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羽:我这一辈子(三)

(三)

其实我的生命中还有另一个女人,亚父说过,我如果选择了她,我将会是一个比赢政还要伟大的千古一帝。

但是,我还是选择了虞姬!爱上一个女人和放弃一个女人需要理由吗?我想不要。我想,上天给了我一次成为千古一帝而不仅仅是西楚霸王的机会,但我没有珍惜,所以上天无情地抛弃了我。

莫道你在选择人,别人也在选择你。可是我不后悔,虞姬是我的宿命!

大军离开了沭阳,从此,对虞姬的相思深深地埋在了我内心最柔软的地方。我知道,在沭河边,我们已经被彼此征服。

我们的队伍杀到了丰县,刘邦就在这时候出现了。

大家都知道刘邦不过是个治保主任的角色,因此他有着一种强烈的自卑心理,却又野心勃勃。他是典型的农村干部的形象,内心可以说是猥琐,极其之猥琐,但他外表忠厚,一脸诚恳的表情让你丝毫不会怀疑他会对你不利。

他就带着友善的狗的表情带了百八十号人过来投奔我们的队伍了。

在他的队伍里我注意到了一个有趣的小个子,他的相貌相当英俊,即使做个女人也是世间罕见的美女。

其实她真的是个女人,她就是女扮男装的吕雉。她从老家单县出来,混在起义队伍之中,只因为她听说义军中有一位盖世英雄,名叫项羽。她认为,只有皇帝才配做他的丈夫,而我,是一个将来要做皇帝的人。

吕雉真的很漂亮,即使和虞姬站在一起也毫不逊色。但是,她们的美,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美。

一个美得能将人溶化,一个美得令人畏惧。

一次激战过后,天空一碧如洗,我卸下铠甲,躺在山坡上看着天上悠悠白云,乌骓马在悠闲地啃着青草。这时候,我听到了一曲高亢嘹亮的歌声,就像是仙乐飘飘:是谁带来了远古的呼唤,是谁留下千年的期盼?难道说还有无言的歌,还是那久久不能忘怀的眷念……

我循声望去,山坡下的瀑布边,一个黑衣精灵一样的女人正在梳理着她长可及腰的乌发。歌声中似乎带着原始的诱惑,令人沉迷而又心情激荡,她就像传说中大洋中的女妖,浑身散发出无穷的热力。瀑布将她的衣服打湿,她婀娜的曲线和激荡成烟的水雾,还有那神秘的歌声,组成了世界上最奇特、最旖旎、最令人难以把持的一幕。

我赤裸着上身慢慢地走近,走近了。

她猛然一回头,漆黑如墨的眸子望着我,我看见了她眸子里的一团火。

她就是恢复女儿身的吕雉。

我狂暴地伸手将她揽入怀中,我的嘴唇压上了她如玫瑰花瓣的鲜红欲滴的唇她没有抗拒,双手像常春藤一样缠住我的脖子……

我们疲倦地躺在草地上,你是我的男人,是我一生惟一的男人!吕雉在我的怀中轻声地说。

此刻,我却想起我连吻都没有吻过的虞姬。

为什么这两个同样美丽的女人,一个我连吻都不敢吻,另一个我却狂暴地征服了她?我没有答案。

我只记得我对吕雉说:我不是你的男人,我只有一个女人,她叫虞姬!说完,我头也不回地跨上乌骓马,像风一样地逃走了。我没有看到吕雉眼中的泪水……

当晚,吕雉就从军队中消失了,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叔叔看刘邦长得有几分福相,嘴皮子又溜,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对他产生了几分好感,于是就拨给他一些人马,帮助他收回了丰乡。从此,刘邦这个野心家和阴谋家混入我们纯洁的革命队伍,以致到后来弄出篡党夺权,窃取革命果实的事来。我想,如果当时我们在队伍里搞一次清洗,刘邦这小子就给镇压了,可是,上天对他很垂青。当然,那时候我也没看出他竟是一条毒蛇,加上他成天屁颠颠地在我后面羽哥,羽哥地喊着,双拳不打笑面人,我也认可了刘邦。

