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曾志回忆录《一个革命的幸存者》(上)
妇女是中国社会的最低层,在极受政治压迫、经济剥削的同时,还比男性少一份资格和权利。从“五四”时代的反对小脚、走出家庭到革命时代舞枪弄棒、参与政治,现代妇女一改传统造型,“不爱红装爱武装”。
虽然革命的男性特征及其严格的组织纪律使女革命者较少展露娇娥本色,但女革命者回忆录还是提供了更丰富的革命场景。
1 性解放?
中国革命首先是政治革命、社会革命,但由于社会革命的对象之一是包括“三从四德”在内的传统伦理,由于革命动员以“解放”、“自由”为口号,因此对于参加革命的青年男女来说,革命也包含着婚姻自由、一定程度上还有性自由的意义。
当时郴州有一批热血青年投身革命,……这些男女学生白天走上街头巷尾或深入农村,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晚上回来却又是又唱又闹,疯疯癫癫的。夜间男女也不分,几个人挤在一张床上,深更半夜还吵吵闹闹的。……他们以为现在解放了,男女平等了,男女也可以不分了。(曾志,1999:51─52)
革命意欲颠覆原有的社会控制体系,革命青年尤其感到原有的道德系统对人性欲望的约束力,他们理所当然地把性自由当作革命的题中应有之义。岂止是知识青年,在闽西,少年先锋队在反封建、反旧礼教,主张男女平等、婚姻自由方面作了大量宣传工作,“一些深受主人欺辱、受公婆虐待的丫头、童养媳,经过少年先锋队的宣传教育,纷纷起来反抗,投身革命。”(曾志,1999:95)后来成为党的领袖人物之一的王稼祥,1925年由父母包办与一个没有文化的女子结了婚后,革命思想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不想恋爱的幸福,不去组织家庭,只把我的全力,置之社会革命。唉!革命是我的终身寄托了。”(徐则浩,1996:24)
一些青年最初是冲着婚姻自由而参加革命的。胡也频在小说《同居》中这样描写婚姻自由(包括性自由)的吸引力:“妇女们更快乐更活泼 得利害。她们从前都没有出息地关在贫苦的家庭里弄饭,洗衣,养小孩,喂猪,像犯人关在监狱里一样,看不见她们自己的光明,现在她们好像是在天上飞的鸟儿了。她们的生活自由了,没有压迫没有负担。并且不害怕丈夫了。她们可以随自己的意思和男子们结识。她们还可以自由地和一个‘同志’跑到县苏维埃去签字,便合适地同居起来。”(胡也频,1981)
1937、1938年,受斯诺《西行漫记》和范长江《中国的西北角》、《塞上行》的影响,大批青年知识分子怀着对革命和新生活的憧憬奔向延安,理想主义、浪漫主义一度在延安盛行,男女交往相当随意,十月革命后苏俄柯伦泰夫人的“杯水主义”很有市场,一些历尽艰辛的老干部率先“与传统作彻底决裂”,“打游击”和“革命的恋爱”成为新生活的标志。(高华,2000:321—322)
但中国革命许诺的只是婚姻自由而不是性自由、性解放,严酷而艰苦的革命最需要的是禁欲主义。最典型的是潘汉年,为了一心从事革命,他在苏联做了绝育手术。革命行为是超道德、反道德的,但革命队伍也需要由外向内灌输的“道德”,它要求改造人性,灭绝人性,要求无条件的牺牲、奉献。从国民革命时期章太炎的“道德无我”论到共产革命时刘少奇的“驯服工具论”,在取消个人权利以服从整体目标的意义上,革命道德与传统道德有相合之处。所以无论中国革命怎样提倡道德革命、文化思想革命,但本质上仍然只是政治革命、夺权斗争,革命者在文化观念、人生观念上仍受传统的隐形控制。即使在政权到手、毛仍要继续革命、不断革命时,他也只是在1958年设想过废除家庭,直到天翻地覆的文革,他也从未提出过性解放的理想。
所以,一旦进入革命体制,性自由也要被坚决地否定。在得知郴州青年的行为后,湘南特委特派员何舍鹅大发脾气:
