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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把朱海洋比“水浒”里的宋江;把杨馨比作阎婆惜
2009-01-26 16:53:30
Life without dream is no life at all...
宋江阎婆惜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专门安排一个房子养着,又有一纸典身的文书,阎婆惜于宋江,可以说既近似妾又不是妾,因为她的人身是受限制的;既近似奴又不是奴,因为她要比一般的奴贡献更多的义务,即还要供主人性的发泄,尽管书中说宋江“只爱学枪使棒,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但英雄也难免会有情欲需求,否则,又怎么会“初时,宋江夜夜与婆惜一处歇卧”?至于宋江“向后渐渐来得慢了”,似乎又恢复了所谓英雄本色,其实若用今天的大白话道之,不过就是“玩腻了”三字而已!
花样年华的阎婆惜,因其性格的倔强,自然要竭力挣脱这种处境。幸乎不幸乎,阎婆惜遇到了在容貌与才情上远较宋江有优势的张文远。阎婆惜与张文远,初时可能的确只是一点男欢女爱,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就可以看到,阎婆惜在张文远身上,已经寄寓了更大的期望。
对张文远动了真情的阎婆惜,已经在重新计划她的人生,只是一直没有等到合适的机遇,而宋江不慎遗留的梁山书信,却一下子把机遇推到了这个女人的面前。所以,她借这封书信向宋江要挟,所提的第一个条件就是“从今日便将原典我的文书来还我,再与一纸,任从我改嫁张三”。
阎婆惜一心要冲破宋江的牢笼,投奔张文远,乃至为这个抉择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显然,她做出这个抉择时,是对未来有着很好的憧憬的。(摘自光明日报)
现在再看朱海洋和杨薪。
不知道究竟细节是什么。但能肯定的是象宋江一样,朱海洋,一个本来正常的普通男人受到了极大的刺激,他错误地以极端方式来解决这个矛盾。有人甚至说,这是其单纯所至,就是眼里不揉沙子。
可怜的杨馨会在审判朱海洋的过程中不断被当街翻出dirty laundry,最具讽刺意义的是,当初她好象要跟朱断绝关系(原因之一吧?),而事实上,他们俩就象宋江-阎婆惜一样将永远成为一对怨偶,谁也躲不开谁。。。
changshayan 发表评论于
2009-07-31 06:14:30
朱海洋被放回了社会,他出现在你的社区,你会怎么对待他?
避到角落里去
999朵玫瑰 发表评论于
2009-02-27 22:04:24
看了这样的评论,让人目瞪口呆,你真是愧为女人。比得不伦布类。怪不得很多人说你没水平,我同意。
不一定对 发表评论于
2009-02-01 01:47:04
这么比实在太贬低了宋江。
宋江纳婆惜,差不多刚好就是今天的“包二奶” - 只不过宋江尚无“一奶” - 还是婆惜方主动的。以当时的标准,宋江是既合法,也合社会道德规范,并无可指责之处。宋江对婆惜的出轨只当没看见,以现在的标准都已经是圣人了!婆惜拿到宋江的把柄后提的几点要求宋江二话不说统统答应,本要息事宁人。只怪婆惜贪财,想靠金条与张三过舒服日子,还不了解宋江的为人 - 既不相信宋江的承诺,又不相信宋江的勇气 - 一味要挟,将宋江逼到不杀婆惜就要株连全家的绝境。
试问:朱海洋面临的绝境是什么?
