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救救我们的姐妹?

夕子做過記者、PR和廣告人;出过书、写了很多文章,也买卖了很多房子;現居多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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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救救我们的姐妹?
——热议08年两起华人产妇死于加国医院事件

夕子

2008年的冬天,11月17日;2008年的春天,5月18日;两个日子相距183天。街上的人行色匆匆;阳光亮得耀眼;而手边的台历上,这两个日子并无任何不同,普通的白底蓝字。可是,在这183天中,有两位年轻的大陆移民妈妈在同一个医院中,死在了Scarborough Grace Hospital的产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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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7日,来自来自大陆福建省的36岁移民陈秀兰在士嘉堡慈恩医院(Scarborough Grace Hospital)剖腹产下一名女婴,产后24小时后突然神智不清,虽经该院抢救并转至多伦多全科医院,但仍然没有救回她年轻的生命,陈秀兰于17日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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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8日,同样来自大陆的移民潘敏红在士嘉堡慈恩医院分娩时,因为出血过多死亡。曾在广州当过廿多年妇产科医生的死者母亲区翠英认为,负责抢救其女儿的医生的诊治方法有值得商榷地方,而且输血用的血浆要等1小时才能到达及解冻,致女儿出血而死。

在5月潘敏红身亡之时,华社各界包括众新闻媒体纷纷就此事进行报道,也有媒体刊出《加国公道何在?大陆移民产妇离奇死亡》的文章对加国的医疗体系和这起医疗事故进行声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潘敏红的法律申诉尚未得到答复;在一年之内,又出了陈秀兰的不幸事故。让人唏嘘的同时,更感到愤慨!

事发过后,记者就此事深入本地热门的华人网站社区无忧网(www.51.ca);同时并就加国医疗事故赔偿问题咨询了安省的医界专业人士。接下来请跟随记者的脚步,听听华人社区对此事的反应;并了解当灾难来临之时,在我们身处的这个国家,这片土地;究竟该怎样拿起武器,捍卫自己的生命和权利。

华人社区:为何悲剧一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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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KINGSW:现在想想都是一身冷汗,我太太也是这个医院生产的。在太太生产的时候,B超报告一个多星期了仍然没有到医生手中,生产持续了9个小时,什么苦头都吃了,最后医生决定实施c-section。孩子出来的时候,发现脐带绕着孩子的脖子了。如果衔接正常,根本一开始就可以采用c-section。而不必遭受两次麻醉,外加催产素的痛苦。生产过程中,医生和护士也不时地玩失踪,害得我一有情况就不得不出去找人。总体感觉医生的责任心还是差些,太太是凌晨送入,正赶上交班,上一班的到点就走人了,下一班通过档案了解情况,结果是入院3个小时内被问了2次同样的问题。

网友YiheShui:要说加拿大的医疗体系还算可以,但确有不少问题,本人就诊看医生或到医院帮朋友就医,就深感手续繁琐,效率太慢。在急诊室病人痛得哇哇叫,要死要活,可等上3-5小时很平常,有一次同学肝癌晚期,人都快昏迷拉晚上9点入急诊室第二日早8点才住上病房。

另外,有些医护人员太傲慢,从不会听听别人意见,发现明明不对的事,或别的方法更好的情况下,他们会仍然坚持己见。像那位医生或护士能尽快听进那位从医(还是妇产医生)妈妈的建言,也许不至置那位产妇于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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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Liuhao Doctor:悲剧一再重演。我感到非常震惊和悲痛。我曾经是一名外科医生,产科不是专业,但也学过,实习过。要说医疗意外,的确存在,人和人之间的个体差异很大。别说生孩子剖腹产的手术,就是单单一个静脉麻醉,我也亲眼见过死在手术台上的,原因是对麻药有超敏反应。但是,同一个产科医院在短时间内连续出现孕妇大失血后死亡,就绝不能单单归因为意外和巧合。简单举例,中了649的人的确有,能连续2次中奖的有几个? 意外(或者说是事故)发生了,挽救和补偿是必须的。但更重要的是要找到发生的原因,总结教训,坚决杜绝再次发生。但很遗憾,从这几次事件透漏的消息当中,我们没有看到医院方的合理解释。  就我个人的分析,产妇的发病原因极可能起于大量出血,导致休克。可能先是创面慢性的渗血(产后15小时还清醒,出血量应该还不大,但这15小时内有无检查伤口和检测血压也是关键),产后20小时到24小时期间,渗血加剧,凝血系统消竭,出血量达到了机体能够承受的界限(開始神志不清)。关键是邻居和房东都看出来出血不少了,护士也一定看到了。口头上表示没有问题,为了稳定病人和家属情绪也无可厚非,关键是这个时候的处理。

