铿锵的八十年代,梁羽生红过,琼瑶红过,汪国真,席慕容红过,那个原名叫陈平的三毛也红过。
本来,寻寻常常的一个女子,就因为手里握有一支能写出并不寻常文字的笔,于是她的人生就多了一份传奇。
三毛显然不是一个乖孩子,显然。上着半截中学上腻了,休学;读着半截大学读腻了,再休学,没个长性。她一辈子惟一不腻的就是爱人和被人爱,整个一情种。因失爱,她跑到西班牙躲起来,又因新爱,而走进撒哈拉沙漠做起她的灰姑娘来。她就是这么个女人,如果概括地说,好听了叫感性,不好听了叫任性。
我开始读三毛的时候,比较晚,那时侯,新感觉呀,愤怒的青年呀,新小说呀,各种文学流派仿佛开了闸的洪水席卷读书界,一时应接不暇,对这个自恋的台湾女人自然不会放在眼里。其实她的书我一本也不少,比如啦,啦,啦,几乎都有,因为当时我开了个书店,近水楼台。
是我读的第一本三毛的书,好像是在石家庄河北梆子剧院门口的台阶上,在等待开演之前。写的都是沙漠生活中的奇闻逸事,间杂着她与比她小几岁的大胡子丈夫荷西的浪漫爱情,轻松愉快,也不乏情趣,读起来一点都不累--- 这几乎是所有畅销书的共同特点。
三毛开始操持笔墨生意,大概只是为哄自己玩,因相恋的未婚夫的突然去世,她备受打击,又是只身在外,苦闷而寂寞,不免寄情于文字间。文章也写得散漫,不事雕琢,很随意。
嫁给了苦恋她六年之久的荷西以后,再写文章就用心多了,因为这些文章发表在台湾的报纸上,半生吃尽三毛苦头的父母读到后,发现女儿女婿相处得还算融洽,大乐,比中了特奖还欢喜,一直催促女儿一写再写,三毛为向父母报帐,娱乐他们,只好一味地写将下去。也许是怕父母担忧,三毛这时候的文字未免掺水过多,贫瘠的沙漠竟虚构成一片乐土,平常夫妻也成了天造地设的一双,世上绝配。不这么写又能怎样?"自己没什么喜悦,只是请他们乐上一乐。"三毛如是说。
三毛的文章一篇接一篇地发表,书也一本接一本地出版,她的读者便也越来越多,有说好,有说坏,这时候的她,"发觉自己变成了个大号家庭瓶装的可口可乐,怎么也变不回自己来了。"她除了继续写下去,似乎别无选择了,读者喜欢她酷,她就不得不在笔下扮演酷的角色,读者欣赏她的爱情传奇,她也只好把她和她的荷西设计成大情圣,以飨她的读者。即便在她的丈夫荷西因为潜水意外而去世以后,她要放下笔来,读者也不答应,她也只好继续涂抹下去。
说实话,三毛的作品天马行空,很难用体裁来界定它,说它是小说,不尽是,说它是散文,也不尽是。本来以为,结束了流浪生涯的她,回到了台湾,踏实下来,真正写她想写的东西,却得知她意外死去,而且是非正常死亡,令人惋惜得不行。她的才华足以让她写出更有价值的艺术作品来,她最后的一部作品,已见端倪。
她去世的时候,才48岁。而她的书至今也还在娱乐着别人,遗憾的是,也仅仅是娱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