“这还了得,晚上男男女女都搂在一块睡,男女都不分了,……这些人也是反革命,破坏我们的革命道德。如果发现谁再这样,就枪毙,就杀头!”(曾志,1999:52)
同样,“杯水主义”在延安也只是流行了一小段时期。1939年后,新型的革命等级制度开始建立并严格执行,此后流行的是以干部级别为基础的由领导介绍批准的婚姻制度。严格的男女是成新社会的理想。1968年5月19日,陶铸在中南区“文革”动员大会上批判苏联的修正主义,证据之一就是:“今年‘五一’节的夜晚,红场上有许多的男女青年,大跳摇摆舞,男的女的一块乱来,接吻,讨价还价。破裂的就一脚踢开。有的男女青年玩得好好的,突然男的把女的踢倒在地,简直是发疯了。苏联的社会变成这个样子,同我们更是鲜明的对比,我们到处是革命的新风尚,他们是腐烂透顶,令人作呕。”(叶曙明,2000:1527)陶铸当时并不在红场,但不妨碍他说得绘声绘色。
2 革命生涯常分手
革命没有性解放的承诺,但革命者的婚姻确实是比较自由的,这不只是因为革命的目标包含了婚姻自由,也因为革命使革命者处于一种非常规的生存状态中:只有同志关系,没有世俗牵扯;只要上级批准,无需法律约束。以革命需要为原则,男女关系相对单纯。
曾的革命生涯有过三次婚姻:
1927年4月,与夏明震结婚,1928年3月夏明震牺牲;
1928年4月,与蔡协民结婚,1932年10月,蔡协民和曾志挨批,蔡到上海向中央汇报工作,曾到陶铸任中心市委书记的福州去,“临分别前,我提出了就此分手的想法,我们的夫妻关系实际上到此结束了。”(曾志,1999:145)
1933年初,曾与陶铸由“假夫妻”而真夫妻。
第一次婚姻是不自觉的。“我觉得这人太豪情奔放,锋芒毕露,所以印象不是很好。”(曾志,1999:29)一天夜里,夏明震工作后没有走,和衣躺在曾床边,第二天早上有人拿她开玩笑,人言可畏之际,夏一句“我是真心爱你的”,曾“心一软”。工作关系促成了第一次婚姻。
第二次已有恋爱的成分。“当时,蔡协民调到郴州任第七师党代表,我调到师党委办公室工作后,我们朝夕相处,产生了感情。”(曾志,1999:65)但后来发现,蔡的感情非常脆弱,“有时甚至像个小男孩,难过得流泪。”(曾志,1999:103)所以“虽说蔡协民对我确实很不错,可我对他的感情并不是很深。”(曾志,1999:151)女革命者要的是性格钢强的男子汉。
这就是陶铸对曾的吸引力。“自从与陶铸相处后,他对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情,同样我也乐于同他相处,心里总是挂念着他。……而过去蔡协民外出时,我就没有这种揪心的挂念。”(曾志,1999:151)但陶在与蔡协民相反的方向上也是极端,“从延安出来后,我正式向组织上打了离婚报告,我忍受不了他的大男子主义。陶铸表示尊重我的选择。因日本投降后,时局突然发生变化,也就顾不上再扯这些个人的事了。”(曾志,1999:398)革命形势稳定了曾与陶的婚姻。
无论与谁结婚,无论有没有感情,曾都没有把自己和谁终生绑在一起。这首先是基于革命者的使命。与蔡协民结婚时,“虽说夏明震刚牺牲不久,我也因此感到不安,但当时认为,革命者随时都有牺牲的可能,夫妻关系也就不是什么重要的事了。哪还讲什么“三从四德”。对于一个共产党员,头脑中不该有什么旧的观念作怪,夫妻生活是次要的,重要的是政治生命。”(曾志,1999:65)1932年,蔡协民受到批判,政治生命实际上已经结束,婚姻当然也就不可能再维持,何况曾对他本来已有不满。党内很多高级干部的政治生涯出现逆转时,组织上都会劝说他的妻子与之离婚。在党的铁笼中,一个得不到组织信任的人,严格地说是不配有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的。