这时候,革命形势发生了一些变化。秦亡我之心不死,派出有些牛逼的大将章邯和李由疯狂镇压各地六国军阀和起义队伍,一时间甚嚣尘上,革命的形势极其严峻,面临着生与死的危急关头。

我的叔叔,坚定的封建贵族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项梁同志,以无比的雄才大略力挽狂澜,使革命发生了起死回生的变化,同时也确立了他的革命领导人地位。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薛城会议,薛城会议的结局是,各地的起义军、革命根据地紧紧地团结在了以项梁同志为领导核心的革命军周围,大家一起齐心协力,对付秦军。为了使老百姓有个精神寄托,我们还把流落在民间的楚怀王的孙子心找了来,立为楚王。因为楚国人对当年楚怀王作为人质在秦国迫害致死一直视为奇耻大辱,为了使广大人民同仇敌忾,我们将心称作楚小怀王。我们领导核心的都知道,心其实是个傀儡,但老百姓不知道,为了一雪国耻,他们义无返顾地报名参军。我们的队伍空前强大。

在烽火连三月的战争年代,刘邦逐渐靠他的小聪明崭露头角,成为一名高级军官,担任了我的助手,我们在战争中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并且结为异性兄弟。

叔叔接连打了几个大胜仗,大败秦军王牌师团章邯部。我和刘邦带领另一支队伍,尽歼李由师团。我们大家都认为革命形势一片大好,打入咸阳屈指可待,骄傲的情绪孳生蔓延,甚至我们的精神领袖项梁同志也错误地估计了当前的形势。

沉痛的日子来临了,我军遭到前所未有的惨败,在一次激烈的战役中,叔叔被章邯师团杀害了,我和刘邦也只好退守徐州。那是一段令人痛苦的日子,阴霾密布,我暂且将对虞姬的相思放在一边,我要以敌人的鲜血来告慰九泉之下的叔叔,我要披着敌人鲜血染红的将袍,在一个万人注目的场合迎娶虞姬。

章邯认为我们大伤元气,带领秦军北上进攻赵国,赵王歇逃到河北平乡西南。而此时秦都咸阳此际极为空虚,是亡秦的大好机会,我请攻咸阳。

叔叔这个摄政王一死,楚怀王这个傀儡胆子大了起来,身边几个老家伙不知死活,竟然暗地对怀王说我性子太暴躁,杀人太多;而刘邦倒是个忠厚人,不如派他去打咸阳。而另派名不见经传的宋义为上将军,我为副将,带领二十万大军到平乡去救赵国。我并不担心我在军中的地位,我的军神地位无可替代,就让这些跳梁小丑先表演一会吧。

二十万大军到了河南安阳,为了看看我在将士们对我忠诚的程度,我当着20万将士的面,一剑就把宋义杀了,提了宋义的头,我对将士说:我看这傻逼不顺眼,你们有什么意见。四下一片寂静,然后响起一阵雷鸣般的掌声,他们甚至打出了阿羽,你好小羽,小羽,我爱你的横幅,看得我热泪盈眶。

下面发生的事大家都知道了,为了激励将士们的士气,我搞了个破釜沉舟的仪式,率领弟兄们渡河,杀向秦军。我骑着乌骓马,率领军队在乱军之中来去自如,见神杀神,见鬼杀鬼,直如凶神恶刹,这一仗直杀得天昏地暗,血流成河,鲜血早就染红了我的铠甲。经过九次激烈战斗,尽歼秦军。各路义军看到我如此威风凛凛,不禁看得心驰神往,他们都跪在地下爬着来到我的马前,连头也不敢抬起来,说:上将军的神威真了不起,自古到今没有第二个。我们情愿听从您的指挥。

打那时候起,我实际上成了各路反秦军的军事领袖,取代了叔叔的地位,成为第二带领导人。一个崭新的时代即将来临了!

都市红尘 发表评论于
是的,连载,但是文学城没什么人欣赏,呵呵
cloudhk 发表评论于
连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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