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变 (六) (完)

我们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还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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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两位值得让后人记住的盗墓贼,他们不知疲倦地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挖掘盗洞,本希望能盗得一些金银珠宝,结果却盗出一名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诗人,诗人从洞里爬出来后,见到两个叩头如捣蒜的家伙,开始时,他很想批评他们两句,后来一想,这两个家伙还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呢,就放弃了批评的打算。李白搀扶他们起来,并且向他们施了礼,问这是哪里。盗墓贼说,神仙,这是洛阳城外的瞑山啊。原来韦怀带着李白竟然溜达到洛阳来了,洛阳离四川有千里之遥,听了盗墓贼的话后,李白感觉自己仿佛做了场清秋大梦,他赶忙把手伸进怀里,那个妇人交给他的纸符和记忆珠竟然还在,说明这并不是梦。

李白想给他们一笔钱本报答救命之恩,可口袋里空空如也,于是便对盗墓贼说,要不我给你们打个欠条,等回到江油给你们送点银子,报答救他之恩吧。盗墓贼说这事原本就是巧合,哪能要你的银子呢。后来李白想到在这地下墓穴里的奇遇,就对两个盗墓贼说,把盗洞封起来吧,人活在世上要凭辛勤的劳动来获得财富,而不能做出这些伤天害理之事。此时,两个家伙都吓傻了,他们连连点头,很快就把盗洞回填了。弄好之后,还找了些枯枝乱叶放在填土上,等这一切做完,李白打开纸符,就着盗墓贼的火把背诵符语,然后就用学来的异术赶往四川。盗墓贼只见面前白影一闪,方才还在说话的少年就不见了踪迹,自然又是十分害怕,赶忙又爬在地上叩头发誓。

李白晓宿夜行,用了三天时间赶回江油,老爷子见到儿子自是十分欢喜,可李白回来后却不像往日那个顽皮的少年了,而是成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这半年来发生的事让他难以释怀,险恶的江湖也使李白失去了闯荡的决心。他想休息一段时间后再去青云寺找韦怀,至于他把自己引入地下坟墓之事,韦怀总得给自己一个说法吧。李白想,如果一些委曲一辈子背在身上,他宁愿去杀人,韦怀若是不给自己一个说法,那自己就要给他一个说法。

半个多月后,李白对来到青云寺,寺里的方丈肯定地对李白说,他从未在这儿学过剑术,而青云寺也没有住过一个叫韦怀的人,李白寻遍青云寺,哪里有韦怀的影子,只好生气地骂了句一群无赖,就回了家。

既从得到那颗记忆珠,李白便有了过目不忘的本领,仅仅二个月,他就读遍了家里所有藏书,知识学多了,文采就往外冒。文采这东西,就象孕妇的肚子,想不让别人知道是很难的。等到十七岁,李白不但舞得一手好剑,更是吟得一手好诗,成了世间罕见的文武兼修的少年。几乎所有见过李白的人都认为他的诗写得比初唐四杰更有韵味,这点我们在史料中也能见出端倪。比如那个被称为诗圣的杜子美就是李白铁赶粉丝,他曾写过这样的句子来赞扬偶像: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清新庾开府,俊逸鲍参军。渭北春天树,江东日暮云。何时一尊酒,重与细论文。从这首诗里可以感觉到李白的诗写得是何等之好,也能看出杜子美拍马屁的功力是何等之强。

李老爷子原来想让儿子学好剑术后替自己复仇,可李白那泡尿尿出了父亲丑恶的面目之后,就对复仇失去了兴趣,老爷子提了几次见儿子没有动静,就叹了口气想,算了,儿大不由爷。然后又为那照着想,他想哪个人年轻时不犯点错误,那照虽然射了自己一箭,但罪不致死,就放他一马吧。后来,老爷子见李白勤奋学习,还写得一手好诗,心中分外高兴,读书是好事啊,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即使书中没有黄金屋,没有颜如玉,但自己儿子能成为一名知识分子,比自己强多了,当爹的脸上也有光。李白十七岁那年,天子的召书来到民间,说是要举办一次全国性诗歌散文大赛,老爷子想,儿子的书总算没白读,是金子,闪光那是早晚的事。

可李白只是对读书和做诗有兴趣,却不想出风头,他认为,自己并不是为了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事实上,唐玄宗时期,中华已经崛起了,而且硬度很高。李白对老爷子说,父亲大人为何这么俗,孩儿读书做诗的目的只是读书和做诗的本身,功名富贵又怎能和伟大的诗歌相提并论呢?

