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梦想的旅途记录- 陈平眼中的历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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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许会问:那么,本书就是完整的情景吗?答案是否定的,明显的理由是它并不是马来亚共产党的历史,它也不能代表紧急状态的综合论述。它仅仅是一个选择不同道路者,在追求他对国家的梦想的旅途记录。”(陈平序,第5页)
据报导,在上周三(2003年8月27日),谷中城MPH书局内摆卖的几十本马来亚共产党(简称马共)总书记陈平的回忆录(alias Chin Peng: My Side of History)被内政部的官员没收了。消息一传开,许多人就四处寻找这本书,希望能够从那儿“弄”到一本,先睹为快。
内政部的“免费广告”
我听说马大的书局有出售,就赶到那儿。销售员告诉我,最后一本刚刚被买去。她开心地说:50本新书,好像才出炉的炸香蕉一样,一下子就被抢购完了!难怪朋友要开玩笑,说内政部为该书打了免费广告。
许多人找这本书,是误会这本书被当局列为禁书了,因此就更为好奇,非看不可。其实,该书是因为由新加坡进口,未取得入口准证。相信有关手续补办后,便可合法摆卖。有关的出版商还透露,该书的草稿在出版前,已呈交内政部的高级官员阅读过,他的评语是:这是一本很“有趣”的书。
1989年合艾和平协议
更为重要的是,自从1989年12月2日,马来亚共产党和我国政府签署合艾和平协议,停止武装斗争以来,它已经不再被国阵政府视为国家安全的“威胁”了。
陈平在该书的《序》中提到,他个人的要求是让那场牺牲了他们四千到五千名战士的战争,能够得到更为广泛的描述。因此,尽管和平协议签署后,许多人要求分享马共方面的故事,但他基于下述两项理由,不急于那么做:
首先,陈平只准备叙述他明确清楚的事。因此,他需要一些时间进行调查和研究。由于他在森林中生活(及流亡外国)这么久,他要确保马来西亚与泰国政府所同意了的有关和平的新概念,能够受到各有关方面的遵守。
注重史料的调查和研究
第二,陈平虽然同意马共方面有需要陈述它对紧急状态的看法,但认为它毕竟已经成为历史,所以需要文献资料来支持对这场战争的重新评价。若缺乏有力的证据,他的分析将极其容易地被视为,是马共出于憎恨而制造出来的故事,或者有如邓普勒(Gerald Templer)所嘲讽的:“是共产党典型的废话!”
因此,陈平在1998年访问英国 ,并且到Kew区的民众档案局及牛津大学的Rhodes 图书馆,去查阅和研究已经解禁的、有关马来亚紧急状态时期的资料。为了同样的目的,他也访问了伦敦的帝国战争博物馆(Imperial War Museum)和澳大利亚坎贝拉的澳大利亚战争纪念馆(Australian War Memorial)。
令人意料之外的是,他的这本回忆录竟然是他和政治思想保守的英国资深新闻从业员Ian Ward 及其夫人Norma Miraflor 合作的产物,即由陈平口述,上述夫妇笔录和整理。
与西方新闻从业员合作
Ian Ward是伦敦《每日邮报》(The Daily Telegraph)1962-1987 驻东南亚记者。他曾经采访过马来西亚“第二次紧急状态”,退休后仍然有兴趣于有关方面的写作。而Norma Miraflor则是新加坡MPH 1974-1985 的杂志部主编,之后则出任该机构顾问至1990年。这对夫妇现定居新加坡。
据陈平透露,这对夫妇表明过他们对马共的历史并没有兴趣。他们更加关注的是紧急状态故事中的人道因素,以及在这场可怕的冲突中,事实的真相到底被双方的宣传,歪曲到什么程度。
陈平与他的合作伙伴双方同意,记录那些没有事实根据的说法和谣传,是没有用处的。这协议,对想客观和公正地听听马共方面,对有关历史的看法的读者们来说,无疑是值得欢迎的。
不是为了吹嘘或道歉
陈平的希望也许更高一些,在结束其序言时,他说:“我曾在两场战争中作战,并且多年以森林为家。这本书的写作目的,不是为了吹嘘或道歉。它遨请大家,来了解信仰是如何形成的,及冲突如何发生以致一发不可收拾。同样的,它让我们深刻认识,和平是如何达致的。”
陈平在写书过程中,为了维护马共、马来西亚政府和泰国政府三方面所共同达致的和平的新概念,所表现出来的这种耐心、冷静、愿意妥协及能够和不同政治立场者合作;和作为一个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具有传奇色彩的游击队英雄的形象,表面看来并不十分调和。
也许这正是一位饱经革命斗争和生活历练的,一代老领导人的成熟及智慧的表现。也许也更加符合现实世界里真实的陈平。希望他的成熟和智慧,能够帮助他更加客观、公正及负责任地描述从马共角度出发的紧急状态时期(1948-1960)的这段历史。笔者将就这段历史中的重大事件和个别人物(如莱特)整理系列文章,与读者分享。
(作者按语:本系列文章的马来文稿(共八篇),已经于2003年9月10日至10月29日,在《当今大马》电子报(Malaysiakini.com)笔者的专栏(Bumi Dipijak)里按期刊载,有兴趣的读者可上网参阅。华文修定稿,在内容和篇幅上可能略有增删,以期更好地表达作者的看法。)
马共领导人民抗日军-陈平眼中的历史(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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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才训练完毕的共产党人就被派遣到离吉隆坡不到15公里的双文丹(Serendah)地区。 因此,在历史上,马来亚人民抗日军第一独立队就被公认为是在双文丹建立的,其日期是1942年正月10日。而第二独立队则是在约10天后,渗透到柔佛州的金马士地区。”(陈平回忆录第67页)
马共和英殖民主义者之间的关系,基本上可分为日本军国主义者侵略马来亚之前、日本占领期间及日本投降之后三个阶段。
英军节节败退
因此,回忆录也相应地描述了马共一成立,就如何受到英殖民主义者政治部的破坏和压制。当日本发动侵马战争,英军节节败退、迅速投降之后,英殖民主义者又如何主动通过其特别行动执行组(Special Operations Executive, 简称SOE)及盟军的东南亚司令部(South East Asia Command, 简称SEAC),和马共建立合作关系。以及日军投降后,英殖民主义者又是如何宣布紧急状态,企图一举封禁和歼灭被视为“匪徒”和“恐怖分子”的马共及其统战团体。
根据陈平的追忆,马共是在1930年4月30日成立于森美兰州瓜拉庇劳(Kuala Pilah)附近的一个橡胶园里。当时越南越盟(Viet Minh)的领导人阮爱国(Nyuyen Ai Quoc, 即胡志明),以国际共产党(Comintern)代表的身分出席了马共的成立大会,其他出席者还有南洋共产党临时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的代表。
马共与英帝势不两立
马共一成立就被英殖民主义者所仇视是不难理解的,因为作为共产党,它必然站在反对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最前线。因此,英殖民主义者在1933年就成立政治部以对付马共。仅新加坡一地,在1931-1935期间,英警总共对马共采取了432次突袭行动,拘留了226名被嫌疑为马共成员者。这些被拘留者,过后多数被遣送回中国。
在1932年底渗透到马共组织内的三重特务莱特〖Lai Te, 请参阅陈平眼中的历史(五)〗的出卖下,英警方在1934年,就轻易地将马共新加坡的五名市委,一网打尽。在马共新加坡最高领导机构出现真空的情况下,莱特趁机先混进新加坡市委会,然后伪装国际共产党代表以骗取党领导层的信任,结果在1938年被委为马共中央总书记。
此后,莱特就先后以英国和日本特务的身份,控制马共。一直到他于1947年正月尾,由于身份逐渐暴露而自我消失为止。在莱特的不断出卖和破坏下,马共的生存和发展遭受到严重的威胁。尽管如此,在1941年,马共仍然有超过3,000名的中坚党员。
国际局势发生根本变化
国际政治局势,就在这个时候起了根本的变化。原来在1941年6月22日,根据1940年9月27日柏林协议而结盟的德国与日本,通过巴尔巴罗萨行动(Operation Barbarossa)向苏联发动进攻。
这项发展使到马共有可能在反对德日法西斯的斗争中,和英国合作。莱特这时也趁机向其英国主子献议,要求英军为马共成员提供军事训练。这项建议受到当时高傲的英国驻新加坡总督Sir Shenton Thomas 的拒绝。可是,六个月后爆发太平洋战争,他只好同意这么做。
1941年12月8日,日本侵略军在泰南的宋卡和北大连, 及我国的哥打巴汝登陆。超过10万英军,在3万日军的进攻下,竟然在未经剧烈的抵抗和战斗的情况下,节节败退,并在九个星期之后,即1942年2月15日向日军投降。
马共决心开展游击战
与此同时,马共却在主观条件十分不足的情况下,决心开展游击战,英勇地负起了抗日卫马的历史任务,发挥了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
当英军发觉到他们根本无法抵当日军的进攻后,才同意从1941年12月22日开始,在丹绒巴来(Tanjong Balai)的英军总部,训练由莱特召募的15名志愿军。
接着,英军特别行动组也和吉隆坡的马共组织达致协议,为马共训练15支游击小队。当时的训练中心就设在循人学校,100余名志愿人员于是便集中在此,接受训练。
在1942年正月10,第一支马来亚人民抗日军便诞生于雪州的双文丹(Serendah)。在极短的期间内,游击队活动便迅速蔓延到全国各地。
最具讽刺的是,马来亚人民抗日军的大部分武器,竟然是从英军在战败逃亡时,所遗弃的武器中拾来的!有良好配备的殖民主义军队,弃甲而逃;人民抗日军却重新拾起武器,准备开展艰苦的游击战,何者是真心抗日卫马的,可谓一目了然!
