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檢察官侯寬仁偵訊馬英九時,馬英九坦承特別費是公款,這段偵訊錄影為證,記明筆錄,起訴書明載,他在訊後受訪時,也明指特別費「用於公益與公務上」。
「我自始認為特別費是私款,從未說是公款」、「我沒有翻供」、「檢察官誤導扭曲」,這是二○○七年四月三日法院開庭時,涉貪污罪被起訴的馬英九及辯護律師的話。
時隔才四個多月,兩個馬英九說的話,馬頭不對馬嘴,一個馬頭、一個馬嘴,那個才是真的馬英九?前頭馬說的如果是真的,後頭馬就是「明明在說謊」,說話不算話的黃牛!
馬頭不對馬嘴,是因「馬九劇場」在演脫罪三部曲:
一部曲,去年十一月,扁嫂因國務機要費案被起訴前後,馬英九大力逼陳總統辭職負責,並自認所涉特別費可輕鬆過關,有恃無恐,刻意演出他的特別費「公款公用,歡迎來查」,既敷衍檢察官兩下,又賺社會形象。
二部曲,在檢察官抽絲剝繭詳查後,馬英九發現承認特別費是「公款」,有如自己做繩子套自己,涉及貪污罪嫌,馬嘴立即改口說特別費是私款,對馬頭當初說過的話,死不認帳!
三部曲,當清廉假象被戳破,脫罪最重要,鬥臭起訴他的檢察官,就成了必經之惡,法院開庭前夕,馬英九先透過「馬用媒體」專訪聲稱,「有人想用司法打擊我」,開庭當天,再倒打檢察官一耙,反指檢察官扭曲誤導,並裝出一副不知公款的無辜狀!
兩個馬英九馬頭不對馬嘴,已是彰彰明甚的事實,是馬翻供、說謊?或是檢察官誘導取供?真相不容模糊,更不能怕丟臉,十七日再開庭時,馬英九應該主動要求公布偵訊光碟,供大眾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