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作一个定义:所谓的算术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加减乘除,跟我们中国的小学里面所开设的算术课程里的算术是一个意思,说白了,就是算数。那么,澳洲人的算数水平有什么特别之处吗?坦率地说,和我们中国人相比,的确有点不大一样。最大的不同之处恐怕还在于基础教育,他们好像从来就未接受过乘法口诀这一类的基本教育,所以,他们的算数水平之低往往出乎我们中国人的意料。
这种现象常常会出现在洋人的商店里购买东西的时候,他们找零钱时经常会发生错误。比如说:该找给你一块二的时候,他可能只找你八毛;但有时候,明明应该找给你一元,他能莫名其妙地找给你两块五,让你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这时候,你应该百分之百地相信:洋人只是、也仅仅是因为脑子太笨,不会算数而已,决非有意行为。因为平均来说,他们多找给我钱和少找给我钱的机率差不多,所以,每当遇到这种情况,我往往是一笑了之,懒得噜嗦,因为洋人往往多是一些比较固执的家伙,特别自信他们的算数能力。你要跟他解释,得从我们小学算术课本的第一章第一节开始,有了这个功夫,我干点什么别的正事不好。再说,虽说有少找钱的时候,可也有多找钱的时候,就让它们正负抵消、自生自灭吧,阿门!但华人商店的情况就截然不同了,店主们也经常出错。但无一例外地,出错的情况全都是少找给你钱,而当你稍有察觉的时候,他 ( 或她 ) 马上会满脸堆笑,忙不迭地向你道歉,并迅速补上应该补给你的钱,一文不差,其心算能力之强,让人不得不佩服他们曾受到过的正统算术教育。感慨之余,不由得让我想起台湾的著名作家柏杨先生的杂文“丑陋的中国人”。但评论华人店主们的道德水准不是本文的内容,就此一笔带过。
去年我在悉尼一家空调零售商店里当经理的时候,有一次,有个客户来我的店里购买 64 条四分之一英寸的空调铜管,按我们的包装标准,每盒纸箱里盘了 8 条四分之一英寸的铜管,应该让客户拿走 8 箱铜管。所以,我一边与客户结算,一边吩咐我公司的送货员,一个名叫 David Harvey 的洋人,叫他到后面取 8 箱四分之一英寸的铜管出来给客户。当我和客户结算完毕, David 仍然没有出来,按说这些铜管就在后面,整个商店前后不过 50 米左右,应该不难。但考虑到他可能要花点时间去寻找四分之一英寸铜管的具体摆放位置,所以,我又殷勤地请客户喝一杯咖啡。出人意料地,客户连咖啡都喝完了,十多分钟过去了,仍然不见 David 的踪影,看来事态有点不寻常,于是,我带着客户来到了后面,看见 David 正在打开四分之一英寸的铜管的纸箱,往外面拿铜管。我感到很惊讶,便问他:“ David ,你在做什么?我不是告诉过你取 8 箱铜管给他吗?”他说:“幸亏我进行了核算, 64 条铜管,我们应该给他 8 箱另加两条!我正在这个纸箱里抽两条铜管出来。”我听后大吃一惊:因为,这将给本公司带来两条铜管的损失!便赶紧阻止他这么做,可这时,客户不干了,顺便说一句:这客户也是个洋人,客户认为我是有意要克扣他的铜管,所以,无论如何也不相信我的话。无奈之下,只好重新进行核算。
David 摊开了一张纸,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数字,我心里又是一阵纳闷:这八八六十四核算起来怎么就这么难呢?仔细一瞧:原来,他是用 8 加 8 等于 16 , 16 再加 8 等于 24 , 24 再加 8 等于……,要加上 7 次,这样一来,自然就写得长了,加上他又复算了一次,就更是写满了一张纸。我瞟了一眼之后,立刻就发现问题之所在了,原来, David 在两次核算的时候犯了同一个错误: 24 加 8 应该是 32 ,他给算成是 30 了,所以,他计算出来的 8 箱铜管只有 62 条,还要另外取两条充数才行。这时,我转头问客户:“你为什么相信 David 而不相信我呢?”他说:“我相信 David 是一个诚实的人,他这么认真地核算肯定错不了。而你只用了一秒钟考虑,所以,我认为你是错的。”我真是被这一对活宝弄得哭笑不得,便一字一顿地对客户说:“是的, David 是一个诚实的人,但同时也是一个愚蠢的家伙。我的确只花了一秒钟考虑这个问题,但我是这儿的经理!”随即,我指出了 David 的核算错误,令他当着客户的面再重新核算一遍,说罢,便踱到一旁看笑话。这两位又共同花了 5 分钟仔细核对了一遍,这回一致认定我是对的。两人看我的眼光,就仿佛我是陈景润之类的数学大师似的,他们怎么也想像不出来:这么复杂的问题,我怎么能计算得如此迅速。我也懒得跟他们废话,只是厉声对 David 怒吼道:“下次你要再胆敢挑战我的权威,导致公司损失货品的话,我让你从工资里面赔!”
