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可逃:短篇小说集

  一杯枫露
  金灿灿的秋天。骄阳如同枫叶晕染,而万丈晴空,没有一丝纤云飘翳着,爽气得叫人嘴角不由自主的带上微笑一缕。
  林慕扎了一个马尾,手里捏着饭卡,踮着脚尖,透过人群的缝隙间,去看生煎究竟卖完了没有。好容易轮到自己,她刚要指指那仅剩的三个,忽然排在前边的那个男生又转了回来,歉意的对她一笑,然后对服务员说:“我还要三个。”
  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油乎乎的三个小包子被装进了别人的盘子里,林慕不胜悲愤的指着那笼大包子说:“我要两个大菜包。”
  坐下之后,喝了口豆浆,她开始给辛华发短信,其实琐琐碎碎的也没什么,不过就是抱怨了几句。很快,手机震动了一下,她咬着包子,熟练的解锁,打开:今天这么早就起来了?
  今天是林慕成功申请到助教工作后上岗的第一天。
  其实算是幸运,今年院里给本科生们新开了一门远程视频教学课。合作对象是美国的大学,没有主讲老师,以讲座的形式进行。相对应的,本校的教务就更轻松了,因为对方的助教也是这里过去的师姐,只需要有人在那里负责调试网络、和对方联系教务工作就可以了。
  这可是二十比一的筛选率,轻轻松松的可以一个月赚上几百块,最终名单在网上公布的时候,几个同学毫不客气的替她预支完了第一个月的工资,在前门的韩国料理店吃得心满意足。
  她起得早,室友还在迷迷糊糊中微鼾,谁让得配合美国那边的时间呢?林慕踏进教室的时候,忍不住又跨了出去看了看门牌——304,没错呀!
  可是为什么手里的学生名单只有六十多人,可这现场的坐的规模,足足有一百开外?她疑惑的问了第一排的学生,那个女孩子理所当然的回应她:“咦?我们是看了外边的海报才来的啊!”
  噢!对了!第一节课的主讲人是一位本校的师兄,硕博连读,据说此人导师还是诺奖的获得者,总之人家愿意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关照师弟师妹,实在是很厚道的一件事。况且,早几年的时候,这人在学校也是一时豪杰的风云人物。难怪来了那么多人捧场。
  她打开了多媒体,屏幕徐徐的降下,有着奇妙的,叫人觉得心安的速率。
  打开聊天软件,她灵巧的输入了导师给的帐号,啪的一声,显示着对方大学的帐号亮了起来。对方发来了视频邀请。
  林慕接受邀请,嘟嘟的几声响,网络显示已经连通。
  数秒之后,大教室的环绕音箱里传出了女声:“喂,喂,听的见吗?”
  林慕拿起了麦克风:“听得见,师姐,我是林慕,你能看到我们吗?”
  对方隔了一会才说:“声音很清楚,可是看不见啊。你们呢?”
  彼此彼此,这里本该显示着对方视频的项目栏里,也是空空如也。
  林慕看看时间,还有十分钟上课,于是也不是很慌张。又一一检查网络、硬件、软件、网线插口,都没问题,连声音都是流畅而没有丝毫延时的,可是偏偏视频出不来。她皱着眉头,对下面的学生招呼:“谁是班长?上来一下。”
  有个男生跑上来了,林慕拍拍他肩膀,让他去找网络科的管理人员。自己还在反复调试,嘴巴还嘟嘟囔囔的抱怨:“不是吧?独享了30兆唉,怎么就是不行啊?”
  反复的断开连接,这里邀请那里,那里邀请这里,总之各种方法都试了一遍,不行。
  电脑屏幕的下侧显示时间到点,林慕下意识的去看门口,技术人员还没来,她无奈的耸耸肩,对着麦克风说:“师姐,要不我们先开始吧?”
  那边应答的已经是个男声了,很好听,有莫名的叫人镇静的味道:“hello。”
  林慕心里其实悄悄的鄙视了一下:明明是中国人嘛,讲什么英语?出国就了不起吗?
  虽然因为看不见,起了一阵小小不满的骚动,可既然讲座开始了,也就安静下来了。
  此刻技术人员才匆匆忙忙的推门进来。林慕郁闷的看着他几乎做了和自已一模一样的检查程序,最后,可以想见的,那个人无奈的苦笑:“没辙。”很快又因为别的事,就先撤了。
  林慕手里还拿着那个摄像头,她胡乱拨了个角度,搁在一边,又抹抹鼻尖的汗珠,微微咬唇,坚持一遍遍的查找哪里出了错。
  其实这也算强迫症的一种吧?反正她就是这样,有一点点的不满,就会这样无休止的想要将它修补到满意为止。她热得将外套狠狠的脱下,很不文明的,低低咒骂了一声:“奶奶的,到底哪里出问题了?”
  忽然就安静下来了。此刻麦克风还开着,就放在手边,她的声音,本来可能细如蚊蚋的,此刻无限制的被放大,传到了每个角落,当然包括大洋彼岸。
  此时林慕站在讲台上,呆若木鸡,忙低下头,轻轻咳嗽一声,第一个反应是去关麦克风。而那边的声音也立刻传来,像是忍了笑:“那位调试机器的女生还在么?”
  她无奈的答了一声:“在的。”
  “我这边看得到你了,你可以把摄像头对准学生么?”
  哦,真好。想必刚才自己皱眉、叹气,各种奇怪的表情,都被看得清清楚楚了。她仿佛烫手一般,将那个倒霉的摄像头调转了角度,然后放弃了努力,坐在一边,默默反省。
  中间休息了五分钟,那边声音传来:“对不起,是我们这里的摄像头出了问题。辛苦你了。
  哄堂大笑,人人看着年轻的助教,不过是善意的。连林慕自己都笑了出来,接话说:“没事的,呵呵,没事的。”
  于是一堂纯粹是依靠听觉的讲座就这样继续着。气氛却极好,人人听得专心致志。那个叫周钦一的牛人师兄,似乎可以轻而易举的调动起学生们的注意力,林慕本来自己带了专业课本,此时也慢慢的被吸引了注意力,于是收起了课本,微笑着听师弟师妹们和他互动。
  话筒传递来传递去,问的问题也越来越不靠谱。
  时不时就有笑翻天的声音,可是不管问题多么幼稚,周钦一的答案却总叫人满意,既幽默,却又不让人觉着是贫嘴。
  林慕心里感叹了句:这才是水平啊,顺便把刚才的一点小小鄙视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下课的时候,有学生抛出了最后一个问题:“周师兄,下次还是你来讲吗?”
  那边顿了顿,然后说:“恐怕你们的教管不会同意将来的文学大师们来听化学前沿讲座。”
  “哦”的一声,似乎有些失望。
  那边继续说:“今天准备的并不好,请各位见谅。”
  林慕想:真是谦虚啊谦虚。准备的不好还能讲成这样,要是准备的好了是不是想颠倒众生?
  结束的时候林慕上去收拾残局,对方打了一行字过来强调了下:
  抱歉,今天的主题和专业无关。本来约定好的汉学老师没有过来,找了周师兄顶包的。她回了个笑脸过去:不会。反响非常的好。
  出门才看到大厅的一张海报。
  学习部那帮娃娃很会抓人眼球。也不知他们哪里弄来的照片,连讲座的题目都被塞在了角落。
  少有人把棕色的格子衬衣传出精神气来,可照片里的男人笑得很英俊,用《世说新语》里的话来说叫做“爽朗清举”。背景隐约是在群山深处,退后一步万振高岗。大约是极险峻的地方,可他倚着山壁,气定神闲,仿佛身处在到处是穿比基尼美女的海滩。
  林慕歪着头看了几秒,心下大悔。
  造化弄人,怎么轮上帅哥讲课了,偏偏就没了眼福?
  回到寝室的时候,室友正翘着脚翻小说,手边搁了一杯绿茶,悠闲得像是神仙。
  “小林子,替我倒杯水。”
  林慕替她接了些热水,没好气的问:“还是我好人做到底,替你把茶叶也换了吧?白茬茬的,早没味了。”
  “别。宝二爷说的,枫露茶就得多泡几回才有味。”
  室友田思的导师是专门考据红楼的,当初报考研究生的时候,她就是冲着这一点,死活考了进来。
  “你们导师难道没教你?你家宝二爷这枫露茶就是曹老头瞎编的,你还真入戏啊。”
  她打开电脑,发现自己多了一个好友。想了想才记起来,那是刚才百般测试,连自己的帐号都用上去了,才加了对方的帐号。她还没讲起今天的事儿,手机倒先响起来了。
  是辛华的电话。
  林慕和辛华算是老夫老妻了,从大学开始到现在,关系稳定,已经三年了。
  林慕看看时间,一脸诧异:“咦,你今天怎么有空啊?”
  “来送份资料,经过你们学校。下来吧,一起吃饭。”
  林慕蹦蹦跳跳的就要下楼去了,背后有人大声的喊她:“哎,你电脑关不关?”
  “帮我关了吧,谢了!”
  “喂,网上有人找你呢!”
  “不管了,我先走了。”
  辛华已经在楼下等着她了,个子高高的,穿着灰色的休闲西服,双手斜插着口袋,依然是大男生的样子。林慕跑上去挽着他的手,第一句话是:“你想吃什么?”
  辛华笑着去捏她鼻子:“你怎么这么实在?”
  结果实在的林慕就把男朋友领到食堂去吃饭了。食堂就是这点好,因为给的菜不多,总是可以尽情的叫足够多的的品种。茄汁排条、水煮牛肉、红烧大排……买的菜把整整四个人的桌子都给排满了。
  林慕不断让他吃肉,煞有其事的说:“我觉得你瘦了。”自己则驻着筷子,几乎什么都没吃。
  辛华现在在一家很有名的广告公司工作,毕业那会儿,他们系能进这家公司的,也不过寥寥几人而已。想到这里,林慕就替他觉得骄傲。
  自从大学毕业之后,尽管还是在一个城市,可见面的次数真是和大学那会儿不能比。以前天天黏着,辛华陪林慕上自习,林慕陪他跑招聘,总之算是大四分手潮中的一对异类。现在只能趁着辛华休息的日子,偶尔见个面。
  辛华眉宇间全是疲惫。公司里比业绩、比乱七八糟的东西,每每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可是回到校园转转,淡黄芙蓉尚立在秋风中,碧绿圆荷还未枯萎,学子们手里抱着课本三三两两走过,他就由衷的觉得羡慕。看看林慕,脂粉不施,还是书卷气浓浓的样子,他这样一个大男人,难得竟然也起了感慨。
  因为菜叫得太多,最后不得不来回送了两次,才算把餐盘送到了换洗处。他们逆着人流往外走出去,林慕扣着他的十指,一路上说说笑笑,又把自己今天的糗事告诉辛华。辛华听了也笑:“你是不好,一急就骂人。真是活该。”
  林慕甩甩头发,吐吐舌头:“好了啦,我知道了。”
  一直送他到门口上了公车,犹然恋恋不舍,知道一抬眼看到了学校那台大钟,正指着十二点半,才想起下午还有英语课。
  走进教室的时候才发现田思已经替自己占了座。
  外教课都是这样混时间,他们一个个上讲台,剩下的人在底下窃窃私语,林慕终于找准了机会把今天的事告诉她。
  她才一提周钦一的名字,一看田思的脸色,才觉得不对劲:“你怎么了?”
  田思抚着胸口,长久没说话,最后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你……有他的联系方式?”
  “有。”
  片刻之后,林慕回过神来:“对了,你本科不就是化学院的吗?”
  秋天的下午,还能看到爬山虎一缕缕的在墙根上飘荡,阳光倾斜着角度射进来,既不热烈,也不清冷。而林慕竟能听到几年前的故事,实在是解秋乏的良药。
  “我们那时候才大一,他大四。我室友是系花,算是情窦初开,就在一个晚上,同学生日,多喝几杯,一激动,就发了条肉麻的短信过去。”
  “后来呢?”
  “后来他打电话过来问怎么了。我接的,说她醉了。他就问需不需要过来帮忙送回寝室。我室友那时候其实有点后悔了,死都不要见他,就这样灰溜溜的回了寝室。”
  “第二天,她睡到了早上十点多,想想后悔的不得了,就发短信去解释,让他别放在心上。你猜他说什么?”
  林慕识趣的问了句:“他说什么?”
  不过田思没急着回答,却感叹了一句:“他肯定是有过太多拒绝女生的经验了,那个风度啊,简直绝了!”
  “他打电话回来,反正说起的语气没让人觉得一点尴尬,反而问她在干吗。她当时逃课睡觉呢。他说了句,你们大一的基础数学课不能逃。”
  田思这才最后补充了句:“我靠,从那时候我才知道,咱们和他实在不是一个重量级别的。”
  林慕听得云里雾里:“他怎么知道你室友逃了数学课?”
  “牛呗。本科,还没毕业就是院系的助教了。大一新生的课程表他了若指掌。”
  走到教学楼的下边,林慕把那张海报指给田思看。田思隔了老远,不知是不是想起了那些青葱岁月,忽然就幽幽说了句:“四年了啊……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同在中文系学习,林慕的专业和不食人间烟火的田思比起来,就要现实得多了。她随着导师,主攻方向是跨文化交际。这样一来,又和时下最流行最红火的对外文化交流、中国文化的传播联系起来。林慕觉得自己运气不错,导师负责了很多对外文化输出的项目,这让她门下的几个学生就有了很多机会。
  回到寝室的时候,对方助教在线。很晚了,可那边恰好是清晨。她将下一堂课的课件发给林慕,又说:“下个月正好周师兄会回国一趟,到时候我会托他把一些资料也带过来。”
  正说着,周钦一的头像也亮了。她想了想,就给人发了一条:“师兄,早上的事真是不好意思。”
  他似乎不像讲座的时候那样有幽默感,只回给她:“没事。”
  这个语气让人觉得有些难以进行对话,林慕撇了撇嘴,正要草草结束对话,顺便关机睡觉,又收到了讯息。
  “抱歉,做实验熬夜到现在,现在要去处理数据,下次再聊。”
  其实林慕真的有后悔,她从来不知道田思是这种八卦的女生。比如现在,一边吃着下午新鲜出炉的雪月饼,一边口齿清晰的吩咐她:“你快和他聊天啊。”
  这个他,自然就是周钦一。
  林慕觉得头都大了,一方面自己本来和辛华聊得好好的,情人之间难免也会有些肉麻的话,可现在有个闲人坐在自己身边免费欣赏,总觉得不自在;另一方面,她能体察田思对周钦一的好奇,可是自己一反抗,她就死磨硬缠,愣是把自己弄得没辙。
  刚开始聊没几句,田思看看时间,有些尴尬的笑了笑:“小林子,你慢聊吧……我约了了人,刚才给忘了……”
  林慕抓狂:“有没有搞错!喂!那我要和他聊什么?”
  “随便说几句就下了吧……反正你也要和辛华去约会的。”
  寝室很快空空荡荡的只剩自己一个人,林慕哭笑不得的看着对话框,只能硬着头皮问了句:“呵呵,中秋节怎么过呀?会不会想家?”
  周钦一回:“做实验。”
  林慕脑海里起了一幕情景,一个年轻男人,穿着白大褂,眼前是花花绿绿的各色试剂。他专注的摇摇这个,再倒点别的进去,试剂立刻变成另一种颜色,于是觉得不好意思打断科学家造福人类的伟大工作,愉快的说了句:“那你忙吧,中秋愉快哦。”
  偏偏……科学家有心情和她聊下去:“早忘了月饼的味道了。”
  林慕的好友也在国外,常常上线就对自己抱怨生活艰辛,于是那一刻,她自不量力的对对方产生了那么一丝同情。
  就是刚才,她去提了导师给的那盒月饼。因为包装得很好看,她忍不住拍了几张存下来。于是一时手快,发了一张图片过去:“不能吃就看看吧,也能解馋。^_^”
  一张凌乱的桌子,月饼被打扮得漂漂亮亮摆在中间,看上去很美味。
  科学家笑了,然后说:“我以前的桌子比你的整洁一些。”
  他不说,林慕还没注意到,飞速的掠了一眼,有点汗颜。
  眼霜,纸巾,鼠标,还有一张照片——是合影,自己扑在了辛华背上,笑得一点形象都没有。
  每次有人看到这张照片,总会发表评论说:“林慕,你男朋友好帅哦。”
  其实这是一种托词——但凡一个人看别人的照片,没什么可以夸奖的时候,只能退而求其次,绕开缺点谈优点。可是林慕每次都很受用,喜滋滋的说:“是呀是呀,他真的很帅的。本人比照片帅。”
  810万像素的照相机很好用,连角角落落都看得很清楚,周钦一发信息过来:“你的照片很可爱啊!”
  她很不客气的接受了夸奖,然后说:“师兄,什么时候回国?会不会很期待?”
  那边发来的一句话让林慕一时间反应不过来:“回国很麻烦。”
  三个问号发过去。
  那边淡淡的说:“每次都要带很多礼物。我不会选礼物。”
  林慕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她想象不出来,给亲朋好友分发礼物,不该是一件很愉快的事吗?
  于是她就兴致勃勃的给出了自己的意见:“我觉得给女人的礼物,化妆品比较好啦。师兄你知道倩碧不?你就当代购嘛!”
  对方还没回话,林慕就继续说:“至于男的……我没什么经验唉,也不知道男人想要什么……”
  那边回复过来:“谢谢你的建议,很好。”
  林慕嘿嘿笑了笑,“我去吃饭了哦。八月十五,花好月圆。”
  林慕出了地铁站,经过自助银行,就顺便取了些钱。
  其实这顿晚饭并不是她和辛华烛光晚餐。辛华以前的两个同学恰好出差来这里,就约好了一起吃顿饭。自然是辛华请客的,也就顺道带上了女朋友。
  约在了一家西餐店,并不算很贵,但也不便宜。林慕是第一个到了,坐在那里喝柠檬水,一边数着时间,才看到玻璃窗外辛华匆匆忙忙的进来。
  林慕的嘴角忍不住翘了起来,她喜欢看辛华穿白色衬衣的样子,因为他高高瘦瘦的,很有几分衣服架子的感觉,穿衬衣会显得整个人都挺拔修长。去年圣诞节的时候,林慕咬咬牙,买了一件很贵的衬衣送给辛华,田思后来对她说:“你疯了吧,从来没见你给自己买这么好的衣服啊。”
  那怎么能一样呢?自己还在上学,朴素干净就好了,辛华工作了,自然有些场合是需要穿得好一些的。这样想着,最后把打了两个月的工赚的钱刷出去的时候,竟然没有一点心疼。
  辛华在她身边坐下,侍者还没将水拿上来,他就拿着她的杯子喝了一大口,微笑说:“这个时候了,还这么热。”
  林慕已经半个月只能靠着电话和网络和他联系了,他这样一个小动作,看着彼此的唇印重叠,竟也起了丝丝的甜蜜。不过别的话还没来得及说,林慕怕自己忘了,把钱放在了辛华手里。
  辛华愣了愣:“干什么?”
  林慕坦坦荡荡的说:“这顿饭我们AA吧?反正他们两个也是我朋友,你一个人请不好。”
  辛华毕业工作没多久,工资虽然还可以,但是还要付房租,再加上同事间的应酬,其实远远比不上学生时代的宽裕。这些林慕都晓得,他们在一起几年了,也常常会谈起未来,自然也会说到钱,这并不算是尴尬的问题。
  以前在学校的时候两个人把钱混在一起用,算是老夫老妻了。况且最近林慕申请到了助教,而给一项中文推广项目投的简历又已经通过了申请,估计这一年自立都没有问题了。
  辛华沉默了一下,似乎想要说什么,偏偏这个时候,林慕快活的向门口方向挥手:“哎,这里这里。”远远的就看见了苏晓晴和陶伍两个人过来了,他们也算是当时一对常青情侣,彼此之间关系不错,不过因为毕业的时候他们签了邻市,联系也慢慢淡了下来。
  林慕趁着空档压低声音对他说:“好了啦,我们老夫老妻了,你别告诉我你还计较这个噢!”
  辛华唇角轻轻一动,最后也不过出声招呼他们坐下,似乎没有听见林慕说话。
  因为很久没见了,话题也多了些。他们大多是在讲工作上的事,林慕没有发言权,就静静的听,可是听到后来,无一例外的,他们都会感叹:“读书的时候多好啊!”
  而辛华拢了林慕肩膀,也在微笑:“是啊,她最幸福了。”
  苏晓晴喝了口红茶,兴致勃勃的说:“其实是陶伍出差,我就是来玩玩的。顺便买点东西,我们订了日子了,可能春节前后就结婚。”
  林慕一愣,顺口说了句:“这么快?”
  其实也没别的意思,只是觉得结婚离自己很遥远,至少也要等到毕业了,连工作也安定下来,才可能谈起这个。不过看到他们这样甜蜜的样子,心里又有些羡慕,忍不住在桌子下轻轻握住了辛华的手,一时间满满的都是期待。
  连茶也喝完了,辛华喊了买单。陶伍笑着说:“下次你们来玩,我请客,想吃什么吃什么。”
  林慕拍拍手:“别人说要请客吃饭,我记性最好了。”
  在门口告别,林慕挽了辛华的手,一路往学校走回去。
  天气恰好,互相依偎着不会觉得热,一路回去也没说什么话,可是心里觉得安宁而温暖,就像是此刻的月光,流丽的落满了城市的每个角落,颜色是清冷的,可是银色中又有淡淡的奢华,仿佛无可比拟的快活心境。
  在校门口分手的时候,辛华忽然拖住她的手,缓缓的抱住她。林慕反抱住他的背脊,良久,说:“我们去把证领了吧?”
  她不知道是不是自己一时兴起,可是研究生领证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辛华倒笑了,在她脸颊上吻了吻,才说:“我觉得自己还不够资格娶你。”
  这句话有些不伦不类,可是林慕懂他的意思,在他怀里摇了摇头:“傻子,我想要的东西,你早就够资格给我了。”
  说来也怪,从这一日起,两个人仿佛暗中约好了,一道忙碌起来。
  林慕自从正式参加了中文推广的项目,每天早出晚归,连公共课有时都不得不逃。回到宿舍倒头就睡,睡醒了就在电脑前忙着做各种教案,而一星期中最紧张的时刻就是周末。所有参与者都需要参加一个常规会议,需要陈述自己所作的设想和思路,同时也要对别人的观点进行批驳。她甚至顾不上等辛华的晚安短信,就翻身睡着了。梦里面那个美国老太挥舞着教鞭,狠狠的抽在了桌子上,啪的一声,惊心动魄。
  而辛华的工作也越来越忙。据他说,这是因为新换来的上司很喜欢他,以往插不上手的一些工作,也都交给了他,因为工作上本来就有冲劲,他自然也是满意现状的。
  转眼秋风日渐萧瑟起来,走在校园里,大片大片的梧桐树叶落下来,枯沙沙的踩在脚底,有种清爽的脆感。有女生围上碎花的围巾,淡粉色的小花缀在身上,就像在怀念流连着的盛夏时光。
  今天是辛华的生日,连蛋糕都买好了,她走到他住的小区楼下,可他临时发了短信过来,说是有应酬赶不回来,于是林慕只能把蛋糕放在他屋里,转身回学校。
  夜色正好,仿佛漫天的星星一颗颗落进了千家万户,正是一家人围着吃饭的时刻,分外的温暖。林慕看看时间,抚到那块卡西欧的电子表,戴了整整三年时间,原本是鲜蓝色的橡胶外壳,此刻已经泛出了淡黄色,有几分陈旧和沧桑。
  看到它,林慕心里的不快就略微淡去了一些。那是辛华送给自己的第一份礼物,在当时看来,数百块钱的手表,是个很了不得的数字。他把自己在大学生运动会上的奖金、加整整一个月在外打工的钱节省下来,才选了这样一份惊喜给她。直到现在,辛华偶尔也会提起那时候吃泡面吃到犯恶心的那些往事。
  她慢慢的往回走。
  路灯的光线透过了密密的常青树丛一直照到了地上,荫盖仿佛浓绿的云,将橘色的灯光晕染出浅浅的清淡气味。野猫蹑着脚步,仿佛古时如风侠客,从落叶杂草中窜行而过。
  林慕数着步子,就这么磨蹭着,也到了宿舍楼下。
  其实楼下的灯很亮堂,林慕微微仰了脸,习惯性的去看自己的寝室开着灯没有。
  她的目光撞到身边的一个年轻人,逆着灯光,只让她看见半边的侧脸。
  很久之后,周钦一会问过她:“你当时怎么认出我的?”
  林慕总是着说:“我对好看的男人过目不忘。”周钦一的表情看不出信还是不信,只是笑笑,温和清爽:“真奇怪,你不好看,我怎么偏偏第一眼也能认出你?”
  ——其实这不是实话,那时的林慕,只是恰巧看见了那叠资料上打印着大学的名字。因为天天念叨着,格外刻骨铭心。而那个人顺着她的目光,放下了手里握着的电话,仿佛是和她极熟悉的老友:“嗨!林慕是么?”
  这是她第一次这样认识了一个年轻的男人。在这之前,她听过他的声音,也用虚拟世界的字符聊过天。他们都过了乐于网上交友的年纪,谁也不曾邀请对方视频。她对他的了解,仅仅局限在海报上一张半身照,也几乎忘了,第一堂课上,那个摄像头对着满头大汗的自己几乎有四十分钟。
  四十分钟,足够一个人认得另一个人的脸。
  她愣了愣,才记起今天和周钦一约了取资料。因为辛华的生日,差点忘记,幸好回来得早,于是也直接忽略了互相身份的确认,微笑着打了招呼:“周师兄你好。”
  林慕的脑海里,或者说是田思灌输给她的印象,周钦一不会是这样的。他太优秀,会显得有些张扬,就像在球场上频频灌篮得分的英俊男生,而不是在比分落后是沉稳如常、不慌不忙控球协调的后卫。
  的确出乎了她的意外。
  他的目光不是逼人的亮,可是温润的像是古老的玉,清浅从容。很冷静的内敛,就像他的打扮,衬衣和纯色的针织衫,文雅的掩饰其了隐约的贵气。
  林慕很快的接过资料,来不及扫上一眼,就向他道谢,顺便还要客气几句:“师兄真是麻烦你了,其实寄过来也很方便的。”
  他的语气有些淡,可是却听不出敷衍:“不会,我很久没有回来这里逛逛了。”
  林慕“哦”了一声,很想给他接一句:“虽然你很久没出现了,可是粉丝倒还在。”
  隔了这么久,再翻出往事,会不会让他觉得缘分奇妙?
  “学校建了校史馆,是么?”他颇有兴趣的问,“我刚才在学校兜了一圈,不过没有找到。”
  林慕知道这个时候自己该拿出东道主的态度,大方的说一句:“是啊,我可以带你去看看,就在东边操场旁边。”
  可她其实不想去,于是委婉的说:“啊,校史馆噢?”一时间接不下话来,只能干瞪着他,尴尬,心情起伏。
  这个时间,对于学校的夜生活来说,是正好开始四处活跃的时刻。操场边总是灯火通明,而校史馆因为是学生的义务导游和管理,也总是到了很晚才闭馆。
  周钦一应该知道自己这是并不高明的拒绝方式吧?他只是笑了笑:“东西给你了,算是不负所托。”他顿了顿,语气轻松,似乎忘了自己之前提出的那个话题,“你这边还有什么资料,可以在我离开前再转交给我。”
  林慕礼节性的问了一句:“那你什么时候回去?”
  “我在这里有一个项目。”周钦一回答她,微笑, “可能要留一个月。”
  最后她说:“一个月?挺长的啊,师兄你可以来找我玩,下次我带你去校史馆吧。”
  周钦一觉得这个口吻可真是稚气,这么大的人,不自觉的还是会说“玩”,可这样一句话,又远远比旁人见到自己时那副惊喜而激动的表情、或者不由分说的要请自己吃饭来得亲切。
  口袋里的手机震动起来,林慕于是点了点头:“那我们下次见。”她背过身子,低了头急迫的去拿手机,如愿以偿的看到那个名字在闪烁。
  这个时候的林慕,其实并不知道接下去的一个月,对于她自己来说意味着什么。她只是半欣喜、半恼怒的接起了电话。
  周钦一也转过了身,继续往前走,衬衣的领口就擦在颈侧,比起柔软的发丝,要生硬的多。脚步就有些慢,听的见身后一个女孩子很大声的说了一句:“你是不是无理取闹啊!”他忍不住回了头,看见林慕僵硬在原地,手里抱着那叠资料已经落出了大半,而她似乎全没发觉,维持了那个姿势很久。
  即便穿了一件绒绒又厚实的卫衣,可她看起来还是瘦小,感觉就是一个很大的娃娃。周钦一想走回去,至少也问问发生了什么事。可是这样一幅情景,有常识的人都会了解,那不过是情侣之间吵了架。
  他嘴角微微翘起,双手插了口袋正要离开,忽然见到她蹲下了去捡那些资料。
  风很大,把几张纸吹到了那条小径的路口,就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
  周钦一在心底叹了口气,还是走回去捡了起来。
  他本以为会看到她的时候,至少眼睛会是像哭过一样,因为刚才她的声音里,明明有了哭意。
  可她没有,只是接过那几张纸,仰头说了句谢谢,然后很快的就上楼了。
  他见过很多叫自己惊艳的女孩子。可偏偏没有这样的,可以将怒气表现得这样生动而倔强。表情依然镇静,可是目光随时会掀起巨浪滔天。
  幸好他不是惹她生气的那个人。
  接到刚才那个电话的时候,林慕其实并没有怎么生气。可是听听声音,又觉得嘈杂,总像是在娱乐场所。她就忍不住叮嘱了几句,哪知那边辛华就不高兴了,一直说她不懂事。
  她很想吼回去,她哪点不懂事了?给他买了一件很贵的羊绒衫?还是被他放了鸽子之后一个人默默回来?
  最气人的还不是这些,是他的一句话:“你要是事先告诉我,我也不至于最后推不掉应酬。”当时自己愤怒的说不出话来:“你是不是无理取闹啊!”
  林慕自认为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从来气到极点的时候是哭不出来的,眼睛像是干涩的泉水,挤出一滴泪水都觉得困难。
  这一场冷战进行的时间很久,林慕觉得自己半点没错,自然也就不会主动去找他说话。不过偶尔□的时候,也会不由自主的去翻翻手机。就像现在,走在回寝室的路上,低头习惯性的去看看手机有没有震动。
  她摸出手机,才发现收到的是周钦一的短信,一些和资料有关的事。她猛然记得自己说了要再联系他的,索性就邀请他吃个饭。对方没犹豫,最后敲定了在市中心的一家湘菜馆吃饭。
  林慕跳上了公车,晃荡着身子,金秋时分,连毛孔都像能呼吸,很舒爽。
  她和辛华来过这家湘菜馆。菜色也不是很辣,不过打扮倒是有特色,服务员清一色的红军打扮,为人民服务,态度也很好。
  她先找了一个位置坐下,喝了口茶水,手机就震动起来。
  “我到门口了。”
  周钦一延续了那一晚上学院派的风格。因为是正午,天气正好,不冷不热,林慕看见他就穿了件格子衬衣,头发短短的,整个人被墨蓝的衬衣衬得很清爽。
  那个带路的服务员似乎有些局促,脚步又急又快,把他领到了位子上。
  他坐下来,笑着说:“怎么这么客气。”
  因为那个笑,林慕发誓她看到他竟然有酒涡!可是这么修长俊朗的男生,酒涡也不见得能让他更正太一些,反倒有添了一些说不明的味道,难道就是小说里说的“激起母爱”?可又分明不是的,他坐在自己面前,就像是大人样子,十足十的师兄。
  林慕喝了口麦茶又无意识的往外看了一眼。
  手一抖,牙齿和杯子就磕了一下,溅了一些水出来。
  辛华从门口走过,不是一个人,身边还有个女孩子。
  倒没有什么亲密的动作,就是像普通朋友那么边走边说,女生的手里还捧着一杯奶茶,边啜饮着,听辛华说着话。
  她认得那个女生的,杨可,以前就是辛华的同学,他们关系一直是不错的。以前读书的时候,也常常一起吃个饭。
  或许只是普通朋友,见面吃个饭?林慕安慰自己要镇定下来,手指湿漉漉的,下巴上也沾了几滴茶水,凉凉的——可她镇定不了,总觉得哪里不对。
  或许她此刻的沉默,在周钦一看来怪怪的,他就很礼貌的将目光移向了一边,仿佛是说了太多话,彼此都想停下歇口气的朋友。
  林慕也知道此刻自己有些失态,她勉强自己将注意力放回来,正要开口的刹那,眼角的余光里,那对男女停住了。
  辛华细心的伸出手,指了指杨可的嘴角。女生笑了起来,有些天真,也很讨喜的躲闪了一下,最后他还是在她嘴角边擦了一下。亲昵的就像是热恋中的情侣。
  林慕知道自己太不靠谱了。她是在请朋友吃饭,可是此刻,她不想去管这些事了,也不愿意去想如果把周钦一扔在在这里后果是什么。她只是站了起来,然后低下了头,尽量克制而礼貌:“对不起,我临时有急事。失陪一下。”
  周钦一有些惊讶,他很熟悉这样的表情,至少已经见过一次了。林慕的语气还是温文而优雅的,她的背影纤瘦,似乎有些不顾一切。
  他想都没想,也顺势站了起来,跟着她一道出了门。
  街上人很多,林慕看着前面的那对男女。灰白格竖条子的衬衣,她很熟悉。那是之前和他手牵着手在商场买下的。他穿着并不显老气,倒是多了几份历练和沉淀,自己替他做主,没打折,也毫不犹豫的买下了。
  她终于还是有些迟疑了,又有些害怕——如果自己赶上去了,会怎么样?有道细不可见的裂痕已经从某个角落慢慢的蔓延开来。她很想一如既往的给他信任,可是冷战至今,又见到他和别人这样亲密,她心里不是没有预感的。
  她的脚步轻,又快,赶上去拍了拍辛华的肩膀,竭力笑意盈盈:“喂。”
  他们的表情都在瞬间滞了一下。
  只是这一下,林慕的心就慢慢的沉到了水底,她下意识的扬起下巴,目光没有丝毫退缩,璨璨的像是珠钻:“杨可?你也在?”
  辛华走上前一步,有些不自然的笑:“今天没课么?”又指了指杨可说:“今天我们公司和他们公司有公事,顺便约出来吃个饭。”
  林慕哦了一声,目光淡淡的掠过了她手里那杯奶茶和小臂上挽的一个化妆品购物袋,确实是“谈公事”的样子。
  阳光忽然变得刺眼。她甚至看得见杨可手背上淡青色的筋脉,她在大学的时候就是出了名的瘦弱纤美,那时候自己还不止一次的对辛华说:“她真的很像林妹妹啊。”
  没再说什么,林慕只是点点头:“我下午还有课,你们慢慢吃吧。我先走了。”
  嘴角甚至一直带着微笑的浅浅弧度,这是她仅剩的克制和冷静。她在刚才有一瞬间想要问个清清爽爽,可是所谓的感情,真的只是他和她之间的事。所以当了杨可的面,她还是将一切都吞了回去。
  背过身子,嘴角沉了下来,脸色也是阴沉,林慕站在原地,掏出手机发短信:“晚上我去你家。”
  又努力深呼吸了一口,才继续往回走。路边有让行人休息的木质长椅,她看了一眼,脸色更加不好:“师兄你还没走?”
  周钦一就这么坐着,长长的腿交叠,微扬起脸,打量她的神色,有些无辜:“我已经很饿了。”
  滴的一声,辛华的短信,只回了两个字:“六点。”
  她实在没心情了,把手机扔进了包里,在原地站了一会,焦躁不安,像是一只要挠墙的猫。最后看着周钦一:“师兄你看见了吧?我的私事,现在我很不开心。今天没法请你吃饭了。要不就这样吧,下次我们再约。我要回去了。”
  她转身要走,却不意被拉住了。他的手指有力,扣着她的手腕,语气有些执着:“我真的饿了。你不能把我丢下不管。”
  残存的理智还是有的,起码林慕知道他是师兄,并且长得好相貌,又文质彬彬,无论如何,那句“我靠,你烦不烦”是不能说出口的。她由他拉着,有气无力的叹口气。默不作声。
  手机又响了,是辛华。
  林慕只是觉得厌烦,那种感觉,就像是冬天穿了件高领毛衣,因为硬,扎得脖子很不舒服,想要狠狠的去抓个够本。于是她直接拔了电池,告诉自己爱咋咋地。
  周钦一站起来,语气随意而轻松:“再麻烦的事,也不要和身体开玩笑。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谬论,说的是当一个人如果能吃得很饱很饱,血液会流向胃部,然后大脑可以处在真空状态下,什么都不用去想。
  林慕用纸巾在唇上按了按,看上去很淑女,又有礼貌:“师兄,你吃饱没有?”
  周钦一目光从她身前被解决的干净彻底的那三大盘烤肉上掠过,似乎并不讶异她有如此大的食量:“还好。”
  什么还好?和她比,简直就算是斯文秀气了。
  自助餐厅有一个很大的挂钟,林慕看了一眼,恰好下午两点。她目瞪口呆的看了看起身去拿大麦茶的周钦一,忽然有一种不知身在何处的感觉。
  于是等到周钦一坐下,林慕轻轻咳嗽一声:“师兄你本科就是在我们学校念的哦?”
  他将瓷杯递给她,点点头。
  “我室友和你是一个院的哎!她说认得你。”
  他不动声色:“是么?”看那意思,并没要追问是谁。
  林慕有些尴尬,仿佛提了一口气,被卡在不上不下的地方。
  周钦一挑眉毛的动作……真的很好看。也可能纯粹是因为他的眉毛长得好,有毫不张扬的锐气,衬着一双湛若明星的眼睛,仿佛能轻易将对方的心思看透。最后他将手中的杯子放在桌上,有淡淡的抱歉,只是微弯嘴角笑了笑。
  林慕的脸透着浅浅的粉色,许是因为难堪,也可能是吃得饱了,气色自然就好了。就像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心急火燎的在讲台上调试着软件,因为着急,偏偏摄像头的像素高,竟能将那样的表情、甚至肤色看得清清楚楚。
  其实她完全不必这样认真。因为就连当时美国那边的助教都已经放弃了,坐在一边干起了自己的事。偏偏就是她,固执的将各种程序试了一遍又一遍,像是有偏执狂的毛病。
  他微笑着从回忆里抽身出来,只是说:“没准见了面还有印象。”
  林慕哦了一声,略过这个话题,喊了一声经过的服务员:“小姐,这里买单。”
  小姐的反应很敏捷:“这位先生买过单了。”
  林慕很自然的顺着服务员的手势望向周钦一,他笑了笑:“走吧。”
  难道是刚才去拿大麦茶的时候付的钱?林慕迅速的思考了一下,虽然这段饭吃不了多少钱,可是说好是自己请客,这样可真不厚道。于是厚脸皮如她,也不禁迟疑了一下。
  他却站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她,挺直的鼻子在一侧脸上打下淡淡的阴影:“林慕,我下午还要去实验室,你去哪里?我送你吧。”
  这样说,她就不好意思再因为吃饭的小钱纠缠下去。于是急匆匆的站起来:“我随便逛逛,晚上还有事,不用送我。”
  他看了她一会,眸子乌黑而沉着,轻轻的哦了一声,和她并肩往外走。
  厚实的木头门上还嵌着玻璃,他比她走快半个身位,推开门,阳光霎那间顺着那个角度铺满了一地。只是那几秒,林慕站在那里,有些怕光似的伸出手遮了遮,又低了低头。他还是站在那里,耐心的等着她跨出门。
  她终于还是抬起头来,眸子仿佛水中蚌壳里的珍珠,因为湿润而显得更加莹泽。
  “那么,师兄我先走了。谢谢你。”
  她很快的走了。甚至没等他回话,因为只是怕下一秒,眼泪会涌出来。
  这半天,林慕是在辛华住的小区外边的蛋糕店里度过的。刚才那一刻,竟然有要哭的冲动,这让她觉得不可思议——因为谈恋爱至今,她真的没有掉过一滴眼泪。
  周钦一替她拉开门,那也不过就是一个男生该有的风度罢了。可她却独独想起了以前无数次的,她和辛华去逛街,冬天商场的门口总有厚实的塑料帘子,他素来就是自己进去,似乎浑然忘了身后的女友。林慕的性格也不好,因为这个也会和他吵,说了无数次,他总算是记住了,也终于会替她推门。以前觉得没什么,可现在想起来,竟开始心寒,连手脚都开始冰凉。
  提拉米苏上撒着浓浓的一层可可粉,味道苦苦的,又干涩,林慕拿着银色的小匙,有一下没一下的将它戳烂,几乎一口未动。不知道过了多久,玻璃窗外看见辛华从店前走过,她并没有急着站起来,又等了一会,拿出了一张纸,开始密密麻麻的往上面写东西,最后喊了结帐。
  林慕踏出了蛋糕店,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纸片,上边条理分明,仿佛是去谈判前的提纲。
  此刻即便做好了心理准备,她还是想不到,最坏最不堪的结果,依然在两个小时后发生了。彼时的她,依然能做到沉静的出门,仿佛割弃一段长达数年的情感对她来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
  夜风可以让林慕的头脑清醒一下。她的手指如□般抓着单肩包的背带,很用力,努力的深呼吸一口,强忍住回去泼硫酸的冲动,狠狠的咬住了牙齿。
  感情的结束,不是伤感,不是难受,竟然是愤怒——是不是很让人觉得悲哀?还是她独属异类?
  哈!真极品!原来这样的极品,自己也有幸的遇到了!更极品的是,为什么自己在过去的三年都没有发现他原来如此极品?那么把话绕回来,究竟是他极品还是自己是受虐狂?
  这段逻辑推理让林慕在一瞬间有些丧气,她抬手拦了一辆出租车,坐在了后座,然后继续漫无目的的思考。
  手指不受控制的把那张小纸条展开,她借着窗外的霓虹,看见光影在微黄的纸质上斑驳流离。
  她看见自己写着:第一,问他和杨可什么关系。第二,问他有没有对自己说谎。第三,把最近两人之间的心结说出来。
  她记得自己走进去的时候,他的脸色也不好看,松了松领口,连水都没倒给她。
  都在沉默,似乎不知道怎么开口。
  “你在和她一起逛街,为什么要骗我?”
  辛华似乎并不惊讶她问出这个问题,也像是胸有成竹,静静的说:“我撒谎?我以为你紧张我,原来也不是。你不是在街上对我说了不阴不阳的话之后,转身就和别的男人去吃饭了?”
  这句话不啻于一记闷棍,林慕当时就站了起来,却说不出什么话来,目光仿佛不可置信,像是从来不认识这个人。
  他停顿了一下,嘴角轻轻弯了弯,连目光亦是似笑非笑。
  当时彼此那么安静,过了那么久,她的气全消了,只剩下无力感。
  “辛华,是不是我们真的要散伙了?”
  散伙——
  是啊,真难听的一个词,还有些叫人哭笑不得的粗俗感。可那个时刻,是林慕脑海里头一个反应出来的词语。
  他也愣了一愣,目光从她的脸上移开了,不置可否,又像是默认。
  月亮正从窗外的一角慢慢的爬起来,月光似乎是没有温度的液体,正一点点的填满这个城市。
  她很冷静的说:“我想知道为什么。”
  他嘴角的弧度不变:“分手?我可不可以认为,这是你提出来的?”
  也是从这句话开始,林慕算是擦亮了眼睛,将那些蒙上的灰尘浅浅的拂去,第一次重新认识了他。
  这句话……算不算是他心虚?不管他有没有劈腿,却连提出分手的勇气都没有——这种责任也要推给自己么?她重新坐了下来,语气从容:“不管怎么样,我还是想知道。”
  其实三年下来,她从来都不知道,辛华积下了这么多不满。
  他说:“我真的觉得累。你还没毕业,等到能买房买车,或许都过四十了吧。”
  他说:“你太不懂事。赚钱真的很辛苦,其实每次和你逛街,我都想说你。”
  他说:“上次放假我去你家,看得出来你妈妈不喜欢我,也看不起我。”
  她什么都能忍,唯独听到这一句,忍无可忍,也忽然知道了为什么他没给自己倒杯水——莫非知道她想拿水泼他?
  “你给我说清楚?我妈怎么你了?你去三天,她待你哪点不好?我家过年她都不会烧这么多菜!”
  他只是冷笑了一下:“你妈不是说了么,像我们这样,买房也不知道买到几时去。”
  林慕几乎要抓狂了:这句话究竟是哪里触及到他脆弱的神经了?他要不说,她还真的记不起来原来妈妈说过这样一句话。
  她无语的站起来,将一切情绪都静静的潜了下去,一直到门口,转过头来。、
  身影纤弱,可是她的侧脸却没有一丝柔弱泄露出来。
  “你想要的生活,对不起,我给不了你。如果她能给你,你就好好把握吧。”她顿了顿,“你要是不舒服,可以对外边说是我先提的分手。”
  他们曾经挽着手逛家具城,一边低声说着将来的房间该怎么布置;也曾经一起去自助游,为了省钱买硬座火车票,她的头就靠在他腿上,而他抱着自己,一夜未眠。原来都是假的。他们熬过了毕业,却熬不过现实。
  她知道,从此之后,他不再需要自己买打折的衬衣给他,也不用一起挤公车,就像她知道杨可家条件很好,只是她懒得再开口对他说起。
  就像自己离开的时候,他静静的喊住自己:“林慕,我不是不爱你。可是我真的坚持不下去了。”
  忽冷忽热的情绪,她坐着,握着拳头,忽而想要破口大骂,忽而又强自克制,到了最后,只是难受,恨不得褪下一层皮,让三年时间重新来过。到了校门口的时候,冷静终于消失了,林慕前所未有的愤怒,竟想到了去天涯上去开贴爆极品。她付过钱,一边喃喃自语:“泼硫酸不值得,我凭什么为了这么一个人去坐牢?!”
  其实生活就是这样的,在觉得无味如白水的时候,命运之神像是为了提醒她的存在,就小小的给你一份礼物。有人收到后欣喜若狂,有人则颓丧灰败,总之有苦有甜,如人饮水。而林慕很不幸的,属于后者。
  她在接下去的一个星期,迅速的瘦了下来。
  是给失恋逼得么?其实也不见的。只是晚上常常睡不着觉,想着想着就生气,连胸膛也能鼓起来。三年的时间,追她的人也不少,她一一拒绝,现在想起来,真是可惜。
  于是白天起床的时候脸色苍白,眼眶下一圈乌黑,就像给谁迎面揍了一拳。算算时间,上次周钦一说起过月底会回美国,而有些学生资料需要他帮忙带去,她在隔了几乎一个星期后,终于拨电话给他。
  他们约在学校那条著名的河流边见面,因为那里离他的实验室近。她站在桥上,伸手扶着栏杆,有锈渍扎着手心,宛如见证着时光的流逝。
  电话响起来,她脱下手套,费劲的去找。
  是苏晓晴。
  邀她喝喜酒,就在周末。
  握着手机的手就这么紧了紧,她忽然记起来,那次他们一起吃饭,四个人,两对情侣。才几天,一对终于要走进婚姻,而她和辛华,走不到那天了。
  她尽量笑得自然:“恭喜啊,怎么这么快?上次没听你们提起啊?”
  苏晓晴却没回答,语气有些为难:“小林子,我们这么熟了,我和你说实话吧。陶伍先去邀请的辛华……那时候我们真不知道你们分手了……他说他会去,杨可也会去。你……”
  她知道苏晓晴的意思,忽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一片不知名的枯叶从光秃秃的枝丫上颤了颤,打了个旋,落在了青绿色的河水中,似乎只沾了一点点水,就往前漂去了。
  就像是慢动作,这个悠长的过程在林慕的眼里一点点的掠过,她沉默了一会,咬了咬嘴唇:“没事,我会去。”
  那边苏晓晴有些吃惊,重复了一遍:“你真的来?”
  她为什么不去?是她做了亏心事么?这个世界真的是非颠倒了么?
  电话挂断了,手指变得僵直,几乎握不住薄薄的手机。她一定要去见辛华,最好挽着新男友,英俊温柔,风度翩翩——总之,要比他好千倍万倍,然后自己容光焕发的在他面前走过,一雪前耻。
  可是……她去哪里实现这么美好的梦想?
  她重重的吐了一口气,听到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
  这真的是冬天啊。明明林荫道上的树枝节如同虬龙,生硬发脆,枝间仿佛有寒号鸟在哀鸣。可是他站在马路对面,濯濯如春月柳,挑着眉毛向自己微笑。这么温暖而英俊的笑,连时空都转换了,仿佛就是身处明媚的春日,校园里高大的梧桐树还没长出巨大如手掌般的叶子,褐色的枝条上结着嫩黄的叶芽。
  是她在恍惚么?他们明明不像的。辛华没有周钦一好看,可他也曾经站在马路对面,冲自己微笑。彼时阳光撒着娇,像是可爱的小姑娘,肆无忌惮的挥霍着美妙的时间,落在地上,流在肌肤上,暖暖的,像是炉火在轻轻烘培。
  季节轮回不过天道。可那样的美好,碎了一地,她竟连捡拾起都不屑了。
  林慕把资料递给他,看得见他清爽的鬓角,棕色的大衣敞着,身躯挺拔。自己竟脱口问了一句:“师兄,你周末有空么?”
  他一时间不答她,只是浅笑,似乎对她的邀约心有余悸。
  林慕知道他在想什么,有一种豁出去的爽快:“我的大学同学结婚。我觉得找个男伴去比较好。”又弯了弯眉眼,“一份礼金,吃两人份,比较划算。”
  他居然答应!
  林慕不出声的咽了口水:“是在邻市。”
  周钦一点头:“行。我来接你。”
  他的目光落在她脸上,比起一个星期前,似乎瘦了一些。黑色的大衣里穿着V字领的毛衣,没戴围巾,锁骨就这么清晰的露着,而脖颈纤细,仿佛优雅的天鹅。他默不作声的打量着一切,最后伸出手,拍拍她肩膀:“去参加婚礼也要漂亮喜气些才好。”又笑了笑,温润得像是刚沏好的红茶,“外边冷,快回去吧。”
  真的到了那一天,林慕换好了衣服,怔怔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又忽然不想出门了。田思上下打量她,一边啧啧称赞:“嗯,很漂亮。”
  是挺好看的。那件深蓝的大衣衬得她肤色白皙宛若透明,长发随意的落在肩上,温柔美丽。可她只是坐下,闷闷的靠着桌子:“我不想去了。”
  田思替她咬牙切齿:“去啊!为什么不去?不能便宜那个男人。”
  最后她推推搡搡的被弄下楼,就在宿舍楼下等着,田思坚持要看曾经的学长一眼,就陪着她在寒风里等。车子驶来的时候,她已经听到田思好几句“哇哇”乱叫:“那个不是他的车吧?”
  真的是他。
  周钦一下车,温和的笑了笑,因为很正式的穿了西服,沉稳而英俊,因为年轻,眉眼耀人。
  只是一瞬间,林慕忽然记起来,这辆车真的很拉风,好像辛华曾经在哪本杂志上点给自己看过。她发誓自己这辈子没有这样阴暗过,什么都忘了,只是在想:保佑自己一下车就见到他。
  开到邻市的酒店,他们开进车库。这个时候总是车位紧张的,而他们恰好轮到最后一个。林慕下车,忽然另一边有脚步声,她下意识的抬眼:辛华牵着杨可的手,正在亲昵的耳语,一边慢慢的踱步出来。她只是觉得慌乱,忽然手足无措,直到身后有人握住自己的手,低语:“怎么了?”
  辛华愕然停下了脚步,目光从林慕和周钦一彼此握着的手上扫过,最后落在他们身后汽车的LOGO上。
  林慕以她对辛华的了解发誓,此刻他的表情变幻,是因为他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可她已经找回了理智,无比自然的反扣着周钦一的手,淡淡的对他们点头:“这么巧。”车库的光线并不好,可是林慕看见周钦一低下头,柔和的看她一眼,目光里有一种心照不宣的狡黠和默契,仿佛知晓了她小小的心思。她的脸微微一红,忽然觉得握住的那双手很热很热,热得自己全身都烧了起来。
  婚礼十分的热闹。司仪也诙谐有趣,逗得来宾时不时的发笑。林慕侧身向着台上的一对新人,嘴角带着微笑。可她没办法回头,在座这么多的大学同学,人人看待她的目光异样。她和辛华,在这个场合,都算得上引人注目。
  她呆的有些气闷,幸好大厅一边就有露台,周钦一拿了饮料给她:“走,去那边透透气。”他们就乘着人多混杂,挤到了露台边。
  “唉,你看见林慕的男朋友没有?”
  “见到了。挺帅的啊。难怪甩了辛华。”另一个声音不无叹息,“想不到她也是这种人啊。”
  林慕皱眉听着,只是尴尬,或许还有些愤怒,可是身边站在周钦一,却什么都不好发作,只是默默的转身,将那杯橙汁一饮而尽。周钦一也不说话,沉默的听着,最后那些窃窃私语声消失的时候,他只是把她拉到一边,专注的看着她:“林慕,打起精神来。忘了当时邀请我来的目的了么?”
  她怔怔的看着那对漂亮的眸子……目的……目的不就是打击报复那个□么?
  原来他一早看穿自己,却心甘情愿的陪自己玩这个幼稚的游戏。这层认知让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笑了笑,低声说了句:“对不起。”
  他只是无所谓的笑,丰神俊秀:“你说了我可以找你玩。别那么认真,就当是个游戏。”
  接下来的时间,他们无比的默契,仿佛是热恋的情侣,眉梢表情无不缠绵。周钦一衣冠楚楚、风度翩翩,就连新娘来敬酒,苏晓晴都是一脸意外:“哎,林慕,真有你的啊。”
  她微笑,淡淡的一眼扫过去,隔壁一桌,那个人似乎在独自喝酒,侧脸阴郁。
  回去的路上,天已经快黑了。林慕看着车里玲琅满目的仪表和指示灯,沉默了很久,才说:“师兄,谢谢你。”
  真是谢谢他啊,替自己挣足了面子。可只有林慕自己知道,她并不快活。这些面子,这些报复,都是虚的。就算她看到了辛华最后喝的酩酊大醉出门又怎样?她和他早没了关系,他过得好或不好,和她都没有关系,只要自己过得好,比气死那个男人都强。
  而周钦一在开车,似乎没有听到她这句话,只是随意的转过头问她:“明年毕业?”
  她闷闷的“嗯”了一声。
  他似乎看出她的情绪不佳,也不再说话了。
  “你心里有没有在笑我?”林慕憋了很久,终于忍不住问出来,“有没有觉得我很幼稚?”
  他笑得云淡风轻:“不会。不然我会在这里陪着你么?”
  “我只是要发泄下……人在气头上,总是会做些奇怪的事的。师兄……真的谢谢你。发泄过了,大概我也能正常生活了。”她透过车窗玻璃望向外边,“真的谢谢你。”
  他终于忍不住侧过脸看她一眼。她的侧颜有着柔和的线条,眼睛忽闪着,将所有的注意力投向了窗外的路灯,一闪而逝,仿佛曲水流觞。这样有些寞落的样子,迥异适才在婚宴上,精神奕奕,美艳如花的挽着自己,连眼波都婉转生灿。
  “你还恨他?”