西方历史学者的偏见
但是陈平认为,西方的历史学者,在写到这段历史时,大多具有偏见。其中包括被认为,描写日本占领时期马来亚游击生活,写得最好的一本书:《森林是中立的》(The Jungle is Neutral)的作者,F 斯潘塞吉普曼(F Spencer Chapman),也不例外。
对这些西方作者来说,在日本占领期间的亚州人-不论是马来人、华人还是印度人,几乎全是叛徒。他们是那么地无知,特别是在作战方面,更是一窍不通。然而当时抗日的主力并不是盟军,而是由我国各族人民组成的马来亚人民抗日军,及其他一些抗日武装力量。
在日军占领期间,即使是由盟军设在斯里朗卡的东南亚司令部,派潜水艇送到邦各岛(Pulau Pangkor)附近登陆的一小支队伍,也不得不要求马共协助,才能在沦陷区立足。
他们是由约翰戴维斯少校(Major John LH Davis)率领。如果不是陈平领导下的吡叻州马共,冒险以小船帮助戴维斯少校等“白人”(如此明显的目标)夜渡,恐怕他们已经难逃被日军逮扑的厄运。陈平的队伍还在吡叻州伯兰丹(Belantan) 地区,为盟军建立了第一个营寨,让他们有栖身之所。后来与他们会合的还有已在马来亚活动的理查德布罗姆上校(Captain Richard Broome)和弗蕾德烈斯宾塞吉普曼少校(Major Frederick Spencer Chapman)等人。
马共与盟军的历史性会议
1943年12月,盟军东南亚司令部与马共的一次历史性会议,就是在上述营寨举行的。当时东南亚司令部的代表为戴维斯、吉普曼(来自特别行动组)和陈春林(音译,即林谋盛),马共的代表则为张红(音译,即莱特)和陈平。正是在这次会议上,双方达致了合作的协议。
这协议是写在从作业薄撕下来的纸张上,其原件还完好地保存在英国Kew镇的公众档案局里(原件影印本见陈平回忆录第12-13页)。
马共对盟军的另一项重大的协助,是帮助他们将一部笨重的电讯收发机搬上营寨。以人力及脚踏车作为运载工具,要在日军的严密监视下,搬运如此笨重及令人注目的通讯工具,真是谈何容易!
只好把收发机“化整为零”,把零件一小部分一小部分地运送。结果,在花了一整年的时间后,总算把所有的零件弄上盟军营寨,然后重新装配,“化零为整”。可是,已经装配好的电讯收发机仍然无法操作,因为它的发电机由于侵水而损坏了。
没有电讯收发机,马来亚的盟军就无法和斯里朗卡的总部联系。这也就意味着盟军总部的一切支援都无法送达,戴维斯他们就要在没有情报、武器、药物和金钱的支援下,在日军占领区开展抗日活动,其困难可想而知。
寻找可操作的发电机的任务,自然又落在马共身上。最后,发电机找到了,收发机也可以正常操作了。可是,要如何联落上盟军设在科伦坡的总部呢?有的事情是要靠一点运气的。这架收发机,终于在1945年2月1日,也即它被总部送来的14个月后,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被电讯收发员无意中“接通”了!
这真是天大的喜讯!这个“大突破” 一直到日军在1945年8月16日投降为止,无疑对盟军136部队和马来亚人民抗日军作出了重大贡献,因为恢复通讯意味着各种支援就有了着落。
抗日卫马主力军
马共所领导的马来亚人民抗日军,无疑是当时抗日卫马的主力军。可惜,回忆录对此鲜少着墨。对此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由新马侨友会编辑,香港见证出版有限公司出版的《马来来人民抗日军》及《马来亚人民抗日斗争史料选辑》两书。
史料选辑作者之一,曾冠彪,在《人民的抗日劲旅:简述“马来亚人民抗日军”》一文中指出:“马来亚人民抗日军是东南亚各国比较强大的一支武装队伍,它由小至大,最后发展成为一支拥有万人(包括后备队伍)以上的队伍。在日本统治三年零八个月的时间内,它与敌人进行过345次战斗,其中主动进攻敌人240余次,共毙伤敌人5500余人。”
有关数据的准确程度或可商榷,但至少可以证明,人民抗日军作为抗日卫马主力军的地位应该是当之无愧的
从“九大纲领”到“八大主张”- 陈平眼中的历史(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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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平说:“西方历史学家在写紧急状态的故事时,时常以1948年6月和丰三名英国园丘管理者被杀害作为开端。好像暴力是由这儿开始的。这样的开端固然方便,但却与历史事实不相符合。”(第142页)
陈平列举了以下事实,说明早在1945年,英殖民主义统治者的军警已向我国人民使用暴力,例如:
在1945年10月21日,英国军队已经在和丰、怡保和华都牙也等地向数以万计手无寸铁的示威群众开枪,造成和丰10人死亡,怡保死亡者则为3人。
为了争取改善工人的待遇,马共准备在1946人2月15日,在新加坡发动大罢工。结果,在大罢工前两天,英国军统当局就先发制人,逮捕了24名被怀疑为大罢工的组织者。这事件引起新加坡工人群众的普遍不满和抗议。在一次游行示威中,英军开枪镇压,造成两人死亡,19人受伤。
2月15日当天,在柔佛州拉美士地区,英军又击毙15名支持新加坡工人大罢工的集会者。数日后,在丰盛港,英军再击毙5名为了相同目的的集会者。上述各事件已经足以证明,比1948年早几年,英军已经开始屠杀我国的工人了。
其实,英帝在日本投降后重返马来亚,马共总书记莱特在1945年8月25日发表的一份后来被称为八大主张的文件,已经明确地制定了马共与英帝合作的政策方针。
八大主张为:
1. 拥护中苏美英民主国联盟,拥护新国际和平组织-联合国。
2. 实行民主制度,建立全马各民族、各抗日党派所普选的民意机关。
3. 废除日本统治的一切机构及其一切法令、法律。
4. 实现言论、出版、组织、集会、信仰的绝对自由。
5. 振兴工商业,改善民生,加饷加薪,救济失业和难民,实行8小时工作制。
6. 实行民主教育,废除旧教育,用各民族语言发展民族文化。
7. 平抑物价,审判贪官污吏和投机黑市分子。
8. 优待抗日士兵,救济死亡将士家属。
陈平在阅读这份文件的草案时,他的心“直往下沉”,因为他发觉到“这是一份令人失望的文件,它的目的不外是为了满足重返马来亚的英国的愿望。”它和莱特在10个月以前所颁布的九大纲领,简直是“作了180度的转弯”。
九大纲领为:
1. 驱遂日本法西斯出马来亚,建立马来亚民主共和国。
2. 建立由各民族普选的国家机构,保卫祖国,实现民主权利、改善民生、振兴工业,建立各民族友爱、自由、幸福的新马来亚。
3. 开放人民言论、出版、组织、信仰的自由,取消旧制度奴役人民的法令、释放囚犯及抗日俘虏。
4. 改善民生,救济失业难民、普遍加饷加薪,取消苛捐杂税高利贷。
5. 改编人民抗日军为国防正规军,优待抗日士兵、抚恤阵亡将士家属。救济残废伤兵。
6. 以各民族语言实普遍免费教育,发展民族文化。
7. 没收德意日法西斯及其走狗的财产为国有,发还被日寇没收的人民和各 友邦人民的财产。
8. 实行关税自主、建立各友邦的友好条约与商务关系,承认友邦贸易自由。
9. 联合苏联、中国、拥护远东被压迫民族独立,赞助日本人民反法西斯斗争。
九大纲领的第一条、第五条和第九条可说是马共最主要的政治纲领,可是,在八大主张中它们已经变质。
八大主张的第一条写道:拥护中苏美英民主国联盟,拥护新国际和平组织-联合国。显然,九大纲领第九条所规定的,拥护“远东各被压迫民族独立”的政治原则已被出卖。
八大主张第二条则规定:实行民主制度,建立全马各民族、各抗日党派所普选的民意机关。同样的,建立马来亚民主共和国的政治纲领已经为通过普选建立民意机关所取代。
此外,改编人民抗日军为国防正规军的纲领也被放弃,结果导致马来亚人民抗日军公开队和秘密队相继解散。马共自动解除武装的结果,不但使它失去一个反对英帝重返马来亚,争取国家独立的良好时机, 也让英帝得以趁隙而入,并在站稳脚步之后,于1948年6月宣布紧急状态,向马共及它的统一阵线组织,发动袭击,迫使马共在准备不足的情况下,重返森林,开展艰苦的抗英民族解放战争。
回顾历史,如果马共不被莱特出卖,当时深得人心、士气高昂的人民抗日军,肯定会义不容辞地为争取我国的独立,而进行一埸正义的抗英民族解放战争。