老爷子就劝他说:天下兴亡,诗人有责,咱们并不是为了功名富贵,而是要担负起天下兴亡的重任。

李白淡然一笑,孩儿只知刘备/>夫人孙尚香说过天下兴亡,匹女有责,什么时候变成诗人有责了,父亲您就别逗孩儿拉。再说,现在天下好着呢,当今天子是贤明的圣上,不但爱惜人民,还能诗善画,精通音律,虽然也干过霸占儿媳妇的事,可男人都是好色的,父亲你觉得不是么?

李老爷子又说,我讲诗人有责并不是要你承担起国家兴亡大计,虽然咱家是布衣出身,没有躬耕与南阳,但也得有报效国家之心。世界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但归根结蒂是你们的,你们正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没有理由不去灿烂。

李白的老爷子是个粗人,和别人一样,只要没文化,总是喜欢谈文化上面的事。他说读书的目的是为了求个功名,有了功名才能吃饱饭,才有社会地位。尽管他自己是个大财主,但因为没功名,办事的时候就得花钱送礼,有了功名就不一样了,有功名后,那就是别人给自己送礼拉。

李白一撇嘴说,俗。

老爷子又说,不想要功名,咱们也得用知识报效国家对不对。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智则中国智。

李白反问,您别跟我扯那些没用的广告语,咱们国家早就勇敢做自己了,还要我们趁什么强啊。

见到李白不愿意去参加诗歌大赛,老爷子一着急,就决定打小燕子帮他劝说劝说。

小燕子是李家的邻居,喜欢穿花衣服,父亲是成都知府,祖宅在江油,每年春天,小燕子就要陪母亲到江油呆上一段时间。小时候,李白问小燕子为啥来,燕子说,这里的春天最美丽。小燕子很乐意当说客,她觉得,如果李白愿意参加赛诗会,就会搬到成都去,成都是小燕子的地盘,她想,我的地盘我做主,你只要到了成都,还能不听我使唤么。她对李白说,老是呆在这小地方有么子搞头,男儿当自强,要心怀天下,只有站得高才能尿得远。李白挺喜欢小燕子,因为她是城里人,不但打扮得很新潮,头上还留着好看的刘海儿,关于小燕子的发型,我们可以在李白存世的诗歌中找到答案,有一首是这样写的:

妾发初覆额

折花门前剧。

郎骑竹马来,

绕床弄青梅……

写的尽管是长干的事情,但那女子就是以小燕子为原型。我挺喜欢这首诗,记得初恋那阵子,就是用小揩工工整整地抄在毛边纸上送给自己青梅竹马的小情人,结果那女孩把我送给好的情书给扔了,还冲我说,搞恋爱就直接搞,别整这些酸的,后来就和我搞上恋爱,大约搞了半年,我觉得没意思就没搞了。

李白喜欢小燕子的时候,给她写了首情诗,小燕子挺开心,就把情诗拿给别人看,嘴里还说,李大叔家二小子要和我搞恋爱呢,各位街坊给我参谋参谋,有没有搞头。大家都说写得很好,普遍认为李白不但多情,还才高八斗,会击剑之术,有逸士之风,当然很有搞头。于是他们也搞上了恋爱,这是李白十七岁时发生的事,所以说,那时候,李白正在和小燕子搞恋爱,恋爱中的男孩都比较听女孩的话,他答应了小燕子,决定先去成都碰碰运气。

李白去了成都后,住进知府家里,仅仅三天时间,就写了几十首赞美当今盛世的诗歌,每一篇都是字字珠玑的,弄得知府高兴得哈不拢嘴。知府认为,凭李家二上子的诗才,如果不能在赛诗大会上折桂那真的没天理了。果然,李白的诗受到礼部高官们的青睐,他作为四川代表队唯一一名参赛选手被招进长安,准备参加含元殿前的决赛。

至于李白到长安后所发生的事,想必大家在他的诗歌和后人传记里都知道答案,我这里就不写了,因为我发现,当李白从少年长到青年后,就变得非常无趣,人生就是从有趣到无趣的过程,象李白这样的绝世天才都不过如此,何况我们这些世井俗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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