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中国一直是朝鲜的主要贸易伙伴。2005年中朝双边贸易额15.8亿美元,增长14.1%。其中我出口10.8亿美元,进口4.99亿美元,分别增长35.2%和-14.8%。中国出口商品主要有原油、机电产品和生活用品等,进口商品主要有钢铁、木材、矿产品、水产品等。
1994年以来,为帮助朝鲜克服因严重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发生的困难,中国一直向朝鲜无偿提供粮食、焦炭、原油、化肥等援助物资。
1949年10月6日中朝建交,朝鲜成为同新中国最早建交的国家之一。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在美军越过三八线北进,战火烧至鸭绿江边境,中国人民面临战争威胁后,应朝方要求,中国派出志愿军入朝参战。停战后,中国积极援助了朝战后经济恢复建设。1953年11月,双方签订经济文化合作协定。1961年7月11日,两国签署《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一、政治关系及高层互访
中朝两国一直保持着传统的友好合作关系,两国党和国家领导人经常往来。朝鲜领导人金日成生前曾数十次访问中国,中国领导人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等也先后多次访问朝鲜。1990年以来,江泽民总书记、李鹏总理、杨尚昆主席和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胡锦涛为团长、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迟浩田为副团长的中国党政代表团、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罗干为团长的中国友好代表团、唐家璇外长相继访问朝鲜。金日成主席、延亨默总理、朝鲜国家副主席李钟玉、朝鲜劳动党中央政治局委员、总参谋长崔光及副总理洪成南、金润赫、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金永南、白南舜外相分别访华,金正日总书记四次访华。
1999年6月,以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金永南为团长的朝鲜国家代表团对我国进行了正式友好访问。同年10月,中朝双方共同纪念了中朝建交50周年,唐家璇外长应白南舜外相邀请对朝进行了友好访问并参加朝方纪念活动。2000年3月5日,朝鲜劳动党总书记金正日访问了中国驻朝使馆。5月29~31日,应江泽民总书记邀请,金正日总书记对中国进行了非正式访问。10月9日,江泽民主席应邀出席朝驻华使馆举行的建党五十五周年纪念宴会。10月25日,朝在平壤举行18万人的大型群众集会,隆重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五十周年,金正日总书记率朝党政军主要领导人出席。以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迟浩田为团长的中国高级军事代表团对朝进行正式友好访问并参加朝方纪念活动。
2001年1月15~20日,应江泽民总书记邀请,金正日总书记再次对中国进行非正式访问。江总书记在北京与金总书记举行会谈,就进一步发展中朝两党两国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重大国际问题交换了意见,取得了广泛共识。两国领导人一致表示,双方将做出更大努力,进一步巩固、发展和加深两国传统友谊,把两国友好关系推向新的发展水平。金正日总书记邀请江泽民总书记在方便的时候访问朝鲜,江泽民总书记愉快地接受了邀请。此前,金正日总书记一行对上海进行了为期四天的参观访问。朱镕基总理在上海会见并陪同参观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等,上海市市委书记黄菊陪同参观了浦东新区、上海证券交易所、张江高科技园区和孙桥现代农业开发区等项目。
2001年9月3~5日,应金正日总书记邀请,江泽民总书记对朝鲜进行正式友好访问。这是对2000 年5月和2001年1月金正日总书记两次访华的回访,也是11年来中国最高领导人首次访问朝鲜。朝鲜方面对此访十分重视,给予了隆重、热情和友好接待。访问期间,江总书记与金正日总书记举行会谈,还会见了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金永南和朝鲜内阁总理洪成南。会谈会见中,双方通报了各自国内的政治、经济形势,就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中朝两党、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地区和重大国际问题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广泛共识。双方同意本着“继承传统,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加强合作”的精神,共同努力把中朝友好合作关系推向更高的发展水平。两位领导人还就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江总书记邀请金正日总书记再次访华,金正日总书记愉快地接受了邀请。江总书记还在金正日总书记陪同下观看了文艺演出和大型团体操表演。为帮助朝鲜人民克服经济困难,中国方面向朝鲜提供20万吨粮食和3万吨柴油等无偿援助。朝鲜方面对此表示感谢。
2001年7月9~13日,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姜春云为团长的中国友好代表团访朝并参加《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签订40周年纪念活动。金正日总书记亲切会见。