而且当时大势已去,但不愿向英军投降的日军,也主动向人民抗日军伸出触须,要求合作,共同抗拒英帝重返马来亚。陈平追忆说,他在吡叻州的主要助手爱克(Ai Ker)事实上已经和设在太平,管辖马新两地日军的总部将领直接进行谈判。爱克向对方保证,马共将继续开展抗英民族解放战争,致于与日本如何合作的详情,则需要数日加以考虑。
“当我回来告诉爱克,一切已经改变了,他感到十分惊奇。” 陈平补充说:“日本突然投降,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大好机会,让我们操控时局,使它向有利我们的方向转化,然而我们却错过这个机会。”
必须指出的是,当时企图通过与日军合作,以达致国家独立的马来民族主义分子,已经在日本的协助下成立了三支半军事部队,人数约有2000人。它们是:
1. 1943年6月成立的Heiho ,为日军提供人力资源;
2. Giyu Gun , 为自愿自卫及后备部队;
3. Giyu Tai, ,为自愿后备部队。
这些马来民族主义分子与日本合作的作法也许是错误的,但如果在日本大势已去的形势下,他们能够被吸收成为抗英解放战争的组成部分,那么,抗英解放战争的多元民族形象就会更加突出。可惜,历史的进程并非如此,而目前一切的假设已无法改变即成的历史事实。
错过上述时机后,马共便集中在领导工人,进行争取改善待遇的斗争。根据陈平引述的统计,仅1947年一年,马共在全马领导的大小罢工高达300次,估计损失的工作日约为700,000日。这说明当时的工人运动是多么地蓬勃发展。
然而,正如马共政治局委员阿典(阿甸),在马来亚联合邦于1948年2月1日组成时向他的同志们绝望地指出的一样:“我觉得我们已经尽力而为了。我们已经用尽一切和平的办法促进群众的目标。我们已经成立了各种统一战线组织。我们已经控制了所有园丘的工人力量,在矿埸、码头、公共交通和一切重要的服务业,情况也是一样。”
“可是,对即将实施的宪法的任何条文,我们却不具任何影响力。如果我们像这样继续下去,我们的运动会有什么前途呢?”正是由于马共的和平斗争陷入这种绝境,才促使他们思考重新开展武装斗争的必要性。
马共被英帝“迫上梁山”-陈平眼中的历史(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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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意味着我们拒绝武装斗争。我们认为这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我们在森林里寻找埋藏武器的地点。但在1947年的最后几个星期里,我们估计,需要8至10年的时间来进行准备,以便开展游击战。在我们的脑子里,从来就没有要在匆忙间发动武装斗争的计划。”(陈平回忆录193页)
在这样的背景下,和丰地区杀害3名白人园主的事件又怎么会发生呢?陈平认为,这和当时马共在澳大利亚共产党总书记,罗伦斯萨奇(Laurence Sharkey)的影响下,所采取的新策略有关。
事缘在和平斗争路线下,马共在工运方面有出色的表现。英帝对工人反对白人园主的剥削与压迫,争取改善生活待遇方面所取得的胜利,不能坐视不顾。于是,它就在暗地里默许园主雇用流氓,使用暴力来破坏工潮,导致一些工潮的失败。
马共不敢使用以牙还牙,以流氓反对流氓的策略,因为恐怕中了英帝的圈套,以马共使用非法的暴力手段,对付英国军事管治当局为藉口,封禁马共的组织和活动。
可是,当1948年3月罗伦斯萨奇访马,被问及澳共是如何处理流氓破坏工潮的问题时的答复,却给予马共新的启发。他说,在澳大利亚,如果是在乡村地区,澳共的处理方法是干脆把有关流氓干掉!
由于受到澳共总书记的上述启发,马共于是在1948年3月,发出了一份新的指示。陈平说:“我相信我们在草拟新指示时,已经犯上了严重的错误,因为我们并没有明确定义,必须加以干掉的对象。
“而且在监督方面,也发生了一些错误。当指示传下去之后,大家作各自的铨释,并根据本身的铨释,采取了一些不应该采取的行动。”
过于偏激的铨释,也可能是受到马共中央委员会1948年5月1日一项决议案的影响。中央决定要在每一州成立一支核心游击队,作为开展武装斗争的初步准备。
事实上,陈平表明,他或者马共中央都不曾发出要杀害3名和丰地区白人园主的指示。它是由当地对英帝抱着满腔仇恨的一对夫妇,主动策划的。他补充说:“和丰事件是我方严重的错误。它破坏了我们要把干部撤退到有良好组织的地下网络,及把我们的游击队伍撤退到森林中的密秘基地的计划和努力。”
英帝毫不犹疑地利用马共这一错误,在1948年6月18日宣布紧急状态;并且在两天后,即6月20日,在全国进行大逮捕,及把马共及其统战组织,全面加以封禁。
陈平当时由于公干暂住在金保朋友的一间独立式洋楼里。如果不是由于他机警,在敌人军警掩至20秒钟之前溜走,他早就落入英帝手中了。
成功逃脱后,陈平被迫在准备就绪之前,毅然领导马共开展抗英游击战。因此,它一开始就处在极其被动的地位,面临着极其严峻的生存和发展的挑战。
在这极其困难和被动的条件下,马共无法贯彻如老毛所主张的游击战的经典战略,即建立根据地和解放区。倡议中要建立的两个解放区-一南一北-结果也无法实现。一度被宣布为第一个,也是马共历史中唯一的解放区-话望生(Gua Musang), 仅仅在五天后,就重新落入英军的手中。
但这不意味着,马共在这场英帝不宣而战的战争中毫无建树。例如,1951年10月5日,在福隆港那场击毙英国驻马最高专员葛尼(Sir Henry Gurney)的伏击战,就无疑是战功赫赫,为我国人民称颂一时。虽说葛尼当时是无意中前来送死的,它在心理上毕竟给英军重大的打击。
马共在战场上失利,其中原因包括它本身犯上的一些错误。1951年10月1日马共的决议案就曾经对有关的错误进行过检讨。马共在有关决议案中进行反省:“我们承认毕礼斯计划(Briggs Plan) 的实施是十分成功的,它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困难。我们承认我们的许多错误损害了我们和人民,特别是中产阶级人民之间的密切关系。我们已经指示我们的部队停止砍伐橡胶树,没收身份证,焚烧巴士和攻击公共火车。”
陈平说,在1950年下半年实施的毕礼斯计划十分有效,到1951年上半年,它对马共的粮食供应,已经产生影响。不久之后,马共已经意识到“我们(即马共)已经面对一个生存的危机”。
可能由于篇幅所限,回忆录对毕礼斯计划并未详述。手头上的资料显示,为了切断马共和垦耕者的联系,杜绝他们获得粮食、日用品、药物、情报等,英帝不惜捣毁数十万(约五、六十万)村民的家园和作物,用武力把他们强行移殖到数百个“集中营”(后来发展为目前的新村)里。
这些移殖者除了限居在四周围着重重铁刺网的“集中营”,日夜受到军警监视,粮食配给,失去居住、工作和行动自由之外,还必须随时面对戒严,军警的检查和检举。若不合作或被怀疑/发现接济马共,则可能被集体处罚(如焚烧村庄和作物)、拘留、驱逐出境甚致被处死刑。
英帝这种对数十万村民所犯下的严重侵犯人权的罪行,暴露了帝国主义的凶残本性。英帝在我国的罪行,实际上还不止于此。在紧急状态时期,我国还发生过越南美莱(My Lai)式的大屠杀。
回忆录追述,英国人民报(The People)在获得情报及访问了几位曾经在涉及地点服务过的军人后,在1970年2月1日封面版,刊载了英国苏格兰卫兵(British Scots Guards)在1948年12月12日,惨无人道地在雪州巴当加里(Batang Kali)集体屠杀25名无辜的工人的轰动性新闻。
在22年后,英国广播公司(BBC)在它的“内幕故事”(Inside Story)的节目中,再度报导这个英军集体暑杀我国无辜工人的事件,节目主持人还带了3名有关的前英国苏格兰卫兵到惨案现场,追述整个事件的过程。
“他们的追述表明,这些被枪杀的华人,当时并没有任何人持有武器或试图逃跑。”
1952年4 月28日,在伦敦发行的共产党报章-工人日报(The Daily Worker), 刊登了一张令人毛骨悚然的相片:一个英国皇家海军突击队员(Royal Marine Commando), 双手各提一个已经被砍下来的马共游击队员的首级。这相片是被拍下作为纪念的,该殖民兵士“神彩飞扬”,两颗砍下的头颅就是他的“战利品”。该报在相片下的标题为:“这就是马来亚的战争!”