  “哦,不,不恨了。”她无声的笑笑,“他大概是恨我吧。我了解他,他那么爱面子的人。”
  说完这句,她手里还抓着安全带,慢慢的睡着了。
  周钦一放缓了车速,抚额微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从一开始在视频里见到她,然后是聊天,再后来看着她失恋,于是莫名其妙的陪着她去了那场婚礼。只是觉得有趣。这个小丫头表情有趣,言行有趣,什么都有趣。他看着她睡得很香,并处吵醒她,伸手微微调高了温度,一室的暖意如春。

  尾声:
  一年半后。
  林慕推着巨大的行李,踏上这片异国的土地的时候,阳光落满在自己的肩上和眼中。她看见他站在不远的地方向自己微笑。如沐春风。
  “周钦一!”她挥了挥手,大声的喊他,“我在这里。”
  周钦一没有去管她的行李,只是重重的抱住她,又在她脸颊上轻轻的吻了吻,柔声说:“终于来了。”
  是啊,她申请孔子学院的国外教职,发誓要传播中国文字和文化,终于来到了传说中的美帝。
  她反手搂住他的脖子,微笑:“可是我刚来,你就要走了。”
  周钦一任她勾住自己的脖子,又去捏她的脸颊:“不是才一年么?我先回国。等你一年教职满了,再回来。”
  林慕只是笑,最后开着玩笑:“我怕你被人勾跑了。像辛华一样。”
  大概只有真正放下的人,才能这样自如的开玩笑。
  周钦一推着她的行李,不闲不淡的看她一眼,目光说不上凌厉,却也不无锐利,抿一抿唇:“他做不到的,你以为我也做不到么?”
  林慕扬起脸看着他,只是微笑。
  她知道他做的到的。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不能坚持,幸而遇到的早,可以及早的分道扬镳。可有一种人,天生是为了美好的信念存在,他们一直都在,只要我们自己坚持下去,就迟早能遇到。
  善意坚持的彼岸,必然是幸福。
  就像有一种茶,叫做枫露茶。这种茶沏一遍并不出味。只有反复的冲泡,终于还是会芳香四溢。它只在书里出现,可我们知道,它在我们心底,是真的存在。

   原来不晚
   颜颜牵着陈伊凡的手走进教室,刚才在教室问小男孩:“一会和大家打招呼哦?”
   小男孩长得粉雕玉琢的,就像外边的雪娃娃,还带了一顶小小的棒球帽,大眼睛眨了眨,却口拙,半天崩出一句:“知道了。”
   可是到了讲台前,陈伊凡小脸憋得通红,只是说不出话来——颜颜摇摇头,摸了摸孩子的头顶说:“李露菲,你和陈伊凡坐好不好?陈伊凡小朋友刚从国外回来,普通话说的不大好,大家多帮助他。”
   于是台下一片掌声,李露菲是小班长,很乖巧的走上来,主动牵起陈伊凡的手,将他领回位子上。
   一天的课下来,颜颜主动陪着陈伊凡坐在教室里,摸摸孩子的脸问道:“怎么样?能不能听懂?”
   陈伊凡还是眨眨眼睛,小眼珠和黑色水晶似的,微微摇头,却不敢抬头看颜颜了。
   颜颜对孩子最是有耐心了,倒也不是因为陈伊凡是校长亲自领来的,于是笑得和颜悦色:“没关系,我们慢慢来,一起进步好不好?有听不懂的,就问问李露菲,好不好?”
   她的话还没说完,远处便踢踢踏踏的传来高跟鞋的声音,颜颜抬头一看,是一个很漂亮的年轻女孩子,她下意识的问陈伊凡:“接你的吗?”
   陈伊凡迅速的看了一眼,点点头。
   颜颜牵起他的手,“走,你妈妈来了。”
   “她……不是我妈妈。”陈伊凡的中文说吃力,可说这句话的时候,却很顺畅,叫颜颜一愣。
   来人见到陈伊凡倒是满脸的喜色,匆匆向颜颜打了招呼,拿了孩子的书包,就带着孩子走了。陈伊凡倒是很有礼貌,还回头向颜颜招手,那一刻,颜颜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似乎觉得小孩很舍不得自己,那水灵灵的小目光,真像把自己当了亲人。
   于是特地在第二天早上,碰到校长的时候问起了这个有点abc的小孩。
   校长也回答的老实:“陈伊凡啊,情况是特殊。家里这么有钱,孩子刚回来,倒是往我们普通学校送。永威电器就是他家的。不过你也别太特殊对待了——人家放我们学校,不就想小孩子安安静静的成长么?”
   颜颜咂舌,半晌说不出话来,原来自己班上,居然来了永威公司的小公子,可是这样的小公子,一点都不神气,倒像是得了忧郁症一样,不爱开口说话,永远静静的趴在桌子上。
   她到底还是对他特殊对待了,这样的小男孩,由不得她不多关心一些——事情这样明显,有钱人家教理念很好,让孩子接受平民教育,可是颜颜有此问陈伊凡:“怎么你妈妈不来接你?”
   陈伊凡声音很轻:“妈妈不在。”
   “那爸爸呢?”
   小孩一下一下的抠自己的橡皮:“很忙的。”
   每次来接他的漂亮女子都是衣着光鲜,很是美丽,搭配的也好。那个皮包,颜颜半年的工资也买不起,她每次都想和她聊聊,可是她总是行色匆匆,于是颜颜天天看着陈伊凡转头对自己说再见,心里也更加不好受。
   慢慢的,陈伊凡倒是和自己越发贴近了,也愿意开口和她说话,可常常说不到半句就说起了英文,颜颜苦笑不得,很有耐心的一句句的再教他中文,常常课后给他开小灶,反正课外活动他不爱出去玩,说了几次都没用,倒不如抓紧时间补补汉语了。
   于是陈其礼第一次看见颜颜的时候,这个很年轻的女老师,坐在陈伊凡身边,一个个字母的在让他复习拼音。
   陈伊凡总是把分不清平舌和翘舌,于是颜颜一遍遍给他读——直到陈伊凡的目光忽然望向门口,笑了一笑。
   这个小孩笑起来,真有几分小帅哥的风范——颜颜想起了电脑上看到的小贝家的公子罗密欧,真是可爱,于是问他:“怎么了?”
   其实白问,陈其礼已经站在她的面前,伸出手来:“你好,你是伊凡的老师?”
   原来是基因好,颜颜不由自主地头看看陈伊凡,父子俩长得真像,眼前这个男人,长得英俊,身材又修长,穿着灰色的西服,一下子叫人联想起了某个牌子的名车——颜颜忽然想起来,那份刊登着他大幅照片的杂志,照片原来真没有ps过。
   他转头对颜颜浅笑:“今天伊凡的爷爷奶奶回来,我要带他去接机。可以请假么?”
   颜颜“哦”了一声,说:“可以。”
   顺手抱起陈伊凡:“和老师说再见。”
   陈伊凡难得的没有像往常一样带着小小的忧郁,趴在陈其礼的肩上,乖乖的说:“老师再见。”想了想,又说:“老师,我回去再复习z,c,s和zh,ch,sh。”他咬字很用力,于是有些瓮声瓮气,颜颜忍不住笑了,就像楼下小花坛中正在迎风摇曳的小野菊一样,让人觉得清秀明快。
   陈其礼摸摸他的头,向颜颜笑了笑,正要出门——
   过几天便是新学期的家长会,颜颜猛然记起来,追着陈其礼的背影说:“陈先生,过两天是家长会。你会来吧?”
   他一愣,下意识的反问:“过两天?”
   “这个周六下午。”颜颜迟疑了一下,“小朋友应该都很希望自己的家长能来,尤其是表现的很好的小朋友。”
   她笑眯眯的走上一步,“是吧?陈伊凡?”
   陈伊凡眨着眼睛,谁都不看,倒像把头埋在土里的小鸵鸟。
   陈其礼笑了笑,礼貌的说:“我知道了。”
   她看着那个英挺的背影,微微摇摇头,谁说有钱人就一定幸福快乐了?她见到的,分明不是这样——所以更加的觉得陈伊凡可怜可爱起来。
   周六下午,一个个家长都来了,按照子女的位置坐好,便集体听校长的广播。颜颜扫了一眼教室,只是空了一个位子。她摇了摇头,觉得真是不像话。
   校长广播刚讲完,颜颜就被一群家长围在了中间,纷纷询问自己孩子的表现。她一个个的谈完。送走最后一个家长,颜颜长舒一口气,觉得口渴,于是办公室拿了东西准备走人。
   匆忙间差点撞上一个人,她忙退了一步,抬起头来,这才惊呼:“陈先生?”
   学校门口道路有些窄,今天有些特殊,毕竟如今私家车不少,学校临时将操场清理了一下,做了停车场。此时走得差不多了,便空落落的只剩一辆黑色的车子。
   陈其礼倒是镇定自若:“家长会结束了么?真是对不起,我来晚了。”
   颜颜向来挺能言善辩的,可此时,却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可是不忘心中嘀咕:这对不起三个字,究竟是对谁说的?说到底,家长会还是自己孩子的事情。
   只能笑笑:“您稍等一下,我去办公室拿陈伊凡的成绩单。”
   陈其礼在商场时间也不短了,这个小老师的心事并不难猜,她的嘴角抿出轻轻一道纹路,目光很清澈,所以显然是带了一分不以为然的——他看着她的背影,走路很轻快,马尾也在带着栀子花芳香的天气里轻轻甩动——忍不住闭了闭眼,额角的太阳穴一跳一跳,一下飞机就赶来,果然还是有些吃力。
   颜颜知道陈伊凡的家长是个大忙人,衣冠楚楚的站在学校里,搞不好接下去还有宴会饭局,脚步更快。她将成绩单递到陈其礼手中,只是说:“进步很快,陈伊凡就是不爱说话——别的都很好。”
   他看成绩单的时候,颜颜忍不住心里花痴了一把,怎么这个男人微微皱起眉心,专注的样子这样好看?不过她知道作为光荣的人民教师是不能够这样子的,忙移开了目光。
   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了,陈伊凡不必别的学生,还能做个纵向比较,颜颜拿出了一张小小的黄色奖状:“陈先生,这张奖状还是你拿回去给他,陈伊凡会更高兴些。”
   是“学习积极分子”。
   薄薄的一张,陈其礼却是怔住,许久才说:“倒想起以前了,好像我很小的时候拿过一份。”
   颜颜叹口气,到底没有把这句话忍住:“陈伊凡的妈妈呢?怎么从来不来接他?”她问的时候态度很诚恳,几根发丝拂过光洁的额头。
   “他妈妈很快就回来了。”陈其礼沉吟着说,似乎并不觉得这是私人问题,也没留心其他,“颜老师你下班了么?不妨我送你一程吧?”
   颜颜犹豫了一会,又看了看表,因为和人约好了——此刻确实有些晚了,也不再推辞:“那麻烦你了,中心广场那里就好。”
   颜颜并不认识什么名车高档车,也完全没注意车子的logo,只觉得坐进车里是一股淡淡的真皮气味,大约还有香水的味道。
   陈其礼开车的时候极专心,并不开口说话,又没遇到什么红灯——不过十分钟的路,眼见城市标志性的大种已经出现,颜颜转过头去说:“谢谢你了。”
   “没什么——伊凡刚回来的时候性子更内闭,如今好多了,该我说谢谢。”陈其礼嘴角扬起一抹极俊朗的笑,“你在哪里下车?”
   颜颜看着车窗外一个男生,顺手指了指,“我朋友来了——就这里吧。”她将头发夹到耳后,语调轻快:“我走了,陈先生谢谢你了,再见。”
   陈其礼嘴角的笑容未变,可是眼中的暖意似乎一点点在褪却:“和男朋友约会?”
   颜颜本来开了一半的车门停在那里,回头笑了笑,然后微微摇头。这样的笑容分明有些许羞涩的粉红,似乎也在诧异这个冷静的男子怎么问她的私事,可是她还没再开口——
   那个男生显然也见到了她,大声喊她:“喂!”
   于是颜颜忙不迭的下车,将车门甩上。
   顾星一见面就揶揄颜颜:“呦,都坐上名车了啊?”
   颜颜一个激灵:这个男生自小和自己一群八卦闺蜜一起混,早就被同化了,一会倒是有了新鲜话题,于是当机立断截住他:“你别瞎说,人家是我学生的家长,顺路带我一程的。”顾星显然没有听进去,自己在嘀咕:“可惜没见人长什么样……”
   好在没见到人,不然……她想起陈其礼的样子,年轻又英俊——对着损友才真是百口莫辩了。
   周一,一切正常。
   颜颜上完第一节课,才回办公室倒上水,校长就带着常来接陈伊凡的年轻女子过来了:“颜老师,我带方小姐来办一下陈伊凡的转学手续。”
   颜颜手忙脚乱,将一杯水倒翻在桌上:“转学?”下意识的往教室看了一眼,哪里看得见——根本不在一个楼层。
   方小姐极认真的看了一眼颜颜:“他已经被接回家去了。”她的语气很客气,:“陈伊凡的妈妈坚持让他转学,这段时间颜老师对陈伊凡很照顾,真是麻烦您了。”
   一阵很空落落的失望,就像秋天不断焉黄的草,最终脆脆的黄色会一截截的剥落——可是明明不会再发芽了,她想:这个小男孩的眼睛,似乎有淡淡的琥珀色,有时候不敢和自己对视,就低下头。后来好了很多,可是还是没法再给单独上课补习拼音了。
   午休的时候李露菲偷偷跑来问颜颜:“老师,陈伊凡怎么不回来了?”然后一脸不高兴,“他说要给我带巧克力呢!”
   颜颜还没说话,办公室的同事便来喊她:“颜老师,有学生家长找。”
   那一瞬间,颜颜见到陈其礼,真以为他又送陈伊凡回来了。
   “伊凡一直在家里哭,不肯去新学校。”陈其礼低声说,“颜老师要是方便,现在和我一起去看看他 ?”
   他眉宇间确实有些焦急,颜颜本来下午没课,想想就请了假 ,可是坐上车却越想越不是滋味,上午还有几个同事在那里感慨“有钱人家的 孩子到底还是上贵族学校好”——是很好,但是何必这样转来转去折腾小孩?
   陈其礼和自己坐在后座,颜颜刚要开口,手机响了。
   车上空间小,稍微讲一句话就像放大似的,颜颜就压下声音讲话:“干嘛?”
   闺蜜约了下班逛街,颜颜实在没心情,支吾了两声就挂了。
   他转过头来看这她,语气很平静:“颜老师,耽误了你和男朋友约会么?真是不好意思。”
   颜颜一直在想怎么开口和他说说陈伊凡的家庭问题,本来就紧张,顺口就说:“嗯?我没有男朋友。”
   这句话接口自然,就连她自己也没在意,陈其礼倒是一愣,慢慢扬起嘴角,转头看着窗外。
   天气很好,这样暮春的午后,总有人闲闲的在散步。
   “陈先生,我想你和陈伊凡的妈妈之间的事,还是尽量不要影响小孩的生活和学习——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转学,可是陈伊凡是个很内向的小孩,多换环境不见得对他有好处。”颜颜看着那双湛若明星的眼睛先是一愣,然后越来越深的蓄满笑意,不自觉的停了下来。
   “我和伊凡的妈妈?”陈其礼轻轻的笑了,连前面的司机也回头看了一下。
   “伊凡是我外甥,怎么?那天替伊凡办入学手续的时候小方没说清楚么?”陈其礼看着颜颜的脸慢慢透着粉红色,“你一直以为伊凡是我儿子?”
   “呃……”颜颜说不出话来了,幸好陈其礼倒是很善解人意的转开话题,向她解释:
   “我姐姐和姐夫一直在国外,几个月前决定回国,最后那段时间事情太繁杂,一时间顾不上伊凡,就将他先送回来了。”他歉意的笑笑,“我平时也忙,顾不上他,常常让秘书来接他——后来那次家长会因为刚下飞机,赶来的时候也迟到了。”
   他最后的笑高深莫测:“颜老师大概一定认为我是不合格的家长了。”
   她心虚还来不及,早就顾不上一早想好指责的话了,就没吭声,手指紧紧攥着那条细细长长的围巾,陈其礼瞥了一眼,墨绿的颜色,一圈圈绕在白皙的手指上。
   “我姐坚持让伊凡转学,我也没办法——可是颜老师,以后你可以抽空来辅导下伊凡么?”他笑着凝视她的双眼,“伊凡很喜欢你。”
   他顿了顿,语速不见放缓,透过窗外可以看见慢慢飘过的风筝,后边是朵朵絮状白云飘浮在湛蓝的天上:“好像我也是。”
   颜颜后来一直耿耿于怀:“你那时候怎么这样啊?老于也在车上。”
   陈其礼只是笑:“老于有什么关系,都是自己人。”他的唇就贴近她的鬓角,“早也是说,晚也是说,我倒宁可早一些。”
   颜颜蹲下去,捏了捏陈伊凡的脸:“回头我就给姐姐告状,那时候你还老拿伊凡当幌子。”
   伊凡很认真的摇摇头:“我真的很喜欢颜老师。”说着格格笑着往颜颜怀里钻。
   陈其礼一把把他拉开,边训他:“还叫颜老师么?”

  拂杯
  麦笑意用小银勺一下下的拨弄杯里的褐色液体,又用小匙舀了一口灌到嘴里抿了抿,皱了皱眉,顺手又加了块方糖。
  对面坐的男子就微微踅起了眉,倒也没开口制止——笑意就敏感的发现了,连忙搁下勺子,心虚的笑了笑。叮的一声,骨瓷杯微微一颤,侍者往这里看了一眼,旋即过来问:“孙先生,还要什么服务么?”
  孙杨挥了挥手,示意无事。
  笑意倒真的眉眼笑盈盈的问他:“一会陪我去选条领带吧。”她老老实实的承认:“你的眼光比我好,下个星期沈佳诺生日,我都不知道送什么。”
  沈佳诺……他一直在犹豫的,就是这个名字。一旦开口,以她的性格,自己恐怕再无回旋的余地了。他低头看了看腕表,时间倒是早,于是问她,半开玩笑:“什么时候结婚?”
  她大笑:“急着送彩礼?我都不急。”顺手就去够沙发上的大衣,“今晚没有佳人有约吧?陪我去买领带。”
  然而身子没有站起来,他却安静的伸出手去,扣住她的小臂,安然道:“坐下,正经事找你。”幽暗的西餐厅,他的目光熠熠生辉。
  “我已经遇到很多次了,沈佳诺一直和一个女孩子在一起。”他看着她带着笑意的嘴角,缓缓的开口——以认识她到现在,从未有过的严肃口吻。
  笑意一时间楞在那里,没有反应过来,旋即笑了笑:“今天不是愚人节。”她有些恼怒的挑了挑眉,“没你这么开玩笑的啊。”
  笑意的眉是这个时代少有的柳叶眉,她从来没有修过,却总叫朋友惊叹:“笑意,你这眉修得真好,什么时候帮我修一下?”她就含糊的说:“爸妈生成这样,我懒的去修。”真是好看,淡淡的一弯,就像她的名字,就让人觉得笑意盎然。
  “我没和你玩笑。”孙杨坚持着开口,目光紧紧锁住她的双眼,此时已然带着慌乱。他忽然觉得有些荒谬,他身边的朋友从来不乏这些事情,从来大家心领神会,不过会心一笑。像这样,郑而重之的知会当事人,自己可算是破天荒第一人了。
  麦笑意不再看他,安静的垂下目光,只是说:“是么?”她手指紧紧攥住了风衣,淡然的不像自己的声音,似乎悲喜难辨,却只是点了点头:“我知道了。回去我问他。”
  他亦站起身,心中却莫名起了怒意,高高的俯视她:“你不信?走,说不定到君悦门口守着能看到。”说着去拖她的手,“麦笑意,你别和我犟,你以为我故意来挑是非么?”
  声音清冷,胁迫得笑意不知该哭该笑,她素来的火爆脾气,终于再也忍不住,手边的咖啡杯被她重重一拂,落在了大理石地面上——清脆四溅的碎片与声响,银匙在地面上微微颤了几颤,终归平寂。终于引得餐厅众人目光聚集,然而对峙着的两个人,似乎谁也没注意。有服务生想要上前,却只觑了觑孙杨的脸色,识趣的退在了一边。
  麦笑意其实知道他是为了自己好,这一刻,她却还在犹豫,是该选择软弱,还是坚强?只是眼前的男子太可恶,盛气凌人的看着自己,明明她被告知失恋,明明她是被劈腿的一方,却还要在这里被他教训。
  都是眼前这个扫把星,自己陪经理赴饭局时认识他,顺道又莫名其妙认识了沈佳诺,两个人都是灾星——一个骗她感情,一个在旁边看好戏——她恨恨的想,亏自己一厢情愿还要拿一个月的工资给沈佳诺买领带?!
  她转身就走,再也不去看他的脸色。
  外面寒风刺骨,笑意觉得脸上比风还要冷,伸手摸了摸,原来到底还是忍不住哭了,于是狠狠的擦了擦——他的车缓缓停在身边,于是站定了,泪眼迷离的问他:“我现在相信了,你舒服了吧?”又加重了语气:“你舒服了吧?你舒服了吧?”
  孙杨叹口气,替她拉开车门,将她塞进去:“我送你回家。”
  城市这样大,即便从小就在这里生活,笑意还是觉得不认得城西这一块了,他的车在高架上穿梭,只有橘色的灯光,透过玻璃印在了两人的脸上。跑到了城市的另一端,到处是自己熟悉的大街小巷,时间并不晚,笑意无意识的伸手摸到了包里那张刚打了薪水的工资卡,忽然一阵失神。
  他的车稳稳当当的停在她家楼下,她一言不发,下车,摔门而去。
  孙杨看着笑意的背影,微微苦笑——她却很快的转回身,示意他出来,大声的冲他吼:“我永远都不要再见到你们两个人,一丘之貉。”仿佛不解气,又重重的哼了一声,这才踩着高跟鞋飞快的跑了。
  果然便是最坏的结果——孙杨扶着车门,怔怔的看着她回家,最后掉转车头,往君悦驶去。
  沈佳诺果然在他惯常包下的套房里,见到他却有些意外——一句话还没说上,却见到这个自小厮混的朋友脸色铁青,最后脸颊上狠狠的挨了一拳——他连怒气都没来得及发作出来,就听见孙杨咬牙切齿的声音:“你他妈混蛋!”
  套房里还有女伴的尖叫声,终于被孙杨甩门的声音盖过。
  再见面的时候,是在饭店另一个包厢。他出来打电话,眼神一扫就见到她挽着一个同事,慢慢的往外走。孙杨犹豫了一下,扬声喊住她。
  她就让同事先走,立在原地等他,望向他的领口,安然招呼了一句:“好久不见了。”
  孙杨一时无语,笑嘻嘻的去扶她的肩:“我喝多了,劳驾当回司机,送我回去吧?”
  笑意就侧开了身子,皱眉:“你司机呢?”
  “还得送我朋友。”他不在意的往墙上一靠,背脊轻抵着墙,倒真是一派清贵的风度。
  “怕了你了。你走不走,我得走了。”她瞥他一眼,终于让步。
  孙杨掏出手机拨了个电话,随着她往外走,边笑:“怎么回事?看来恢复的不错。”
  笑意没搭理她,闷头开车,问他:“你住哪里?”
  他便随口报了地址。快到的时候,麦笑意似笑非笑:“看过《女人帮》没有?”
  他微微错愕,老实的说:“没有。怎么?”
  笑意只是摇头,示意他下车。
  孙杨洗完澡出来,忽然就记起了她的话——女人帮?于是随手百度了一下,原来是部美剧。左右闲着无事,就点击了下载,看看时间,不过十点,以往自己的夜生活只怕才刚刚开始。
  网速极快,他随手选了一集,终于失笑——原来是让他看着一幕。
  一个女主角的丈夫有了外遇,其余三人聚在一起开完会,终于决定用最稳妥的方式告诉她。于是齐齐穿了黑衣,那架势,不亚于原子弹即将在本地爆炸。
  他想起了后来沈佳诺打电话给他,他不吭声,倒是沈佳诺在电话里解释了很多,直埋怨他不地道:“你要喜欢人家不早告诉我?不然我也不至于去招惹小姑娘。”语气还是不以为然,他越听越怒,终于甩了电话,想起笑意在自己面前哭得一塌糊涂,竟不知道该如何去找她。
  他翻来覆去的说不着,还是拨电话给她:“笑意?”
  麦笑意睡得迷迷糊糊,嗯了一声
  他说:“对不起。”
  “不客气。”笑意还在迷糊的时候应了一句,惹得他笑出声来。
  她隔了好久,终于听到他低沉的声音,似乎带着深思熟虑后的勇气:“笑意,我喜欢你。”
  激灵的麦笑意立刻从床上坐了起来,脱口就说:“大少爷,你醒酒了没有?”
  笑意在那一刻,忽然觉得这样熟悉。沈佳诺曾经用漫不经心的神情告诉她,他有点喜欢她。而她就答应了。后来结伴吃饭,还有孙杨在,他神情自若的去拍兄弟的肩膀,半真半假的夸他:“眼光不错。”她恨不得当场踢他一脚。那场饭吃得草草散场,沈佳诺取笑他:“又是哪位有约?”
  电话那头他出声唤她,带了些小心翼翼:“你在不在听?”
  手臂伸在被子外面,已经开始浸透凉意,蔓延开来,连听力都被麻痹了。
  他什么也不说,低笑了一声,挂了电话。
  这一觉,竟安心睡到了天亮。
  他孙杨,这一辈子,终于决心好好对一个人。
  或者,真是一个好的开始,从很早以前,他就已经忘了正式追一个女孩子是什么样子了。
  送花,看电影,接送下班,或者最后还有钻戒和誓言。
  他还很年轻,又有信心,他想,这一切,他终能做到的。

  斜风细雨不须归
   唐嘉最后赶到了那个城市,海风微凉,空气中有淡淡的咸味。他开了五个小时的车,最后终于停在了市中心的的人民广场,半夜犹有喝醉的男生女生互相搀扶,踉跄着走过。他半开了车窗,眯着眼睛去看时间。
   等了很久,足足有大半个小时,靳维仪才匆忙从一辆出租车上下来,随意的披了一块薄羊毛披肩,快步坐进了车里。
   “你终于学会迟到了?”唐嘉的第一句话让她沉默了很久,以前约会的时候,她甚至到得比他早,后来他忍不住说:“一般来说,女孩子迟到十五分钟左右最为合理。”靳维仪就有些不在意:“谁的时间不是时间啊?”她工作忙,不像他,家里有那样大的产业,他父母又在一点点的过渡给他,到底是二世祖,总比她一个普通的工薪族要自由。
   他又看她一眼,语气有些讥讽:“维仪,不至于落魄到连车都卖了吧?”
   靳维仪将长发夹至而后,语气很坦荡:“知远的公司刚起步,资金上是有些困难。”她转过头对着他的眼睛:“不然我也不会迟到,大半夜的,拦不到车。”
   他笑:“迟到还真不是你的风格。”
   周围一切都是黯淡的,只有城市的霓虹闪烁着照进了车里,他的眼睛分外明亮,难得不是吊儿郎当的神气。
   “说吧,找我什么事?”她微微揉揉眼睛,语气间很有些疲倦,“我还要赶明天一早的飞机。”
   他的手指轻轻在方向盘上敲击,淡淡反问她:“那你还答应我出来?”
   “大少爷,你大老远的赶来,我怎么也得出来了。”维仪转过头去看他的眼睛,无奈的笑笑:“要去吃宵夜?你带路吧。”她裹紧了披肩,轻轻倚在在椅背上,“我睡一会,到了叫我。”
   还是这样的毫不在意,唐嘉合上车窗,轻轻扫了一眼身边的女子,真的闭上了眼睛,素颜的脸上全是苍白,写满疲累,连唇色也极惨淡。
   他记起初见她那一次,那时他刚从国外回来,陪着父母应酬,饭桌上各色的家庭.有官有商,融洽的一家似的。她乖巧的陪在他父亲身边,对这种场面驾轻就熟。唐妈妈称赞她漂亮懂事,不失时机的说让几个小辈多联系。她便礼貌的冲他笑笑,他对她的笑饶有兴趣,嘴唇轻轻的牵扯了一下,温和柔美,又丝毫不张扬。当然,后来才知道,原来被骗了,她和她的弟弟,本质上来讲是一种人,永远坚毅而果断。唐妈妈极喜欢她,坐在她身边问东问西,她耐心也好,应对的又乖巧,直到吃完饭回家,母亲都一直赞口不绝。
   那时他自诩年少有为,家境又极好,倒真没想到靳维仪早给自己定了性,不过是风流倜傥的年轻公子。他也是见了就忘,过了年,却又在公司的某个饭局上遇上,她年纪轻轻,能进四大,据说是全凭着自己跑招聘跑来的。并不愿意借助她父亲一点点的帮助,由是,倒显得有些傲气。
   那场饭局,靳维仪像是换了个人,穿着干练的职业黑色套裙,质感极好的白衬衣,全然不似那一日的甜美少女。他身边带了女伴,靳维仪见了他,只是轻轻点头,像是素不相识。
   于是觉得她特别,第二天就打电话约她,靳维仪在电话那头一愣,略带歉意:“不行啊,今天和我弟弟一起吃饭。”
   靳维仪从来不是扭捏造作的女孩子,他第二天再约她的时候,她爽快的答应了,又笑着说:“不用来接我,告诉我地址,我自己去就行了。”他就报上地址,电话那头笑了笑:“呦,那里啊?其实随便吃点就行了。”
   结果他赶到那里,走进包厢,不禁抬腕看了看表,又愕然对着那个坐着喝茶的女子,竟然想不出该说什么话。
   靳维仪的反应却正常,她将短发撩了撩,笑:“对不起,你没迟到——今天提前做完了手上的工作,又想不到该干嘛,就跑来坐坐。这里漂亮,坐着看看风景也不错。”
   她指指外面,园子有一枝老梅,几颗欲吐不吐的花蕾,景致如画。
   末了,他只说:“你让我觉得很没有风度。”
   靳维仪嘴角一动,想来是忍住了笑:“是么?我没想那么多。”
   以至于后来约出来吃饭,唐嘉常常很是紧张,一般到点前半小时会打电话给她:“你到了没?”其实那次真的是意外,那次之后,她似乎就没那么空闲了,约她十次,她能回应上一次就已经不错。
   有些话,唐嘉知道,即便像他这样的人,也难以鼓起勇气说上第二遍。然而叫他完全想不到的是,他以一辈子从未有过的严肃态度讲起了对她的感觉,靳维仪仅仅双手捧着马克杯,神情漫不经心,最后斟酌着:“唐嘉,你怎么也这样?”
   她轻轻喝了一口饮料,转了转眸子,清亮逼人,诚实的说,“我知道那次你约我是唐阿姨的意思,我答应出来也是给阿姨面子,再说大家脸上都好看些。可是这样下去,真的不好玩了。”
   这世道讲究一个官商结合,她没兴趣奉陪。
   唐嘉看着她,忽然恨不得将眼前的一张桌子直接掀翻,敢情一直是他在自作多情?!敢情他就是一只老孔雀?!
   他站起来就走,连半句话都没撂给她。
   靳维仪犹豫了一会,终于决定追上去,拽住他的衣服,她的身量已经算高,可分明只到他肩膀:“你不是认真的吧?”
   他告诉自己世界上还是有一样东西叫做风度,可是怒意依然一闪而现,于是语气也变得嘲讽:“你现在和我说认真?!”她怔怔的放开手,看着他的车飞驰而过。
   其实唐嘉一直不知道,那样特立独行的女子,也不过是普通的女孩而已。
   靳维仪第一次见到了霍景行是新生报道的最后一天。
   大多数学生都选择在报道的前两天到校,免得最后手忙脚乱。父亲特地请了假,一家四口人都陪着她来学校,将一切手续办好,她的宿舍恰好是阳面,太阳直射进来,就像蒸笼一样。母亲皱着眉看了看满头大汗的女儿:“维仪,寝室得装空调吧?”
   学校规定,空调是学生自愿安装的,维仪看了看还空着的三张床,对着母亲有点犹豫:“算了,等室友都到了再商量吧。”后来拗不过母亲,不到晚上,商场就有客服来装空调了。父母看的满意了,她就催着他们回去,她和靳知远走在父母身后,弟弟饶有兴趣的看着学校:“Z大很不错啊。”
   她就摆出一副教训的面孔:“好好读书,你也考进来不就行了!”
   靳知远漫不经心的耸耸肩,似乎考上Z大对他来说并不是难事。她就压低声音:“靳知远,你别以为爸妈不知道我就不知道,你才高中,还真时髦,都早恋了啊?”
   他只是“嗤”的一笑,“姐,你听谁瞎说?管好你自己吧。”
   她望着弟弟无语,其实也是无可挑剔,反正他的成绩倒是从来不用家人担心,父母都不去管的事,干嘛要她这个姐姐操心?
   接下来的两天,靳维仪一直在学校瞎逛,热了就买个大甜筒,在树荫下坐坐,沉静的像是个老生,看着往来的学生脚步兴奋而活跃。
   走近她的男生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淡黄色T恤,牛仔裤原来大约是深墨蓝的,如今已经成了水磨淡蓝。那样朴素到有些寒碜的衣衫,却一点无损男生的气质,他个子修长,最是简单干净的短发,一双眼睛醇和又沉静,叫人想起未雕琢的古玉。
   “同学,请问校医院体检怎么走?”他的声音好听,又有礼貌,凭生好感。
   维仪给他指路,其实她也说不清楚,反正也坐够了,索性跳了起来:“我带你去吧。”
   那天天气炎热,她穿着花色可爱的短裤和简单的T恤,少女纤长的身躯就像洁白的百合,霍景行有些讶异:“你也是新生?”
   维仪大笑:“你以为我是老生?”
   他也笑,刚才只看到她那样懒洋洋的坐在树荫下休息:“差点就喊你师姐了。”
   按惯例问了问家乡,维仪听说过,那是一个东边富裕的省市里的山区,常年的贫困县,曝光率很强。恰好到了校医院门口,她便微笑着和他告别。
   维仪摘了头上的草编遮阳帽扇风,轻轻哼着歌,艳阳之下,连空气都烘热,她的脸微红,转身又去买了一个香草冰淇淋,只觉得香甜。
   当靳维仪开始了解Z大的哪个小书店可以打八折,哪家的热狗比较好吃的时候,已经是数月之后。金黄的梧桐叶洒满了校园大道,秋意里弥漫浪漫的气息。新生中的少男少女之间已经有青涩的爱情萌动,海报栏上每日间最不缺少的是各个院系的舞会通知,老实说维仪一点兴趣都没有,连自己院的舞会都没去,窝在寝室看了一下午的电影。希区柯克,浴缸里的女人惊恐的影子在晃动——她顿时觉得空调的冷风凉飕飕的叫人起鸡皮疙瘩。
   维仪还是决定出去走走,学生活动中心贴着一张海报,资环学院的新生舞会。在门口琢磨了半天,她还是决定进去见识见识。活动室开着空调,她一下子觉得神清气爽,于是偷偷捡了个位置坐下,原来的会议室的桌子已被挪开,周围站了不少学生,其实那天她穿着一件灰色的短袖polo衫,牛仔裤和黑色的帆布鞋,一眼看去倒是潇洒,却和整个舞会的女生格格不入。前排好几个女孩子都穿着件飘洒的长裙,妆容精致,矜持优雅的站在一边。音乐已经开始奏响,维仪轻轻用手指打着节拍,忽然眼前一亮。
   她站起来,快步走到前面,笑嘻嘻的对着一个高个子的男生说:“喂,还认识我么?”
   或许真的是这几百个学生中她唯一认识的男生了,一个人坐着未免无聊,维仪决定偶尔也要挑战下自己:“霍同学,请你跳支舞吧。”
   霍景行明显的晒黑了,唯一不改的似乎是清爽的气息,他微微退了一步,笑:“我不会。”
   维仪只是把眉眼一挑,闪亮的像是有水晶一颗颗的落了出来:“那你来这里干什么?”
   他也不再推辞,到底被她拖进了舞池,听她低声数着节拍,一步步的滑向舞池中央。
   连维仪也难以相信,这样的男生,节奏感却好得出奇——她不由压低声音问他:“你真是第一次跳?”
   霍景行并不像新学舞蹈的男生那样,紧张的只会盯着脚步,反而抬起了眸子,笑了笑:“你教得好。”
   三曲舞曲跳完,两人已经从会场的左侧移到了右侧,维仪看了一眼他的白色球鞋——最普通那种,刷得极白的鞋面上清晰的印了两个脚印,于是忍俊不禁:“还是舞盲多。”
   她听到背后有人在喊他:“霍景行!”她微微歪了头,马尾扫到了肩头:“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他笑着点点头:“是的。”
   后来霍景行去了那么远的地方,维仪常常一个人默念这个名字,景行,景行,然后又想起了那一句:“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她还是在大城市里来来往往,有体面的工作,开着自己的车去超市、去商场,小高层中有自己的一方天地,却常常去看他的博客。其实霍景行的博客很少更新,偶尔更新了,却像日记一般的记录下自己的日子,朴素的连照片都没有。
   维仪往往穿着舒适的窝在床上,一个字一个字的看过去,想给他留言,长篇大论的写完,却迟迟不敢点下“确认”,于是重新刷的空白,关掉页面,再睡觉。仿佛这样,才能真的睡着。 她也觉得自己矫情,他们在学校不过是比一般朋友略好些的朋友,她远远看着他,连他是否回望都不清楚。
   军训之后,就是新生文艺晚会。每个院都不甘人后,巴不得自己选送的节目全被选上。这时候,人人都看出了靳维仪的与众不同了。她个子高挑,又有人惊艳于资环院那一场舞会。要知道,美女的名声就是这样传播开去的。可是师姐找她去排练舞蹈的时候,靳维仪想都没想:“师姐,我不想跳。”
   刚入学的新生,很少有这样直接的对师兄师姐说话的。至于说“不”,更是一门大的学问。靳维仪在这方面,向来无师自通。她说“我不想跳”,甚至连理由也没说,偏偏连向来辣手摧花的学姐觉得她有无限的苦衷,最后才记起来:“怎么?最近很忙吗?”
   “唉,师姐,英语分级考试的成绩出来了,你不知道我考的有多惨。被分到了最后一级,老师可严了,我天天背单词都来不及。”
   一年后,院办门口贴着四级的成绩单,靳维仪又遇到师姐,人家显然对她记忆深刻,看着那个可怕的高分说不出话来。她就安然的笑:“师姐,我这是笨鸟先飞啊。”
   她的个性实在洒脱,又有女生少有的爽性,简直是男女通杀,室友后来偷偷告诉她:“靳维仪,据我所知,好多男生都暗恋你啊。”
   强调了“暗恋”两个字,是因为愿意公开表明对她有好感的,几乎凤毛麟角。那时候已经大二了,除了一等奖学金,各种名目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在金融系,似乎她总是不二人选。至于那些乱七八糟的学生干部之类,她倒是从来没有沾边。以至于后来大四填简历的时候,室友终于用恍然大悟的语气说:“我说呢,要是你学生工作再积极一点,简历就厚得可以出书了。”
   维仪在WORD上整理“获得奖项”,密密麻麻,整整三页,看得人眼花缭乱。
   她打心底喜欢学习上取得的成就,很纯粹是靠着自己的天分和努力得来的,不用纠结在人际关系上,嘻嘻一笑:“我又不是神仙,学习和学生会,怎么样也只能顾一头啊。”
   就像那次,学校给获得某个香港企业设立的奖学金获得者开了表彰大会,她闷闷的坐在前排,听着校领导冗长的发言。然后往后看了一眼,忽然心跳加快,那个男生有着很挺很直的鼻梁,属于好学生中少有的没有戴眼镜的一类,很有些旧的外套,低头在看着手中的书。
   霍景行。
   她百无聊赖,阳光从窗口射进来,乖乖的汇集在手边,手背白皙的露出青筋。她忽然起了顽心,手机恰好是镜屏,于是仰头看着天花板,那块光线反射出的白斑四处乱晃。试了很久,她终于将那一束灯光准确无误的射在他的眼角。
   他倒不见诧异,似乎只是皱了皱眉,然后缓缓抬起了目光。
   维仪心里忍着笑,强行忍住了要望一眼的冲动,收起手机,专注地在听校长发言。明明几句话,却觉得无比漫长。直到挨个上台领取证书,她走在霍景行后面,趁着脚步杂乱,出声打招呼:“喂,好久不见。”
   他们恰好挨着领奖状,霍景行就在她的前面,忽然压低声音问她:“刚才很无聊吗?”
   “嗯?”靳维仪只是做出了困惑的表情,眉梢弯弯:“你也觉得无聊啊?”
   他居高临下的看着维仪,眼神里有些莫名的笑意,点了点头。
   出门的时候已经是正午,维仪很不客气的喊住他:“一起吃个饭吧。”
   于是随便找了一家小饭店,点了几个菜,其实维仪向来吃得很少,点了三个菜就觉得有些多,最后一个番茄炒蛋上来的时候两人都已经放下了筷子。霍景行看了她一眼,微笑:“够了么?”
   维仪点点头,继续之前的话题:“你说上次的田野作业,后来呢?真的去了沙漠?”
   索性就着餐馆有些浑浊的茶水又聊了很久,维仪满足的叹口气:“你们的专业真有意思。难怪你越来越黑。”
   他笑得露出牙齿,唯有眼神晶晶亮着:“是啊。”
   结帐的时候,维仪对他说:“我们AA吧,都拿了奖学金,否则肯定得你请。”
   霍景行有些固执,只是说:“我请吧。这是礼貌。”他一定要付钱,维仪也不坚持,站起来等他。她听到霍景行对着店员说:“把这个菜打包吧。还没有动过。”又让她提上:“还没吃过呢。”
   那一刻,她忽然心底一片柔软,其实从穿着打扮上,她早知道霍景行的家境一定不好。然而大学里家境不好的学生那样多,却总有人爱悄悄的掩饰什么。那都是应该谅解的,年少的时候总是有着各种可爱而坚强的自尊心,总愿意把最灿烂的一面展示在同龄人之前——却鲜有像他一样坦然的说:“浪费不好。”
   维仪向来很善解人意,这些事不会有人愿意多说,她就在说话的时候绕着弯,最后和他道别:“霍景行,改天我请你吃饭吧。你电话多少?”
   他一愣,然后笑得很爽快,有一种勃勃的英俊生气:“我没有手机。你记下我的寝室号码吧。”然后又说:“想要请我吃饭也不难啊,你不是常在504自习吗?我就在你对面教室。”
   维仪开始还有些尴尬,听到最后一句,忽然心情好得像是又拿了次全班第一,于是挥挥手,眼神璀璨:“那你记得来找我。”
   她提着那包番茄炒蛋回到寝室,放在桌上,开始发呆,连室友进来都没听见。她的家境好,见惯的男孩子,虽然不至于个个挥金如土,至少像自己弟弟一样,内心深处还是骄傲的。自尊心愈强的人,在女生面前便更加愿意留下大方的印象。偏偏霍景行,有那样坦然的眼神和语气,她打开了纸盒,扑鼻而来的鸡蛋香气,又反复的想起了他说“我就在你对面教室”。那么说,他原来真的注意过自己。
   女孩子的心事就是这样,卓尔不群的性格之下,总还是有细腻的心思。
   莫名其妙的吸引也就是这样,维仪轻柔的分析自己的心事,真的没有理由,难道是为了一份打包的小菜?难道是为了他朴素干净的打扮?
   其实都不是,她喜欢看到那种眼神,磊落间有着疏朗,好像选修鉴赏课上老先生说的那种人,他们一直知道什么是该为之追逐的,而什么又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那一天下午的一点点感悟,即便用在以后的人生上,原来也一样贴切。
   她将这样美妙而可爱的心事掩藏的很好,直到看到学校主页的公告。
   靳维仪从和谐号下来,发觉时间过得真快。车子开得平稳,又快,那杯水放在桌上,水面静止若镜。她随着人流下车,一整天的审计之后,大脑若是切开,想必飘飘然的全部充斥了各种图表和数字。
   她微一仰头,在下地道处轻轻站住,双手拢在胸前。对面站台有很多人拥簇着,那列火车静静候着,似乎有领导在讲话。大红色的横幅,白色的印刷体。摄像师扛着机械,围着人群打转。
   “为西部志愿者送行,为祖国的热血青年送行!”
   有领导语调铿锵,将这句话做为结尾,引起了掌声一片。
   维仪立在原处,一同下车的人都已经走完。站台清冷的只剩她一个人,兀自看着那辆火车正在慢慢的开动,还有最后一个男生,捧了鲜花,站在台阶上向人群挥手。
   一年年的,总还是有人,保有热情和理想,从象牙塔里出来,却毫不犹豫的钻过一个个隧道,踏上辽远而广涩的土地。
   维仪觉得自己是个善良的人,然而那时候,她却想不通,困惑的问他:“为什么?”
   他的父母都是小县城的老师,工资微薄。而霍景行的专业抢手得发烫,那样多的单位直接绕过招聘会来找他们的学院,整个班整个班的要学生,收入在毕业生的待遇里数一数二。而放弃工作的那些高材生们,保研到外校本校,据说跟着导师随便接一个项目,生活费就有了保证。
   于情于理,他都不该报名西部计划的。她不反对为家为国做有意义的事,然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小家之后才有大家,那是理所当然的。而他只是微微皱眉,扶住了她的肩。或许四年间,这是唯一一次他触到她,又无意间触到她的长发。那双眼睛如玉如润,他说:“这是我想做的。”他顿了顿,“我一直想去。”
   维仪听得出来,他的语调下隐伏着热情和冲动。那样一个内敛优秀的男生,头一次毫不掩饰自己的理想。而这样的理想,猛然让维仪觉得,她那张人人羡慕的offer已经褪下了光环。
   火车已经开走了,维仪转身想走。隔了轨道,却看到一个穿着黑色西服的男人望向自己,风度绝佳,唇边还有淡笑。她下意识的想走,而唐嘉似乎忘了那一天他对着她扬长而去,慢条斯理的拨电话给她:“靳维仪?一起吃个饭吧?”
   她推脱不掉,只能说:“还有一些资料我要送回公司。”
   唐嘉立在那里没动,身边有人凑过来问了几句话,他摇了摇头,继续对电话说:“你开车没有?我送你去公司,再去吃饭。”
   他的语气慢慢加重,然后缓步走开:“我在出站口等你。”
   维仪的话被他憋了回去,顿了一顿,说了句“好”。眼神中的笑意在隐去,聪明如她,也要开始想想,该怎样和那个让她觉得捉摸不定的男人一起好好的吃完这顿饭。
   靳维仪就算暗暗不爽的时候,也不得不承认,开车的那个男人脸色阴沉,却也有别样的风采,偶尔扫过她的眼神有些锐利的桀骜,更多的只是克制下来,淡淡的维持沉默。
   “嗯,你怎么在那里?”她不太习惯这样的氛围,既然还放不下那天的事,何必两人相对尴尬?
   “你不是看到了?西部志愿者送行啊。”唐嘉有些漫不经心的看了看后视镜。
   “和你有什么关系?”靳维仪的语气刹那间变得有些疏离,眼角略微挑起,晚霞映衬着,柔化了几分锐利。
   “公司赞助。我过来看看。”唐嘉在车位上停下,解开安全带,“到了。”
   他也拉开车门:“我抽支烟。”
   维仪隔着车门和他相望,一只手扶在了车门,她眨眨眼,问他:“唐嘉,你会不会愿意去当志愿者?”是真的好奇,一时间找不到人问,就只能问他。
   他斜斜的瞥回眼神,不动声色的将好奇压下,反问她:“你呢?”
   她还是被激得一愣,恍若没有听见,一点点的驳斥他:“你肯定不行。唐嘉,你离不开香车美……食。”差点冲口而出那个词让维仪觉得难堪,于是临时换了一个词。
   唐嘉微扬下巴,语气清淡和缓:“你不是么?”
   她嫣然一笑,灰色黯淡而千篇一律的城市风景,刹那间因为这个笑而显得妩媚生色:“对啊,我也是。”
   钻进唇齿间的烟草气息清凉而微微呛人,有些慢慢融进血液中,有些散逸开在暮色中。她下来的时候,唐嘉指间那支烟已经燃到尽头,靳维仪一脸倦容,坐进车里,转头看着他:“唐嘉,我很累,真没精力陪你吃饭了。麻烦送我回家。”
   他的指尖轻微的一缩,连带瞳孔都是带着兴味,浓墨般的目光沉沉投向她,笑得有些自嘲:“很好,我是司机了。”
   维仪纹丝不动的坐着,倦得连眼皮都不想抬,声音柔和而诚恳:“真对不起,实在太累了。”她第一时间在办公室的卫生间洗去了淡妆,一整天下来,感觉底妆都浮在了表面,感觉更是不好,等到凉水激了脸,才觉得轻松。
   车子有她新抹上柔和的玫瑰乳霜香气,靳维仪素净着脸,更显得眼眶下边青黑一片。若是以往,唐嘉必然觉得这样的女生太过不修边幅,偏偏见她安静的坐着,眼神倦极,却依然直着身子,有着可爱的强悍。
   他抿了唇安静的开车。
   后来靳维仪走的时候,一脸歉意,混合着倦感,加上卸去了妆,那套低调的套裙穿在身上,下颌尖尖,白得不可思议,衬得年龄分外的小。其实她本来就还小,不过大学刚毕业,偏偏滴水不漏的像是在职场打拼了数十年,应付起自己也是游刃有余。
   唐嘉本有些丧气,转瞬她却敲了敲跑车的车窗:“下次我请你,不食言。”
   她真的很少食言,打电话去的时候,那个人的声音懒洋洋的,熟稔的叫着她的名字:“维仪,我等了好几天了。”
   “噢,这就是你说的特色小吃?”
   唐嘉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这家小店的门面之小,实在出乎他的意料。这样的大小的包厢就他和靳维仪两个人,恐怕他还是会觉得太小。唯一的好处是严冬里不用开空调了,坐得满满当当的人们散发出对美食的渴望和热情。
   维仪给他的小碟里倒上香醋,又看了弟弟一眼:“你自己倒。”
   似乎三个人之中,只有她笑容最是灿烂,简简单单的绑着马尾,招呼着他们:“多吃点。”又往唐嘉的碟子中加了些香油,“不要客气。”
   他的眼中掠过一丝好笑,又一次看了靳知远和她的姐姐。
   原来长相这个东西,真是有偏爱的,长着相似眉眼的姐弟俩,女孩子妩媚而灿烂,而男生则英俊的叫他也觉得心服口服。
   靳维仪的表面功夫做得很好,笑意盈盈的对他说:“这是我弟弟,哎,唐嘉你不是出过国吗?你们好好交流下。”
   他还没说话,靳知远抬头看了眼姐姐,略有诧异,又笑着看了唐嘉一眼:“是啊,有些事我还真想多了解些。”又刻意补充一句,“我让我姐带我来的。”
   她就没听两个人说话,只是略带赞许又调皮的看了弟弟一眼,然后低下头安静的吃煎饺,皮儿炸得嫩黄,一咬就是肉香横溢的汤汁。
   唐嘉将这一眼收在眼底,气定神闲的浅浅一笑。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
   靳知远的手机在桌上振动,看了一眼,接起来。
   “你在哪里?”
   “不是明天复诊么?”
   “施悠悠,你敢一个人回去?就在那里等着,我过来。”
   唐嘉看得出靳维仪的目光中有警告,可是她的弟弟若无其事的站起来,将碗筷一推:“姐,我回学校了。”
   高个子的帅气男生吸引了店里大部分食客的注意,他随意的向姐姐挥挥手,又向唐嘉点点头:“下次见。”接着手敏捷的避开小小门面中食客们排列凌乱的桌椅,很快的消失在夜色之中。
   靳维仪尴尬的笑了笑:“呃,小青年,谈恋爱呢。”
   唐嘉漫不经心的替她倒上一杯茶水,然后微微一笑:“维仪,其实你也还小,和你弟弟差不多。”
   她愕得放下了筷子,以为自己听错了。
   有些小手段,唐嘉连看都不必,她做的并不好,多么稚嫩和粗燥的逃避。唯一该让自己想一想的,只有几个为什么。
   为什么听了她的电话千里迢迢的开车过来,然后发现是三人聚餐?
   为什么自己被拒绝了一次,还要乐此不疲的继续这种追着人跑的游戏?
   而最令他困惑的是:为什么她这样的不待见自己?
   他安然的问出了最后一个为什么,然后眸色清亮的等她回答。
   靳维仪的表情已经很平静,纤巧的眉毛微微一挑,“唐嘉,你想得太多了。我从没这样想。”眼神更是不再躲闪,坦然的和他对视,“我并没有不待见你,只是值得待见的人太少,我又找不到而已。”
   他微弯了嘴角,似乎轻轻叹了口气:“这么说,这是个比较问题。”
   靳维仪的眼中一闪而过生动的怒色,像碎碎闪耀的星子。
   她一字一顿:“唐嘉,拿感情来比较,还真像你这样的大少爷干的事。”
   老板娘适时的过来,脸色有些为难:“小店人太多了,你们……”
   维仪爽快的站起来,没去看坐着男人的脸色,利落的吩咐老板娘:“剩下的打包,买单。”
   老板娘一脸喜色,手脚麻利的想收拾桌面,而还稳稳坐着的那个男人声音有些凉意:“谁说要走?老板,再来两份。”
   他将大衣脱下,顺手搁在一旁的小凳上,顾不上衣摆沾了地,黑色的衣料上浅浅沾上尘土。一口将一个饺子咬在嘴里,还腾出一只手来招呼她:“坐下来,我还没吃饱。”
   维仪看了看他,又看看一脸茫然的老板娘,听见唐嘉的声音沉沉传来:“靳维仪,别太过分。总得等我吃饱了再赶人吧?”他眉眼不抬,发色黑亮,吃得不慌不忙。
   想不到唐嘉吃得这样多,两份上来还是不够,又要粉丝汤,问她:“你还要不要?”
   维仪有些讷讷,刚才那句话,她冲口而出,其实原意倒不全是这样。退一万步说,以她的个性,想要撇清关系,犯不着说这样的话,伤人害己。
   他终于吃饱喝足,习惯性的抢在女士前面买单,这才站起来:“走吧。”
   车子在不远处停着,唐嘉却不急着走,只是问她:“我们去逛逛商场?”
   霓虹闪烁,光线潋滟奢靡,却柔和迷醉的流进双眼。城市生活都是这样,慢慢的叫人上瘾,一点点的失去抗拒力。
   “唐嘉,你的夜生活时间到了吧?”她站在原地不愿挪动,似乎想目送他离开。
   “夜生活?”唐嘉示意她看时间,又笑她:“真是不了解行情。”
   这么早,连商场都没有关门,而昨天这个时候,自己刚拖着乏累的步子,把一大堆表格带回了家。真是两个世界的人。维仪无奈的笑笑,和他一起去商场。
   可她不知道和这样一个大男人一起逛街可以干什么。就在一楼入口处卖进口食品的地方瞎逛,唐嘉亦没有催她,让她惊诧于这样的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子居然对这些小女生的零嘴都这样熟悉。想必是太多女伴了,维仪心里冷笑了一声,才想说话,忽然听到他指着一个极大的彩色棉花般的棒棒糖,笑:“我妹妹最爱吃的。”
   “你有妹妹?亲生的?”
