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一生遇见的女人,无非是:
身边的女人;床上的女人;还有——心中的女人。
心中的女人,是男人心里的一角圣地;她是人生的一个痛,一个遗憾,一个追念。
我的心中,藏着这样的女人。
没想到几天后班主任把她安排到我的身边。
我的身边四周,坐着的都是班级里的少先队干部,右边是小队长,左边是大队长,前面是中队长和小队副,而我的身后就是墙壁。现在她来了,换走了大队长。大队长姓韩,走路一踮一踮的,嘴唇上的汗毛很重,十分少年老成。
现在,我的四周都是女生了。
我在的这个班级,是年级里最好的班级,班主任是市三八红旗手,她的声音像银玲儿那样清脆响亮,有生以来我再也没有听见过这样的嗓音;我们班级经常有来宾观摩。
我是我们班级里最后一个还没有入少先队的同学,和年级里其他班的几个老留级和落后学生并列。我有什么缺点错误呢?
我喜欢打架,还有上课做小动作,自由散漫,不遵守纪律,等等,我是班级里的大王。
可是我不全是缺点,我也有优点。我的字,写的天生的好,无论是铅笔字,毛笔字,钢笔字,经常贴在学校墙板上当示范。我也能虚心接受批评,就是不太能持久。每每到老师同学们看到我有进步的时候,“砰”一下,不知哪儿我又犯错了。
韩大队长还是年级的大队主席。他是个好学生,却不能对我严厉管束,只能洁身自好。现在班主任换了个女生堵在我的左边,对我实行战略包围,我不能隔海作战影响同学了吧!
平日我不太搭理女生,一是女生都是乖乖宝宝,二是她们喜欢报告老师。我不记得在整个小学期间我和班级里的那个女生说过什么话、有过什么来往;除了和几个住在一起的女同学开小小班做作业之外。
看来,我这次真的要改邪归正了。
我的习气比较粗野,这大概和家风有关。北方人到上海并不能轻易的融化进上海的环境里,无论是意识还是生活习惯。母亲不会做家务,也不做家务,她对子女的管理都是粗线条大原则,难以做到体贴细微。每个周四是班级检查卫生的日子,我经常忘了带手绢,或者指甲没剪,甚至充满泥垢。她来了以后我的境况就改变了,每到星期四,她就带了手绢悄悄塞给我,并检查我的手指,还带了指甲钳为我修剪(她是生活委员)。每个星期还有学习检查,看铅笔是不是削好了,用具是不是带齐了。我的铅笔盒里经常缺这少那,她坐到我身边后,我不再有此类的不良记录;她的铅笔盒里永远有多一份橡皮擦和铅笔,后来她给我换了铅笔,和她的一样,是中华牌的深绿色的高级铅笔。每次她削笔时候,顺带地把我的铅笔也削好。
我一向散漫不守纪律,习惯了这种浪荡的状况。可是她的到来,帮我改变了形象,让我粗糙的神经末梢敏感并且柔软起来,令我感觉到温暖。就是在我现在这样写着的时候,当年的情景就如在眼前。
她带给我的关心,是我人生第一次明确感觉到的温柔。
可是说来奇怪,我不记得我们之间有很多的语言上的沟通,一切都是默默地在发生和持续的。我甚至不记得我对她说过感谢的话。
班主任病休两周,我们的数学老师来代课。班干部们紧张起来,唯恐我在这段时间创什么祸,把班级的名誉搞砸;而且这时我的入队问题也紧迫起来,因为入少先队是有期限的,我们这样一个班级,怎么可能有非少先队员的存在呢?这关系到班级的名誉,也关系到班主任个人的声誉,她毕竟是市三八红旗手;况且我再调皮捣蛋,但出身红五类,应该是天生的革命接班人呀。两个星期里每天早上都有班干部来叮嘱我:坚持下去啊,要为何老师争气,争取入队。到了下午放学,又有班干部来告诉我:今天表现不错,我们会告诉何老师的。
就这样我被叮嘱了两个星期,使我产生了一种道义感。两星期总算太太平平。
没多久,我终于戴上了红领巾。班级里最后一个捣蛋堡垒被攻克了。
我自己知道,我其实还是我,假如有什么转变也不是班干部的关心和老师的感召起的作用。在那段时间,她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任何劝勉的话,一如既往。其实她从来没对我说过批评的话。所以,我记住的只有她的微笑。