在一封当时英国驻马最高专员邓普勒中将(Lf. General Temple)致给殖民秘书利特尔登(Colonial Secretary Lyttleton)的电报中,邓普勒说:“在森林里作战不是一件吸引人的事,我们需要辨认已经被击毙的共产党的身份。”
邓普勒并不否认,为了“辨认”(拍照不行吗?-作者)被击毙的马共游击队员的身份,他们的首级必须被砍下来!英殖民军队这种残暴的作法,受到英国媒体的谴责。
然而,马共方面又是怎样对待他们的战俘呢?陈平说,在紧急状态时期,所有马共的游击部队都被指示,必须以人道主义的精神善待敌人,这是毛泽东游击战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马共在条件许可时,会给予受伤的俘虏医药照顾。他补充说,马共也曾经在解除俘虏的武装后,释放他们。
陈平说:“当紧急状态爆发时,英国人开始替我们贴上‘匪徒’的标签。接着,殖民主义者觉得他们需要一个更加煽情的字眼,他们就发指示说往后必须把我们称为‘共产恐怖分子’。在日本占领时期,当时我们和英国人合作,主要是为了英国人的利益而杀人时,他们不但不认为我们是‘匪徒’或‘恐怖分子’;相反的,他们还大事喝彩、赞扬和颁发有功勋章给我们。”
从以上事实看来,更有资格被称为‘匪徒’和‘恐怖分子’的,恐怕是英殖民主义的军队!如果不是‘匪徒’,为什么要到我国来掠夺我们的资源?如果不是‘恐怖分子’,为什么会滥杀无辜?为什么会把人头砍下作为“辨认”身份的用途?
无论如何,在毕礼斯计划和英军不断的围剿下,马共一些部队投降了,许多战士则为理想而牺牲了。直到上世纪七十年代,完成战略转移,北撤到马泰边境之后,马共游击队才算站稳阵脚。
他们继续坚持斗争到1989年12月2日,才通过三边谈判,和我国及泰国政府签署合艾和平协定,在保持尊严的情况下,自行销毁武器,结束为时41年的武装斗争。
马共的三重特务-莱特-陈平眼中的历史(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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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领袖一直是一个很‘神秘’的人物。最不寻常的是,竟然没有人知道他的真正名字。我们所有的人,无论如何,只知道他在党内的别名:莱特。来自莱特的命令和指示,十分权威。它从来没有被质疑过,总是获得最及时的关注,及绝对的尊重和服从。”(回忆录第24页)
正是这位别名莱特的“神秘”人物,在日军占领时期和英帝重返马来亚之际,不断破坏和摧毁马共及马来亚各族人民的抗日卫国斗争和抗英民族解放事业。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1938-1947年间,马共的最高领导人-总书记莱特-竟然是先后为法国、英国和日本服务的三重大特务!
据陈平透露,早在1943年12月,马共与盟军东南亚司令部在吡叻伯兰丹营寨(Belantan Camp)举行历史性会谈,签署马共与盟军合作协议时,当时的盟军代表之一,即来自英军特别行动执行组的斯潘塞吉普曼少校(Major F. Spencer Chapman), 事实上已经知道莱特(当时化名Chang Hong)的底细:即他是在30年代初,潜入马共组织内,从事颠覆活动的英国特务。
莱特,在英殖民当局政治部的配合下,破坏了马共新加坡的组织,并在骗取了马共领导层的信任之后,在1938年被委为马共总书记,篡夺了马共的最高领导权。不难想象,在一名英国特务的掌控下,马共的斗争,曾经遭受到何等程度的有策划和持续性的破坏,多少优秀的领导人因此遭受到英帝军警和政治部的逮捕、监禁、遣送出境乃致杀害的命运,一直到1942年2月15日英帝向日军投降为止。
在英帝投降后的一个多月,即1942年3月26日,莱特便落入日本宪兵部的手中。他再次出卖马共,把新加坡市委会的名单交给日本宪兵部,自己则自愿成为日本特务,恬不知耻地在Satorou Onishi 少校的手下效劳。
后来被英国战犯法庭判处无期徒刑的Satorou Onishi, 曾经以下列这段话来形容他这个具有高度利用价值的走卒:“他的主要动机是为了活命,即使是以他的同志们的性命来换取亦在所不惜。其次,他和我合作是为了巩固他在党内的地位,及继续他个人的野心。极其明显的,他所出卖的就是那些在党内,向他的地位和权威进行挑战的人。”
在日本宪兵部新主子的指挥下,莱特又开始有系统地杀害马共领导层中最优秀的领袖。马共中央的第二号人物黄诚(黄石,真名为黄元豹),就是在被莱特出卖后,惨遭日本宪兵杀害的。
莱特还策划了一个大阴谋,想要一举消灭马共和人民抗日军的主要领导人。他召集了约40名各有关的领导人和他们的警卫,集合到雪兰莪石山脚(Batu Caves)附近的双溪多(Sungei Dua)开会。
1942年9月1日清晨,他们受到层层包围的日军的袭击。马共和人民抗日军各有关领导人和他们的警卫,经过剧烈的战斗后突围而出,结果约牺牲了半数的领导人和警卫。这就是惨烈的九一事件。后来马共就把九一定为烈士节,以追悼在这次事件以及其他为我国革命事业牺牲的所有烈士。
事件发生时莱特并不在场,据说他的车在前往石山脚途中忽然坏了!陈平说,当时不但没有人怀疑他们的伟大领袖,而且还庆幸他因为车坏了,再度逃过一劫。
事件过后,莱特指示陈平,安排他和蔡克明, 亚南(Ah Nan)及其助手的会议。这次的会议,同样被莱特出卖,导致马共吡叻州书记亚南及其助手被捕。结果亚南被杀,其助手则叛党。
蔡克明可说十分幸运,因为他所乘坐的火车迟到金宝,所以没有落入敌人的手中。但莱特并没有因此而罢休,他从新加坡再度招见蔡克明, 蔡君在前往新加坡后,就“神秘地失踪了”!