另外一个原因是,伴随革命而来的牺牲、分离使两个人不能长相守。在闽东时曾并未想和陶铸分手,但陶铸被判了无期徒刑。“而那时我才23岁,我是共产党员、职业革命者,为革命随时都要作出牺牲;同时也早将‘三从四德’、贞节牌坊那种封建的东西,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因此,重新找对象是我的自由,我有权利作出选择。”(曾志,1999:208)为此而和任铁锋、叶飞交往密切。但她过于充分地使用了自由的权利,以至于闽东特委认为:“曾志作为党特委的一位负责同志,在恋爱问题上,以一种极不负严肃的态度。同时与党内两个负责同志要好,影响党内几个负责同志之间的团结,影响了工作。”(曾志,1999:209)革命者的婚姻只是口头承诺、组织批准和事实存在,既没有法律约束更不保证天长地久。闽东特委不是批评曾没有为陶铸“守节”,她有权利在陶铸尚存的情况下另行恋爱,只是不能同时与两人恋爱。因此决定撤销曾福霞县委书记的职务、留党察看四个月的处分。曾志本人也“承认在这个问题上确实有小资产阶级浪漫情调”。(曾志,1999:207)如果不是闽东特委的处分,曾和陶的婚姻早就结束了。不过,曾认为,特委批评的实际原因是由于曾与任、叶密切的关系使特委其他领导感到有被架空的危险。可以设想,如果曾同时恋爱的不是党内两个负责同志,特委也是可以允许的。
“三从四德”是革命要破除的观念之一,当然不能进入曾的婚姻观念,没有这种旧的约束,维系革命者婚姻的纽带就是政治需要、组织安排。这对传统的婚姻观念确是一次革命,但由于这一外在约束一般也不考虑双方的感情基础,除非有一方的政治生命发生问题,否则离婚也是很困难的,这种新的婚姻约束机制与传统的伦理约束又有相同之处。
3 农民的反革命
《湖南农***动考察报告》为农民革命唱了一曲嘹亮的赞歌,对农民的颂扬成为革命史的主旋律。但很少有人知道,在1928年的湘南,农民曾以暴力反对革命。
湘南暴动后,国民党军队向郴州的红色政权进攻,湖南省委特派员席克斯、湘南特委特派员何舍鹅提出了一个坚壁清野的“焦土政策”,即把从宜章到耒阳一线四百多里长的公路两侧各五里内的城镇及农村的人和财物一律撤至偏远的农村,然后把搬空的房子烧掉,片瓦不留,使来犯之敌难以生存。支持革命的农民原想从革命中得到好处的,现在革命要掉他们的房子,?是农民拿着此前用来和反革命斗争的枪、梭镖和大刀来和共产党斗争了。他们的理由很简单:“共产党一定要烧我们的房子,我们就反对共产党,打倒共产党!”(曾志,1999:55)28年3月中旬,本来是要动员群众掉房子的大会上,农民们用梭标扎死、用泥土活埋了共产党人,手段是残忍的:
夏明震面朝苍天,躺在那里,脸是青紫的,眼睛闭着,两只手还紧握着,衣服被撕开,胸前被刺了三、四刀,肩上、肚子上、脚上都有伤,大概被砍了几十刀,两腿伸直,一只脚光着。
特别是那个妇联主任,赤身裸体躺在那里。两个乳房被割掉了,肚子上被挖了个碗口大的洞,肠子暴露着,外阴也被挖掉了。
最惨的是两三百名少先队员,都是些十二岁至十六岁的孩子们。反叛的农民来了他们就往山上跑,反叛的农民哄骗说:
“你们下来,就不杀你们。”
天真的孩子们相信了他们的鬼话,一下山就被包围了。毫无人性的叛乱分子竟对手无寸铁的孩子们大开杀戒,好几十个少先队员最后惨死在血泊之中,尸体被丢在山沟里。(曾志,1999:60─62)
中国农民众多,历来有狂乱屠杀的一面,且手段野蛮,从大革命到文革都有充分的表现。它本身无所谓“革命”还是“反革命”,关键看为谁所用。政治家的本领即在于释放并利用这一股巨大力量,这个本领是逐步学会的,开始时共产党也没有经验。湘南事件后,陈毅代理郴州县委书记,公开承认烧房子是不对的,对参与叛乱的农民既往不咎,由此缓和了与农民的关系。革命成功的奥秘,就是最终成功地把这一难以驾驭的力量“组织起来”。“组织”不只是激活、集中,也是改造、约束,即使之符合革命需要,以其全部力量杀向革命的对象。