行文到此,大家可能会认为:像 David 这样的工人老大粗并不具有普遍的代表性,绝大多数洋人,尤其是曾受到过良好教育的白领阶层的洋人应该不致于这么糟糕吧?说实话,我也是这么认为的,直到一个月前的 6 月 7 号,那天发生的一件事彻底地改变了我的看法。那天,我和我的叔叔去了一家座落在悉尼北部重镇 Chatswood 的著名房产代理公司,此前,叔叔同意以每周支付 350 澳元租下一处该房产公司管理的房子。那天是签协议拿钥匙的日子,要预先支付 6 月份剩余日子的房租,应该说还是很好计算的。如果说每周 350 元的话,那每天就是 50 元,从 8 号开始算租金,到 6 月 30 日,还剩 23 天,总计 1150 元即可。可洋人房产代理算出来的数字让我们大惑不解,这 23 天的房租竟然是 1162.78 元,这么简单的算术题,怎么会算出一个有整有零的结果呢?于是,我要求看一下他们的计算方法,这一看简直是让我极度震惊!他们的计算方法是这样的:一周的房租是 350 元,一年 52 周,所以,每年的房租就是 350 乘以 52 ,总计 18200 元,而一年有 12 个月,摊到每个月是 1516.67 元,六月份还剩 23 天,占全月的 76.67% ,以 1516.67 元再乘以 76.67% ,就得出了 1162.78 元的结果,绕了这么一个大圈子,才得出这么个有整有零的结果。这一下,我可真是彻底服了洋人这种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的本领了!
于是,我就耐心地向洋人解释:对非整月的日子而言,这样的计算方法不公平,如果那个月有 31 天呢,那么就会出现另外一个结果,那样, 23 天就不是占一个月的 76.67% ,而是 74.19% 了,就将有一个截然不同的数字。合理的方法应该是,按天数来计算租金。洋人代理思考了很久,又进去请示了总经理,觉得我的话有道理,正准备按天数算租金的时候。该公司的总经理出来了,非常亲切地对我们说:“我是这家公司的总经理,感谢你成为我们的客户。我刚才计算了一下,还是按照我们原来的算法对你们较为合算。因为,那样你们只要付 1162.78 元。但如果按天数算呢, 6 月 8 日到 6 月 30 日有 24 天,这样,你们就得付 1200 元,得多付三十多元。”总经理洋大人的话,说得我和叔叔面面相觑:天哪!这人是怎么混到这个位置的! 6 月 8 日到 6 月 30 日之间倒底是 24 天还是 23 天都搞不清楚!又折腾了好几分钟,掰起手指头 ( 恨不得加上脚趾头 ) ,一天挨着一天地、跟他老人家掰日子,才算是最后让他搞清楚: 6 月 8 日与 6 月 30 日之间原来真的只有 23 天。
前几天,我和几位好友一起去悉尼附近的斯蒂芬港 (Port Stefan) 旅游,期间,华人司机兼导游曾特意停车向大家索取小费,每人规定 5 元,这也得算是悉尼旅游的一景了。等司机收完强制性小费之后,我对朋友们说:“这小子肥了,别的不说,就说小费吧,你看看这车上,起码得有 50 人吧!每人 5 元,光这一项就是 150 元啊。”列位:在此我犯了一个小小的心算错误, 50 乘以 5 应等于 250 ,而不是 150 元。按说,这也算不上什么大错,但朋友们却一齐起哄,说我以前是个聪明的孩子,从来没有犯过这样的计算错误,逼我深挖思想根源,说出理由来。情急之下,我被迫憋出一句:“可能是因为我最近加入了澳洲国籍吧?他们澳大利亚人不都这样吗?”居然赢得一致喝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