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知道人广东人吃虫子那么正规体面,有理有据地吃,基本吃成了文化,而我小时
自己在黑暗中辛勤地摸索了多年,并吃了很多苦,受了不少的歧视,和他们那种正
规军相比,我一直是个“土八路”,不禁有所感怀,便写下了这些文字』
我总是希望自己是那种娇滴滴的女孩儿,看到害怕的事情就用手遮住眼睛,并大声
尖叫着躲入男人的怀里。可惜从小就不是,从记事起对杀人,死人,杀生,鬼魂一
类就不害怕,或许我是生来属于心理强大,神经坚强的一类,也可能是从小知道一
定要坚强,于是就一直这么坚强勇敢下来了。
记得小时候我们住的大院里有好几个挺深的湖,每年都会淹死人,多是小孩子,尸
体从湖里捞上来,毫无生气地摆在湖边的空地上,亲属在死尸边上哀哀地哭啼,很
多人围住看,都默默地不说话,我总是挤到前面去看热闹,看尸体的样子看大人的
表情,但好像从来不知道害怕,想来这些都是天生的。那些湖现在都填了,上面盖
了高高的楼,里面住了很多的人,他们住的高高兴兴的,并不知道下面压着不少的
水鬼冤魂。
害怕虫子大多是心理作用,我妈妈特别怕虫子,见到任何虫子都会脸色煞白地尖叫。
她是个奇怪的人,她在为人处世上很膘悍,在菜市场和小贩大吵,和同事领导也吵,
在家里更是厉害,常把我们骂的象小老鼠一样灰溜溜的整天不敢说话。可她胆子小,
怕黑,怕鬼,怕虫子。看到她叫的时候我总会在心里好笑,想着这虫子那么小也不
会吃人,顶多就是有点恶心而已。可看到她害怕想着我一点不害怕会使我很开心,
她跳着脚大叫的样子我一直记着。。。。
抓蜻蜓
我小时候挺喜欢虫子,各种各样的虫子伴着我度过不少童年少年的时光。那时候不
用念书,整天都在外面疯玩,抓的最多的是蜻蜓。
有种黄褐色的蜻蜓最常见一抓就抓很多,还有全身红色的,和艳黄黑色条纹相间的,
蓝色的和绿色的蜻蜓都抓到过不少。
蜻蜓的翅膀长长的,亮晶晶的透明,等他们落在树上草上,就蹑手蹑脚地从后边一
下捉住。他们的眼睛是复眼,硕大而晶莹,按说你从后边他们也能看到你,能逮住
他们多半是因为他们在休息呢。
抓的多了就夹在指头缝里,十个手指可以夹八只,然后回家放到纱窗上,抓到稀有
好看的就把那普通的黄褐色的放了。蜻蜓放在屋子里就再也不怎么爱飞了,一般就
用他们的小爪子抓着纱窗,硕大的复眼静静地看着光亮的窗外,过了一两天就默默
地死了。
我有一阵子对抓各种珍稀的蜻蜓很上瘾,因为不容易都用手捉住,就从桃树的树干
上刮下一些粘粘的桃树胶下来,放在一个金属的瓶子盖儿上,在火上还熬上一熬,
然后找根很长的芦苇杆,看到树上有够不着的好看的蜻蜓的时候,就在芦苇杆的头
上蘸点桃胶,然后高高地举着,一下粘住蜻蜓的翅膀,就把他们捉下来。
看到窗户上五颜六色的蜻蜓,心里便有了不少快乐,虽然知道他们很快会死,等他
们都死了,就再跑出去抓不少新鲜的回来看着,这么周而复使着,否则童年那么多
漫长的时光怎么度过呢,那时候我大概是六七岁。。。。
吊死鬼
吊死鬼是北方树上最多的一种虫子,如果没记错的话大多在槐树上。炎夏的时候是
他们最兴旺的时候,几十成百的,从路边的树上吊着根白丝降下来,一不小心就会
落在行人的衣服上、脖子里,很是讨人嫌。其实,它们也不咬人也没毒性,就是些
软乎乎,绿盈盈的小肉虫子而已。
我上小学的时候为了吊死鬼和另一种我们叫它“东南西北”的肉虫子挨了不少的骂,
那种“东南西北”的肉虫子,颜色是紫红的,下身大,头是尖的,握住它,它的头
会朝四方摇动,故叫“东南西北”。我用火柴盒子收集了不少的吊死鬼和“东南西
北”,带到教室去,趁课间休息的时候放得一些女孩子的铅笔盒里,等上课写字的
时候,那些女孩势必大惊失色大叫失声,有时几个女孩同时尖叫,教室里天下大乱、
热闹的不行。我自然看着很开心,可多干几次,就不够小心,最终自然会被发现,
于是老师会骂,家长会打,这类娱乐活动只好停下来。可惜至今我还不知道这吊死