但湘南事件说明,农民并不只是被动的、受控的角色,他们内蕴的冲动和欲望也是党不能忽视的。所以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发动群众帮助党整风,让群众的冲动和欲望有所释放。比如1947年晋绥土改,分局主要领导就在会议上说:“那种认为贫农立场不行,要无产阶级立场才行。我是无产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员,我来领导你。如果这样讲群众路线的,就是不相信群众,脱离群众。今天看,出主意用干部这一套是吃不开了。要相信群众起来能够解决任何问题。对干部宣布我们组织中有坏人,如何办由群众处理,对任何人都如此,工作团干部,军队干部也是如此。处理干部先去问群众,不是先问上级,各级干部都要服从群众。现在……党内阶级异已分子,投机分子、恶霸占百分之十五至二十五,有的在党内占统治地位,有的起坏影响。要群众监督党,群众监督干部,群众教育党和干部,只有这样今后才靠得住。基本农会就是党,概念上要这样认识,因为一切都是通过农会,它实际上起党的作用。”这就出现了用对待地主富的办法对待党员干部的做法,“把党内斗争和阶级斗争混淆起来。有些地方发展到乱打乱杀,错打死了党员干部和农民。”(龚子荣,1996)在晋绥党校,“竟召开‘搬石头’的会,会上指定一部分座位,挂着‘王八蛋席’的牌子,凡是家庭成分是地主富农的干部,让他们坐到‘王八蛋席’上去。”(杨尚昆,2001:250)
中国革命是农民革命,但其发起者和领导者却主要是一些边缘知识精英。他们相互需要而又内含紧张,并非完全一致。毛泽东既自居为农民的代表者又自称是农民的教育者,毛泽东思想既不只是毛泽东个人的思想也不只是农民革命要求的反映。党的群众政策实际上就是在满足群众与约束群众之间寻找平衡,所以无论是从农民角度还是从边缘精英的角度都不能完整地解释中国革命。
4 热情
湘南民变是由左的政策激起的。这个看起来荒唐的举措不但有御敌的策略考虑,也是革命的本能。曾不是一个极左派,但她也有过一次冲动:
那时在我的身上有着一种红的狂热、革命的狂热。最为可笑的是,有一回,我路过城门楼,突然觉得这个庞然大物太可恨。工农革命军攻城时,国民党部队就是仗着这城门楼阻挡革命军进城,这样的地方应该毁掉它。
于是,一阵热血冲动,我一个人抱来一堆干草跪上城楼,把二楼给点着了。
当我狼狈地从着火的门楼里跑出来时,一头撞见朱德和一大群围观的群众,朱师长不解地问我怎么回事。我说:
“这个城门楼太可恶!妨碍革命,我把它给烧了。”
奇怪的是,朱师长竟没有说什么,只是很慈详地笑了笑走了。(曾志,1999:51)
革命的狂热当然是指行为的极端;行为的极端基于认识的偏执。革命从“星星之火”起步,如果不极端、不狂热,是不可能呈燎原之势的。推翻旧世界,不只是打碎其政治结构,也包括破坏一切与之相关的物质存在和象征符号,门楼是必要的城市建筑,甚至是值得保护的文物,但它也是政府军凭依的障碍,当然要烧毁。这就是“矫枉必过正”的道理。当革命被宣传为一切行动的标准、被奉为神圣之时,任何人和事物都不没有自身的独立价值,一切都必须为革命牺牲、为革命让步。
朱德年长,不会以为门楼必须烧掉,他没有赞扬曾志,也许他认识到革命所需要的狂热并不定要表现为烧掉城门楼。但他没有纠正曾,也许正是因为革命必须有狂热,循蹈规矩?没有厂址狂热的人不会是称职的革命者。即使是没有积极的意义的破坏行为,有时也有动听和示范的作用。但这是革命原则而不是建设原则,始终坚持这一原则的结果,是在需要建设的时代仍然没有解决好“破”与“立”的关系。
