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读到不少关于国人陋习的文章,比如本省人看不起外省人,中国人看不起中国人,有钱人看不起穷人,等等。本人认为,国人的这种陋习,是和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特别是孝顺的教育不无关系的。我们因该提倡尊敬,而不是孝敬。尊敬和孝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而这两种不同的概念所带来的影响却是巨大的。
1.孝敬是单向性的,是一种由等级决定的、由下对上的服从、响应和恭敬的态度。尊敬则是双向性的,平等的,没有等级区别的互相有礼的态度。比如说,只有年幼者孝敬年长者,绝无年长者孝敬年幼者。只有位置低的人孝敬位置高的人,绝无位置高的人孝敬位置低的人。孝敬者是处于被动、下级的地位,被孝敬者是处于承受、上级的地位。而尊敬可以发生在任何阶层和等级的人群中。总统可以尊敬一位清洁工,老人可以尊敬一个儿童。尊敬是彼此的施与,因为没有等级之分,人与人可以互相尊敬,也因该互相尊敬。
2.孝敬等级社会的产物,是基于“人是不平等的”观念,维护的也是这一观念。尊敬则具有现代社会的平等理念,特别是“人不分东西南北黑白老幼,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现代社会,我们理应逐渐铲除历史加诸于我们的等级社会的不平等观念,学会使用平等的理念处事待人。
3.孝敬具有浓厚的家族局限性,即使是年幼者对年长者的尊敬,也往往抹上功利性质。尊敬体现了社会中共同的道德倾向,突破了小家族的局限。懂得并身体力行“尊敬”,受益的是整个社会并惠及个人。
4.用“尊敬”取代“孝敬”来教育我们的下一代,可以让他们学会双向平行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对于华人家庭里,两代人之间那种从上到下的威严严肃,从下到上的维诺服从(或是极端的逆反违抗),本人实在是看得太多了。如果互相是施行尊敬,而不是孝敬的话,情形是否会不一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