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七章 中共对抗战以后(民国三十五年至三十八年)
民国史实的篡改之驳正
第一节 对二二八事件的曲解
■ 一、前言
民国史上台湾「二二八」事件,距今已有四十餘
年,近年来舆论界所热切探究的是,此一事件是偶
发或自发的,是赤色的(指由台共、中共所主导)或
非赤色的,眾说纷云,莫衷一是。然而所共同指涉
的,都是事件「起因」问题,平心而论,不管是自发
的、偶发的,赤色的或非赤色的,它都是一个时代
的悲剧,而这个悲剧背后都是隐含了各种色彩复杂的
因素。在中共编写中华民国史之际,也将「二二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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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首次编入正史,可是中共史家却加以曲解,因
此本节针对中共曲解「二二八事件」部分,予以驳
正,使歷史真相大白。
■ 贰、对中共曲解「二二八事件」之驳正
中共史家张宪文在其所著『中华民国史纲』一书
,首次将民国三十六年台湾的「二二八事件」,特别
列入第六编第二章第三节,大体叙述如下﹕
台湾光复后,蒋介石為了使其成為国民党统
治的一块新基地,规定了两项治台基本政策﹕「实
行政治建制的特殊化和政治、军事的绝对独裁统
治,实行台湾经济建制的特殊化,实行统治经济和
内地隔离的政策。」台湾国民党当局按照蒋介石
的旨意进行统治,把台湾搞得乌烟瘴气,民不聊生
。……台北市的二二八起义,……燃遍了整个台
湾岛。……三月八日,国民党军在基隆、高雄登陆
,然后杀向台湾各地。这种镇压,持续了一个多
月,百姓遭殃。据台湾旅寧沪七团体四月一日给南
京国民政府监察院的呈文中说﹕国民党「使用武
力,以清乡為名,无辜民眾横被枪杀,将尸首抛入
海中,或抛弃田野者,為数五万人以上。」台湾
二二八起义虽然失败了,但是它严重地打击了南京
国民政府在台湾的统治,有力推动了国统区的人
民运动和中国人民的解放斗争。(註一)
中共史家言下之意,认為台湾「二二八事件」之发生
是归罪於蒋中正先生统治台湾失当之故,国民党军
队镇压杀害无辜的民眾,更称此一事件為「起义」。
而对於暴民暴乱的史实及本省人杀外省人等行為,
中共则隻字不提,字里行间只强调仇恨斗争,忽视了
此一事件仍有发挥同胞爱的感人史实。
平心而论,不管是自发的、偶发的,赤色的、非
赤色的,它都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而这个悲剧背后
却是隐含了各种色彩复杂的因素,有些错误因素,不
能全归咎於国民政府,民国七十七年三月十日监察
院公布前闽南监察使杨亮公、监委何汉文对「二二八
事件的调查报告」。(註二)共列举了十大事变原
因,显见其复杂多变的因素,不能由国民政府全部承
担,兹列举民国三十六年五月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
编印之『台湾省二二八事变记事』所列举五项远因,
四项近因,加以印证如下﹕
远因部分﹕
日据以来潜伏的共党餘烬未灭,乘机作乱
;日据时代的台共,受日共和中共的指挥,台湾光
复后,台共再度抬头,俟机活动,在此事件中扮
演煽风点火的角色。日据时代皇民化教育的遗毒
;日本人在台湾推行皇民化教育,从根斩断台民
与中华传统文化的关系,遂使一般台籍青年,只知
有日本不知有中华民族。日人利用「台湾浪人
」与「御用绅士」,扰乱治安,妄想搞台湾独立;
光复后日人大量释放台籍浪人,造成各地治安暗
流,而一些受御用的台籍绅士,由於既得利益,妄
想协助日人搞台湾独立,希望继续受日人的庇护
。光复前后台湾经济萧条,造成民怨;日军因战
事连连失利,对台湾的经济资源,乃採竭泽而鱼
的政策,导致国民政府来台接收之时,通货膨胀,
物价上涨,一切百孔千疮,百姓生活困苦不堪,
不少台民将怨气发洩在国民政府的接收上。光复
后国民政府接收工作与宣传教育未令人满意;胜
利后,政府為遣返日俘与安抚流民重回故里,可说
力不从心,因此接收工作招致民眾詬病,加上中
共的全面叛乱,更增加对台湾的鞭长莫及,而来台