传统的社会/政治秩序及其文化/意识形态解体之后,国民心灵日趋敏感而热烈,“左倾”空气弥漫全国,革命甚至破坏都一举成为普遍向往的价值和真理。国民党原靠革命起家,但1927年掌权以后,不但未能迅速满足已经动员起来的民主要求,其“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的独裁统治实际上又无力镇压一切反对派,一步一步把自己塑造成“千夫所指”的反动角色,而“革命”的口号立即被共产党接手,不但因势利导利用民心,而且能驾驭民心改造民心,以极为有效的宣传术而控制了青年学生和多数知识分子,甚至在旧士绅和国民党军政要员的子女中,不少也因“负罪感”而表同情于“工农革命”。革命成功的直接原因是军事胜利,根本原因则是善于发挥时代心理和国民情绪的作用,这也是毛泽东是那么强调精神和意识形态作用的根据。
5 玩笑
毛以语言幽默著称,其喜笑怒骂、旁征博引、海阔天空的语言方式令无数“老粗们”顿首折服。但也有不得体的时候。曾志记得井冈山上的一个玩笑:
毛委员最爱跟贺子珍开玩笑,……有一天我经过毛委员的房门口,见他们又在那儿哈哈大笑。见到我,毛委员挥手召我过去:“曾志,曾志!你过来!”我走到他俩面前,毛委员指着子珍,笑嘻嘻地说:“贺子珍正在说我喜欢你,爱你!”我顿时感到羞辱,气得转身就走。说实在的,我当时觉得毛委员开的这个玩笑很不得体。(曾志,1999:91─92)
上下级之间有这样亲昵的玩笑说明残酷的斗争没有泯灭人的天性。在当时的革命队伍中,曾以美貌知名,据说陶铸在厦门第一次见到她时,吃惊得半天说不出话来。毛不是一个禁欲主义者,革命者也不拒绝美的魅力,只是当着自己的妻子这样说,确实“很不得体”。无法无天的革命者可以不顾任何礼俗惯例,但革命家庭仍得维护,革命男女之间仍得有必要的距离。
毛天性浪漫,这种玩笑在延安时期也一再发生。整风之前,延安的政治空气还有相当的民主性,丁玲常到毛的窑洞聊天,“有一次,丁玲开玩笑说,我看延安就像个小朝廷,毛泽东接着话茬说,那你得给我封官啊。丁玲接着就说到几个人,其中说到林伯渠可以做财政大臣,彭德怀可以做国防大臣什么的。毛泽东又笑着说,你还没有给我封个东宫、西宫呢!丁玲说,这我可不敢封,要是封了,贺子珍还不跟我打架啊!”(丁言昭,1998:257)
事实上,按毛后来对曾的说法,他与贺子珍的分手就真的源自这种好开玩笑的习惯:
有次一位外国女记者采访我,美国女人开放无拘无束,我也爱开玩笑,我们说又笑,这就激怒了贺子珍,她不仅骂了人家,两人还动手打了起来。我批评她不懂事,不顾影响,她不服,为此我们两人吵得很厉害,一气之下贺子珍说要去西安,然后到苏联治病。(曾志,1999:329)
嫉妒的妻子和另一个女人打架,这对于正处于困难之中的革命领袖来说,是颇为难堪的。如果不是爱开玩笑,这一幕闹剧也许不会出现的。不过,如果把毛、贺分手的原因仅仅归结为毛爱开玩笑的习惯,又是皮相之见了。毛告诉曾,“在中央苏区受到错误路线打击,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后,名义上是苏维埃主席,但无实职工作,又患了病,连贺子珍也不怎么理他,不去顾照他,却强调自己有事情要干。”(曾志,1999:下册329)毛不是要妻子在生活上照顾自己传统小丈夫,但前提是妻子要有“政治上的敏感”,能成为政治上的助手。贺子珍不是没有政治头脑的人,她在毛失意时的表现说明她是按照政治形势来确定自己对毛的态度的。党内生活的惯例,当一个人不能得到组织的信任时,他是不可能从身边的任何人、包括他的亲人(只要这个亲人也是革命者)得到理解和同情的。所以贺子珍“不怎么理他”是符合原则的,但毛从来不是认错服输之人,从而贺子珍的态度在他看来就是不忠:不忠不是在生活上“不怎么理他”,而是因为这事发生毛受到打击时。生活上不理,政治上无助,两人分手自是必然。
6 同志