鬼和“东南西北”的学名是什么,它们肯定是什么的幼虫,我也不知道他们长大了
究竟会变成了什么。。。。
烤蚂蚱和爆炒油克郎 (有洁癖者慎入)
现在想来人类知道什么好吃总是能独立发现,最后殊途同归。
我抓的虫子多了就想试试哪些能吃还美味,最后发现只有两种比较好吃:蚂蚱和一
种叫油克郎的甲壳虫
蚂蚱一定要捉快到秋后的,虽说那时他们蹦哒不了几天了,可都吃的挺肥大,母的
肚子里还有籽。在草地里抓几个小时能抓不少,找点干草生个火,用根树枝拴根绳
子吊着就可以烤,烤的焦黄干脆,吃起来很香
油克螂是慢功夫,每天带个玻璃瓶子都到马路边的路灯底下等着,那些油克螂都喜
欢聚在灯光下飞,飞累了就落在路灯底下的马路上。一只一只地捉起来放到玻璃瓶
子里积存着,大约存了有好几天,终于存满了几整瓶子。把它们油光曾亮的黑色甲
壳都一只只地剥下来,露出的都是白白肥肥的蛋白质肉。从家里偷点油,偷点盐巴,
有个什么小孩家里可以借用火炉,找了口锅子就一下子倒将进去炒起来。
记得那次不少小孩听说我要爆炒油克郎吃,都很激动好奇,并佩服我的敢想敢干,
都围住馋馋地观看。结果我炒熟了以后,特地用报纸糊了不少纸袋子,把炒的香喷
喷的的油克螂装在纸袋子里分发给他们吃。大家一起相互看着一边傻笑,一边吃的
很香甜。
知了也吃过但印象里不如蚂蚱和油克螂香,也抓过不少种的蝴蝶,被毛毛虫螫的胳
膊红肿,捅过马蜂窝,但幸运地没有被螫。。。。
玩虫子一直玩到八九岁,童年的岁月就这么浑浑沌沌地消磨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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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珊这人有项本领,就是能在枯燥的生活里心满意足。
她住我家的几日,我实在是忙。赶稿子,做家务,送孩子去上学习班,时间被分割成若干碎块。这也是我回国以后的生活概况,零乱地忙碌着,没有机会将诸样事情想想清楚。搬家伤了元气,需要时间恢复。
阿小珊和阿小A的到访,正被夹在我初初开始的新生活当中,令我一度有些愧疚,因为不能从容地当个好主人。我们二人加上一堆的孩子,对环境对人情都极不熟悉;近处没地方可去,远处又不懂如何去。加上我本来也不是个爱在街上乱逛的人,所以干脆将众人都圈在家中,我自去忙我的。小珊喝喝茶,带孩子们游游泳下下棋。将近中午,终于盼我将稿子基本赶完,得闲炒几款小菜,肉食打电话叫外卖送来。坐定吃喝时,才对小珊说,抱歉让他们天天陪我居家过日子,完全没有旅行度假的野趣。她用一对美丽的大眼睛看着我,愉快地拖长声音说:“我觉得朋友之间最重要的,其实不是做什么特别的事情,就是spend time together呀。”
其实她的这个观点,以前对我多次提起过,但是因为与我无关,我并没有太深的体会。到了今天,才特别明白其中她对朋友的心意,自愧弗如。
那就由着她宠我和孩子们吧。孩子们都爱她,肆无忌惮地在她身上爬来爬去。她走当日,孩子一早睁开双眼,首先问的几句话就是:“妈妈,现在几点了?你夜里有没有关手机?会不会错过小珊阿姨的电话?她今天就要走了!”顿时感觉,对于一个共同朋友的思念,正在我的家里无声升起。
同她最享受的时光,是当我们打发几个孩子吃完午饭离开饭桌。他们酒足饭饱之余稍事休息,安静看着电视,为下一轮的疯狂折腾养精蓄锐。我和小珊偷空继续吃菜闲谈,她夸了又夸我们家的米好吃。就是不曾赞扬我煮的菜菜,定是知道我偷懒,没有用心烹饪。
她新沏一壶铁观音,我新开一瓶冰啤酒。如此对坐良久,只扯闲篇。户外像蒸笼一样炙热,路上的行人有穿长裤长衫打领带的,多半是售楼先生;保姆们着居家的短衣短裤,手里提一小兜蔬菜或者牵一个小孩;也有刚刚将车停稳便迫不及待跑出暴晒跑进餐厅的高级白领。这个热带城市最为难耐的午间,经年都没怎么变过。