2002年5月6~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贾庆林率中国共产党代表团访朝,金正日总书记会见并两次宴请。金正日高度评价了朝中两党、两国关系的发展,希望这种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得到加强和发展。贾庆林表示,不断加强中朝睦邻友好和全面合作,不仅有利于两国人民,也有利于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中方愿与朝方共同努力,进一步扩大两国友好合作关系。
2002年10月15~19日,以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副委员长杨亨燮为团长的朝鲜国家代表团对华进行正式友好访问,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李鹏、国家副主席胡锦涛分别会见,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姜春云举行欢迎宴会。李鹏强调,中国十分重视与周边邻国发展睦邻友好关系,积极致力于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中国将继续支持北南双方改善关系,支持半岛最终实现自主和平统一。胡锦涛表示,巩固和发展中朝传统友好合作关系是中国党和政府坚定不移的方针,中方愿与朝方共同努力,进一步落实两党总书记达成的重要共识,加强和深化两党、两国在各部门、各领域、各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中朝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向前发展。杨亨燮表示,朝鲜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朝中友好关系,始终把朝中关系放在朝对外工作的首位。朝高度评价中国党和政府奉行的内外政策,支持中国政府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实现祖国统一。
2004年4月19~21日,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国防委员会委员长金正日应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的邀请对中国进行了非正式访问。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中共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等分别会谈和会见。胡锦涛表示,进入新世纪以来,中朝双方本着“继承传统、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加强合作”的精神,为促进新时期中朝关系的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取得新进展。中国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十分珍惜由两国老一辈领导人精心培育的中朝友谊,并将继续致力于巩固和发展这一友谊。胡锦涛还就进一步加强和发展中朝关系提出以下建议:加强两党两国高层交往,增进相互理解与信任;加强相互交流,深化各个领域的全面合作;加强在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的沟通、磋商与合作;进一步发展两国的经贸合作。胡锦涛重申,中方支持朝鲜党和人民坚持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支持朝方积极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支持朝方提出并坚持的自主和平统一主张,支持朝方为改善国际环境所做的努力。金正日表示,进一步加强和发展朝中友谊是两党和两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意志,朝方愿与中方一道继承朝中两党两国密切合作的传统,为继续巩固和发展朝中友好合作关系做出新的努力。
关于朝鲜半岛核问题,双方充分肯定北京三方会谈和两轮六方会谈取得的积极成果,一致同意继续坚持通过对话和平解决核问题,继续共同推进六方会谈进程,为朝鲜半岛核问题的最终和平解决做出贡献。
2004年9月10~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率中国党政代表团对朝鲜进行正式友好访问,分别会见了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国防委员会委员长金正日、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金永南、内阁总理朴凤柱。李长春表示,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发展中朝关系。希望双方继续加强高层往来及各层次、各领域的交流,不断丰富和充实中朝友好合作关系的内涵,为两国人民带来更多更大的实际利益,使中朝传统友好不断发扬光大。金正日表示,朝中两国人民的传统友谊是牢不可破的,朝方对两国在各领域的友好合作不断向前发展感到满意,感谢中国政府和人民长期以来给予的宝贵支持和援助。