   “嗯?你不知道么?她最爱的就是这样的糖果,拉我逛街也不为别的,因为我爸妈不让她吃。”这个大男人难得笑得露出一点宠爱,很有些祸水的样子。这一笑,倒让维仪好感倍增。她也有个弟弟,对着弟弟妹妹的情感大约是相通的。总是觉得,自己大了些,理所当然的应当多照顾小一些。维仪笑了笑,问她:“你妹妹多大了?”
   她还没有听到唐嘉的回答,目光缺轻轻斜飞到了不远的一个柜台,一个男人的背影正从目光中消逝而去,缓缓融入了人群。靳维仪的视力向来很好,她确信自己还认得出霍景行的背影和清爽的短发。她太久太久没有见过他了,随着复杂的情愫涌上脑海的,还有沉淀着琥珀色般叫人觉得醇香的古酒色眸子。
   维仪毫不犹豫,侧身对唐嘉说了句“对不起”,匆忙拨开人群,快步追向那个人影。
   到底找不见了,维仪立在人来人往的商场里,失落一点点的涨潮,淹没到心口的位置,凉得心寒。目光还在游弋着,似乎指望着哪里可以跳出惊喜来,而“惊喜”不过是一个男子轻拍自己的肩膀,薄唇抿着,似乎看穿了这个女孩子,带着潇洒的笑意:“怎么了?”
   两个人都是高挑的个子,人潮涌动中如同钉子一般,死死的立在原地。女孩子表情又凝重,真像闹了别扭的情侣,倒是立在一边的男子,表情温柔,似乎在哄她。维仪受不了这样的注目礼,回过神,略微直起背,大步的往外走。
   唐嘉终于停下脚步,嘴角勾起的弧度叫人琢磨不出是浅笑或沉思。
   他立在她的身后,身侧是巨大的铜柱,映得两人的的身影层层叠叠的交错,都略有扭曲。顺着她的目光延展开去的尽头是个男子的背影,他无端想见她的的眼神,一定有亲昵和默契。
   唐嘉和她一起等待,默不作声。他只是想看看,这出人追人的戏剧,究竟会怎样收场,于是愈发的不动声色。靳维仪只是驻足了一会儿,一瞬间下定决心,脚步急快。而身后的男子发现自己笑不出来了,而他们的距离近上一分,他的眸色便暗沉一分。
   绿灯恰好在那一刻转成了红色,而维仪的声音却近乎嗫嚅,近在咫尺的距离,叫她失去了力气,再也发不出声音来。
   而霍景行却转过了身子,声音低沉:“我说好像有人叫我名字呢。”然后语气有些克制不住的意外,慢慢的流淌出来:“维仪,这么巧?”
   他的肤色是古铜色,比以前又黑了不少,南方的男人大都白净,少有这样子的,于是愈加的清瘦。只是健康的男子气息却和从前一样,而让维仪念念难忘的那样子的眸色,益发的散出古酒韵味——她转瞬间用笑容替代下怔忡,安然的对他笑:“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笑,绿灯打亮,人群往前涌去,仿佛向四面八方滑开去的时光。
   “单位有事,过来出差几天。”霍景行简单解释了几句,显然是在赶时间,脚步却不由自主停留下来。
   维仪站在一边看着他上出租车,车子开出了一段路,又再停下——霍景行快步走过来,留了电话,才笑叹:“真是的,连这个都忘了。”而维仪却更愕然,旋即长舒了口气:“是啊,我也忘了。”
   以往的思维再缜密,连这联系方式也忘了留,可实在不像自己了。她只记得提醒自己,一年多过去,在全无预料的时候,又一次见到了霍景行。她只是奇怪自己刚才居然有勇气追了过来,如果像毕业的时候那样,那么她只能在寝室默默的数着时间,揣测着他是否已经上了火车。
   她家就在商业区,需要掉头往回走。维仪低头捏着手机,屏幕上是一个新加的号码,冷不防撞上路人,才连声道歉:“对不起。”
   “朋友?”唐嘉的声音从上方飘下来,冷冷的传到耳朵里双手拢在胸前,略有些玩世不恭。维仪惶然间抚了抚额角:“你怎么还在?”眉毛轻挑了一下,笑:“你的夜生活时间到了没有?”心情极好的样子,连对他说话都不再间或咄咄逼人,间或冷嘲热讽,笑容柔和的绽开在唇边,就像将糖果融化舌尖,甜意丝丝。
   唐嘉的目光中滑过不可思议,又似乎是惊艳,半晌,才平静下语气,又带了些挑衅:“怎么?要一起去么?”其实唐嘉并没有约朋友出去玩,只是莫名的见不得她这样的表情。语气越发轻慢:“走,我带你去见识见识。”握住了她的手腕,稍稍用力,带得她略微往前冲了一步。
   靳维仪下意识的甩了一下,觉得他莫名其妙,人群喧咋,她的声音压过了脚步声:“唐嘉,我回家了。”她急急的往回走,而那个声音如影随形般不屈不挠:“那个就是你待见的人?”讥诮而嘲讽,让维仪想起刚才他将自己之前的无措和之后的喜悦收在眼底,不动声色的试探她。
   她被激起了脾气,慢慢的转身,重新站在他的身前。目光毫不犹豫的直视那双似乎期待已久的眼睛,只是彼此间没有一点温度,她倔强而蒙上阴冷的目光,猛然间让唐嘉轻笑:“是不是?”
   “你还真说对了,我喜欢他整整五年,从来没变过。”她终于轻轻易易的,第一次将这句话从心底坦诚出来,说给眼前的人听,更多的,却是在说给自己听。
   “唐嘉,咱们以后还是别联络了吧?”她沉默了一会,眼珠乌黑而透亮,“我也有不对。你约我我不大拒绝,虽说是因为不好意思拂了你的面子,可仔细想想,我还是有些虚荣。”她坦坦荡荡的一笑,几缕长发挂了下来,“你条件这么好……”又仔细琢磨了一下,换了个说法,“总是就是我的错,不够干脆。对不起。”
   她自说自话般走了,连之前的气也出的一干二净,顾不上看身后男人的脸色——目光中那点光亮已经一点点黯下去,薄唇抿如一线,一侧的手轻轻握了拳:她还不干脆?唐嘉自嘲般笑了笑,倒是他自己,则是第二次,很干脆的被同一个女子这样拒绝。
   靳维仪从茶室出来的时候接到弟弟的电话,她有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愉快而爽朗,而之前,接到单位的电话,临时让她去外地出差——其实本不是她的分内事,只是一时抽调不过人手,照例询问她的意向。维仪连忙答应下来,其实审计很辛苦,可是她现在希望越辛苦越好,可以毫不费到底找不见了,维仪立在人来人往的商场里,失落一点点的涨潮,淹没到心口的位置,凉得心寒。目光还在游弋着,似乎指望着哪里可以跳出惊喜来,最后有人轻拍自己的肩膀,吓了自己一跳。唐嘉薄唇抿着,带着潇洒的笑意:“怎么了?”
   两个人都是高挑的个子,人潮涌动中如同钉子一般,死死的立在原地。维仪的表情又凝重,真像闹了别扭的情侣。唐嘉表情温柔,像在在哄她。她受不了这样的注目礼,回过神,略微直起背,大步的往外走。
   唐嘉停下脚步,嘴角勾起的弧度叫人琢磨不出是浅笑或沉思。他立在她的身后,身侧是巨大的铜柱,映得两人的的身影层层叠叠的交错,都略有扭曲。而维仪也停下了脚步,定定的看着不远的地方,那个刚才遍寻不见的身影。
   唐嘉和她一起等待,默不作声。他只是想看看,这出人追人的戏剧,究竟会怎样收场,于是愈发的不动声色。
   靳维仪只是驻足了一会儿,一瞬间下定决心,脚步急快。绿灯恰好在那一刻转成了红色,而维仪的声音却近乎嗫嚅,近在咫尺的距离,叫她失去了力气,再也发不出声音来。
   而霍景行却转过了身子,声音低沉:“我说好像有人叫我名字呢。”然后语气有些克制不住的意外,微笑:“维仪,这么巧?”
   他的肤色是古铜色,比以前又黑了不少,南方的男人大都白净,少有这样子的,于是看上去愈加的清瘦。而让维仪念念难忘的眸色,益发的散出古酒韵味。她转瞬间用笑容替代下怔忡,安然的对他笑:“你怎么会在这里?”
   绿灯打亮,人群往前涌去,仿佛向四面八方滑开去的时光。
   “单位有事,过来出差几天。”霍景行简单解释了几句,显然是在赶时间,脚步却不由自主停留下来。
   他们互留的电话,然后简单的告别,约好过几天再见。
   一年多过去,在全无预料的时候,又一次见到了霍景行。她只是奇怪自己刚才居然有勇气追了过来,如果像毕业的时候那样,那么她只能怯懦的在寝室默默的数着时间,揣测着他是否已经上了火车。
   维仪住在商业区,需要掉头往回走。她低头捏着手机,屏幕上是一个新加的号码,冷不防撞上路人,才连声道歉:“对不起。”
   “朋友?”唐嘉的声音从上方飘下来,冷冷的传到耳朵里,双手拢在胸前,略有些玩世不恭。维仪惶然间抚了抚额角:“你怎么还在?”眉毛轻挑了一下,笑:“你的夜生活时间到了没有?”心情极好的样子,连对他说话都不再间或咄咄逼人。倒有他从未见过的笑容柔和绽开在唇边,就像糖果融化在舌尖,甜意丝丝。
   唐嘉的目光中滑过不可思议,又似乎是惊艳,半晌,才平静下语气,又带了些挑衅:“怎么?要一起去么?”其实唐嘉并没有约朋友,只是莫名的见不得她这样的表情。语气越发轻慢:“走,我带你去见识见识。”握住了她的手腕,稍稍用力,带得她略微往前冲了一步。
   靳维仪下意识的甩了一下,觉得他莫名其妙,人群喧咋,她的声音压过了脚步声:“我回家了。”
   她急急的往回走,而那个声音如影随形般不屈不挠:“那个就是你待见的人?”讥诮而嘲讽,像在不动声色的试探她。
   她被激起了脾气,慢慢的转身,重新站在他的身前。目光毫不犹豫的直视那双期待已久的眼睛。彼此之间丝毫没有温度,唐嘉终于轻笑:“是不是?”
   “你还真说对了,我喜欢他整整五年,从来没变过。”她终于轻轻易易的,第一次将这句话从心底坦诚出来,说给眼前的人听,更多的,却是在说给自己听。
   “唐嘉,咱们以后还是别联络了吧?”她沉默了一会,眼珠乌黑而透亮,“我也有不对。你约我我不大拒绝,虽说是因为不好意思拂了你的面子,可仔细想想,我还是有些虚荣。”又仔细琢磨了一下,换了个说法,“总是就是我的错,不够干脆。对不起。”
   她自说自话般走了,连之前的气也出的一干二净,顾不上看身后男人的脸色。他目光中那点光亮已经一点点黯下去,薄唇抿如一线,一侧的手轻轻握了拳:她还不干脆?唐嘉自嘲般笑了笑,倒是他自己,则是第二次,很干脆的被同一个女子这样拒绝。
   靳维仪从茶室出来的时候接到弟弟的电话,她有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愉快而爽朗,而之前,接到单位的电话,临时让她去外地出差。其实本不是她的分内事,只是一时抽调不过人手,照例询问她的意向。维仪连忙答应下来,其实审计很辛苦,可是她现在希望越辛苦越好,可以毫不费力的把乱七八糟的情绪狠狠的挤出去。
   其实人家说姐弟连心,这话不怎么夸张。然而这次靳知远这次并没有听出姐姐略作夸张的声音,只是问她:“姐,我明天有个同学在我家住几天。”倒是比她还心烦意乱的样子。
   她只是借着说电话的机会出来,又回头惶然看了一眼那个茶室,用青藤装饰的店面,透着雅致和清便。那一眼已经看不到坐在自己对面的男子了,却再也提不起勇气跨进去了。
   维仪又打了个电话:“霍景行,我临时要回单位去了。”那边不知道说了什么,很长很长的时间里,这个纤细美丽的女子紧紧握着电话,似乎想要把电话里的声音牢牢刻在心底。她沉吟了一会,说:“记得保持联系。”
   她的车子就停在路边,坐进去,抬手把空调打开了,吹得脸色发白。只是想起了一句话:相见不如不见。
   可还是不断的想起那些话。
   他说,那里真的需要我们这些人。所有的基础建设还在兴建,我偶尔也去那些学校代课,我喜欢那些孩子的眼神。
   他说,就是冬天有些难熬,主食只有土豆,就变着法儿吃。
   他说,那里缺水,提水得跑去三里外的水井。
   最后他的目光有着青年人特有的灼热:“维仪,我不想回来了,那里才让我觉得自己这辈子活得很值得。”
   他给她看钱包里的照片,那是一张合影,他和一个肤色健康的女孩,被一群孩子围在中间,笑得像是天边自由自在的鹰。
   他指着那个女孩向她解释:“我女朋友,一起去的志愿者。”
   后来她在走前给他打电话,霍景行和她说了很久,他是那样细心且妥帖的男子,原来四年间,自己的心事,点点滴滴,他全都知道。
   他说:“维仪,有些人天生适应在城市里的生活,过去的事,就不要再放在心上。”他说的并没有什么困难,只是字字斟酌,语速就显得慢而轻,“况且,我们连过去都没有。”
   分明只是隔了一层玻璃,她却连进去的勇气都没有,最后拼尽了残余的勇气问他:“霍景行,你对我究竟有没有……”
   他知道她要问什么,似乎也知道女孩子的尴尬,于是截断了她的话,莫名的叹息:“我一直觉得我们不可能。维仪,真的抱歉,我从未想往那方面努力。”
   大半年的时间里,维仪忙得母亲益发的看不过去,不是催着她换工作就是安排相亲。眼见打开女儿的缺口有些困难,又迂回开始和丈夫磨。靳志国倒是不以为然,觉得年轻人就要在工作上有冲劲。只不过有时候也做做样子的问女儿,然后侧过脸背着妻子对女儿心领神会的一笑。
   不过维仪回家的机会不多,自然察觉不到父亲愈加苍老的的神情。其实连自己的个人生活也乱七八糟,连同事聚会也无精打采。
   一起去K歌的时候有人将歌声吼得太阳穴都发疼。维仪坐不下去了,找了个理由出门回家。她在停车场站了一会,这才在包里寻找车钥匙。出口的一侧悄无声息的停着一辆车,她走过的时候看了一眼,模模糊糊的只觉得车里坐了两个人,灯熄着。
   这样的场所,保不准会见到让人尴尬生厌的场面,她略微扭转眼光,快步走向自己的车。
   唐嘉一抬手将前灯打开了,射出的两道光芒强劲,犹如黑夜中潜伏着的猫咪的瞳孔。顺着光线,看到前面走着的女子坐进自己车里,然后顺当的开车离开,再也没有朝这里看一眼。他脸色上淡淡的,却愈加的心烦气躁。只是不相信,这样一辆车,靳维仪已经坐了好几次,却可以视而不见。
   身边的女伴见他坐了很久,忍不住开口询问。
   唐嘉微微一愕,记得某天她对自己说:“像你这样的人……”原来自己真是这种人,在她心里,淡薄的连一丝印象都没有。而自己竟然卑微到希冀凭着外在的物质来让她印象深刻。那么,自己真的成了她心里那样的人了。
   他转过头对身边的女孩子抿唇微笑,恍然间抛弃了那些想法,却只剩下倦意。
   又不止倦意,隐隐有着担忧,坊间的传言早就成为他们圈子里心照不宣的秘密。那些关于她父亲的传言——有些东西会在特定的场合成为公开的信息,而他不确定,靳维仪会不会知道那些事情。
   即便是捕风捉影,他想,是不是也该让她先了解一些,多做些心理准备?这些事他已经在心里权衡了很久,此刻却从未有过的犹豫。
   有时候公司里的报价差了一分一厘,整个订单的差额就会相差天文数字,他连眉头都不皱。而这件事,却足足让他想了半个多月。那些传言太严重,要对着她举重若轻的拿捏好分寸,他实在没有把握。
   第二天他还是拨了电话,还穿着睡袍,站在阳台上安静的看着小区里的茵茵绿地。而电话开始接通那一刻起,心跳却开始不由自主的加快,这是半年来自己第一次联系她,他一再告诉自己,这不过是出于普通朋友间的关心。
   而对方显然不这样想,这边心跳还没缓过来,那边已经按下了拒绝接听。
   唐嘉连怒气都没了,只剩下无奈,倒也不紧张了,一遍遍的呼叫。末了,连他自己也弄不清时间是几点,那边终于肯接他的电话,女子的声音保持着刻意的疏离和漠然:“喂,你好。”
   所有的情感清晰的给一种简单的情绪让位,唐嘉忽然明白,那就是难以启齿。他知道他们父女之间的感情极好。于是他将全部的精力放在了斟酌用词上,看似闲聊,却不经意的告诉她关于靳志国的那些传言。
   靳维仪素来很敏锐,他小心透露出的讯息,她在电话那头消化了很久,才开口说:“谢谢你。”声音很轻,飘忽的像是天边一缕清云。
   唐嘉只是沉吟了一会:“维仪,别多想,有些话本就不大可信,我也不过随口提一提。”
   那边轻笑了一声:“我知道。”
   他又在阳台上站了很久,双手拢在胸前,眉峰微拢,晨风吹得黑色短发轻轻颤栗,因为第一次从她的声音里听出了不可置信的软弱,于是心思恍惚,。
   只是他想不到事情如此变化,全然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而唯一庆幸的是自己抢先一步知道她父亲出事的消息:那天赶去案发现场的有自己的朋友,而自己正在海天市应酬,那口红酒就呛在喉间,再也缓不过来。
   匆忙的离席,赶去找她,靳维仪被他从办公楼拽下来的时候脸色苍白,什么都没拿,单薄的只穿了一件丝质光滑柔顺的短袖衬衣,然后坐在车子里瑟瑟发抖。他一抬手将自己的外套披在她身上,听她在和弟弟打电话。她并没有刻意压低声音,却沉闷得残忍。
   后来唐嘉想想,她对自己是有感激的,他请她吃饭、约她去玩,她再也没有拒绝过。似乎毫不介怀过往种种,把他当作了好友。他远道而来,她便安心的尽地主之谊。他也没有再勉强她,自己的生活依然是熟悉的样子,偶尔的思念也是调剂。他见过了她在医院的那一幕,失魂落魄,茫然的走向自己的弟弟。而她的弟弟转瞬却像变了一个人,抱住了姐姐,低声安慰,他恍然间决定放手。她的精神世界已经够脆弱,不需要自己再用别的为她加上哪怕一点的负担。
   而对于靳维仪来说,那段父亲去世之后时光里,她似乎丧失了所有娱乐活动的能力,接到唐妈妈的电话约她去喝茶的时候,她的大脑一度停滞,仔细思索了很久,才想起了那个茶室的位置。
   她坐在那个气度雍容、保养得当的女子面前,其实早想好了该说什么。只是唐妈妈的开场白却让她惊讶,她伸过手去握住维仪的左手,语气诚挚:“维仪,你爸爸出了事,我们都很难过。”
   她妈妈的眼睛,是岁月流转之后才会有的通透眸色,真诚的回望维仪,轻轻的说:“会过去的,就像时间一样。”
   她又问了很多家事,最后才说:“你们要搬去宁远?”眼色中滑过一丝怜惜,仿佛在看自己的小辈。
   维仪点点头。
   “真可惜了呢。”唐妈妈笑,“我们家小嘉一直很喜欢你。我来找你,是想告诉你,不要因为家里的事有负担。”她试探着看了维仪一眼,“那么,你们不是我想的那种关系?”言语间有些遗憾,似乎是对儿子不满,旋即又问:“嗯?”
   维仪完全没想到唐母竟然是这样的态度,有些生硬的点点头,勉强笑了笑:“阿姨,您误会了,我和唐嘉只是朋友而已。”
   她叹了口气,伸手在维仪的手背上轻轻摩挲:“我知道了。”并没有再说别的,直到离开的时候,也没有再开口提到儿子。只是拍了拍她的肩,低声说了句:“保重。”
   唐家把生意做到了这里,有时候圈子太小,唐嘉和靳知远免不了还是要常常见面。好几次靳知远都忍不住实话实说:“唐嘉,这一轮报价我根本没指望有人能接,你这是干什么?”他漫不经心的扫一眼,然后笑:“我觉得还可以。多少能赚点。”
   靳知远哭笑不得:“你别骗我。你接的这两单,最多不过就是白做,一分也赚不到。差价就捏在我手里,我还不清楚么。”
   唐嘉没说话,自顾自的开始打电话。
   靳知远无奈:“你以为这样就是在帮她?”
   后来唐嘉想想,他哪里想得那样多?其实不过希望她可以不用那么疲累罢了。
   岁月荏苒,靳知远的成长让他暗暗心惊,有时候坐在一起谈合同,那样内敛而深沉的气息,简直叫他想不起以前那个英俊阳光的少年。靳维仪倒是学会了放松,公司的事全交给了弟弟。有次他开车从广场经过,看见她扶着母亲在日光下慢慢的散步。那次自己停下车对她打招呼,她清清爽爽的对自己笑,像是一下子小了好几岁。
   他对着靳知远从来不会拐弯抹角,常常很直接的问他:“你姐姐最近怎么样?有没有男朋友?”
   靳知远会笑,然后眼角微微勾起,答得从容:“没有,我也担心她快嫁不出去了。”
   两个男人间讨论这种问题其实有些不适合,而唐嘉眉头紧锁着,手指在沙发上轻叩,叹气:“是啊,都过去了这么久,我再去找她,她会不会对我改观?”
   靳知远看了一眼他身侧坐着的女孩子,年轻而妖娆,然后唇角抿起轻笑:“我看不会。”
   唐嘉略带无奈的喝了口酒,轻轻在暗色的包厢里吐出了烟圈,然后说:“你以为我想过这样的日子么?”并非完全真诚,叫人分不出真假。
   靳知远低头想了想,指间亦拢着小小一团火苗。他语气有些淡:“我了解。”
 
   唐嘉一点都没想到,不用他再去找她了。靳维仪在大雪天凌晨,怒气冲冲的拨电话给他。而他当时在家中,睡眼朦胧的睁开眼睛,看了看时间,这才皱眉:“维仪?怎么了?”
   她的语气里已经连一丝理智都没有,声音尖锐的撕扯着自己耳膜:“你出来。”唐嘉翻身坐起来,顾不上说别的,只说了两个字:“等着。”
   她的语气冰冷,头发纠结在一起,眼眶还是红肿的:“我妈刚走。”她呛了一口冷风,连连咳嗽。并不像是来对他报丧的,更像是愤怒到了极点,来找他发泄。
   唐嘉沉默,伸手揽住她,半拖半抱的拉她进来,然后低声问她:“怎么回事?”保安在一边打着瞌睡,被声音惊动站了起来。唐嘉简单向他点头示意了一下,又问了一遍:“怎么回事?”
   维仪声音很淡:“你拉他去喝酒了吧?他回来出了车祸,然后我妈受了惊吓,撑不住了。”
   唐嘉“嚯”的站直,惊怒交加,自上而下的看着她,明知此刻她并不清醒,还是冷冷开口:“所以你是说,阿姨的死,是我的错?”
   维仪没说话,良久,慢慢的攀住他的肩膀,低声抽泣。
   她也是狼狈,只穿了睡衣,套了大衣就跑下来。唐嘉环住她的腰,低声安慰:“上去再说。”
   此时在暖暖的房间里,维仪有些恍惚,缓缓的把那杯水放回茶几上,双手交握,手指纤细而苍白:“唐嘉……我没有怪你。可是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们一个个的都走了。我害怕……”
   唐嘉站起来,绕过茶几,蹲在她的身边,只给她宽阔温暖的怀抱。
   将她拥进怀里的那一刻,他竟心绪万千,仿佛走过许多路,终于有了这一刻,她在最困难悲伤的时候,转身找到了自己。
   他送她回去的路上,维仪一言不发,沉默的看着窗外,牙齿咬在唇上,苍白脆弱。后来下车的时候,她走在前边,不知是不是因为冷,微微缩着肩膀。唐嘉在一瞬间很想把手围拢上去,走慢几步想了想,还是算了。
   其实他们公司员工很多都认识他,来往吊唁总见到他陪在维仪身边,免不了私下讨论起来。他若无其事的进出,最后维仪问他:“快大过年乐,你还是回去吧?”
   他像才想起来似的,于是理所当然的说:“大雪封高速了,今天肯定走不了。”
   偏偏那一晚,靳知远又忙着出门去吴总的新厂了,像是出了急事。维仪嫌自己家里冷清,被他一拖二拉的,就去了他家。
   他们之间难得可以这么平和的聊天。
   靳维仪因为喝了酒,眼神冽滟,和月白色流转光华的胸针相映相衬,说不出的动人。
   他们聊起很多东西,维仪似乎懒散的靠在桌边,听他讲自己小时候的故事。
   后来话题一转,他小心翼翼的问她:“你要一直单身下去?”
   言下之意是说她嫁不出去了?维仪皱眉,又向他笑了笑,笑容明媚可爱。
   她的声音像婴儿一样柔软:“我早就错过了那个人。错过很久了。”
   唐嘉却似乎如同捕捉到了商机一般,双眼一扫之前的阴霾,轻柔的扶着她的肩,悄然问道:“那么,你告诉我,你究竟是不甘心,还是一直还爱着他?”
   不甘心……还是爱情……?
   是的,她是不甘心,她错过那么多次。大学的时候,矜持也好,害羞也好,总之她不会让自己成为先开口的一方;之后各奔东西,她赞叹他的志向,于是越发的迷恋,其实大约心底也是清楚,她在这里有这样多牵挂,永远不能做到像他一样的。
   她有时候会想,若是能和他一起吃土豆,整整一个冬季,那大概也是甜蜜的。可是……缺水的生活,自己又怎能忍受?
   这样简单的问题,清脆的叮当一声,打碎了心底最后的梦幻一角。就是这样现实,她的梦想,充斥的全是娇贵和矫情,和自以为是的眷恋。
   罢罢罢,维仪悄悄的用双手掩面,而凌乱的长发胡乱的散落,似乎替自己蒙上黑色的面纱,不敢直面这个世界。
   而身侧的男子并不愿意就这样放弃,不依不挠的扳着她的肩:“维仪,我真的不相信,你对我一点感情都没有?”他想了想,嘴角笑意明显:“靳维仪,那个晚上,你只想到了我,对不对?”
   他越来越有把握,几乎无法想象,这样的女子,在之前的记忆里,她几乎从不失态,连噙着冷笑都叫人觉得总是优雅美丽。
   唐嘉越这样想,心底就越发的柔软。他要是早些想到,早些了解,那么这几年,她不会这样孤单的走来——原来自己也是自私而带了愤然的,气愤她的坚持和拒绝,由是而加倍的自我放纵。
   如果不是这一刻,那么他会不会像她一样,错过很久?
   而他刚刚建立的自信,转瞬被身边女子一句话又打击得无以复加。
   靳维仪从指间的缝隙里看着她,语气很彷徨无措,但是带着乖巧的诚实:“唐嘉,对不起。我对你,应该是没有感觉的吧?”
   又是拒绝他,可是语气竟然还是询问!
   唐嘉越来越不耐烦,怒火一点点的往上涨,拽下她的手:“你给我说清楚,有就是有,没有就没有,这样算什么?”
   靳维仪终于慢慢收拾了心情,重拾了理智,安静的和他对视,目光如同水晶,扫到了他挺直鼻梁一侧的密密汗珠,不禁微笑。
   “唐嘉,其实我知道,我欠你很多谢谢。不算上我爸出事的那些事,还有公司刚成立的时候,我们的订货是你们公司成本价做的吧?你不说,可是我都知道……”
   唐嘉忽然有些粗暴的打断她:“我不要听这个。”
   维仪一愣,笑:“对不起,可是你让我讲完好不好?”
   “那么,你先听我讲完。你要拿这些做砝码,那么我告诉你,你弟弟从来是个很明白的人。就算之前我帮过你们,后来他给我的订单也足以回报了。现在我不要听生意和钱,你说,你到底怎么想的?”
   他微微皱着眉,显得英俊而执着,那种眼神竟然和维仪记忆深处,靳知远某刻的神情这样相似。她若有若无的想起来,原来每次靳知远用调侃的语气说起这位花花公子的风流事的时候,自己刻意的鄙夷和挑衅也是显而易见的——难道,这就是在乎么?
   第二天是被开门声惊醒的,等维仪睁开眼的时候,见到一个小姑娘,好奇的站在自己面前,大声问她:“你是谁?”
   而她身后则是唐妈妈愕然的看着她,半晌说不出话来,然后又把目光移到了另一个沙发还在熟睡的儿子身上。语气惊喜而带着疼爱:“哎呦,维仪,你怎么在这里?”
   唐嘉被妹妹摇醒,一时间还有些摸不清状况,见到了母亲,才有些讪讪的招呼:“你不是下午才回来么?”
   唐妈妈只来得对他说一句:“下大雪了啊,怕回不来,就早早的赶回来了。”全副精力已经摆回了维仪身上,心疼的捏了她的手腕:“维仪,怎么又瘦了?”好几年没见,却依然亲昵的像是一家人。
   维仪的目光越过了唐妈妈的肩头,看到唐嘉在捏妹妹的脸,低声说着什么。她微弯唇角,扬声喊住他:“唐嘉,你不是说你家人都在文都赶不回来么?”
   那一瞬间,他的眼神回望,三十的男子,竟带了少年般羞涩的神情,良久说不出话来。
   唐妈妈像是明白了什么:“维仪,今年我们都过来过春节啊,他没告诉你?”
   他本性难改,昨晚痛心疾首的说:“今年估计回不去了,在你家过年好不好?”
   维仪揉揉眼睛,窗外光线明亮,飘坠的雪花,更像是晶莹的点缀。这个冬天,什么都经历了,只有此刻觉得温暖真实。
   靳知远的指间夹着一支签字笔,轻轻的转了一圈,然后抬起眉眼,熠熠生辉:“姐,唐嘉的新厂选址了,就在这里。”
   “嗯,我知道。”维仪低头查看一份传真,“怎么了?宁远的电子业就是有优势啊,人力又便宜,他没道理不选这里。”
   “哦,这样啊。”他忽然微笑,了然的点点头。
   厂房是在宁远的郊区,占地极大,到处是工地的一片喧哗嘈杂之声。主干道已经修好了,路边还有一些尚未种植起来的大树,□着巨大的根部,斜倚着地面。
   维仪出来的时候穿了新鞋,不知怎么的,稍微多走几步路就有些磨脚,于是越来越慢。耳边听着唐嘉在对自己介绍,有些心不在焉的点头敷衍。而刚才最后的一步,她确定脚后跟上有一块皮已经彻底的破了,现在每踏出一步,仿佛就有人拿着刀子狠狠的锉了伤口一刀。
   她走不下去了,回头望望那辆车。
   唐嘉跟着他站定,顺着目光往后看,笑:“哦,大门还没造好。”又理所当然的拉住她的手:“走,去看看车间。”
   “唐嘉,我走不动了,你把车开过来吧。我在这里等你。”维仪皱皱眉,轻轻把脚从鞋子里踮起来,不让伤口再被触到。
   唐嘉匪夷所思的看着她,低笑:“怎么了?”他笑得时候很诱人,连语气都像在轻轻挑逗。
   维仪顾不得形象了,一只手扶住他,一手把鞋摘了下来:“我脚磨破了。”一边倒吸冷气,轻轻咬住了嘴唇:“你看。”
   唐嘉有些认命的往回走,又微微带着笑意的回头看了一眼:“要不要我背你走?”
   维仪知道他在看玩笑,扬眉望向他,安静的说:“你不嫌累的话,我当然没有问题。”
   而他那样骄傲而炯炯的看着自己,然后没有一点犹豫的大步走了回来,轻轻俯下身子:“来。”
   维仪骇然,伸手推他一把:“别开玩笑了,去开车啊。”
   他准确无误的找到了她的手臂,然后将她放在背上,直起身子往车子那边慢慢走去。几乎不费力气,因为她的身子很轻,又很柔软,长发擦在自己的耳侧,连心底都像被水融化了。他在心底琢磨着该怎么开口,走着走着,脚步就缓下来。
   唐嘉的父母很着急。他们儿子早早的就到了该结婚的年龄,同龄的连孙子都抱上,偏偏自己家里没有动静。唐嘉想想也是,他们也磨合得够久了,从相亲开始算,彼此之间都把对方看得清清楚楚,再没什么可以推脱了。
   “维仪,我妈说到目前为止,我这辈子最大的成就就是追到了你。想想也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再追不到你,就真的老了。”他的语气带着笑,一点点的擦进维仪心底,“要是在我年轻有为又风流倜傥的时候还迷不住你,我还真没指望了。”
   然后他深呼吸:“所以,我们结婚吧。”
   天气很好很好,阳光柔柔洒在了交叠的人影上,维仪看见有建筑工人从身边走过,肆无忌惮的看着两人。她脸色微红,有些不好意思,终于把脸轻轻埋在了男子的肩侧,轻柔而美好。然后她干干脆脆的点点头,似乎为了让他放心,又轻声说了一句:“好。”
   这样好的天气里,的确是,过往再斜风细雨,只是往前,不须归。

  鸮尊
   又是大雨滂沱的天,殷都的道路被这瞬时落下的大雨弄得泥泞不堪。一辆双轮牛车在都门口停了下来。木质的轮子卡在了泥坑里,侍从拼命的抽打牲口,可那匹牛在大雨中喘着气,有热气仿佛大朵的蘑菇在冰凉的雨水中绽开。
   “嘿,你们,堵着城门了!”有士兵推搡着那几个赶车人,不客气的嚷嚷,“今天国君有贵客,快让开!”
   疾雨之中,那位侍从傲慢的抬起头,抹了抹满脸的雨水:“土方首领之女妌,今日入殷都,可是你们的贵客?”
   那名士兵愣了愣,还未开口,身后响起了噼噼啪啪的脚步声。竟是声势浩大的一队军士。
   两队兵士中出列了数名,默不作声的开始推车。
   车轮轱辘一声,终于从深陷的泥坑中拔了出来。所有的人都松了一口气。
   领队的将官向车内之人行了一礼,声音透过砸砸的雨声,低沉动听:“王有请。”
   妌透过密密的竹帘往外望去,那是个披了皮甲的年轻人,双目秀长,鼻梁方正,腰间悬着的青铜利刃淬着暗敛的光芒。她跪坐在草垫上,莫名的将这个自己第一眼见到的商人男子与族人比较起来。和高达粗犷的土方男人比起来,殷商的男人,英俊高雅,有一种让人向往的贵气。适才和那人眼神若有若无的一汇,竟让自己莫名的心跳起来。
   幸而有那道熟悉的声音挡在了自己之前,隔了雨帘她也听不清他们说了什么。几句寒暄过后,车子又颠簸着往前。妌努力的扶着车中的横木,在跨入这座都门之前,忽然想再回望一下北方的故土,可看到的不过是幢幢人影罢了。
   这一年,商王小乙尚在,其子武丁娶土方首领之女妌为妇。这是双方交恶多年后首次联姻,而这次联姻,也带了和平。双方誓盟,土方同意向商纳贡。
   妇好作为商王的长女,如今越来越多参与这些活动。她伸手抚摸着自己左腰侧佩戴着的柄形玉器礼器,巨大的份量几乎将她半边身子拖到地上。而她必须脚步端庄,不偏不倚的走完全程,不允许有丝毫的偏误。
   商和土方的盟誓,终结于父亲小乙向着军队举起了手中的那条白旄。兵士们举起了手中的戈矛,敲响盾甲呼应他们的王,巨大的声响在烈烈的寒风中飞扬。
   妇好立在一边,心思却早就离开了这空旷而平整的土地。离开殷地似乎已很久了,她想念母亲,也想念自己的兄长。
   盟誓和联姻是同时进行的。她的哥哥武丁,想必已经多了一位来自北方的妻子。想到这个,少女的脸便微微红了起来。她是小乙长女,父亲的意思,便是让她“不嫁外家”,日后,自己也是会成为兄长武丁的妻子的吧?
   妇好随着父亲回到殷都,才去见了母亲,她就好奇,悄悄的在宫殿外看了看那个来自土方的女子。妌似乎比殷都的那些富丽堂皇、贵态万千的女子们简单得多,没有佩戴任何发饰,乌黑的长发落在腰间,身材是北方特有的修长,穿一件交领窄长袖衣,宽腰带将她的腰束得盈盈一握。
   这样的女子,目光滢滢如水,哥哥他会喜欢的吧?
   妇好看完就跑开了,她还听说这个土方首领最宠爱的女儿带来了许多玉人陪嫁,如今都在玉作坊劳作着。可惜的是,今天她不能再去看了,父亲的沉疴越来越重,她得进宫服侍。
   从商王小乙的宫殿出来,已是深夜。妇好身后跟着几名随从,向自己的寝殿走去。
   这个时候,整个殷都陷在沉睡之中,月明星稀,夜空疏朗。春风拂过树叶,流水带走轻花,是一种难以言喻的轻巧惬意。
   “惠,你听,那是什么声音?”妇好停住脚步,问侍从,“你听见没有?”
   “是。”
   惠还要说话,可是妇好比了手型,悄声说,“嘘,听。”
   妇好转了脚步,往北方走去,回身吩咐说:“我们去看看。”
   城池的最北角,依然有士兵守卫警戒,看见这几人过来,照例是过来查问。
   惠抢上前,示明身份,又问道:“可曾听见奇怪的声响?”
   “是,夜夜都有,我们猜测,那是夜枭的声音。”守卫的士兵恭敬的说,“是城外传来的。”
   “夜枭?”妇好的脸依然兜在风帽之中,声音有些空虚,“夜枭怎么会是这样的声响?”
   惠犹豫了一下,踌躇着说:“这声音尖利锋锐,又飘然难定……确是有些像夜枭。”
   妇好摇了摇头,动作很轻微,她低低的吩咐了一声:“算了,我们走吧。”
   身后那声音又随风而起了,妇好的脚步微微一滞,她想,这分明不是殷人的歌谣模样,有一种苍厉的古风,直嚣云上,像是……北方的乐声。
   第二晚,依然是深夜,妇好起身携了一柄短剑扣在腰间,没有惊动任何人,只身来到北门。她在城垣处站了一会儿,那声音由弱到强,依然萦绕在这座城池的上空。妇好踏出了几步,身子一动,就迅速有人围了过来:“是谁?”
   她只是拉下风兜,月色下一张莹白如玉的脸平静无波,而花瓣般的嘴唇淡淡吐出了一句:“是我。我要出城。”
   是殷商的司祭,妇好。下层士兵几乎能在每一场商王的征伐祭天时见过她,士兵迅速的退开了,打开了城门。
   妇好望着城外空旷的原野,她想,这声音是哪里传来的呢?
   她有些茫然的在原地顿了顿,又闭上眼睛,那寂寥的乐声在这旷野上被放大了,又像被释放了,没有了城郭的束缚,自由自在的钻进自己的耳中。
   妇好喜欢这种空阔辽亮的声音,忽高忽低,像是翱翔的鹰鹫,忽然拔起万里,又忽然低头俯冲。她听了良久,万千粒银银小星在头顶闪耀,她不知不觉走进了那片枣林,靠着一棵树,阖上了双目。
   其实妇好不知道自己试图在这里寻找什么。或许是澄净的星空给她一种礼仪束缚外的空灵感,或许是父亲的病重让自己烦躁而难受,而她自己,大约会在武丁承继王位后,嫁给他作为正妻……未知的一切叫她恐惧,即便是呆在自己府邸,她依然不安。所以,才会被这样一种声音吸引到外边来的吧?
   “你是在找我么?”有道很清亮的声音从枣树密密的枝桠间传来,含着笑意。
   那是男人的声音,口音似乎和殷人不同,妇好迅速的直起身子,抬头向上望去。
   黑漆漆的一片,即便借助了星光月色,依然沉沉看不出端倪。
   树丛哗啦一声翻响,一道十分修长的身影顺着淡澄的月色滑下,立在妇好面前。
   商人尙白,而那人却是一身黑衣,简而无华,静静的站着,仿佛只是一道塑影。
   妇好后退了一步,一手握紧了腰侧的剑柄,低声问:“你是谁?”
   他并未转过身,妇好看见他的指尖正轻轻摩挲着一截小小的兽骨模样的东西。黑发以笄束起作垂髻,穿一件再普通不过的粗麻长袍。
   妇好皱了皱眉:“你是何人之奴?深夜在枣林吹笛?”
   她年纪尚小,也未刻意提高嗓音,却自然而然的带着尊贵气象。
   那人并不转身,那截兽骨在另一掌心轻轻敲击数下,沉吟道:“你又是哪家姑娘?深夜来这里寻人?”
   皎皎月色之下,妇好微微仰起脸:“你转过身来。”
   他轻轻笑了声,真的转过了身子。
   这个男人有着宽阔坚实的肩膀,妇好清亮的目光移到他的脸上,呼吸却缓了缓——他带着面具,她认得那是夜枭的模样。宽嘴突眼,色泽沉黄,雕刻得也非精细。而他的眸子透过丑陋的面具,璨璨生辉。
   “你不是商人。”妇好沉默了片刻,握着青铜剑的手指紧了紧,“为何日日在这里吹笛?”
   隔了面具,妇好却无端的觉得他在微笑,随即手腕一震,那把父亲赠与自己的短剑便被他夺了去。
   妇好的剑击术是武丁亲自教导的,学的时间不长,可武丁常常称赞这个妹妹有着极高的悟性,她常常与随从惠试剑,也从未这般被人在一招之内夺下武器。
   那人并没有要伤害她的意思,只是持了剑,在月光下细细的打量剑身。剑身不足两尺,灵活轻便,刃薄如纸,剑身微厚,这样的利器,大约可以轻易的刺透武士的皮甲。
   商人的青铜冶炼……确是到了邻属国无法企及的水平。
   他微微叹口气,倒转剑身,指尖拈着锋刃,想要递还给眼前已经有些生气的少女。
   妇好沉默着接过配件,一言不发,剑尖微挑,斜斜砍向眼前的男人。她手腕疾抖,身形未动,暗色的剑光已经迅捷劈向他的左肩。然而当她算准了会有兵器砍进血肉的闷响之时,那道人影忽然飘空了。
   妇好的身子往前倾了半步,才算立定,一张小脸上全是恼羞成怒后泛起的红晕。
   他已经转到她的身后,长臂深处,握住她尚未缩回的手腕,将那一下力道用实,耐心道:“其实我递给你剑的时候,你便该如此顺势一刺。记住,刺死砍伤。刺的威力,永远强于简单的劈砍。”
   妇好出身尊贵,又是少女未嫁之身,何时与年轻男人靠得这般近过?可偏偏他扣着自己一只手腕和半边的命门,随之而来一种奇妙的酥痒感,让自己没有力气挣开。她咬牙,唯一自由的便是左手,于是毫不犹豫的用手肘奋力往后一击,也不待是否成功,身体已经借着对方闪避的瞬间,脱开了桎梏。
   她转过身面对着他,呼吸微微急促,这让她清丽如水的容颜多了几分生动。
   “我不用你教。”她咬牙切齿的说,“你究竟是是谁?你不是商人。”
   最后一句话语调下沉,那是简单的判断,而不再是询问。
   那人凝视着她警惕的小脸,她将那把剑举在自己胸前,纤细的身子许是因为激动,正在轻轻的发抖。他叹口气,往后退了一步,又扬了扬手中的那截兽骨:“你这个小姑娘讲不讲道理?我好好的在这里吹笛,是你突然闯进来,不由分说的对我动剑。我又好心教你如何使剑,你如今却赖我不是好人?”
   这么一说,妇好也犹豫了片刻……听起来都是自己的不是?她定了定神,扬首道:“你不用巧辩。你既非商人,又着奴隶服饰,当是征战掳来之人。为何不听王的禁令,深夜在此游荡?”
   一道锋锐的色泽滑过那人的眼眸,有一瞬间,亮得触目惊心。而他的身上,也倏然有了一层寒洌的薄霜气息,逼得妇好后退了一步。
   妇好并不愿就这般输了气势,她又是越挫越勇的品性,当下又昂然道:“你究竟是谁?再不说,我便拿你治罪。”
   “你又是谁?小小年纪,便随便拿人治罪?”那人声音依然不大,眸色中氤氲起越来越多的笑意,“我有一个提议,你先听一听,好不好?”
   妇好不答。
   “你是来听我吹笛的吧?那么便坐下来,好好的听。”他顿了顿,“至于抓我,还是不必想了。你便是带了人来,也抓不到我。”
   他的言语间满是睥睨傲气。妇好心下一阵不忿,却也知道他说得是实话。就是惠在这里,恐怕也不是他的对手……若说唯一能媲美他伸手的,大约只有武丁了。可是武丁他勤于政事,又常常在外与民一道务农生产,又怎会和自己一起来胡闹呢?
   “怎么?要听么?”他又追问了一句,话音未落,携了她的手,一用力,将她带上了枣树一处稳当的枝桠间并排坐着,自顾自的又掏出了那截兽骨。
   身侧满是枣花的甜蜜香气,和妇好指间抚摸到的粗糙树皮形成了奇妙的对比。
   他的笛声不像她在殷都和旷野听到的那样锐刺尘嚣了,舒缓下来,仿佛母亲给她唱过的古谣,只让人觉得温软轻魅。
   像是这段乐声柔化了氛围,适才的剑拔弩张已经不见了。妇好还有些孩子脾气,听到此刻,已经有些坐不住了。
   “这是骨笛么?”妇好小心的伸手触摸着还有余温的乐器,“真好听。”
   他耐心的看着她把玩,良久,才说:“是鹤的翅骨所做。”
   “哦。”微亮的天色映得她脸颊有一种美玉的质感,而她将骨笛递还给她,语气像孩子一样不安,“你……可以教我么?”
   他一愣,索性不再去接那支骨笛,甚是爽快道:“送你吧。”
   “不。”晨曦微上,少女一笑之间,明媚若朝霞,“我想学剑术。”
   他没有回答,只是伸手揽着她的腰,想要掠下。可是妇好拨开他的手,倔强的望着他:“你答应了么?”
   年轻男人凝眸打量着她,面具下的薄唇抿了起来:她是贵族家的女儿吧?将来或许还会是世袭的命妇,所以身上才有着近乎矛盾的纯真和高贵。这样的少女,为什么要学剑术?
   她不依不饶的问他:“只要你愿意教我……”
   他轻轻的笑了起来,温和的说,“你为什么要学剑术?”
   “因为只有你才会真正的教我,会真正的和我打。”她认真的说,“只要你教我,我可以给你很多东西。”
   启隔了面具,微笑不言。
   半晌,还是妇好打破了寂静:“我该称呼你什么?”
   他沉默了一会儿,最后告诉她:“启。”
   “启?”妇好拍手微笑,“那你什么时候可以给我看看你的真面貌呢?”
   这一次,启并没有理会他,只是淡淡的说:
   “我不要很多东西。只要你不去想我是谁,我们就每晚在这里见面。”
   他的话语未落,身影已然远行而去,像是一只黑色的大鸟,消失在了原野之间。
   他是答应了么?妇好松了口气,从枣树间掠下。她的身法并不能像他那般轻灵,一时间枣花纷纷落下,仿佛在漫天的原野上,飘下一场浩瀚无边的大雪。
   妇好匆匆忙忙的赶到商王小乙的宫殿时,素来宠爱她的父亲已经病得说不出话来了。武丁跪在床前,而旁人一见是妇好赶来,连忙行礼,又请她上前。
   小乙将一双儿女的手叠放在自己的身前,做完这个他在世界上最后的动作之后,便安静的闭上了眼睛。妇好在泪眼朦胧中看见兄长俊美而哀伤的侧脸,她在极度悲恸之中,忽然明白过来,他成为自己丈夫的时刻也不会太久了。
   妇好像往常那样赶到枣林,启还没有来。她没有努力的练习往日的启教会自己的剑法,抱膝坐在了树身之下。天气已经有些微寒,身上的裘皮袍子是武丁亲自为自己披上的,只是衣物似乎也不能驱散心间的寒意。
   不用回头,她已经能分辨出身后那人的脚步声。
   “启,是你么?”她轻轻的说,“你今天比我晚啊。”
   “是你早到了。”他平静的说,在她身边坐下,“可以开始了么?”
   她侧了头,专注的看着他的面具,那些纹样,她可以熟悉的在脑海中勾勒出来,面具的下边,是什么样子的呢?
   “不,我今天不想练。你陪我说说话吧?或者吹一首歌给我听。”
   启没有说话,良久,才点了点头。
   他摸出了骨笛,才放到唇边,却听见妇好又一次改变主意制止了他。
   “启,你是玉人?对吧?”她喃喃的说,“你在哪个作坊?我去把你要来好不好?”
   启身子忽然僵直住了,瞬间凝成了塑像,难以挪移一分。他冷冷的将笛子拿下,默不作声的站起来:“丫头,你违反了我们的约定。那么,这就是最后一次吧。”
   他分明还有着最后的一丝残眷,眷恋这个陪伴了自己半年的娇憨明媚的贵族少女,可他只能离开了。
   身后娇软的身躯也动了动,像是在走近他。他教她身法,教她剑击,教她躲避,他能预测出她每一步的动作,他知道她想抱住自己,可是偏偏避不开。
   妇好从背后揽住他的身体,然后静静的将自己的脸贴在他的脊背上。
   “我没有……我没有去调查你的身份……”她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说,“你每次来这里,身上总带着玉屑,我早就知道了。”
   这样微弱的声音,像是暴雨过后枝头残花。启顿住了,任由她抱着,声音喑哑:“你早就知道了?”
   她没有回答,更加用力的抱紧了他的身躯:“这本就是最后一次了。接下去的日子,我也不能来这里了。启,如果你不喜欢这个身份,我可以帮你摆脱它。”
   荒原之中,枣树早已因为寒冷而残败只剩枝桠。她牢牢抱着他,仿佛这是唯一的温暖。
   启默默的转身,高大的身躯恰好揽她入怀,轻柔的抚着她的脊背说:“发生什么事了?”
   妇好没有说话,她只觉得如果自己一开口,大概就会有眼泪从脸颊边滚落,再沾湿他的衣襟。
   她马上要去巡视自己的封地,而巡视回来,便正式的嫁给商王武丁,成为他的诸妇之一。又或许是他所有的配偶中,最尊贵的一个。
   来这里学剑之前,她的想法很简单。她要用自己的本事保卫自己的封地、自己的臣民。她的父亲将殷商不仅交到了武丁手上,她的肩上,亦有着沉沉的责任。
   可是学完剑,她恍然觉得什么变了。究竟是什么变了,她说不上来。可她如此的贪恋他的怀抱,哪怕此刻天崩地裂,哪怕她会眼看着社稷倾覆……
   天色微微亮起来,第一缕曙光疾奔着穿越平原,光影终于将两人的身影拉长。
   妇好的身体动了动,那些想法经过一夜杂乱纷繁的沉淀,终于静静的有了结果。她后退开一步,他怀中的温暖在倏然间消散了。
   “启,你愿意最后给我看看你的脸么?”
   启沉默了片刻,伸手揭下了自己的面具。
   妇好屏住了呼吸,那是她见过的,最英俊的一张脸。即便是殷商城中最俊美的贵族,也无法企及他仿佛天作的脸庞。更何况,他沉静的注视着她的时候,弥散的是一种来自原野的自由气息,而非那些贵族们用玉石香料熏陶而成的气质。
   “你为什么戴着夜枭的面具?”她忽然微笑起来,想起之前每一次,他总是以自己太丑的理由拒绝自己的要求。
   “这是我们部族的图腾。”他弧度完美的唇吐出这句话有些答非所问,又凝视着她,“你不会再来了……是要嫁人了?”
   “是。”妇好唇角亦勾起浅浅的淡笑,“你的身手,想要离开这里不会是难事。如果实在不愿意留下,那么就走吧。”
   忽然之间,枣林间又有白色花瓣落下,妇好有片刻的恍然,仿佛回到初见的时刻。那时自己看着他离开,枣花落满一身,回到寝宫,依然有着如蜜的香甜。
   可这是酷烈的冬天。
   原来真的下雪了。
   妌身孕已足十月,妇好陪着武丁在寝宫外,听着屋内女子分娩时惨痛的呼喊声,忍不住紧紧的掐住自己的手心:“她不会有事的。占卜的结果是大吉。”
   武丁浓眉轻轻折了折,秀长的双目却未见任何特异之色,只是不经意间望了望漫天大雪,低声说:“明日我领兵出征羌族。”
   西羌屡屡南下侵犯,而自先王逝世,侵扰商之边境,亦是愈演愈烈。此刻若再不打击北方诸戎狄的势力,只怕将来再也无法立威肃敌。
   “鬼方呢?鬼方没有动静么?”妇好皱眉,想起前方传来的讯息,“他们向来是暗中勾结密谋了再行动的。我怕这一次你去了西北,他们又会趁机南下。”
   武丁看着妹妹秀丽的侧脸,慢慢的说:“我们已经和土方结盟。妌又产下了孩子,有土方的国土阻挡在商和鬼方之间,暂时不会有事。”
   妇好轻轻的点头,这个时候,屋内有嘹亮的孩子哭喊声传来,妇好心下一松,长舒了口气,笑道:“生了,不知是男是女。”
   武丁也露出和妹妹极像的笑意,伸手揽了她的腰,笑道:“我们去看看。”
   而一旁有人正在龟甲上恭恭敬敬的刻下:“妇妌冥嘉。”
   妇好让武丁走在自己身前,踏进妌的寝宫,她闻到淡淡的血腥味道,但也有一种新生孩子的蓬勃生命力在流转着。她看见武丁抱过了孩子,在怀中轻轻逗弄着,于是忍不住走上前,俯身想要和妌说话。
   妌的脸色苍白,紧紧闭着眼睛。妇好笑意盈盈的一句话尚未说出开,却蓦然看见了她身上的佩玉——那是鸮的形状,宽嘴突眼,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
   她仓惶间后退,哐当一声,撞翻了一盆热水。
   翌日,武丁出征羌族。誓师将卜辞示众后,浩大的军队便随着君王一路北去了。
   妇好坐在车马之内,正要前行去往自己的封地,心底的不安却越发的浓烈。她记得自己对启的承诺,她不会去追查他的身份来历,可她只是不安。
   鸮是土方的图腾……他也从未否认自己是外族的奴隶……可是像他这样精通乐律和剑术的人,又怎么会是一名陪嫁而来的玉人呢?