Simply_leaf 发表评论于
2009-01-31 21:14:51
如果朱海洋被保外就医。。。比较中国人和美国人的思维方式和公民素质 2009-01-31 20:53:14
最近我写了3个有关朱杨案的帖子,引起了不大不小的波澜。大部分意见是就我的观点而发,无论同意反对我都很感激。但也有一部分意见却不幸落入了“人参公鸡”水平,他们不喜欢听到的信息,决定 shoot the messenger.(我在博客中保留了那部分谩骂留言,如有兴趣,可以去查看)
我只不过是个写文章议论时事的人,而且平心而论,我那些文章都是在很短时间内写成的,中文也欠犀利,都要被骂得狗血淋头,如果朱海洋本人有一天站在了你我中间,作为保外就医的半自由人,你会怎么对待他?请想仔细一点再回答这个问题。
我想起了美国有一个类似的案子:著名的 O.J. Simpson杀妻案。
O.J.也是用刀杀了前妻和前妻的普通朋友。俩个受害者都死得很惨,几乎都被砍下了脑袋。
O.J.没被抓住现行,但检查院自认他们对之起诉铁证如山“mountain of evidences"。他们有有利于起诉的测谎结果,有说服力的动机解释,有现场和嫌疑人车里的血迹结果,有证人勾画作案后200多磅6吃多高的人逃回家时的时间和跳墙时的声音,有那现场发现的血手套,正式受审前,连OJ自己都没信心,他一度驾车逃跑。。。
可经过旷日持久的审判,最终 O.J.被以黑人为主体的陪审团宣判无罪,宣判当天他被当庭释放。
大家都知道,我也再提一句,辛普森是个黑人橄榄球明星,他杀的2个人是白人。当时在纽约时代广场等待判决那一刻,时代周刊捕捉到了“人种分界线”:白人都认定辛普森证据确凿;而黑人都认为他会被无罪释放。判决一宣布,白人都呆若木鸡;而黑人都欢声雀跃。
O.J.后来又惹上了别的官司,但这是后话。不过当时他被法庭释放以后,美国人,包括2家死者家属都表现出了高度的公民素质,他们著书立说,锲而不舍地继续寻求正义;建立基金会给家庭暴力受害人撑腰,但他们都服从尊重法庭的判决,让他们痛恨的人自由自在地活在同一天空下。。。
我现在来问你,如果,万一,朱海洋被放回了社会,他出现在你的社区,你会怎么对待他?请仔细想想,再想想,再回答我。
alley 发表评论于
2009-01-31 16:46:24
回复彼岸的灯火的评论:
人家不过要找个地方呆四天,四十元,就这么简单。你的脑袋了的脏东西太多了。
alley 发表评论于
2009-01-31 16:43:32
按照此人的逻辑,作者一定是一个妓女或是鸭子,否则无论如何也不能写出这么变态的东西,糟蹋了文字。
dajia007 发表评论于
2009-01-31 12:40:44
您还是继续显摆吧!求你别恶心了,好吗?
4566 发表评论于
2009-01-30 22:44:03
不要处死他!在美国监狱里,那是生不如死的日子!!!看看越狱就知道了,老天会报应的!!!!!!!!!!!!!!!!!!!!!!!!!!!!!!!!!!
Bali 发表评论于
2009-01-30 20:23:31
这种文章写得太没意思了。完全是道听途说,胡乱瞎比,而且结尾莫名其妙。同意belinda81,这么短的时间,能有什么,就成偶了,还怨偶?朱海洋现在是热门话题,可是写了一篇又一篇道听途说流言蜚语,你的博客点击率是高了,可是不太厚道吧?
qiqimi 发表评论于
2009-01-30 20:19:08
PIGGGGGGGGG
snowflower77 发表评论于
2009-01-30 14:23:44
你怎么知道姓猪的养着杨馨了?他连暖气都舍不得开,养得起别人吗?再说才两个星期,能发生多少事啊?他也就是个禽兽不如的心理变态吧。劝你不要不懂装懂,乱用比喻。让人恶心。
belinda81 发表评论于
2009-01-30 12:52:42
不到2周,无论如何也不会有什么特别关系,这个姓猪的就是该杀!!
人去楼空 发表评论于
2009-01-30 11:05:15
只能说明朱是一个极端自私和狭隘的人,本着一种无赖的心态,自己得不到,别人也休想得到.
告诫女孩子不要轻易和相识不久的人交往,喜欢一个人需要长时间的观察,也许半年或更长时间,而且不要一交往就很亲密,先做朋友,然后好朋友,察觉有什么不对的,赶快抽身.一切都是后话.无论对方做了什么,都不应该杀人,想想两家的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真是好可怜啊!
lianggeren 发表评论于
2009-01-30 09:23:52
不知道你是在侮辱你自己,还是侮辱别人的智慧。你是谁?你知道多少?死者为大吧,无论如何是悲剧,两个年轻的生命,你就别在这里凑热闹了。。。
彼岸的灯火 发表评论于
2009-01-30 09:22:38
宋江杀阎婆惜,成了中国的好汉,千百年来,女人都处在弱势地位上,依附于男性,现在女人到了北美,地位变了,外嫁女不管多爱国,影响夫君爱上中国文化,外嫁女仍然是国男痛恨的一群。
朱杨悲剧之争,其它就是中国的男人女人之争,现在女人在情场上不再被动,自然要被骂,女人就该从一而终,要是那男人不要她了,她也应该以死殉情,这样的女人,在男人眼里才是好女人。
女人也不可以有不清白的历史的,到了北美的中国男人太吃亏了,不敢象国内的那些男人那样骂非处女了,总要在哪里找点心里平衡吧,对不?所以你看,网上口水粪尿齐喷的WSN最多。
天下无马 发表评论于
2009-01-28 19:44:36
所以,不要避人到角落里去, 人急了和狗急了没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