2004年10月18~20日,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金永南率朝鲜国家代表团对中国进行正式友好访问。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分别会见和会谈。双方通报了各自国内形势,就进一步发展两国友好合作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了意见。胡锦涛表示,中朝友好关系是两国老一辈革命家亲手缔造的,经受了历史的考验。近年来,中朝友好合作关系取得新的发展。中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中朝关系,愿继续本着“继承传统、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加强合作”的方针,大力推进双方在各领域的合作,密切双方在国际事务中的协调,进一步致力于中朝关系的发展。中国支持朝鲜党和政府为和平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所做的努力。金永南表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朝中友好合作关系是朝鲜党和政府坚定不移的方针,朝方愿与中方共同努力,推动朝中关系不断向前发展。
2005年3月22~27日,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邀请,朝鲜内阁总理朴凤柱对中国进行正式友好访问。国家主席胡锦涛、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分别会见,温家宝与朴凤柱举行会谈。温家宝表示,在新形势下,中方愿与朝方继续加强在重大问题上的沟通与协调,深化经贸合作,推动两国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向前发展。朴凤柱表示,不断巩固和发展朝中友好关系是朝方坚定不移的政策,朝方希望朝中友好关系在新世纪里取得更大发展。双方还就朝鲜半岛核问题等共同关心的国际与地区问题交换了意见。双方有关部门签署了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和环境合作协定。
2005年7月12~14日,国务委员唐家璇作为胡锦涛主席的特别代表访朝,与朝鲜外务相白南舜举行会谈,朝鲜领导人金正日、内阁总理朴凤柱分别会见。双方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了意见。
2005年10月8~11日,国务院副总理吴仪率中国政府代表团访朝。朝鲜领导人金正日、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金永南、内阁总理朴凤柱分别会见。吴仪还出席了大安友谊玻璃厂竣工仪式和朝鲜劳动党建党60周年纪念活动。
2005年10月28~30日,应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国防委员会委员长金正日邀请,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对朝鲜进行正式友好访问。在与金正日的会谈中,胡锦涛就进一步发展两党两国关系提出四点建议:继续密切高层往来,加强相互沟通;拓展交流领域,丰富合作内涵;推进经贸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积极协调配合,维护共同利益。金正日对此表示赞同,强调朝方将从战略高度把握朝中友好,把发展朝中友谊作为坚定不移的战略方针。 双方一致同意继续坚持半岛无核化,坚持通过对话和平解决核问题。中朝双方还签署了中朝经济技术合作协定。
2005年12月24~27日,朝鲜内阁副总理卢斗哲率朝鲜政府代表团访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副总理曾培炎、国务委员唐家璇分别会见。曾培炎和卢斗哲分别代表中国和朝鲜政府签署了《中朝政府间关于海上共同开发石油的协定》。
2006年1月10~18日,应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邀请,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国防委员会委员长金正日对中国进行非正式访问。胡锦涛主席会谈,吴邦国委员长、温家宝总理等中国领导人会见。双方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除北京外,金正日还访问了湖北、广东。
二、经济关系
多年来中国一直是朝鲜的主要贸易伙伴。2005年中朝双边贸易额15.8亿美元,增长14.1%。其中我出口10.8亿美元,进口4.99亿美元,分别增长35.2%和-14.8%。中国出口商品主要有原油、机电产品和生活用品等,进口商品主要有钢铁、木材、矿产品、水产品等。
1994年以来,为帮助朝鲜克服因严重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发生的困难,中国一直向朝鲜无偿提供粮食、焦炭、原油、化肥等援助物资。
三、其他领域的关系
中朝两国在军事、文化、教育、科技、体育等各个领域始终保持着较为密切的交流与合作。双方已签订了友好合作互助条约、通商航海协定、航空运输协定、领事协定等多项条约和协定,每年都签订教育、科技、体育等部门的交流计划。中国在朝鲜的清津,朝在中国的沈阳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分别设立了总领事馆。中国的辽宁、黑龙江、江苏、上海等省市分别同朝鲜的平安北道、咸镜北道、江原道、咸兴市等建立了友好省市关系。
四、重要双边协议
1、《中朝经济文化合作协定》(1953.11.23签署,1953.12.9生效)
2、《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1961.7.11签署,1961.9.10生效)
3、《中朝领事条约》(1985.11.26签署,1986.7.3生效)
2009年03月10日14:22 来源:外交部网站
