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小说】心中的金子

夕阳在山,清茶在手,正是一天最好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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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诞和新年都过去了,天下着雪,静静地,给人一种节日过后的安祥。这儿是瑞典,才下午三点,路上的灯就全点上了。艾琳娜裹着大衣,一手插在衣袋内,一手拿着个信封,匆匆向邮局走去。
        她今年十八岁,读高中,正是花一样的年纪。她美,皮肤白嫩,金发蓬松,蓝眼明亮;隆起的胸部随着青春的步履在诱人地颤动。
       上帝赐人美的时候,也常常附带推销另一产品,叫做美中不足。她美中不足之处是没有一个富裕的家庭。母亲过早地去世,父亲是公共汽车司机,祖父外祖父都是农民,没有留下什么遗产。她生来应该过一个普通百姓的生活。
       普通百姓却有美的容颜,她有时不免感到悲哀。
       使这种悲哀尤觉凄惶的,是她班上偏有不少富家小姐:律师的女儿,牙医的千金,董事长的孙女。她们的富就展现在她们的脖子上、耳垂下。姑娘们天天簇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评论著,娇笑着。那儿是群鸥,她是孤雁。孤雁入不了鸥群,因为她脖颈上光溜溜什么也没有。
        她记得大约三周以前,她曾走进一家金饰店。为什么走进去,自己也不知道。也许因为班上正在筹办圣诞舞会,她有连衫裙,有颀长的脖颈,却没有一根项练。
        那天店里开夜市,人们拥在柜台上,选购首饰,店主人忙得脸上沁出了细汗,匆忙中竟忘了把一板让顾客挑选的项练及时收回去。一个女孩子退出来,一个胖妇人立刻挤进去,她胖胖的肘部在台面上一挪,就把那板项练推到了柜台边上。
        艾琳娜正站在那胖女人身后,看到了那板行将坠地的项练。项练白灿灿地好刺眼。真是鬼使神差,她竟伸手抓住它们, 放入自己的口袋,转身走出店门。
        她站在店外寒风中,愣了足有十秒钟,思想好像被寒冷冻凝了。后来她开始往家中走去。当她意识到离店已远时,才清醒过来,脱口说:“我做了小偷!做了小偷!”
        街上人声嘈杂,没有人听到她的话。

        艾琳娜回到家,进了房门,立刻把门关上,从口袋里掏出那串项练,仔细一数,共四根。看了看纸板上的标记,知道项练是白金的。四条白金项练就这么轻松地无声无息地进了她的世界,这是真的吗?
        她坐在床沿,看着项练发愣。她知道她偷了东西。她从来没有想到她会偷东西,也从来没有想到偷东西竟这么容易。伸出手,抓住它,然后放入自己的口袋,事情就结束了。店里那么多人,那么多双眼睛,竟没有人看见。
        艾琳娜问自己:“我为什么偷东西?”她回答不出。是的,她需要项练,但她走进那金饰店,并不是存心去作窃的。她也许是想买一根项练,也许祗想去感受一下金饰店特有的气息。谁叫那板项练忘在了柜台上,谁叫它们落在她眼里,偏又那么耀眼呢?
        她这样傻坐着,愣了好一阵,然后站起来,梦游一般开始慢慢脱去外衣和衬衫,脱去长裤,然后走到衣橱前,拿出那准备圣诞晚会穿的连衫裙,把它穿在身上。她从四根项练中选了一根,戴在脖子上,转身看镜子。当她看到镜中的自己时,不觉吃了一惊。
        她没有看到她青春的身体,颀长的项颈,丰满的胸部。也没有看到深紫色的裙子,正衬托出她白如大理石的肌肤。她祗看到一样东西,那串白灿灿的项练。她凝视着项练,感到一种说不出的陌生。这项练不是她买来的,是她,让我们悄悄说,偷来的。偷来的东西就像一个突然闯进来的不速之客,叫人感到陌生。
        她突然听到“笃”一声响,吓得她转身直盯着房门,失声问:“谁?”一颗心随即咚咚地跳起来。
        没有人回答。那祗是木房被壁炉烤热后发出的爆裂声。
        她叹一口长气,仰躺在床上,凝然不动,如一尊雕像。

