因为各国的人都需要福音,神的子民要把不能见的天国透过显然的公民身份彰显在万民面前,使世人被主所吸引,引罪人悔改归向神。这是神的方法,是神救恩计划展开的手段之一。
因此,在属世领域中,天父使每一个属祂的子民在地上都各有量定的国籍,美国的基督徒是美国的公民,中国的基督徒是中国的公民。但在属灵的领域中,不管是美国公民还是中国公民,只要是重生的信徒,就全都是神的儿女,天国的子民。
三.基督徒需弄清两种身份的关系
天国子民和世上公民这两种身份,对于基督徒来说,既不对立也不混合,既互有关连又有区别。一位拥有属天永恒身份的基督徒,同时也是社会的公民、家庭的成员。他的属天的身份要藉着属地的身份来表达,这就是基督徒的蒙召的见证使命。
对基督徒而言,属天的身份是他终极本质的身份,属地身份只是他在寄居过程中应当履行好的角色。无论是做丈夫(妻子)、父亲(母亲)、儿子(女儿)、主人(仆人),凡他(她)所做的,都是为了主。所以保罗说:“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总要存心诚实敬畏主。无论作什么,都要从心里作,像是给主作的,不是给人作的。因你们知道从主那里,必得着基业为赏赐。你们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西3:22~24)基督徒要积极履行好在地的各种职分,将内在的生命表彰在世人面前。做社会的好公民、父母的好儿女、儿女的好父母、单位的好员工。
但是,与世俗道德主义的追求不一样,基督徒这样做,是出于重生生命的本能,是出于荣神益人的动机。每一个基督徒在今生都是客旅和寄居的,他们是用今生来预备永生。“我们在这里本没有常存的城,乃是寻求那将来的城。”(来13:14)
因此,基督徒应当是“在世却不属世,在地如同在天”。只有当基督徒知道了怎样依靠圣灵活出“在地如同在天”的生活,才能把握“在世却不属世”的平衡。这个平衡不是中国文化的中庸之道,若不靠着圣灵去实践,就永远不可能把握。
基督徒这两种身份的平衡和把握是一生要学习的功课。身为地上公民却不与世混合,身为天国子民又不致不食人间烟火,这对于每一位真信徒来说,都是伴随终生的痛苦和喜乐的张力。既要避免与世俗为友受神鞭打,又要避免陷入法利赛式的自我封闭。什么时候住在基督里,他就能生活有力,什么时候远离基督他就失衡。
四.谨防错谬的圣俗对立观
由于长期受错谬神学的误导,我们这一代的基督徒比较容易简单的在外在形式上将属灵和属世片面对立起来。因此我们要清楚知道,天国子民的身份和地上公民的身份并不对立。分别为圣在于内在属灵本质的体现,而不在于外在职分的分别。基督徒要用属世公民的身份,积极入世,忠心履行神所赋予的每一个职分,化俗为圣,作盐发光,在平凡岗位、属世的生活中,见证属灵的真圣洁。
基督的生命不是只在教堂中活着,真生命体现在每一个职分之中。为父母,他应当是有基督生命的父母;为儿女,他应当是有基督生命的儿女;为公民,他应当是有基督生命的公民。真金不怕火烧,真生命不会藏着掖着,只有假冒为善的人才会如此。基督徒的生命藏无可藏,他成长过程的跌跌撞撞也都一样会显在众人面前,也一样是见证主的过程。在任何一个岗位中,他活着都是为了基督、表显基督,这就是我们的主说“城建在山上不能隐藏”(太5:14)的意思。
用“属灵”的名义躲着世界,不尽公民本分;用宗教的蕃篱,人为的将“属灵”和“属世”对立,这是对圣经“圣俗观”的误解,是把灯放在斗底下(太5:15)。这不是“属灵”,恰恰是对主话语的直接违背;这也不是见证,却是对基督生命的“反见证”;这也不是基督教的教导,反而是诸如“修身养性”、“遁世修行”之类的异教教训。今日教会的首要工作之一就是要从错误的圣俗观上归正,把教会从虚假的“宗教之营”、“信仰象牙塔”中解放出来。
每一个基督徒都有属天和属地两种身份,这不是说他属天的身份才是属神的,属地的身份就是属人的。基督徒全人属神,无论在哪一种身份中都是为神而活,属神掌管。主耶稣说:“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太22:21)这不是教导我们要将“该撒的物”与“神的物”作简单的二分,把它们二元对立起来,因为连该撒自己也是神所造所管的。主这里乃是强调基督徒在地上有属世和属天的身份之别,在世上既要分别为圣,又要化俗为圣;既要不沾染世俗,又要用属世的职业来事奉神、荣耀神。
五.基督徒当善用公民身份尽忠服侍神
亲爱的弟兄姐妹,神为什么把你的地界量在中国而不在美国?神为什么要你作律师而不是作教师?神就是要你用属世的职业来见证属天的生命,在各自的岗位中活出基督生命的美德。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在哪一个地方从事哪一个职业,而在于是否是一个新造的人。因此我们不是要急着去移民、转行,而是要持守已有的身份,操练敬虔,活出生命,忠于召命。“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守住这身分。”(林前7:19、20)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做工人还是做“高管”都不重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6:15下)。当然我们不是否认神会引导一些人移民或转行,但我们移民转行的目的不是为了自我生活的安逸,而是顺服神的引导,到一个新的位置见证基督。无论在哪一个国家哪一个岗位,我们都要彰显天国,引导别人认识主,使不能用肉眼看见的天国“活化”在世人面前,“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主教导我们祷告“愿袮的国降临”就是这个意思。
每一个基督徒都有各自的国家,各自的亲友关系,各自的社会地位,这都是神所量定的地界(徒17:26-27)。基督徒不可埋宝在地,因为将来一定要为此而向神交帐。用公民身份传福音,作见证,尽责任,行使命。凡乐意照此去行的,神的恩典、能力必加在他身上(加6:15-16),他也一定会经历到恩上加恩,力上加力的喜乐;要是他不乐意去作,却反而就有祸了(林前9:16-18)。
一个基督徒若忠于属天的身份,就必然会正视并正用属世的身份。每一个基督徒,无论是什么样的器皿,都有宝贝在他里面,使他能以遵守神的诫命,活在世界却胜过世界(约壹4:4,5:3-5)。他要用公民身份显出天国子民的见证。如果不能把属天的生命彰显在地上,没有见证反而显出“反见证”,他就必受亏损。主耶稣说:“你们是世上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了。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3-16)灯不放在灯台上无用,盐失了味就任人贱踏。主悉心栽培我们,若我们还稀里糊涂,依然“三年不结果子”,又有什么用?长期这样,被砍掉就是逃不掉的命运(路13:6-9)。
亲爱的弟兄姐妹,今日主已经给我们一切的资源,量给我们应有的地界,赋予我们各自的身份使命,愿我们积极地尽公民本分,愿神保守并祝福忠心于祂的儿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