想象着街上的情景,仿佛只有我们最舒适了,不急于做什么,家里的冷气开得足足的,凉爽地度过一个难得相聚的中午。这样的时光,不论在何时何地,对我都算奢侈的幸福。我想旅途上的阿小珊,也是这么认为。
闲谈之间,就说起了蔡澜,随后当然就是谈吃谈喝了。
她给我讲个笑话,是关于她自己的。前一天她去广州,本来准备当天回来,儿子还留在深圳呢。可是突然间她想要吃一种白瓜,并且想吃得不行,可又到处都买不到。终于打听到某个市场可以帮她定购,不过要等一天才能到货。于是为了那两只白瓜,她临时更改行程,在广州住多了一晚。事后为给儿子赔罪,买了许多礼物送他,还搭了一整天的笑脸。我看能为两只小瓜的缘故如此劳民伤财,这样的人物如今实在已经不多了。物质那么丰富节奏那么紧张,凡事都当理智排序才行,宝贵的时间一定要优先给予宝贵的事情。至于那两只吃了不能长寿不吃也出不了人命的白瓜,多半挤不到队列的前排去。
人群中我莫明其妙认识了一个阿小珊,当笑话讲给我一些仿佛可有可无的事情,这些事情便成了我们当朋友的原因。
大侠出差回来,带我们去渔米之乡吃晚饭。因为看到蛹餐系列,一行人又说起忌口这件事来。小珊说她吃东西很保守的,不吃蚕蛹之类。我大吃一惊,不肯认同这个广州人的说法。
果然,过了几招,她便承认,在吃东西方面,我比她更保守,保守到就连很大众的食物,比如乳鸽,都不敢碰。鸡肉还好,肢解以后,骨外有肉,汤汁鲜香四溢。乳鸽就不同,小小一群,个个以皮包着骨头,连头带翅呈上饭桌,让人怎敢去捏那些细小的骨骼?还有濑尿虾,北方叫做皮皮虾,也是我怕的东西。只要看见它们那些一节连一节的盔甲,我就一定浑身发紧。
沙虫当然就更别提了。圆滚滚滑溜溜一批肉虫子,肚子里面的泥沙掏空,用蛋来蒸,变成细细的一些虫线,异常恐怖。谈到这里,自称吃东西十分保守的阿小珊同学,立刻原形毕露,说是沙虫用来蒸蛋太浪费,那么美味的东西,当然要用来打汤或者煮粥!她这次回来,还特意点了沙虫要吃,结果搞错了,上的是沙蚕,令她十分失望。沙蚕她就不爱吃,这便是她所说的保守吧。不过话说回来,吃沙蚕的人本也不多,大概营养成分不够多,味道也不够好,而且分了节的动物,吃起来口感恐怕也要打折扣吧。所以说到最后,她都不属于饮食保守一类。
大侠跟她有得一拼,基本没他不吃的。在他吃过的东西里面,最不可忍受的是水蟑螂。这东西就像榴莲,爱就爱得什么似的,连称甘香美味,不爱便半口都难下咽。水蟑螂油炸之后,传说是菜中极品。大侠的一位客户对它情有独钟,特意点了来吃。大侠硬着头皮取了一只,去其头颈内脏,食之,当日指尖臭味经久不散。鉴于客户衷爱,未敢多言。只能对我们倾诉一番,小珊闻言,只管窃笑。从她的笑法,我觉得她吃水蟑螂。
她不吃的,是猪脑。这令我想起当年,接待休斯敦芭蕾舞团的前站,带他们去吃火锅,上了猪脑,也不解释,一人给他们夹一大块,众人吃后交口称赞。于是我告诉他们,那是猪脑,pig brain,几个人当时没说什么,不过次日拉了肚子,都跑来找我责怪猪脑!
也想起关于榴莲的当年故事。我跟大侠那时刚刚学会吃榴莲,喜欢得紧,专门买来款待北京的朋友。哪知那厮忒不识货,吃了一小口,就趴到马桶上狂吐不止。
刚好当时我们跟邻居关系紧张,吃完榴莲,我把榴莲壳扔到了他家门口。没有想到,这家邻居偏爱榴莲,每天出门或者回家,总要深深呼吸一通,过了好些日子,才舍得扔掉那几片带刺的臭壳。
如今回忆当年,可谓滋味无穷。小珊来去匆匆,留下的记忆片段,也必将如此。我知道的,回美以后,她会有很多的艰难要去面对,如同我们每一个人。但她是一个懂得宽慰自己享受生活的女人,所以不该为她担心。
送别小珊回来,大侠刚好读到北岛的《远行——献给蔡其矫》,念了一段话给我:
“满天星斗连成一片,璀璨迷离。。。我们都走在这路上,谁都没有免于死亡的特权。也许重要的是,你与谁相识相伴相行,与谁分享生命苦乐,与谁共有某些重要的时刻,包括最后一次。”
这段话有点意思,只不过我与我的朋友,甚至连最初与最后都不曾共有,唯一不能忘怀的,竟是一些无关紧要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