是否通知了医生?是否立即测量了血压?医生是否检查了病人?是否马上采取了止血和输血的措施?伤口上的血来源于盆腔,盆腔里的血来源于子宫,子宫里的血来源于胎盘剥离面和切口。切口和胎盘剥离面是怎么处理的?如果上述设想成立,在术后早观察到出血,早开腹探查,早止血处理(哪怕是切除子宫),在配合及时的输血补液治疗,也许还有挽救的余地。

        没有经验的事故是意外,缺乏责任的事故是渎职。

网友老汤姆:主要原因还是加拿大的医疗体制问题。一个占政府支出超过50%的行业;一个总是不检讨自身错误的过渡自我保护的医学会;高的有些变态的收入和地位;没有竞争的环境;排斥海外医生;只把医生作为职业和生意,而没有社会责任感。省卫生厅今年拨出3000万加币给安省医疗系统。目的是因为发现超过30%的病人存在术后感染,要拨款来让他们更好地洗手。大家看看滑稽不?可见政府拿他们也没办法。心里很难受,也很无奈。祝愿逝去的母亲走好.

网友沉默的鱼:说真的,如果我是死者的丈夫,BB的爸爸,我会尽一切的努力去为死者讨回公道,这才是当前要做的。

网友胖妞:虽然科技日新月异,医学进步发达,生产的过程还是一样那么血腥恐怖,所有生过孩子的女人都可以轻描淡写地告诉别人,没有什么了不起,痛一下就过去了,可是谁心里都有数,那个关卡上,女人还是等于双手劈开生死门,两脚横跨阴阳界,拿自己一条命去拼孩子的命回来,弄得不好一个闪失,母与婴一起完蛋。我不敢去想象两个年轻的妈妈临走之前的凄惨,拼死怀孕结果连孩子的面也没有见着,留下一个心碎的男人跟一个从未见过母亲的孩子会是怎样的明天。

专业人士:任何医疗手术都有风险 加国事故赔偿比例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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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美国遇上医疗事故,打上百万元的官司是很普通的事,而且不用事先花钱,律师就争著帮你打起官司,然后在得到赔偿后分账,但这种情况不会出现在加拿大,一般的小个案可能连门都找不上。在加拿大政府不赔偿医生的医疗事故损失,由医生所买保险负担风险,法律援助也不负担这类民事诉讼案费用,除了极特殊的情况,律师不会用美国赔偿分账式“成功酬金”(Contingent Fee,指顾客不必先付律师费,在案子成功完结后,按事先商定比例分派所得赔偿金额)承接案子,所以当事人需要花出很大的金钱及精力才能完成基本的诉讼程序。

 通过专家的解释,在加国传统全民医疗制度,严格的医生专业水准及品行的管制,以及适合本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下,在加拿大打一场医疗事故的官司真是打不起,得到赔偿更是艰辛重重。

据张培德律师说,医疗事故赔偿诉讼从当事人准备就需一个繁杂程序,先聘请律师,然后再由律师找到医学专家,整理医学论证报告,然后再送交法院立案。不过这并不代表就能上庭打官司了,实际上在安省真正能最后经法院认可立案受理的医疗事故诉讼案,仅是6%的极低比例,即使受理的个案打赢的机会也非常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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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法院