亚南牺牲后,被认为接近莱特的小平受命取代他, 接替吡叻州的领导人职位。他从雪州乘火车前往吡叻,在途中遭受日本宪兵逮捕。结果他背叛马共,与日本宪兵部合作。
除了有系统地干掉马共的领导层,莱特还下令解散各游击队单位(当时多数单位不愿解散),实行所谓中央统一领导,企图全面地控制马共和它领导下的人民抗日军。
日本在1945年8月16日投降后,莱特又重新为他的前主子,英帝服务,抛出《八大主张》以取代《九大纲领》,出卖马来亚民族解放斗争的利益。
马共的武装斗争路线为和平的宪制斗争路线所取代,马来亚各族人民民族自决以争取完全独立的立场也被出卖了。结果导致马共失去一个,与不愿投降英帝的日军合作,共同阻止英帝重返马来亚的大好机会(请参阅《陈平眼中的历史〖三〗》)。
日本投降后,莱特立即成立马共“中央军事委员会”,自己出任早高司令控制马共的一切武装力量。陈平被委为他的副手,另一成员则为刘尧。当时,实际上只有莱特一人控制了马共中央的决策权。他于是鼓吹和平和合法的宪制斗争,下令解散马共的公开队和秘宓队,把马共的主要斗争转移到工人运动。
马共和它的统一战线组织,于是处在极其不利的被动地位。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英帝才有机会在1948年6月18日,宣布马来亚进入紧急状态,并在两天后向马共及它的统一战线组织发动突然袭击(请参阅《陈平眼中的历史〖四〗》),使马共及它的统一战线组织,遭受到摧毁性的打击。
另一方面,莱特早在1947年正月间,挟带一两百万公款,宣告失踪。因为干尽坏事的他,在党内的地位开始动摇,他的身份也随时有被暴露的危险。
引起莱特警戒的,是他要排济马共雪州的资深领导人杨果,不能得逞。当时他所提拔的陈平,亦有“造反”的迹象,因为在有关的会议中不愿被利用来对付杨果,以达到莱特“分而治之”的目的。
从陈平的论述看来,最坚决准备与莱特摊牌的应该是杨果。他在与陈平单独会面时,坚决主动向陈平提出,基于下列理由,他认为莱特是个潜伏在党内的国际特务:
* 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马共的聚会屡遭英帝军警的突袭,而他总是不在场,由于不在场的次数太多,就不可能是偶然的;
* 有一次他被捕了,竟然在没有经过任何调查审问的情况下,就轻易地被释放了;
* 日军占领马来亚后,马共中央委员一个接着一个地被捕;及
* 石山脚大屠杀事件。
陈平同意杨果的看法,因为除了上述各理由外,他本人还拥有两项证据,说明莱特并不是一个诚实可靠的人。
证据之一是关系到泰共总书记李启新(老黑),通过陈平转交给莱特的一封信件的内容。李启新曾经在1930年代在新加坡活动,他当时是马共新加坡区书记的副手。被遣送回中国后,重新被派到泰国活动。
在上述信件中,李启新提到他在新加坡活动时,在党内未曾听说过莱 特的名字。陈平有机会知道上述内容,是因为莱特在读完该信后主动交给陈平过目。
可是,当陈平把看完的信件交回给莱特时,莱特却说:“李启新的为人很好,我认识他已经很多年了!”。这评语不但暴露出莱特的华文不行,也说明他的不老实。
证据之二的价值更高。它来自印尼共产党的著名领袖,阿里敏(Alimin)。阿里敏曾在共产国际远东局内任职,在上海和莫斯科等地工作过,和共产国际的关系十分宓切。据他说,他也不曾听说过莱特这个人,虽然莱特声称他曾经在共产国际工作过。
莱特卷款潜逃后,经过陈平等人的多方查证,最终达致莱特是法、英、日三国大特务的结论。马共中央于是决定将他处决,这项任务就落在陈平的身上。
经过一番追踪和靠一点运气,陈平终于发现莱特的踪迹。他于是寻求越共和泰共的帮助。泰共在确定了莱特住宿的地方-曼谷的一间中等旅店后,就派了三名同志去执行任务。
由于经验不足,在逮捕莱特时,一位同志用手扼住他的颈项,由于用力过猛,莱特竟窒气身亡。三名泰共同志就把他的尸体抛进昭拔拉耶河(Chao Phraya, 即湄南河)的激流中去!
看来莱特是得到他应有的惩罚了。但是,在笔者脑海中仍然盘旋着一个,尚未获得合理解答的问题:一个三重大特务,怎么可能潜伏在马共的组织内,持续地干着各种出卖行为,为时13年(1934-1947)之久,其中9年(1938-1947)还当上马共最高领导人-总书记-的职位?
除了马共缺乏经验、对领导人的盲目崇拜和作为地下组织环境的复杂和困难等因素之外,马共当时的组织结构、领导方式和对纪律的要求和执行等,是否也存在着一些内在的弱点,让人有机可趁?我想这也许是一个很值得反省的问题。
华玲和谈:马共拒绝投降-陈平眼中的历史(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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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依我看来,除了提出适当的条件让目前政府所反对的共产党投降之外,没有其他的方式可以导致和平。”(陈平回忆录第376页)
陈平的答复是:“如果你(指东姑)要求我们投降,我们选择战斗到最后一个人。”(第386页)
陈平在约翰戴维斯少校(Major John Davis)陪伴他回森林途中重申了马共这一立场:“如果你(戴维斯)能够让太阳从西方升上来,那么我就有办法令我的战士们承受投降的屈辱。”(第387页)
很明显的,1955年12月28日举行的华玲和谈(当时官方的代表为东姑阿都拉曼、马绍尔和陈祯禄,马共的代表则为陈平、拉昔迈丁和陈田),失败的关键,就是因为官方代表坚持马共必须投降的先决条件,而马共方面,根本无法承受这种屈辱。
由于莱特的出卖(请参阅陈平眼中的历史〖五〗)和毕礼斯计划的实施,马共当时已经处在十分不利的处境。陈平指出,在1954年初英联邦共产党大会上,马共所提呈的立场声明(position paper), 已经显示出重要的政策改变。
上述政策声明是由小章(原名章传庆,又名张凌云、阿苏等)和阿海(单汝洪) 代表马共中央委员会在北京准备的。由于联系断绝,有关政策声明的起草,事先无法征求陈平等人的意见。
陈平说:“我们向来要求成立马来亚人民民立共和国。现在,我们提出与其他党派,共同争取我国的独立。我们也不再强调马共的领导角色。我们呼吁废除紧急法令,结束紧急状态。
“我们提出有关人权的问题,但把如何达致(人权)的问题留待大家一齐讨论。这分文件看来蕴含着马共正在寻求新的战略,即在不通过武装斗争的途径下,争取国家的独立。”
另一方面,东姑和陈祯禄领导的华巫联盟,也在1955年7月27日大选前,作出保证:联盟若执政,它将在4年内,争取国家的自治和独立。此外,它也保证将通过大赦,结束我国的紧争状态。
在这种微妙的政治局势下,陈平以“吴兴”的名义,发出一封信件给东姑(副本给马绍尔),对联盟的政策给予答复。
在信中,陈平表达了马共准备通过和谈,以结束武装斗争。马共建议,举行各政党参加的圆桌会议,以达致上述目的。他也表明,马共不会在东姑所建议的条件下,接受宽赦。
马共的上述和谈建议,被当时的英殖民政府一口拒绝。当时的英国驻马最高专员Sir Donald MacGillivray, 通过马来亚电台,传达一个简讯给马共:“如果马共要谈判,他们首先必须投降!”英帝的这一强硬立场,正是东姑在华玲和谈时所加以执行的。
接着,联盟就在选举中获得大胜,在52席位中赢得51席。东姑取得政治资本-所谓“人民的委托”后-立即准备前赴伦敦与英殖民政府进行有关马来亚独立的谈判。在赴英前,又匆匆准备与马共会谈,作为向英政府施压的筹码。
为了确保陈平出席会谈,东姑还通过当时联盟政府的副教育部长朱运兴,耍了陈平一招。事缘在高埠举行的第三次预备会议中,朱运兴私下要求陈田传达东姑的一个口讯。
朱运兴说:“我有一个东姑的私人口讯,请你转告陈平。东姑交代,无论发生什么事,他都希望陈平能够出席会议与他谈判。如果第一轮谈判未能解决问题,他准备从伦敦回来后,继续(与马共)进行(第二轮)谈判。”
事实证明,东姑并不具诚意,也没有履行他的承诺,即“如果第一轮谈判未能解决问题,从伦敦回来后,他将继续(与马共)进行(第二轮)谈判。”
在马共方面,据陈平反映,却准备作出必要的妥协以达致和谈的成功。因此,马共准备了“最高要求”和“最低要求”。
如果情况允许,他们将提出最高要求,即要求承认马共为一个合法的政党。与此同时,在放下武器之后,应确保他们的自由,包括不被拘留和审讯。
如果上述要求无法达致,马共将退而求其次,即提出他们的“最低要求”:如果马共无法被承认为一个合法政党,那么,他们应该被允许参加现有的政党,或成立新的政党(非共产党);在放下武器之后,应确保他们的自由,包括不被拘留和审讯。
想不到马共如此忍气吞声的“最低要求”也被东姑的代表团所拒绝了,他们非要马共“投降”不可。
说真的,东姑一伙,在我国抗英抗日和争取国家独立方面,根本未曾付出过任何的牺牲和代价。他们有什么资格,可以要求成立于1930年,在我国抗英抗日和争取国家独立的过程中,牺牲了数以千计万计的马共向他们“投降”呢?事实证明,他们根本就是按照英帝主子的意旨行事,一点民族主义的尊严都没有!