   她并未再想下去,事实上,只要是和启有关的事,她都会觉得头疼而无法思考。她闭了闭眼睛,将注意集中在沿路的封地上。
   这是父亲赐给自己的封地,而不久之前,武丁也加封不少土地给自己。在这片土地上,她真正的像个君王一般存在着,武丁也甚少过问自己妹妹的封地,更何况,她即将成为他的妻子。
   田间劳作的老人们纷纷聚拢在她的车行两侧,有人向她行礼,也有人在向她欢呼。
   这些便是自己的子民么?他们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劳作,供养自己的君主,默默的被征集起来,抵御来自北方那些马背上民族强盗般的掠夺。
   妇好掀起车帘的时候,心底深处仿佛被什么触动了一下。冬日的阳光洒进来,她慢慢的仰起头,让白皙的肌肤承载着这些温暖的触摸,忽然觉得年少时那些单纯的想法又坚定起来。
   她要守护的东西,这样的珍贵,她无法轻言放弃。
   前方的捷报不断的传来,武丁率领着他的军队,深入了羌人腹地,几乎直捣了他们的驻地。妇好翻看着这些木简,又问惠:“如此看来,这场征伐,王很快就能回来了。”
   惠点头,面露微笑。他自妇好幼时便一直是她的护卫,直到此刻,依然如此。
   “鬼方也没有什么动作么?”
   “一直很安稳。我们的讯息从土方处传来,边境安好。”惠顿了顿,“妇妌前几日差人送了东西回土方,她父亲去世了。如今土方的首领是她的兄长。”
   妇好点点头,回想起父亲去世时自己那种蓦然失去依靠的悲恸,低低的叹了口气。自己身处族人之间尚且如此,何况是她,孤身处在似敌似友的外邦。
   妇好离开自己封地,已是数十日之后。她的车马队列整齐。如果不出意外,她到达殷都之后的数日,武丁的军队便可以彻底击溃羌人凯旋。
   事情是在深夜起了急变的。
   前方急报,商军在回师途中,遭到了羌人残余人马的截击。武丁大怒,再一次指戈北上,这一次,不将羌人灭族而誓不还师。
   而鬼方的一支精锐骑兵,竟瞒天过海的绕过了土方和下危,一路顺畅无阻的南下,已经直逼邢,距殷也不过数日疾驰的距离。
   消息来报,她在急切之间跃出了车,牵过侍从的一匹马,翻身而上。
   只疾驰了数步,她便醒悟过来,厉声吩咐惠调集自己封地所有的军士,用最快的速度赶到殷都救援。
   而她快马回到殷都之时,整个殷都已经陷入了混乱之中。
   她径直来到议事厅,清点城中剩下的军队。结果却叫人绝望,不足千人。
   大将侯告拦在她的面前,疾呼:“不可。这些人一走,殷都就会变成空城。”
   妇好握着那把青铜剑,咬着牙齿:“若不出击,也逃不脱倾覆的结局。我封地的军队不日就到,到时自然会留守殷都。”
   她用这句话堵住了侯告的劝阻,可身体竟开始发抖,上下牙齿忍不住轻轻的敲击。她忽然明白了一些以往从不曾明白的道理。比如,全城人的命运担在自己肩头的时候……她每一个决定,对或者错,对于族人来说,都是性命攸关般重要。
   那天她终于还是决定不了。
   大殿里灯火通明,文臣武将们通宵商议着对策,她疲倦的跨出了宫门。
   枣树已经抽出了嫩芽,妇好寻找到那棵曾经坐过的大树,如今她的身法,已经可以轻松的跃上去了。
   她脚尖微一用力,却在即将触到那棵树的时候惊呼了一声——那里分明还坐了一个人。
   一惊之下,她的身体便直直的往下掉,那人伸手一捞,将她揽在自己的膝上,声音轻柔熟悉:“你回来了。”
   妇好在极度惊吓之后,又迅速的安定下来,启的怀抱永远这般温暖而叫她安心。她在黑暗中摸索着靠近他,本能般的用唇去描摹他的脸颊,直到他侧过头,用冰片般温度的唇回吻。
   “你为什么在这里?”妇好攀着他的肩膀,声音低低颤抖着,“我没有听出来……”
   “傻瓜,你的功夫是我教的……自然还会有你不知道的东西。”启将她抱在怀里,让她的脸颊贴着自己的颈侧,轻轻的说,“为什么又回来了?”
   妇好没有说话。城中的情况,不用她多说,所有的人都清清楚楚。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是妇好?”他在黑暗中静静的说,“殷人的妇和司,最高贵的女人。”
   黑夜之中,只有两人的心跳一直在纠缠。妇好将手按在他心跳的地方,慢慢的说:“你呢?你的秘密呢?”
   “你随着你的妹妹来到殷,不惜扮作奴隶的模样,是为了什么呢?”妇好低低的说,“启,土方的王?”
   启的身体微微一动,他修长的手指划过她的唇间,温柔的让她噤声。
   “我可以帮你,帮助商,渡过这次危难。”他一点点的抱紧她,“作为回报,我会向武丁要求与你联姻。”
   妇好依偎着他良久,似乎已经浅浅睡去了,没有听见他的誓言。
   月光下她的小脸仿佛初见之时,莹白的月牙色泽,而嘴唇殷红如同花瓣。他还记得她突然闯进来,神气的对自己拔出了剑。而他在无意间,遇到如此骄纵却又无法让人抗拒的美丽少女。
   启小心的俯下身,亲吻她的侧脸。而她皱了皱眉,睁开了一双美目。
   “启,你说的话我都听见了。我心里很欢喜。”她的眼睛弯成了月牙的形状,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光泽从她脸上流露出来,“可是对不起。长女不外嫁,我们的族人,不会允许用我联姻的方式来换取胜利。对不起,我们有我们的骄傲和宗法。”
   她看着他漂亮的眸子一点点的黯沉下来,那张英俊而生动的脸正一点点僵硬下去,仿佛化成了岩石。
   “为什么?妌不是也被嫁到了殷商么?”
   她觉得有什么东西敲击在自己的心口,而缺口处,有一种叫做热情的东西正在慢慢的流淌出去,余下的只是寂冷。她温柔的凝视他:“那不一样的。对不起……”最后重复了一遍,“我要走了。我的士兵在等着我。”
   “你这是去送死!”启的眼神已经变成赤红,而动作近乎狂暴,“一千多人去迎击鬼方的骑兵,不会有胜算!”
   妇好用力的挣开他的钳制——他教过自己的,手腕的力道要不轻不重,顺着对方扣住自己的方向,巧妙的划半个弧圈。
   她从未将这一招使得这样好,能清楚的感受到他的手指在自己腕上滑下。
   “你站住。”背后启的声音充满着苦涩,低低的说,“我有一个方法。”
   五日之后,妇好首次率领着商军在沫水边阻击鬼方的精锐骑兵。
   这是人数相当的一战,那些来自北方马背上的凶悍军队,像是一群备好了獠牙利爪的野狼,正等待着猎物的自投罗网。他们有着中原民族无法具备的优势,精良的战马,优越的骑射。而在平原之上,这种骑兵对于步兵的优势,几乎是绝对的。
   商军并非没有惶恐,他们用戈矛组成了方阵,而统帅妇好,则驾车站在队伍的前列,竟然亲手持了铜斧钺鼓舞士气——那双即便是军中大力士也无法举起的武器。
   战鼓擂响的时候,鬼方的骑兵们很快将商军第一个步兵方阵冲垮,而当他们切入了方阵内部,正准备四下砍杀的时候,却忽然发现有什么东西悄悄改变了。
   商军像是疯了一样,合身扑到马身上,又或者在被马蹄踏碎大腿骨之后,奋不顾身的将最后一击砍在马腹上。
   对于鬼方骑兵来说,这是杀戮。因为这支商军像是仓促间组建起来的,大多数连基本的刺砍避都不明晓。
   对于商军来说,这也是杀戮,一场不顾生死的杀戮,一场不论对方是人是兽的杀戮。
   妇好早已放弃了战车,手中的青铜剑不知疲倦的刺砍着。她比起一般士兵的优势在于,启曾经教她的剑术和身法,可以让她在人群中轻易的穿梭,寻找着对方敌人的弱点,一击得手后,迅速的回撤寻找下一个敌人。
   她身边倒下的鬼方士兵越来越多,手臂亦是酸麻不堪,她只记得启教导过自己“刺死杀伤”,那么就让手臂直截的往前刺击吧……什么也不用去想……青铜剑或许已经卷刃……可是也没有关系的。她的剑是最好的,若是她的剑都已经卷刃,别人的怕是已经折断……
   从正午到傍晚,这一场厮杀染红了河流,商军异常的顽韧,竟没有让骑兵占了多少便宜。妇好驻剑立在战场边听着侯告报告伤亡时,微微定了心。
   对于野蛮而未驯化的鬼方骑兵而言,第一场正面的冲撞未胜,士气便折损了大半了。何况他们深入中原,补给一直依靠的的不过是烧杀抢掠,远远比不上大后方就是殷都的商军。所以对于商军来说,时间拖得越长,他们所能得到的救援就会越多,也越有希望获胜。
   三日激战之后,双方都是精疲力竭。
   这一晚,巡视完布防之后,惠便低声对妇好说:“你歇一会儿吧。这几日,你没有阖上过眼。这样便是胜了,只怕你也撑不下去了。”
   妇好扶着额头苦笑,身上的皮甲数日未曾卸下,早已泛着一股难闻的味道。她如何敢睡?一睡下,便会梦见鬼方骑兵杀入殷都的惨烈场景。与其被噩梦折磨,不若强忍着疲倦在营地外巡视。
   而此刻,营外起了骚动,无数的火光从后方亮起,仿佛是一条长龙蜿蜒而来。有人跳了起来:“看!是援军,是援军!”
   来自商朝各属国封地的援军源源不断的从大本营方向涌来,妇好惊喜交加之下,迅捷的站起来,又微一踉跄,扶住了惠:“出去看看。”
   她确实已经精疲力竭了,甚至比军营中每一个人都要累得多。
   这样年轻的一个女子,双手持着铜澄色的斧钺,立在所有的男儿之前,是怎样的一种勇气?惠小心的扶着她的手臂,低声说:“是。”而只跨出去一步,他忍不住,又对主人说:“我们马上就要赢了。”
   妇好侧头,展颜一笑,又像是这个时节,正在慢慢消融的冰凌雪花。
   惠低下头,不敢直视。他想,这才是他的主人啊,没了脸颊上污渍和血痕,她也不过是一个美丽纯真的少女啊。
   这场战役终于因为援军的到来,在第二日彻底的结束了。族人们追击鬼方狼狈崩溃的骑兵,而余下的人则虔诚的祷告上天,赐给他们胜利和一个勇敢美丽的首领。
   与此同时,商王武丁班师回朝,他和他的妹妹一样,以威武赫赫的战功,肃清了羌族的势力,并与妇好在殷商城外会师,并肩进入这座他们共同卫的城池。
   新婚那一天,妇好依然在腰侧佩戴着象征着威严的柄形玉器,却忽然觉得,这样的礼器,已经不像幼时那么沉重了。她看见妇妌站在人群中,有些熟悉的眉眼,她有一瞬间恍惚,仿佛见到了那个最不可能见到的人。
   武丁的手一直是温暖的,就连他的唇在贴近自己的时候,也让人觉得暖意融融。她将少女的身体第一次展露给自己的丈夫看。她的丈夫,也是她最亲近的亲人,此刻凝视着她洁白的身躯,黑晶的瞳孔有着莫名的光泽。
   她听见自己不合时宜的问武丁:“鬼方为什么能做到千里突袭?”
   武丁抚着她被汗水濡湿的长发,轻吻她的脸颊,良久才说:“土方睁只眼闭只眼,默许他们做的。这笔帐,我迟早要和他们算回来。”年轻男人在说起这样的事的时候,即便在缠绵,语气也依然果决坚定。
   她倏然一惊:“那妌呢?”
   “妌?她是我的妻子。”武丁微笑着说,“我孩子的母亲。”
   欢愉痛楚交杂之时,妇好听到有一个声音在心底悄悄的说:启,我们两不相欠了吧?你来殷商暗测地势,又趁着武丁伐羌,暗中与鬼方勾结袭我殷都……是想覆灭我殷商么?可你……终究是爱我的吧?所以才告诉我那条求生之计,说起来,我在战场上的勇气和武艺,也都是你教我的呢……
   寂静的夜里,妇好正要沉沉睡去的时候,武丁揽着她的身躯,慢慢的说:“我没想到你会想出那样的计谋。殷囚禁的那些犯人,还真的被你激出了血性,竟能在平原上阻击鬼方的骑兵直到援军到来。”
   妇好有些清醒过来,低声说:“他们也希望自有和摆脱奴隶的身份吧,所以一个个都不怕死……可惜,最后活着受到赏赐的,也并没有多少了。”
   他在黑暗中辨识着妇好美丽的轮廓,一字一句的说:“我会给你更多。只要你能与我并肩。”
   妇好无声的转过脸,有些冰凉的液体从眼角处滑下,她听见自己柔顺的应了一声:“好。”
   时光飞梭而过,从不为谁停留。
   白发苍苍的文吏匍匐着在龟甲上刻下了这么几个字:
   辛巳卜,争贞:今者王共人呼妇好伐土方。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商王武丁的诸妇之首妇好,在大败土方、斩杀其首领归来之后——这位在战场上人人惊惧的将领,在殷都人人赞美的贵妇——似是苍老了数十岁,乌发在一夜之间成雪白。
   武丁焦急如焚,数次要求祭司占卜推测吉凶,并亲自督造各式玉器和青铜器,为妇好攘灾祈福。
   妇好在看完工匠们送来的式样之后,沉默了许久,淡淡的抬起眉眼望向商王:“王,我可以要求这样一座酒尊么?”
   商王允诺。
   妇好亲自将式样描述给工匠听,而工匠一一记下,回去铸造复命。
   酒尊送来的时候,每个人惊诧于这样的造型。
   尊形体成鸮状,宽嘴突眼,高冠小耳,四爪着地,昂首挺胸,作站立状。
   妇好凝眸半晌,微笑到:“就是这样子,我很喜欢。”她静静的仰起头,就这鸮尊喝下一口酒。微凉的触感,让她想起很久之前的那个人,在枣树上温柔的亲吻她。
   商王又抚慰她好好休息,在他离开后,只剩下妌,静静的立着,目光在妇好和鸮尊之间游移,神色复杂难言。
   “真的是你……亲手杀了启么?”她颤抖着声音问妇好。
   可妇好仿佛已经坠入了沉睡,嘴角的微笑安详美丽,再也不曾听见。
   睡梦之中,她听见启对自己说:“刺的威力,永远强于简单的劈砍……妇好,你学得很好。”然后他倒下了,就倒在自己的怀里,英俊得仿佛天神的脸呐,就这么依靠着自己的胸口,没有痛苦,只有满足。
   他还是在让着自己吧?不然,怎么连那么多年前这么一句话都记得那么牢?
   妇好微笑着想,而另一个梦境倏然卷来。
   她驾着马,回往殷都的时候,路过那一片枣林,此刻郁郁葱葱的枝叶生长了出来,像是绿玉,又像是翠碧的河流,将人心舒展得剔透晶莹。
   从此以后,这里,再也不会有什么人了吧?
   没有妇好,没有启,没有那张面具。
   什么都没有,或许万古之后,这片枣林还会静静的矗立着,可他们,全都没有了。

  釉里红
  这种沙尘天气,委实不是行路的好时光。黄色的沙粒夹杂着土疙瘩,一股脑的向人脸面上击去。明明击得人疼痛难忍,却连轻声抱怨也是不能:只怕一张了嘴便灌得满嘴的沙子黄土。往来的商旅大约都给困在路上了——丝绸之路像是一场大风沙如塞子阻住一般,再难通顺。
  然而小客栈老板却甚为高兴,几支欲出关而去的商队因此迫不得已留了下来。几个汉子懒洋洋的出门往货物上加了数层油布,又看了几眼,回到店里。为首的一个汉子呸呸的吐了几口沙子,骂骂咧咧的坐了下来,狠命的撕扯烤得油汪汪的羊腿子,又唤店家:“这肉烤的一点鸟味道都没有,店家,多洒些孜然!”
  一旁的伙伴问了句:“东西没事?”
  “奶奶的,也不知道这些劳什子有啥宝贵的?偏生雇主看得紧,谁稀得看一眼似的……”
  话音未落,小店厚实的帷幔被人掀开,卷进的风似乎是浊黄色的,如同怒吼的巨龙盘旋扫过,霎时间将一众人的声音都吞没了。
  等到帷幔如同厚重的巨石般将外面的世界隔离开,室内重回宁静,才看清了来人——一个身材纤细的少女,大约是怕冷,穿得颇为厚实,戴着风帽,叫人看不清容貌。一众行路的,哪个不是看人衣饰的行家?一见那件纯白色貂皮斗篷,暗暗估了价,心中啧啧赞叹不已。
  少女径直坐下,一叠声的喊:“店家,上茶!上茶!”
  小二奉上了粗制的陶器茶碟。少女看了一眼,皱眉端起,那双手如同梅蕊间新雪,轻轻一握住那样粗劣的陶器,倒像能将娇嫩双手磨破似的,连小二都忍不住臊红了脸,无端觉得唐突。
  不意“啪”的一声,那个少女将茶碗掷在一边,只是粗制的陶器耐摔,只裂开一个小口子,磕开的声音也粗砺,兀自还在桌边打转,唬得还在身侧的小二往后退了一步。
  少女低垂着脸,隔了一会,声音清亮如同枝间莺啼:“这茶太淡,店家,我要浓茶。”随即加重了语气,“浓茶,越浓越好。”姿态中并不见凶狠,却淡淡的自有一份自上而下的气度,仿佛她生来就是这样的对人讲话。
  小二第二次战战兢兢奉上茶,刻意站得远了些,似乎不敢惊扰少女浑然天成的骄傲气息。
  茶水是褐红色的,又浊,泛着沉渣,几乎近似黑色了。不知用什么劣等茶砖沏成的,闻着几乎是一股涩味,少女垂下头,似乎满意了些,抛出了几分碎银,道:“随便要些吃的。”她的一缕长发从风帽中钻出来,乌黑柔滑,末梢沾了茶水,她不以为意的拨开,微微撩起风帽,露出凝脂般的侧脸肌肤。
  店内的几个汉子,见了这一幕,倒被撩拨的心痒起来,只盼见下少女的庐山真面目,只是天不遂愿,少女刻意的将脸藏在了风兜中,握着茶碗,却也不喝,似乎只是在沉思。
  厚实的毡布帷幔再被掀开的时候,并肩进来的却是两个美丽异常的异族少女。结了数根小辫,迥异于中原女子挺直俊秀的鼻梁,肤色亦是雪白,唯有眸子都是海蓝的。一着嫩绿,一着淡粉,微微扫了一眼小店,见到先前少女的背影,均是一喜。两人一前一后,脚步轻捷,在那少女身侧坐下。
  白衣少女却扬声道:“店家,再上两杯茶。”又举起自己的茶碗微笑:“两位姐姐,这茶粗劣了些,还望将就包涵。”
  粉衣少女柔声道:“姑娘,我们一路跟来,可不是找你喝茶的。”语气轻柔,甚是动听,却显然有些咬不准字,听得一众客人心中一痒,仿佛羽毛滑过心尖。
  “是么?”先前的少女淡淡笑了笑,似乎有些困惑,“那两位这么不依不饶的跟着我,究竟是为了什么?”
  “姑娘,愿赌服输,出了手就断没有再换回去的道理。”绿衣少女缓缓开口,神色却比同伴冷厉得多,“姑娘实在舍不得,我们再添点钱,就算是买下也成。”
  “你既然这样豪绰,怎会和我计较?”少女坐着不动,懒懒的答了一句,“再说我来换回来的时候,将身上翡翠链子和七彩宝石的镯子都留下了,总算两不相欠了吧?”
  绿衣少女声音如带寒峭,又带了讥讽:“换回来?你那是正经换回来还是暗里偷摸抢劫?全都还你。把原来的东西还来。这是赌场的规矩,谁有功夫和你瞎扯。”伸出手来一倒,似乎有水银泻过掌心,原来握着的几样东西叮叮咚咚的掉在桌面上。一条翡翠链子,玉色若琉璃般纯正,艳绿如同春水初上;而另一只银色的镯子,缀满各色宝石,粒粒光芒流转,几欲溢出,难得镯子塑形朴拙,竟与繁灿若锦的宝石相得益彰。
  有人轻轻惊呼一声,想来是行家,知道这两件饰物价值连城。只是那个绿衣少女随手一倒,并无丝毫怜惜之意,而坐着的白裘少女,更是身姿不动:“怎么?这两样东西不入姐姐法眼?”
  “入得,当然入得。”粉衣少女笑着打圆场,“只是我们这一行也有规矩,哪容的姑娘想来就来,想回就回?”
  一旁已经有人不耐烦,大声问道:“那个小姑娘,你到底赌了什么东西?”这一问,附和之声连连,眼见这桌上的两件首饰如此珍贵,想必当日押下的东西,更是绝世之宝了。一屋子的人都默默停下进食,只是注视着三个女子,只闻呼吸声和柴火在炉中劈劈拨拨的细微爆裂声。
  少女微微仰头一笑,不经意间帽兜轻轻往后滑下,露出一头秀美的漆黑长发,她站起身来:
  “行,我就随你们走一趟。”她颇爽快得站起身来,眼神掠过角落的一个男子,似乎在伏桌小憩,最是普通不过的打扮,驼绒袄子,褐沉沉的瑟缩着肩膀,只是腰间别了一把剑,想来也是为了行走江湖唬人的。
  她转过身,众人顿时觉得眼前一亮,世上竟有这样纯净至极的女子,肤色像是雪峰之上的万年冰雪,一双眸子漆黑如同光线难以照耀的古谭深渊,却泠泠的光芒生动。只是这两样,足以吸引众人的目光,再也无暇顾及其他。而这一番姿容,竟生生的将身边两位少女的艳色容光压得黯然。
  才走了一步,脚下微一趔趄,她似乎记起了什么,返身轻轻一拂,将翡翠链子和镯子拢在手心,又微微顿了顿,有意无意的看了一眼角落里那个还在酣睡的男子,这才笑道:“这东西也算值点小钱,哪天还可以换些钱花。”语气有些俏皮,仿佛这才是她本来的面目,俊俏雅致得如同小涧边初生的素白色小花。
  直到三人都出门而去,角落那个男子却似乎慢慢转醒了,懒懒伸了个腰,蹒跚着脚步,眼神都有些迷蒙,走到之前少女的桌前:“店家,这些东西给我吃了吧?”其实是最普通的炸饼子,撒了当地特制的香料,有些呛人。他偏过脸连打了几个喷嚏,胡乱捡了几块炸得金黄的白面饼子,又回到自己的角落中去了,吃得啧啧作响。
  这样一幅赖皮样子,连小二的目光中都带了几分鄙夷。边陲小镇上的这家客栈,又恢复了那副模样,羊皮袄子还带着的燥暖,让肤色黝黑的汉子们脸颊上透出沉红来,烧刀子大口的灌下,冲天的酒气、牲口的叫唤,沙尘特有的钻鼻,转瞬将刚才的一幕席卷而去,没有留下半点痕迹。
  入夜,屋外寒风肆虐,比白日多了数倍的严寒,门轻轻吱呀了一声。这是客栈中最下等的客房,挤得都是行走商队中最下等的饲养牲口兼管粮草的汉子。有人摸索着起来,口中犹自叨叨:“他娘的,谁起夜还不把门关严实?”接着便是嘭的一声,把门重重扣上了。
  悄然立在屋外的男子,一身青色长袍,在这样的冬夜便显得分外的衣着单薄。他候了片刻,也不见如何动作,身子却拔地而起,已经伏在了檐边。
  小小的敦煌城中,已是宵禁的时刻,却唯有一处宅子,还是灯火通明,显出了非同一般的气魄。谁也不知道,扶凉赌坊的主人是何方神圣,却汇聚起丝绸之路上的商贾大豪们,彻夜豪赌,而官府素来半闭着眼睛,颇有放任自由的意思。
  他远远望见那所大宅子,暗暗提了一口气,正欲跃过那堵墙,却忽然觉得身后有极轻微的气流滑过。他心下微微一骇,随即镇定如初,并不向后转,手中长剑却像长了眼睛一般,滑向暗中藏着的影子。
  兵器尚未相格,却被一股极纯正的内力荡开去,一丝声响也无。他心下略微一定,文为心生,这一道理用于学武一道亦然。若是从内力来判断,这样温正醇和的内力,定然是正派人士所有。
  趁着几丝月色的光亮,便见到一个男子负手站在不远处,微微将头一偏,示意自己跟上。月色之下,只见到两丝极淡极淡的影子,如丝般滑过,只一眨眼的功夫,便消失在了街道尽头。
  火捻子将客房中的一盏油灯点着,青色衣服的男子,赫然便是客栈中讨人剩食的怠惫男子。原来年纪甚轻,长得极为英气,犹是那一双眼睛,亮得像是西塞天边的星子,凝出的目光,竟然像是白昼一般,恍然将人看得通彻。此时他怀抱着长剑,沉默而警惕的立在门边。
  之前招呼他的男子颇不在意的在桌边坐下,又招呼他:“来,坐。”
  他并未移动身形。
  “林怀尘,连我妹子都认出你是谁了,我要是再认不出,可不叫人笑掉大牙么?”
  林怀尘终于轻轻笑了笑,似乎略微放松下警惕:“怎么?是因为这把剑?”
  手中的兵刃淡淡泛着暗色光泽,剑格却包着藤甲,一眼扫去,剑身三尺有余。而这把剑本身,拿在这个年轻人手中,并没因为剑鞘的藤制温润而失去杀气,相反,夜色中所逼散的冷气,胜似了寒风。
  授衣剑。
  坐着的男子并未抬起眼眸,安然而笑:“在下紫言。”
  一剑微雨。
  只是这个名字显然没有让林怀尘放在心上,他只是轻轻皱起眉,问道:“这么说,早上的女孩子,真是你们紫家的?”
  紫言似乎有些头疼的样子,轻轻抚了下巴,叹气道:“我倒希望不是。”
  林怀尘终于动容,道:“她便是紫二?”
  紫言嘴角掠过一丝苦笑,一点都不似这个江湖传说中来去如风、剑气飘灵的侠客。
  他轻叹口气:“林兄弟,你夜探赌坊,为的是……”
  林怀尘神色宁静:“救她。”顿了顿,又说:“看来倒是不必了,有一剑微雨在,她必然无事。”
  而紫言的笑容却有些莫测,级缓的用商榷的语气开口:“在下就是想和兄弟商量下这件事。”
  他微微轻咳了一声,似乎有些尴尬:“我妹子她……就是阿苏……自幼被骄纵惯了,这次非要来西域,家主就把她托付给我,让我一路照看着。”
  林怀尘注意到,紫言在说起家主的时候,神色瞬间转为庄重,显是极为敬重自己的族长。他微低下头,那个在江湖中最普通的酒肆中与自己相约拼酒、密林中斗剑的豪爽廓拓男子,倒叫人忘了,亦是从弱冠起就纵横江湖,至今已十余载的传奇人物。
  “前几日到了敦煌,我因为私事赶去安西,让阿苏自己转转,本以为出不了什么事。哪知道……唉,还是惹了麻烦。”
  林怀尘实在想象不出,那样一个清丽的少女,能惹出什么大麻烦。
  “她去赌坊转了转,把身边的银两输完了,又不服气,将从小一直戴着的宝石都做了赌注——后来又拿着家主给他的紫家信物,要了同行商队的几样珍贵首饰,去了人家赌坊,不知怎么搞的,又把原先的宝石夺了回来。”
  林怀尘摊开手,问道:“是这个么?”
  一块大小如同杏仁的红色宝石,光韵流转。室内的灯光昏黄,却只需一点,就足以让宝石本身的精华流泻而出,如同纯净的鲜血,又似唇边的胭脂,一眼望去,灿似星芒。
  紫言只看了一眼,并不接过,点了点头:“这从小就是阿苏的额饰,后来行走江湖在外,她便将这块鸽血红当作了项链,一直随身带着。它又如何在你这里?”
  连林怀尘都不得不佩服小姑娘的心思机敏。想必她跨入店中的时候已经见到自己,有意要了浓茶,颜色恰好遮住宝石。后来被人带走的时候,暗暗向自己使个眼神,果然就是轻轻的“嗒”一声,她说话间便把宝石扔在了茶碗中。
  他欲将宝石还给紫言,紫言却不肯接,笑道:“亏得阿苏眉眼间和家主极像,只要是见过家主的人,多半能认出她来。”林怀尘点了点头,只是道:“是有些像。”然而世上眉眼相似的人极多,却少有这对兄妹一样,连气质都类似,几分不羁和洒脱,又带着大家族特有的清贵。姑苏紫家的二小姐,从来不愿人称呼自己小姐,倒是喜欢利落的被唤作紫二,只是由于兄长的纵容与默许,无拘无束的在江湖上行走。他倒不知道,紫临渊那样一个男子,竟然真的如江湖传言一般,会把妹子宠爱成那般样子。
  “我是想烦请林兄弟出面去救阿苏,也好给她长点记性,以后不至于太胡来。”紫言看了看窗外,眉宇皱起,“这次的事,实在闹大了。”
  听得林怀尘愕然,紫苏闹了赌场,本不是太大的事,却不知道为何紫言这般烦恼。
  “……要是这块鸽血红丢了,家主一怒,唉……”紫言摇了摇头。
  林怀尘终于明白过来,失笑道:“原来这块石头这样珍贵?难怪对方追着只是要它。”
  而紫言看上却略有困惑:“贵不贵重,因人而异。只是这块宝石,却是阿苏小时候一个故人所赠,家主和那人渊源极深,是以格外看重。也只有她了,到底是孩子心境,明知这样做兄长会震怒,还敢拿去当赌注。”
  “林兄弟,不若这样,要是不耽误你的事,就请你明天或者后天把阿苏救出来,若是说起我,就说我因为急事赶不过来。”
  末了,才问:“你来敦煌所为何事?”
  他来敦煌……不过是为了追随一个人的步伐罢了。那些她曾游历而过的地方,有生之年,他想一遍遍的走下去。那些记忆不属于他,却可以在一样的地方遥想过去。那柄流火剑出鞘的地方,是她曾经踏过的土地。那样的一切,熟悉得让自己心悸。譬如城外的沧桑女墙,历经了兵荒马乱,粘上鲜血和戾气无数,然而只要她轻轻触过,对于自己而言,便如同轻触她柔和盈洁的脸庞,温暖得如同天边的柔羽。
  而他只是笑了笑,淡声道:“随便来转转。”
  行走这江湖的,哪个不是有故事的人?紫言只是笑了笑,看出了他的敷衍之意,并未追问。这样清卓的年轻男子,自己在他这个年纪,只怕心高气傲如锐剑出鞘一般,哪有这般的眼神,清澈的叫人心生好感,却又有难以看透的过往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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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小序
  那是在博物馆,在满目的彩陶和青铜器中,唯有角落立着小巧至极的一尊白色瓷器。于是凑上去细看,名字是釉里红高足杯。觉得喜欢,就用相机去拍。然后查看照片的时候,却觉得惊艳:乳白色轻柔的杯壁,轻轻洇开一团嫣红,透亮着颜色,淡淡绽放。
  那团嫣红,比实物更淡更柔,于是相比之下,实物反倒是暗沉了些。
  后来才知道,这叫做元紫,算是烧制过程中的败笔。
  然而照片上的美丽,却足以令人印象深刻。
  隔了百年,近在眼前。
  那么多的器物,偏偏就是它,紧紧抓住了我的视线。又神差鬼使的,拍下照片,从此惊艳沉沦。
  可不是一种缘分么?
  不过几天之后,从繁闹的商业街往回走,夜风轻拂。忽然想到了那个瓷器,红色如血,若是握在手中,当会在手心流转,赤色灿灿。
  于是下决心写一个故事,就是这样。

  紫苏软绵绵的倚在床侧,美貌的侍女隔了薄薄的亵衣正在搜身,双手轻柔,有些像是挠痒,她便忍不住轻声笑了出来。立在一旁的绿衣少女实在忍不住,探手过去,从她颈子里扯出一条红色丝线,厉声问道:“宝石呢?”
  这样肆意凌辱的态度——紫苏手指轻削,拂她腕侧大渊穴,迫得她将手放开,重重格住紫苏灵巧已极的手指。一格之下,翻手一握,已经紫苏的手腕捏住,微一用力:“还敢向我动手?”
  紫苏却连看都不看,似乎毫无知觉,微微扬起头,只是微笑:“怎么?我早说了我没有,还不信么?”笑意坦然,对着绿衣少女,语气又有些傲然:“若不是黑曼陀罗花粉,你以为刚才那样就能制住我?”
  “你若要格我手腕,势必将外关穴露出,若是拂中,你的手还会有如此力道么?”
  她笑着摇头:“这位姐姐,你脾气还是这般暴躁。”
  绿衣少女的手微微一松,复又狠狠加重了力道,粉衣少女轻声斥道:“春水!”
  那个被唤作春水的绿衣少女松了松手,似乎带了愤恨,尖声道:“你再说!”
  那日她又去赌场,将两件首饰一摔,指明要赌回之前输掉的鸽血红。那两件首饰太珍贵,惊得春水出来,禁不住她三言两语一激,竟回去重取了鸽血红出来,拍在桌上,大声道:“赌就赌。”其实她亦是有恃无恐,又瞧着紫苏并不精通赌博,自然是咽不下这口气。哪知紫苏早就看准了赌场的布局,一进门就挑了一张离大门最近的桌子,等到摆好了骰子,她作出要下注的样子,纤手一伸,不知不觉的将摆放在一旁的宝石夺了过来,掀翻了桌子就往外掠去。只怕扶凉赌场开业至今,从未有人如此跋扈放肆。紫苏侥幸得了手,也不见有人追出。只是到了后来,身上力气如同指间沙一般,慢慢的溜走,竟是动弹不能——到底还是被下了药,便在小客栈被两个少女赶上了,一直挟持到了这里。
  这并非让脸面生光的事,紫苏偏过脸想了想,决定不提,对着粉衣少女道:“想不到两位姐姐非中原人士,竟然有这般纤巧的名字。”
  “怎么,你知道我叫什么?”粉衣少女笑意盈盈,问道,“姑娘猜猜看。”
  “绿如春水初生日,红似朝霞欲上时。”
  紫苏在她脸上微微打量,那一身粉色薄纱将她衬得如瓷娃娃一般,“姐姐定然叫朝霞了。”
  春水松开她的手腕,愕然:“不错,我姐姐就是叫朝霞。”
  “姑娘好巧的心思,这名字是我家主人取的,原来竟还有诗句呢。”朝霞笑道,“来者是客,我们自然是不好为难的。只要姑娘留下宝石,我们自然好礼相赠,恭敬的送姑娘出门。”
  屋外声音喧杂,不知是运了什么东西进来,车轱辘压过石头的声音,吆喝声,一时间竟把屋子里说话的声音都压了下去。朝霞向春水使了个眼色,后者便匆忙出门去了。
  朝霞缓缓坐下,又吩咐侍女:“去给客人取一盆冰水来。”
  她亲自绞了帕子,敷在紫苏手腕上,歉然道:“我妹子性子急,脾气又不好,姑娘莫怪。”又感慨道:“姑娘的手腕生得真是好看。”
  紫苏的手腕腕骨纤细,握在手中,脆弱的一捏即折——此时红肿了一圈,乍一眼看去,雪白的肌肤上仿佛戴了粉色的手镯,她抿嘴一笑:“手腕还不都一个样子?”
  “姑娘,这次强把你请来,是我们的不对。只是我们姐妹俩寻找质地色泽如此纯润的红宝石,实在很久了。老实说,这里是西域和关内货物交流的首扼,什么样的珍宝我们没见过,未必就没有比这宝石更价值连城的。偏偏就是寻不到更好的,不如姑娘行我们一个方便,就算是将它卖了给我们也行。”
  紫苏敛了笑,语气有些嘲讽:“这么说,那一日我当了这块石头,还真是羊入虎口。”
  朝霞淡淡接口:“姑娘后来有胆量又把它给拿了回去,我也是佩服得很。”
  静默突如而来,横亘在两人之间,一如窗外喧嚣依旧,更衬得两人之间静止若水。
  半晌,紫苏才缓缓道:“鸽血红于我,也并非重要至极的事物。只是那是故人之物,我不能擅自将它送出,否则那一日我何至于后悔?”此时自己直陈偷盗,略略有些不好意思,便转开了眼眸。
  朝霞脸色微微一变,才欲开口,屋外便有人唤道:“姐姐,过来看看这个。”
  她神色复杂的看了紫苏一眼,碧蓝的眼眸隐隐滑过冰色,转身出门离去了。
  直到随行的丫头们都离开了,紫苏才轻轻“哎呦”了一声,愁眉苦脸的看着被捏肿的手腕,重又将帕子浸湿,小心敷上,冰凉之意缓解了肿痛,才觉得舒心。
  车马喧腾至深夜,终于渐渐隐去。紫苏浑身发软,挣扎着吃了些侍女送来的食物,又靠了一会,身子不能动,灵台却异常清明。眼见着对姐妹这样难缠,她忍不住想起了那块鸽血红,从来也不知道这东西这样“价值连城”,竟能活生生把自己困在了这里,动弹不得。
  夜半时分,寂静无声,似乎连油灯上那一豆小火都有了声音,忽闪着跳跃。
  她听见自己轻咳了一声,似乎有些不满:“言二哥,你打算什么时候下来?”
  窗子被人轻轻一扣,眼花缭乱的一瞬间,屋里已经站了一个人,淡声问她:“紫苏?”
  似乎被轻微的气流影响,灯光一瞬间紊乱,紫苏望过去,那人立在阴影中,连表情都是淡淡的。只望得见清峻已极的身形,如同竹节般挺立。
  她却笑靥如花,黑白分明的眸子中像是有水流滑过,润的叫人心颤:“哎,林怀尘,怎么是你?”
  林怀尘走上前,看了他一眼,才低声说道:“救你出去。”
  “哦。”紫苏快活的向他伸出手去,“那我们走吧。”
  他微微退了一步,低头看了一眼少女莹白如玉的手,问道:“你自己站不起来么?”
  紫苏叹口气:“黑曼陀罗,你有解药么?”
  江湖上最是常见的叫人浑身无力的药物,不会伤人,却是无解,只能等着它慢慢褪去药性。最是常见的药物,却并非常用——刀尖上舔血的人们,哪有这般心慈手软?
  他略微弯下腰将她扶起,低声道:“我负你出去。”
  紫苏趴在他背上,只觉得硌,那样一个硬朗的男人,又瘦,简直就像伏在了山岩上。她不舒服的动了动,随即背上一阵轻暖,林怀尘随手将白裘裹在她身上,道:“出去了?”
  她无声的点头。
  真如强弩上的利箭,只听耳边风声呼啸,不过眨眼间,已经立在了园子的假山上。她从裘衣中缓缓睁开眼看去,极大的园子里竟是停满了往来商队最常见的大车,一色用油布遮盖得严实。
  紫苏只是好奇:“车子里装的什么奇珍异宝呢?”
  林怀尘似乎也在沉思,压低声音对她道:“你抓紧,我去看看。”
  大隼般掠起,轻轻落在停在角落的一辆大车边,他伸手掀开了一角。
  两人都是愕然,紫苏“咦”了一声,奇道:“黄土?”
  他又随手翻了几辆,皆是瓦砾泥土,越发觉得诡异难言。偌大的园子,悄然一点声音也无,原本是豪赌的场所,建得美轮美奂,连游廊边的扶手也是汉白玉雕成,溶溶月色之下,似淡淡拢上一层薄纱般柔和。
  紫苏才要开口,忽然觉得肩头一凉,白裘竟慢慢往下滑去,她心里一惊,微微低头望去,夜色中只见数双碧荧荧的眼睛,如同小小的烛光,慢慢的向自己靠拢。而脚边那一双眼睛,更是如磷火般,森森的看着自己——她心下大骇,一时间连提脚的勇气都没有,脑海中一片空白,只记得喊了一句:“林怀尘!”
  以林怀尘的耳力,竟没有听到一丝异样——那些獒犬天生异样,脚掌的肉垫极厚,又被刻意训练了,向敌人逼近的时候,竟可以做到全无声息,暗夜中双目荧光映出了森然的白牙,如幽灵般已将两人半围住。
  林怀尘叹了口气,左脚迅捷的踢出,精准无误的在最近的一只獒犬扑上来之前踢在了它的咽喉处,又借着一踢之力跃起数丈,立在了假山一侧。他低声道:“我说怎么这么顺利呢……原来早被盯上了。”
  紫苏从小就怕恶狗,此时被扯掉了白裘,伏在他背上瑟瑟发抖,连声音都开始发颤:“快跑快跑啊!”
  林怀尘忍不住笑了笑,而仿佛为了应她的话,墙上刹那间架起了密密麻麻的弩弓,一色指向两人的位置。
  紫苏默不作声了,仅剩下的力气紧紧圈住了林怀尘的脖子,忽然听见他语气似有不满,嘀咕了一句:“真麻烦。”虽是抱怨,却似乎并不以为意,叫人心下安定下来。
  哔啵一声,有人点亮了灯光——整个院子刹那间被强光照亮,适才还空无一人的园子里,如同蜂巢一般,到处有人钻出来,静静的立着,注视立在假山上的两人。
  青衫男子面无表情,负着白衣少女,目光冷静的扫视一圈,嘴角微微一动。忽然开口道:“你把那块宝石还给人家吧?”
  紫苏噗哧笑了出来,声音似乎也有苦恼:“我也想给啊,不知道来不来得及。”
  说话间忍不住惊呼出声,林怀尘已经返身跃进了獒犬围成的圈子里,旋风扫枯叶般出脚,将数只獒犬一一飞踢起,角度精准,如同巨石般扑向墙头数处,偏生并不致命——獒犬一边狂嚎着,一边扑向那些箭弩。箭如雨下,噗噗入肉的声音,那些畜生没有毙命的,一时间上墙对着弩手厮咬起来。
  巨犬吠声,夹杂着射手的惨叫,血肉横飞,一片混乱。
  林怀尘立在墙上,而几条人影已经从远处掠过来,紫苏咬着耳朵对他道:“等等。”
  他依言而立,紫苏估摸着距离,将手中的翡翠链子扔出,大声喊道:“春水姐姐给了我一个镯子,我也给她留个纪念。”
  风沙又起,连天边的月色一并遮住。漫天的风尘,在这个透彻如白昼的园子中,好似漫起了黄色海浪。
  朝霞制止了正欲跃上墙去的伙伴,淡声道:“算了,你追不上的。”
  春水跺了跺脚,满脸不甘,咬牙道:“那怎么办?那块鸽血红就这么算了?”
  朝霞垂下眼眸,敛去了冰凉的眸色,忽然轻笑道:“他们跑不掉的。”
  她嫌恶的踢了踢一只獒犬的尸身,硕大的猛犬如同褐色的麻布袋,软软的躺在地上,深褐的舌头半吐着,锋锐的黄色长牙上带着血色,混着涎液,几欲令人作呕。
  林怀尘的身子如兔起鹘落,不过片刻,已经立在了一所民宅院中。他推开厢房的门,将油灯点上,方才放她在榻上。直到此时,紫苏咬牙,鼓起勇气去看自己的脚——牛皮小靴竟然被咬破,深深数个齿印。数道血痕已经凝结成冰晶,如同蜿蜒的红色小虫,扭曲着趴在靴子一侧。
  她咬了牙,弯下腰去——林怀尘踅眉,问道:“什么时候被咬的?”制止了她脱靴,小心翼翼的蹲下,握起她的小腿,问道:“有没有匕首?”
  原本觉得冷,感官仿佛也被冻住,如今身上暖和起来,伤口似乎也在解冻,滑腻腻的叫人想起里边一股股往外涌的鲜血。紫苏忍痛摇头,道:“大概最开始的时候。”
  林怀尘百忙中抬头向她一笑,眉宇亦生动,目光中不掩赞赏:“你倒镇静。”
  说话间已把长剑出鞘,轻轻数划,牛皮连同衣料一起掉下,露出纤巧白皙的脚踝。而他轻轻握住,神色间不见异样,仔细查看一番,道:“还好,没伤到筋骨。”那双手没有丝毫温度,冰凉甚似了夜雪,又问她:“你身边有伤药么?”
  紫苏想了半晌,方才拍了拍额头笑:“哎呀,我快忘了!”
  从腰间解下了一个极小巧的紫金色小瓶,递了过去:“喏,只有这个,好像可以疗伤。”
  林怀尘去了塞子,放在鼻下闻了闻,忽然哭笑不得:“这个?”
  紫苏茫然道:“怎么?不能疗伤?”透明的眼神茫然的看着他指间的那个小罐,显得稚气美貌,忍不住叫人生出爱怜来。
  他只是叹口气,倾转瓶身,流出了粉色膏状药物。气味柔和得如同三月桃花盛开之时,空气中若有若无的飘香。而甫一接触肌肤,药膏便如同凝露般,立时融进了几个伤口中,疼痛立止,几乎是转瞬间,伤口已经长出了粉嫩的新肉。
  紫苏欣喜的看着自己的脚踝,咯咯笑道:“这么快好了?”又伸出手腕,“那给我手腕也抹一点。”
  林怀尘神色古怪的看着她,问道:“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
  莹玉桃花膏。
  而他手上这一小瓶,江湖上若是有人以万倍于其重量的黄金出价购买,只怕也是应者云集。只因莹玉桃花只在东海一个岛屿上生长,数十年才开花一次,以其花蕊入药,只要一点,哪怕再严重的刀剑致命外伤也能转瞬间活血生肌。
  她已经一把抢了过去,倒了一点抹在手腕上,瞬间肤色已经转为晶莹若雪,和寻常无异。林怀尘看了一眼,只是微笑:“你大哥让你带上的?”
  紫苏动了动了手腕,似乎十分满意效果:“你怎么知道?”又晃了晃瓶子,道:“早知道这么好使,就该多要一些。”
  他的眼角不经意间滑过笑意,低声说了句“很好”,一掌拍熄了桌上灯火,旋即将她横抱起,斜身掠出了窗外。而此时撞进门内的数人只看得到青光一闪,竟连跨出一步都来不及,只能看着破碎的海棠式样窗棂,在寒风中颇为清冷的发出嘎吱声响。
  朝霞叹口气,吩咐手下点起灯,良久,有人走近她身边道:“再也寻不出气息了。”
  她缓缓摇头,略一闭眼,似是下了决心:“此事就此了结。谁也不要再提起。”她略带疲倦的制止了妹妹,道:“没有鸽血红,之前我们也寻到了不少百年珊瑚和红玉髓。那些也勉强用得上了。”
  透过破碎的槅窗,西北的星子如同碎裂的冰晶,隔了风沙,依然叫人觉得清明
  “我向你说清楚,第一,那个女子必定出身名门富贵之家。这还不是重要的——第二,那个男子的武功高不可测,我们不是他的对手。你且记着接下来我们还要做什么。和那些事相比,哪样是主人最看重的?”她一字一句道,“春水,我命你,不可再去寻那对男女。”
  春水听到最后一句,神色一变,那双蓝色的眸子刹那间成为了苍白,缓缓低头,道:“姐姐,我明白了。”
  而直到此刻,林怀尘才松了口气,笑道:“难怪他们能一路尾随而来。”
  不过是因为她脚上的伤口罢了,再淡的血腥味也会有迹可寻。此刻他将她横抱在臂间,大步踏进了敦煌城中最大的客栈。
  他极大方的要了最好的房间,紫苏将半边脸都埋在他胸前,作出困倦不堪的模样,直到小二将二人领进了房,她才单脚从他怀里跳下来,笑道:“平安无事。”而林怀尘淡淡扫了她一眼,才道:“明日我送你出城。紫言在凉州与你会合。”
  折腾了近半夜,她连长发都没有挽起,闲闲散在肩后,此时一急,赤脚站在地上,着实是狼狈不堪的样子:“我不回去。”
  林怀尘还未开口,屋外传来脚步声,有个汉子的声音大声道:“呸,你才是烂泥巴呢!”又冷笑了数声,“那可是一车车上好的高岭土,一路从饶州府运来这里,你倒算算,这该花费多少银钱?”
  紫苏将目光转到林怀尘脸上,低低重复了一遍:“高岭土?那是什么?”
  林怀尘似乎在哪里听说过这个名字,可是模模糊糊的只是如同耀抓住游移在记忆深处边缘的一根蛛丝,却怎么也把握不住。回过神来,紫苏已经倚着床的一侧,身子慢慢倾了下去,大约是太倦了,而黑曼陀罗本身又有催眠的功效。林怀尘在一旁靠榻上盘膝坐起,念了心诀,缓缓入定。
  翌日,紫苏醒来的时候只觉得手足酸痛,心下却不由大喜,心知必然是黑曼陀罗的药性已经散去之故。再缓缓运气,果然筋脉中隐隐有了气息流转。她正欲下床,才见到榻边一双崭新的靴子,客房中已经不见林怀尘的身影。她也不急,招呼小二送来了水,热热的绞了帕子,敷在脸上,只觉得神清气爽。
  紫苏独自下楼,要了碗暖呼呼的汤面,小二端上来的时候什么都顾不得了,吹开红艳艳的辣油,迫不及待的喝了一口。烫得舌尖都没了知觉,紫苏用筷子微微挑了一些面条——都是手工拉出来的,粗细虽然不一,却韧性十足,碗底还有好些驴肉沫子。紫苏一口气吃完,看见一边桌子上坐了一个中年书生模样的男子,细白脸蛋,几缕长须,笑眯眯的看着自己。
  “大叔,这面好吃,你不试试么?”她笑嘻嘻的放下粗碗。
  那个男子摇了摇头,捻须道:“太辣。并非养生之道。”
  紫苏摇头,笑他:“人生得意需尽欢。这欢从何而来?自然是要从心所欲。若是处处难为自己,尽享天年也是无趣。”
  “从心所欲?”男子摇了摇头,伸手抚了抚腰侧的事物,叹气道:“这可谈何容易。”
  紫苏眼尖,见到他腰间所悬,是一支莹白色长箫,四个音孔向上,一个向下。最为特殊的,这竟是一支瓷箫,一眼望去,直若玉石般皎然,工亦精好。她有些出神,只是好奇这瓷箫的音色却不知是怎样的。
  正在出神间,林怀尘已经回来,在自己身边坐下,问道:“可以出发了么?”
  紫苏有些恼怒,也不看他,轻声道:“我不走。”
  他只是淡淡扫她一眼,目光冷静,似乎连商量的余地都没有,简单道:“我答应了你家兄长,不能食言。”
  “我可没答应。”少女微扬了下巴,一派骄傲,“我谢你的救命之恩,将来有什么事需要帮忙的,我定然也不会推辞……”她竭力说得像是惯走江湖的行家,到底带了稚气,林怀尘先是诧异,随机微微摇头苦笑。
  而那个中年书生,索性哈哈大笑起来,丝毫不顾忌她的脸面:“小姑娘,牛皮不是这么吹的,交道不是这么打的。”
  紫苏狠狠的瞪他一眼,自顾自把话说完:“林怀尘,现在我们各走各路,谁也别管谁。”
  书生听到这个名字,眼神微微一动,毫无顾忌的看着林怀尘腰间佩剑,轻轻咳嗽一声。
  “那好,你说,你留下还要干什么?”林怀尘耐心问道,此时他又换上了驼绒袄子,如同再寻常不过的走道商旅,还有些可笑的戴着一顶极大的皮帽,只余极亮的眼睛和英挺的眉毛,心不在焉的拨弄桌上茶盏。
  紫苏眼睛一亮,压低声音道:“那你弄清楚高岭土是干什么用的么?”
  “嘿,就这点见识,还闯荡江湖?还打抱不平?”中年书生摇头晃脑,低声笑道。此时店外又涌进了一个商队,人喊马嘶声,一下子将三人的声音冲淡下去。
  紫苏当机立断,再也顾不上理会林怀尘,直接转向书生:“大叔,我请你上楼喝杯茶?”
  她仿佛见到了一个极大的宝藏——里边藏满了令人惊惧的阴谋和武林往事,而自己已经摸索到了那扇尘封已久的大门边缘,兴奋得难以自己。
  林怀尘看在眼里,心中微叹:总是有这样的年轻人,似乎将这江湖视作了风云变幻的擂台一般,于是淡淡的唤住她,声音如同清冽的寒流,一下子将她定在原地:“那是瓷土,寻常得很。如今西域各国都想要炼制瓷器之法,大批大批的买去原料本就常事。”
  “寻常的很?”书生好整以暇的接过紫苏递上的茶,调整了身姿,坐得更舒服了些,“婺源、祁门两地的上春时节挖出的上好高岭土,如今价值万金。你当西域那些人是傻子么?千里迢迢的运去,还未必能炼成,他们不会直接买成品么?”
  “上春时节?这还有讲究呢?”紫苏兴趣盎然的打断他的话,双眼如同黑透的水晶,纯然欲漾。
  “上春的日子,雨水大,土便稠且细致。做出的瓷器便更佳。”他似在自言自语,“不止高岭土,一道运来的还有三宝溪和寿溪坞的瓷石,晒干的松木与狼枝草。莫非他们想在这里开窑?”
  林怀尘只是沉默的听着,忽道:“老兄,莫非你一路都是跟着这几支镖队而来?”他眼神中带了怀疑,唇角抿起,亦带了一丝郑重。
  书生只是微笑,不自觉的摸了摸腰间长箫:“授衣剑?”看似落拓的男子,眼神中竟奇异般滑过带着悲怆的柔和神色,又似忆起了往事,坦然承认:“是,我一路尾随而来,就是想看看这中间有什么名堂。”
  紫苏顿时豪情万丈,拉住书生的衣袖,乖巧的改了称呼:“大哥,你怎么称呼?”
  他似乎有些困惑,淡笑道:“称呼?很久没有人称呼我了。”又斜斜转过眼神,懒散道:“小姑娘,就叫我吹箫客吧。”
  “行,箫大哥,我们什么时候去探探那个院子?”江湖上名号奇怪的人极多,紫苏丝毫不以为意,顺顺当当的叫了一句,声音甜得就像夏日里的熟杏子。
  “我带着你?”吹箫客摇头微笑,站起身来,“孤家寡人一个,实在不习惯带着别人。”他信步往外走,摇头晃脑。
  紫苏追至门口,闷闷的看了一眼。才转过身道:“林怀尘,你说这事古不古怪?”
  林怀尘眉毛轻轻一挑,道:“老实说,我可以找出很多解释。甚至不排除有人想要在敦煌重开瓷窑。如今五窑都已衰落,只剩景德镇一枝独秀。有豪富之人爱瓷如命,偏要自己做,也是可能。”他又轻轻一笑,“若说古怪,倒反而是书生甚是古怪。”
  “你是说,他在骗我们?”
  他只是摇头:“不是。”他本就是个不善表达的人,那种感觉说不上来,仿佛有什么东西坠入了暗色深渊的过往,隔了细微的沙尘,在他目力尽头若隐若现。而那个男子的身上,像带了自己曾经熟悉的气息,近在咫尺。
  紫苏在屋子里时坐时站,实在不得半分安宁,说到底还是孩子性情,一副跃跃欲试却不得入手的表情。她托腮靠着桌子坐了一会,忽然跳起来,拍手道:“我想到了!”