        圣诞晚会在学校餐厅举行。桌椅全移到一边,天花板上挂满了彩带。进门处竖着一株圣诞树,满树彩灯一闪一闪。乐队正叮叮咚咚地奏着迪斯科舞曲,男女青年在扭腰蹬脚飞眼挥手地跳舞。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有什么能比圣诞节前的舞会,更令年轻人忘情的呢?
        人们在狂欢,艾琳娜没有。她坐在舞场边的一把椅子上,静静地看着她的同学。她看到安娜,总夸张地甩着头,好让人看到她耳朵上那价值一千的翡翠绿的耳坠;她看到丽娜,又穿着一件开胸很低的衬衫,好引人去注意她那深陷的乳沟,和乳沟上那金灿灿的又粗又长的项练;她看到尤娜,照例是一件紧身的羊绒套衫,无非好显示她那修长苗条的腰肢,和环腰闪亮的意大利皮带。这舞会是为全年级同学的,为什么总像就为这些有财富好炫耀的姑娘呢?你看现在舞曲的节奏加快了,又加快了,而灯光却突然变得更暗了。幽暗中只听到女孩子一声声做作的尖叫,艾琳娜一听就知道,这声音就是她那些身有金银的同学发出来的。
       艾琳娜叹了口气。这时灯光转亮了,乐曲也变成了慢三步。一个人突然站到她面前,说:“能请我们的公主跳舞吗?”她抬头一看,是菲德斯。她几乎不相信这是真的。菲得斯是全校闻名的“王子”,家境富裕。谁都知道,他父亲是一家医药公司的总裁,报纸的经济版上,常有记者采访他的报道。安娜,丽娜和尤娜,被菲德斯看一眼就扭怩作态,晚上就做玫瑰色的梦。当菲德斯走到艾琳娜面前,请冷落地坐在一边的她跳舞时,她一愣,慌乱地站了起来,脸红了。
        菲德斯舞跳得规矩,轻轻挽着她的手,软软揽着她的腰,旋转之际绝没有半点轻薄的尝试。但她仍然心慌意乱,因为菲得斯总微笑地看着她,看得她低眉垂首,六神无主。
        一曲华尔兹结束了,菲得斯在她耳边轻轻地说:“你真美!”
        这句话令她想了一夜。因为那天她祗穿了那件连衣裙,没有戴那项练。她的耳际胸前是没有任何装饰的。

        菲德斯对艾琳娜的追求,使艾琳娜一连几天都陷在青春的迷雾之中。这爱情来得出乎意料,来得太突然。菲德斯怎么会看上她?一个总裁的儿子,怎么会爱上一个公共汽车司机的女儿呢?他为什么不去找安娜,找尤娜,或者找丽娜,偏偏看上她这个连项练都没有的艾琳娜呢?他是真的爱上她了吗?是啊,王子爱过灰姑娘,但那也是灰姑娘有了水晶鞋以后的事啊。
        昨天,当菲德斯请她在“梦湖”咖啡馆喝咖啡时,她忍不住问:“菲德斯,告诉我,为什么是我?”
       菲德斯起先没听懂,后来猜出了她的意思,就满眼含着笑反问她:“为什么不该是你?”
       艾琳娜低着头说:“你富有,我不。我们班上有那么多女孩,打扮得那么漂亮,你该去找她们。”
       菲德斯闻言,慢慢喝了两口咖啡,说:“告诉你一个故事。我十八岁生日那天,父亲对我说:‘你十八了,开始追女朋友了,记住爸爸的话,别去找那些有钱人家的姑娘,那些追求钱的小姐。’我问父亲为什么,父亲说:‘钱,不会给人真情,不会给人美德,倒常常召来罪恶。我和钱打了太多的交道,知道钱的坏处。”
       说完这话,菲德斯停了一会儿,继续说:“你问我为什么不去追安娜她们,你不知道吗,这些女孩,成天关心的就是时装,首饰,就是卖弄风情。她们朝我飞媚眼,是看上我人,还是看上我爸的钱呢?你看她们平时对你不理不睬的样子,还不就是因为你不富有。这些人,不配我!”
       艾琳娜低头不语。因为这时,她想到那四根项练,她偷的项练,惭愧得不敢抬头。菲德斯见她总不说话,就一股劲追问她怎么了。艾琳娜终于抬起头,轻声说:“菲德斯,我也配不上你。”
       艾琳娜说完这话,就站起来穿大衣。菲德斯吃一惊,问:“怎么,你要走?”
      “我有件急事要办。”她说完这话,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艾琳娜所说的急事,就和那四根项练有关。自从她偷了这项练,它们就不曾给她安宁和愉快。刚才菲德斯那番话,更使她觉得这项练简直就是锁链,锁住了她的灵魂,束缚了她的青春和爱情。
       “如果菲德斯知道我没有项练而向往项练,向往不成就偷了项练,他会怎么想我?他还会这么笑着看我吗?还会认为我比安娜、尤娜、丽娜都纯洁,都更值得做他的女友吗?”这些问题艾琳娜不能想,不敢想,却又无法不想。
       在这世界上要做坏事,就那么容易。它们常常就起因于一念之差,完成于一瞬之间,而留下的悲伤和遗憾,却久久驱之不去。
       艾琳娜决定挣脱项练的束缚。她离开菲德斯,顶着雪,一口气跑回家。“我得把它们还给店主,我得告诉他们,我偷了项练,你们要怎么罚就怎么罚吧!”她想。
       她拿出项练,走上大街,走到金饰店门口。她刚想抬步跨进去,却突然双脚发软,头发晕,差点撞到门上。因为隔着透明的玻璃门,她看到丽娜和尤娜正在店里挑选首饰。
       艾琳娜在店门口喘一口长气,吓得转身就走。这次没偷东西,却像小偷一样。还项练,怎么就没想到会让同学知道呢?要是尤娜她们知道我偷了项练, 不出一小时,她们就会把这号外新闻灌到全校每个人的耳朵里!
       艾琳娜退缩了。十八岁的姑娘,不能不顾及自己的名誉。
       艾琳娜回到家,想出了一个办法。她给店主写了一封信,然后把项练装在信里,想了想,又在信封里放了五百克郎的纸币。她重新出门,走到邮局,贴足邮票,咚地一声,把信投到邮筒里。
       从邮局回来,接到菲德斯的电话,问她急事办完没有,周末能陪他一起去看电影吗。“事情办完了,看电影当然可以!”她说。
       窗外雪还在下,静悄悄地,透出一片节日后的安祥。