陈平在和谈以失败告终时所讲的一席话,再次证明马共方面的诚意:“如果民选的联邦政府和新加坡政府,在内部安全和国防方面拥有决策的主权,那么,所有的问题都十分容易解决。只要联邦政府和新加坡政府拥有上述两方面的权力,我们将立即停止战争。”
可惜的是,马共方面所一再显示的诚意,并没有得到东姑方面应有的珍惜和必要的配合。目光浅短的马绍尔,更是一再以傲慢、犬儒和侵犯性的语气和态度来对待陈平和他的代表团,使到会场的气氛不断受到破坏。(陈平顾全大局的一再忍让,反而被视为是在示弱。陈平在吸收了这次的经验教训后,指示合艾会谈的代表们在必要时,必须作出适当的反击。)
如果情况不是这样的话,早在1955年,联盟政府就应该和马共达致和平协议,而不是在34年后,即1989年12月2 日才由国阵政府,以大致相同的条件,和马共签署合艾和平协定。
历史的事实已经充分证明,英帝和它所扶植的联盟政权,坚持马共必须“投降”的先决条件,是华玲和谈失败的最根本原因。另一方面,曾经在我国抗英抗日和争取我国独立进程中作出重大牺牲的马共,在华玲和谈时却显示出他们对和平的诚意,作过最大的妥协和努力,尽管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
合艾协定:迟来的和解-陈平眼中的历史(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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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决心吸取华玲(和谈)的经验教训。自1955年以来,马共誓言不再要求和平,如果它意味着向敌人投降;或者为了同样的目的,接受任何具有投降因素的解决方案。我和其他中央政治局及中央委员会成员,在这个问题上决不动摇。
“现在,在1980年代尾,我们所要求的,和当年在华玲(和谈)时所要求的一样,是真正的和平。但它必须是光荣地取得的。和平必须是有尊严地取得-而这正是在33年前我和东姑及马绍尔谈判时,被拒绝的。我们的同志经历了40年的苦难,我们的要求绝不能少于这点。”(陈平回忆录第479页)
陈平透露,正是这个绝不动摇的立场,使马共拒绝接受1987年初泰国 当局所献议的,以当时马共革命派和马列派所接受的同样条件,向泰国当局缴械。
陈平认为,有关条件意味着“缴械投降”。因此,被他们拒绝了。他补充说,他们之所以能够维护不投降的原则立场,是因为他们仍然有能力,可以在森林的根据地里,进行长期的武装斗争。
马共的这项能力,在拒绝缴械后经受住另一次考验。从1987年中至1988年,泰国的军队,发动对马共大规模的进攻和围剿,结果以失败告终。
这个背景对马来西亚政治部,在1988年执行与马共和解的“特别方案”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因为这使他们清楚,如果不放弃华玲和谈时,要马共投降的“先决条件”,有关的方案也一定行不通。
当时马来西亚政府与中国政府保持良好关系,也有助于我国政府与马共双方和解的努力。当邓小平在1978年11月访问吉隆坡时,他发表声明说从那时开始,中国视它与马共的关系为必须加以遗忘的历史。
此后,中国就执行毛主席制定的政策,即国家对国家及党对党的两个层次的关系,其中以国家对国家的关系为主要层次。
基于上述政策,中国于是逐渐减少对马共的支援,包括经济援助和在1981年6月30日关闭马共在湖南的《革命之声》电台的广播。
陈平说,邓小平曾经鼓励马共寻找途径,和马来西亚政府达致和解。当合艾和谈进行时,陈平被劝告不要扮演重要的角色,这作法显然是为了避免中国被怀疑干预马来西亚的事务。
陈平基于另外的考虑,接受中国的劝告。他不要重演马共在华玲和谈时所犯过的错误-当时马共的代表团,把总书记陈平也包括在内,份量显然过重,导致东姑误解为马共正急于寻求和解。
因此,马共这次的和谈代表团以小章为首(在第三轮谈判时,小章病重,由吴一石取代),其他成员为阿焰(陈平特使和会谈顾问)和拉昔迈丁。马来西亚政府的代表团以总警长拿督拉欣诺(Datuk Rahim Noor)为首席代表,其顾问则为Yau Kong Yew 。扮演调解人角色的泰国代表团,则以吉蒂少将(Major General Kitti) 为首。
和华玲和谈的情况一样,马共也准备了最高要求和最底要求,陈平说他们的最高要求有下列7项:
1. 承认马共为合法的政治运动;
2. 释放马来西亚的全部政治拘留者;
3. 废除内部安全法令;
4. 摧毁英联邦士兵踩踏已经牺牲了的共产游击队员尸体的战争纪念碑;
5. 承认马共对国家独立进程的贡献;
6. 正式遣散马共的武装队伍,并付给一笔遣散费;及
7. 愿意回返马来西亚家园者,可自由选择这么做,无需被拘留或接受任何改造。
陈平在回忆录中没有谈到最低要求的具体内容,但看来应与华玲和谈时的最低要求大同小异(请参阅陈平眼中的历史〖六〗)。
虽然提出上述各项要求,马共一开始就对政府承认该党为合法政党的可能性,不抱太高的期望。他们也清楚,政府废除内部安全法令的可能性也不大。会谈的结果证明了他们的估计是正确的,当局对上述两项要求不准备作出任何让步。
要求释放政治拘留者较为顺利,因为除了15名被当局指为伊斯兰极端分子的拘留者之外,当时绝大多数的政治拘留者已经被释放。政府不承认上述15名拘留者为政治拘留者,坚持不释放他们。
无论如何,马共仍然视他们为政治拘留者,要求当局释放他们或把他们控上法庭,虽然结果还是不被当局所接受。
这次谈判,马共的一项重要的最低要求有了突破,即他们在结束武装斗争后,可以根据国家的法律组织新的政党,或者参与现有政党。
陈平认为,另一项使合艾协定被视为是一项光荣的和解的,是政府的首席代表拉欣诺最终在全程录音的正式会议中,以国语从预先准备好的演词中宣布:马来西亚政府不否定或争议,马共在国家独立的斗争中所作出的贡献。拉欣诺补充说,致于马共的贡献有多大,无需在会议上争论。这课题应留给历史学家。
上述两大突破,使马共在其他要求方面作出妥协提供了基础,包括摧毁战争纪念碑和正式遣散马共武装队伍的要求。政府的藉口是建造战争纪念碑是经过国会通过法令后进行的,若要把有关的纪念碑加以摧毁,它同样需要通过国会,这在当时是难于办到的。致于马共的武装队伍,当局则认为,它只是一个武装单位,加以结束即可,无需正式遣散。
和谈一共进行了五轮,它是在普吉(Phuket)海边的一间旅店(Hotel thavorn Palm Beach)举行。第一轮谈判是在1989年2月2-4日,最后一轮则在1989年11月2-4日。
陈平是在1989年10月27日, 以泰国陆军最高司令查瓦立将军(General Chavalit Yongchaiyudh)贵宾的身份,抵达曼谷。1989年11月3日,拉欣诺遨请陈平共商解决较为复杂及敏感的武器问题。对马共来说,它的武装队部是不可以被缴械的,被缴械意味着投降。
陈平说:“幸亏在友善的气氛中,双方达致了一个方案:马共部队共有1188名 成员,以每人拥有一件武器计算,总共有1188件。马共将以不公开的方式自行销毁这些武器,由泰国及马来西亚方面派员见证。武器销毁过程不许拍照或录相。”
马共所拥有的剩余武器,则将在市场上售卖。谁出高价,就卖给谁。售卖对象包括马政府所委任的商人在内。在解决了这项较为棘手的武器问题之后,合艾和谈可说已经有了结果。
合艾和平协定于是就在1989年12月2日,于合艾的一间旅店(Hotel Lee Gardens)里,由马共、马来西亚政府及泰国政府三方面,共同签署。当时约有300名国内外媒体代表,见证了这项历史性的签署仪式。
当天一共签署了三份文件,但只发表了三方的共同声明。另外两份,即马共与马来西亚政府及马共与泰国内部安全行动当局的有关文件,则仍被列为密件,未予公布。
涉及合艾和平协定的马共成员共有1188人,其中694名为泰裔,479名来自马来西亚半岛,来自新加坡的则有15名。来自我国的694名马共成员之中,77名为马来人,华人则有402名。重返我国家园的马共成员共有330。新加坡的15名马共成员和马共其他一些来自马来西亚的高层领导人,至今仍然有家归不得,令人深感遗憾!
