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李察遜入閣之商榷」的誤論

(From World Journal: http://www.worldjournal.com/wj-forum-news.php?nt_seq_id=1823008&sc_seq_id=83)

王彥邦

12月19日金山論壇刊出「反對李察遜入閣之商榷」一文,作者胡先生質疑反對李察遜(Bill Richardson)入閣的網絡簽名運動,並提出三點論述:

1) 暗示李文和可能牽涉間諜活動,認為當時「李文和的行蹤、作為確有可疑之處……有可能被判間諜罪…,成立也未可知」;

2) 認為李文和案件「其中有種族歧視,相當牽強」;

3) 認為支持網絡簽名運動發起人為親共人士。

身為反對李察遜(Bill Richardson)入閣的網絡簽名運動發起人之一, 我將在此指出胡先生在「李察遜入閣之商榷」文中不正確論點:

間諜罪部分:

首先,李文和博士從未被指控為核間諜。

胡先生在文中提到李博士有可能被判定為間諜罪,是完全錯誤的。

在40位調查員經9個月的調查後,美國聯邦調查局甚至無法找到任何李博士從事間諜活動的證據。既無證據,則無從起訴。既無起訴,法院何以處理未被起訴的間諜罪,遑論定罪?

而政府在尚無證據證明李文和博士從事間諜之前,即將他解雇。他們以9個月調查得證他非法下載機密資料,但在洛斯拉摩斯國家實驗室下載資料是很普遍的。

更甚者,後來發現李博士所下載的資料,在解雇後才被列為機密資料。

許多著名的核物理學家作證,李博士所下載的資料在科學期刊都可以找得到,並非聯邦調查局調查員及洛斯拉摩斯國家實驗室主任史第夫.楊格 (Stephen M. Younger)在法庭上的虛假證言、聲稱這些資料將影響全球軍事力量的平衡( http://www.fas.org/sgp/congress/2000/younger.html)。這些難道不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事實上,政府有意向紐約時報洩漏李文和姓名,誣陷李從事間諜工作。紐約時報、政府與李察遜,以媒體炒作間諜案達成政治目的。但是,沒有任何核秘密被中國偷走令人信服的證據。

如今胡先生也同樣以不實的指控及含沙射影的方式,誤導許多讀者,將捍衛人權的請願當是被中共主導的陰謀,實屬遺憾。

在9個月冤獄獲釋後,派克法官(Judge James Parker) 公開對李文和道歉,他說這個案子使得美國政府和人民蒙羞;紐約時報刊出大幅編輯部啟事,聲稱不應該太快接受政府的推論,認為李文和是協助中國取得核武器機密的主嫌。柯林頓總統亦向李文和對於不允許李文和交保和對李文和的種種不人道對待道歉: http://www.youtube.com/watch?v=Pv7v02jFHS8

反觀李察遜,以從他的下屬得到誤導性的資料為藉口而不須負責、也不道歉,顯然是不當的。即使李察遜因不準確信息而作出錯誤的裁決,作為一個領導人,他仍應該為是最終的決定者負責。他應懲戒提供虛假資料的人員,並為他的錯誤作出道歉。但是,在2005年,事發5年之後,他仍然堅持他作了正確的裁決,並稱若此事重演,他依然會作同一決定。這是否意味著他將尋找下一個華人做他的政治替罪羔羊?我們社區應是否應冒這個風險,讓他成為掌有強權的內閣成員?

種族歧視部分:

羅伯特.若曼 (Robert Vrooman) 是李察遜反間諜部門主任,美國洛斯拉摩斯國家實驗室調查間諜負責人。若曼2000年在參議院司法委員會提出證詞,李文和調查事件的背後動機是出於種族歧視。但由於個人的政治考量置事實之上,他的作證被李察遜有意忽視(http://fas.org/sgp/congress/2000/vrooman.html)。

李察遜先生在白宮議會上,力促起訴李文和博士,並要求將他隔離監禁,意圖以此打擊李博士意志力,並恫嚇以逼其達成偽供。

我們在美華人,來自非常不同的背景 (兩岸三地、出生在美國、講不同的方言、不同的教育水平),即使已是第六代中國人,但美國主流社會還是把我們當作是外國人,並不以平等對待我們。

若我們面對種種的歧視仍不自知,甚而內部分裂、互相攻詰,豈非自絕於要求平等之路。

支持網絡簽名運動發起人為親共人士:

胡先生暗示請願支持者是親共人士,是令人不能容忍的企圖分裂族群的行為。

發起這次公民權利請願書的組成者,還包括黃文佳(香港出生, 沙加緬度會計師)、謝國器(美國出生的華人, 前加州副教育廳長、民權領袖)、胡靖宇(工程師,美國出生的華人,雙親皆來自台灣)和我本人王彥邦(醫生,台灣出生,1989年就推著尚在襁褓之中的女兒,抗議天安門事件,以及支持80/20促進會),與中國政權沒有任何關係。王靈智教授和顧屏山先生也是眾所周知的社區領袖,9年前曾為李文和案多方奔走,多年來對人權的支持, 影響美國華人社會甚深。

世界日報的論壇讓我們能就事實討論李察遜問題。我鼓勵胡先生上網 www.wenholee.org ,研究所有政府、法院文件及媒體報導的證據。

在此,我誠摯地請大家在該網站上,以及 http://www.petitiononline.com/GovBillR/petition.html 聯名簽署請願書。這是美國華人團結的時刻,讓我們一起努力避免自己或我們的孩子成為李文和第二。

200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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