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不愿违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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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16日,我搭乘美西北的飞机到美国和当时还是学生,还是新婚的老公会合。飞机上有两个人民日报社的女记者,其中一个很健谈。当我说起不知如何和夫君相处时,她很诚恳地看着我,告诉我十条相处之道。现在依稀还记得一些,其中有一条就是“夫妻吵架不过夜”。这也是我最不愿违反的一条,谁愿意每天一肚子气地过日子呢,再说,谁还不知道生气伤身,更伤感情。

今年的十月我就要36 岁了,但是我却实实在在地违反了这一条。为什么呢?也许是很长很长时间地堆积吧。

在一起,不是谈孩子,就是谈买东西,最好不要说别人不好,更不能说别人能力差。说了,他马上一个“大巴掌”“打”在你的脸上。他要告诉你,“你看,你也比别人好不到哪去。”谈什么呢,说我看了什么书,看了什么电影、电视剧?可是我知道我看了感动的,他觉得滑稽;他看了过瘾的,我觉得太暴力太吵了。到现在,还真是清静啊。

是啊,他很忙,早上一大早起,晚上还在家里加班。他说早上吃腻了米线面条,我就把一周早餐的安排写在纸上,力求每天不同。结果,就是这样还是难以让他满意。星期天早上起来,不刷牙,不洗脸,洗手就开始煮粥,一直等到熬到软软的,端上桌。他用勺子撩了几下,就放下了,因为太烫了。下午快两点的时候我带孩子从外边回来,桌子上还摆着那碗已经干了皮的粥。他甚至都不用掩饰一下对我劳动的不尊重吗?

这次冷战的原因说起来都可笑。我想做豆花当早餐,吃完饭,想在网上找一个合适的配方,儿子在旁边吵着要去骑车,他就说不许去。事先我已经答应过儿子说可以去了,于是乎,他的不许招来了儿子的大哭。他烦,我也烦。忽然他就说,很厌烦地说,“不要再做你的豆浆了,做了也没人喝。”我真地很想冲上去,看看这个男人到底是什么材料做成的。但是我没有,我只说了,“做不做在我,喝不喝在你。”然后我和儿子出去骑车,然后我忍不住重重地摔了两下东西。现在,看到已婚妇女和未婚小姐的区别了吧,已婚的不会摔坏东西,未婚地却生怕摔得不够碎。

我们的吵架已经不只过了一夜,而是两夜,他没有任何歉意的表示,我也没有看见我错在哪里。不管是沉默,还是安静,这次解决不了的,以后还是会爆发。

也许我的错就是没有不惜一切代价地去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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