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路天涯(完)

再收到她的信,是即将动身去费城的前不久。一个白皮纸的小信封,里面浅蓝的信纸,上面写,“许诺,我已经结婚了。对不起,我们并不是自由的。”

我慢慢地把那封信撕成两半,四片,八片,十六片,直到它变成一根根细长的纸条,落在我的脚边。“我们并不是自由的”,“我们并不是自由的”,像是曼迪就在我的眼前说话。

那天夜里,我一个人开车去莎索里托,喝了点酒,一路上居然没有露馅被警察拦下。在夜气里飞驰过金门大桥,眼前是莎索丽托岛的万家灯火。我站在海湾边凝望着满山的灯光,眼里莹莹的,有无数光点在舞动。

半年后,我调到纽约分公司,和康敏结婚,第二天,醒来时,太阳照在床上,枕边是康敏的乌发,散发着Chanel Coco的香气,她在半梦半醒里对我微笑。我对自己说,以后,忘掉她,忘掉她。

很长时间里,我没有去想曼迪,只是有一回,在时代广场附近的一个地铁站,转车的时候,人群里,隐约看见一个女人,她背对着我,上了去另外一个方向的车,列车呼啸而去的那个瞬间,她的脸在我的眼前一闪而过,我用力眨了几下眼,那双黑亮的眼睛,虽然遥远,隔着脏污的玻璃窗,却直透人心。那天晚上,我梦见了曼迪,她在梦里问我,“你还记得我吗?”

两年后的秋天,我和康敏正式决定分居。她的事业一帆风顺,越来越忙,我们之间静默的时候也越来越多,慢慢地变成一种尴尬的空白。康敏有望成为亚特兰大一家著名电视台的记者,可这一次,她没有要求我陪她一同去亚特兰大。临别时,康敏黯然地说,“许诺,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爱过我。”我回敬她,“也许对于你,真假并不那么重要。”这时她的手机响起,她看屏幕的神情告诉我,那是另一个男人,我有些悲伤地意识到,自己并不是太难过。我看着她的车绝尘而去,不知怎么的,心里有种轻松。

圣诞节前,我家信箱里出现一个小小的邮包。打开来,蓝色的绒布里,包着一个小小的戒指,上面嵌着一颗带着几丝淡紫色纹路的珍珠。

第二天,我登上了去旧金山的飞机。七个小时后,我见到了那个多年前,曼迪提到过的男人,他中等身材,肩膀宽阔,鬓间的头发花白,脸色很端正,显得严肃,和我握了握手,说“许先生。”声音里带北方口音。

他的家,也就是曼迪的家,在沙索丽托渔港边,一座白色的两层房子,爬满藤萝和倾心开放的紫红三角梅,站在二楼的露台上,可以看见远处港口的帆影点点。“老房子了…”他给我倒来一杯威士忌,转过身,“小曼专门关照我把那个寄给你,”过了很久,喝干自己杯子里的酒,加上一句,“她在的时候,每天都戴着的。我一直很好奇,这个戒指是谁送给她的。”他转过头来看着我,眼神很温和,里面隐隐透出一点锐利。

他带我去曼迪的墓,新起的墓碑,地上还没有长出青草,墓碑上站着一个洁白的小天使。他告诉我曼迪生前的事,结婚后没多久,她发现得了肺癌,在第一次化疗前,她坚持一个人去了一次纽约。我问,“什么时候?”他告诉我,是两年以前,她说,她无论如何也要去一次纽约,因为从前没有去过纽约,而且,她坚持一个人去。

我长长地吸了一口气。眼前闪过那次在时代广场地铁站看见的,那个酷似曼迪的女人。她曾经去过纽约,我平时不经过那个地铁站,那天却不知为了什么原因去那里。而就是那天夜里,我梦见她问我“你还记得我吗?”

“我当然记得你,”我在心里说,“当然。”我的眼睛里盈满了泪水。曼迪不知道我的地址,也许,她只是想离我近一点,即使我们不可能相遇;就像现在,我那么渴望能够离她近一点,尽管我们早已被一层泥土永远分隔。所有的爱,没有实现的,抱憾终身。

“小曼是个好女人。”他说。我点点头。

在旧金山机场,我说,“以后我会常回旧金山看看。”他默默地点点头。我终于明白曼迪为什么嫁给他。那是一个善于体察人心的男人。

过隧道,左转上101公路,金门大桥的鲜红色拉索往后退去,直到今天,每次来旧金山,我都去莎索丽托,风雨无阻。即使,她已经不在那里。【完】

温莎的树林

傻兔当妈 发表评论于
哦呦,俺的娘啊,亲耐的小越,你能不能表动不动就把人写死了?谢谢谢谢,那个温沙林里面的妹妹,千万千万要她活着,要她幸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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