从“肃反”到“平反”-陈平眼中的历史(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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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68-69年(突击队南进)渗透马来西亚时,小章就向我报告,说他相信有一批敌人代理人,曾经在我们的中央机关队内活动。……在党的生存似乎面对威胁的情况下,资深的中委会负责人于是指派营内审查员收集被怀疑者的证据。审查工作持续了两年。然后进行了一些审判,结果是一批受审者的叛徒罪名成立,被处决了。
“在1970年的最初几个星期,小章报告了第二次的特务威胁。这次说 的是有一伙叛徒,在中央机关队内策划叛变。驻营中委会所委任的审查组达致结论,指在60年代上队的泰裔新兵中,有90巴仙是特务。我在北京最亲近的同志阿海,从来就不信服这种说法。在开始时我采取了中立的立场。无论如何,对随后发生的事,我是无能为力的。回想起来,中央机关队对整个事件不仅处理的十分糟糕,而且显示出我们长期以来用以对付被怀疑为叛徒者的方法,是极其错误的。”(陈平回忆录第465-466页)
这就是马共深受困扰,至今仍旧屡遭批评和抨击的“肃反事件”。根据陈平所提供的数据,肃反至少杀害了91名马共成员,其中16名在中央机关队,75名在勿洞东段。
昔罗(八支)和勿洞西段(二区)的受害者则不多(据说约有14名),因为他们不同意肃反,并以此为理由,而于1970年先后“造反”,脱离被指为“修正主义”及由“大坏人、大内奸”控制的马共北马局领导,另立革命派(成立于1970年,全名马来亚共产党革命派,由一江、阿达等领导,有队员约150人)和马列派(成立于1974年,全名马来亚共产党〖马列〗,由张忠民,求真等领导,有队员约260人),造成严重的党军分裂。两派在1983年尾联合成立马来西亚共产党(简称马西共)。
陈平提供的资料显示,马西共在1987年3月与4月先后向泰国警方缴械投降。他说: “到了1987年,他们在泰方组织的两个特别缴械仪式上,逐一地把武器交上,换回一朵红花,并一一拍照。我觉得特别具讽刺性的是,投降的竟然是那些15年多以来,在括号内冠以‘革命派’和‘马列派’修饰辞,以强调其革命热诚者。”(第478页)
接着回忆录对为什么肃反会以60年代上队的新兵为它的主要对象,提供了它的历史背景。原来在1961年9月,马共举行了第十一次中央委员会扩大会议,纠正了自1954年以来的“偃旗息鼓”、“退伍政策”等右倾路线,推行“重整旗鼓,放手大干”等“新方针”。
据陈平所提供的数据,可以明显看出在60年代,马共在招募新兵方面出现过两个高潮。第一次高潮是在新方针的推动下,到1967-1968时,马共武装力量,已经由低潮时的300-500人的核心队伍,增加到近1,000人的队伍。第二次高潮发生在1969年513事件后,马共的核心武装队员,已超过1,600人。
在这两次(特别是在第一次)高潮中,大量新兵都是在较为宽松的条件下上队的。在这种情况下,泰马政治部安插它们的代理人打入马共部队,也是必然和难以避免的事。
但经过审查,竟达致“在60年代上队的泰裔新兵中,有90巴仙是特务”的结论,不论从任何角度来看,都是有点荒谬和令人震惊的!最后被处决的“死不改悔”者,竟高达百人上下,除了少数三几人外(包括马共已故政治局委员李安东的妻子林英婷和阿良等),边区上队被处决者几乎全部已经平反。这等于马共承认,绝大多数被处决的都是无辜的革命者。像这种草菅人命的事件,显然并不是一般“肃反扩大化”所能够加以概括的。
笔者认为,就性质而言,马共在1970年所犯上的“肃反”运动的错误,和“中国文化大革命”时迫害“反革命分子”的作法,可能更加类似。它基本上是涉及如何看待和处理路线斗争的问题,也可能涉及到权力斗争和人事问题。
以林英婷为例。根据陈平的说法,在中国文化大革命爆发前后,马共的宣传主任政治局委员李安东和他的妻子林英婷,和陈田、穆沙阿末(当时的马共主席)等在北京是同属反修正主义的“强硬左派”(hardline leftists)集团,与陈平、阿海等人持不同的意见。
在1969年尾(另一说法是1967年),陈平决定让李安东和林英婷这对在北京“最激进”的夫妇,到边区驻营去亲自看看那儿的情况。陈平说,论党内职位,李安东是在小章之上,他到边区后,应是马共边区的第一号人物。
可是,由于李安东一到边区,就批评说他离开了十年,边区并没有任何的变化;同时,他的一些“冒险主义”的主张,包括调动大部队向敌人进攻等,也不为北马局所接受。在这种情况下,李安东就被孤立,而小章就成为马共边区的实际领导人。
笔者认为,林英婷的错误,应该是受到文革思潮的影响,搞批判小章和北马局的修正主义(这点李安东曾向陈平承认),企图串连造反这 一类的路线问题。即使有错(犯上组织纪律),也应该有别于“内奸”(据说一度还被指为“内奸的总后台”)、“特务”。然而,她最后还是以触犯军法被处决了。
最可悲的是,已经失势的李安东,曾经试图劝她“认罪”。因为当时马共有一条“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即使是被指为“内奸”、“特务”的,只要被认为“诚心悔改”,便可免一死;自认无辜而不认罪者,则难逃一死。由于她“死不改悔”,李安东为了怕被牵连,还得伙同多数人,投票赞成判她死刑!
对“极其错误”的“森林审判”(Jungle Trials)方式,陈平是这么描述的:“进行审判时,有关单位的所有成员都必须出席聆听受审者的控状和证据。(最后)以举手方式决定被审者罪名成立或不成立。如果营方决定审判一个人,大家都先认定他一定会被判有罪。任何人若相信被审者是无辜的,并敢公然表态的话,他本身就立即会被怀疑。因此,坚持自己是无辜者,时常必须单独与三、四名指控者争辩,形成一对三或一对四的局面,其他人则明哲保身。在这种情况下,不认罪者就会被宣布为‘死不改悔’而加以处决。这种廷续自日本占领时期的审判方式,并没有上诉的程序。”
陈平在他的回忆录中,还特地提到已经被处决了的、他的抗日老战友阿仲(大东),和他在少年时代就十分熟悉的实兆远同乡和导师伍天旺(Arifin)。对阿仲,陈平说:“以这种方式来对付一个把生命献给事业的人是可耻的。我回想起莱特阴谋要集体逮捕马共高层领导人的那些年头,他是如何一次又一次地逃脱;又是如何在森林中先后与日本和英帝作战。我无法忘怀他的可悲下场!”
而伍天旺,陈平说比他大两三岁。天旺平时很爱讲话,可是却拒绝招认。他平静地对审判者说:“你要杀我,就杀吧!”陈平说,他感到迷惑,为什么这个出了名的、连听到枪声都会害怕的老同乡,却能够如此淡定地走上不归路?
在临刑前,他只要求组织给他三根烟和一小杯米酒!读到这里,我突发奇想:他是不是想以烟代香,加上米酒,默默地祭拜所有“死不改悔”的英魂呢?或者他已经万念俱灭,只想在临终时借助烟和酒来麻痹一下自己,好准备上路?一度曾经是陈平“导师”的马共领袖,落得如此下场,教人情何以堪啊!