        一周后的星期天,小城日报的周末版上刊登了一篇报道,题目为“找回失去的金子”文章里摘录了两封信,一封是艾琳娜写给金饰店主人的,另一封是店主回她的公开信。
       艾琳娜的信不长,她在信中说:“我是一个十八岁的不懂事的姑娘。圣诞节前我在您店里偷了四根项练,这项练成了锁链,锁住了我的心。我的心成了这四根项练的囚徒。偷窃是犯罪,我得在这罪恶还没有在我心中植根时把它去掉。现在我把项练原封不动地还给您,并附上五百克郎的罚金。我希望这足以惩罚我的罪过。原谅我不具姓名了,这样的人也许不止我一个。我真诚地懊悔。一个糊涂的女孩子。”
       金饰店的主人名叫茜斯婷,今年六十五岁了。她是一个慈祥的老人,一个少有的身在金银之中却没有染上金银气的人。她不像寻常的金饰店的主人,伺候惯了珠光宝气一掷千金的主顾,就对衣著平常囊中羞涩的平民百姓冷眉冷眼。“金银首饰是给人增添美的,出售首饰的人首先得有一颗如金闪亮如银洁白的心。”这是她常对手下雇员说的话。
       下面是茜斯婷写给艾琳娜的信:“可爱的不知名的姑娘,信收到了,读后真叫我感动。人谁不犯错误,十八岁更是一个允许犯错误的年纪。你拿去了项练,这么快就还回来了,我佩服你的勇气。犯罪容易改罪难,现在你把心中的魔鬼赶走了,我衷心地为你祝福。
      ”我的姑娘,你可知道,当你把金项练还给我时,你同时也收回了一样东西,那就是你心中的金子。我们每个人生下来,心中都带了金子。这社会引诱我们做坏事,就把这与生俱来的金子慢慢销铄了。而改正错误,就是重新把失去的金子找回来的过程。这是真金,比我店里的任何首饰都宝贵。这些话,我常和我的孙女说。她今年才十岁。你比她大八岁,就算我的大孙女吧。你大概不会嫌我唠叨乏味吧?
      “孩子,你不应该附钱给我,因为你不该受罚。你为时下不少正在销铄真金的人,树立了一个榜样。能告诉我你的地址吗?我将把钱寄还给你,并决定送你一样礼品:一条金项练。”
       艾琳娜读了这封信,没有和茜斯婷联系,没有去领老人的礼物,她感到她“找回了失去的金子”,就够了。今后她要保护的,就是这心中的真金。

(原创作品,版权所有。联系地址 ruidong_sw@hotmail.com)
无墨 发表评论于
好有才啊!!!
瑞冬 发表评论于
回复雄霸的评论:
谢雄霸兄赏识!小说是根据报上一个真实故事扩展的。当时读了那新闻,也很感动。
雄霸 发表评论于
写得好啊!
真挚而不做作。
俺在感动中读完全文!
瑞冬 发表评论于
回复子夏浮云的评论:
谢谢夸奖。也许因为我一向喜欢读契柯夫,莫泊桑,欧亨利的短篇小说。
子夏浮云 发表评论于
小说很有五,六十年代欧美作家的味道(我过去读过,但都记不住名字了)。流畅,自然,心理活动细腻。你的文风和哲理都很“正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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