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一别流光速
1. 少年不识愁滋味
一个多年的朋友msn我:我找了一个二外的女朋友,她让我想起了你。
“二外吗?”我放下手中的工作,没有发现自己在微笑:“她读几年级?”
“大三了!”
“哦……”
这段对话让我想起了二外,十几年前的二外。当一个人远离一个地方的时候,他会如此的想念这个地方。二外,我曾经痛恨的二外,见证了大学时代梦想与爱情的二外,看过无数年轻人成长的甘美与痛苦的二外。我们好像庄稼,一茬一茬的被生活收割,成熟,脱成圆熟的米粒。可是那块田地依然在那里,楼起了,场建了,食堂的四川妹子,你是否还顶着你假发髻的头顶,涂着鲜红的口唇,在食堂里卖着你的臊子面,在校园里摇曳生姿的走着?你于身体最深处带着的那样市井气息的肥润的肉体美,是否还依然吸引着食堂胖师傅的目光?
我的关于二外的记忆,似乎固执的与吃有关。
刚刚给在加拿大的老公打电话,他说“好冷嘛,我感冒了……”
这句话也让我想起了二外,冬天的周末,洗澡出来,在食堂旁边的小杂货店称上两斤桔子。走回宿舍的时候,还是湿着的头发已经板结成了冰,剥开桔子,有清香,吃到嘴里,是桔子沙冰,原来,放在外面的桔子,汁液也冻成了细碎的冰。
那不是绝佳的滋味,但是,关于加拿大的冰冷的想象带我回到十几年前的北京。我想念那个桔子,想念剥开桔子吃的桔子沙冰,因为那是没有愁滋味的欢笑的年纪。在如今我如此心痛而不知道如何处理婚姻关系的今天,在今天,当一切都远去,我是如此思念那个年代,我们依然拥有梦想与未来的年代,它带给我的振奋,和如今的消沉,变成了鲜明的对比。
在那个年代的新年,天黑了,听着傍晚的广播,我会想起某个女朋友暗恋的个子高高,皮肤黑黑,眼睛大大的部长。晋江里的王子爱上丑小鸭的故事,在现实生活中,永远不可能出现。
曾经在十一点教学楼锁门以后,偷偷和同学呆在教室里,啤酒,火锅,跳舞,人生,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吧!熬到早上开门,去食堂买上一点包子,用头天晚上打好的温水,锁上厕所门,擦一个澡,然后躺在床上逃课睡觉。而最妙的滋味,无过于早上去上课,买上四个包子和一袋冰牛奶,放在教室的暖气上,过五十分钟,包子还是热的,牛奶也热了,吃包子和牛奶。老师说:“上这样浪漫语言的课,居然教室里有包子味!”老师啊老师,浪漫的语言和语法是没有关系的。请给我们讲讲魏尔伦的“我的心头在下雨”,阿波利耐的“米拉波桥下的塞纳流水”,或者兰波的“醉舟”吧!
这个关于包子的记忆又让我想起还在二外做TA的时候,一个小姑娘进办公室来问上学的问题。
她是一个个瘦而笨拙的年轻女孩。满身的包子味,身上和包上别满了各种圆形的徽章。在密闭的空间,她闻到了自己的包子味,那样想表现自己的另类,而在一个正常的空间里,却显得那样的笨拙。羞怯,年轻,一个包子女孩。
今天当我在课堂上,闻到学生赛百味的三明治的香味时,我总会想起那个责备我们上课吃包子的老师。赛百味的洋葱,和包子的油香有什么区别呢?我和当年解释语法的老师,又有什么区别?每当这个时候,我都很想和学生讲讲曾经的大学时代,包子,臊子面,肉夹馍,回民餐厅的茄条和羊肉,还有偶尔吃一顿的京酱肉丝的小炒,各种方便面,绿豆饼,奥利奥饼干,方枕面包里夹着的甜蛋黄。是的,所有的回忆,都固执的与这些关于吃的联想有关:坐在床上,拉上窗帘,眼前一堆食物,一点一点的去消灭他们。幸福的关于食物的回忆。关于过去的回忆就是关于食物的回忆——当你把食物上升到一个高度的时候。
去年八月回国,朋友带我去吃了很多好吃的东西。可是,我再没有觉得有那么的好吃了。我想是因为北美让我粗糙了。可是还有别的吗?固然蟹黄豆腐羹,川菜,私房菜,都如此精美别致,可是,我还是怀念校外那可疑的水煮鱼,韩国馆子的冷面和牛筋(吃完出来一身的油烟味,正可谓“拂了一身还满”!),还有食堂的各种大炒小炒。我想这些低贱的东西,和那些伟大而响亮的,诸如“青春”“爱情”“理想”“未来”之类的名词,还有无数关于四季的奇妙的移觉,都是可以放在一起的。并且它们不会像那个笨拙的包子女孩一样在如此高雅的排比中显得另类不登调。这些都可以作为伟大的标签,贴在青春的陈列室里。一个安静的胚胎浸泡在时光的福尔马林里,上面是管理员的蓝色圆珠笔:“包子”。
肉包子还是雪里红包子?
