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成博主的跟帖里说的:
“诸如印尼、日本、台湾等亚洲国家的民主就与西方不一样,而中国特有的文化和沧桑的历史,使其更具特殊性。但无论怎么特殊,不变的就是监督制衡、追求法治、人权和平等。”
中国的改革为什么非得和西方怎么看我参合在一块儿。中国人只需要知道我们需要“监督制衡、追求法治、人权和平等”。 只需要承认在这些方面我们确实还有缺失,这就是需要继续改革的原因。
如果我们在讨论自己国家事务时总是顾左右而言他, 先看别人,别国怎样对我, 那是缺乏自信, 也是推卸责任的表现, 不是么。
回复albert88的评论:
把改革的要求仅仅看成争权的要求实在狭隘。 学生并没有要求掌权, 政府有何心虚,为什么不能把学生们具体的建议拿来认真的讨论,真理难道经不起讨论吗, 如果学生建议得对, 照着建议做了说明共产党真的为人民服务, 如果建议的不在理上,自然党也有的理由不予采纳。
一个政党不能做到这些, 还天天宣扬为人民服务, 人民如何能相信, 不是自欺欺人么。
外国确实有介入, 那是因为党宣布学生运动是动乱, 学生面临进监狱的危险,才有外国势力保护学生。因为在这些国家人民游行示威反对政府都是公民的合法权利, 不仅仅是宪法上的漂亮文字。 为这个受迫害才是不正义的。
为遭到政治迫害者提供政治避难,是国际上通行做法, 并不意味着人家是要推翻你中国的政府。
别国不赞成中国政府压制公民的言论自由和政治权利, 对中国人民难道没有好处吗, 为什么呢。
还是要理智分析问题才是。没有必要把自己看成永远伟大正确, 把别人任何行为都看成心怀鬼胎,这种认识自己认识别人的逻辑是否太幼稚了。
回复大江川的评论:
如何应付老百姓的批评,党早说过: 有则改之, 无则加勉。
中国政府, 人大如果总是被供养起来, 当成温室花朵, 何时能成熟,将来如何就有能力以理服人或者依法服人? 在此之前政府滥用权力的事情就都应该以一句中国需要时间而逃避责任么?
真有违法捣乱者, 那么大的国家司法机关依法按正当程序处理,于法有据,于情有理, 有何畏惧?
真是政府的错儿,政府就应该承认错误,或者法院就应该主持公道判政府错, 要依法改正。 不然人心何时能服?
照你的主意, 百姓都该自觉把政府当成神,不要提议见, 这样政府就能进步了, 中国就能发展了?
我从你的主意里既没看到能使中国进步的办法,也没看到你对老百姓的得失有任何在意。
我们讨论的目的是要使中国更文明,进步。不是为了给政府的错误找理由。
按照你的思路, 文革是老毛搞的,是党发动的。 错了,百姓也不该批评,人死就死了,事错就错了, 大家都不要埋怨就好, 以免影响中国的形象和稳定发展。
但是, 连共产党里都还有很多有良心的人士,他们认为, 党要是不承担这个责任, 认这个错,良心上就永远对不起那些被冤枉整死的人。 由于他们的努力, 党认了文革的错, 老百姓心胸是宽容的,认了错了, 就不死究着党不放,并没有人造反。
所以, 我觉得你把百姓的境界想得太低了,把党和政府看的太神圣不可触碰了,你所预测的将来可能发生的情形根本就没有事实根据。
另外,为了稳定就就可以杀人的理由已经被历史否定。公园四五百年前,苏格拉底就因为蛊惑民心腐蚀青年的罪名被杀,但他的名声一直流传,证明着杀人的错误。 西方国家后来从中汲取了历史的教训, 中国人应该帮着自己的政府避免前人犯过的错误才是聪明。
大江川的评论:
老万当初提出的方案,正是化解这僵局的唯一方法:两边都各退一步,学生撤回去,人大常委会使用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利审查国务院的戒严令并overrule之(请法律专家们别忘记,宪法规定人大是中国最高权力机关,完全有这么做的权利)。如此则既使朝廷免去了学运压力,又从根本上消除了学领们的担忧,使学运能以双方妥协的方式和平结束。
回复以上文字:
人大们讨论再打起来,咋办?
请太空人,联合国来收场?
能不天下大乱?
就是好心,也不是好主意。
回复大江川的评论:
人大可以成立宪法审查委员会,意见不同时,按一定的投票规则决定。这样做出的决定, 每个委员会委员要对自己的投票负历史责任。
或者成立宪法法院, 宪法法院的几位法官意见不同, 也是投票并陈明理由自己为什么支持为什么反对一项决定。
不管哪项制度,决定是公开的, 决定一出,既有法律效力, 政府和公民都得执行。 而委员或法官个人则为自己依照法律和良心所作的决定在历史上任后人评判。
中国也能作到这些,好处是,免得一件事过去二十年都在人心中悬而未决。也免得发生大事时没有人认真为这个国家承担历史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