  还没等下一句话说出来,林怀尘忽地起身,几步掠在她身前,低声道:“噤声。”
  屋外的有极轻的脚步声,这样的白日里,又是风沙漫天,要分辨各色脚步声实在不是易事。而林怀尘倾耳细听,只觉得来人脚步绵软,行在地板上,竟像踏在细水微波上一般。片刻,来人站在门口,抬手轻叩。
  林怀尘顿了一顿,道:“请进。”
  大块头的胖子,仿佛关内小镇常见的地主老财,又像往来路上的西域胡商——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竟然在同一人身上汇集起来,倒真是异人相了。最有趣的是这人脸色红润,颊上两块肉像寿桃,会随着说话颤动:“林少侠来到敦煌,敝堂竟疏于招待,这同为武林一脉,实在是……”
  紫苏从林怀尘背后探出头来,好奇道:“什么武林一脉?你究竟是谁?”
  胖子见到这般冰雪晶莹的小女孩,笑得更是慈祥:“是是是,鄙人白榆火,得知林少侠……和这位姑娘身在敦煌,特意来请二位前去赴宴,一尽地主之谊。”
  林怀尘目光如炬,倏然扫他一眼,道:“白榆火堂主?”
  陇上大豪,从金城至河西三州,药馆、车队,大半都是他名下,据说此人武功更是了得,一双落梅掌更是名震西北武林,只是绝难想到,这人竟然是这样一副财主模样。而叫人心生警惕的是,以白榆火在西北如此半边天下的地位,亲自临门,未免叫人心生不安。
  他留下名帖,又絮絮说了几句客气话,这才离去。一脚跨出,似乎不经意间回头道:“和两位一起那位持箫的朋友,不如也一起来吧?”颜色温和,仿佛只是随意提起。
  林怀尘淡淡一笑,如日出照耀山间苍松,“当然。”
  一直侧耳倾听他走出极远,他才坐下,浓眉微皱,似在仔细思量什么。
  “林怀尘,原来你行走江湖,面子这样大。我倒是小觑了你。”紫苏坐在他对面,笑嘻嘻道,“可是你为什么替那位箫大哥答应下来?他和咱们又不熟。”
  林怀尘摸了摸鼻子,看她一眼,嘴角生出苦笑来,答她:“哪有你面子大?”
  这是实话,只怕这一切,还是和扶凉赌场有些关系。若不是她生出这些是非,自己与白榆火素无交道可言,如何会有这一番波折?只是这样一位只手遮天的人物,还真是小看不得。不过小半日,自己的身份、刚刚结识的吹箫客,竟然半点不遗落,这样看来,这次邀约倒更似示威了。
  而窗外飘然一句话传来,吓得紫苏窜了起来:“谁?”
  “小姑娘,谁说我们不熟?”
  林怀尘微微一笑,吹箫客一直在屋外,相比连白榆火都听得清楚,是以最后说了一句邀他同去。
  他去而复返,叫紫苏喜出望外。
  他又握住长箫,说得一派闲然:“我自然会去,白榆火何等人物,能见上一次,也算不虚此趟陇西行了。”
  傍晚时分,寻到了相约的地点,小小一座四方宅院,从门外望去,毫无特异之处。入得大厅,才暗暗惊叹这一份朴拙大方之气。只设了四张小几,墙角一对甜白莲花纹梅瓶,腹身圆润,线条滑晰,颜色润如白糖——而吹箫客眼前一亮,疾步走去,观摩半晌,口中喃喃自语半晌,听得有人咳嗽一声,才转过身来。
  白榆火已经换上极华贵的紫色长袍,负手立在他们身后,倒愈发的像一个生意人,双眼望向吹箫客腰间长箫道:“这位先生,腰间所携长箫,只怕是德化白瓷中稀品吧?”
  林怀尘原本双手抱在胸前,此时微微一握拳,问道:“德化?可是在泉州?”
  吹箫客一愣,朗声一笑:“白堂主好眼力。”又转头向林怀尘笑道,“不错,这箫跟了我数年了,是在泉州故人相赠之物。”
  白榆火请诸人坐下,自己最后落座,才笑道:“不敢当不敢当,老头子也不过附庸风雅而已。”
  又吩咐下人:“上菜吧。”
  佳肴未上,却有一名绿衣少女盈盈端了夜光酒盏,奉在紫苏面前,半跪下身子,低声道:“春水一再冒犯,还请姑娘见谅。”胸前一颗翡翠,用银色链子吊了,与一身的衣衫相得益彰。
  杯中盛的是敦煌的蜜汁杏酿,如琥珀般呈澄澄透亮,芳香闻鼻。紫苏接过,一口喝下,笑道:“两清了。”
  她并不善饮酒,虽是果酿的酒液,一口下去,白皙的肤色隐隐带了蔷薇红,眼波宛然流转,连春水都是一呆,又不敢动,斜斜向白榆火望去。
  白榆火点头,道:“婢子无知,为了区区一块宝石,竟一再将贵客冒犯,我已好好惩戒她。也希望姑娘不要再介意。听闻昨晚姑娘的脚伤了,老头子备下了上好伤药,已经送往二位住处去了。”
  林怀尘与紫苏对视一眼,颔首道:“白先生费心了。”
  紫苏又问:“白老伯,那么赌场也是你的?”
  白榆火点头:“不错,不过外间人士很少得知。姑娘若是还有兴趣,不妨再去玩玩,只是看在老头子脸面上,不要再砸得我脸面无光了。”他说得风趣爽朗,紫苏便讪讪一笑,似有些不好意思。
  “只是昨晚,我并不知道手下那些混帐竟敢祭出了獒犬。幸好林少侠手下留情,给我留了几分薄面。”
  林怀尘喟然一笑:“陇萃堂高手如云,我能全身而退已属不易。”
  白榆火只是一摆手,呵呵一笑:“林少侠两年前和姑苏紫临渊在华山绝巅斗剑三日三夜。朗风疏月,试剑风流,多少人都以为那是仙人之姿。如此想来,实在叫人神往。贵客如此,手下的人却有眼不识泰山,着实叫白某人惭愧。”
  紫苏听闻提到了自己兄长,一时好奇,偏过脸去看林怀尘。而林怀尘手指轻击桌面,淡然道:“两年前的事,江湖上也不过以讹传讹。哪有那般离奇?”
  白榆火大笑:“不以赞喜,不以毁忧,果然气度绝佳。”
  菜肴一道道上来,皆是陇上名菜,水盆羊肉,油爆驼峰,百灵菇扣鱼翅,连盛菜的青花瓷碟也是大有讲究。紫苏自幼生在大富大贵之家,对这些珍贵菜色倒是习以为常,而吹箫客仔细端详着青瓷碟,瞧那样子,恨不得倒了菜肴,捧起来看个明白。
  白榆火见他这般模样,微笑道:“老头子在这里开了个瓷窑,这算是第一批成品,先生觉得如何?”
  三人皆是愕然,半晌,吹箫客才开口问道:“然则,那些瓷石瓷土,皆是陇萃堂买下运来的?”
  白榆火并不否认,正色道:“老头子爱瓷如命,虽说是附庸风雅——眼见如今名窑渐衰,去景德小镇一一挑选过于繁杂,倒不如请了人来,自己烧着玩玩,倒也是乐事一件。这位先生好似对瓷器极有兴趣,若是不嫌弃,用过饭后,我倒可带路,大伙同去瞧瞧我这敦煌窑。”
  吹箫客点头,叹道:“白先生好大气魄,这般千里迢迢运送原料而来,竟真是要在这里开窑。”话锋一转,又似轻赞,“数年前陇地大旱饥荒,民众饿殍遍野,卖儿鬻女。听闻白先生开仓济众,救了不少人。”
  白榆火神色不变,笑道:“学武之人,行侠仗义,那是应该的。”又道,“说到底,白某也算半个生意人,今日开窑,也并非纯然兴趣所致。假若这敦煌窑成名,一路运往西域各国,白某倒也做过这个营生考虑。”
  三人既然都对吃的并无多大兴趣,话题也就绕开,白榆火或说些西北奇闻,或和吹箫客研讨瓷器,气氛也是融洽舒缓。
  俄顷,有三个胡人舞姬扭摆这腰肢,缓缓走到堂前,向诸位客人行了一礼。白榆火对吹箫客道:“箫兄想必精通音韵,不如让白某的这几个舞姬助个兴,大家欣赏一曲,可好?”
  吹箫客略一犹豫,解下腰间长箫,道:“那就献丑了。”
  箫声清越激昂,远胜一般竹箫、玉箫,隐然有遏云止雾、直上九霄之态。吹得偏生又是一支《春江花月夜》,岁与时流、千古悲怆之感恍然间被化为了峥然萧楚之意。原本胡姬身上缀着璎珞,随着舞步微微带风,轻轻敲击出清然脆耳之声,到得后来,再也受不出这般韵律,为首的女子先一步垂手停下,直到曲终,方才恭敬的行了一礼,默然退下。
  而最后一丝音韵在大堂之上袅然散去,林怀尘看了吹箫客一眼,似是想说什么,良久,却微微稳住气息,终于转开脸去。紫苏听见他气息微急,侧眼一看,只见到他挺直的鼻梁,岩雕般的线条硬朗。
  吹箫客摇头,颓然将箫放下,叹气道:“此曲精要意在平和,方见大悲,方见融融。我终究还是落了下乘。”
  紫苏怔怔看着他,忽然觉得那样一个中年书生,吹箫的时候,满眼悲悼,似乎忆起了伤心往事。笛声中的凉意,渗透到了心里去,无可自抑,竟然生出同情来。
  白榆火亲自领了路前去窑址。他与吹箫客走在最前,紫苏拉了拉林怀尘衣角,低声道:“你觉得奇怪么?”她拢了拢大氅——这件比不得白裘保暖,在寒风中便是一瑟缩。
  林怀尘低头看她,道:“怎么?”
  “他和你非亲非故,又请我们吃饭,又带我们去看瓷窑,未免也仰慕过头了吧?倒像是着急解释一般?”
  林怀尘抿唇不语,只是微微一笑,这个女孩子往往有异于常人的直觉,敏锐得叫人心惊。一旁有人牵了骆驼过来,他将看了看几乎在发抖的少女,莫名的心中一软,低声道:“你我共乘一骑吧?”
  紫苏还没见过如此漂亮骆驼——行路之时,商队驱赶的驼队往往是土黄色,瘦弱丑陋,哪像身前这一匹,通体皮毛光亮,雪白如绒。她看得仔细,又伸手去抚骆驼的脖子,不防被人揽住了腰,已坐在了两支驼峰之间。林怀尘一手揽住她,一手持了缰绳,清斥一声,骆驼便直追前面而去。
  骆驼的脖子上栓了一个银质的铃铛,跑起来叮咚作响。骆驼大步跑起来,迥异于平常,反让人觉得稳当,如在沙漠上履着平地一般。寒风吹的紫苏脸色发白,发丝缠绕上林怀尘的脸颊,如同水草柔软飘绕,他一抬手,将她的风帽兜起。紫苏饮了酒,微醺的靠着他胸口,竟渗出粉红来。
  向西奔出数里,戈壁之地上,只间或长着团簇如椭圆的骆驼刺,而沙地之上,还有车队与人行的痕迹,远处已可闻人声。走近看去,方见数个高宽皆丈余的窑体,一旁竖有二丈左右的烟突,上面罩着窑棚。工人往来,井然有序。而一旁胡杨木搭成的棚子中,架起了木架,层叠整齐的放置着尚未烧制、还需阴干的坯件。
  紫苏立在一侧,见到吹箫客正在和把桩师傅聊天,时不时查看正在烧炉的窑件,大有不愿离去之势。而林怀尘立在远处,看着大片沙丘,背影挺直如同劲松。她转过视线,却见白榆火立在窑旁,目光幽邈,带了探究,如同沙漠上掠过的秃鹫,锐利决绝,是惯走江湖的才会有的隐忍复杂。而那种神色一掠即过,转瞬又变成了和气生财的富豪大商,她微微惕然,伸手拉紧风帽,在原地立了一会,才远眺群山。
  余辉夕照,沙地上尚残余白色积雪,远处的千佛山在金色光线下隐约可见岩壁上色彩绚烂——皆是各式壁画上彩之故。形若蜂窝,开凿着各色窟龛,而一座大佛矗立正中,妙相庄严,给人圣洁肃穆之感。紫苏屏息良久,终于长叹一口气,耳边听得宕泉水流湍急声,隔了数里可以想见其势若奔马,飞旋而下——这样的地方,自然也是沾染了天地间的灵气,选窑址在此,可见白榆火眼光之精准。
  林怀尘慢慢走来,负手立在她身侧,笑道:“千佛洞实是人间奇景。”他的目光亦投向远处,难得柔和似水,一手不自觉的垂下,轻轻握住授衣剑。紫苏应了一声,笑道:“走之前可得去那里好好看看。”他默然良久,似是在重复那句话,而语气柔和的似对情人耳语,又似疏离开了周围的一切,对着空气喃喃而叹:“是啊,去看看那些。”
  也不知过了多久,暗色终于笼罩起这里,只有窑工还在细心观察窑内火候。四人起身离开,白榆火一直将四人送至客栈门口,礼数周全。
  直到踏入客房,吹箫客才微笑道:“林兄弟,你觉得如何?”
  林怀尘淡淡凝着表情,良久才道:“我略懂风水觅龙之法。”
  吹箫客微微叹气,道:“我竟不知,敦煌还有如此龙脉胜极之地。”
  紫苏茫然听着二人对话,见语气肃然,一时不明所以。
  吹箫客忽然大笑,坐下安然道:“林兄弟果然好目力,想来白榆火必然以为这一番带我们前往,必然已经掩去了其真正想要隐藏之处。你是如何发现的?”
  林怀尘似是在极力回忆,片刻后才道:“开窑需要烧火,而他带我们所去之处,风势这般盛,点火已是费力,烧制过程中更不利操控火候。想来只有千佛山另一侧,三处笼山,一处环流,还可借着水利,才是真正的烧窑之处。”
  吹箫客击节赞道:“不错。”又以手指蘸了茶水,在桌上简单勾勒地形出来。
  左右砂山依托,而背靠来龙山,背阴负阳,正对冠带水。
  “你亲眼见了,才会发觉,这一处……”他伸手在正中之处画了一个三角,叹道。“龙,穴,砂,水,向,这风水形势五诀,无一不丝丝入扣,龙脉之盛,以我这些年游历,竟是从未见过这般强势。”
  “再有,华夏之大,以河为界,有三大干龙。南以长江为界,是为南龙;长江黄河之间是为中龙,黄河以上,是为北龙。而三龙汇聚之首,是在昆仑山。”他略略快速的画了几道,指了指龙眼之处,肃然道:“你看这里,是否恰好重合?”
  果然便在他的指尖,两点密密重合,精准无比。三人皆是静默,水纹迅速的在桌面上蒸发,再也没有痕迹。
  吹箫客道:“明日我就要离开敦煌,林兄弟要是有兴趣,不妨去看个究竟。”
  紫苏问道:“你要去哪里?留在这里看看陇萃堂玩的什么神秘把戏不好么?”
  “把戏是好看,只是我要赶去祭拜一位故人——若是再不动身,只怕真是赶不及了。”他的目光轻轻扫过授衣剑,略一停留,方才笑道,“至于这龙穴之处的龙神窑,却是诡异非常,两位若是想看,还是多加小心的好。”
  第二日,吹箫客果然飘然离去,再不见踪影。而紫苏则茶饭不思,只是想去龙穴看上一眼。林怀尘被她缠磨良久,终于松了口气道:“若是被陇萃堂发现了你我,只怕这事不好收场。”
  紫苏有些得意,眉眼间全是小儿女的情态,略带狡黠道:“我哥夸我说,我唯一的本事就是逃跑和认穴——连他都说我轻功尚可,踏沙无痕是不能了,但若是是脚步够轻,风沙一吹,又怎会看得出痕迹?”这句话倒是老老实实,不带虚假。
  紫苏虽然秉性灵巧聪慧,却行事散漫,是以出身武林世家,功夫却只是马马虎虎。家中兄长一味宠爱,也由得她胡闹,就只有在轻功上,依恃着体态轻盈如风,竟甚似一般好手。而在认穴一道上,也是无师自通,并不需要如同一般人那样死记硬背人体穴位图,指间拂点,往往依着感觉,分毫不差。
  “那么也好,看完龙穴我便送你回凉州。”他思量半晌,道,“这样可好?”虽是问询,却带了三分坚毅的决然,并不给紫苏商量的余地。
  正是敦煌城夜市的时刻,来往胡商、当地居民,聚在楼下的街道两侧,喧哗纷杂。紫苏忽然有些微恼,听林怀尘的语气,像是即将迫不及待的卸下重负,而答应带她去龙穴,更似以之作为交换的条件。她喜悦之情略微敛去,微扬了下巴,透着少女特有的矜持与自傲,目光凉似秋水,忽道:“你既然不愿去,我也不勉强,就此道别。我去我的千佛山,林大侠你随意。”
  她赌气转身,只听到身后男子沉默立了片刻,转身出门,替她将房门带上。听着脚步渐远,那样细微巧妙的小心思——她从未有过的,如同沮丧的泡沫,一点点的在心口放大,旋即将自己重重包裹起来。紫苏趴在桌上,看着如豆的灯火跳跃,屋外寒风又起,集市渐渐散去,豆蔻年华的少女,第一次有了辨不清的心思,纠缠着思绪,而单薄的身影则映在墙上,忽明忽暗,仿佛她自己也难以识别的心情。
  紫苏一夜都未睡好,早起的时候,又放轻了脚步,向店家借了一匹马,辨明了方向,便向三危山方向疾驰而去。赌气如此,她对龙穴本身的好奇反倒淡了一些,只是去看一看的愿望愈强,便向西北方向疾驰而去。
  远处沙山峰脊如同剑刃,只在最锋锐那一线上被光线分为阴、明两片,泾渭分明的如同两个世界交替。紫苏慢慢从心底生出绝望来,沙山分明看着不远,可是她策马奔了近一个时辰,如今日光已经强烈起来,那座山却似乎如同在躲避着她一般慢慢后退。它退我进,竟似没有接近的那一刻。
  而马匹飞驰而过的两旁路景,已非先时的戈壁滩——不知何时,连丛生的骆驼刺、芨芨草也消隐不见。整个沙地如同空旷已极的远古坟墓,只在两边伫立着各色奇怪的大块石柱,犬牙交错,狰狞而立,如同巨大的镇墓兽,沉默的守护这一方空间。
  胯下的马匹重重打了个响鼻,想是已经力竭,她便勒了缰绳,翻身下马,略作休息。又喝了几口随身携带皮囊中的水,她找了一块巨大的岩石,倚着休息。远处的岩石上纹理交错,形状各异,她随手一拍身侧的岩土,“咔”的一声,竟断裂了大片,黄褐粗砺的泥石层层叠叠的在地上堆积。
  紫苏才想起了那日在街市上听见当地老百姓说起的“魔鬼城”,风力急遽之时,随处可听到鬼哭嚎厉之声。这样想来,她心底开始发毛,又渐渐起风,于是站起身来四望,耳边一缕缕传来低微却尖锐的声音,不知是不是因为风声掠过石间摩擦而起。
  然而那声音愈来愈清晰,仿佛近在身侧。紫苏侧耳听了一会,觉得那声音隐约像是求救声,又似从身后大岩的另一侧传出,风声越来越尖厉,如同鬼哨,在石柱之间来回穿梭,而紫苏却只是听见那低低的如同人声的呼救声,再大的风啸竟不能掩去分毫。本就是有传说这里曾是古战场,埋葬冤灵无数,而这些冤死的魂灵则日夜在此游荡,不愿离去。她呆呆站了一会,只觉得害怕,竟不敢挪动分毫去瞧一瞧。
  又过了一炷香时刻,呼声渐弱,紫苏渐渐直起了身子,一手握紧了随身带着的匕首,缓缓绕过巨石,眼前这一幕却叫她伸手捂住了嘴巴,再也做声不得。
  沙砾中只见一须发皆白的老人上半身,下半身掩埋在土中,无力的靠着大石,双手萎顿垂下,如同走到生命尽头的枯焦植物,狰狞枯槁。她顾不得其他,奔上前去,扶住那人身子,急声问道:“你没事吧?”
  那人缓缓转过脸来,皮肤焦黄,皱纹如沟壑纵横的黄土地,连眸子都似死去多时的鱼眼珠子,嘴唇更是干裂得结满血块,双眼只是望向了紫苏腰间水囊。紫苏手忙脚乱的解下水囊,托了他的头部,一点点喂给他喝水,又不敢倒得过快。半晌,老人头微微一偏,示意喝够,又阖目缓神,终于开口,声音如同被生生撕裂的声带在砾石上划过:“谢谢。”只说的两个字,似乎脱力一般,又闭目良久。
  紫苏忍不住道:“老丈,我帮你把沙土挖开。”还未动手,却见老人急喝一声:“不可。”喘气良久,方才道:“我命不久矣,何必多花气力?”他抬起手腕,自横皱纹中央始,一道猩红如血的细线已经贯到大臂之上,妖冶如魔。而那样枯涩的生命中,竟然还孕育出这样鲜泽明艳之色,诡异非常。紫苏怔怔的看了很久,竟移不开眼睛,才听到老人低语:“很好。”又缓缓从衣襟处拿出了一样粗布包裹着的物事,递给紫苏:“临死之前能喝上清水,实在多谢姑娘了。这个东西,老头子藏了一辈子,总也带不回地下去,和姑娘有缘,就赠给姑娘了。”他又摩挲良久,似是舍不得放开,终于下了决心,拼力将其塞入紫苏手中,才叹道:“错了一辈子,害人害己,如今终究舍不得毁去这劳什子,忏悔又有何用?”
  他又长叹一声,低声道:“浮生这般痛楚,不若长眠,不若长眠啊……”
  紫苏手中的事物,隔了布层,凉得冻手,如同万年积冰,寒气逼人。她忍不住开口询问:“老丈,这里有一处龙脉极盛之地,你可知往哪里走?”
  只那一瞬,老人眸色清亮,如同宝珠之光,他颤声道:“终究逃不出去啊……”伸手指了指极远之处,喃喃道,“在那里……全是魔鬼……全是魔鬼……”说话间一手斜斜垂下,紫苏不敢说话,等了良久,探他鼻息,已经死去。她顺着那一指方向望去,隐约可一条灰褐色的山带,横亘在沙山和三危山尽头,如同巨龙脊梁——那一处,就是龙穴所在么?
  而在这荒漠上,她刚刚见证了生命的离去,如此轻易与脆弱,剩下微薄的满足,竟然只是几口清水而已。她抬手阖上老人的眼睛,站起身来,才离去几步,身后轰隆巨响,马叫嘶鸣,竟是那巨大的石块倒塌,尘土飞扬,将那老人和自己的马匹一并掩埋在地下。激起的风力气流,将自己推得向前踉跄数步,扑倒在地。原来这些被风蚀日晒的蘑菇状石块,本就土质脆弱,常常不意间便轰然塌下,而事先毫无征兆。只差瞬臾,自己也会像那匹嘶鸣不已、逃窜不及的奔马一样,掩于土下——适才还是荫凉休憩之地,忽作巨大的土堆,自然变幻之无常,叫人心惊胆战,愈发显出了自身的渺小。
  她站起身子,迎着日光打开了粗布——竟是一片白色破碎瓷器,看这形状,像是腹身的一块碎片。润滑如同白玉,触手生凉,唯有下角处的一点嫣红,色泽鲜然如欲滴下血水,流转如新。她翻来覆去的看了数遍,只觉得颜色一如老人手臂上红线,而碎片内侧,潦草用炭墨划了景德二字,她也不深究,匆匆重又包好,塞进了怀中。
  紫苏咬牙,默然对着土堆行了一礼——那里埋葬了这茫茫沙漠中她曾经唯一的伙伴,一马一人,而如今,又空空荡荡只剩自己一人。如今她回去无路,连马匹都失了,这样绝望之中,似乎有进无退。重又跨出那一步,内心却如同在漩涡之中挣扎,竭力在失落、恐惧、无力中寻找出勇气来。唯有那灰色的长山,如同精神上的标杆,如今时时指引着自己步步前行,仿佛能到了那里,就有希望和生机一般。
  行至正午,日光晒在脸上,竟比风沙裹卷着逆袭而来还要生疼。此刻紫苏心中空荡荡的只剩无力之感,麻木的跨出步子,目光直视前方山脊,如同木偶人一般前行。
  沙路难行,一脚踏下,踩出浅浅一个坑印,往往又顺势退回数步。沙峰顶端,看似触手可及,可这般行一步,退数步,却真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到达巅峰。
  日光复又斜斜照下,竟又走了整整一个午后。水囊早已饮尽,紫苏负着吃力,索性扔在身后,手足并用,终于爬到了顶端。鸟瞰而下,悚然而惊。
  龙神窑。
  正如吹箫客所说,龙脊山为巨大龙脉山。两边皋立,左辅形如白虎的三危山脉,如低头伏首状;右弼沙山,蜿蜒如同巨龙之身,鳞甲环环节节,龙首则搁在龙脉山侧。正对着一弯月牙般清水溪流,绵延流过,如同仙子额饰,晶莹透亮,诤然闪耀。这样的藏气之地,有三山遮住四方恶气——唯有活水带来灵漾数汪,醉人心目。
  而那一片围拢的土地之上,远远望去,有白色瓷窑一座,长约数尺,作盘龙欲飞状。紫苏看不清楚,搭了手帘,极力远眺,却只分辨出瓷窑的基座为五星星芒,以金色勾勒出线条,在夕阳之下,闪闪耀人眼目。
  这样奇异的一副景象,如此灵异的风水胜地。五星之芒,白龙之势,仅仅是为了一座瓷窑——那么,这样炼制出的瓷器,究竟又会如何?
  少女怔怔的站着,竟忘了自己脚足酸软,一个没立稳,跄然向下翻滚而去。
  所幸是沙山。一路翻滚而下,浑身上下落满了沙尘,而耳边风声呼啸而过,竟有奇异般的快感,好似将身体放任而去,只留精神一缕,追随着快速翻滚的身子,再也不需要费力去想、去坚持。
  爬上沙山用了数个时辰,而滚落之下,却只是一瞬。沙山坡度减缓,紫苏的身子终于慢慢停下。此时她掩在一座小沙丘之后,探出头去,正对着远处的窑身。
  通体是由一块巨大的汉白玉雕出,长六尺有余,龙嘴吞吐之处,正是窑门,而龙神双目,澄澈中隐有淡绿宝蓝色流转,大约是琉璃珠所制。窑下果然是一个巨大的五星星芒,金子铸成,交错纵横,各角一端都是一个正圆形触点,如同坐垫一般,似是等人来坐。整体却像祭祀之处,莫名透着与龙气相合的暴戾血色之气。
  她看了半晌,又望见那一泉活水,才觉得燥得嘴唇欲裂,再也顾不得其它,就要奔去饮水。才走出数步,龙脊山脉下,却隐隐传来歌声,诡异得飘忽在这巨大的空间内。
  紫苏强捺下喉间那一捧燃着的小火苗,钻回沙丘之后,而歌声传进耳中,隐约如此:
  以我处子,
  奉与神龙。
  血弥清洪,
  万般瓷红。
  是最清澈的少女歌喉,如同不远处的泉水般,澄澈明净,却有甘愿祭奉神灵般的圣灵飘渺。而紫苏一时只觉得恍惚,碧洗无垠的蓝天,黄沙飞舞的大漠,而远处踏歌而来的白衣广袖少女们仿佛精灵一般,翩然向着这里,边舞而来。
  她连大气都不敢出,只是凝神看着。而肩膀却被人轻轻一拍,紫苏大惊,还未喊出声,嘴巴已经被人捂住。
  林怀尘半立在她的身后,紫苏微扬起脸,从她的角度,只看到他峻然的侧脸,神色凝重的望向远处姗姗而来的少女们。他并未将眼神投向紫苏,却递给她水囊,悄声道:“幸好追上你。”
  紫苏自小到大,从未如同这一刻一般,想要放声大哭——既似释然,又似安心。手中的水囊,像是救命之物,她仰头灌了几口,又见林怀尘蹲在她身侧,挑眉看她,掩不去的笑意,似是看着她狼狈不堪才觉着有趣。
  他压低声音,缓缓言道:“一会若是被发现,我断后,你从前侧沙脊绕过去,胭脂雪在那里等着,你上马即刻就走,切不可耽搁。”
  紫苏愕然,以唇语道:“我们被发现了么?”
  他的双手按着她的肩膀,笑得轻松惬意:“还没有,我只是说最坏打算。”然而言谈间,锋锐之芒却滑过眼角,傲然生色。
  紫苏还要再说,林怀尘淡笑道:“我知道你讲义气——可是这种时候,若是你一意留下来,只能拖累我。”他语气直截,于是神色略加歉意,柔声道:“只要你能离去,我全身而退并不难。”
  紫苏脸上因为沾了沙子,又擦破了皮,污秽不堪。她瞪大了眼睛,眼眸乌黑而透亮,低声道:“我知道了。”
  林怀尘忍不住笑:“我是说最坏的情况。”又叹气道,“你的胭脂雪真是宝马,你道我想独自一人走回去么?”

  附赠逃逃小游记 旅行小见闻
  这一次将隶属敦煌石窟的三大组成部分:莫高、西千佛洞、榆林都转了一遍。发现如今大伙最不待见的是某辫子王朝。但凡说起了清代修复的佛像雕塑,讲解员会用鄙夷的语气说:“颜色艳俗,比例不协调,人物僵硬,诸如此类种种……”而一同游览的某一位看上去很豪爽的大叔则说:“哎呀,这都不用看了,我虽然是外行也知道这肯定是清朝修复的。”偏生清朝修复的又极多,我和同伴皆笑言:“这就是所谓的吃力不讨好啊。”
  文中提到龙神窑风水宝地。虽然很多是我杜撰,但是莫高窟、西千佛洞、榆林窟三地,用传统的风水观来看,的的确确是风水宝地。
  莫高窟前本有宕泉流过,左右为鸣沙、三危两山,暗合青龙白虎之势。如今河水改道,但是在昔年,必然绿葱环绕,佛光万丈,而千佛山的壁画皆是裸露,想象一下,从远处看来山体必然五色生辉,确实是供人顶礼膜拜的胜地。
  而榆林窟则选址更难得。一望无垠的戈壁滩中,唯有这个峡谷底部有祁连山雪水融化而成的小河榆林河流过,峡底榆林如盖,绿意盎然。窟龛共四十多个,分处两壁,除去一些清代塑造的乱七八糟的塑像,如一些实在不靠谱的药王像之类,其西夏、唐朝等壁画画像线条、用色都是如今中央美院等学生临摹的范本。属于特窟,另外付费参观。
  只是榆林窟本身实在太远,要先从敦煌赶到瓜州,再租车前往,实在劳心劳力。
  三地在干燥至极的西北而言,都算得上湿润。当然如今莫高窟前河水改道,确实比较干燥了。
  话说回来,就门票而言,后两者比起莫高窟,便宜太多了。我们花十元钱看了西千佛洞三个窟,算了算,三块钱一个,实在觉得赚到了。只是去的人不多,往往等讲解员需要很久,那边人们生活太悠闲,吃了饭、睡了觉,才慢悠悠的出来给游客讲解。
  但是,在那样的地方生活,又该沾上多少宝地的灵气啊。口水……
  呃,这里提到的魔鬼城,原谅我笔拙,未能将其狰狞之态描述出万一。这实则是雅丹地貌。而敦煌的雅丹地貌,实际上是罗布泊的一部分。干燥、日射、不生一毛,确是死地。

  人群走近,为首的女子,却是朝霞和春水。一式的白纱长裙,单薄得能隐约瞧见底下如玉肌肤。而身后还有四个少女,却托着一个女子的四肢,摇曳走来。被抬的少女黑发如漆,顺滑垂下,看不清容貌。只是像极一个瓷娃娃,四肢柔软,任人摆布。
  歌声渐歇,人群向两侧散开。缓缓走上前来的是五个男子,皆着白袍,只是围了朱红色腰带,年岁已是不轻,走向了五芒星的各个端落,盘膝坐下。
  随后有人托着瓷盘,其上置着一只白瓷净瓶,恭敬的将其放在了龙须之下。
  四人托着那少女,将她轻轻放在龙身上,疾步退开。
  少女似乎全无直觉,四肢和头颅软软垂下,紫苏偷眼看去,那是容貌极美的一个女子,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肤色雪白,竟和五芒星中央的白瓷净瓶色泽一般无异。淡金色余辉落在脸上、肩上,像是沐上一层柔暖的浅绒一般,连极长而又轻颤如蝴蝶般的睫毛都柔和得叫人觉得心疼。
  紫苏一只手已经用力抠进了沙中,转头悄然道:“他们是要干什么?”
  林怀尘摇头,眉头微皱,竟也带了几分紧张神色。而来不及回答她的问题,又有一人手持了银色匕首,走近少女头侧,在眉心处缓缓落刀——紫苏分明见到他划下了十字,然而少女的额头却依然光滑如同新雪,不见血痕。
  歌声复又响起,这次是踞五角的男子们以低若龙吟的声音沉沉而歌,仿佛隔了万年,从地底深处渗出的荒凉。
  以我处子,
  奉与神龙。
  血弥清洪,
  万般瓷红。
  歌毕,各人结成奇异手印,手掌向上,露出腕处猩红一点,闭目歇声,似是在用内力催逼。
  恰是此时,少女的额心开始渗出鲜血,先是细细一条长线,顺着额角慢慢滑下,一滴滴的落在五芒星内。
  洁净如白雪的肤色,嫣红似火的血滴,澄净透黄的沙粒,触目惊心的鲜艳色泽对比,如同诡异的诅咒,一一落在紫苏眼里。她微微颤抖着回望林怀尘,目中全是惊惧,又略微直起身子,似是想一掠而出。林怀尘在她身后按住她的肩膀,稍一用力,级缓的摇头,示意她稍安毋躁,那双沉如古波眸子如同清凉珠一般,瞬间让紫苏稳住了心神。
  而少女额间的十字却如同溃堤一般,再也承载不住满身血液的流出,先时细细的溪流,此时却越奔越快,汇集成血潮,喷涌而下。
  五芒星正中的瓷瓶,此时淡淡泛着温润的粉色,似乎那个星芒中的血液正在慢慢的聚在中央,融入白色素瓷之中。
  五人又一齐变换手印,双手抱拳还圆,掌中似乎蒸腾出热气。瓶如同有画工在一层层的晕染,红色逐渐加深加厚,那样纤细明净的瓷瓶,一时间诡异如同被下了诅咒,那猩红之色如在瓶身淡淡流转,直如慢慢爬上瓷壁。而空气中似乎氤氲开浓重的血腥味,呛得人直欲翻呕。
  被献祭的少女此时血流又渐缓,脸色白得如同素纸一般,却软软躺着,如同木偶一般,全无反应,只是间或手足微微抽搐,黑发上沾染了血滴,轻快的滴下,清晰可见那渐行渐远的生命正在流逝。
  紫苏终于按捺不住,那样美好的生命,却被如此邪秘诡异的法术生生扭曲——她正欲跃出,却依然是那一双手按住自己的肩胛处,沉然道:“不可,那个女孩子早就被下了秘术,救不了她。”他微带叹惋,又有无能为力的沉重,一手握住了授衣剑,眯起明亮的双目,那黑色沉霭的眼中,似乎凝出了如同红色的怒气。
  紫苏双手在身侧握拳,轻微的颤动,这才见到少女如此白皙如同牛乳的肤色下,竟见不到青色的血脉,真是如同一座栩栩如生的玉色雕像。那血液也不似常人,竟然清透如同泉水,丝毫不带粘稠之状,仿佛放血之前已被人滤过一般。
  那五人站起身来,并指如刀,齐声喝到:“咄!”
  最后一滴血液流净,水如活水般雀跃而跳起,蜻蜓点翼般触过的涟漪,一丝一毫都未遗落在五星之芒中,全数融入了净瓶之中。
  五星芒开始金光流转,似乎有火焰在无声自燃而起,佛光般圣洁。金光一刹那汇聚到极细极亮的一点,射入瓶身。
  坚持了半炷香时分,东边方向的一个男子似乎已经难以为继,他强自支撑数刻,咬破舌尖,一口鲜血迸出,金光又是强势一现——在场的数人都是眼中一亮,眼见血红色瓷瓶流转的红光已经慢慢被逼在一处,小半个巴掌大小,血斑一般,凝然生出精光来。
  朝霞看了看天色,明艳的脸上全是喜色,敛眉收目,似在祈祷。
  而那一刻,只听“咔嚓”脆响,净瓶终于还是碎裂成极细的粉末,而之前聚拢起的血液,此时如同被释放开,刹那间重又流满了五星之芒。
  五人皆是惊怒交加,又似有着难以承受的痛楚,翻坐倒地,手腕如同痉挛般抽动,另一手如带疾风,迅速点上臂上大穴,闭目调息。
  漫天风沙带起了呼啸声,如同龙脊山化身了巨龙正在咆哮。少女僵直的身体还躺在龙神窑之上,血水如同血池一般,虽是红色,却可见底。而那些细腻的碎瓷片如同白色睡莲一般,在水底静静舒展、渐渐绽开。
  一个男子魁梧的身影从人群后缓步走出,气势如同虹出九天,负着双手,默然看着血池神摇,半晌不语。
  他微微叹气,似乎在惋惜,终于开口:“客人,可以现身了。”
  林怀尘自上而下注视紫苏,目光中无形掠过鹰般锐利的锐芒,似是在重新叮嘱她。紫苏微微咬唇,记得他说“最坏打算”,又见到他的手已扶上授衣,心中微微一动,那双清透若水、黑白分明的眼珠与他对视。那一刻她竟似有些顿悟,林怀尘的身子蓄满力量,全身戒备已有很久,那么——很早之前,他就意识到了危险么?
  他的目光又迫视而来,如同淬着冰凌的剑韧,寒浸浸得如同迎面而来的凉水泼面,她重重点头。林怀尘似是放怀,向她微笑,半明半暗的光线中,五官那样俊朗且爽利,终于缓步携了她的手,绕出沙丘。
  他只是微触她的指尖,暖意如同温火,一点点驱散紫苏心中寒意,朗声笑道:“白堂主,又见面了。”似乎只是在江湖的草庐酒肆中相遇,然后拿起大盏酒碗,对饮数杯,最后一道酩酊大醉。
  他亦笑:“老头子算错了。欲盖弥彰,丢人现眼啊。”语气中带着自嘲,又有遗憾,两颊上的巴掌肉一扇一扇的,颇为滑稽。
  仿佛所处之处是修林茂竹,流水曲觞,闲如清贵公子间吟诗作乐,林怀尘微挑了眼角,笑道:“这一处龙穴,并非我所发现。吹箫客早就探明此处,只是他人不在此,倒只有我们唐突了。”
  “唐突?”白榆火微笑,忽地变了脸色,“若只是唐突,老夫何至于要留下二位的命呢?”
  龙窑上的少女尸身,滑落在地,溅起浅浅血水,落入一侧沙地上,瞬时间,鲜血被黄沙吞噬而去,半死痕迹不留。而林怀尘只是在一刻,轻轻一掌拍向紫苏腰侧,喝到:“快走!”
  白榆火这般庞大甚至有些肥硕的身躯,却灵捷异常,纵身已经跃过了血池,一掌击向林怀尘门面,笑言道:“小姑娘也别急着走。”
  春水和朝霞已经从两侧急掠而来,似是想截住紫苏去路。林怀尘不顾身后追至的掌风,授衣剑连鞘疾挑,清脆两声,拨开两人身形,迫得她们往后退开数步。紫苏本已在数丈之外,回头望一眼,又略略慢下脚步——林怀尘拔剑出鞘,峥然一声,喝到:“阿苏,快走!”
  回身之时,劲风已经扫到耳侧,他微微一扫剑刃,剑气如同雪光一般,逼得那掌风向一旁掠开而去。林怀尘微振剑身,授衣剑低低而鸣,杀意亦是锵然而出,少年人的神色不羁且傲然,手指轻抚剑身,笑道:“授衣如今只是帮人做些割靴子的小事,倒没正经出鞘了。”
  白榆火亦住手片刻,细如黑线的眼睛往远处一溜,叹道:“林兄弟,你以为那个小姑娘能跑出去?”
  林怀尘不过闲然一笑,似是没有听到,道:“这般灵气充盈之地,白堂主,你爱极瓷器,却做这些杀生邪法,岂不有违天道?”
  白榆火十指弯曲,势为梅花状,只是沉声道:“天道?”嗬嗬笑了几声,含了狠厉,身法竟像甩去了一身赘肉,快如猎豹。林怀尘以剑势微格,只见到他掌心各有一块色作朱砂,恰如梅色小花,掌风拍来,炎炎有热气扑面。
  林怀尘只是用守势,并不着急抢攻,心下却是讶然——他分明见到之前五个男子皆是手腕处有红线,此时又见白榆火掌心红梅,隐约想到这些人武学上必然甚有渊源,而这些异状,必然也是强练手三阴经一脉,乃至出现血斑。
  剑气破开掌力之中炎燥,如同四散的锋锐碎片,站在近处的朝霞低呼一声,眼见自己发梢一端被削散开去,黑色发丝落地,如同丛生的暗色蔓草。林怀尘看看天色,西边只剩最后几丝光线尚在挣扎,暮色之中,两人身影如电似光,往往尚未沾身,各自变招。而一旁打坐调息的数人之中,已有人站起,掠过身形,合力围攻林怀尘。那几人招招阴毒狠辣,绝非中原门派。倒像是西洋传来的击剑之术,直截而绝无花哨,只是带出的气息却是一样叫人烦躁如狂。
  林怀尘凝神,剑指弧度如同春云斜峭,挥扬洒脱使出,一招“春归何处”,分击数人胸前大穴,如真似假,气度精锐,瞬时逼开数人。白榆火都赞了一声:“好剑法。”
  缠斗已久,而以六敌一,林怀尘丝毫不落下风,围攻之人愈多,则对方互相牵制愈多,反而无法施展全力。那样的炎燥之气中,他脸色分毫未变,直如常色一般。白榆火喝到:“你们退开!”
  林怀尘忽然笑道:“何必急着走?”凌空挽出剑花,顺势而下,辗转随意,力道温煦而如沐春风,一气将六人裹卷其间,竟是谁也逃脱不得。春之一脉的“春风暖日”一招,使得授衣剑如同活物,传出的充沛生机源源不断的抑住了暴利残恶之气。
  两种力道的对比,此时分外明显,一则霸气四扬的猩红气息,而反观林怀尘,却是那样光明且舒展蓬发的力量,朝阳洒落般叫人由衷钦服。
  而这般耐心的与他们缠斗如此之久,不过等待这一刻而已——剑光如同银色大网,将他们围拢只是一刻,而对于林怀尘,却已经足够。他脚尖点地,如大鸟般跃起,直扑他们的来路而去。
  他估计得没错,在小径的尽头,拴着数匹骆驼和马匹。而在这个时候,得到一匹马已成为自己唯一的生机。
  胭脂雪低头在原地打转,见到紫苏飞奔而来,喜得甩了甩尾巴,亲昵的蹭了过来。紫苏一把牵过,翻身上马,只来得及摸摸它的脖子,就催着马驹,向敦煌城方向疾驰而走。
  胭脂雪亦是大宛国而来的名马,还是小马驹的时候,紫临渊就花重金买下。曾有相马之人笃定地告诉紫临渊,此马若是长大,必不逊色于他的潇洒。而长得又可爱,浑身像是抹了浅淡不一的胭脂红,而紫苏自踏入江湖始,几乎与它形影不离。只是前几日到了敦煌,紫言借了去见故人,后来将他先行回凉州,倒是将马留给了林怀尘。
  来时因为毫无目标与方向,只觉得道路漫长,去时心中大约有了谱,加之胭脂雪又非一般俗马可比,本就试路,又有灵性,竟然风驰电掣般穿过魔鬼城。
  足足跑了近两个时辰,胭脂雪竟没有缓下速度,仿佛奔出了性子,一路往东而去。紫苏握了缰绳,忽然心口一凉:她的确相信林怀尘可以在强敌中脱身而出,然而那样茫茫一片戈壁与大漠,他孤身一人,连代步的牲口都没有,又如何突围而出?
  她勒住马,身子僵直,怔怔的回头望去:视线中亦是墨黑一片,连星子也无,来路和去路,皆叫人看不到微弱的希望之光。而头一次,她那样想念一个人,他和自己在一起的时候,似乎满怀心事,常常不过在温然浅笑;然而却总是在非常时刻,出现在自己身边。那样的一个人,第一次见他的时候,颓萎的在小店中瞌睡——只有那柄古朴之剑,其实如同他的人一般,质华暗蕴,出鞘之刻,又气魄难当。
  她终于像是慢慢成长起来,仔细的在马背上沉思良久良久。
  少女的脸色因为疾风而被吹得惨白,唯有唇色嫣红,眼角微弯,无星之夜的穹幕中,似有星星掉落在眼波之中。她握了握拳,冰凉的双手僵硬,终于下定决心般一抖缰绳,向凉州方向直奔而去。
  当凉州的城墙出现在地平线尽头的时候,日光微生,沧桑且坚厚的城墙如同历经征战的战士所穿铠甲,有淡淡血痕,亦有刀剑砍斫的隙缝。
  紫苏勒住马,胭脂雪缓缓停下步子,低头啃食荒砺沙地上的野草。她已日夜疾驰了五日,那样困倦的在马上颠簸,刺骨凉风如同细小的锥子,生生的往脸颊上刺来,而她却只觉得自己的脸已经像极一块冻得实当的冰坨子,有时连自己轻轻拂过,竟然没有丝毫感触。她不分日夜,最是疲倦的时候,便寻着一棵树,半倚着树干,微微睡一会。然而精神上却这样警醒,虽是浅眠,却分明连极远的天空中传来的鹰唳声都会叫自己浑身一激灵,然后跨上马背向东而去。
  这几日间,吃得不过是路边偶有放牧或者务农人家摆出的小棚,往往是由家中老人看着,也就卖上几碗奶茶或者瓜果——并不是能填饱肚子的东西,而她不敢进入几个河西大郡,与生俱来的江湖敏感告诉她,陇萃堂的人并未放弃追踪,而她所依恃的,只是胭脂雪的脚力,才能远远的抛开那些噩梦般的追踪——而只有紫苏心中晓得,那些全都不可怕,而唯有那沉甸甸的忧虑和负罪感,却一寸寸的挤压自己内心的空间,如同在文火上细细的煎熬。外边是冰天雪地,而内里,却截然反向。
  有时候自己一闭眼,全是那个少女死去的那副容颜——雪白若冰霜的脸;四肢不知是因为风吹还是别的,微微抽搐;那样乌黑如蝶翼的长长睫毛,掩住了曾经可能光彩照人的双眸。而那些鲜血,明澈如同宝石的光芒,清澈的滴在池中,融进瓷器里,似乎有着少女最美妙的灵魂。然后就几乎低泣着转醒,睁开眼的前一刹那,却只见到那个男子推开自己,然后长剑挽起,逼人清辉散开,授衣如同山间飘云,而那个挺拔的背影如同遒劲苍松……而围攻,厮杀,奔袭,自己在马上一再回望,却再也看不见了。
  她牵着胭脂雪站了一会,安静等待。城门终于开启。已有商队验了文牒,伴着晨光、尚未落下的星芒,向西逶迤而去。
  果然,不过一炷香时分,有人从城门远远向自己方向策马驰来——奔得近了,马上的男子身姿挺拔,黑发束起,背后负剑,映着淡淡朝阳,眉目英俊生动:“阿苏!阿苏!”
  紫言从未见到妹妹这个样子,失魂落魄的站在一边,白皙如玉的肌肤几乎全被尘埃覆住,连眼神也失了神采,数日不见,竟然瘦得两颊凹下——直到自己扶住她的肩膀,她怔怔的靠在自己肩膀,才慢慢说:“二哥,怎么办?林怀尘会不会出事?”
  她只来得及择重讲了最后自己仓惶跑出,而林怀尘又如何留下周旋,却终于说不下去了,只是觉得天色又在逆行般浅浅变黑,软软倒下的时候,竟然如同解脱般,常常舒了一口气,那无边的黑暗,对于此刻的少女,却如温暖的床褥,密密包裹起自己的时候,暗羽遮住了一直焦灼不安的灵魂。
  紫言的手臂中圈着已经晕去的妹妹,又转头望向西方,低低叹了口气。
  紫苏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陌生的客房中,偌大华贵的客房中,空无一人,她她倚着床头,一时分辨不了时辰,翻身坐起的时候,忽然晕眩,手臂支着身体,却也绵软无力的重又睡下——也不知是睡得太多,或者饿得太狠了。
  屋外缓步而来白衣男子,腰悬长箫,低声道:“紫姑娘,我可以进来么?”
  他拿了椅子在紫苏床头坐下,安静道:“身子好些了么?其实没有大恙,就是疲累了些。”
  紫苏摇了摇头,问道:“我二哥呢?”
  “他已经动身去接应林少侠。”吹箫客微笑,“我送你去秦州,林少侠是秦州人士,在那边等着会安全很多。”
  紫苏低低“噢”了一声,似乎一时间尚不能反应过来,反问:“你不是有急事么?”
  吹箫客负手站起,敛了眼神,叹道:“是啊……可是此事因我而起,若是林怀尘出事,她又怎能原谅我……”
  这样莫名的话,紫苏听不懂,她只是疲倦已极的听到那些细碎的言语钻进耳中,随口问道:“林怀尘……会不会出事?”她问得软弱无力,似是求证,又似乎只是在扪心自问,只有狠狠的苛责才会让自己心中好受一些。
  吹箫客眼神明亮,温文如同儒生的男子,那一刻似乎豪气干云:“授衣剑……又怎会如此不堪一击?”他转过眼神,又笑道,“紫姑娘,你不了解林少侠,那你的二哥——一剑微雨,你总该清楚了。若是他不能接应林少侠,只怕这世上真是少有人能做到了。”
  紫苏微一恍神,定下神来,轻摁眉心:“箫大哥,你又怎么会在这儿?你认得我二哥么?”
  他爽朗一笑,叹道:“既然你是临渊和阿言的妹妹,似乎瞒你也不该了。阿苏,我是洛一。”
  紫苏清冽如水的眉眼那一刹那泛出了异样神色,如同淡粉莲瓣的在绿茎上聚团,旋即展开。她低低问道:“洛水一人,千载一刃?”
  她怎会不知,这个如同传奇般的名字,即便是紫家家主紫临渊对着妹妹提到,即便那个人与他相交如同兄弟,却都带了钦佩之意。而这个世上,能让紫临渊这样说起的人,实在寥寥无几。
  洛一低头看着她,如同看着自家小辈,笑道:“想不到这样小的姑娘还记得我。”传说中这个曾经惹尽江湖风流的男子,无限寂寥,语气如同对着万古沧流,低低述说起前世来生——寂寞得如同这世上从来只有自己一人,伴着清风朗月,唯有和自己的一袭黑影长伴。
  洛一又坐了一会,道:“你好好收拾一下,若是休息够了,我们一会就动身。”他自然看到了紫苏形容狼狈,数日都未好好整理,于是带上房门,笑道:“不急,我就在隔壁,你慢慢来。”
  店家送了热水和干净衣衫,又端了些热腾腾的小食。
  紫苏换上衣服,拿起就衣,忽然指尖一凉,触到那块粗布裹着的瓷器,忽地滞住——指间凉意一点点的顺着手臂传到心里,她几乎忘了那片瓷器,那片带着血色的瓷器,静静的躺在自己胸口竟然足足五天了。她收拢指间,咬牙将瓷器拿了出来,她不会认错那样子的颜色,就像祭坛上那个碎裂的净瓶,曾经也是密密沾染上了滚热的血红色。
  她起身打开窗子,光线并不强,已是近傍晚的时刻。掌中托着那一片器皿,净白无暇,依然只有那一点红色,夺人眼目。紫苏忽然心生疑惑,她隐约记得,这样一片近三角形的瓷器碎片,那一日从老人手中接过,自己看了几眼,那块朱红是在一角之侧——而现在,却赫然是在三角之中!
  紫苏皱眉,试着举起了瓷片,微微倾斜角度,凝神注视那一点砂红。
  黏稠且厚实的,那块红色血斑,果真便顺着那个角度,缓缓的往下角游移——那样慢的速度,紫苏莫名想起了在魔鬼城,水囊里只剩下最后一滴水,她用尽全力的扬起头倾倒,那滴水就级缓的滚落,在嘴角蒸发。
  这一恍惚,那滴红色,竟然已经触及瓷片边缘,如同捏在自己的指间。
  其实并不烫手,可紫苏却低呼一声,记起少女的献祭,指腹如被炙烤,惶然甩手。
  瓷片甚小,从半人高的地方落下去,那样精巧细致的东西,竟没有破碎。
  她猝然听见门口洛一的声音:“紫姑娘?”想是听到了异动,必然以为这里发生了什么。他推门而进,却见到紫苏一身淡色衣衫,长发清淡不过的结在脑后,一双眼睛愈发的如漆似墨,犹自怔怔的看着地上。
  那样素净苍白的脸,洛一忽然沉默,再也无法说出话来——那是几年了?三年?五年?明明容貌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可是唯有一样单薄的身子,一样似玉的肌肤,到底叫自己不可遏制的勾起了回忆。
  她曾站在街上,长剑指向自己,厉声说道:“洛水一剑又怎样?始乱终弃的男子最是猪狗不如。”
  那些曾经在江湖上留下美谈无数的风流佳话,不过就是她口中“始乱终弃”的禽兽行径,他自是不屑和一个少女计较的,况且她姿色仅仅中上,唯有一双眼睛灵动若水。那一番打斗,却更像追逐,他翩然离去,连剑都未拿在手中。最后颇有不耐烦,止住了身形问道:“那你打算如何?杀了我?快慰平生?”
  她就怔住,神色变幻数次,昂然道:“我未必杀得了你。只是想告诉你,这世上多得是痴情女子,你游戏人间,四处沾惹,担得起那些感情么?你要知道,未必人人如你,洒脱至此。”终于还是长剑一指,喝到:“我就是打算给你些教训。”
  教训……的确给了自己教训,那些铭刻一生的教训,最终名动天下的剑客洛水一剑,销声匿迹,潜伏在无人之处,安静的继续自己的人生,唯有勤勤擦拭尘封的记忆,才能汲取温暖。
  他终于抽离了思绪,一眼扫到那片瓷片,走过去捡起来,仔细端详,半晌才道:“你从何处得来?”
  紫苏不语,他又看了良久,终于叹气:“釉里红。”
  紫苏重复一遍:“釉里红?”
