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2来美国21岁前申请绿卡,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我是K1+K2来美的,女儿在07年7月申请绿卡的时候还有7个月到21岁,我们在申请时候写明了我们快超龄了希望加速办理我们的文件。因为07年的7月是移民各项费用涨价的前一个月,申请转换身份的人特别多,直到9月我们才收到收据,9月末我们打了指模,08年的1月我们面试,面试时候我的女儿还有一个月到21岁,面试结果是检查K1的名字,我们告诉移民官下一个月我们就21岁了,希望检查名字能快一些,移民官告诉我们在生日前在来一次移民局,我们去了告诉我们只有等K1的绿卡批下来K2的才能下来,我的绿卡下来了,可是没有给我女儿的,我们打电话询问,告诉我们60天内会给我们来信,我们等到的是移民局让我的女儿在30天内离境的信,我们去移民局N次,他们告诉我们不用担心,我们会从新打开你的文件。。。。。。。。最后我们收到了在12月份去法庭的信,我想问的的是像我女儿的这种情况,
1)我们赢的机会有多大?很多签证类型“儿童保护法都适用,为什么就K2签证给单独拿出来就不适用呢?
2)如果我的女儿上庭的话,法庭会不会逮捕她?第一次去法庭我们都做什么?如果第一次上庭失败的话我们该怎么办?
3)为什么K2(21岁以前申请和K1是在90天内结婚)就不是儿童了呢?
4)如果上庭失败后我的女儿结婚话可以吗,是否可以留在美国等待绿卡?
5)美国移民局有没有针对K2的法律来说明?美国是一个法制国家,是一个仁道主义国家,美国移民法宗旨不就是家庭团聚吗?
6)如果三次上庭都失败了,法庭应该会怎么判?是不是只有回国一个办法,还有上诉的余地吗?对我的孩子有不利的影响吗?
7))我们现在进入法庭一旦被递解出境,我们怎么办?能申请豁免吗?一旦得到豁免,是按什么时间算截止日期。
我的问题多了一些,但是还是请懂法的人替我解答,我在这里谢谢了!!!!!
8,一旦官司失败了,对我们的孩子有不利的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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