闽东根据地主要领导人是福安中心县委书记(后任闽东特委代理书记)詹如柏,当地称为“北詹”。詹如柏“与国民党不共戴天,对党的方针路线坚决执行,信仰坚定,革命坚决。”(曾志,1999:166)特殊的环境滋养了他对同志的猜疑防范心理:
合他意的便想方设法抬举起来,反对过他或他认不不满意的,则采取阴谋手段,置人于死地。如在寿宁,他对范浚有意见,便推举范铁民,而把范浚夫妇给暗杀了。陈亮也是被他当作反革命杀掉的。施霖与他有矛盾,他也曾扬言要干掉施霖。
我曾听叶飞说过,他在福安狮子头客栈险些被县便衣队枪杀。……他始终存疑,詹如柏与他在狮子头被行刺有关系。(曾志,1999:166─167)
当领导人之间发生分歧时,对于下级干部来说,就有一个站队跟线的问题,这是真正的政治敏感、政治觉悟,事关?个人的政治生命、肉?生命。因为曾志得罪了“北詹”,就受到“严厉的惩罚”,被调到形势极为严峻的福霞县工作。甘棠暴动中,叶飞与庄毓麟两人负了伤,同时在一个村子里养伤,曾去看他们。叶飞那里有人照顾、有中西药品、鸡鸭天天不断,叶飞“还请我吃了一顿鸭肉,说也让我增加点营养。”(曾志,1999:188)而庄毓麟却无人问津,吃饭都成问题。同为闽东特委委员,待遇何以如此不同?
后来我了解到,叶飞的医疗和生活照顾是“北詹”亲自安排的,而庄毓麟的医疗、生活他却没有过问。(曾志,1999:188)
“北詹”原要干掉叶飞,现在却关怀备至。叶飞进步很快,懂得如何站稳政治立场。当特委(其实就是“北詹”)批评曾与任铁峰、叶飞关系密切、要加以处理后,“叶飞则从此不再与我个别交谈了。”(曾志,1999:上册207)他是一个机灵人,闽东时接触战斗场面还不多,甚至辨别不出子弹的方向和高低,但斗争造就人才,20年的斗争使他成为上将军。
但叶飞之所以生存下来,不只是因为他机灵,也因为他此时还不是一个独立和山头。1935年5月成立闽东特委,叶为书记,他的部队是独立师。同年10月,方志敏的残部“中国工农红军挺进师”由师长粟裕、政委刘英率领进入渐南闽浙交界处与独立师会合。“由于浙南游击区和闽东游击区双方都有些本位主义、山头主义,从浙南方面来说,还有以主力自居的思想;……刘英同志却想‘统’掉闽东。他几次提出要叶飞同志留在省委工作,借以调离闽东。” (粟裕,1988:167)冲突的高峰是1936年初的“南阳事件”:粟裕约叶飞到庆元南阳会面,叶要汇报工作,粟裕说:“好啊,晚上吃过饭再说吧。”“当天晚饭的时候,我、陈挺和闽东的干部都入席了。如同旧小说中所描写的那种场景,酒过三巡,掷杯为号。预先布置好坐在我两边的人把我抓了起来。……在押解我的途中,我几次提出要同粟裕同志见面说话,都未予理睬。后来在路上遇到国民党军队的袭击,部队被打散,押解的人忙乱中向我打了一枪,打伤左腿,就把我扔下,自己逃走了。……后来粟裕同志告诉我,当时是刘英命令他扣押我的,也不说明是什么原因。”(叶飞,1988:75—77)粟、刘属于同一山头,因此尽管粟认为“双方的矛盾应当在党的会议上来解决,不应采取对敌斗争的手段”,但他还是“未能坚决抵制,将叶飞同志扣押了起来。”(粟裕,1988:168)
粟裕与刘英矛盾很大。由于粟裕写信给闽东的黄道想联合抗敌,刘英便说他“分裂省委”,开会声讨:“因闽东同志已退出闽浙临时闽浙省委,我便成了主要斗争目标。当时对我也采取了对敌斗争的手段,派了一个班把人监视起来,剥夺了我的行动自由。”粟裕违心地作了“申明”后(什么申明?是不是保证不反刘英?),他被放了出来。如果不作“申明”呢?处死的可能性不是不存在的。他和刘英后来分开行动:“我们在总的方面仍是统一的,配合的,但在各自活动的地区内则各自行动,而且互相之间戒备,每当必须会合时也各自带着武装,并且不住在一个房子里。”(粟裕,1988:168)挺进师在浙南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但谁能想象它的师长和政委是如此的相互戒备和警惕?