这没有关系。
2. 爱上层楼,爱上层楼
我的爱上层楼的记忆,和二外的楼有关。
当操场还没有变成塑胶跑道的时候,我们喜欢坐在看台上,看。
下午四点多,可以坐在那里看男孩子们踢球。我总在想,如果当年拥有如今的优雅与美丽,是否可以拥有一场很美很美的校园爱情?是否可以鼓足勇气对那个男孩说:其实,我很喜欢你?(虽然只不过是喜欢他的美貌……)
爱情不需要多么深刻,美貌是一个很好的理由。就好像那首歌里唱的一样“我感觉到你的胸脯,和你美丽的身材,这让我忘记了我的忧郁。在你的热吻下,我感觉到你这个不知饕足的孩子的贪婪,而在你的轻抚中,我又感到沉醉,只想卸下一切的伪装……”(La complainte de la Butte)。
是的是的,我们坐在高高的看台上,看着年轻男孩好像小马驹一样的跳腾。我曾经给你写信:“我认识了一个男孩,他的眉毛又黑又整齐,根本不需要去修饰”。我曾经在看台上对一个男生表白:我喜欢你。可是我其实喜欢他的朋友,却自惭形秽。周末北京的孩子都回家了。梅梅,我们坐在看台上,有弹吉他的男生会要求我们坐到他们身边。我们喝绿瓶子的啤酒,喝完以后把啤酒瓶砸向高空。天空没有被我们砸碎,被我们砸碎的是沙坑。沙坑和单杠双杠的下面,总有绿色的碎玻璃片。我们会唱“你到底爱不爱我”和“晚安,北京”。
此所谓李颀的“莫见长安行乐处,空令岁月易蹉跎”也。
但是被我敬仰着的李颀,写下“醉卧不知白日暮,有时空望孤云高”的李颀,会不会在大醉而尿急的同时,不顾自己的形象,随便找一个角落便溺?当年的我们不也是这样吗?哗哗的尿声和包子相比,似乎更加粗俗。李颀啊李颀,你的不得志与消沉,你的寻仙问道,你那些字句铿锵,朗朗上口的美丽诗句,你那些对友人的真心赞美。我多爱你的“腹中储书一万卷,不肯低头在草莽”。可是不肯低头又能怎样?你不得志,生平只做了一个县尉,最后只好在丹道中寻求解脱。我亦感觉如此消沉。生活似乎只是一种存在。你的“挥手谢风尘”,是真心的吗?还是总带着一种最隐密的无奈?
3. 为赋新诗强说愁
我非常不喜欢辛弃疾。可是奇怪的用了他的诗来做分标题。在我看来,辛弃疾虽然诗多,却是一个粗秀才。不指其文理粗,而是心思粗。他总像一个北方大汉,而——就算不小心得罪了人,我认识的北方大汉中,少有给我有好感觉的。那些叫嚣着的,喝醉了就大嚷大叫的大汉,老辛的“杯汝前来!老子今朝,点检形骸”是最好的注解。
老辛也模仿南方文人写“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总带着一种东施效颦的牵强感,还是武将的路子,不若陆游那样拥有一种真正温柔的文人气质。
读大学的时候,我总是逃课,以至于现在语言的基本功都相当不扎实。有一次同学下课了,我去教室,一个女同学笑着对我说:“你的方向toujours和我们相反”。是的,我的大学做了什么?
