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天真有趣,居然给我们一骨碌“遭遇”了三回警察。
第一次是初夏,忘了周五还是周六,反正是个周末的晚上。深夜十二点多了,突然门铃大作,把还在电脑上泡的我吓了一大跳。忙叫楼下也在玩电脑的他上来应门 (嘿嘿,这就是合屋的好处之一,深更半夜不用独自一人面对突发事件了)。一问之下,原来是警察,我们带着满腹的困惑、开了门。
门外真是一男一女两年轻高挑的警察。他们说是接到九一一报警,报告这个地址有激烈的吵闹。当然,他们敲门之前,就肯定已经知道此时此刻这里完全是寂静无声的,所以就问,之前你们这里是不是发生过什么争执?
我们俩异口同声地答,没有呀,也没听到过周围有什么大的或异常的声音。边说,我边心里暗暗庆幸,好在今晚家里大大小小、老老少少还真的没发生过哪怕一点点的争执或吵闹,不然,这么个简单问题,我可能要考虑该如何回答了。
然后他们问可不可以进来看看,于是,我们把他们让进了屋。老老小小早就熟睡了,屋里自是除了两处的台灯、和应门时开的门前灯,到处都是黑漆漆的。我注意到一点,他们完全没有自己开灯或要我们开灯的意思,就打着手电一人一层地查看起来;看是帅哥管楼上、靓女管楼下,我也小小奇怪了一下,不是楼下看起来可能更危险一点的吗,怎么由靓女来呢?……嘿嘿……我这小脑袋瓜好象什么时候都闲不住似的。
自然是一切正常,那天连地下室都没被小朋友们弄乱,多好。于是,他们吧啦吧啦跟报警中心汇报,然后跟我们说,可能是地址搞错了,道歉了一番、离开。这第一次,属于他们静悄悄地来、然后很快静悄悄的去了的那种。
第二次是盛夏时间,爵士音乐节期间,这次“遭遇”其实在之前的文字中有一笔带到的,所以把旧文字拷贝过来先。
“接下来的周三,D提议说再去,有个他喜欢的吉他手的表演。 谁知,开车去的路上,莫名其妙地绊了嘴,最后居然让路过的警车里好心的警察帅哥靓女关心了一下,可惜不是帅哥跟我谈、靓女跟他谈的。说起警察,不久前,我们家也给一男一女两警察半夜门铃过,原来是911的误警,我们家、我们那条街那天都安静得实在找不到其他解释了。看起来警察局深谙男女搭配、干活不累的道理,出勤都是一对一对儿的。”
话说那天,我们在车里拌了嘴后(瞧瞧,不再是单身的坏处来了吧,不然,哪来的拌嘴的人和事?),大家都沉默,他不出一声的开车、我不出一声地看窗外。突然,我看到个路牌,脑子里灵光一闪:他居然什么时候掉了头、我们这不是往说好的爵士音乐节、而是往回家的方向去的。刚刚才消了些的火,腾一下就起来了,两人没好气的来往了没几句(真的没几句哦)之后,我说,你让我下车。见他没停车的意思,就趁着红灯停车的机会,快快开了门下去。那时候,是觉得再不下来冷静一下,我那从之前累到现在的气非来个大爆炸不可,所以,根本没注意原来街上的迎面方向正开来一辆警车。
结果,警车掉了个头,挡下了红灯转绿开车过来的他、和正在路边“勇往直前”的我。把我们俩隔开个十来米,他们开始更我们一对一问话了。
靓女说,刚才看到你们好象在争执、然后就看到你下了车,发生了什么事?
我一边心叹:刚才一共没说两句,咋就给她看得那么清楚呢?一边态度很好的认错:我刚才在路口那么冒实的下车,不对,很不安全;不过,我是不想吵架,所以想出来冷静一下。
于是,她开始问,刚才为什么吵,是不是经常这样闹矛盾,甚至有没有过因发生冲突而留的案底,等等;然后要了证件回警车里的电脑上查。我见那个跟他谈完的帅哥警察手里也是拿着证件,而且两个人在车里先叽哩咕噜交流了一通,估计是在对我们俩的“口供”。我一直抱冷静合作的态度,不过,心里不是没有一凛的:原来这么不经意的一个冲动举止,是可以被联想到那么多可能很严重的后果的,看来以后得狠狠注意,三思而后行!