刘英1942年英勇就义。这样坚定的革命者也有他的地盘欲、权力欲,这不只是人的本性的问题。要干一番革命伟业,没有权力怎么行?革命者有共同的利益,也有各个人的利益。革命者是强大的,一方面要和外部敌人斗争,另一方面要和内部的权力竞争者斗争,成功者是这双重斗争中的胜利者,他们真如斯大林说的,是特殊材料制成的人。
但“特殊材料”也是人,手段是钢铁的,目的却可能是极普通的人性。1929年,远在莫斯科的中国共产主义劳动大学进行“清党”,“在‘劳大’最根本的一条是看对支部局的态度是拥护还是反对。虽说清党同时也要查阶级、查历史,看对中国革命问题的认识,但这些都不起决定作用。简而言之,你是拥护支部局的,就是政治立场坚定正确,就是动力,即使其他方面有些问题也不要紧;你是反对支部局的,就是政治立场动摇以至错误,就是对象,即使出身好、有革命资历,也得检讨甚至处分。”(刘英,1997:35)说到最后,有没有问题是由某个组织、某个人说,不尊重领导,就可能被“肃”。领导人的尊严外,领导人的感情也不能损害。1930年,赣南地区发生过一次“信丰事件”,赣南行委负责人郭承禄、肖国璋、马荣澜等在信丰反对毛泽东,也动员当地的35军一道参与。35军的政委罗贵波、军长邓毅刚认为这是反革命行为,派军队把郭、肖、马抓起来送到总前委。在这件事情上,罗贵波是有功的,但在次年1月的反“AB团”运动中,罗却受到怀疑,被撤销军政委、军委主席、军肃反委员会主席的职务。罗自我反思:“我没有亲自把这三个人交给总前委并报告情况,而是邓毅刚一个人去了。”这就给了邓毅刚一个千告密的机会。“邓毅刚是黄埔军校毕业的,起初曾在红四军工作过。开始时我们关系不错,工作配合得很好。后来我们两人都爱上了同一个姑娘,这就自然地产生了一种不便言明而又微妙的矛盾,他见了我很少说话。……我怀疑他打了我的小报告,因为他是上面派来的,熟人很多,而我却是一个‘土包子’。对肃反,我们之间的思想观点不一样,他借机拉拢一些干部,团一级的干部不敢同我接近。有些重要的会议不通知我参加,重要文件不让我看。我当时察觉到,前委信任邓毅刚,而对我逐渐地不信任了。”(罗贵波,1997:65—66)在这一件事上有两个人情:第一,反“AB团”是政治斗争、敌我斗争,邓毅刚却借此来解决他的情敌,借运动来泄私愤。二是前委之所以相信邓,是因为邓原是毛泽东在红四军老部下。革命者不是没有人欲,不讲人情,而是习惯于把人情、人欲与政治路线、权力之争联系起来,以政治手段满足个人情感与欲望。
7 红色
革命者是一个大家族,其友爱和温情只施及同志和战友,所以革命首先要分清敌我,以便能区别对待:对同志像春天般的温暖,对敌人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无情。曾志就在革命队伍中也曾有“冰窟窿”似的感受。(曾志,1999:211)她把她的回忆录准确地命名为“一个革命的幸存者”:在闽东,在延安,她都在生死关头徘徊过。
如何分清敌我?阶级出生、战场考验之外,还有持续不断的内部审查和整肃,从江西苏区的肃反到文革,每次运动无论是什么目的,“清理阶级队伍”都必不可少。革命者不留情面,在白区、敌占区和国统区从事过地下工作的人顺理成章在受到严厉审查。延安时期,包括极受毛信用的林彪的妻子叶群,也被整得往曾志的脸盆里撒尿。