陈平在缅怀上述两位老战友和老同乡时用情至深,说明了他后期对肃反的态度。可是,他说在肃反初期,他是“中立”的。当时他身边的左右手,阿焰支持肃反,阿海则反对,陈平反而保持“中立”,是颇耐人寻味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肃反行动仍然雷厉风行,难怪陈平要感叹“对随后发生的事,我是无能为力的”。可见,当时马共的实际领导权,可能已经落入泰马边区以小章为首的马共北马局(亦称中央北马局,和马共中央委员会有时可以交替使用)的手中。或者引用陈平的话就是:“整体而言,小章获得中央委员会的支持,(尽管)中央机关队方面和中国方面(的马共中央领导)的意见有所分歧。”
到了1980年代中期,在中国联络官员的介入下,陈平先后接见了马列派和革命派的代表。他们都要求陈平表态:到底陈平认为马共北马局在1970年的肃反决定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陈平拒绝表态。他说根据党的传统,即使身为总书记,他也不能在背后批评党中央的决策或发表个人的意见。
从党的纪律来说,陈平的上述说法或许是可以理解的。可是,经过了十多年,若陈平对“肃反”是正确抑或错误仍然没有明确的立场,或仍旧无法促使北马局检讨“肃反”的错误,也必然要让许多对他有所寄望的同志深感失望。
1988年9月,在合艾和谈接近尾声的时后,当时已经病重的小章到澳门向陈平汇报和谈的进展。这是他们分别25年后的重逢。大家谈了一些老同志的近况,包括那些同志已经去世了,那些还活着之类的话题。
陈平想借些机会提出70年代发生的“肃反”课题。一提到“肃反”,小章立即显得“十分激动”,陈平只好作罢,把谈话拉回和谈的主题来。这情节说明,对小章来说,“肃反”课题似乎仍旧是一个“禁区”。就算是陈平,也不是随便就可以触及的。小章在和谈未结束前,就去逝了。但“肃反”问题这颗“计时炸弹”仍然存在,最后还是留给陈平来收拾。
合艾协议签署后,陈平就到马共中央机关队去,亲自了解“特务危机”的第一手资料。他找来一些“悔改了的特务”,要他们说出真相。陈平并向他们保证:现在和平了,没有任何人有权可以逮捕、处罚或处决你们了。
这些“悔改了的特务”说,他们被迫承认自己是特务,否则他们就会被杀害。这种“迫”使无辜者,招“供”本身及其他人的“罪状”,然后就“信”以为真的审查方法,就是恶名昭彰的“迫供信”手法。
一个老妇女,满脸泪水地告诉陈平,她和另外三名女同志,躲在厕所里商量如何编造故事,使她们的口供一致,不致出现破锭,以求活命。
他们还告诉陈平,审查员十分乐意将他们所想要牵涉进来的人的名字,提供给这些编造故事者,以达到本身(不可告人)的目的。最后陈平感慨地说:“我最恐惧的事终于发生了。阿海是对的。我们的队伍里不可能有这么多的叛徒。小章犯了十分严重的错误。”
一回到合艾,陈平就接到可怕的消息:随着农历新年越来越靠近,被处决了的“叛徒”的家属都急于要与他们这些亲人团聚。遇到这种情况,过去很容易就可以用“他们到马境执行任务”的谎言来蒙骗过关。现在和平了,这理由也不管用了。
被害者家属越来越觉得情况不妙。最后他们忍耐不住了,就组织起来,带了巴冷刀,长矛和散弹枪等武器,准备到马共的驻扎地闹事。当时马共部队的武器比较精良,如果冲突起来,可能会造成大规模的流血事件。
为了避免这场浩劫,陈平赶紧起草文件,为绝大多数被处决的“特务”、“内奸”平反,追封他们为“烈士”。每人还给予20,000泰铢(约800美元)的赔偿,组织还向烈士家属们赔礼道歉。
陈平为绝大多数被处决的“叛徒”、“内奸”平反,引起了一些与“肃反”有关的老领导的不满。他们说过去是“肃反扩大化”,现在则是“平反扩大化”。其中一人还当面批评陈平。陈平辩解说,这是在情况危急时的“正确和权宜性”的作法。
从以上简要的叙述中,在所谓“肃反”和“平反”,“叛徒”和“烈士”之间,似乎只是一线之隔。笔者认为,在肃反问题上,马共中央,特别是以小章为首的马共北马局,不但有错,而且应该说是有罪的。
俗语说“人命关天”;又说:“杀人者偿命”。因此,就算是以“革命”或“肃反”之名滥杀无辜,也是有罪的,必须受到应有的制裁。否则,就算是“权宜”性地“平反”了,烈士们也死不瞑目!
让陈平回到祖国的怀抱 - 陈平眼中的历史(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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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然希望,能够在马来西亚度过我的余生。但最具讽刺的是,虽然我准备为祖国而死,但祖国却不允许我回到她的怀抱!”(回忆录第509页)
“1989年和平协定签署后,我便迫不及待地准备重返家园。1990年尾,我申请回马来西亚定居,但却在1991年12月尾被拒绝。8年后,即在1999年初,在牙拉(Yala)的一位政治部官员,问我是否想申请回国访问和旅游。
“我的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我表示想要回到我的出生地,到实兆远和红土坎途中的坟山去祭拜我的祖先、父母和兄弟。对我来说,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责任。”(第509页)
在了解了马共的简要历史之后,撇开意识形态的偏见和个人的政治立场,我们必须承认,马共在抗日反英和争取国家独立方面,已经作出了他们重大的贡献和牺牲,尽管正如陈平本身所承认的,他们同时也犯上了一些错误。
自从1930年成立以来,马共就高举反英殖民主义的大旗,为民族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理想而奋斗。在英殖民主义者的镇压下,只好潜入地下,坚持“非法”的反殖斗争。
在日本军国主义者侵略和占领我国时,马共在主观条件十分不足,客观环境异常艰苦的情况下,仍然坚决地负起抗日卫马的时代使命,开展游击战,以鲜血和性命体现了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
可惜的是,当日本在1945年投降时,马共却为内奸莱特(请参阅陈平眼中的历史〖五〗)所出卖,执行了一条错误的和平路线。当时,马共不但放弃了武装斗争,还允许英帝重新殖民我国,平白失去了一个争取国家独立的大好时机!
历史事实证明,是英帝首先向马共及其统一战线进行暴力镇压的。而马共正是在和平斗争一筹莫展的情况下,才重新认识武装斗争的必要性。可是在这当儿,英帝却先发制人,在1948年6月18日宣布紧急状态,并在两天后向马共及其统战组织发动突然袭击。马共被迫重返森林,开展抗英民族解放斗争。
无可否认,马共的抗日及抗英武装斗争,是深获各族人民,特别是华族乡区人民的广泛支持的。正因为这样,英帝才狠下心肠,采用毕礼斯计划,把数十万垦植民关进数百个“集中营”里,以断绝马共的粮食和兵源。
在坚持反英民族解放战争的同时,马共亦准备与我国民选政府和解,共商达致国家独立的途径。事实上,在华玲和谈中,马共已经表明他们并不反对民选政府向英帝争取独立。相反的,陈平甚至保证,如果民选的联邦政府和新加坡政府拥有国防和治安的自主权,那么,马共愿意立即结束他们的武装斗争。
可惜的是,东姑并不珍惜马共的诚意,而且不遵守本身的诺言,即从伦敦回来后,与陈平继续第二轮的会谈。华玲和谈以失败告终,是东姑一夥执行英帝意旨,无理要求马共投降的必然结果,也是东姑不具诚意与缺乏摆脱英帝宰制的气魂与决心的必然结果。
从这历史事实出发,马共实在无需背负对抗“民选政府”的罪名。相反的,正是当时的所谓“民选政府”,以英帝代理人的姿态,执行反共的政策,无理剥夺马共从事宪制斗争的权利:既不承认他们的合法地位;也不允许他们根据我国法律,成立新政党或参与其他既有的政党。
联盟政府的上述错误,在1989年合艾和谈时得到纠正,即国阵政府不再坚持马共必须投降的先决条件。此外,马共成员根据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利从政也获得认可。(后来协议没有被贯彻执行是另外一回事,说明政府缺乏法治精神,连协定都可以视如废纸。)
更加重要的是,我国政府通过它的首席代表,拉欣诺,正式表明马来西亚政府不否认或争议马共在国家独立斗争中曾经作出了他们的贡献。以上的突破,使到合艾和谈获得结果,马共被迫在泰马边境开展和坚持的武装斗争才可能结束。
马共作为一个政治运动,既然政府最终不得不承认,他们在抗日抗英和争取国家独立的斗争中,曾经付出重大的牺牲和作出本身的贡献,为什么陈平,作为这个政治运动的领导人,至今仍然不被允许回归祖国的怀抱呢?
何况,我国政府和马共在1989年12月2日在合艾签署的《马来西亚政府和马来亚共产党停止敌对协定》,第3.1条明确规定:“来自马来西亚的马共党员或其已被解散了的武装单位成员,若愿意在马来西亚定居,他们可以根据马来西亚的法律这么做。”
我国政府必须澄清,禁止陈平及其他马共领导人返马,是否已经公然违背了政府本身所签署的上述协定?陈平被禁止返国定居,甚至连回国祭祖和访问都不可以;由于政府早已允许马共其他一些领导人这么作,而显得更为不公平。
人民党主席赛胡新阿里博士及公正党主席万阿兹莎医生的联合声明写道:“我们知道,不久前,马共的一些领袖,包括阿都拉西迪(Abdullh CD)和拉昔迈丁(Rashid Maidin)都已经获准返马访问他们的亲属和朋友,其中一位领导人,还受遨成为某苏丹晚宴的贵宾呢!”
联合声明补充指出:“东西方冷战的时代早已结束。现在已是我们达致国民和解的时代,也是我国一个历史篇章终结的时候了。”“陈平应被允许回返家园祭拜祖宗,这是我国各族人民所认可的积极价值。”这种开明与现实的态度是值得欢迎的。
合艾和平协定已签署超过14年了,为什么政府还需要对陈平抱有这么大的偏见呢?难道说一个79岁的垂暮老翁,返国祭祖或定居乃可被视为对“国家安全”的一项“威胁”么?或者政府担心,由于陈平在领导抗日抗英和争取国家独立方面有功,若返国可能会受到热烈的欢迎?
无论如何,马共及其领袖陈平在我国历史上的地位,必须从人民及民族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出发,给予客观的重新评估。这项重新评估工作的一个先决条件,就是马共方面的观点必须被允许充分的表达。陈平回忆录的出版和被允许在我国发行,可视为是这方面的一项好的开端。
当陈平还健在时,我国政府应尽快让他实现他的最后心愿。否则,陈平的遗憾-“虽然我准备为祖国而死,但祖国却不允许我回到她的怀抱!”-也将是我国人民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