多年来中国一直是朝鲜的主要贸易伙伴。2005年中朝双边贸易额15.8亿美元,增长14.1%。其中我出口10.8亿美元,进口4.99亿美元,分别增长35.2%和-14.8%。中国出口商品主要有原油、机电产品和生活用品等,进口商品主要有钢铁、木材、矿产品、水产品等。
1994年以来,为帮助朝鲜克服因严重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发生的困难,中国一直向朝鲜无偿提供粮食、焦炭、原油、化肥等援助物资。
1949年10月6日中朝建交,朝鲜成为同新中国最早建交的国家之一。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在美军越过三八线北进,战火烧至鸭绿江边境,中国人民面临战争威胁后,应朝方要求,中国派出志愿军入朝参战。停战后,中国积极援助了朝战后经济恢复建设。1953年11月,双方签订经济文化合作协定。1961年7月11日,两国签署《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一、政治关系及高层互访
中朝两国一直保持着传统的友好合作关系,两国党和国家领导人经常往来。朝鲜领导人金日成生前曾数十次访问中国,中国领导人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等也先后多次访问朝鲜。1990年以来,江泽民总书记、李鹏总理、杨尚昆主席和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胡锦涛为团长、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迟浩田为副团长的中国党政代表团、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罗干为团长的中国友好代表团、唐家璇外长相继访问朝鲜。金日成主席、延亨默总理、朝鲜国家副主席李钟玉、朝鲜劳动党中央政治局委员、总参谋长崔光及副总理洪成南、金润赫、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金永南、白南舜外相分别访华,金正日总书记四次访华。
1999年6月,以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金永南为团长的朝鲜国家代表团对我国进行了正式友好访问。同年10月,中朝双方共同纪念了中朝建交50周年,唐家璇外长应白南舜外相邀请对朝进行了友好访问并参加朝方纪念活动。2000年3月5日,朝鲜劳动党总书记金正日访问了中国驻朝使馆。5月29~31日,应江泽民总书记邀请,金正日总书记对中国进行了非正式访问。10月9日,江泽民主席应邀出席朝驻华使馆举行的建党五十五周年纪念宴会。10月25日,朝在平壤举行18万人的大型群众集会,隆重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五十周年,金正日总书记率朝党政军主要领导人出席。以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迟浩田为团长的中国高级军事代表团对朝进行正式友好访问并参加朝方纪念活动。
2001年1月15~20日,应江泽民总书记邀请,金正日总书记再次对中国进行非正式访问。江总书记在北京与金总书记举行会谈,就进一步发展中朝两党两国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重大国际问题交换了意见,取得了广泛共识。两国领导人一致表示,双方将做出更大努力,进一步巩固、发展和加深两国传统友谊,把两国友好关系推向新的发展水平。金正日总书记邀请江泽民总书记在方便的时候访问朝鲜,江泽民总书记愉快地接受了邀请。此前,金正日总书记一行对上海进行了为期四天的参观访问。朱镕基总理在上海会见并陪同参观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等,上海市市委书记黄菊陪同参观了浦东新区、上海证券交易所、张江高科技园区和孙桥现代农业开发区等项目。
2001年9月3~5日,应金正日总书记邀请,江泽民总书记对朝鲜进行正式友好访问。这是对2000 年5月和2001年1月金正日总书记两次访华的回访,也是11年来中国最高领导人首次访问朝鲜。朝鲜方面对此访十分重视,给予了隆重、热情和友好接待。访问期间,江总书记与金正日总书记举行会谈,还会见了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金永南和朝鲜内阁总理洪成南。会谈会见中,双方通报了各自国内的政治、经济形势,就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中朝两党、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地区和重大国际问题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广泛共识。双方同意本着“继承传统,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加强合作”的精神,共同努力把中朝友好合作关系推向更高的发展水平。两位领导人还就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江总书记邀请金正日总书记再次访华,金正日总书记愉快地接受了邀请。江总书记还在金正日总书记陪同下观看了文艺演出和大型团体操表演。为帮助朝鲜人民克服经济困难,中国方面向朝鲜提供20万吨粮食和3万吨柴油等无偿援助。朝鲜方面对此表示感谢。
2001年7月9~13日,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姜春云为团长的中国友好代表团访朝并参加《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签订40周年纪念活动。金正日总书记亲切会见。