整风期间中央党校一部的动员会上,有一个“河南从省委到基层都有红旗党问题”的判断,河南省委组织部长危拱之感到十分绝望,“就在动员会后的一个夜里,在床上用裤带勒住脖子自杀”,获救后精神有些失常,“乱骂领导,乱谈恋爱,并嚷嚷着要脱党。她常跑到男宿舍去和她的男朋友睡一起”。49年后真的疯了,“她没有儿女,没有丈夫,得不到亲情的关心。组织上为了照顾她的生活而调去一个女工作人员也不大尽心。危拱之上厕所跌断了大腿,她既不护理也不报告,听之任之,真是凄惨得很。‘文化大革命’初期,危拱之就糊里糊糊涂、无声无息地死去了。”(曾志,1999:333─334)
危拱之是叶剑英的前妻,早在江西苏区时就被整过。宋任穷回忆长征时:“干部团里只有一位女同志,就是负责司令部总务工作的危拱之同志。长征途中的总务工作是很繁重、很辛苦的。部队一到宿营地,拱之同志忙着安排大家的吃、住,安顿病号,招呼大家烧热水洗脚等。部队出发前,她督促同志们打扫驻地,上好门板,归还借来的东西,做好各种善后工作。记得在过草地时,我的马丢了,驮在马背上的粮食和全部生活用品也随着丢失了,拱之同志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从其他同志那里为我匀了一份,帮助我渡过了难关。她还在百忙中为我织了一条毛线围巾。拱之同志对干部团其他同志的照顾也是满腔热情、无微不至的。拱之同志缠过足,但是由于马匹少,在整个长征途中,她从来没有骑过马,完全是靠一双“解放脚”一步一步地走完了两万五千里。”(宋任穷,1994:86)危拱之在革命最艰苦的岁月把爱奉献给了革命同志,但在革命相对顺利的时期,她却被逼疯。
拒不承认特务指控的危拱之以自杀来抗议组织,当然不会有好下场。车轮式的攻心战术,各种手段的逼供、诱供,使许多革命者都无法不承认自己是特务。如果有人比如曾仍不承认,中央党校一部为这些人专门编了一个临时支部继续加压。照曾的看法,“临时支部”实在是个监狱。在这里,
打、骂、踢,刑罚多种多样,特别是那些“坦白分子”,为了洗刷自己,也为了邀功,斗起别人来更是心狠手辣。还有个别老红军,对党十分忠诚,但因为与社会接触少,知识面窄,不善于分析,只一味抱着“对敌人要狠”的态度,所以整起人来也毫不留情。(曾志,1999:340)
在“临时支部”中,不但有人用皮鞭抽,还有人用嘴咬,“另一位女同志被打得口鼻都流了血,满脸尽是血污。月经来了,也照斗照打,结果裤子都咽透了,还把窑洞的地面染红了一大块。”(曾志,1999:341)──这是另一种红色。
每到夜晚,临时支部这排窑洞的一个个小窗口透出了胡麻油小灯萤火般闪烁的昏黄灯光,四处静静悄悄地,只有一阵阵喝骂声、踢打声和惨叫声越过土墙,越过山梁飘向漆黑的山野,时断时续,此起彼伏,让人心惊肉跳,不寒而栗。(曾志,1999:341)
恐怖的目的表面上是要每个挨整的人接受他人的揭发和组织的指控,如果你真是什么反革命或特务,那么你是不可能在如此高压下漏网的;反之,似乎一旦承认加给你的罪名,你就成了光荣的“解放战士”,从此不再受折磨。但对于这种经不起折磨而屈服的人,也难以获得真正的关照:很简单,你也会屈服于敌人的压力而真的成为党的叛徒。整风过后,组织上再度对曾的历史和原审查结论进行考察和甄别:
他们考察了我在审干中的表现,认为我态度诚恳,实事求是,在高压下没有讲一句假话,而在临时支部七十多位受审查的同志中没有讲过假话的只有四人,这种政治上的坚定性是难能可贵的。(曾志,1999:345)
高压恐怖并不是要你说假话。革命者应的品格是,无论受到何种委屈,甚至要你牺牲,你也不能讲半句假话?党的力量来自每个党员无私奉献、无限信仰,而经历了这场血雨腥风、意志变得极为刚强、没有任何温情和资产阶级人性人情的“战士”,49年后就用这些在延安见识过的方式去塑造新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