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来的故事
故事一
我的一个洋人朋友最近离婚了,在班上经常絮叨他的处境。
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是这样的
*房子市值$600,000,平分,每人$300,000
*两个孩子,3岁,4岁,归女方
*由于孩子归女方,男人的财产再分割(每个孩子各得1/3:$100,000)
*两个孩子的生活费,由男方支付$550/周.(男方实际工资$700/周)
*女方拥有孩子,但有权享有假期。即,周末两天男方必须把孩子接走,
无论当天他是否有工作。(如果需要出去工作,他必须自掏腰包请
babysitter.恰好,男人是倒班,经常要在周末上班。)
结果:
男人获得房子价值的16.6%;女人 83.4%
男人获得孩子的监护权(归属权)0%;女人100%
男人获得自己工资所得的20%,女人获得80%
(注:女人可以得到两个孩子的政府补贴$200/周,加上男人的$550,正好
是孩子的全托费用。女人本人不用掏一分钱。离婚两周后,女人卖掉房子
,搬到她男朋友那里去了。)
插曲:我问他,你为何不争取一个孩子的监护权?这样,你们在财产上各
得50%,不是很公平吗?他说,在孩子的问题上,法院只听女方的。
故事二
公司里一个年轻男人,收入不少,却总是缺钱,问其原因,答
同第一个女朋友分手后,女方不要孩子,留给了男方父母;
同第二个女朋友分手后,女方不要孩子,留给了男方父母;
同第三个女朋友分手后,女方不要孩子,留给了男方父母;
同第四个女朋友分手后,女方坚持要孩子,男方必须支付其收入的50%供养孩子。
问:如果你收入年薪一百万如何?
答:一半分给孩子。判决如此!由女方自由支配。
问:前三个孩子谁养?
答:我自己养。
结论:如果哪个中国男人在做娶外国媳妇的梦,现在该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