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逸儒:这样的台湾、如此的司法 (图)


  中评社台北12月14日电(作者:蔡逸儒)下笔为文之前,居然还要一再告诫自己,冷静、冷静、千万要冷静,可见此事冲击要有多大。

  12月12日15:15分,台湾高检署特侦组将陈水扁、妻吴淑珍、子陈致中、媳黄睿靓及其他十人提起公诉,并对陈氏一族全部求处重刑,向法院申请继续羁押陈水扁。消息传出真是大快人心,许多人心中积压多年的愤怒与郁闷总算得到舒解,认为公理正义至少已经得到初步彰显。除了少数例外,陈氏一家果然都是贼。

  但谁又知道,12日晚间本来带着好梦入眠的许多台湾民众,13日一早醒来就被打了一大巴掌。原来13日凌晨,台北地方法裁定将原本收押禁见的陈水扁当庭释放,只是限制他的住居,要求其将来不得挟群众力量拒不到庭。这实在到了让人匪夷所思的地步,要大呼天理何在。

  讲好听点,这是台湾司法独立的表征。地位再高的人犯法也会遭到依法惩处,院、检双方可以立场不同,检方能够起诉“国家元首”,院方则可以不顾检方请求,释放犯罪嫌疑人。以后大家也别再扯东扯西的硬说台湾司法不公,是“国家”机器,政治的工具等等。

  但若从负面来看,大家还真不知台湾的司法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司法当然是一门非常专业的工作,凡事要讲求证据,不能以民众的喜好、群众的要求做为办案的标准,但在某些法匠的眼中,却又只晓得斤斤计较于表面的法律文字,而置维护立法精神、司法正义与社会公理于不顾。这岂是法治社会应有的现象?

  过去,笔者曾经痛斥台湾司法,从这次的起诉书内容来看,陈氏一族犯行确着,遭到求处重刑理所当然,但是对于同样涉案、行贿的某些金控负责人和企业主却全部轻轻放过,而涉案的陈水扁幕僚也因供出相关内容,多被请求减轻其刑,这就让人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如果说陈水扁被求处重刑还能当庭释放,那遭到继续收押的前“调查局长”叶某又要如何解释?因为使用小额发票,为马英九报销特别费案而入狱一年的余文,他又要向谁去喊冤叫屈?难道就只因为他们官不够大,就活该受到如此待遇?

  当然,特侦组的努力也应部分给予肯定。特侦组对涉案人等虽未具体求刑,但已意在言外。从起诉书的内容来看,陈水扁一家贪渎所得至少七亿多元,其应受最严厉之制裁理所当然。其妻吴淑珍被指大肆干政、紊乱体制、搜刮财物、贪婪成性、败坏官箴本来该从重量刑。而陈致中和黄睿靓则因为参与洗钱,迄今未见悔意,还一再饰言巧辩,恶性不轻,当然也不能予以轻纵,但就如台北两大主要平面媒体的社论,一个是肯定这个低姿态、高战果的起诉书,一个是期望司法务必明察秋毫、还人民一个公道。人民要的是公理与正义。

  陈水扁暂时获释已成事实,民进党不愿、无法和其切割已经明显可见,陈水扁一家不会束手就擒也是必然之事,未来将会是一场艰难的司法、群众和海外、海内宣传之战,大家不可等闲视之。

  (作者:蔡逸儒,中国文化大学中山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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