  洛一淡淡的解释:“这是残片,只怕是古物了。当年景德镇上,浮梁瓷局制出了釉里红,天下轰动。据说当时只出窑两件成品。百年过去,最早那两件,早就失却下落了。那时的名匠人,做出传世之作后,纷纷隐退。后人再行烧制的釉里红,不是元紫,便是飞红。少有成功的了。”
  紫苏犹豫片刻,只是说道:“是一位朋友赠给我的。”
  洛一将瓷片递还给她,眼中却是滑过莫名的深意,简单道:“很特别。”
  两人趁着城门尚未关闭动身。洛一言道不必疾行,只让坐骑小跑起来,胭脂雪颇有些不耐烦的打着响鼻。洛一笑道:“这马好,和主人一个样。”
  紫苏微笑问他:“洛大哥,这怎么说?”
  “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他探手去抚摸胭脂雪,目光中全是爱怜。
  紫苏转开了目光,答得有些别扭:“是么?”
  “怎么不是?我料定你会和林怀尘一起去看看龙穴。只是我去的时候那里空无人烟,我倒不知道你们还遇上了恶斗。”洛一叹口气,“年轻的时候,总是觉得风起云涌、大起大落方才是好,一生才算不虚度。我也是过来人。”他的语气平静,腰间瓷箫一下一下的敲打在腿上,他颇为爱惜的解下,又握在手中。
  “洛大哥,你一定是个有很多故事的人吧?”紫苏微微歪着头,微笑问他,“有时候觉得你像我大哥。”
  洛一不语。
  她便自顾自的说:“你们的眼睛都是望不到底的,不像言二哥。”
  无法一眼望穿,大约是因为不愿意被望穿。都是那样深沉而内敛的人,又怎会随便和别人分享那些过往?
  月色极好,淡淡一层洒落,柔化了粗放而豪犷的大漠。
  洛一随便寻些话题,都是往年行走江湖的趣事,一一说给她听。紫苏听了半晌,笑道:“洛大哥,你说的这些事比我大哥说的好听多了。”她皱了皱鼻子,“他总说自己醉酒,流浪,似乎江湖上都是酒鬼。”
  洛一只是反问她:“你觉得呢?”
  “我觉得,你们都是酒鬼,可是分明比别人都清醒啊。”紫苏远眺微笑,轻轻挟了挟马肚,胭脂雪欢鸣一声,撒开四蹄飞奔前去。
  他一句小心还未说出口,俯身捡了一粒石子,指间激弹,轻轻噗哧一声,似有极细的绳子崩断——而胭脂雪真是通灵宝马,生生的顿住步子,直立长嘶。
  洛一赶到紫苏身侧,低声道:“别动。”他的双目警醒,而神色依旧闲然,淡笑道:“跟了这么久,各位还是请出来吧。”
  无人应答。
  洛一轻轻拍了胯下马匹,悠哉游哉的前行,嘴角尤带笑,却压低了声音:“走慢些。”
  紫苏明白他的意思,他是在等时机,在攻击发动的一刻,己方既是最被动、却亦会是最主动的一刻。
  胭脂雪极聪明的和另一匹马保持着步调一致。马蹄声中,洛一握着缰绳的手微微一紧,脚下的马微一趔趄,一声长鸣,翻身倒地。那一刹那胭脂雪已经停下步子,再也不愿前进了。
  洛一在马上轻轻一点,跃到紫苏身后,取下长箫。
  箫声如同夜枭怪唳,又隐有金戈铁马之气,叫人生出沙砾狠狠摩擦过身子的疼痛,紫苏皱眉,只觉得难听已极,回头一看,洛一先时的坐骑,倒地不起,鲜血淋漓,哀哀鸣叫。她只觉得心惊胆战,又不忍,移开目光,下意识的去捂耳朵。
  月华之下,洛一目光微低,那根细如蚕丝的线轻轻一颤,向两侧延伸而去。
  箫声不断,而人已掠出数丈之外,向一处空地疾奔而去。
  隔了极远,紫苏只看得见他凌空劈出一掌,身形又向后转去,如此数回,方才回到紫苏身边,气息微急,讥讽道:“江湖上能人异士不少。”
  砾石地上终于有淡淡且极细的丝线出现,微有透明色,带着清莹之光,软软的横在胭脂雪的四腿之间。洛一转身轻抚自己原先的坐骑,半跪着前蹄,哀然嘶鸣,而后两蹄已被齐齐切去。那双手轻柔抚慰,似乎在梳理天边流云,然而手下那匹马,却慢慢停止了叫声,渐渐软到。而地上的鲜血渐渐凝固,只剩沧涩的褐色暗斑。
  紫苏亦下马,用指尖拈起那根长丝,触手滑腻,如同触到珍珠轻柔表层。她背过身不去看死去的马匹,问道:“这是什么?”
  “绊马丝,这般阴柔狠厉的东西,自然也不是正派人士用的。”洛一噙了冷笑,眉梢挑起,“这些不长进的东西,这几年倒愈发会使阴谋诡计了。”
  第一次选了紫苏策马疾驰的时刻,只是偷袭之人并不知道胭脂雪如此通灵;而第二次,又将丝线绷在了马匹的腿间,只轻轻一勒,自己的马就被切断了双蹄,倒地不起。而洛一隔了坐骑,察觉出了掩在土中偷袭者的方位,一击得手,亦是免去了后患之忧。
  “可怜了好好的马儿……”紫苏微叹,又问他:“方才你吹得什么曲子?”
  “恶曲中方有心魔。你自然不会受其影响。只是旁观者就未必了。”洛一轻轻道,伸手牵了胭脂雪,和她一道往前走。
  紫苏倏然抬头望他,黑白分明的眸子如同亮汪汪的清水,欲言而止。
  他笑:“你想说什么?”
  紫苏顿了顿,问他:“那吹的人又如何?”
  天地间空旷如同虚无亘古。而唯有男子的笑声,如同一轮明月边的云彩,浩淼爽朗。
  他拍紫苏的肩膀,眼中还带着笑意,而眼角的皱纹轻轻勾勒出岁月的刻痕:“我的心魔,早就无法除去了。”
  一路东行,洛一并非话多之人,只是对着聪灵天真的少女,有时也忆起往事,不免带出了一句两句。紫苏隐约得知,洛一大约是有一位深爱的女子,如今已不在这世间。
  她心中默默揣测,却无意间总是会想起大哥。江湖坊间的传言太离奇,那些有关紫家家主的故事,轰烈如同严冬蓬勃而起的焰火,烧得整个武林都为之侧目。可其实她知道,她的兄长,至多不过有时看着自己的额饰——那颗灿若红花的宝石微微发怔。
  而那些人再也没有跟上来。紫苏问起来,洛一就淡淡道:“看清敌我实力,这是在刀尖上舔血时保命的不二法门。”说得紫苏颇不自在,讪讪笑道:“那么我还真是不自量力了。”
  只怕也只是少女的玲珑心思了,沉沉浮浮纠缠在这样简单一句话上,又浅浅想起了林怀尘。那个负剑的少年,几次相救自己,骄傲而内敛,她常常在睡梦中醒来,然后低呼出声,看着那双明湛若星的双眼逝去在烈焰中。
  而洛一听到“不自量力”,却停下了脚步,叹道:“不自量力才有意外……这一生,若是没有些意外,岂不是连希望也没有了?”
  紫苏咯咯的笑,挑他毛病:“洛老哥,你不是说这一生,只要平凡顺畅才好么?”
  洛一微点她额头,笑道:“是这个道理。你便当我没说刚才那句话。”他的眼睛微眯,似在嘲笑自己的口是心非。却到底掠过了这个话题不提。
  那一日已快到秦州,他们寻了一家小客栈住下。天气阴涩,似要落下雨来,和极旱极躁的塞外相比,气候已日渐湿润柔和。天色未晚,她便去找洛一说话。
  就在窗口,忽然听见房内之人低低吟诗:
  七月流火,八月萑苇。
  蚕月条桑,取彼斧斨。
  以伐远扬,猗彼女桑。
  那是华夏历史上最古老的诗歌之一。朴质而忙碌,农夫农妇,田间桑下,常人营生。明明那样的平凡,却被他吟得如同最痴缠的情诗,在这细密即将沾春雨的黄昏,思思缠绕,氤氤漂浮在紫苏心头,几乎叫她落下泪来。
  而屋内之人亦在失神,几乎听不见屋外的动静,片刻之后道:“阿苏?进来吧。”
  她推门而入。
  洛一负手立在窗口,背影分外挺拔,却无声的露着寞落。
  紫苏忽然觉察出那样压抑的空气,憋得她喘不过气来,带着湿气的晚风从门口钻进来,吹在脸侧,凉意犹似泪痕风干。
  她犹豫了一下,随口拾了话题:“洛大哥,我们去秦州哪里?”
  “仙人崖。”他吐字清晰,轻轻送来,“送灯峡。”
  “林怀尘……他也回那里去?”紫苏双眼一亮。
  他转过脸来,半边侧脸犹在阴影中,却可见眼中促狭笑意:“怎么,很想见他么?”
  紫苏大方的扬起脸,笑:“那是当然。”
  洛一抚掌大笑:“不愧是紫家女儿。比起你那别扭的大哥,倒是洒脱多了。”
  紫苏只是一哂,并不理会他打趣之言,“洛大哥,你一定遇上过极伤心的事吧?”
  洛一忽然笑得极灿烂,藏在阴影处的半边脸似乎被阳光照亮,倒像对着少女说教:“事物两极,总是相伴相生,方能圆转如意。极伤心的事……大约也是我最欢愉的事了。
  第二日两人并未进入秦州城,而是向东南方向绕去。路上树木葱郁,群山青绿,连泥土气息亦是润泽,难得露出了江南的气息。而一路上烟雨濛濛,沾湿万物,将尘埃也一并洗净。
  道路颇有些难走,远远可见一座巨大似麦垛般的山峰,为郁郁树木所环,黄绿相映间,三座大佛端身而立。紫苏牵了胭脂雪,默然合掌许愿。清风微拂少女的衣襟——日渐添暖的日子里,她的衣衫渐薄,而衣袂飘飘,清丽若水。
  那便是另一座丝绸之路上的著名石窟了,一路而来的麦积烟雨更是秦地胜景之一。而洛一领着紫苏,却绕开那些往来工匠和前去祈福还愿的信徒,踏上了一支旁路。入口几乎掩在了一侧石缝之间,光线恰好将其遮掩的似是黝黑色泥土。
  踏进小路之前,洛一似乎不经意:“向佛祖许了什么愿?”
  紫苏牵着马匹,正小心的跨进狭路,低头回他一句:“不能说。”她脸颊带了微粉,走得有些发热,小心的抚慰已经有些不耐烦的胭脂雪。
  小路很是崎岖,只是缓缓的在向高出行走。又因为此地水草丰茂,各种灌草荆棘丛生,走得甚是艰难,有时连方向都难以确认,只是觉得自己身处一个巨大的丛林之中,连远处山崖都难以看见。如此这般走了半个时辰,方才可以远眺到半座山崖在斜前方烟雨中矗立。
  她蓦地听到前边男子低沉的声音,似是饱含了水般的情感:“仙人崖。”于是伸出手去拍他肩膀:“洛大哥,你来过么?”
  前方的男子只留给她幽雅而古朴的背影,沉默的注视远方的山崖——他从未来过这里,却分明觉得如此熟悉。似乎连这样大的天地间,一草一木,一珠一露,均是栩栩然一直在自己心间。
  洛一的脚步微快,终于摆脱了蕤生植草,登上那块巨大的观景石。他信手指点,仿佛回到故乡,安然而笑:“若是晚上来到这里,南崖下青灯盏盏,美不胜收。”
  “所以叫送灯峡?”
  “仙人送灯……送灯也好,传道也罢,传的不过是人心人情。”他将视线移向谷底,指着小小一条蜿蜒栈道,“下去就到谷底了。”语气中有些微的满足,又有怔然。仿佛回到久违回去的故乡,或是抛弃多年的心境。
  那一刻,曾经的翩翩江湖剑客光彩重现,倚马挥剑,快意情仇——无数美丽的少女为之倾倒,而那时的少年意气,却只是骄傲的用眼角扫过,却从未铭刻心怀。
  胭脂雪被留在栈道口,而紫苏随着洛一,一步步往下走。栈道犹如扭曲的蔓藤植物,木质的缘故,踏上去嘎吱作响。行进到峡谷底部,终于见到依山壁而建的阁楼。
  紫苏叹了口气:“这地方真是难寻。”其实悄悄咽下了后半句话——这样美妙的地方,若是自小生长于这般清奇秀丽之地,又该有怎样奇伟的品格内质。
  然而那些想要说出的话,却全在咽喉间锁住,紫苏只听见自己低呼了一声,望向崖间的年轻男子——青衫磊落,负手而立望向南崖,听见声响,回身而望。
  那双温和如云、亮湛似星的双眼……终于没有如同自己梦魇中一般,最终被吞噬在烈焰中。林怀尘脸色苍白,消瘦了许多,愈发的清峻铮铮。
  紫苏愣了一下,提起早就被荆草割得破破烂烂的裙裾,奔得如同山间精灵,只是一瞬间,已经立在他面前。少女踮起脚尖,那样自然的环上他的肩膀,声音因为激动而微颤:“林怀尘,你没事么?”
  她的下巴轻轻搁在林怀尘肩头,心绪复杂如同万般色彩的光线混合在天空中,而到了后来,却只是如同微雨轻点,密密粘在了这天地万物之间。林怀尘身子僵住,片刻之后轻拍她的肩膀,微笑道:“阿苏,我没有骗你。我一个人能脱身,是不是?”力道恰到好处,拍散了她数日以来的恐惧,真切的告诉她:自己安然无恙。语气轻柔,像是哄一个孩子。然而紫苏却听见他的声音中到底带了几丝空洞,仿佛肺部受到了创伤。她微微离开他肩头,用手背抹了抹眼泪,问他:“你受伤了么?”
  林怀尘默不作声,只是拍了拍她的肩膀:“小伤。”还有歉意,仿佛那一日自己开口撒谎骗了她一般。
  那一日他去抢夺马匹,白榆火的掌风追至,林怀尘一时不及避开,索性想借着这一掌之力将自己远远送出,是以不避不让,生生的受了一掌。他原本以为掌风所及,不过就是气血翻滚一阵,调养数日便能无事,然而白榆火的掌力中隐含的阴毒怨厉之气,竟是他从未想到的。似有无数怨灵狠狠咬噬住自己的肩膀,冰冷刻骨的触及活生生的血肉,刹那间成为了炙热的岩浆般,直欲将肺血烤热。
  他强撑着夺马而行,马匹在跑出魔鬼城的时候终于不支,而林怀尘体内的真气也已冲突激荡到极点。所幸白榆火并没有亲自追出,陇萃堂的手下一拨一拨的被派出,他虽受了伤,倒也能一一应付。强撑到瓜州境内的时候,终于遇到紫言。
  后来一路回到秦州,紫言素来是是个不拘小节的人,能买到马匹则买,不能则偷,速度极快,偶尔停下,他便用紫家的清凉心法替林怀尘消解那掌戾气。一路回到送灯峡,竟比洛一和紫苏还早了数日。
  嘴角犹然带着笑,毫不在意的吐出“小伤”二字,却借机略微退开半步,扶住紫苏的手臂问道:“你们一路上呢?”
  紫苏已经哽咽的说不出话来,紧紧拽着他的肩膀,竟是不愿离开。
  “若不是绊马丝先行盯上了我们,只怕一剑微雨想要顺当的回到这里,也是不易。”洛一立在不远处,看看泪痕未干的少女,仿佛那是自己的妹妹,微笑着替她答道。
  紫言倒是饶有兴趣的看着还抓着林怀尘袖口的妹妹,浓眉挑起,笑斥:“阿苏,还有没有点规矩?”
  紫苏便轻轻吐了吐舌头,仔细看了看林怀尘的脸色,方才拍手笑道:“没事就好了。”
  紫言直到见到妹妹,方才放下心来,谨然向洛一行礼道:“洛先生,多谢你了。”
  洛一大笑,连枝间的叶子也在簌簌而动:“洛先生?紫言,我真老成这样了么?”紫言亦回他大笑:“我们不过五年未见,你觉得呢?”洛一点点头,叹道:“不错,是该服老了。”他走到林怀尘面前,“送灯峡名不虚传,果然是蕴满灵气。”
  他一边低语,一边望向南崖东角的藤条,大约可以顺着攀上,一窥峡谷全貌。
  紫言大咧咧的走到林怀尘身边,催道:“快进去,你这伤吹不得凉风。”
  林怀尘点一点头,当先回去。紫苏轻轻一拉兄长的衣袖,低声问道:“他的伤真的没事么?”
  灵透的双眼此时渗满了不安,如同被围困的幼鹿,眼见锋利的箭矢呼啸飞来。
  紫言哈哈一笑,低声道:“清凉自任,亦我亦他——咱们紫家的心法,是比太上老君的灵丹妙药还要有用。你信是不信?”
  她略微点头,到底慢慢放下心来,听见兄长用暧昧逗趣的语气说:“阿苏,林怀尘不会有事。二哥我拼了不要这身武功,也绝不叫你失望。”这才心情稍好,笑骂道:“二哥,你再胡说八道,我可恼了!”又扬了扬下巴,眉眼弯弯笑道:“你快去吧,我随便走走。”
  内力疗伤所费时间极长,紫苏随便吃了些口粮,想找洛一说话,却哪里找得到他?只能自己循着山谷,走走停停,不时辨认些未见过的奇花异草,转眼已是天黑。
  不远处是一块极大的石头,紫苏心中微测了一下,大约站上去可见到南崖全景,此时自己心境前所未有的轻松,亦对洛一所说的“仙人送灯”奇景很是好奇,脚下轻轻一点,站在了大石脊上。
  果然是仙人送灯,浓墨暮色中,只有点点莹光在远处漂浮,或大或小——大的似银盘,而小的如珍珠。似是一吹即散,却偏偏萦绕在暗色中,高高低低,错落有致,像是用丝线引着,纵易自如的在空气中翩跹。
  她的视力极好,即便在黑夜中,终于分辨出了那灯火缠绕的中心,恍然是一把长剑,搁在崖上。紫苏心中好奇,一步一挪,费力的向那个角落走去。
  果然是一把银色长剑,剑身婉约细长,被置在一块大石底下——之前的星光点点,竟然是数不尽的萤火虫和磷火,而石头上则是一盏油灯,微弱的燃烧。她小心的蹲下身去,借着灯光去看剑鞘。
  她识得那两个字——“流火”。
  像是破碎的回忆被串联起来,紫苏的脑海中滑过了曾经听到洛一吟唱的歌声: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
  恍然如同霹雳从半空中滑过,紫苏的手指尚未触及剑身,身后已有一声暴喝:“你在做什么?”掌风疾劲,逼得紫苏心口微疼,又将她掠在一边。她怔怔的看着男子的背影,正小心的检查那把长剑,轻轻将它放回原处,仿佛那把剑是薄瓷制成,碰不得吹不得。
  紫苏看着林怀尘擦拭那把流火剑,归位之后站起身来,连一个眼神都未投向她。紫苏咬着嘴唇,怯怯得喊住他:“喂……”
  她从未见过这个男子,这样的眼神,冷然若箭,似是在看着敌人——而那时她与他并肩面敌的时候,他不过温然笑着,浑若无事。
  “我没触到那把剑。”
  “我知道。”林怀尘的声音比夜风更凉,仿佛冻到了他自己,忽然低声咳嗽起来。那眼神如同冰凌一般,冷冷扫向她,似是无声的在说出更冷酷的话。
  紫苏亦是骄傲的少女,见他这副样子,本来想要解释的话一句句咽回去,却莫名的觉得心痛。眼见他背转身子,慢慢往回走,忽然咬了咬唇,低声道:“对不起,我并不知道……”
  她不敢抬头看他的背影,只听见林怀尘轻轻叹息了一声:“不关你的事。这是我师姐的佩剑……她离开这里六年了,再也没有回来。”
  紫苏忽然明白过来,原来那样骄傲、孤高又洒脱的男子,不过都是表象。此刻她见到最是真实的林怀尘,一样会脆弱得如同孩子一般。她隐隐想到了什么,涩着声音开口:“你和你的师姐,感情很好么?”
  “会极门下,流火授衣。师姐长我三岁,我的功夫,几乎都是她传授的。”他低低开口,似乎还有着困惑,“那年她要出去游历,我求她等我三年,再一起出去——可是她只是把我当作了孩子,微笑着和我告别。”
  只是差了这三年,初时还有信捎来,可是到了后来,他再也寻不到半丝痕迹。直到自己循着祖训,到了可以出峡谷的年纪,才有流火剑一把送来此地。
  他终于是知道了,剑在人在,剑失人亡。那突如其来的茫然和悲凉,叫这个少年无所适从。而此生的追求却只剩下那样单薄的寻找师姐来信中提及的地名,一一去踏遍和找寻。
  那一段时间,他恨这一切,恨师姐不愿等他,恨自己年岁太小,却最为愤恨,时间太少——少到来不及去告诉师姐,少年一直带着羞涩的爱慕。而他抱着薄弱的希望去寻找,江湖何其大,授衣剑逐渐名动江湖,流火剑却始终安然躺在谷中,她的主人似乎真的消失在了刀光剑影中。
  每一次林怀尘回到谷中,来到这一处藏剑处——他知道师姐最爱的这里,有绿翳蔽日,又有零星灯火,若是她能回来,必会重回这里。偏偏,六年以来,流火剑始终在这里,再也没有挪动分毫。
  他自是不愿对少女说起这些的,只是缓和了语气,温言道:“我带你出去,这里路并不好走。”语气缓和了许多,紫苏却开始觉得寒冷,一座巨大的冰墙横亘在两人之间——就在刚才,她忽然明白了之前自己一直在别扭什么。原来这样一个人,也会如此有心有爱、有情有义,然而留给他人的,却全是莫测高深的风度。
  她默不作声,随着他一步步往前走。
  天边的星星一颗颗变得耀眼,有小虫在轻鸣,亦有他们踏过草丛的声响。
  林怀尘突然驻足,斜半身挡在紫苏身前,侧耳倾听。
  紫苏睁大眼睛,亦看到角落蹲着的男子,似乎在伸手轻抚一株植物,低声呢喃:“萑苇,这可是你对我说起过的珍珠草么?果真可爱……”又低低的一遍遍在轻吟,“萑苇……萑苇,直到今日才算见到了你说过的一切……还好,并不算太迟……”
  萑苇……这个名字似有魔力——林怀尘身子僵住如同雕塑石化,棱角分明的侧脸终于节节露出了狰狞若狂之态。
  不知是立了多久,似短又长的时光……紫苏察觉出凌人的杀意,微微瑟缩了身子——轻微的声响,忽然让前方的男子警觉,低喝道:“谁在那边?”
  只见青光一闪,有白色的炽耀光芒泼洒而出。林怀尘以快得不可思议的身法,拔剑,跃起,如一缕清风,狠狠的逼向前方。
  片刻之后,紫苏终于看清,那人有自己熟悉的背影,腰间悬长箫,此时一味的避让,背着双手,在授衣剑凌厉攻势下已然有些不支。
  她急得大喊:“洛大哥,你还手啊!”又对林怀尘喊道:“林怀尘,那是自己人啊!”
  仿佛为了回应这句话,林怀尘动作微微一缓,剑气凝而不发,低声问道:“你认得我师姐?她……如今究竟在哪里?”
  洛一像是痴了一般,立在原地,浑身被他剑气所罩,却无一丝防御的姿态。
  “剑失人亡……流火剑是我让人送来这里的……”他的声音渐低,终化无声。
  “剑失人亡……”林怀尘手中剑意忽地如同被泼了凉水的烈焰,肃然而灭,驻剑而立,眼神苍茫,道:“怎么会这样?”
  而洛一的神情几乎与他一般无异,嘴角微微垂下,像是苦笑:“是我害了她……是我害了她……”
  那是自己最好的年华,而立之年,风度翩然而潇洒,剑术天下闻名。江湖上慕名的少女想尽了办法与他接近,却唯有她,只是无意间见到一个少女在自己离去后哭泣,便不依不饶的找自己讨回公道。
  更叫自己诧异的,确实她的剑术。那样一个在江湖上寂寂无名的少女,却有着极飘逸精湛的剑术。而自己一时轻敌,洛水刃竟尔招架不住。
  那次是在长安古道之边,萑苇用流火剑指向自己,“望你好自为之。”声音清脆如玉击,在自己心间铿然作响。眉眼虽非美艳,却清冽得如同祁连山顶融化下的雪水,清爽的转身而走,像是了却心愿,终于可以舒心而笑。
  洛一终于知道什么才是勾心夺魄——原来之前的半个月,少女执著的追击竟然让自己心情这般愉悦,而她的转身离去,却无端让自己觉得失落而消沉。
  于是事情发展得出乎了自己的意料。猫与老鼠的追击,陡然间互换了身份。
  萑苇一路往南,一个月后,她在长江以南的一个不知名小镇,终于肯正眼看他一眼,然后问他:“你打算怎样?干嘛一直跟着我?”语毕,自己也是一笑,想来是记起了初识的时候自己也是这样质问他。
  而洛一不慌不忙,淡然一笑:“想和你结个伴,四处游历一番。”
  到底没有将心底的奢望说出来,若要收心敛性,自此以后,他有的是时间。
  整整三年的时光,他们从江南又复行回大漠之地,重走丝绸之路。萑苇立在秦州仙人崖边,低头看了很久那个郁葱葱的峡谷。他便问她:“真的不进去看看么?”
  萑苇只是抚了抚鬓间被吹乱的发丝,淡淡笑道:“不了。怀尘从小太依赖我,我有意离开了这两年,也希望他能独立些。在江湖上走动,到底还是一个人的事。”
  洛一和她一起沉默良久,终于面色不悦,声音低沉:“那么我们结伴行走这些日子,难道真和你一人独自行走一般无异?”
  萑苇挑眉问他:“你怎么了?”
  他几乎要拂袖而去,最后却不过站定,安静道:“你不会一个人。”
  那是洛一第一次见到萑苇脸红,在麦积烟雨中,满座全龛的菩萨也似在侧耳倾听,手指拈花,脸带微笑,仿佛听到人间最动人的话语。
  曾经惹出了无数江湖佳话的洛水一刃从此真正的沉寂下来。洛一始终记得,他曾说:“你不会一个人。”那直似对着诸天菩萨许下的誓愿,而最后,却不过应了佛门一空。
  那是在泉州的德化窑,她千挑万选,送他一支瓷箫,色如象白,乐声激越。而洛一独独不愿回忆起那一日。明知萑苇比自己小了不少年岁,明知她有时还有些孩子脾性,而自己偏偏一口答应,带她上了一艘发往东瀛的装瓷货船。
  她只是雀跃着想要走走海上丝绸之路,而出海三日,却遇上了最大的风暴。
  由远及近,沉沉乌云从海天尽头涌来,刹那间天地变为黑色,怒吼的浪潮足有数十丈高,如同一座移动着的巨大而厚重的山峦,轻而易举的将整艘海船挤压得粉碎。
  浪潮翻涌,萑苇不识水性,他紧紧握住她的手在海水中沉浮。海船的碎木砸到她的额角,刹那间然后一小片水域被染红,又褪尽色彩。风暴不知持续了多久,洛一只觉得手中那双手逐渐无力,几次想要挣开,他却死死不放。
  不远处已经慢慢漂浮而来船的碎木,而萑苇却已经精疲力竭,又因为失血,逐渐失去意识。他本来揽着她的腰,紧搂着她柔软的身躯,而有一个浪头打来,像是绝顶高手的一掌罡风,迫得两人分开。海水中的两双手滑腻如同水草,再也不能捉紧彼此。他看着她滑入海底深处,惊惶得说不出话来,深吸一口气,又钻进了水中。
  暗墨深蓝的海水,透进了风暴过去之后的阳光,一层层的向下晕染开,仿佛能触摸那些透明涟漪。少女长发柔丝飘开,双唇因为潮湿而饱满柔和,唇形像是在说话。可他拼劲了全力,却依然只觉得双目生涩,看不见听不见她最后的话语。海水的压力越来越大,迫得他再也不能往下,而肺里几乎再也没有一丝残存的空气。指尖的距离越来越远,而越往深处,暗色越浓,终于看不见那双晶亮的眼睛。
  洛一昏昏沉沉的浮上水面,刺眼的光芒如此圣洁,和刚才还是狂风怒吼的暴虐世界有天壤之别。他抱着浮木,最后被过往的商船救起,孑然一身,终于踏上了陆地。
  仿佛天意,他的洛水刃在海难中永沉海底,偏偏却带着她的流火剑。
  于是一路且行且走,剑上犹带萑苇的魂魄,他夜夜与她说话,走得很慢,却依然回到秦州。于是请人将它送回送灯峡。他在峡谷另一边看着,英俊的少年接过长剑,一脸不安。最后翩然而去,自此之后,连他自己都忘了自己的名字,天地间自己不过一个旅客,既无欢颜,亦无哀痛。
  他停下这些往事追溯,看着林怀尘:“小猴子,萑苇最放不下的就是你……”
  这句话被林怀尘的咳嗽打断,他声调微凉:“你就这么在海里放开了她?”
  洛一淡淡笑道:“是啊。独存于世,倒不如当时一起沉下去。”
  “你还知道师姐喊我的小名。可见你们真是爱侣。”林怀尘忽然挺起了脊梁,目光冷瑟得像是万古的冰砖,狠狠撞击血脉深处。那个牵着自己的手,闲步在溪涧边的温然少女,原来一直属于另一个男子独有的记忆中。而潜意识中,他一直不愿相信的,终于还是成真——或许这才是最致命的一击。他的师姐,真的已经不在和自己生活在一个世界中了。
  他用木然的声音,随意的指了指洛一和紫苏:“你们走吧。”
  河西走廊千年的风沙尚未将一个人吹得如同泥塑,而他现在,却真如窟龛中默然坐着的塑像,只求彻底的安宁。
  紫苏悄悄走近几步,想要和他说话——而那样凌厉的目光,像是野兽,凶狠的逼退来进犯自己地盘的同类。她不由自主后退一步,却勇敢的扬起声音:“林怀尘……”
  林怀尘并没有看着她,声音像琉璃般透明,又脆弱:“你们这些外人,都出去吧。”
  她立在原地,长久的看着那个男子的背影。想寻找一丝一毫和以往相似的痕迹。
  那个爱穿青衫的男子,她早就听大哥说过——华山之巅,他们以竹枝代剑,斗酒斗剑,快逸纵歌。紫临渊回府后一直感叹,自从接任家主以来,竟是从未如此畅意而为。而在敦煌,后有弩箭,前有猛犬,他亦不过负着她,轻轻皱眉抱怨一句“真是麻烦”。现在他的目光扫着自己,像是见到一个陌生人。
  所谓的江湖义气,原来这样薄凉。
  而一个人的心中,原来承不下太多的情感。
  脸颊生凉,紫苏这十几年的生命中,从未像这几个月那样跌宕,像是遍尝了各种滋味。她微笑着转身,双手握紧在身前,乌黑长发被夜间露水打湿,微微卷在耳边。
  她的脚步有些快,洛一只是一分神的时间,已经见到她走上了崖间栈道。他追上去,并肩向上走。像是看透小儿女的心事,他微笑,依稀可见昔年风华:“阿苏,那年我和萑苇在河西,恰遇陇西大旱,卖儿鬻女。也不知是哪里来的人贩子,专门挨家挨户的去找养有幼女的夫妻。萑苇当时不忍心,暗中又偷偷抢回了几个。只怕那些用来献祭的女孩子,就是当年被卖的也未可知。”
  扯些乱七八糟的往事,存心想要分散开她的心思。他立在半高的崖间,低头望向崖下的年轻男子,如青松一株,连发髻也透着古朴随意。身边的少女在月色下,容颜清透,连他都觉得会是佳偶天成,可是各有各的緣法,这样错过,却叫他惋惜。
  紫苏只是静静的等他说下文,许久之后,才嫣然一笑:“洛大哥,我要去景德镇走一走。”
  他并不意外,挑眉问她:“去作甚么?”
  紫苏轻轻皱眉:“你不觉得……釉里红奇怪得很么?”
  她微扬下巴,眼神透亮,像是刻意在隐忍着什么,有稚嫩中的坚强:“洛大哥,我的江湖梦可还没结束呢。”
  他们在秦陇大地上慢慢走着,这是华夏大地上最为坚实的土壤。
  紫苏略略抬起头:“你不用陪着我,言二哥很快能追上我。”她轻轻握住洛一的手:“洛大哥,那几年间,你必定过得安宁愉快。”
  他低头看着少女,月色皎洁,而她的眼神更是安然诚挚,于是微笑:“难怪临渊时时向我炫耀有个妹子,倒真是有些羡慕他了。”又拍拍她的手,“阿苏,将来的日子还很长。你和林怀尘都还很小。”
  似是意味深长,他在月华下长啸而去,背影疾如风尘,片刻之后,目力所及已然不见踪影。
  而紫言匆匆追上来,全然一头雾水:“怎么好好的你们就走了?林怀尘一脸不善的将我我也逐了出来。”
  紫苏一催胭脂雪:“我怎么知道!”
  声音远远传到后边,紫言已然听不清楚。他微微摇头,随着妹子,向东行去。
  行到江西境内,早已春暖花开,风和日丽。空气中的清润之气让紫苏觉得熟悉,草长莺飞,柳枝已团起白絮,胭脂雪踢踏着小步,踏上农间的木桥。她扬声问田间劳作的老农:“老伯,景德镇是往这里走么?”
  老农抬了抬头,说出一长串的话。
  江南这地方,出了十里地,方言便是大异。紫苏楞楞的听着,末了,老农向她指了个方向,她大致知道了方向,点头微笑。乡间的老汉,何曾见过这样如雪晶莹漂亮的小姑娘,不知所措的抹了把汗,呆呆的目送那个纤细背影消失在清晨凉雾之中。
  这是个有着绵长历史的小镇,先时名字叫做“昌平”,吉祥圆转。只因瓷器驰名,皇帝赐字:“光致茂美,四方则效”, 便极荣耀的随着皇帝的年号改作了“景德”。
  牵着马踏进小镇的时候,是江南最美的时节。
  微雨濛濛,丝丝绵绵的絮在天地间,又密密的洇开去。瓦片青砖上沾得湿气多了,便点点滴滴的汇聚在一起,珠帘似的挂下来,洗刷得檐下的蕉叶直透出嫩绿来。她抹了抹脸上的雨水,听着马蹄声在青石板上踢踢踏踏的敲出声响,青色的烟雨深处,景德镇几乎是黑白相间的素色。瓦片、廊间、铺面,精致却又清净。
  人烟亦是稀少,路边的两侧,一色开着瓷器铺子。
  紫苏在一家店门口驻足,抬头望了望匾额,却不由笑了出来:“风火仙”。
  倒像是道观神庙。
  一眼望去,摆设也是简单。她拴了马,跨进店去,满目琳琅。
  老板是个瘦瘦的老头,透着精明气,上下打量突如其来的少女,目光在掠过胭脂雪的时候陡然一亮,立时极为热情的站起身来招呼。
  紫苏并不懂瓷器,看了半晌各式花瓶,问道:“老板,我要用作生辰贺礼,你可有好的推介?”
  老板觑着她的气度,知是富贵出身,骨子里透着爽利劲儿,沉吟半晌,只说:“姑娘稍等。”伸手唤了一个伙计看店,便匆忙去里屋了。
  紫苏这才见到屋内还有一个客人,独自一人站在那里良久,一身黑色衣衫,微微俯下身在看柜中的一个五彩葡萄扁肚杯。虽是看不清脸和神色,只一个背影,却无端叫人觉得凌厉而绝傲。
  老板还没回来,她便随口问伙计:“这里可有釉里红的瓷器么?”
  像是惊动了暗色中潜伏的猎人,一道极锐利的目光从角落望向自己,紫苏不由自主的回望——那是个很年轻的男子,双眼明亮秀长,而瞳孔黑得像研得浓极的墨汁,眼角因莫名的缘故微微翘起,浅浅的弧度,却似箭在弦上,直射人心。
  紫苏颇不自在的收回目光,扫了一眼伙计,大约是错觉,只觉得小伙子听了这句话脸色都发白了。
  老板从里屋才掀了门帘出来,一时愣住,笑问:“这位姑娘,釉里红哪是我们这样的小店找得出来的?”他搁下盒子,在一侧柜子里翻了翻,只找出几块碎片,白瓷上的釉料要不浅淡的逸开了半个壁面,要不浓厚如同深紫色结块。
  “这些都是败品。上好的釉里红,如今哪有人制得出来?”老板若无其事的吹了吹胡子,打开盒子,一一向紫苏介绍。
  “青花纸薄酒盏。”他小心的拿起,放在紫苏掌中。又翻出了一本古书,指给她看:
  “青瓷酒杯,纹有乱丝,其薄如纸,以酒注之,温温然有气,如沸汤自暖。”
  莹润可爱,真是如纸片般单薄,仿佛轻轻一握就会碎裂。
  她看了一会,微笑道:“我不要。我大哥是个豪爽人,只会大碗喝酒,弄不来这样精巧的玩意儿——再说了,他只爱冷酒,这般温吞吞的酒杯……”她笑着摇摇头,转身便走,不意身后有人喊住她:“姑娘,不如看看这个小盏。”
  紫苏疑惑着回头,是那个黑衣男子,低沉的声音弥漫在这间小店,信手拈起老板盒中另一个酒盏。
  雨过天晴的颜色,微蓝又似浅白,却有各色清云遮空,云彩流霞。盈盈立在男子掌中,他低笑:“流霞盏,难得一见的珍品。”
  那样美丽而素净的瓷器,紫苏第一眼瞧见了,止不住的喜欢。触手如同握住了薄冰,轻灵的不可思议。耳中听到男子在低吟:“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
  她惊喜交加,抬起眼睛望向男子:“曲水流觞——这杯子果真可以盛酒在清水中漂浮?”那是文人间盛行的游戏,坐在水边,水杯漂浮至谁的面前,便饮酒赋诗。原来世上真有这样的器皿。
  而这一眼,才知道这是怎样一个英俊的男子,只是将张扬的眉目隐在黑色之中,略微遮掩了桀骜之气,唯有那双眼睛,仿佛能将人的魂魄吸至深处,再难逸散。
  她错开眼神,低头看着流霞盏,赞道:“真漂亮。”又问他:“你若不要,我便买下了。”
  他嘴角勾出弧度,似是微笑,眼神却依然冰冷:“请便。本就是女子儒生爱的小玩意。”
  紫苏并不理会这句话,问老板价格,着实咋舌了一番。她想了半晌,终于解下耳边坠子,微笑道:“这个可以抵过么?”她素来这样,遇上喜欢的东西,便不惜其他,也是想要得到。
  老板还未开口,那个男子极轻的皱眉,伸手拦住他,又对老板道:“我替她付了,银子一会让有人送来。”
  老板看了一眼那对虎头玛瑙坠子,恋恋不舍,却又似乎不得不听那男子的话,点了点头。
  细雨止住了,连太阳都探了半边脸,只是不一会又被层层云霭重又遮住。这方小镇上,连光线似乎都带着淡青色,衬着浅碧色水光,如青玉般润泽。
  紫苏走到店外,微微仰头对黑衣男子道:“谢谢你了,我这就去找银子来还你。”
  “想要当了那对坠子?”男子的声音不掩讥诮,“流霞盏是珍品,却也及不上虎头玛瑙的一半。我生平最看不得的,便是暴殄天物。”
  “这位大哥,好像你很会鉴宝?”紫苏想起了什么,微微抹了抹脸,肌肤如清洗干净的蒙尘明珠,莹莹如玉。
  他像是一眼看破了她的心思,面沉如水:“你想找釉里红?”
  他只是说:“去我的住处换身衣衫,再带你去随便转转。看看有没有这个运气,恰巧让你寻到一片残片。”
  紫苏心中微微不安,她分明嗅到这个男子身上有种危险而吊诡的气息,并不像林怀尘那样,靠近便觉得安心而舒意。她犹豫片刻,终于道:“那么多谢你了。”
  黑衣男子也似有些意外,垂了目光,像是认真打量这个少女,旋即一笑,似有莲花在唇边绽开,轻声道:“很好。”
  他们走过双溪渡,不知名的粉色落花打着旋儿落在昌江水上,又随着流水东去,雨后的湿密气息中又有淡淡的阳光味道,而岸边枝上透绿鲜亮的叶子,在这小镇上像是有逼人的生命力,美得心惊。
  “我该怎么称呼你?”紫苏大方的一笑,道:“叫我阿苏就好。”
  他却滞默半晌,才淡淡的说:“韩紅露。”
  只恐花深里,红露湿人衣——这样美丽的名字,本该韶龄少女所有,却被安置在他身上……若说不协调,却又分明不是,五官如此俊美的男子,足可当得起这样的名字。
  紫苏低头一笑,发丝落下,她便伸手往耳后一挑,应道:“很好听的名字。”又问:“韩大哥,你是镇上的人么?”
  他不答,却遥遥指了小巷尽头的一座小宅:“到了。”
  那是掩在槐树之下的一座院落小宅,一块古朴的匾额写了“珠山小筑”。
  四方院落并不大,韩紅露嘎吱一声将门推开,只见院中的一棵极大的古树。石板缝隙之间长满了三瓣叶的纤细青草,有湿漉漉的气息。紫苏只觉得清冷,仿佛偌大的院子向来只有他一个人居住。他淡淡的停下脚步,像是解释:“我不爱太多陌生人出现在面前。”紫苏愕然,有些尴尬,也不知这话是不是在对自己说,缩了缩脖子,决定不接口。
  他领她到厢房,不再进去。紫苏坐在桌边,习惯一般掏出了釉里红瓷片。那块血斑又悄悄游移到瓷片一角,不管在怀中揣了多久,永远清凉如同寒冰,唯有用指尖去轻轻触摸那点红斑,才隐约会觉得暖意在暗暗涌动。
  其实数月过去,节气变换,地域移转,仿佛世界换上新颜。她常常在心中一遍遍梳理心情,江湖上不乏痴心女子,若是那样,她便该当默默留下,痴心等待。然而她从来不是,江湖路远,万般情缘,确如洛一临走时告诉她:“你们的路还很长。”她也是普通女孩子,常常去想萑苇究竟是怎样一个女子,竟能让身边的人付出了全部心思去等待。
  这些脆弱却又缠绵的心思,往往占据了她大半的时间。与之相比,魔鬼城的老人,龙神窑的血祭,手中的瓷片,倒像是闲来打发时间。
  似乎只是片刻之后,房门被叩响,传来的声音低沉魅惑,喊她名字:“苏姑娘?”
  才发觉时间流逝之快,已是傍晚时分,晚霞如锦,昌江如碧。穿越了大半个小镇,依然冷清如故。这个小镇,似乎将一切精力献给了瓷器,偶尔有轻吠的黄犬,懒洋洋的跑到炊烟升起的人家,却只显得一切愈发幽静。
  他的脚步颇快,紫苏站到一块地势颇高的空地上时,天色刚刚暮沉下来。她颇为疑惑的看了身边的男子,又看了看脚底的土地,道:“难不成这里还埋着古物?”
  韩紅露轻轻笑了笑:“这是禅师山。景德镇地势最高的地方。”
  他忽然站直身子,眼神直直射向了小镇最中央的那一片建筑。
  像是掐算好了时间,刹那间,那一片宅子中央红光冲天,在夜色中,火焰般的颜色映红了半壁天空。而那片光几乎没有黯下的趋势,越着越亮,似乎将世界的光亮都收敛在了这小小一片土地上。
  紫苏从未见过这般景象,良久,才问道:“那是什么?”
  “烧窑。”韩紅露简单答道,“全境如同焚火,这样的景象,数日方止。”
  他静静转过头来,或许是山下火光耀眼,紫苏在他的双眼中寻到了一丝精璨的赤色:“为什么要找釉里红?”
  问得波澜不惊,紫苏笑了笑:“没有为什么,喜欢而已。”
  “百年来,釉里红只有两件成品,只怕你从未见过。既然从未见过,谈何而来的喜欢?”
  “果真只有两件成品么……”紫苏喃喃道,一瞬间的失神:那么自己来到这里并没有太大的意义了,而自己手中的残片,真是百年前的成品之一么?
  韩紅露并没有注意她的神色,伸手指了指山脚底下的大坑,继续道:“银坑坞。当年是在这里烧出了釉里红。”
  紫苏极目远眺,费尽了全力,其实不过看到一个灰色的大土坑,和因为烧窑而显得光线通明的小镇相比,这一块沉如废墟,却透着别样的深邃。
  他几乎隐没在黑色中,只余声音在这方小山上将紫苏笼罩。
  “以身献祭,终是制成了两件。若说无知无畏,那时的几名匠人却是当得起了。如今又有谁能像当年一样甘愿以血供奉?”男子的声音平淡无波,眉峰微皱,仿佛可以见到百年前的景象。
  紫苏微微颤栗,勉强笑了笑:“血祭?”
  “精血……那是一个人最可宝贵的东西。没有精血,干将、莫邪如何铸出?这个道理,于任何宝物都是一样。百年之前,也是一个匠人,甘心献祭火龙神,最后炼制出了釉里红。”他回眸看紫苏,“人心不纯,自然再无人可以制得出这般精美绝伦的瓷器。”
  紫苏咬唇,静默了片刻,忽道:“瓷器是死物,为了死物却要拿人性命去换,这样的东西,又哪里能称得上宝物?”
  黑暗中,他慢慢靠近紫苏,英俊而诡魅的五官近在咫尺,像是玩味,又像是糜红入骨的香料,被层层幕帷包裹在密室之中,逼得人喘不过气来的魅惑语调:“你见过釉里红么?象牙白色的红色一点,温然如同精血在血脉中滑动……那是死物么?”
  紫苏几乎被这这声音迷惑在这暗色中,却悚然一惊,黑白分明的双眸如同清泉一般濯涤而过,她微微退后一步,安静微笑道:“这样说来,这些炼制方法还真像邪术。”
  韩紅露亦收敛了眸色,淡淡转身,不置可否:“今天已经太晚。明日我带你去银坑坞瞧瞧。”
  紫苏起得甚早,露水沾湿青石板,像是泼了浓墨在石块上,透着残余的夜晚寒意。而枝头的几片青绿色叶片大约是禁不住风力,与娇嫩的花瓣一道横在小径一边,如同少女的妆饰,恰如其分的点缀起青色大石。
  踏过小径,对面的厢房廊檐颇宽,于是遮住了露水,又因无人居住,积下了厚厚一层尘埃。紫苏去拿墙角的竹节扫帚,闲着无事,生了清扫这块空地的念头。
  只听见唰唰的声音,仿佛微风吹过树叶,簌簌的比天籁之声多了尘世的喧热。
  韩紅露修长若绿竹的身子倚着门,一派慵散,却凝然看着这一幕。他微微眯起眼睛,像是在看少女那双皓如白玉的双手握着黄青色的扫帚,因为用力而若隐若现的青筋。而紫苏一身白衣,被卷起的黄色尘埃包裹,却似点滴不沾,所谓的清丽出尘。
  他嘴角抿起,本是如刀锋锐的薄唇,慢慢柔和下去,想起以前读过的禅语:
  凡扫地者,自心清净,另他心清净,又可诸天欢喜。
  可自己分明是嗜血且冷酷的修罗,偏偏爱读这些东西,仿佛讽刺,又仿佛天生的魔神交互吸引,此时这些语句,竟然如此清晰的记起。烟尘中的少女,身子纤细,却给自己带来陌生的熟悉,仿佛那是触手可及的,自然的生动。
  终究是扬起的尘埃落地,她被呛得微微咳嗽,回眼望去,黑衣男子俊美无俦的脸上,一双深不见底的眼眸似在浅思。
  紫苏有些不好意思,讷讷的住手,却不知说什么好。
  他笑,声线冷而淡然:“你倒是勤扫尘埃。”
  紫苏想都没想,扬眉答他:“是啊,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是我看不透。”眼神剔透而晶莹,光芒耀眼。
  韩紅露立直身子,缓缓穿过小径,绿竹在他身边后退,有竹叶刮到了身侧,如小刀划过布帛,发出轻微的声响。他站在紫苏身边,却只是微笑:“我有时候常想,世人都道慧能通透——何尝又不是谄媚于六祖?分明自己连神秀的勤修都不如,却要嘲笑他人看不透。”
  又是这样一幅神气,好像在讽刺世人愚钝,而唯有他有一双锐眼,不知是俯瞰或者魅惑众生。
  紫苏皱眉,有意无意的问他:“你都是这样和人说话的么?”
  他挑眉反问:“怎么?”
  紫苏轻轻一笑,像是树叶缝隙中,阳光初现:“没什么,老家有句话,锋芒毕露,并不是好事。”
  让韩紅露愕然,抿起唇锋,依然冷讽,带了疲倦:“锋芒?不过是世人太驽愚罢了。”
  紫苏嗤的一笑,叹气道:“真是没法子好好说话。”
  他终于笑了笑,却转过了眼神,不再接话。
  银坞坑就在小镇西南角,说是坑,其实更像是一处极大的废墟,若是从大小来估算,倒像一个大户人家的宅子,如今瓦砾狼藉,几乎成为小土堆。旁边是座庙宇,韩紅露的眼光一掠而过,又停留片刻,是叫人琢磨不透的神气。
  藤蔓横生,几乎就没有下脚的地方。紫苏有些失望的转了转,勉强笑道:“这里会有釉里红?”
  他却不慌不忙:“但凡想要了解一样东西,怎能不去它的出处看一看?”
  他一一指点给她看,曾经熏得发黑的砖块如今爬满青苔,而地上的泥土也是特异,闪闪如有银屑,紫苏蹲下身子,指间捻了一撮,问:“高岭土?”
  韩紅露亦蹲下,目光投向泥土,轻声道:“质如蚌粉,色素白,有银星。是上好的高岭土。一年年积攒下来,这里看起来好像是银坑一般。”
  “曾经是昌平镇上最是著名的制瓷人家,据说是制出了釉里红,窑神发怒,这里便成为废墟。那一个家族,从此消匿在景德镇。后来的匠人便在这里盖了庙宇。”他伸手指指之前见到的不起眼的小庙,眼神竟似有些恶毒。
  灵祠叫做“风火神”,紫苏想起了昨日见到的小店,问道:“窑神就是风火仙么?”
  韩紅露不答,脸上却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他快步跨进小祠,供桌之下蜷着一个人,瑟缩这肩膀向内躺着,只看得见凌乱的一把青丝。
  他颇为粗鲁的一把将那女子翻过来,是个年岁颇大的妇女,双眼紧闭,脸颊凹陷。目光忽然一亮,轻笑一声,伸手按住她的灵台穴。
  紫苏轻呼一声,那个女子的手腕处,赫然是豆蔻般一点嫣红——就像是在沙漠龙神窑所见的几人,一模一样。韩紅露看她一眼,内力源源不断的送入那个女子体内。
  她慢慢靠近,那点红蔻如同被催生一般,以疯狂的速度往女子上臂蔓延。韩紅露如刀锋的目光扫在紫苏身上,紫苏急道:“她的手怎么了?”
  就在这一刻,适才还奄奄一息的妇人忽然跃起,指如尖刀一般,狠狠抓向紫苏,诡异而刁钻的角度,紫苏避开已是不及,被她抓住了衣襟——那一刹那,韩紅露的手掌悄无声息的滑过那女子的背脊,轻轻一摁,如鹰爪的手掌忽地一滞,却又费尽了全力向前一探,扯下了半幅衣襟。
  那只手已然无力,紫苏轻轻一格,便像断枝一般,啪的垂下。她心中微微一动,红色已经爬满了那人的手臂,而她的脸色愈发苍白,神情迷糊的看了一眼韩紅露,呢喃着像是说了句什么。
  韩紅露却一直没有看她,嘴角带着莫测微笑,俊美像是上古的神祗:一只手像是操控着人的生死,缓缓提起放在了女子项边,微一用力——那女子停止了抽搐,最后望向韩紅露的目光叫紫苏看得心境胆战,分明有不解、怨恨,又像是解脱,终于慢慢闭上眼睛,瘫倒在地上。
  “她……死了?”紫苏伸手去探她鼻息,带了愤怒,“你不分青红皂白就杀了一个人?”
  他冷笑,似是不屑解释,最后却抓起那女子的手道:“她筋脉已经迸裂,我若不杀她,她只会更痛苦。”
  红色几乎将手臂晕染成一片,紫苏移开目光道:“你认识她。”
  韩紅露的目光移向她被撕开的衣襟,其实内里还有衣裳,紫苏却警惕的半侧过身子,颇不自然的站在阴影处。
  “是认识。她是我家族的仆役。”黑衣公子静静的站起来,冷冷将女子的尸身放在一边,抬眸望向塑着的泥塑。
  亦是一个年轻男子,木骨泥塑的雕像,因为年代久远,四肢已然不全,露出了内在的草木扎捆。那个男子,隔了时间和空间,却和身边的男子重叠起来——尤其是那双眼睛,泥塑是用琉璃制成的,微蓝光芒流转,像是居高临下般俯瞰众人,带着冰凉的微刺。
  紫苏又转头望向韩紅露,黑衣男子正以一样的眼神回望塑像,像是在两个世界,在缓缓的交流。
  “他是?”
  韩紅露被她的声音打断,淡淡看她一眼,又掠过地上女尸的手臂,拿红色就像最灿烂的生命力,狠狠的嘲笑这具已经僵硬的躯体。
  “所谓的风火神,就是他制出了釉里红。”语气云淡风轻,保持着刻意的沉默。
  紫苏只扫到那块供桌上的神位,三个字跃入眼帘。
  韩公垚。
  她喃喃的开口,似乎有些寒意,伸手去拢住被撕裂的衣襟:“他姓韩?”
  身边的男子终于绽放微笑,像是黑色的曼陀罗花盛开,明明高贵,却又透着戾气。
  “韩垚,我的先祖。”
  这话平板说来,一丝感情也无,却衬着唇边的微笑,在小小的祠庙中叫紫苏冷气横生,她一步步的退出小祠,却移不开目光。阴暗的祠堂中,那尊雕塑的双眼,像是不愿离开这样美好纯洁的少女,阴沉的流连在她的身上。
  而突如其来的阳光让紫苏觉得不适应,她微微躲避着光线的直射,手臂却被韩紅露挽住,耳边的声音带了低沉的笑:“你要找釉里红,还真是找对了人。”他仔细的在审视这个少女,睫毛轻轻颤动,像是凤尾蝶的长翼,微翘的鼻尖,肤色比绢纸更细薄透亮。他迸射而出奇妙的笑意,拍了拍她的肩膀,像是安慰:“回去换身衣裳。”
  她昏昏沉沉的回头去看那具女尸,而韩紅露却再不回头,声音中带了自弃之意:“别看了,会有人来处理。”
  回到珠山小筑,她的厢房中已然置上了热水。微微炽烫肌肤的水温却依然叫自己觉得寒冷。这个诡异的年轻男子,祠堂中的女子,鲜艳的红色,那双琉璃眼睛……她不敢往下想,只想牵了胭脂雪尽早的离开,又后悔那时对紫言撒谎,只说为了大哥寿辰才来景德镇寻份像样的礼物。
  水汽氤氲,让自己困倦的睁不开眼,像是回到了夜夜梦魇的时刻,想摆脱梦境却被牢牢缚在原地的拼命挣扎。蓦地,一股清凉之气从胸腔处升起,慢慢游移在四肢和躯体之间,紫苏闭着眼睛,知道是清凉心法在慢慢作用。
  紫家的心法总诀是八个字:“清凉自任,亦我亦他”。紫苏自小学艺不精那是不争的事实,然而她素性随意天然,却有学这心法的上好材质。这种时刻,有意无意间的心法引导,让自己逐渐平静下来。
  直到浴桶的水都已经变得冰凉,紫苏湿漉漉的睁开眼睛,世界如旧,但她却拼命的喘气,心脏如同擂鼓一般——终于记起了一件极要紧的事。
  那块匾额——她一步步从祠庙中退出时,无意间看到堆在角落,上书四个大字:浮梁瓷局。浮梁……扶凉……一样的发音,大约是那个远在敦煌万里黄沙中的赌局,又在在这里勾起了自己可怖的回忆。而细想下去,千里之外的巧合,到底是否有些细微的联系?