等靓女叫我过来取证件的时候,她就带着很困惑的表情说:你们怎么就为是回家还是去JAZZ FESTIVAL这么点事吵呢?我也会跟LG吵架,不过从来不会为这样的事生气的。
她这可是问到点子上了。我带点理直气壮地复她:我不是为是回家还是去爵士节生气;而是我们说好了去JAZZ FESTIVAL,他因为有脾气,就不问我、也不告诉我,自把自为的掉头回家,直到我自己看到路标才发现,这很让人这生气。她哦了一声,恍然大悟的样子;我心里泛上点点欣慰:到底还是女人理解女人呀。
然后,大家闷头去了JAZZ FESTIVAL,在音乐的熏陶和放松之下也释了前嫌。当时没对此作过任何交流,不过几天之后,找了个机会好好反省了一下,得到两大经验教训。
一是,要吵要闹,一定得忍着留到家里去;而且要关起门、关好窗,声音控制到他人听不到的程度。不过,等做完这些,估计架吵得起来的机会至少减半。
二是,如果幸运地得到警察们的关注,对“口供”的时间是绝对没有的, 最好的办法就是实话实说。不然,很可能本来的小事,因为双方言辞不一致,而小事化大了。
遇完这第二回,还在去爵士节的路上,我就在想,中国不是有句老话嘛,叫“事不过三”,最近被警察都“接触”了两次了,那不是还得有第三次吗?说实话,当时心里还真有些忐忑不安,因为不知道下一次在哪时、会为了啥。
当然,这点点紧张转眼就过去了,很快我也完全都忘了这么一说。突然,有天,也是周末,午夜门铃声又来了。
还是跟第一次一样,电脑前的我把楼下电脑前的他叫上来应门。一问之下,是个陌生人,问我们是不是有只狗、门外那只什么什么狗是不是我们的。他这么一说,我想起来,当天早上开门出去上班的时候,是见到有只狗好象从我们门前跑开了。我这人怕狗,再加上这回是陌生人、不是警察,所以,我们就隔着门告诉门外人,狗不是我们的。
然后,我们到厅里打开窗帘玩外瞧,哇,原来真有只狗正舒舒服服地绻在阳台上那张有垫子的椅子似睡未睡了。刚才叫门的人,就靠着他自己的车子,在一个劲地打电话。
D从后门绕过去一问,原来这个好心人开车路过前面那条大马路,见到这狗正在路上跑,就跟着了它,结果它一劲儿跑到我们的阳台上的那张椅子上。看来,现在天凉了,它看上那垫子的温暖,已经把那当自己的窝了。娭毑也给动静闹醒了,见此情形,说:难怪我这几天总看到那椅子上都是毛呢。
路人给911拨了电话,小等了会儿,有辆警车来了,又是下来一男一女。热心人把狗的问题交给警察,走了;我们忙问警察打算怎么办。他们说,正在跟什么动物保护之类的组织联系,希望他们来人处理。我们也就在回了屋内,继续关注事态的进展。
接下来的一刻钟、半个小时,我们没看到任何什么其他组织的人,倒是看到不时有另一辆警车过来,离去,等会儿又有一辆过来,又离去。只看见他们远远地在不断的交谈着,偶尔走近看看狗一眼……就这么过了真有一个小时吧,终于还是没什么组织的人来。不过,警察们就上前来了;开始给狗喂东西吃,安抚了一番之后,给狗戴上LEASH,牵着离开。看刚才昏昏欲睡的狗,跟着他们走,精精神神的、挺帅气的一只狗呢。
奇怪的是,把狗带车里后,一辆车开走了,另一辆却久久地都没走。不过,我们见狗已不再坐守家门口,也就熬不住再关注外面的什么动作了,怎么地也不该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吧,我们安心呼呼去了……
不过,在见周公前那刻,我还没忘了冒出一句:这要不是只走失的狗,而是个走失的人,大约要速战速决得多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