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失控的家长不问青红皂白地打犯了过错的孩子,街坊邻里、亲朋好友常过来劝解,“孩子调皮不对,但也不能没头没脑地揍呀?!这不是好的教育方法。”当然也有人持“打是疼,骂是爱,棒子下面出孝子”的看法。不过应该是所有的人都认为那个孩子犯了错,用打来惩罚,还是循循善诱地进行教育是方法问题。或许有人宠爱子女,对他们的过失从来都不闻不问,但这是一种糊涂。
如果您这是在国内,看见街面上当场抓住一个小偷呢?喊打的人就多了去了。小偷着实可恶,不劳而获,用卑鄙的手段偷走他人的财富,得狠狠地惩罚!打个头破血流鲜让他长记性。然而用痛打来惩罚不是好方法,应该叫来警察,把小偷送到司法部门,用法律来制裁这个犯盗窃罪的人。其实现在的人们心里很明白这一点的,打小偷也是对他人权的侵犯,可看见光天化日之下偷东西的人实在觉得可恶。没人会认为小偷对。明摆着,他偷东西。也就是说,小偷有罪,但不能直接地用打来教育。
有一恶霸平日鱼肉乡里,一夥忍无可忍的邻居终于将他痛揍,又砸了他的家。这个…还和人们打小偷的判断一样,恶霸虽有罪,但得法律的手段解决。同理,绝不会有人认为恶霸是对的。
那要是两拨黑社会团伙在街头大打出手呢?市民们赶紧躲避,报警叫来警察把他们抓走。这械斗的两伙人都不是好东西。干嘛光说那些歹徒呢?两个村子为了水源、土地等利益的械斗,家族之间说不清、道不白的冤仇,民族间的纠纷,国家间利益上的冲突等等,如何论是非曲直?很遗憾,笔者认为,人类社会中很多问题由于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是很难论清孰是孰非的,绝对的正义也是没有的。我相信这点浅显的道理不言自明。
不过从古到今,世界上矛盾的双方总爱强调自己的“正义性”。而且在很多情况下,受到镇压和迫害的弱者情绪激昂地高喊“正义在我方”很能蛊惑人心。大陆的法轮功就是个例子。现在国外的“法轮功们”正是想用中共政权对他们的镇压来证明自己的“绝对正义”。这怎么可能呢?我反正是不会相信李洪志那个自称凌驾于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之上的“大法轮”,很多理性思考的人们也不会相信。“真善忍”这种提法作为一般道德标准我不会反对,你把“法轮功”作为一般的气功,用之锻炼身体无可厚非,但信了“法轮功”身患绝症可以复原,中共镇压“法轮功”便遭到了上苍的报应,打手们都不得好死,席卷北京的沙尘暴扑天盖地,甚至“大法轮”主宰着宇宙就太悬了。我个人认为“法轮功”是一种漏洞百出的迷信,简直算不上一种宗教。当然,这仅仅是个人看法。如果有人就是相信“法轮功”,我不会去强迫他不信,也不希望“法轮功”信徒们一定要我信。
本来不想就此说东道西,可看到国外的“法轮功”信徒们到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抗议示威,本人便有了不得不说的话。我并不认为那些金发碧眼的抗议者们真的认为自己肚子里会有个“转法轮”;他们不是虔诚的信徒,仅仅是想以此抗议中共专制政权对“法轮功”的镇压。不过他们是作为“法轮功”信徒被北京的公安人员架走的。他们到底是否相信“法轮功”?中共政权如果真的残暴镇压了“法轮功”(国外专门宣传“法轮功”的报纸总是这样说),“法轮功”就绝对正确了,“大法轮”就真的在每个信徒的肚子里转起来了?对此我们不能不有所警觉:“法轮功”正被敌视中国,一心一意损害中华民族利益的外国势力作为工具来利用。
如果站在有民族感情的中国人的立场上,这里面的是非曲直明眼人心里应该一目了然。
(07、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