读大学时曾经写过《仓央嘉措传》,恶心的小说,自恋的文青。但是,那时候没有电脑,所有的是一笔一笔写出来的,逃课去图书馆看竖排的《西藏王臣史》的讲义稿。坐在宽敞的图书馆里学习。为了一个句子的韵律,我会反复抄写一个段落,因为相信那个句子的节奏感和韵律要在整个段落的流畅抄写与诵读中才能把握。现在有了电脑,却反而觉得,所有的一切,都粗糙了。
那本《西藏王臣史》,现在是否还躺在图书馆三楼的某个角落,静静地等待着有一个人再次去翻阅?
4. 如今识尽愁滋味
如今可是真识尽了愁滋味?识尽愁滋味最深的感觉,莫过于把一切埋在心底,最深处。我们像平常一样的说笑,玩乐,可是,我们对一切都感觉如此的懈怠,要命的懈怠,没有任何希望的懈怠,最悲哀的懈怠。这虽然不是时代的悲剧,却是地域的悲剧。我总不敢说来到北美是一个错误,因为你们会笑我的不合时宜。可是,我真的感觉到要命的懈怠,失去了养分和鲜活的懈怠。最消沉的消沉。
你说“我们离婚吧。”
我于内心深处感觉到如此的疼痛。我知道我们也许真的不合适。可是我还是感觉这样的爱你,哪怕那些关于生活的分歧。
我真的不明白,我有很多,可是,这些都不是你需要的。我们是否真的应该分开,让我们不再互相折磨?你需要找一个女子,贤惠,美丽,孩子,家,我需要找一个欣赏我,尊重我的男子,可是,哎,我已经不再相信一切,一切试图让我相信的东西,都是。
十年一别流光速。地域的悲哀,错合的悲哀,可是,我却懈怠得不再想要去改变。我累了,且让我在书中找到最温柔的慰藉。
5. 欲说还休,欲说还休
陆游《临安春雨初霁》
世味年来薄似纱, 谁令骑马客京华。
小楼一夜听春雨, 深巷明朝卖杏花。
矮纸斜行闲作草, 晴窗细乳戏分茶。
素衣莫起风尘叹, 犹及清明可到家。
因为无聊,在纸上随意写着草字,因为无聊,在窗下细细品味茶的品级。因为无聊,我们读书,因为无聊,我们练字,因为无聊,我们工作,因为无聊,我们把出去逛街当成一件快乐的大事。因为无聊,我们把试一个新菜作为对周末的期待,因为无聊,因为无聊,因为这令人窒息的荒漠,因为这最深的失望。
老陆,我将你这句“素衣莫起风尘叹”当作是对我最温柔的安慰。你于临安等待面圣,却不再对朝廷抱有任何希望。你对环境情状的描写,言外而意内,如同外围的文字(paratext),摹写出你最深处的失望。老陆,家是你最温柔的期待,老陆,我可以期待什么?
6. 却道天凉好个秋
这是一个星期五,我们有中文角活动。
“罗翔,想不想出去抽烟?”我问一个学生。
“好。”
我们在咖啡馆外面的走廊上抽烟,夕阳和摇椅。夕阳的碎金洒在这个沉静的胖胖的男孩子身上。他说他曾经在San Diego住过两年,尤其喜欢在夕阳下玩水。
“读过《小王子》吗?”我问。
这是周五的夕阳。马上就是周末了,我期待着今晚在朋友家可以吃到的醋溜土豆丝。
梧轩主人 发表评论于
喜欢你的文字。 虽是女孩,有着难见的浓厚的文人气质。
流浪猫下乡 发表评论于
你把我对二外的回忆都一丝一丝地勾出来了,原本以为很多东西已经被淡忘,回头却发现都烙在记忆的最深处了。
由衷的赞叹一句,你的文字真是太棒了……
出喝酒 发表评论于
谢谢你的喜欢,呵呵
MassMoCa 发表评论于
我也喜欢你的文字,喜欢你的生活朝气
DUMARTINI 发表评论于
读过小王子吗--也学着问一句
真是棒
法语专业毕业的小资。使我想起一个人
DUMARTINI 发表评论于
喜欢极了你的文字和思路。
相见恨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