  她心不在焉的摇摇头,或许自己是太多疑了。榻上放置了一套新的衣衫,随身带着的首饰放置得整整齐齐,鸽血红在阳光下微扬光芒。她在桌边坐下,手指轻轻拨弄宝石,对着铜镜,小心的插入鬓间。鸽血红的清凉点在额间,这是她自小佩戴的首饰,只觉得熟悉异常,这才恍觉离家已经近半年了,曾经想要飞扬烂漫想要闯荡江湖的的愿望也一点点淡下去。她站起身来,推门去找胭脂雪。
  轻轻呼哨了几声,却没有像往常一样听见马蹄清脆。她循着游廊,绕到后院。马厩草槽边,韩紅露轻抚着胭脂雪脖颈,似乎在和马低语。而胭脂雪一凡往常颇有些活泼调皮的性子,倒是低眉顺眼的轻蹭着黑衣男子。
  她微感诧异,低低咳嗽一声。韩紅露立时警觉,放开了胭脂雪。
  胭脂雪见到主人,欢鸣一声。紫苏走上前,拍了拍它。
  那枚鸽血红在额间,刻意敛着光华,融融像是春日,温煦而毫不张扬。
  他微抬眼眸,沉静道:“很美的鸽血红。”
  紫苏伸手抚额,才知刚才并未取下来,也就随意,由着这般,道:“我是来告辞的,叨扰了这两日,真是多谢韩公子了。”
  他并不意外,微微颔首,将胭脂雪的马缰递给她:“姑娘陪我说话,我也是极开心的。”这时说话的语态,全不似之前的桀骜狷狂,温润如同大家的贵公子。
  紫苏牵着马,走了几步,微一犹豫,又转头道:“你真是韩氏后人?”
  这才发现他的目光并未离开自己,如同炙热一点火星,在身后灼烧。
  他露齿一笑,像是听到了笑话:“韩家并非世家大族,又无武林间豪门渊源。骗你有甚好处?”
  紫苏心中长叹了一声,物归原主吧,就算他不是,她也不愿意拿着那片碎瓷,夜夜噩梦。她伸手去拿粗布小包,递给他:“我无意间得来的釉里红残片。也有前辈告诉我这是真品,若是真的,那便物归原主。”
  韩紅露一愕,却并不急着接过,修长的手指扶在一侧木质栏栅上,微微扣紧。他的嘴角微抿,目光深邃如海,又似在深海处卷起了无声的激流,半晌才打开布包。
  ——哪里是釉里红?分明是一片绘着云龙纹的青花瓷片。
  紫苏的脸刹那间雪白,看着那片碎瓷,不自主的伸手去接过。那片瓷如同死物,静静被自己捏在手心,再也没有之前的灵性暗涌。她微微张开嘴,不知所措:“这……不是……”
  韩紅露却比她镇静许多,若有所思的扬起眉梢,像是淬血的刀刃,光蕴暗藏,淡声道:“这青花瓷也非凡品……”
  紫苏微怒,打断他的话:“原本我身边一直带着的釉里红残片,定是被人换走了。”像是发怒的小兽,双眼晶晶而亮,直直瞪着韩紅露,轻喘了口气,又道:“你心中定然在笑我。那么就算我骗你好了。”
  韩紅露依然不动声色,敛着目光,将胭脂雪牵回了马厩之中,缓缓道:“谁说我不信你?我信你,所以请你再留几日,我们好好查一查。”他微微回头,嘴角的笑慵懒而随意,“对了,你一过来,我便闻到了迷香的味道。”
  紫苏愕然,下意识的抬起袖子轻嗅,果然是一股极淡的香味,像是不小心被泼出的一滴玫瑰花露。耳边却听黑衣男子开口询问:“为什么要把釉里红给我?”
  并没有听到预期中的回答,韩紅露转身的时候,紫苏已经走到了游廊尽头,只见到白色的背影。他眼中的神色莫名的复杂难辨,明明讥诮,却又不忍,垂在身侧的一手无意识的轻轻拂过粗木栏杆,刹那间覆上了一层浅黑。
  紫苏在房中几乎将被褥、梳妆台翻遍,却始终寻不到失踪的瓷片。她心中也暗暗认同了韩紅露所说的迷香,心中微微渗起凉意。其实抛开这个,她对韩紅露也已经有了太多的疑问,韩垚殉身后,韩氏就此衰败,那么他现在为何又出现在这里?风火仙中的妇人,他说是家族中的仆役,为何手上有着和魔鬼城的老人一般无异的血斑?他和远在大漠的龙神窑血祭,究竟有没有关联?
  她像是站在了云雾缭绕的山顶,若是跨出一步,可能云散雨霁,却也有可能粉身碎骨。良久,她重又推开门,淅淅沥沥的下起小雨,被浸湿的思绪愈发的厚重,连韩紅露走到自己身边都毫无知觉。
  而他嘴角微微一撇,道:“过来。”紫苏看他一眼,却只见到挺拔的背影,脚步微快,走进正房。
  借着屋外的青白光线,紫苏几乎屏住呼吸,看见了桌上放置的器皿。
  五寸左右的高足杯,唯有足部是完整的。杯壁一圈布满了裂纹,却不知用了什么法子修复起来,粘在一起。偏偏碎片皆似溢满鲜红,璨若珠玉。唯有在杯腹处缺了一块,像是被活活剜去的一块血肉,呈三角状。
  “就是它……”紫苏几乎要伸出手去抚摸那一块三角形的缺口,心中莫名的失落:若是残片没有丢失,那么这样美丽绝伦的器皿又何至于这般残破,透着惨烈的凄迷。
  韩紅露手指微凉,拦住了她,温然道:“碰不得。”又叹道:“我寻找这块残片已经很久,如此说来,又失之交臂。”目光直视定定的看着桌上的高足杯,轻轻摇头,无限叹惋。
  然而紫苏心中却起了疑惑:“为什么我见过的残片,只是有一点红色?”她又仔细的看了看杯壁,淡淡反射着光线,红色却饱满灿泽。
  韩紅露的声音像是遥遥从云端传来,清冷如水,却带了迷醉:“那是活物啊……你看……”
  顺着他修长的指尖,那些红色仿佛被山间被吹散的浓雾,氤氲团簇着又向另一处涌去。她悚然一惊,原来真的是这样,暗融的精血,活跃一如生时。
  釉里红的美太妖冶迷离,有深入骨髓的邪魅,紫苏在半梦半醒中恍然想起,或许陇萃堂不知哪里得了邪方,学前人不当也未可知。而如今她自然知道韩紅露是极熟悉制瓷的,去问个明白也是上策。
  于是披衣起来,窗子半开着,月光如同流水,轻轻泻进这一方小室,也有比微风更淡更凉的气息钻进来,使人为之一畅。紫苏往外看了一眼,一个淡绿的身影闪进了一侧厢房。她几乎以为是错觉,仿佛绿色的树叶瞬间落下,却消却了踪影。而这一刻,极深的恐惧如同漩涡,将这几日间对韩紅露逐些增加的信任卷得粉身碎骨。
  这个背影,她绝不能认错,那个在大漠中的美丽异族少女,偏爱绿色,有着诗一样的名字:春水。
  而在另一间屋内,暗得透不过气来,唯有少女腕上一串小指甲般大小的夜明珠散发柔和光泽。依稀可见英俊的男子盘膝坐在榻上,双手结成姿势奇异的心诀。他淡淡睁开眼睛,声音中不见喜怒:“你来做什么?”
  春水半跪着,微仰了头,有一丝倔强:“主人,你要放她走。”
  韩紅露双手在抚平衣角的褶皱:“残片呢?”
  少女眼神中滑过一丝渴望和骄傲,静静将那一片碎瓷呈上。
  修长而指骨凸显的十指轻轻拂过那片碎瓷釉里红,瓷上的那滴红釉霎时获得了生命,随着男子的指尖而开始轻轻飞舞。而他闭上双眼,俊美的脸庞安详而沉静,仿佛和瓷片灵血交融。
  春水不敢出声打扰,立在一边,悄悄望去,男子深邃的气息仿佛与暗色融为了一体 。
  半晌,他终于睁开眼睛,微一点头:“就是它。”
  她脸色微喜,还未说话,却听见主人以漫不经心的声音道:“春水,你僭越了。”他微微抬了抬手,似乎在叹息:“你若不替我取来,它也还是我的。”
  春水脸色发白,低声道:“主人,不能放走那个女子……她……见到了白堂主主持的血祭。”
  韩紅露一愕,眼神倏然睁亮,低声笑道:“说到底,鸽血红,擅闯龙神窑,原来就是她。”
  “是。白堂主推测,卢长老那日带着碎瓷逃走后,只有她和另外一个男子可能遇到。于是我们分了两路寻来。只是春水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女子竟然就和主人在一起……”
  “卢长老呢?”
  “被埋在魔鬼城碎石下。”
  韩紅露脸色复杂,站起身来,握紧了手中瓷片,喃喃自语:“他到底还是舍不得这瓷片随他长埋地下。”像是为了掩饰这片刻的失神,等到春水再见到主人的脸色时,他已宁静如常:“关于那个女子,此刻起,我不许你再插手擅作主张。”
  翌日早上,天色略微放亮,紫苏独自坐在回廊下,脸色微冷,一夜未能成眠。见到韩紅露信步而出,站起道:“我等你很久了。”
  韩紅露没等她说出下句话,相随掠过她身侧的修长身影,还有淡淡的话语:“你随我来。”
  他带着她在景德镇的大街小道穿行,沁人的凉雾沾得鬓角微湿,而最后在一家不甚起眼的小店前站住。
  这是家卖粥的小铺,因为甚早,寥寥几个客人在喝粥,而老板夫妇还在擦拭桌椅。
  她几乎以为时光错乱而过往流转,就像她在大漠的小客栈,第一眼见到那个年轻人,怠惫着蜷缩在角落,却又有莫名的清轩不卓之气息。而店中分明坐着那个青衫男子,背影落拓却又挺直,听闻到人声却依然坐着,并未回头。
  韩紅露回头,微皱眉峰道:“怎么?”只见到少女脚步急快,走到另一人面前,神情似嗔亦怒,连声音都在颤抖:“你怎么在这里?”
  事隔数月,重又见到他,紫苏想要力持镇静,可眼神却说了谎,连韩紅露都看出了这个对着自己表情镇定而泊然的少女,此刻却像一个孩子,对着心爱的玩具想要靠近,却又不敢向前。他的嘴角讥诮着微微扬起,却在眼中不经意间掠过阴霾。
  林怀尘搁箸,因为清瘦,便愈加显出了脸部轮廓的深邃。他并未移开目光,平静道:“来寻你回去。”而眼角瞥到她身后立着的黑衣男子,一种莫名妖魅的气息袭来,手已无声无息的按上了授衣剑鞘。
  紫苏半晌没有说话,脸色却幽幽变幻,道:“你不用这样子。这里已是江南地界,我不会有事。”
  林怀尘站起身子,去拉她手臂,轻轻皱眉道:“我出送灯峡找你,并非来看你耍孩子脾气。”
  紫苏先时见到他,只有满腔喜悦和意外,却被这句话刹那间扑熄了心情,一时狼狈的站在那里,只是反复想到了他在秦州,面无表情的告诉自己不过是个“外人”。
  她便后退了一步,倔强的扬起脸,语气亦是不善:“你真是莫名其妙,这次我可求你出谷来找我了么?当日逐客的是你,如今又让我回去,你把我当作了什么?”她愈是这样,表情却愈发稚气,像是在和自己怄气。林怀尘一言不发,上前去牵她手腕——紫苏想要避开,又哪里是他的对手?
  然而一直站在她身后沉默的黑衣男子,却蓦然伸手一格,左手轻轻一掌,力道柔和,将紫苏送后丈余,立在两人之间,微笑对林怀尘道:“这位姑娘不想和你回去,何苦咄咄逼人?”
  林怀尘微微一惊,一个不留神,竟然被这个神秘男子的掌风逼得胸口有些滞涨,而那股不经意间交错的力道却又如此熟悉,仿佛先时在大漠与白榆火交手。只是白榆火的掌风老辣狠绝,而这个年轻人却圆融得多,收发如意,进退有度。他凝神,目光如炬,打定主意不能让紫苏和这样危险的男子在一起,于是以退为进,点头道:“这位朋友,与你无关的事,还是莫要插手的好。”
  韩紅露亦收手,负手而立:“这位姑娘是我朋友,又怎会和我无关?”
  林怀尘眼中微有疑惑,问道:“他是你朋友?”
  紫苏此刻答得毫不犹豫:“不错,韩公子是我在景德镇上认识的朋友。”这样爽脆利落,听得韩紅露微一愕然,连眼神都溢出了细微笑意。
  林怀尘更不多说,斜里跨出一步,而韩紅露身法亦是迅捷,反客为主,顺势左掌封住其去路,微笑道:“不若出去试招,免得砸了老板的生意。”
  店中其余数人,早已吓得躲在一旁不敢吭声。
  而紫苏已经转身出门,清清脆脆道:“林怀尘,我走罢。我这就回到家中去,只是不劳您大驾相送,我有手有脚,自然回得去。”她将手放在唇间,传出一声口哨,只听远处青石板上马蹄声由远及近,一眨眼工夫,胭脂雪已经奔到眼前。
  于是再也不发一言,亦不理身后两人,跨马而上,翩然而去。
  奔出小镇,她下马,也没有辨明方向,胡乱走了约有一炷香时间,才在一株柳树下坐下。微撅了嘴,一声不吭掰了一根柳枝,开始剥嫩叶,想起那个骄傲而沉默的男子,更是心乱如麻,一腔怨气也不知如何发泄出来。
  直到身后咬字不准的清脆声音钻进耳朵,她浑身一激灵,尚不及站起,却被按住了肩膀:“怎么?紫姑娘又是不告而别么?”
  紫苏心中暗自悔恨,竟然大意至此,微一沉肩,反手袭她下盘,顺势站起微笑:“春水姑娘,很久不见。”
  其时紫苏的手三阳经已被一种奇怪的力道锁住,只是她强运清凉心诀,勉强挣脱了春水的制约。春水脸色一沉,怒道:“你乖乖跟我走,也免得我动一番手脚,大家脸上都不好看。”
  紫苏纤长的身姿如箭竹般亭亭而立,昂然道:“又来偷袭,真是不要脸之至。怎么你家主人就教出了这样的奴婢,若我是韩紅露,我都脸红。”春水大怒,脸涨得通红,狠狠道:“你竟敢出言不逊辱及我的主人!”话未说完,手臂如蛇般探来,径直探向她喉间想锁其咽喉。
  紫苏侧身避开,只是内力运行不畅,稍稍一慢,雪白如玉的颈侧被划下细微一道血痕,她冷声问道:“昨天对我使迷香的也是你们主仆二人吧?”心中愈怒,只觉得世上最奸诈无耻的便是韩紅露。
  忽然听见远处不紧不缓的传来了男子的声音:“春水,退下。”
  春水闻声一凛,昨晚韩紅露已吩咐她不要擅自动手,然而她见了紫苏却莫名的升起厌恶,这次又违背主人的嘱咐,思及后果,立在一边,竟是战栗不能自己。
  “还没见过完整的釉里红,姑娘怎么就先走了?”他竟问得若无其事,眼神只在掠过紫苏颈侧的伤痕时微微一顿,那样雪白的肤色上,倒像戴上了玛瑙色的项链,连容光中也带了冽滟。
  “碎瓷你已得了,枉我做小人,还巴巴得给你送个赝品。”她语气中带了强烈的讥讽和不甘,道:“至于釉里红,我也不稀得看,韩公子你留着自己慢慢玩赏。”
  韩紅露紧盯着她的双目,淡声道:“那是婢子办事不知分寸,我自会好好罚她。只是眼下姑娘走不得,你若实在要走,就莫怪我用强了。”他身形一晃,已在她身侧,轻搂住她腰,音如珠玉:“听话。”竟像是得了稀世珍宝一般,连大力也不敢用,只怕伤了这如明珠般美丽的少女,只是制住她腰间大穴,叫她全身无力,软软倚着自己。
  紫苏大骇,又挣脱不得,扬手便要往他脸上击去。远处又有一道青烟般的身影掠来,韩紅露皱眉看了一眼,轻轻咳嗽一声。如鬼魅般出现五个男子,容颜惨败,着白衣,紫苏一眼便认出是龙神窑五芒星上的几个男子,狠狠的一掌甩去:“你果然和陇萃堂是一伙的。”
  他默不作声的转开头,那一击便落在他肩膀,他的笑容英俊而沉然,轻叹道:“脾气这样不好。”旋即不再理她,示意五个老者:“五位长老辛苦了。”他勾起她的腰,跃起坐在了胭脂雪上,轻轻一催,胭脂雪欢快嘶鸣一声,便要向前奔去。紫苏眼看林怀尘奔近,拼命吹口哨示意胭脂雪停下步子,哪知素日一直极听话的爱马此刻竟然犹豫了一下,韩紅露轻轻一笑,并不屑去点紫苏哑穴,只是俯下身子对着马匹轻轻爱抚数下,马儿身后扬起了一道烟尘,快逾闪电而去。
  紫苏已在车中颠簸了数日,因着身上数处大穴被点,行动比起古稀老人更是不便,连上下马车都要人搀扶。韩紅露有时会坐在车厢中陪她说话,她便自顾自闭了眼睛休息。唯有一次,她心中着实憋屈良久,咬牙切齿道:“林怀尘必会救我出去。”
  韩紅露只是微笑,笃定闲然:“是么?”一如听到小孩儿的闲言碎语,觉着可爱。
  她不服气,愈怒神色间却愈发的一口咬定:“你和陇萃堂那些邪人都是一丘之貉。当日在敦煌的时候他能救我,此刻为什么不能?”
  黑衣男子嘴角勾起的一抹弧度仿佛淬利的吴钩,被激起了血色,片刻后,他淡淡笑道:“阿苏,你在挑衅我。”
  这句话太突兀,而紫苏睁大了眼睛,浑然不解。
  他便狠狠掰过她的下巴,一字一句:“彼时在敦煌,那是一群废物。如今你在我手中,你觉得一样么?”眼神那样凌厉,像是剑光,直戳进人心之中。紫苏挣不开他的手,却丝毫不惧和他对视,语气亦锋锐道:“那么你告诉我,碎瓷和鸽血红都已经在你手里,为什么还要抓住我不放?”她顿了顿,连自己都觉得这句话好笑至极,“莫非你还真把我当作了朋友,恋恋不舍和我分开?”
  韩紅露手上的力道蓦然一松,冰凉的手指滑过少女美好的下颌弧度,先前略带暴戾的眼神也逐渐柔和下来。终于只是顺手揉了揉她有些散乱的长发,闭目道:“别问我,等我决定了,自然会告诉你。”
  他似是真的疲倦,侧面望去,如同浅眠了万年的雕塑,出土的刹那亦能艳惊众生。
  马车此时缓缓停下。韩紅露掀帘而出,一个灰衣年轻男子垂手立着,恭敬向他行礼。
  “五长老已殉难,死状惨烈。”
  他挑眉,锐如明星的双目炯炯,似是不可思议,又似赞赏,追问道:“林怀尘呢?”
  “全身而退。”
  他轻轻击掌,目光不由投向车厢,此时油布帘子静静垂着,将车内的空间和外部隔绝如同两个世界。半晌,男子的薄唇中吐出了数个字:“还真是废物呐……”
  林怀尘握着授衣剑,剑尖指向地面,鲜血顺着剑上血槽,犹在缓缓低下。而遍地尸骸,情状狼藉惨烈。授衣剑低吼一声,还插入鞘。会极门下,春、夏、秋、冬四脉剑法,弟子均是择其中一项而练之。萑苇一直专攻的是夏之一脉,只因她见林怀尘自小性格温煦平和,便让他习得春之一脉剑法。
  今日动手的时候,他眼睁睁瞧着紫苏被那个神秘黑衣男子带走,却追之不及,竟勃发了怒气,招数越加冷绝。那五人联手所使的阵法,依然分五芒星而立,他在阵法中心如受炙烤。林怀尘从未习过的冬之一脉剑法,却剑由心生,丹田中充盈着肃杀之气,那招“霜天雪月”,他只在剑谱中略微扫到一眼,当时犹在叹气:这样暴戾的剑法竟也出自会极门下。而今日,授衣剑划出夺命的半圈弧形,光芒摄人心目,五芒星的五处一一精准掠过,如同冬日里的冽风将最后一片秋叶扫落。那五人直直立在原地,最后在同一时间到底,头颅几乎横飞而出,犹自保持着死前那一刻的表情。
  待到横尸遍地,这个武功卓绝的年轻人才逐渐清冷了头脑,悚然心惊。自习武以来,他从未如此失控过,得知师姐过世的时候,他伤心欲狂,却依然保持着清醒神志。他逐他们出谷,而在那个明眸善睐的少女真的转身离开了,却只见满谷的翠鸟长鸣和清潺溪流,一世寂寞。
  或许一世寂寞也是逃避的法子,直到陇萃堂所派的高手不断潜入送灯峡,他不厌其烦,最后擒住了一人,终于逼问得知人马分作了两批,分别追踪自己和紫苏。那人惊慌之下语无伦次,不过他也慢慢听懂了,似乎是为了那一日闯入龙神窑路经魔鬼城遇到的什么人。他终于开始担心,既然对方死死咬定了是自己两人所遇到的,那么自己全无印象,就只能是紫苏可能会遇见。
  相处不过数日,他已知道她是怎样一个颇有些任性的女孩,偏偏心地又纯净甚似水晶。竟愈发的忧虑,索性重又出谷。而行到后来,一直到了姑苏紫府,才知她独自一人来了景德镇。紫临渊不在府中 ,倒是紫言安慰自己不必担心,一脸放松,进了江南地界,若是有人敢打紫家二小姐的主意,只怕整个江南武林都会翻天覆地。
  这一年,有人用战栗的笔迹录下了这样一段话:
  是年,匪劫紫二。阖府震动,临渊怒而勃发,誓除宵小而夺幼妹。名剑亦出,授衣晫耀。唯匪之踪影,遍觅不得。
  这段颇为可信的江湖志,即便后来紫苏自己读来,亦觉得喟然。她为韩紅露所困,虽是惊怒交加,却也并未十分忧虑。即便没有林怀尘,她也相信兄长可以将自己救出去。
  然而马车向西行了月余,天气越来越炎热,果然便如韩紅露信心笃定时所说的话,无一人发现自己的踪迹。阳光太毒辣,她极少掀开帘子,却一眼认得出窗外的景物:绿色在渐行渐少,而厚重的黄土覆上了车辙,扬起灰烟道道。
  其实韩紅露待她甚好,吃喝用度皆随她意,连态度都一改之前的喜怒莫测。他对着紫苏并不甚严肃,只是有时嘴唇一抿,眼神锋锐……莫名的会叫他的手下不敢靠近。而好几次紫苏亲眼看到有人站在他身侧,双腿还在战栗。
  她便毫不客气的问他:“你对手下用刑?”
  他一愣,不明白她的意思,半晌才开口:“什么?”
  马车一个颠簸,紫苏有些狼狈的被抛起来,腰部被硌了一下,她皱眉:“他们都很怕你。”
  韩紅露却微笑,手指微揉眉心:“怕我?”又摇头道:“生而坠入魔道的人,怕诅咒,怕报复……与我何干?”
  “没有人生而坠入魔道。韩紅露,你鄙弃他们,便也是鄙弃你自己。”其实这句话说得甚是稚气,紫苏如意料中见到黑衣公子嘴角的讥诮神情。
  她在等他口出刻薄至极的话语,然后半晌,韩紅露的语气却像是抱歉:“早该给你解穴。”他身子微微前倾,伸手在她肩部轻轻一拍,顿时有暖意钻进了奇经八脉。紫苏运起内力,浑身说不出的舒畅,低声道:“好了,多谢。”
  韩紅露有片刻的失神,又面无表情的将手拿开,静静道:“我既然能解开你穴道,自然是不惧你逃走的。”其实并非威胁,却叫不由得叫紫苏心服,她有些愁眉苦脸的对着黑衣男子叹气:“你待我如客,可是又哪有这样强迫人的待客之道?”
  韩紅露一笑,不语。
  紫苏伸展了手脚,又问他:“胭脂雪为什么这样听你的话?”
  他忽然微笑,目光亦是漂移至很远:“我自小在西域长大,马是唯一的朋友。” 他吐出“朋友”这个词的时候,似乎有些生涩和不知所措,慢慢道:“你的马很漂亮。”
  紫苏心中忽然有些异样,觉得这般冷酷的男子,只怕真的从来都没有一个朋友,才会对这些最普通的词语这样陌生。于是又觉得他可怜,微微的别开了眼神,随口就问道:“你在西域长大?”
  马车已经停下,有人上前掀开了帘子,轻轻透进了一股炎风。
  “你想知道那么久远的故事?”韩紅露的声音像是敲碎了万古的寒冰,悠悠钻进紫苏的耳中,迫得她抬起眼眸,却又发现,冰的最深处,却是流动的红色岩浆,几乎蒸腾出叫人窒息的热气。
  他并没有说下去,因为马车下立了一个男子,粗壮厚实的身段,在烈日下不停的拭汗。
  紫苏默不作声的在这两人间扫视,像是早就知道会见到他——白榆火。
  而年轻男子轻松的下了马车,将手递给她。紫苏冷冷瞥了一眼白榆火,心下又渐起厌恶,道:“你忘了已替我解穴了么?”
  韩紅露也不恼,让开身子,微笑道:“白叔叔。”
  紫苏知道这个男子,傲慢不可一世、狡诈亦千变万化,像是狮虎,又像狐狸,称霸了西北十数年。此刻,他垂手立在韩紅露身前,像是一个奴仆,温顺如同绵羊。她以不可思议的眼光看去,韩紅露也不过点了点头,淡声问他:“怎么样了?”
  白榆火答得毫不含糊:“各处的陇萃堂分部已零零落落、不成气候。”
  他“哦”了一声,也不避讳什么,转过头对紫苏道:“你们紫家不愧执江南武林之牛耳。”
  白榆火却恭谨得打断他:“并不是紫家。一把授衣剑,连兰州府的陇萃堂总部都挑了。”
  韩紅露愕然,却似笑非笑,显然这个消息本身比陇萃堂的损失惨重更让他兴趣盎然。他便回头去看紫苏,少女没有回避他的眼神,带着骄傲,也有些微的羞涩。
  “白叔叔,多年心血毁于一旦,觉得可惜么?”
  白榆火笑得两颊的肉轻轻震动:“主人,孰轻孰重老头子还能分清。”
  他低低“嗯”了一声,微笑,像是立誓:“两不相负。”
  这一个月,林怀尘已经不记得自己多少次这样直到周围静寂无声,才惊觉这样多的人死在了自己的剑下。而在足以迷失心智的杀戮中,他却觉得自己在一点点的领悟会极剑法的真谛所在。萑苇以前只让他专心练习春之一脉,而在景德镇外自己以无师自通的一招“雪月霜天”力毙五人后,却恍然发现了会极剑法的这个奥秘,原来四季之脉的剑法竟可以融合而用。
  会极门下向来讲究随缘,向来人丁不盛,更多的依靠弟子的悟性和灵力。行走江湖,所遇的茶间老丈,或者坊间酒娘,再平凡的人,都可能曾是会极门下曾经名噪一时的剑客。若是不愿再携剑行走江湖,寻一传人,撂下长剑,从此人我两忘。连辈份都是随意,正如萑苇之于林怀尘。当年是前任的授衣和流火分别选下传人,萑苇入门较早,习了心法和剑术,便又代传授衣剑,和林怀尘似姐弟实师徒。这样便不能像寻常江湖门派一样,后辈可以向前辈询问武艺上所遇到的困窘。他反复能想到的,也只是简单一句总诀:“穷极至变,会然融通”。
  而这种武艺上的精进却让这个年轻的剑客迷惘。他隐约听萑苇说起过,会极门下曾有前辈落入“心执障”,萑苇的武艺自然没有达到那样的境界,自然了解不多,亦不过谈笑间说起。林怀尘忆不起师姐还说了什么,只说心执障又会走两极,或有人至此弃武,也有人至此彻底入武道,再无慈悲之心。
  他并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否入障,然而在格斗之中的欣顺之心和结束后的颓然沮丧相对比,让这个年轻人变得无所适从。
  其实一路行来,他日渐心焦,紫家广博的人脉传递全面发动,却还是在河西一带彻底失去了紫苏和黑衣男子的消息。而唯一已知可能有联系的陇萃堂,在林怀尘看来,更像是被主人舍弃的棋子,用以牵制自己和紫家。他每到一地的分部,只会得到众人沉默到隐忍的抵抗,却无一人愿意开口说话。而这样剑挑每一处陇萃堂,即便江湖震惊,那个彪悍如同西北之王的堂主白榆火却任其肆意的挑衅自己的底线,也像失踪了一般,再也没有出现。
  他先于紫临渊几日来到西北,遍寻而无所得,只能给后来的紫家诸人留下讯息,自己则循着先前的假设再赶去敦煌。那是一年中最热的时节,烈日下赶路,太阳如同烙铁,又烫且毒,在裸露的肌肤上留下印记。
  而这种近乎自虐的行路方式却给林怀尘带来难喻的快感,或许潜意识中,紫苏被掳,就像在海水漩涡中失去生命的师姐一样。这样的疾驰会让一切重又变得来得及去挽回什么。而想要挽回的究竟是活泼美丽的少女,还是曾经败如死灰的心境,连他自己也不敢多想。
  穿越了河西走廊,再进敦煌。那座夜夜笙歌、名头响彻了西域商道的赌场悄无声息的紧闭了大门。魔鬼城的风沙犹在耳侧,漠漠黄沙万里,远处沙山之脊如同刀锋,那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之作。而宕泉一边,曾经让少女成为祭品的龙神窑和五芒星,却失去了踪影。这方天地,像是巨龙在深处潜伏,无人敢来惊扰。
  只余下了一地碎瓷,皆是素白色,因为风吹的缘故,细细的覆上了一层沙砾。这些废弃的瓷器,半遮着面孔,挑衅一般嘲笑着这个再度闯入的年轻人。
  林怀尘单手轻抚剑鞘,眼角轻轻勾起,衣袂翩然,落拓成风。这个被激起了斗志的剑客,仿佛听见了手中的授衣剑,正伴着风鸣,低低呜咽。
  一身青衫推开小小的门面,带进淡淡的潮气。斗笠压得极低,只叫人看到隐约的下颌和下垂的发丝,大约是扎了江湖儿女再寻常不过的发髻。
  极消瘦的身子坐在了临河的小座上,苍白的手推开糊着白纸的窗,蜿蜒流淌的水泛着碧色,丝丝雨滴在河面沾起涟漪,荡漾开去,若是深究到一个人心底,大约谁都是这般柔软,一如这水。
  他摘下了斗笠,抿了一口茶,随手搁下的长剑上古意盎然的篆刻,“授衣”。
  “客官要什么?”老婆婆目光掠过那把剑,却恍若不见,笑着问他。
  “来碗面吧。”他道,清冷一若这节候,似乎能寒进骨子里。
  “要什么浇头?”老婆婆依旧笑着,银发闪耀,微微眯起了眼睛,眼角的褶子更多。
  “随便。”他抿起嘴角,在峻肃的容颜上刻下一道刀锋。
  老头慢慢的端出了一大碗面,边笑边道 :“来尝尝,鳝丝面,热着顶好吃。”
  碧绿的青椒丝,煎的嫩黄的豆腐丝,爽滑香嫩的鳝鱼肉,他只看了一眼,筷子挑起一撮,吃下,浑然没觉得如何美味。老头子摇摇头,“可惜了,糟蹋一碗好面。”
  “老丈,可有客房么?”他问。
  “有的有的。”老头忙不迭的点头,“最近下雨,被子潮着呢,客官担当些。”
  淅沥的小雨在这默夜里分外的叫人清明,寒意袭到身上,唯有眼前的一豆烛光,颤颤巍巍,守护着单薄的暖。
  分明记得,她在这夜里,隔着油黄的灯光,手执棋子,笑语盈然。
  闲敲棋子落灯花,她笑着说这句诗真好,说着拿着黑子敲敲桌面,灯花果然摇晃颤动,片刻后更加亮堂,越发衬得她明眸皓齿,尤其那眸子,流光溢彩,直欲漾出晶芒。
  他笑,每次忆回那些片断,他总是笑。
  这世间,还有什么能让他笑?
  握惯刀剑,淡看生死,沉稳幽邃的黑瞳却在触及那幅薄绢时微微收缩。
  泛起淡黄的卷帙,娟秀柔软的笔迹,透着一丝挣扎和绝望。
  “竹风榈雨寒窗滴。
  离人数岁无消息。”
  他推开窗,任雨丝飘忽到脸上,背影挺拔孤傲。青衫落拓。
  所剩者,唯有手边这把依然坚硬冰凉的剑,可是再多的热血也不能温暖起来了。
  错过了,终究还是失去了,那么便怨不得谁。
  又岂是一个“悔”字可以带过?
  他忽然听到楼下的絮语。
  “老头子,明天天气好了,咱们把那笋子拿出来晒晒?”
  “嗯,明天再说。”
  老婆婆猛然间发怒了:“瞧你那怠惫样,不知道当初看上了你什么。”
  几下老头子的呻吟声,大约是挨了打。
  他猛的闭眼,似乎怕眼里的悲伤决堤而出。她拉着他的手,说:“我们要一起老,老的走不动。”
  那时自己说:“那你不能欺负我了?”
  她笑,“哪能呢?老成那样,我还是要狠狠地欺负你。”
  天果然晴好了。
  他出门,回头看看在往匾箩上放笋子的老丈,紧了紧手中的剑。
  老丈看着那个背影,缓缓放下了手中的活计,走到老婆婆身边。
  “那柄剑……”他说,望向老妻。
  老婆婆神色温和,反手握住丈夫的手,“我怎么会不识得呢?”
  “授衣啊……”他叹气,“会极门下,怎么净出痴心孩子?”
  老婆婆笑,望着老伴,嘴角微微翘起,依稀可见昔年光华。
  这是一片寸草不生的死地,整日曝在炎毒的太阳之下,沙砾零碎的躺在裸露的黄土之上,踩上去便在靴子底下发出咯吱的声音。
  紫苏并没有被禁足,偶尔朝霞来陪她说说话,便随口问道:“你妹妹呢?”
  朝霞正在替她斟茶,听到这句话,级缓的抬起头来,看了紫苏一眼,嘴角却是诡异莫测的笑:“死了。姑娘不知道?”
  分明是大热天,窗外望出去,白花花一片叫人眼花,紫苏却真真切切的起了心中一颤,皱眉道:“死了?”
  “她行事乖张,得罪了姑娘,被姑娘的同伴杀死也是应该。”朝霞低下头,谈起妹妹的死,并无伤感之意,只是眼角滑过一丝惨厉,淡声道,“她若不被人杀死,主人也不会放过她。倒不若这样的好……你说是不是?”
  紫苏喃喃道:“是林怀尘杀的?他……并不是滥杀无辜的人……”
  “他最近杀的人还少么?”朝霞掠了掠鬓角的发丝,若无其事,“不过这些被诅咒的人,本就生不如死。”
  语调如鬼魅,阴恻恻的钻进紫苏耳中,她忍不住退开一步,怔怔的看着艳若桃李的少女嘴角如鬼魅的弧度。而朝霞只是抬起头,又冲她妩媚一笑,便反手带上了门。
  这里人人如此诡异,她住下足有数日,只觉得不安,从来没有人告诉她扣留她的真实意图,而她在心中胡乱揣测,更加频繁梦见那个被血祭的少女。韩紅露并没有刻意派人看着她,只因这里如此荒芜而没有人烟,她要逃跑,实在不是明智之举。
  她没有冲动到那个地步,却也憋不过这样气闷,穿过空无一人的院子,走到了荒漠之上。这是一幅颇为奇异的景观,漫天荒芜中,只有一株极为粗大的树,枝叶茂密,枝节犹如巨大的伞骨,底下便遮出了一方阴翳之地。她快步走去,在阴凉处坐下,只是觉得热,唯有额间的鸽血红,像是沁凉的泪滴,缀在灵台最清明的地方。
  渐渐日月并生,天虽大亮着,却也有了暑气渐褪的气息。而月色终于缓缓盖过了日头,伴着星辉茫茫,大漠的寒气也在片片卷来。
  有人悄无声息的走来,在她身边坐下,低声问她:“你还有这样的兴致?”
  她知道他的意思,这种荒凉到几乎没有生命迹象的地方,谈何景致?
  “我并非在看景,只是在等你。”她老老实实的说,逗得韩紅露莞尔。
  “我会成为祭品。”她轻轻淡淡的说道,“我早该想到了。”
  而韩紅露神色不变,似乎在抚弄自己的手指,轻轻扬眉而笑:“怎么这样想?”
  她的眼睛还是黑白分明,泠泠如点漆,全然找不到一丝恐惧。肌如白雪,额上瑰红,隐隐出落了惊心动魄的美丽。韩紅露一时间不忍转开眼,索性微笑道:“我讲个釉里红的故事给你听。”
  韩氏一门,亦是武林世家,以落红秋的掌法而名动一时,又因为善于经营和制瓷,更是布下了广阔的人脉和厚实的家底。韩家共三子,分别以水、火、土命名。韩淼和韩焱执迷于练武,而幼子韩垚却迥异于两位兄长,对瓷器的兴趣更浓些。又因为父亲偏爱,自小游历中原各地,并未像兄长一般习武。
  韩紅露说到这里,顿了顿,以略微不可解的神情叹气:“他带回了一个苗疆女子,据说极美。只是当时那女子连中原的话都不会说,自然也就没有名字,于是所有人便叫她沈姬。”
  这样能够魅惑人心的语调,几乎叫紫苏以为那是一段美丽的故事。
  “是一段举案齐眉的佳话?”
  韩紅露的眼神中微露锋芒,冷笑道:“佳话?”
  他们确实恩爱甜蜜,然而半年之后,韩父去世,韩淼接掌了家主之位,韩家浮梁瓷局自然是由自小熟悉制瓷的幼弟执掌。这一年,韩家的两位大哥不知从何处得了一张秘方,说的是若是祭炼出一件祭红,于他们修习落红秋大有好处。
  紫苏轻轻哦了一声,语气中不辨情感:“又是血祭。”
  “不错,自然是要付出代价。当以自己的鲜血,奉给神灵,才能收获相应的力量。”韩紅露缓缓解释,“不过对于韩淼和韩焱来说,却有一个再好不过的优势。”他露出的笑容神秘莫测,“他们有一个流着一样血脉的同胞弟弟。”
  紫苏不可置信的看着韩紅露,踅眉道:“他们就把弟弟作为了祭品?”
  想来那应该是深夜,被点了穴的青年男子就活生生的被两位兄长扔进了烈焰冲天的瓷窑中,而惨烈的呼救声和诅咒声充斥在整个景德小镇的上空,而至今,不明真相的小镇上居民还以为那是龙神的怒吼。
  第二日,把桩师傅开窑,窑中唯有一只釉里红高足杯,明艳欲滴的色彩在杯壁宛转而动。
  紫苏的手指痉挛般的蜷起,握住了自己的衣角,连呼吸都急促起来,半晌才道:“后来呢?”
  “后来,兄弟二人的落红秋果然精进极快,眼见不日就可大成,却都发了奇怪至极的病症。每当正午,气血翻涌,再难自己。就像是五脏六腑的鲜血全都涌到了奇经八脉之中,血管一节节被撑开,浑身上下都是红色的血筋。不仅是他们,似乎韩府上下,每一个人都是如此,只是程度比他们略缓而已。”
  “那一日,韩淼强撑着去看那个高足杯,对着日光之下,杯壁红色的精血中却看到了一条极细极细的金色小虫,像是为釉层中来去游曳。他终于慢慢明白过来,一失手,那个杯子便摔落在地,成了现在这般模样。”
  紫苏都渐渐明白过来,背脊处起了一道寒气,喃喃道:“报应不爽……”
  沈姬是苗疆人,熟知蛊毒。丈夫被带出去之前,她亦无法,于是喂他吃下苗疆金虫,那蛊便种在了他体内,最后附着在釉里红之中。落红秋的炼成方法,韩氏兄弟需要以釉里红为媒,交换精血,蛊毒自然越加侵入。
  “阖府都染上了蛊毒,无一人逃脱。而那个看似怯怯的苗疆少女,早在丈夫死去那一晚,趁着混乱逃脱,来到西域做了一名舞姬。其时,她腹中已有了孩子。韩垚那一脉便不至断绝,流传至今。”
  韩紅露气定神闲:“韩垚,便是我的先祖。”
  “然则……我见过的那些人,手腕处都有红线……那是?”
  “瓷红蛊。百年来代代随着血脉流传,韩氏兄弟的后人,再也没有停止过被诅咒的命运。”他的嘴角掠起笑容极美,像是满意这样的惩罚。
  “那你们现在还在血祭?为什么?”紫苏恍惚的问道,“后院住了好几个女孩子,那样年轻,却为了不相干的人,白白献出生命。你们做的,和当年对着韩垚所做的,岂非一模一样?”
  韩紅露的眸色中似是掠过墨色乌云,沉沉的翻滚:“你怎会看到?”
  “你既无心遮掩,说出来也无事。”
  而韩紅露的声音却叫她琢磨不透,语调沉沉,微拖了长音:“我……无心遮掩?”狭长而锋锐的眼神一挑,道:“很好。”
  “之前不过是试验罢了。明日这一次才是真正祭瓷。他们等这一日已经百年……这一次,却是要拔除瓷红蛊。”
  “那么,你又是为了什么?”
  “我?”韩紅露重复一声,“据说炼成落红秋,数丈之内焦枯而无活物。你不觉得好奇么?”他将眼神掠回身边的少女,大漠之上繁星点点,她的发间亦戴着几枚珍珠发饰,和天边的闪耀交相辉映,叫人沉迷。
  紫苏不想再听,站起身来:“多谢你为我解惑。”
  却绝没有想到,一双如冰霜般温度的手握住了自己手腕,美如玉雕般的男子在声音中有着淡淡的恳求之意:“等等,听我说完。”
  她便一踌躇,由他牵着,僵硬的站在原地。
  “我和白榆火……连我都不知该怎么形容。他将我从西域贵族家中买来,那时我还小,不过八岁。你可以想象么……无父无母,整日间不说话的一个奴隶之子,最大的乐趣是在马厩间,和那些牲口耳鬓厮磨、低声交谈。”
  紫苏愕然,低头看着缓缓而谈的男子,此时褪去了锋芒,露出清宇而尊贵的气质,又怎么会是他口中所说的那个孤僻的马奴?
  “白叔叔于我,亦师亦友。我见过他蛊毒发作的样子……”他斟酌了用词,“十分可怕。”
  紫苏的手微微发抖,这样一个冷静自持的人口中的“可怕”,可想而知,那是怎样惨厉的情景。而韩紅露像是了解了她的想法,轻轻握紧她的双手,淡然道:“我明日亲自主持祭祀,你可愿过来看一看?”
  这大约才是紫苏熟悉的韩紅露,语气重又冷酷无情,而双目间却又有刻意压抑的温柔神色。紫苏并不接话,半晌,甩开牵着自己的手,快步往回走去。
  黑衣男子亦没有起身追赶,神色复杂,静静的看她离开。他轻轻抬手,身上所穿的黑色绸衣滑落而露出腕部,露出猩红一点。
  亘古苍穹之中,唯有美是永恒的。就像男子的侧颜,虽有会有时光流逝的痕迹,但在这一刻,美丽得让人屏住呼吸。
  他独自坐了很久,像是有了开口的心情,才道:“出来吧。”
  白榆火肥硕的身子敏捷的从树后闪现,低声道:“主人,一切已经准备就绪。献祭的那个少女已喝下安神之药。但愿这次,有了完整的釉里红,我们终能成功。”
  韩紅露不置可否,又道:“卢长老的遗体呢?”
  “依然埋在魔鬼城,十分可怖。浑身经脉和血管全然爆破,只有一层皮肤包裹着,几乎成了血人。”他像是知道韩紅露要问什么,语气中带了鄙夷,“走前他留下一封信,说这种血祭方法决不能拔出蛊毒。又说不忍再见血祭,是以将这片偷偷碎瓷带走。人算不如天算,最后还不是……”
  韩紅露打断他:“他说血祭无法拔除蛊毒?”
  “是……好像他什么都了解似的……”白榆火从鼻孔深处哼了一声,“主人,他是老糊涂了。”
  “换个人陪着紫苏。朝霞还对春水的死耿耿于怀,你去告诉她,下次她再刻意让紫苏看到什么,我绝不轻饶。”韩紅露站起身来,“明日之祭,成败均在这一次了。”
  他轻甩衣袂想要离开,而白榆火却不紧不慢的在他身后道:“主人,为什么要骗那个小丫头?”
  韩紅露背影一僵,并未回头。
  “她所佩戴的是鸽血红,自幼所练习的清凉心诀,这些都是可遇不可求。没有人比她更合适。”
  他竟无法反驳,片刻之后,倦意涌上,淡淡道:“我知道。明日的祭品岂不是白叔叔你调养了整整五年的么?喝的是祁连山的雪水,吃的是天山采摘的雪莲。这样纯净的少女,又是我亲自主持,你没有信心么?”
  白榆火眼眸垂下,遮住了狡猾狠厉之色,恭敬道:“是。”
  而此刻,敦煌的酒肆中,林怀尘正在听两个商旅模样的大声抱怨。似是其中一人的货物被极大的风沙毁去了大半,那人灌了烈酒,狠狠叹气:“那样大的风沙,老子走道这些年来,从未见过。”
  而另一人则神秘兮兮的压低了声音:“没听说么?风随龙起,前些日子马胡子走在三危山的龙脊山下,说是发现了不少女子的尸身。这里的传说,都说是龙神显灵,那些女子都是祭品。”
  “扯淡……”先前那人打了酒嗝,不屑道,“就算真有龙神风神,奶奶的也不会看上老子这些货色。不过也真邪了门了,我走了这些年,大风也见过,却没见过那样厉害霸道的,直接就把几匹骆驼给撂倒了。”
  他的话未说完,身子一轻,已被人揪住了领口提起来:“你在何处遇到大风?”
  这样大的手劲,几乎叫他窒息,那个商人一惊之下,连说话都结巴了:“安……安……西。”
  满座无声,看着那个年轻人将他一甩,大步出门。
  林怀尘跨马扬鞭,官道之上扬尘而去。适才那一刻,他忽然隐约有了极细微的想法。或许,果然便如另一人所说,华夏大地,龙脉有三。然而风生云涌的地方,他以前听说过得“风穴”,却只有一处。
  这是最普通的窑,长圆如覆瓮,青灰色调。亦没有五芒星。素来的黑衣公子此刻却穿了白色长袍,立在一旁,神色肃然,仿佛凌驾万物之上的九天诸神……
  少女柔软的身体倚在一侧,雪白的脸颊还隐隐透着粉红色,他扫了一眼,向旁道:“开始吧。”
  有人取出了那个由残片拼凑的高足杯,放在了窑门口。
  韩紅露亲自取了银色匕首,指腹轻柔的滑过少女的眉心,像是抚摸珍贵至极的宝物。锋锐的匕首轻轻靠近她的额间,细心划下十字。那迅疾流出的鲜血像是激流,刹那间沾染了男子修长的手指。
  他紧闭着双目,似乎也在强忍痛楚,那些鲜血急速的涌向了窑口的高足杯,像是无数条赤色小蛇,争先恐后的爬上杯壁。而一旁等候着的人则急切的盯着釉里红高足杯。几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杯壁如同伤口的新肉,一点点的在愈合。那些血色像是针线,密密的缝合起那些碎裂之处。
  韩紅露眉头皱紧,依然一手结了手印,摁在少女额头。片刻,似是血已流尽。他手指微松,睁开眼睛望向无意识间在颤抖的少女。然而,叫他意想不到,少女的忽然睁开双眼,逼人的眸色中充满怨毒,轻轻挣扎了一下,像是不甘——韩紅露心中一凛,丹田中内力一岔,竟觉得不顺畅起来。
  到了这攸关时刻,他不敢放松,强忍不适继续催逼。少女的鲜血终于流尽,她双腿微微抽搐,缓缓闭上双目。而高足杯此刻如同水蛭,因为吸食了鲜血而饱满流畅。然而赤色之中始终透着淡淡金光。韩紅露放开手中少女,不自觉的用手抚住胸口,目光却望向近处站着的白榆火,语气中微带了怒意:“你不是已给她洗去记忆了么?”
  像是呼应这句话,四下风声大作,排山倒海般的气势,全然涌向了正中的火窑。
  猎猎风声中,白榆火大声问道:“主人,点火么?”
  韩自扬冷笑,却不语,甩袖而走。
  他的身后,釉里红鲜艳的瓷色慢慢褪去,又如同先前一样,满地鲜血横流,破旧的瓷杯静静在狂风中立着,碎缝依旧。
  紫苏再见到韩紅露,是在小院之内。他一手扶着栏杆,低头静默着,隔了好久方才转身,脸色有些苍白:“找我有事?”
  紫苏有些犹疑:“今日……怎么样?”
  他皱了皱眉,轻描淡写道:“失败了。”转身欲走。
  紫苏心中大怒,竟似说不出的愤慨而悲,脚步轻转,拦在他面前:“那么,又有一个女子枉死在你面前!”
  韩紅露一手轻轻抚着另一手的手腕,隐忍道:“是又如何。”
  “我真恨以往没有好好学武……到如今眼看你们做这些下作的事,却无能为力。”紫苏咬牙道,恨不得一拳击过去,却被韩紅露的轻慢微笑打断:
  “那你怎么不舍身饲虎?替她们献祭?”
  他冷冷抛下一句话,翩然离去。
  只剩紫苏站在原地,怔怔看着他的背影,直到耳边传来娇声婉转的女子声音,依然是那一句:“是啊……姑娘侠肝义胆,怎么不替那些无辜的少女去献祭?你明知道她们一个个都是白死,还能安心坐在这里么?”
  紫苏猛的回头,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朝霞巧笑倩兮:“怎么?主人没有告诉你?要化去釉里红中那条至毒至怨的蛊虫,再拔起数百人身上的蛊毒,需要至纯至净的鲜血献祭。今儿的祭品,白堂主给她服了洗去记忆的药水,又用了秘术,可还是化不去她心中戾气和不甘,主人功亏一篑。而紫姑娘你,自幼修练的清凉心法,纯心静气。那块与魂灵相通的鸽血红又有溶定安神之效。至于你本人,更是冰雪聪慧,怎么看,都是献祭的上选。”
  她又颇神秘的张望四周,微笑道:“可是主人太喜欢你,舍不得杀你。就只能一个个的将那些无辜女子试过去……唉,你应该还没看过蛊毒发作的样子吧?”她不由分说的拉着紫苏的手,“我带你去看。”
  那几乎已经是一条分辨不出人形的巨大血蛆了。毛发尽褪,只剩一层青白色的皮,包裹着几乎要溢出的鲜血。紫苏隐约从尸体的头部上见到了几个大孔,鲜血粘稠,正慢慢溢出。尸臭散发出去,连苍蝇都不愿靠近,远远的嗡嗡飞舞。
  紫苏几欲作呕,转过头去不看,却见到朝霞卷起袖子,那一点触目惊心的红色如同玛瑙石,嵌在她的手腕上。她慢慢欺近紫苏,气若吹兰:“你看……谁也说不准这蛊毒什么时候发作,没准下一刻,我就像它一样了……你知道么,我们这些被诅咒的人,繁衍了百年,足足还有六百四十二人。就连主人,大概也逃不脱这个命运……”
  紫苏喃喃道:“可是他……说他不是的。他是韩垚的后人。”
  朝霞细细看了紫苏一眼,神色又像怨毒,又像羡慕,却嗤笑了一声:“那是主人喜欢你,他不想你知道他也中了蛊毒……他骗你呢……韩垚哪有后人?瓷红蛊为什么这么毒?因为韩家的两兄弟赶尽杀绝,将沈姬和她腹中的孩子也一并投进了窑中。延绵百年的蛊毒,你知道那要多大的怨毒才能做到么?”
  紫苏踉跄着退开一步,紧抿着唇不说话。
  “怎么?你怕了?那么所谓的路见不平,真的都是笑话了……”朝霞的声音渐渐尖锐起来,转身离开。留下紫苏一人,身后是一具血蛆。
  “噢,对了。我有没有告诉你?你身后的那具尸体,是膨胀成那样的。其实半日前,她还是活蹦乱跳的一个小姑娘,才六岁而已。”朝霞回过来来,补充了一句,微笑道,“还不和我一起回去么?紫姑娘竟然不怕这样的污秽?”
  紫苏一言不发……回到自己房中,回想起来,却并非那具尸体叫自己记得最深刻。只是深深浅浅的忆起了认识黑衣男子以来,他时常流露出的姿态:或倨傲如同山中隐士,又或蕴藏着无穷的智慧而睨然俯视天下。她或许是真的明白了,若是一个人,自小缠绕一条色彩斑斓的赤色毒蛇,性子又怎能不带着乖厉?
  也真是巧合,午膳送来的时候,却有一份精致的腌制胡萝卜切丝,算不上嫣红的颜色,却让她胃口全无。她恹然对着一桌菜肴,却听见房门被推开,无声闯进的男子,似有些憔悴,亦抿着唇,斟酌着开口:“林怀尘到了。”
  紫苏纤眉一扬,心头掠过一丝暖意:“是么?”
