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爱的珍珠(7)
--选自王志勇《基督教圣约世界观神学原理传习录》
1. 宗教与法律。[1]
2. 上帝就是爱。[2]
3. 自由不自由![3]
4. 祈祷与工作。[4]
5. 自由与责任。[5]
6. 自由与德行。[6]
7. 自由与创造。[7]
8. 自由与共和。[8]
9. 自由与真理。[9]
10. 自由与次序。[10]
[1] 宗教是法律的根基,法律是宗教的外展。没有宗教为后盾的法律丧失终极性的权威,没有法律为规范的宗教缺乏客观性的标准。
[2] 这是来自使徒约翰的强调(约壹4:8)。但是,我们绝不能把这节经文反过来,认为“爱就是上帝”!“上帝就是爱,”此处所强调的是上帝的属性之一;同时,圣经中也强调“我们的上帝乃是烈火”(来12:29),此处所强调的耐受上帝的公义和审判。
[3] 《严复集》,中华书局,1986年,北京版,第17、2页。中国人所注重的往往是随心所欲式的自由,这种自由从本体上而言之有创造田地的上帝才有这样的自由。对于个人而言,要认识真正的自由,关键是认识自由的界限。对于基督徒而言,自由的界限就是上帝所启示的法律。因此,如果我们不明白上帝所启示的那“让人的自由”的法律(雅1:25;2:12),我们就不认识基督徒的自由的精义。
[4] 祈祷却不工作,就是把祈祷当成异教徒寻求灵验的念咒;工作却不祈祷,就是把工作本身视为能够解决一切问题的上帝。
[5] 没有责任感的人,永远是自己的奴隶;真正的自由,乃是甘心乐意地尽自己的本分。
[6] 自由的存在是一切德行的前提,建立德行乃是自由的目的。
[7] 只有在人的自由得到尊重和保障的前提下,人巨大的创造性的才能才会充分发挥出来。专制国家对人自由的压制,乃是道德崩溃和经济落后的根本原因。
[8] 自由不是每个人都自行其是,二是基于自由而自愿结合,婚姻、教会和国家都是如此。
[9] 我们真正的自由在于我们对真理的认识。因此,主耶稣说:“真理比较你们得以自由”(约8:32)。
[10] 次序绝不是僵死的制度,更不是对自由的摧残,而是在个人自由基础上,根据法律而建立的人与人之间良性的互爱和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