接收人员中,难免良秀不齐,因此乃影响台胞对
国军的敌视与误解。其次,一般人士因台湾与大陆
间交通困难,来台后待遇菲薄,因此大都裹足不
前,加上政府在文宣教育上,未能有效宣传,造成
台胞对祖国认识不清,致无法激发爱国的情操。
(註三)
近因部分﹕
民国三十六年中国大陆经济风暴影响台湾
政经;民国三十六年二月左右,上海美钞及黄金风
朝后,各地物价上涨,台湾自不能免,政府採取
紧急措施;一方面拨发公粮实行平糶,一方面清查
大户屯粮,严加取缔,一般大地主及粮商,遂怨
谤丛生,惟恐天下不乱,以图幸免处分,当淤酒专
卖局查缉员警误伤人命时,彼等随声附和,认為
良机难得,即暗中嗾使流氓、地痞,作為事件爆发
的引力;在缉私烟事端中,缉私者和走私者直接
衝突,其所以形成眾多的群眾追打查缉员,有不少
黑社会人物的介入。当时,黑社会分子為数眾多
;其中有台籍征夫、刑事犯人,他们大都久受日人
训练,残忍成性,遇有机会彼等即发洩其仇恨报
复之积怨。台人从日人手中佔得公私房地產,光
复后被政府接收,心生不满;过去日人均利用旧
农、工、商「仲介者」之台民為爪牙,居间牟利,
而在国民政府决定收回直接放租予自耕农等,取
消中间剥削时,一些大地主自知势将丧失既得利益
,怨恨又益加深。由於政府戡乱剿共,精锐驻
军调往前线,致台湾防务空虚,给予不法之徒有机
可乘;本省接收之初,担任防务者為两军,旋因
戡乱剿共,精良部队乃内调大陆前线,后虽二十一
师来台接防,但军力到台者,仅一团一营而已,
形成警备空虚,予不法之徒有机可乘,导致一发不
可收拾的局面。(註四)
其次,中共史家夸称二二八事件中的死亡人数在
五万人以上,旨在加重政府军队残暴之印象,事实
上,左倾的「台湾旅京沪七团体赴台调查团」,他们
仅来台停留两天,返南京招待中外记者说﹕
我所报告的国民党人以上,连轻重伤计入,
至少有三万餘人;如手段之残酷,在基隆他们用铁
丝穿过人民足踝,每三五人一组抛入海中,在高
雄则对千餘集会群眾用机枪扫射,全部死亡;在台
北,将所捕平民四五十名从三楼窗口推下,跌成
肉饼,高雄许多人被钉在树上,听其活活饿死……
。(註五)
上述资料估计死者一万,伤者三万,由於其所形
容国军杀人残忍荒诞,故此资料显不可信。而报告
人陈碧笙所属的「闽台建设协进会」,据判断已被中
共份子渗入掌握,陈碧笙本人现為中共「台联会」
成员之一(註六),当时他已是中共份子及同路人。
(註七)然而陈碧笙这个仅费时两天的调查数字,
相对重要且具影响力,经中外记者引用后,隔天全世
界各报普遍登载台湾大屠杀的消息。到了民国四十
一年,中共纪念二二八的活动,把前国民党的台湾省
党部书记长张兆焕在福建公审后执行枪决,消息中
说要他為国民党在二二八「一次屠杀三万餘无辜人民
的流血惨案而负责」。(註八)如此把过去包括死
者和轻重伤的三万人,说成死亡三万餘人,强化了血
债形像。此后中共和台独人士就习惯以两三万以上
做為最起码的死亡数字,江浓说﹕「国民党实行残酷
的军事镇压,平民百姓两三万人惨遭屠杀,受株连
不下数十万。」(註九)叶纪东说﹕「台湾同胞被杀
害人数,二万到五万,眾说不一。」(註一○)史
明说﹕「仅台北一处即达万人以上,当时,台北的人
口只有三十餘万,换句话说,三○人中就有一人,
或六户之内就有一人被杀害。」(註一一)因此,如
今中共史家宣称被杀的民眾,為数在五万人以上,
似乎随著时间的久远,中共有愈来愈夸张二二八事件
死伤的趋势。
另外从二二八事件的过程中,可以发现所谓「无
辜民眾」已失去理性,成為暴民,政府為顾及社会
安定及人民生命财產之安全,出於不得已之绥靖,绝
非所谓残酷军事镇压,当时事件的经过大致如下﹕
民国三十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台省专卖局派
叶德根等人,赴淡水缉私淤;下午六时左右转回台
北,遇妇人林江迈於万里红酒店附近,携带私淤
五十餘条,当被叶德根、鐘延洲二人扣留,该妇人
哀求放还,正争执之际,群眾围集,情势汹涌,
该妇人被击受伤,市民睹状,乃进而围殴查缉人员
,查缉员赵子健等人被殴伤,另一查缉员傅学通
逃至永乐钉时,因前有拦阻,后有追逐,遂鸣枪示
警,流弹伤及路人陈文溪,不幸当场死亡,於是
群眾益愤,即涌至台北警察局,要求交出肇事人员
,予以惩办;结果将叶德根等六人移送宪兵队看
管,旋即转解台北地方法院侦办。二月二十八日上