2002年5月6~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贾庆林率中国共产党代表团访朝,金正日总书记会见并两次宴请。金正日高度评价了朝中两党、两国关系的发展,希望这种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得到加强和发展。贾庆林表示,不断加强中朝睦邻友好和全面合作,不仅有利于两国人民,也有利于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中方愿与朝方共同努力,进一步扩大两国友好合作关系。
2002年10月15~19日,以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副委员长杨亨燮为团长的朝鲜国家代表团对华进行正式友好访问,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李鹏、国家副主席胡锦涛分别会见,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姜春云举行欢迎宴会。李鹏强调,中国十分重视与周边邻国发展睦邻友好关系,积极致力于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中国将继续支持北南双方改善关系,支持半岛最终实现自主和平统一。胡锦涛表示,巩固和发展中朝传统友好合作关系是中国党和政府坚定不移的方针,中方愿与朝方共同努力,进一步落实两党总书记达成的重要共识,加强和深化两党、两国在各部门、各领域、各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中朝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向前发展。杨亨燮表示,朝鲜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朝中友好关系,始终把朝中关系放在朝对外工作的首位。朝高度评价中国党和政府奉行的内外政策,支持中国政府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实现祖国统一。
2004年4月19~21日,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国防委员会委员长金正日应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的邀请对中国进行了非正式访问。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中共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等分别会谈和会见。胡锦涛表示,进入新世纪以来,中朝双方本着“继承传统、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加强合作”的精神,为促进新时期中朝关系的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取得新进展。中国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十分珍惜由两国老一辈领导人精心培育的中朝友谊,并将继续致力于巩固和发展这一友谊。胡锦涛还就进一步加强和发展中朝关系提出以下建议:加强两党两国高层交往,增进相互理解与信任;加强相互交流,深化各个领域的全面合作;加强在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的沟通、磋商与合作;进一步发展两国的经贸合作。胡锦涛重申,中方支持朝鲜党和人民坚持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支持朝方积极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支持朝方提出并坚持的自主和平统一主张,支持朝方为改善国际环境所做的努力。金正日表示,进一步加强和发展朝中友谊是两党和两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意志,朝方愿与中方一道继承朝中两党两国密切合作的传统,为继续巩固和发展朝中友好合作关系做出新的努力。
关于朝鲜半岛核问题,双方充分肯定北京三方会谈和两轮六方会谈取得的积极成果,一致同意继续坚持通过对话和平解决核问题,继续共同推进六方会谈进程,为朝鲜半岛核问题的最终和平解决做出贡献。
2004年9月10~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率中国党政代表团对朝鲜进行正式友好访问,分别会见了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国防委员会委员长金正日、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金永南、内阁总理朴凤柱。李长春表示,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发展中朝关系。希望双方继续加强高层往来及各层次、各领域的交流,不断丰富和充实中朝友好合作关系的内涵,为两国人民带来更多更大的实际利益,使中朝传统友好不断发扬光大。金正日表示,朝中两国人民的传统友谊是牢不可破的,朝方对两国在各领域的友好合作不断向前发展感到满意,感谢中国政府和人民长期以来给予的宝贵支持和援助。
