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 好友 飘11 写了两篇有关这方面的文章。
http://blog.wenxuecity.com/myindex.php?blogID=19905 这两天呢, 又看到了再婚夫妇要写遗嘱 以及相关的评论的文章。
看后,很是不爽。 今天又看到什么来着: 从什么什么来看海外华人妇女的地位。
海外华人妇女的地位就有这么一个特例可以来以偏盖全码?
这样的案例只存在于一个华人妇女和一个白人男子中间吗?
难道再婚夫妇都是中国人或者都是白人或者,都是同一种族就没有这个问题了吗?
第二次婚姻失败的概率比第一次要高的多。 这不是被中国,外国的N多案例都证明了吗。
据我所知,其中很大的一个原因是经济。 当然,经济很多时候,也是第一次婚姻解体的导火线。(在我身边不乏这种故事)。
血浓与水。这个道理是皆四海为准的普遍真理。 如果一个人不做么做,才有悖人之长情。如果这个白人男人不怎莫做就是英雄了? 就是白球恩了? 中国,共产主义教育了这么久还没有几个白球恩,相反,在这个资本主义制度下,难道人人都是白球恩?
再有一点, 如果这华人女子, 有能耐,把白人男子的所有财产都拿过来,而且,能把这老外改造的不再理自己的孩子,那, 我们这些看官又会怎样平价她呢?
所以,我认为再婚男男女女首先要把这个问题搞清楚。
先小人,后君子。 婚前协议。 一定要写好婚前协议。
生活中这种例子也不少。 你说呢?
P.S: 昨天我把这个故事告诉了老公,老公说,这个男人怎么这么坏。 这是不合法的(加拿大的法)。 他说,待会我去网上查查。 你再去告诉她。 他并且说,怎么可以叫一个人做不合法的事呢? 看看我这个书呆子老公。
还有,我和老公也有遗嘱。 我当时就对他说,我们应该把我们各自一半的财产都写个儿子。 也就是一旦我们中间一方走了, 那么那一半财产就归儿子。 这样即使另一半再婚,那最起码儿子也得到了他母亲或者父亲留给他的财产。你只可以控制你所以你的。你要公平交易。嫁人,再婚,都是你的自由。 后来,查了法律,说,夫妻财产先归配偶。 以后我还要去查查。
再者,我想, 如果那么关心海外华人妇女的地位,那么就请你向我先生学习,看看能从什么角度帮助他们。 不要。。。
我和老公写遗嘱的故事下次再写。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