  韩紅露在她对面坐下,手指拨弄一个白瓷盏,黑色袖口往下轻轻一滑,似乎无惧那一点猩红展露在世人之前。
  “我来知会你一声,自然会有人送你去他身边。”他良久才说出这句话,眼光微微偏斜开去,带了说不出的惆怅。
  紫苏只是觉得意外,轻轻“哦”了一声,目光却不由自主的投向他的手腕。
  “欺骗是件很愚蠢的事。可是我还是对你这般做了。”他的语气中充满自嘲,大方的撸起了衣袖,“其实这世上,越是险恶的东西,往往却越一美如斯。”
  如果她不知道这一点红背后隐匿的故事,定会以为是美丽的少女无意间将唇上胭脂淡淡染在了心仪男子的手边——然而真相总是狰狞的。
  紫苏无声点头,听见他续道:“我不是韩垚后人。不过是韩家后人罢了,诅咒百年,辗转百年,早就无人愿意记起这样一个家族的起始了。倒像是杂种了。”
  这般难听的词眼,他轻轻吐出,带了深深的鄙弃,于是语气又恢复生冷:“只是愿与不愿,鸽血红都需留下。”
  紫苏解下额饰,放在他手中:“你若早些言明,我又怎会不给?”又迟疑道:“就这样?”
  韩紅露轻轻一笑,眼神中略有赞许:“怎么?你还真打算亲身献祭?”
  端坐的少女忽地轻轻叹息,割肉喂鹰,以身饲虎,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其实若是真的这样做了,只怕连勇气和怯懦,都不过是过眼云烟了。这样想来,人人都怯懦,人人都自私,而求生的渴望,何尝不是如同让身外之物,在自己的思绪之中画下浓淡不一的印记?好比她还贪恋的这个世间,有长兄的宠溺庇护,亦有青涩的怀春心思。她明知中蛊之人的痛楚,可鲜活的生命又岂能简单的用一和六百的对比来衡量?
  “那……除了血祭,真的没有其他方法么?”
  像是一语惊醒梦中人,韩紅露一怔,那目光像是在这轮回隧道中穿梭百年,有沉淀而来的沧桑。他站起来,颇为粗鲁的拉扯她一把,道:“出去之后就忘掉这里的一切。血祭也好,釉里红也好,这些是非,都和你无关。”
  紫苏听在耳中,像是薄薄一层云雾,柔软的白色在心底如锦般铺开,那是油然而生的荒凉。她低低说了一句话,韩紅露身影蓦然僵在那里,或许连时光也会褪色,而这一刻,在这个黑衣男子的心中,即便历经轮回,亦再难释怀。
  安西亦是丝绸之路上的重镇。然而不似敦煌的繁华昌盛,这个军事要塞,是中原帝国借以平定西域的门户,像是质朴的军人,沉默的驻守在这戈壁之上。
  荒郊野外,愈发感受到了安西的飓风。真如古书说言:是为无作,作则万腔怒呺。林怀尘一身衣衫,几乎被风气扯破。此刻这个在疾风中挺立如同参天巨木的男子,凝着表情,站在嶙峋如骨般扭曲诡异的土山间,他略通风水之术,却被这里的地形所迷惑。
  西方属金,兵戈之气大盛,这绝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风水宝地。仅从砂看,则土块支离破碎,是大凶大贱之兆。土层又疏松,底下布满了各种腔穴。大风卷起衣袂,林怀尘会有浅浅的错觉,仿佛这是另一个世界,连年轻少女的步子也这般刚毅,像是随时准备踏赴疆场。在日落的时候,只见到了被毒烈的太阳晒得黝黑的妇女和男子,透着和年龄不相称的苍老——这并不是一方水土育人的宝地。
  这样风平浪静,林怀尘心中却笃定了几分。不像在兰州府和凉州府,甫一进城,便敏感的觉察到有人在暗处盯着自己的一举一动。那种刻意显露出来的紧张,令他觉着好笑。而愈是飓风的风眼处,则愈是会在浪潮席卷而来之前,静谧而安然。他分明还无甚线索,却又觉得,所有的一切,即将在厚重的土下破开而出。
  林怀尘住的是城内唯一一家客栈。人数寥寥,推窗而望,则是一片巨大的黄色沙尘。
  他的手悄无声息的按上授衣剑鞘,古凉的藤,温滑的触感,连初起的剑光都毫不夺目,像是天青色的瓷片,却在眨眼间落在了身后男子的胸前。
  客房甚小,亦展不开手脚。然而在剑光掠起的水洗天青的色调中,过招的两人,都用尽了全力,无声的在屋内前趋后退,翩然无声。
  这是韩紅露第一次全力施展出了落秋红掌法。这次林怀尘先发力制人,而他却悚然惊觉,这个之前温然如玉的剑客,不过一个多月的功夫,剑术精进如斯。他还记得在景德镇粥铺的简单交手,那样磊落而叫人心生出好感的剑招,不像现在,如秋风肃穆扫荡而过,两颊便起了寒意。
  明明是最简单不过的一剑横来,当胸而透,高手施来就见其卓绝之处。能叫人拦亦不得,截又止步。韩紅露心随剑锋一转,心下微凛,却不闪不避,迎着剑刃,挺直了脊梁。他左手轻微一弹,仿佛盛夏的颜色在他指间绽开,一股从地岩之中蓬勃而出的浆热将整个小室包裹住。
  几乎叫人窒息的炙热让林怀尘的剑微微一顿,然而韩紅露只要这一顿,沉声道:“罢手,我并非来找你斗剑。”
  授衣剑停在韩紅露胸前不过一寸,而剑的主人飞扬至极的一笑,像是草原天空上的鹰:“你终于来了。”
  “是。我本不必来。”韩紅露好整以暇的以指间轻轻夹住剑锋处,“既然来了,你便该当知道,我并无恶意。”
  授衣银光微颤,在男子苍白的指间,薄如纸,亮如光。
  而持剑的那双手却极稳的往前一松,恰好抵住韩紅露的衣襟,而林怀尘的声音透着倦怠,又有丝丝兴奋:“你这算妥协么?”他顿了顿,“可惜……你已经没有这个资本了。”
  那静默的荒原上,马蹄声犹如远古敲响的鼓声,伴着恒动的节奏,仿佛踏进人的心中。清一色的黑衣男子,胯下皆是高大骏马,背上亦负着五尺长刀。那绝非武林人士所惯用的武器,外观亦不过是乌沉沉的,刀脊足有半指厚——倒更像是沙场上征战砍伐用的马刀了。为首的男子一身简单不过的灰袍,不负一刀一剑,纵马疾驰。
  他的视力亦比常人敏锐得多,地平线尽头那幢房子还只是如尘埃般一点,他却尽收眼底,微一扬手——十二人齐齐均是默不作声的勒住缰绳,翻身下马。
  紫临渊,这个近乎武林传奇的人物,已蛰伏了十余年时间,而最近的传闻则是和授衣传人的华山斗剑。那场斗剑,亦只是坊间的谣传缓缓遮掩住了那最贴近事实的真相。
  这个男子,以寞落的姿态全盛了紫家十年的纵横捭阖。连他的私事,那些儿女情长的故事,似乎也比一般的英雄美女荡气回肠。那个武功和谋略并不下于他的女子,与他错过,终不复见。
  而今日,为了被困的幼妹,他终于又一次出手,一同而来的,还有紫家十二剑——只是这些名震江湖的剑客们,出门之日便已将往日长剑的轻灵洒脱抛在了身后。身后负着的长刀,以沉默的姿态,无言的告诉敌人——他们需要做的,不再是江湖义气的纵马技击,只是……杀戮。
  不过片刻,已经逼近了正门。紫临渊负手,身子往后轻轻一退,原本在他身后的十二人像是得令,齐齐踏上一步,又散开,分守院落各处。
  他的声音却清闲:“白先生,临渊冒昧,来接小妹回去。”
  一声临渊,便是放低了姿态,执后辈之礼相待。这世上,还能受得起紫临渊一声“先生”的,却也不多了——然而院中良久没有回音,紫临渊轻咳一声,眉峰间一皱,淡然道:“既然不欢迎咱们,那么便只能失礼了。”这句话是对着十二剑客说的,话音还未落,十二道黑影已经如同旋风,眨眼间掠过了墙头。
  只有紫临渊独自一人立在墙外,听到闷顿的一声声响——就像是在肉铺外,看着掌刀人重重的劈在猪脊梁上,深深嵌在了骨肉之中。他微一闭眼,片刻之后,声响愈发的多了起来,虽然未见,却仿佛可见一场沉默的厮杀,连一丝响声也没有。
  那扇大门开了一丝缝,小到看不清院中状况。他隐约觉得有些怪异,推门而入。
  紫临渊以为,十年前的云山之盟后,已经没有什么画面可以残酷到人心深处了。然而眼前这一幕,他的第一反应,却是不可思议。旋即,那些人对死亡的漠视,对生命的践踏,却又让他隐隐生出愤怒。
  他所携来的十二剑客,自然是江湖上绝顶的好手,手中的长刀如同耀眼的银光,轻轻一声哗啦,就有一条人命如雪片消融。院子并不大,却密密麻麻的立满数十人,瞧那些打扮和装束,大约是略通武艺的下人。
  他们并没有坐以待毙,隐忍的抵抗。行家眼中,那些招式很粗糙,上盘下盘皆是破绽。其中一个伙夫模样的男子,竟活生生的用左臂去格大刀,轻轻嗤的一声,裂骨而断的手臂落在地上,而他的感官似乎麻木着,仿佛那不过是冬日的皮袄。余下半截断臂轻轻一挥,那鲜血如泼墨,在地上绽开极大的红花。
  他悄然立在厮斗之后,缓缓说道:“莫再伤人性命。”声音虽轻,却清晰的传进每一个人耳中。黑衣男子们蓦然全然如同换了招式。对着那个独臂男子,甚至看不清那黑衣剑客如何轻巧的一转,长约五尺的大刀刀柄向前,恰巧撞在那人胸前鹰窗穴上。那人闷哼一声倒地,黑衣男子足尖轻轻踏过他的左臂,也不知是有意无意,踢上臂间大穴,那手臂上的鲜血立止。
  他回过头,冲着紫临渊大声道:“我去里屋看看阿苏在不在。”
  正要往里掠去,忽然见到那些人停下手中的动作,一脸惊恐的看着地下。那个男子开始痛苦的扭曲身子——那样剧烈,就像是将他放在了火上炙烤。片刻过去,那只本已止血的断臂开始慢慢膨胀,像是装满了水的皮囊,肤色透明薄亮,而骨肉正在消融成血水。
  那人正是一剑微雨紫言,此刻一脸茫然,喃喃道:“我是替他止血啊……”
  说话间地上的男子又重重吐出鲜血,嘴巴微张,那一口牙齿和舌头,开始泛黑,融化,像是小小的黑色洞穴,再也发不出声音来。
  一旁有人拾起地上的兵刃,面无表情,走到他的身边,冲着他的心窝狠狠戳下,断臂人微微一动,终于僵直着死去。
  那人抬起脸,仔细的打量紫言,平板道:“他断了一臂,你杀了他倒也罢了,何苦再点他大穴?”
  紫言一时间讷讷,混然不解。
  “凡断种蛊血肉,又断脉截穴,无异于自引毒发。”他淡淡说道,“与其这样死,倒不如拼个痛快了。”他掂量手中极普通的钢刀,忽地狠命一扑,向紫言砍去。
  器随心走,这一招接得突兀,紫言慌乱间随手一格,挑开了长刀,刀锋未尽,向他腰间掠去。磕嗤一声,两截身子在众人眼前缓缓分离,内脏、鲜血铺天盖地而来。然而那人咧嘴阴恻恻一笑:“多谢你,给我个痛快。”
  终于引燃了一个屠场般的世界。紫家剑客们面对的是前所未有诡异局面。他们是屠戮者,是猎人,是强者,而那些猎物,却并非一哄而散,像是被挑逗而发怒的公牛,争先恐后的向他们围去。仿佛那一刀是恬美至极的果实而竞相采摘。
  紫家剑客们下手分明是谨遵了家主的命令,极有分寸。然而刀锋触到了人的肌体,那些猎物们往往挺胸,狠狠的向前一送——生生在温暖的体内,用自己的肋骨夹住冰冷的金属,发出低闷的吱咯声。这样近乎自残的打斗,开始另江湖上有赫赫声名的剑士们生出寒意,进而不知所措。
  这般乱局,紫家众人心中未免存了不适,大有自身以强欺弱之意,倒反缚手束脚起来。紫临渊更不多话,欺身而进战局之中。离他最近的是一个年轻少女,双手似爪,势若癫狂。他毫不迟疑,如同闲庭散步般,像是轻灵拂花,击在了她膻中穴上。少女没有发出一点声响,萎顿在地。一击得手,他并不停下,接连拂倒三人,低声喝道:“弃刀。”哐啷之声不绝,部下十二人舍刀用掌,不过半炷香时间,院内横七竖八躺下的人几乎让院子再无下脚之处。
  炎风疾吹,又是激斗之后,让人起了薄汗。
  而紫临渊不动神色的表情,终于微微起了变化。那双深邃的黑眸轻轻一漾,极快的滑过一丝担忧,却也没说什么,声音低沉:“去找人。”
  众人应了一声,散开而去,只有紫言立在原地,似乎有些惘然。
  “阿言,怎么?”
  紫言将手臂伸给兄长看,腕处正慢慢渗出淡粉色的一块斑印,奇道:“这是什么?”
  紫临渊心下一惊,正要说话,左侧厢房忽然传出一记惊呼:“找到了!小姐在这里!”
  紫言还不等家主开口,当先便往厢房走去,嘴里还在喃喃而道:“这个丫头,总算找到了。”
  紫苏坐在桌边,一身淡青色的衣衫,水灵灵的像是这沙砾之地的一汪清泉。似是午歇刚起,对屋外的厮斗毫不知情,直到兄长推门而入,才像是被惊醒,语气中还有一丝不确定:“大哥?”
  就如小时候一般,紫苏急切间长发都未挽起,扑进远足而回的兄长怀中。她的身子冰冷,像是府中养的那只波斯国带来的小猫,总爱轻轻蹭着主人的脖颈,低低道:“大哥,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紫临渊心下微诧,紫苏自小性子刁钻,更似个男孩,以往调皮惹事,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脆弱——他轻抚紫苏肩膀,原本想好的训斥之言一句没有用上,只能温言道:“没事了。”
  怀中的幼妹闻言,似乎轻轻一抖,脸色苍白如纸:“后院还有一些女孩子,都是无辜的。大哥你一并将他们也救出去吧。”此刻少女才似乎恢复了镇定,颇不好意思的对着紫言道:“言二哥,你也来了?”
  紫言松了口气:“既然没事,我们还是尽快离开——这地方忒的古怪。家主,陇萃堂的好手我们一个没遇见,只怕还有埋伏。”
  紫临渊点点头,清冽的目光移到紫苏额间,似是不经意:“鸽血红呢?”
  她的鸽血红……那块丝竹姐姐临走送她的鸽血红——紫苏咬咬牙,静静道:“送人了。”
  然而出乎她的意料,紫临渊并未光火,她无论如何仔细的审视兄长的双目,那深邃而波澜不兴的目光之中,也不过淡淡滑过了一丝悲凉。紫家家主在心底恍惚掠起了一个念头,不见就不见罢……她决定离去的时候,留给他的念想,又岂是一块珍贵宝石所能代替?
  “大哥……我……”
  解释的话还未说完,紫临渊已经环住她的肩,微笑道:“送就送吧。”一如自小她又糟蹋弄坏了他无数珍宝一样,满是对妹妹的宠爱和包容。
  她有意避开了兄长的眼睛:“言二哥,林怀尘来了么?”
  紫言一边轻轻活动着手腕,一边笑道:“他在城中客栈,会来和我们汇合。”又皱眉道:“咦,怎么逾来逾红了?”
  他无意识的一句话,让紫苏煞白了脸,抢至他身边道:“怎么回事?”
  紫言亦是一头雾水:“我也不知道。刚才打斗的时候被划开的,就成这样了。”
  紫苏的手冰凉得像是亘古寒冰,却极镇静的放开他,转身出门。
  已有人牵了她的胭脂雪,又将后院的数个女子带了出来。她微微看一眼,却赖着紫临渊:“大哥,我想和你一骑。”又伸手抱住潇洒:“好久没见潇洒了。”
  潇洒重重打了响鼻,像是见到了晚辈一样,颇为高傲的避开她的环抱,却也低下头,像是等着小姑娘骑上去。
  紫临渊微笑:“好。”
  潇洒四蹄翻腾,快似疾风,眨眼已奔在众人之前。而紫苏却似乎很是困倦,倚在兄长怀中,浅浅睡去。紫临渊勒了缰绳,将马速放慢,却听见妹妹用很轻的声音问他:“大哥,你没见到一个黑衣男子么?长得很好看的。”
  紫临渊声音平静:“韩紅露?”
  怀中软软小小的身子轻微一颤,紫苏“嗯”了一声。
  “很有趣的事。本来我也不打算放过他,只是林怀尘似乎比我更心急。”紫临渊微微眯起眼睛,用调侃的语气道,“此刻或者他们已经分出胜负了。”
  韩紅露的眼神一亮,似乎有了些兴味:“你们居然找到了?”他身子向后轻移,身法如鬼魅,并不在意身后如影随形的剑光一点,跃出了窗外。
  高手过招,有无兵器在手已经不重要了。用剑用掌,都只是将心中杀意传递出去的手段。这片空地开阔得多,足以让人放开身形而不再为地势所限。
  韩紅露格开授衣,轻赞道:“果然好剑法。”
  林怀尘并未收敛剑意,流水一转,剑尖挑向他掌心:“你以血祭炼瓷,夺了多少无辜少女的性命?今日我不放过你,并不是为了紫苏,这点你需知道。”
  “你竟然不是为了阿苏?”韩紅露黑如墨的眸子中有嘲讽之意,“所以我不爱和你们这些自命侠客隐士之人打交道。林怀尘,你剑挑陇萃堂,手下又欠了多少人命?佛曰众生平等,这世间人命还有贵贱不成?”
  林怀尘勘勘避开他掌间炎风,似乎对这句问诘充耳不闻,然而心神却轻微一晃,错愕之下,恍惚重拾起坠入障业的感觉。莫非……连正在和自己交手的、妖邪也似的男子,都看清了自己如今的困境?
  剑锋忽止,激斗之后,两个男子都在轻微的喘气。韩紅露轻抚手腕,叹道:“以紫家行事的手段,只怕阿苏也快回来了,你我自然也谈不上新仇旧怨。既然谁都奈何不了谁,不如罢手。”
  林怀尘微微一怔,脱口问道:“当初为什么扣住她不放?”
  他却朗然一笑:“她既与你如此亲昵,何不让她告诉你?”
  黑色的背影竟似谪仙,明明行在寸草无生的大漠,却仿佛一叶小舟,放荡江河之间。那样与世间格格不入的气度,连林怀尘也暗暗心折。他将利剑握在手中,松了又紧,继而又松开,一时之间,思绪杂乱如浪涛拍石,混杂而来。
  韩紅露赶到小院之时,无端起了极淡的伤感之意。
  一人在外漂泊,秋雨萧瑟的午后,一壶淡酒,独坐坊间,脑海中满是过往,然而终究茕茕孑立。说的大约就是这样的情感。
  他推门而入,或生或死,挤满了一地的人。他一眼扫去,目光停留在那具断为两截的尸首上,轻轻一哼:“没用的废物……与其这样生,倒不如死得痛快些。”
  无人出声,诡异的静谧,众人皆是一脸漠然,仿佛说的是旁人之事。韩紅露脸上神情愈加鄙夷,径直穿过中庭,踏过血泊,留下的印记像是枯萎的红色花瓣,隐隐泛着黯淡的紫色。
  他的打开自己房中的秘龛,里边是一尊粘起来的瓷器,幽暗的小小空间中,轻柔的泛着暖色。然而韩紅露的手却触到了一个缺口,他一愣——瓷器虽然破碎,但却是完整的。一念之间,掌风已向身后劈去——一声少女的惊呼。
  他收之不及,便向一旁一引,一张红木八仙椅轰然倒地。
  韩紅露英俊的眉宇间不见怒色,只淡淡问道:“白叔叔带着众人都走了?”
  朝霞略一点头,素来妩媚的容颜此时带了嫣红,语气间有些急切:“是。”她一顿,又伸出手来:“主人,这是碎瓷。”
  韩紅露不接,语气更加轻柔:“是谁允许你擅自拿出釉里红碎片?”
  她等这一句话,似有万年,竟然开始低声轻笑:“主人莫要生气……只怕,听了接下去的话,您会更生气的。”
  她抬起目光,如迷醉般与韩紅露冰冷的眸色相触,又带起咯咯的笑声。
  “我用这瓷片,划开了那个小贱人的手腕,亲眼看着它被种进去……真可惜,主人,那是我见过最美最纤细的手腕,不用费力,血就汩汩的……”她只是轻轻的发出了咕咕声,那双修长如白瓷的手已经卡在朝霞喉间,而韩紅露神色凝如冷霜,唯有双目之间投射出不可思议的怒火,沉声问道:“你再说一遍。”
  她果真用娇媚的声音,夹杂着咳嗽声,一字不差的重复了一遍。
  而这几句话的时间,韩紅露嘴角微挑,似弦月的弧度清冷而完美。他缓缓松开手,微笑道:“我欣赏有胆色的人。”依然叫人辨不清此刻他的心情是喜是怒,他指尖轻抚朝霞的脸颊,“只是你不该对她下手。”
  朝霞的眸色清清泛着宝蓝,一动不动地看着韩紅露,声音亦柔软下来:“是的,主人。我不是为了解蛊,也不是为了春水。你明知她是最佳的祭品,居然能放她离去……主人,像她这样的女子,仿佛天生便拥有了一切——不错,只是为了我嫉妒。”
  韩紅露的手已离开她的脖子,白皙的肌肤上留下乌黑的一圈印记,他淡声道:“你说完。”
  朝霞迟疑着,一字一句道:“所有的人如今都在万佛峡等您。我不知道他们的等待还有什么意义……你明知任何血祭都不会再成功了。主人……你既不愿她死,那么我让你们同生同死,岂不是也成全了你的心愿?”
  她到底没有再说出下一句话,咬破齿间藏着的毒药,倒地而亡。韩紅露冷冷看着这具即将会僵硬的躯体,眼中一闪而过赤色光泽。
  “同生同死……”他想起这句话,俊美的脸庞忽然有一瞬的逼人光亮。
  林怀尘看着纤弱的少女被她的兄长抱下马,心中闪过并不真实的喜悦感,仿佛这数月千里的追寻终于有了结果,而风尘仆仆的尘染双鬓,亦终于找回了眼前明媚的容光。紫临渊漫不经心的揽着妹妹,在她耳边低声道:“去谢谢林怀尘,若是没有他,我们找你还得再费一番功夫。”
  紫苏一怔,清澈的眸子落在那个年轻人身上,微微一黯,顺着兄长的口吻道:“谢谢你。”
  林怀尘仔细看了看她的脸色,俊朗的眉眼因为微笑而舒展开,有些小心翼翼的亲昵,那样陌生遥远的情感,他自己也觉得陌生:“好好休息,脸色这么难看。”
  虽是脸色难看,却难掩那股清新甜美的气息,紫苏触到他的眼神,忽然微微瑟缩一下,甩开紫临渊的手,独自进了房。
  一盏油灯已经燃起,少女静静的趴在桌边,她那样敏感,自然察觉出了林怀尘关怀之下的不自觉躲避。这才是他那样的人的作派吧,总是有些不知所措的面对自己情绪。从来不像自己,想哭就哭,想笑就笑。然而现在,她看到颤颤的灯光下,手腕上一点红色像是朱砂般盈盈欲滴。只是一眼,仿佛又见到了血色的人蛆——然而令自己都觉得困惑的是,她居然对那个黑衣男子,生不出一点恨意来。那个人,如果知道自己也被种下了蛊毒,大约会轻轻扬起眉梢,笑容深艳:“那么,就一起坠入深渊罢……”
  浅眠中,她被韩紅露的那个虚幻的笑容惊醒,额上竟然出了冷汗。又看了看天色,已然是墨黑一片。
  她和她的大哥,重逢不过半日;她的二哥,如今身中蛊毒而不自知;她和林怀尘,则从来是这样,或者是他冷冷的推开她,或者是她使着小性子转身跑开。而这月余的时间,不知是他改变了,还是自己心境改变了,她只知道,自己再凝视那双温然如玉色的眼睛时,再不用鼓起勇气。
  所有的人都在安眠,没人注意到暗夜中一个纤瘦的少女,牵出了爱马,她翻身上马——大约是没吃东西的缘故,身子竟然歪了歪,差点从马背上摔下来。胭脂雪也察觉出了主人的异常,放慢了脚步。她微笑着抚了抚胭脂雪,轻轻催了催。马儿得了主人许可,欢叫一声,在这辽辽苍廓的天地间,如同得了自由。
  然而奔出不过半盏茶时间,它人立而起,自觉的停下了步子。
  道路中央,昂然立着一个青衣男子,负手站着,似乎等了她很久。
  紫苏急忙勒住马,有些诧异:“林怀尘?”
  青年男子默默上前,替她牵住马,又将手递给她,扶她下来。
  夜间凉气逼人,林怀尘微笑道:“我等你,也在等他。”
  紫苏微微错愕:“什么?”
  “阿苏,你的神色有异,我猜你会回去找他。不过我倒没想到,他还会回来……”他慢慢的说,有些不解,“为什么?”
  隐约的马蹄声,紫苏心跳竟微微加快起来。眨眼间,已见到一人由远及近,停在了数丈之前。
  那人宛如夜色中的王者,一直走到两人之前,借着若有若无的星光,足可以看得清彼此。
  他的目中似乎没有见到林怀尘,径直走到紫苏面前,去翻她手腕。
  林怀尘在旁伸手一格,他毫不犹豫,翻手带起的掌风像是烈火之刀——这兔起鹘落的一瞬,他另一只手牢牢握住紫苏的手,一瞥之间,竟是说不出的恼怒,又像绝望,沉声道:“她没骗我……”
  紫苏默然,慢慢抽回手,安静道:“木已成舟。我只想知道,这样……还能不能替人拔蛊?”她还带着微笑,清澈又明艳,如极旱之地流过的小溪,倍加的惊艳。
  素来喜怒不辨的男子眼中滑过一丝惊恸,语气虽极力自持,然而仔细分辨,却依然有细微的颤抖。他转向林怀尘:“我要带她走。”
  林怀尘一愣,还未开口,却听见紫苏缓缓道:“韩紅露,你让我和林怀尘说会话。”
  韩紅露一语不发,转身走开。
  紫苏看着他的背影终于的融在了暗色中,才靠着胭脂雪,对着林怀尘伸出手去。
  她自己也觉得讶异,半天时间,自己竟然完完全全的接受了这个事实:这样鲜活而美妙的生命,随时可能倒地,成为再也无人识得的血蛆。她分明已经听到兄长站在屋外说话的声音……那一刻她动弹不得,眼睁睁看着朝霞漂亮的指间,持着瓷片,在自己的腕间一划——像是有条柔软的小虫钻进了自己血液中。
  林怀尘听她说完,终于有些了然,踅眉道:“我们去找离先生。”
  “离先生是名医不假,可他不是巫祝。”紫苏一字一句,“不要告诉我大哥,你让我跟韩紅露走,他会有办法。”
  这样柔弱娇俏的少女,说出这句话,像是沾染上这大漠的豪气,是带了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虽然未将实话全盘托出,却也是极真诚的,林怀尘自然不知道她所说的“办法”是什么,却补上一句:“那么,我和你一道去。”
  紫苏微一犹豫,续道:“还有好些族人中了蛊毒……韩紅露不会愿意被人见到那样的场景。发作起来,很可怕。”
  他却淡淡的只是坚持:“我要同去。”
  “让他去吧。”韩紅露的声音似笑非笑,又转而对林怀尘道:“林怀尘,你杀了我门下太多人,不便和他们见面,只能委屈你,我另外替你安排住处。”
  他将鸽血红递给紫苏:“戴上,无论何时,都不要取下来。”
  紫苏抬眸看她一眼,伸手接过,指尖触及他的手掌,炽热如同滚热的水。她默不作声的跨上马,带了一去不回的惨烈心境。就在她马下站着的黑衣男子,似乎察觉了她的恐惧,温言道:“莫要害怕。总会有法子的。”
  他的语气轻松,又问林怀尘:“授衣剑名不虚传。像你这样的对手,真是很难缠。”
  “还去原来的住所?”紫苏问道,又迟疑道:“朝霞呢?恐怕她不会愿意见到我。”
  韩紅露沉默,答道:“不。”他亦上马,对身后二人道:“随我来。”
  一直跑到太阳初生,依然是无垠的大漠。胭脂雪脚力绝佳,便将其余两人甩在了身后。紫苏跑上一段,便勒住了马,静静等待,又觉得寂寞,拍了拍马:“喂,要是我不在了,你会不会想我?”
  胭脂雪竟然像是听懂了,原地打转,低低嘶鸣几声,这样万籁寂静中,紫苏忽然记起那次听洛一吹奏的《春江花月夜》——那时候他自呈太悲,反倒失了意境。可如今,她才知道,那样的悲痛,是真的历经过生死的悲痛。仿佛站在海边,神心两处皆是茫然。而那种即将跨入死亡的等待,像是无边的黑翼,将自己重重包裹起来。
  马蹄声又传来,韩紅露掠过她身边:“就在不远处,万佛峡。”
  林怀尘在她身边停下,低声问道:“要不要休息一会?”他的神色颇有些古怪,竟透着几分紧张。
  紫苏摇摇头:“走吧。”
  万佛峡——当这个峡谷坦然在陌生人面前展露其风骨的时候,紫苏微微屏住了呼吸。她想,三危山也好,仙人谷也罢,动人心弦之处,竟不及这奇异景致的一半。
  这是怎样一个奇异的地形?大地仿佛在远古时期便龟裂成了两块,那狰狞的裂口便纵横若牙,撕扯得地面支离破碎。而这样的穷山恶土之中,却又隐隐透出了重生的绿意。历经百年的参天树木,顽强的将绿枝探出了地平线,亦是把一种生的讯息当作了鲜活的雕塑,牢牢刻在这黄土之上。
  这样的绿意,在日出淡色金光的环绕下,便愈加抢眼。仿佛把一拂清浅而美丽的气息,渡给每一个看到的人。
  紫苏翻身下马,听到韩紅露低低的在同林怀尘说话,她向前跨了几步,望向峡间。零落开凿的洞窟,并不像千佛山一样密集,却又添了疏朗之美。甚至可见对岸石壁洞窟之中端坐的佛像,宛如踩在脚底,而自己则身在云浮飘渺之处。
  韩紅露嘴角含笑:“很美的地方。”他走到紫苏身边,风姿优雅,向她伸出手去:“来,我们下去。”
  紫苏回头看林怀尘,他微微一笑,阳光落在他的脸上,生机四灿,他的声音沉稳:“我在这里的等你。”
  她几乎落下泪来,紧紧攥住韩紅露的手,踏上几乎破败不堪的台阶,轻声道:“嗯,你在这里等我。”
  而那无边天际的尽头,是一轮日头,循着年复一年的轨迹,缓缓爬上来。不知是不是看得久的缘故,像是盛着鲜血的圆盘,温暖,却微带狰狞。
  他们捨级而下,青石台阶大都碎裂,有些一踩上去,便扑簌簌的滚落了小块的碎石。下到一半,是一条颇为平坦的小径,已看得见谷底。
  一路之上,不断见到极小的佛龛,大约是工匠随意开凿之作。离得近了,看得便仔细一些,紫苏瞧见其中一尊,露在空地之上,历经了风雨剥蚀,圆整平滑的雕塑上渐渐起了棱角。然而容貌依然清晰俊美,双目微垂,却透出几分摄人心魄的凌厉,鼻梁挺直如剑锋,和素日见到佛陀圆融宽厚似海的大慈悲之像颇不类似。
  紫苏止住脚步,多看了两眼,一种扑面的熟悉,她微叹道:“这个地方,连开凿的石像都与世间的不同。你看这一尊……”她歪了歪头,斟酌了一会,“不像佛祖,倒像……”
  “像什么?”韩紅露问道。
  她想说,这雕像,竟有隐隐约约,像是身边的男子。想佛祖初生,轻轻一句“天上地下,唯我独尊”,气魄如此概人,却又浑若自然,一如说出的是再普通不过之事。其实本就天地一指,然而她终究没把这句话说出,只是笑笑不答。
  峡底还有溪流穿过,溪水泛着浅蓝色,与天际交相辉映,而遥遥相望,两股蓝色交汇在极远的雪山之巅。而在这天上地下的蓝色之间的,却是漾漾绿色,一色华盖也似的绿茵榆树枝干。紫苏才踏上谷底,滢润的气息钻进鼻尖,她忽然一笑,看看身边的男子,亦是俊美无俦的笑容,大约是不约而同想起了小镇相遇。
  其实若是知道生命行到尽头,能回忆起的,全是一点一滴最美好的画面,何尝不是幸福?
  还未见到一个人影,韩紅露忽然折路而行,领她进入一个极大的洞窟之中。布置得极适意,他示意她坐下:“你且休息着,我会再来找你。”他走前深深看她一眼,又叮嘱道:“若是身体不适,便运你家的清凉心诀。”
  他修长的身影遮住了洞口射进的光线,一时间紫苏有些恍惚,开口道:“你放心……拔蛊那一刻,我必然心神纯净,绝不起暴戾不甘之心。”清如泉水的声音,像是祈祷,醉入人心。
  韩紅露背影一僵,忽然转身回来,站在她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她,似乎强忍着不耐:“我告诉过你,会有办法的。”
  “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比这个方法更好。韩紅露,我二哥也中了蛊毒……你知道么?我也有私心的。若是至亲至近之人为了你而无辜死去,你让我情何以堪?”
  “至亲至近之人……无辜死去……”他反复咀嚼这句话,微微一笑,像是飞天乐妓所散之花,落在他的眉间,“我自然明白。”
  其后两天,她常常坐在佛像前,没有人打扰她,一瞬间日头便划过了整个天空,已是黑夜。天空一如心境,梵澄明净,她便看见着榆水活泼的溅起水滴,光线折射在水滴中,剔透出彩虹。
  也只是偶尔见到韩紅露。而他亦总是浓眉深锁,仿佛遇到棘手难题,和她说话也是淡淡且心不在焉。
  她倒有意开玩笑,本想说:“若是忙于献祭,那么你必然早已熟练得很了。”然而话语噙在嘴间,竟难以再继续,她怔然……原来自己终究还是害怕的。
  胡思乱想被韩紅露轻柔至极的嗓音所打断:“阿苏,我们试着拔蛊。我预先让你服下一种西域来的药剂,到时候,你全无感觉,什么都不用怕。”
  她一愣,倔强的回应:“我不想这样。”又轻轻一笑,“你且放心,既然是在清醒的时候想好的事,我自然心中有了分寸。”清清透透一个女子,真像是冰雪雕成,透彻到可以轻易窥见到那极美好的内心。
  他却坚持:“将这杯杏蜜茶喝下。”
  紫苏知道他是为了自己好,犹豫了一下,却依然以执着奉还:“即便是死,我并不想稀里糊涂。”
  她第一次见到韩紅露笑得这样舒心,像是焕然新生的一个人,低声安慰她:“只是拔蛊,怎么会死?”
  她亦好笑:“若是拔得出来,百年间,这么多人,又何必自危至此?”
  英俊男子笑似流云:“那么你不喝?”
  沉默的一刻,所有的情感似乎无所遁形。紫苏接过,微一仰脖喝下,喝得太快的缘故,略微呛着了,眼眶泛着粉红:“我信你。其实我还是怕……那么,就当做梦吧。”
  他静默得靠近她,伸手出去,拢住她身子,眼神似是一砚的清水,最后只磨出了浓浓一滴老墨。
  “阿苏,就是做梦。什么都不要去想。一切都会好起来……”
  沉沉的声线,将她带进最深的梦境之中。而似乎清醒的唯一记忆,是极凉的触感,淡淡落在自己唇上,像是触及了冰晶,薄薄一片,在唇齿间融化。
  韩紅露俯身良久,缓缓站直了身子,却只觉得一阵晕眩,他心下一惊,下意识的望向洞口,怒喝道:“白叔叔!”
  白榆火慢慢的现身,神色复杂的低下头:“主人,我都已准备好。”
  “放肆!是谁主持祭祀?你做了什么手脚?”韩紅露逾来逾心寒,像是被凝冻住了神色,低声喝道:“给我解药。”
  “这不是毒药。十二个时辰后,药性自然消散。主人,属下大胆,替您主持祭瓷。”白榆火并不看他的眼神,一边走过他身边,俯身看了看沉睡中的少女,轻道:“早在三危山下,属下试验多次,已然掌握拔蛊之法。主人放心罢。”
  他从心头升起无力之感,竟说不出话来,看着白榆火抱起紫苏,向屋外走去。那肥厚的身躯在洞口终于回首,肃穆而歉然:“我虽是你下人,却无法看着你这样下去。就算是长辈的一点私心罢……”他不再犹豫,逆着光线,消失在尽头。
  韩紅露勉强在胸口提起真气,直欲追出,却总是不得其法。他看看时辰,强迫自己安心。盘膝而坐,缓缓运功。
  然而终究还是急躁,无法静下心来,只觉得如坐针毡,此刻屋外掠过的青色人影于他,却不啻于一道劈进人心的闪电,照亮了韩紅露如天神般俊朗的脸庞。
  进来的男子亦是语气急促,向来疏朗而闲然的表情早已不见,直接道:“什么毒?”
  “黑曼陀罗。”
  他沉默,片刻后,掌心抵上韩紅露的背脊,低声道:“你莫运功,让我试试。”
  他以会极心法,一点点的融化韩紅露体内的黑曼陀罗。黑曼陀罗本身无毒,自然也从来没有人这样做过——这是极慢的法子,又耗费心神,不过片刻,林怀尘嘴角紧紧抿起,已然汗如雨下。
  一炷香时间,林怀尘忽然觉得原本难以推进的内力刹那间奔腾万里。他骤然睁开眼睛,问道:“怎么?”
  韩紅露已然站起,一手按住左手腕的伤口,沉声道:“来不及了。”——术士们精心推算出的厉风时刻,即将到来。而一旦错过,他再无回天之力。
  他划破自己种蛊之处,强行逼出了蛊毒——瓷红蛊这般剧毒腐蚀,轻易便将黑曼陀罗解开。此刻他已察觉浑身如炽,只怕以内力压住蛊毒,也不过能坚持一炷香时间,他不再多言,反手一招,当先而行。
  黑色和青色两道身影,如同烈风,瞬间消失在远处。
  正对着万佛峡的东壁,黑压压跪着数百人,多是精壮男子,那全是陇萃堂最后的精锐。这般静默,潜心祈祷,不过是为了消弭百年前的一场无辜杀戮。白榆火白衣飘飘,腰间系了红色丝带,竟也有了凌然之威。
  只是简单架起了柴火,之上是一只碎裂的瓷器。
  少女被众人围在在中央,犹在昏睡,那纯美如白莲的容颜,像是遥远极地、雪峰之巅尚无人践踏过的新雪。
  不再是少女轻柔的吟唱,像是千军万马中的怒喝,金戈铁马的交错:
  以我处子,
  奉与神龙。
  血弥清洪,
  万般瓷红。
  饱含无奈的辛酸与人世轮回的坎坷,亦是命运之神对这个家族最大的嘲讽。
  这壮烈之声中,白榆火俯身望向少女,替她将鸽血红从额间取下,放在胸口。然而出乎他意料,本该昏睡中的少女,忽然睁开眼睛——那般透亮明灵的眼神,惊得老者往后退开一步,心下却开始懊恼:若是祭品中途醒来,几乎可以肯定不会再成功。
  他却咬牙,事到如今,逆水行舟,却也只能继续了——只因这是数年难求的厉风吹起之日,而这一刻过去,韩紅露回复了内力,更不会允许自己这样做。
  银色小刀即将触到紫苏额间,他却清楚的看到少女对着他一笑,那笑美丽融煦得几乎能化开最厚的冰层,透着水晶般的色泽,没有一丝恶的杂质。
  而她嫣红的唇瓣微微一动,如玫瑰绽开,似是吃力,却努力比着口型:“继续……”
  双手一颤,几乎将小刀跌落,白榆火叹口气,一手遮住少女的眼睛,另一只手轻轻在眉心处,缓缓割开如玉肌肤。
  紫苏并不觉着疼痛,如同做了一场梦,只是醒来,发现眼前的人,并非那个神秘的黑衣男子,这未免让她有些失望。却也觉得很好,至少……这样不必不舍和牵挂。
  鲜血滑过额间的感觉,就像一滴滴的在流泪。她只觉得时光如此漫长,仿佛自己的身子像是取之不尽的江河大流,一滴滴的往外流出清水,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才能让意识离开这具躯壳,在九天之外,看着众人摆脱束缚而重生。
  而白榆火心中急躁,眼看厉风将到,却不知如何解释,这个少女的鲜血流淌得这样缓慢,仿佛被什么阻碍住了流速。
  一掌犹如天外飞来。炎气之强劲,如同开窑这一刻,汹涌而来的残火。白榆火大惊,守住门户,退开数丈,才见到韩紅露长身立在紫苏身侧,小心翼翼的俯下身去,轻触她的伤口。眼中的焦虑略微缓解,而他几乎来不及说什么,只喝道:“谁都不要靠近。”
  威严如神,白榆火心中一凛,低下头去,即便心中百思不解,却也退了开去。
  黑衣男子盘膝坐下,手捏心诀,仿佛黑色大理石塑成的雕像。
  刹那间,万物静止。只有两座石壁的千窟万腔中,人为也好,自然也罢——忽然饱含了风气。
  韩紅露双眸射出明光,微喜道:“厉风!”
  厉风济则万窍为虚——正是此刻,天地间寂静犹如气囊,却蕴藏最大的力量,两壁洞穴如被封住,静候着爆发而出的那一刻——那一刻,天地间的怒气,混合着佛家至高无上的力量,会如海般磅礴而出。
  片刻之后,他睁眼,以指为刀,在自己蛊毒种下之处又重重划下刻痕。
  本就在流血的伤口,此刻滴滴汇成小溪,鲜血迸射,他缓缓将手腕贴近了瓷杯。
  瓷杯瞬间金光一亮,杯中仿佛有恶灵,品尝到了仇敌的鲜血,一点点的变得愈加赤红。
  像是有柔风笼罩,紫苏的伤口不再流血,她胸前的鸽血红灿灿生辉,散发着纯美的光彩。
  韩紅露迅疾无比的回头,像是提醒林怀尘之前的约定,喝到:“快!”
  林怀尘护在紫苏身边,此刻微一咬牙,眼神复杂,如同乌云翻滚——却毫不迟疑,授衣剑出鞘,剑尖轻挑,接连数下,不偏不倚,断他阴跷、阳跷、阴维、阳维四脉。又猱身而上,一手轻按韩紅露灵台穴,以春之一脉的内力注之,缓缓化去他体内几乎已乱做一团的落秋红内力。
  韩紅露手上鲜血如激流,被这陌生的内力卷裹起来,奇妙的和紫苏先时留下的鲜血隔离开。而他的脸色愈加苍白,眉心微皱,身上的鲜血流尽一分,则脸上淡金色光泽愈盛。只有他自己知晓,这是怎样的一种刻骨折磨,如在烈火中,浑身的筋肉在缓缓融成了血水,他几乎难以支撑,被截断的四处筋脉仿佛和神志断裂开,他身受折磨,如坠地狱,却动弹不得。
  这样难言的痛楚之中,竟然恍然想起了在景德小镇,他初见紫苏,灵动生韵的的美丽少女,看着自己手中的流霞盏,有着掩饰不住的欣喜——发现至爱之后的喜色,那岂不是和自己一样的心境?
  只是连这样单薄喜悦的记忆,只怕也即将离他而去。
  以血还血,以身为炉,这一世后,他魂飞魄散,再也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紫苏迷迷糊糊间终于清醒,凡尘若梦,她醒醒转转,不知几回。
  却见到这样一幕,林怀尘的授衣还插在韩紅露的肩部,两人均是凝神运气,浑然忘了身外世界。而鲜血如蛇,缓缓爬上火架上的釉里红,那个瓷器,此刻色泽饱满,像是刚从窑中取出,簇簇如新。只是妖冶般美得脆弱,若是轻轻一触,就会重新成为碎片。
  韩紅露以全副心力压住痛楚,却睁眼道:“阿苏,过来。”声音依然如丝,断续而不再成语流。
  紫苏心头一片空白,挣扎着走过去,听见韩紅露吩咐她:“将手放在釉里红上。”她却站着不动,怔怔的看着他苍白如雪的脸色,认识他以来,这人神秘而冷酷,却一直是强悍的,现在,却一点点流逝生气……
  他几乎用尽了气力:“快去!”
  她终于听话的走过去,学着韩紅露,将手腕贴在碎瓷上。
  那是清凉若水的感觉,仿佛有东西在那道伤口处被缓缓拔出,融化,唯剩宁静空灵。
  ——紫苏并不知晓,她的蛊毒是是釉里红残片所种,和其余人并不一样。唯有再用釉里红瓷片为媒,方能拔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韩紅露再难支撑,精血耗尽,一只手连举起都颇为费力,全凭着背后林怀尘内力支撑。
  天地间有了轻嚎声,先是一丝一缕的凉意,由两壁间传来;接着,声音渐响,仿佛那些风云卯足了力气,在一瞬间咆哮而出——韩紅露的手垂下,低喝道:“点火!”
  白榆火见机极快,飞身而来,一掌推开紫苏,身形不顿,在木架上燃起火苗。
  轰得一声,四处而来的厉风汇聚在这明黄色的柴堆上,火焰窜起足有数丈!那盏簇新的高脚杯,饮饱了鲜血,默默的立着,享受着巨火的噬舔,却纹丝不动。
  而韩紅露挣开了林怀尘的搀扶,勉力站着,低声念道:“韩淼后人,自愿以血赎罪,破此蛊毒。”
  所有的人均合掌,手腕处突突如同有生命欲勃然而出。白榆火看着年轻的主人,心下悲喜难辨。这个韩氏仅剩的直系子孙,自己视若子侄的年轻人,执意以这样惨烈的方式破除蛊毒和诅咒。而他一意救下的女子,轻轻立在他的身侧,如同美玉般的双目盈盈直视着他,似悲似叹。
  ——他终于还是找出了卢长老留下的破蛊之法,不伤他人性命。
  以血还血,以身为炉,此生之后,永无新魂。
  韩紅露双眼紧盯着那件祭红之器,嘴角轻轻一扬 ,低笑道:“好了。”
  那件旷古烁今的瓷器,冽滟着夺目光泽,仿佛那对惨死夫妇的灵魂,品嗜了仇家的鲜血——终于无声无息的,在烈焰和厉风中,化为齑粉。
  而人群之中则是一阵低低的欢呼,如久旱逢霖,在这峡谷间回荡开来。人人翻过手腕,看着那块红斑逐渐在日光下变淡,终至消失。
  韩紅露终于渐渐不支,慢慢跪倒。紫苏踉跄着扑过去扶住他,将鸽血红贴在他手腕伤口处,语气却甜澄宁静:“你不会有事的……你说过的,鸽血红可以定神补血 ,是不是?”
  她怀中的男子,连唇色都是雪白,却轻松的凝出微笑,深深呼吸道:“傻……孩子……”他想说:“我连血都流尽了,又如何定神补血?”然而却只觉得困倦,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紫苏一张小脸被凌乱的长发掩住,她近乎狂乱的回头问林怀尘:“我帮他涂莹玉桃花膏有没有用?你说啊!那是治伤良药啊!”
  林怀尘看着少女的双眼,有着悲哀到近乎荒凉的沉静,想要抓住一点点温暖和依靠。而她怀中的男子,容颜英俊而憔悴,却带着笑意和满足,或许在享受着人生中最后的幸福。
  他在那一刻,如受雷击——穷极至变,会然融通,原来说的是这样的道理。在至爱时思恨,恨而嗜杀,杀后方知爱,爱的尽头……就是不可得,终至自然融通。终于不论以往的种种,开悟的瞬间,就是这样,愧悔以往用淡定掩饰的情感,亦愧悔那些小人之心。
  他走到紫苏身边,扶住她肩头,无声的安慰。紫苏手忙脚乱的在找药瓶,却被他轻轻阻住,又运起内力,注入韩紅露体内。
  他终于有了一丝力气,足以支撑自己去攥住少女柔软的手。眼光亦扫到了她的手腕,晶莹如雪,没有朱色的痕迹,他微笑——这一生,事事如梦幻。生而受诅,缚而求破,恨而无心。仿佛一环连接一环,被套在了这三重梦境中。而直到现在,手中的暖意,才是最真实、让自己清醒的无价之宝。
  他并不擅于说话,尤其是对着强忍哀泣,却露出绝美笑容的少女,最后握紧她的手,喃喃地说:“哭什么……傻孩子……”
  另一只手一松,鸽血石清脆的一声掉地,紫苏清楚的看到,他手腕的最后一滴血,就这样,缓缓的滴在了红色宝石上。少女长长的睫毛一颤,微微垂下,像是在低声告诉那个终于再也听不见的英俊男子:“你骗我的……我看到有一滴血滑进了鸽血石……你看,它还亮了一亮……”
  是真的死了罢……又怎会有人的睡容如此的俊美而安详。嘴角淡淡的笑意,像是她见过的,沙漠中一汪月牙形的清泉。紫苏却不忍放开怀中安眠的男子,靠着他的额角,泪水如珠,终于在他看不见的时候,滴滴滚下。
  数月之后,已是秋日。
  姑苏紫府的临风阁,立在最高处,看着秋雨绵绵,像离人泪。脚下池塘,则圆荷渐渐枯萎,泛起焦黄,再多的雨水,也挽不回那远去的时光了。
  少女素裙黑发,越发明艳照人。额间的鸽血红,以往总是清凉如冰雪。如今却不知是不是沾上了那人的血,永远带着轻微的暖意,缀在自己额间,叫她想起初见的一刻——原来这世上,居然会有男子能令自己惊艳。
  其实,谁又会知道?那样美丽的宝石之后,掩起了一个小小的十字疤痕。
  她想起言二哥曾经大惊小怪:“呀!破相了!”又叹气:“要是这疤痕能像我手上那块血斑一样自动消失就好了。”
  紫家的少女轻轻微笑,宛如这露台上升起了轻轻彩虹。她目光望向那一片姹紫嫣红的花海,用只有自己听得到的声音,淡淡吟道:“只恐花深处,紅露湿人衣。”
  这一生,她终将带着他留给自己的印记,安静的彼此相守。

  还有后记一篇 江湖杂谈
  首先当然是为自己正名了:开坑之初质疑我坑品的同学们,感到羞愧了吧?后悔了吧?想道歉了吧?来,上交千字评论,否则pia出去……我还是有虚荣心的啦……这样少的人看,而这样少的人中,这样这样少的人给俺留言……怎一个辛酸了的!
  ——>此为脑残抱怨,可无视。
  言归正传,这才是后记的正文。
  最开始这篇文,其实迥异最终的成型。
  紫苏和林怀尘是一对闯荡江湖的小青年,你侬我侬,唯一会吵架的原因,大概是小林念念不忘自己的师姐萑(音环)苇。而大BOSS则是邪恶的老头模样。最后过五关斩六将,终于彻底的让正义战胜邪恶。然而……自从大BOSS转变成帅哥后,我承认……我的人生观改变了……笑。
  说正经的,到了后来,一直促使我写下去的,其实是韩紅露死去的那一幕,他费力的去抚摸阿苏的脸颊,然后低声道:“傻孩子……”每当想起这里,我就忍不住呈现花痴状,于是快马加鞭,赶啊赶,让死亡的阴影一步步笼罩韩哥哥。
  天地一指,万物一马。但凡人生有了这一瞬,有了爱,既有私爱,又有大爱,生即是死,那么死又何惧?
  所以韩紅露的死,我只是惆怅,他是这文中我最爱的角色,这个结局,我自己还算满意。(顶锅盖逃跑)
  我总是在文中若有若无的渲染韩紅露的俊美无俦,甚至写到他类似佛的纯净,却又有魔的暴戾——不错,如果非要给这文找一个主题,那么就是这个了。
  印度的宗教很有趣,有创世神,亦有毁灭神,地位相当,没有偏侧。不像西方的宗教,总是一元善论。其实一元从善论,那是刻意的抹去了与善相对的一面,反倒耽于执着和障业了。
  小韩是这样,小林亦不例外。他最开始纯净至极的春之一脉剑客,在寻找情感的过程中,也出现了杀欲。而最后韩紅露求助于他,他将授衣插入韩紅露体内的时候,我敢说,他有着私心在内。直到相遇紫苏悲怆的眼神,那一刻才恍然而顿悟。
  或许这就是禅机了。
  对于两位男主而言,整个故事,紫苏就是他们的禅机。(另外,你们见过这样的女主吗?身在江湖啊,居然都没咋多说她的武功,全谈情说爱、惹是生非去了……= =||)紫苏的武功不重要,重要的是感情啊……情感,譬如爱和恨,都是有着极大力量的东西。(于是有人说:难怪你写到最后还是言情……逃:黑线。)
  另外,关于本文一些细小的线索,有些我只是隐约透露的,但是应该理解不成问题吧?
  比如韩紅露和林怀尘赶去万佛峡,落在紫苏身后——其实那个时候,韩紅露已经同林说好了,请他剑断自己四脉,帮助拔蛊。
  这些文中没有明显提。如果看完全文有不懂想不通的,请在这里跟帖,我看看究竟是BUG还是你没仔细读~也方便逃改文。谢了。
  下面是我给自己拍的砖:
  我记得江南说,一个写文的人,最终成熟的标志,大概是有十七八万字左右的作品出现。
  可见我还是何等稚嫩啊。而离那个境界,即便使用现代文来计算,我也还是达不到。
  我比读者大人们都清楚,哪些情节上可以再展开,再写得清晰一些。可是到了落笔的那一刻,却迷茫、不知所措。乃至于最后匆匆落笔,省略好些情节,怎么简单怎么来。
  于是出现如下问题:转变场景生硬突兀,情节交代不完整,人物性格发展不明显进而显得怪异。
  或许改好这些毛病,这篇文就不是只有8万字了。它可以更长更精彩些。
  而本人的个性又偏急,遇到喜欢的题材故事,忍不住想一气呵成,于是写得快,却不见得写得好。下次开长篇的时候,我想我会努力纠正这个问题。
  主题和情节的契合,也是我的大问题。
  这篇武侠文文我写得很顺当。几乎没怎么卡。不像之前的另一篇文,咳,就是那篇另一个ID发的,写了上卷续不下去的武侠。
  其实我也爱那一篇,那篇文在落笔的时候,想好了主题:老庄的道法自然。不过情节跟不上,最终弃之。
  这一篇则是情节想好了,主题却很勉强。
  总之,各有利弊。
  当然特征也是一样,就是,两篇一样的冷。至于是原因导致的,我只能说,由于你们的潜水,我实在是不知道了。
  所以亲爱的大人们,如果你们耐着性子看到了这里,我要说,真是不容易啊,向你们鞠躬。不过可以的话,就请留块小砖,够俺盖个屋就成。当然,谢绝“恶心”之类用词,我是个火爆脾气,免得又起争端。
  最后的结语:
  天地一指,万物一马。
  并不是单单说了韩紅露,我希望,紫苏和林怀尘也是这样,死亡固然是最大的解脱,可是活着的人摆脱心魔,才是顶顶要紧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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