我虽然表面上安静了,但小动作却依然不断,不过移到了课桌下面,而且和她一起玩。每当上课,我们的手都在课桌下互动,不是握在一起,就是在手心上写字猜谜,天天如此,时常如此,这个习惯一直保持到我们分开,也就是学校停课,文化大革命来了为止。我记不起来这个小动作是怎样开头的,想必一定是我先主动勾她的小手的吧。
再接下来,我们的游戏更进一步了。有时她的腿搁在我的腿上,我们轻轻摇晃,桌面上我们是认真的在听讲,桌面下,我们却沉浸在自己的游乐中。有时候我们什么也不做,就是握着手,直到满手心是汗。我们还一起玩各类小玩意,比如她把剪下的指甲和铅笔芯粉末装在小瓶里,据说可以换东西,等等。
有了这样的游戏在玩,我确实是不再留意班级的事情。
有的时候我去勾她的手,她会拒绝,把手放到背后(那是正规的听课姿势)。到了下一节课,她会表示出主动,比如把手放在腿上,我明显触摸到的地方。有时我们也会捉迷藏:她的手躲避,我的手紧追,最后往往是两只手握在一起。有一次,又开始了这样的游戏,她的手在她的腿上节节后退,我的手紧随在后,顺着她的手指头往前推进;她把我的手引向了她俩腿中间的部位,在那里停下来。我们都没有动,片刻之后,我们的手松开了------
这是我们唯一的一次。少年游戏,是童真发于本性的模仿啊。
我永远忘不了!
那一声“啊”的惊叹,永远留在我心里。
那段期间我还是天天到学校去,就是希望能在学校里见到她。她的家离我家只隔着一条马路,她的父母是资本家,有一天她的父母站在家门口的凳子上,接受批斗。她的母亲是混血儿,她有四分之一的异国血统。那天我站在人群后面观看了批斗会。我还是每天到学校转一圈,期望见到她,可是每次都是失望。看到教室里的课桌椅都叠在一起,积满了灰尘,我心中无限惆怅;整个校园除了满墙的大字报,只有几个原来的老师现在的坏人在扫地。终于有一天在去学校的路上我们相遇了,路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她朝我淡淡一笑,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反应的,我想说很多话,但不知怎样说,很快我们擦肩而过。谁能想到,这竟是我们今生至此的最后一面呢?
当确定了我们不必再去学校之后,我就经常到她家周围转,期望遇见她,看见她。那时我脑子里是空白的,尽管生活里充满了惊奇和刺激,但心里一直装着这件事。我也并没有设想什么要说的话,就是想看见她;假如遇见了,是不是也就是浅浅一笑呢,或者问一句:你好吗?
我想,我连那一句话大概也不会说的吧,顶多是笑一笑。
可是我们连见一面的机会都没有。没多久她家门口贴出了勒令扫地出门的通告,很多年里那儿就是一处空屋。
也许,我仅仅是个捣蛋的坏小子吧。
随着年龄增长和阅历渐增,我对那段交往更加怀念,也更加惋惜;她的形象从未淡化,逐渐成为我心里一个标示:少年时代的梦,人生的辉煌——无论我得到了怎样的女人,都超越不了她带给我的人生意义,那是纯洁的男女之情,人生之初朦胧混沌之境,有所思而未曾被污染。
她如今怎样呢?她这么温柔善良,应该是最好的情人。
我已经走了大半人生,心里从来没有丢掉过她。有时我怀疑自己的思念是否不正常,是一种妄念。直到看了小说《瘟疫时期的爱情》之后,我大受感动,如遇见知音。我觉得阿里萨对达萨的长达半世纪的爱情一点也不荒诞,结局也完全合情合理。这似乎给我带来鼓励。我觉自己就是那个阿里萨,我一直默默祷告,如是有缘,命运之神一定会让我们再相遇的。
现在网络广布,我写的这段经历,只要能够看到,她一定马上就会知道我是谁了。毕竟,这样的经历,有几人会有呢?我希望她能看到。
她,是我心中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