2004年10月18~20日,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金永南率朝鲜国家代表团对中国进行正式友好访问。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分别会见和会谈。双方通报了各自国内形势,就进一步发展两国友好合作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了意见。胡锦涛表示,中朝友好关系是两国老一辈革命家亲手缔造的,经受了历史的考验。近年来,中朝友好合作关系取得新的发展。中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中朝关系,愿继续本着“继承传统、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加强合作”的方针,大力推进双方在各领域的合作,密切双方在国际事务中的协调,进一步致力于中朝关系的发展。中国支持朝鲜党和政府为和平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所做的努力。金永南表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朝中友好合作关系是朝鲜党和政府坚定不移的方针,朝方愿与中方共同努力,推动朝中关系不断向前发展。
2005年3月22~27日,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邀请,朝鲜内阁总理朴凤柱对中国进行正式友好访问。国家主席胡锦涛、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分别会见,温家宝与朴凤柱举行会谈。温家宝表示,在新形势下,中方愿与朝方继续加强在重大问题上的沟通与协调,深化经贸合作,推动两国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向前发展。朴凤柱表示,不断巩固和发展朝中友好关系是朝方坚定不移的政策,朝方希望朝中友好关系在新世纪里取得更大发展。双方还就朝鲜半岛核问题等共同关心的国际与地区问题交换了意见。双方有关部门签署了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和环境合作协定。
2005年7月12~14日,国务委员唐家璇作为胡锦涛主席的特别代表访朝,与朝鲜外务相白南舜举行会谈,朝鲜领导人金正日、内阁总理朴凤柱分别会见。双方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了意见。
2005年10月8~11日,国务院副总理吴仪率中国政府代表团访朝。朝鲜领导人金正日、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金永南、内阁总理朴凤柱分别会见。吴仪还出席了大安友谊玻璃厂竣工仪式和朝鲜劳动党建党60周年纪念活动。
2005年10月28~30日,应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国防委员会委员长金正日邀请,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对朝鲜进行正式友好访问。在与金正日的会谈中,胡锦涛就进一步发展两党两国关系提出四点建议:继续密切高层往来,加强相互沟通;拓展交流领域,丰富合作内涵;推进经贸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积极协调配合,维护共同利益。金正日对此表示赞同,强调朝方将从战略高度把握朝中友好,把发展朝中友谊作为坚定不移的战略方针。 双方一致同意继续坚持半岛无核化,坚持通过对话和平解决核问题。中朝双方还签署了中朝经济技术合作协定。
2005年12月24~27日,朝鲜内阁副总理卢斗哲率朝鲜政府代表团访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副总理曾培炎、国务委员唐家璇分别会见。曾培炎和卢斗哲分别代表中国和朝鲜政府签署了《中朝政府间关于海上共同开发石油的协定》。
2006年1月10~18日,应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邀请,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国防委员会委员长金正日对中国进行非正式访问。胡锦涛主席会谈,吴邦国委员长、温家宝总理等中国领导人会见。双方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除北京外,金正日还访问了湖北、广东。
二、经济关系
多年来中国一直是朝鲜的主要贸易伙伴。2005年中朝双边贸易额15.8亿美元,增长14.1%。其中我出口10.8亿美元,进口4.99亿美元,分别增长35.2%和-14.8%。中国出口商品主要有原油、机电产品和生活用品等,进口商品主要有钢铁、木材、矿产品、水产品等。
1994年以来,为帮助朝鲜克服因严重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发生的困难,中国一直向朝鲜无偿提供粮食、焦炭、原油、化肥等援助物资。
三、其他领域的关系
中朝两国在军事、文化、教育、科技、体育等各个领域始终保持着较为密切的交流与合作。双方已签订了友好合作互助条约、通商航海协定、航空运输协定、领事协定等多项条约和协定,每年都签订教育、科技、体育等部门的交流计划。中国在朝鲜的清津,朝在中国的沈阳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分别设立了总领事馆。中国的辽宁、黑龙江、江苏、上海等省市分别同朝鲜的平安北道、咸镜北道、江原道、咸兴市等建立了友好省市关系。
四、重要双边协议
1、《中朝经济文化合作协定》(1953.11.23签署,1953.12.9生效)
2、《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1961.7.11签署,1961.9.10生效)
3、《中朝领事条约》(1985.11.26签署,1986.7.3生效)
2009年03月10日14:22 来源:外交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