如果要申诉医疗事故的伤害,首先就是要证明医生有严重失职犯错之处,仅是证明这点,就需要冗长的调查过程,需要聘请律师了解案情,再由律师找医学专家来证明医生的错,找医生指证医生的错本来就不容易,仅一个医学报告至少需要花费2千元,加上律师其他的收费,案子还未开始,申诉人就有很大的经济压力。由於政府不援助这类法律费用,所以不少人是打不起这种官司。

除了这两位遭遇不幸的年轻妈妈,类似的医疗事故不在少数。其中有一位移民加国的新移民,他的女儿数年前在本地医院生产,不幸腹腔感染,在生下小孩数日后过世。这位新移民坚持这是医院妇产科医生的失职造成的死亡事故,生产婴儿不会造成严重腹腔感染问题,是医生意外割破大肠造成的事故,他一心要告妇产科医生,为女儿讨回公道。但最后情形是花了数千元律师费,拖了很久才拿到医疗报告,但其后他已没有经济能力再打下去,前路茫茫非常落寞,而且时间一拖也过了有效申诉期。

在安省告医生失职有效期为一年,告医院失职有效期也只是二年。 加国医疗赔偿很难,但并非完全不能达到,关键是有否医生严重失职的证据。

安省曾经有一个赔偿1千1百万元的医疗事故巨额赔偿案,就是麻醉师在手术时明显分心失职,打游戏机,做自己的事,最后造成病人脑部受终生伤害,此案证据充足,且要护理病人一生一世,所以得到很高的赔偿。

据律师介绍,加拿大有健全的公共医疗体系,医生买的医疗保险比起美国相对低很多,所以保险公司的赔偿不高,否则医生保费就会高企,医生负担就会加重。这也就是为什么加拿大会如此严格规限医生的资格、水准,包括对海外学历的限制。如一名在海外从医多年的医生来说,来到加拿大后还需经过三个考试,才能最终拿到医生执照。而且医生协会还会根据病人投诉及检查情况,对违例医生停牌,安省每年都有医生被停牌。如果病人发现医生失职,也可循协会渠道提出投诉。
  产科医生反映出医疗与保险制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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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遭投诉的高风险性,接生的妇产科医生在医学界是敏感的焦点,安省妇产科医生曾经闹过罢工风潮,原因就在於所买保险费与政府津贴的不成比例,有些接生的妇产科医生一年保费达9万元,而接生一个婴儿,政府只付600元,意味著医生接生100个婴儿还不够一年付保费,最后政府只有妥协增加医生津贴。
 而最近传媒广泛报导的安省产科医生人数正在减少的情况,也暴露出保费的问题。面对遭诉讼的风险增高,产科医生望而却步,产科医生保费负担越来越重,据调查安省产科医生医疗事故保险供款在十年中上涨了369%,即从1992年的14,796元提高至69,360元。在加拿大一个最基本的医疗事故诉讼案,律师时间及花费至少需要2万元以上,而保险赔偿较低,成功机会又低,“成功酬金”方式在安省一直有所限制,但即使可以,律师也不会太有兴趣,因为可能最后投资一分也收不回来。

编辑手记:183天中的两起不幸事件让人在难过的时候,更是警醒!面对生命的脆弱,面对我们不熟悉的加国医疗体系;我们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如何去做才能避免惨剧的发生。在悲痛面前,难道只有无力的呐喊和默默地忍受么?尽管加国的医疗保障体系存在种种的问题;尽管申诉自己的权利,维护生命尊严的路程走得艰难而阻碍重重;但是,华人社区关爱的温暖、生命的不易,死亡的轻取豪夺;这足以让我们坚持下去,为不暝目的灵魂讨个说法!

一丝浮尘 发表评论于
为无辜而死的妈妈伤心,也为那刚出生就没了妈的孩子惋惜...该死自大无责任心的医护人员,良知被狗吃掉了吗?在当今的医疗技术条件下,健康的妈妈生孩子还能丢掉性命,是他们的愚蠢谋杀了孩子的妈,让上帝惩罚他们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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