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看法,实际上是非常笼统的看法,原因很简单,因为不知道事情的原委。
网上有些文章把矛头对准了受害者(不管什么原因,失去生命的一方都是受害者。)本人以为,在知道真相前,这种评论是不公平的,是对死者的不尊重。
不管是什么原因,杀人者都应该是受到谴责的。出于对生命的尊重,任何个人都没有权力结束他人的生命。
往深了说,此事折射出中国社会教育的一大弊端,没有足够的教育学生尊重生命的重要,所以就出了许多所谓的好学生轻易夺取他人生命的事。本人认为,作为教育,首先要育的应该是对生命的敬畏,尊重,凡事应以此为大。只有首先尊重了生命,然后才有对生活的尊重,对人的尊重,才可以开始以人为本的所有思考。
说到对被害人的评论,我说应该休矣,特别是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对死者的尊重是对生命尊重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