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人论(1-9):魂要素小结

人饥饿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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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三方面的功能,不难看出魂与灵相比,离神的形象较远,离物质的肉体较近。其表现有两方面:第一,魂的要素代表主观的独立性,行使三个主动位格职能,是人的自觉;而灵的要素代表客观真理性,连通人与外界在本质上的三个基本关系,是人的他觉。第二,魂的对象都主要是外面可以与体直接发生关系的被造物的表观状态,所以,魂有较大的局限性;而灵则具有超越性。除了人独立位格原因,又由于体的缘故,神的意志更加外在于人的意志;同时,人的意志导致体的行动结果,使得他与体的联合更加紧密。因为体直接与自然物的外部存在形式接口,人的理性偏向外在的逻辑形式,而且理性的结果也要通过自然物的外部存在形式来印证。在人堕落前,理性与直觉相互印证;堕落之后,直觉
(内在本质)沦为假设,理性(属性外体)成为依据。

魂的三个功能成分中,意志是统帅。意志并不直接而是通过魂中的其它功能成分与人的另外两个要素
(灵和体)发生关系。在形成一个决定之前,灵与体把各自的要求反映到情感里面,也把各自的“观点或立场”反映到心思中,所有这些统一经过心思整理,最后意志作决定。一旦决策形成,意志又把它交给心思,制定执行方案,并形成有序的指令,向体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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