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周末应该纪念一下。
完成了一周采购任务,带着儿子去离家最近的SHOPPING CENTER逛逛,本来不想去K-MART,儿子赖在游乐场不肯去远处,费了九牛二虎的力气才把三岁的他骗进K-MART。
逛了一圈没看上啥,随便拣了件男装,给老公干活时候穿,在收银台交钱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收银的小伙子要求我把包打开检查。
谁都知道,超市只有在怀疑有人偷窃的情况下才要求检查顾客的包。难掩气愤,或者说羞愤,将背包一层层打开给他看。第一层:车钥匙,一个橘子,一桶酸奶,儿子的BEANIE帽。第二层,文件夹和里面的几张帐单,第三层:钱包,卡包,零钱包,一个准备付帐的信封。第四层:签字笔,几支化妆笔,口香糖,纸巾包。第五层,家里钥匙,几张优惠券。小伙子看了第一层就摆手说OK,但我执意整个包翻给他看。
离开商场,自己看自己:左手腕搭着刚买的东西,被儿子拖着,右手抓着他没喝完的饮料罐。头发胡乱扭了几圈用橡皮筋扎住,身穿一件款式落伍的黑皮夹克,那是10年前在中国买的,开禁下露出一层层凌乱、不搭配的的背心、套头衫。下身是一条乌青休闲裤,也许被烘干机弄得缩水了,显的有点紧短,裤子和脚下ECCO鞋之间露出一截不太协调的针织花袜。上身斜跨着刚才给收银员翻看的深绿色大书包,那是5年前上学时候买的,最近图方便翻出来用了。书包上还缠绕着儿子的红条纹棉外套。
很气馁。觉得自己样子不怎么地。很狼狈,很邋遢。
作为一个全职工作的3岁孩子的妈妈,自我修饰早已是彻底的奢侈。三年来,没有买过一件时装,没有看过一场电影,没有一个专业美发师光顾过我的‘秀发’,不知何时起,原来只是偶尔闪现在鬓边的银丝,现在可以在整把头发的发尾里轻易找到。
很气馁。觉得每天忙于生活,却活的不怎么样。
商场收银员也许势利眼,也许种族歧视,从他们‘阅人无数’的法眼里一过身,便被归类于怀疑对象,都说人不可貌相,鬼子的国家不讲这个理。
这件事,这一天值得记住,光阴似箭,岁月无情,白领丽人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