午,群眾复鸣锣敲鼓滋事,致台北全市骚动,社
会情势紊乱,翌日起逐渐波及各省各县市,乃造成
公务人员及民眾多人伤亡及公私财產之损失。二
月二十八日至三月八日為事件初期,政府一方面宣
布台北市实施戒严,一方面抽调基隆、凤山军队
开往台北拱卫省会,并电请中央增调部队,以防万
一。三月九日至三月二十日為事件中期,台北市
继续戒严,通令全省搜捕不法之徒。颁佈绥靖计划
,其要旨為待二十一师到达后,先期巩固基隆、
台北、新竹之防务,逐次向中南部各县市展开绥靖
工作,直到三月二十日,全省秩序始恢复。三月
二十日以后,二十一师全部到达,政府乃调整部署
,分区清乡,追剿不法的散徒,至五月十五日顺
利完成绥靖工作。(註一二)
事实上,政府也以宽大和平的原则,来处理此一不幸
的事件,首先政府的处理情形如下﹕
三月一日台湾行政长官公署接受缉淤血案
调查委员会所提要求,对死者由政府发给抚卹金二
十万元;受伤妇人林江迈发医药费五万元;长官
公署并派民政处长、警务处长、农林处长、工矿处
长及交通处长五人,代表参加二二八事件官民处
理委员会。三月二日长官公署复接见全体调查委
员,并决定四项办法﹕1对参加事变者不加追究
。2被捕人民可免保领回。3死伤者不分省籍,一
律抚卹。4处理委员会准增加各界人民代表,并
於同日下午,由长官公署广播公佈。三月六日长
官公署再度广播,宣佈儘可能採纳民意要求﹕1
改组行政长官公署為省政府。2各厅处长儘量任用
本省人,并希望民意机关推选适当人员。中央
政府派遣当时闽台监察使杨亮功先生等来台调查处
理,并派国防部长白崇喜蒞台宣慰,社会秩序乃
逐渐恢复。(註一三)其次政府对於案犯处理,也
一本宽大為怀之态度,情形如下﹕
暴动分子﹕参加暴动首要者,不论為共党
、流氓、学生、公务人员或人民,均从严从办,其
附和者可由主管机关斟酌情形,从宽办理。共
党分子﹕共党而参加暴动者,依法严办,如无意参
加暴动而愿自新者可施以感化教育,由主管机关
办理。流氓﹕原系流氓而為共党分子或参加暴动
者,从严处办,其未参加者,可施以感化教化,
由主管机关斟酌处理。学生﹕参加暴动者,念其
年幼无知,减轻处刑,其盲从附和者,一律予以
保释。(註一四)
根据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二十七日新生报报导,事
件发生后共逮捕人犯五八五人,其中判决处罪六十
八人,保释者二九一人,情节较轻交付感化一○九人
,亦由原送机关查明办理及送法院者一一七人,(
註一五)此种说法,应是较合乎歷史事实。
■ 参、小结
综上所述,「二二八事件」起因之种种说法,都
离不开一个复杂的变数,而且是具有各种色彩的导
火线,无论伤亡与损失是否有详细的数字,都不是重
要的课题,而是在这歷史的悲剧中,政府与民眾都
是受害者,民眾中本省人与外省人都是受害者,很难
界定孰是孰非,经过四十餘年,时间正渐渐癒合彼
此的伤痕。於此吾人愿提出下列几条浅见,盼与国人
建立共识,以平常心来看待「二二八事件」,不要
被中共史家的谬论所煽惑。
「二二八事件」开始原為台北市查缉私淤偶发
事件,但其后在有心人士鼓煽下,演变為各地串联
之暴乱,在当时政府乃以「和平宽大」的原则处理,
其间因事态扩大,乃适时调派国军二十一师来台参
与平乱,追捕逃匿山区暴徒武装组织,以维持社会安
定及人民生命财產之安全。
按当时引起此一事件之肇事者,政府均依法处
理,而幕后鼓煽之主谋者中虽有些已潜逃,政府亦
依法通缉。在暴乱过程中,军、警、公务人员及民眾
均有伤亡。至暴乱中暴徒攻打军警,抢夺枪械,胁
迫投降,而遭军警抵抗,双方互有伤亡,军警系出於
维护治安,所採必要至当防卫行為。
「二二八事件」中,有人说﹕「外省人杀本省
人」,有人说﹕「本省人杀外省人……国军杀民眾
……」等不一而足的说法,事实上这只是少数暴徒的
所做所為,大多数的同胞仍然嚮往和平而厌恶暴力
血腥,从民国三十六年五月台湾正义出版社编印之「
台湾二二八事件亲歷记」(註一六)一书中,叙述
当时台湾各县市台胞如何发挥捨己為人及雪浓於水的
同胞爱,救护大陆来台同胞的真人真事,读之令人
感动,益加证明同是炎黄子孙,彼此血肉相连,任何
的天灾人祸,彼此休戚与共,一起承担;任何的错
误,只有彼此容忍,歷史告诉我们,只有民族的情、
同胞的爱是高於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