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瞬间 by 雪林

一次去加州,路上遇到堵车,打破原来的计划。途经有名的1号沿海高速公路时,已经是傍晚时分,离落脚点更是还远得很。天地象个巨大的蚌壳,一丝一秒渐渐把黄昏关在外面。我望着漆黑一团的海面,心里只是焦急和懊恼。突然,一颗粉红的烟花划到天顶,没有声音地旋舞下坠,却把岸边黑色钢丝一般的长草也照亮了。我连忙推推专心开车的老公,怕他没顾得上看,远方却又飞起了一颗。我方才想起正好是七月四日,大概是什么人在海边庆祝。想象中是一大家拉美人,带着野餐篮子和啤酒,在沙滩上烤肉,火光照红了每一个人的脸。大眼睛晒得黑黑的小胖孩,正在热情洋溢的音乐里追逐着姐姐的裙摆。

直到现在,那烟花照亮的一瞬对我还是异常鲜明,以至我曾经困惑到,如果我自己的生命也只是时间长河里的一瞬,这瞬间的瞬间,如此美妙,到底有什么意义?

我所能想出的对于瞬间的比喻,似乎很多都和草原有关系。比如雷雨前,阵风吹过原野,象银蛇一样在碧草间穿行而逝,你只能来得及遥望它的背影。还有一次是遇到草原上的落日。当时我和另一个共同参加夏令营的小朋友就站在毡包外。她中考考得不好,是来散心的。我俨然听着她的苦恼,却想不出真正安慰的话。不知不觉地,两个人都默然而惊异地望起天空,那里正呈现出一幅分秒变幻的画卷,时而如海市蜃楼,时而如万马奔腾,我们连进毡包去拿相机的工夫都没有。也正是因为没有任何相片的记载,那一场落日在我的记忆中不是静止的,而是不停燃烧的火焰。现在想来,大自然是用一种奇特的方式告诉年少的我们,生命奔驰得太快,你没有停下脚哀叹的奢侈。

常听人说成长只在一瞬间,似乎总有一种惆怅的意味在里面。想想自己,仿佛也有这样的一瞬间,却所幸没有苦恼。刚上初中的时候,一位老中医来家里给外婆看病。临走时大家一起送到街门外。那是个温文尔雅的老人家,以前我去他那里看消化不良,他还会拿出酸三色水果糖问我爱吃红绿黄哪种颜色的。他照例是和每个人都握手告别,那次来到排在末尾的我的面前居然也伸出了手,很自然的样子。我若无其事地回握,心里却得意之极。回来的时候我看到碧蓝的夜空上铺满了让街灯照得象翡翠一般的枣树叶。

瞬间自然也不都是快乐的。十年前临出国的时候,我还只是看到远离父母的自由自在,各种飘落异乡的苦恼只是听人提起,远远地望去甚至还有一种浪漫的感觉。那天一个从小在胡同里一起长大的好友赶来道别。我送她到车站之后,顺便到对面的图书城去买书。过了街回望,她还小小地在站牌下面,正向我挥手。那一刻我才意识到就要离开家了。夏天再也不会那么容易去找她,一起买了和路雪冰糕,坐在街心小花园的马路沿子上边吃边点评老头子们唱的京戏了。

也有的瞬间给人一种奇异的感觉。刹那间滑过眼前的画面仿佛是在冥冥之中曾经见到过的。有时只是一种交递物品的姿势,却仿佛油画的片段“天堂接引”,有电光火闪般的熟悉。是在晨光如水银般闪烁在门边的半睡半醒之间梦到过,还是在更早远的,甚至不属于自己的生命里体验过?时时处于日常的喧嚣的我们,往往很难体会出每一个瞬间,每一种迹遇的真实意义。也许没有什么是平常的,也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陌生人之间的因缘际会也是瞬间。有一次我在中餐馆等候上菜的时候偶然回首,看到一家子广东人坐满了大圆桌。桌边上有个小男孩,也在无聊地托腮等菜,神态却象极了大人,有一种无缘由的疲惫,让我想起一幅美国油画里,无人的街道,清冷的酒吧,独自啜酒,背对画面的那个成年人。那小男孩将来长大了,或许做了“白领”,一定也会有类似无奈的片段吧。

绝大多数的生命里就是这样充满了等待,而瞬间让等待成为期盼,让生命充满回味。曾经有一对夫妇,第一个孩子只生下一天就死了。他们却在一年以后又要了一个孩子。别人问他们为什么不怕再次失败。他们说,虽然第一个孩子只活了一天,却让他们在忍受巨大痛苦的同时,又体味到生命的无比喜悦。为了那一丝纯然的喜悦,他们甘愿再次面对风险。日本人赞赏樱花在最美的瞬间凋落。然而象这对夫妇一般坦然接受生命的全部,也是无上的勇气。

瞬间往往只是相对而言。

家族世代的交替只是不同片段的衔接。一种酷似的相貌如顺河而下的浮萍世代相传。每一辈人都仿佛是一种气质的不断延伸,如同树叶四季生长凋零,枝干却是常在那里的。喜欢用命运来解释成败的人有多少能看到立足的枝干呢?

一个人的生命和历史比较更是瞬间。历史往往隐含一种势力的意味,它的主人公是或强或弱的极端。而文学艺术则属于不能在青史留名的绝大多数人。小说的主人是浸透某一种生活味道的人,否则便是皇帝也只是配角。而能真正平视人生的作家往往是我最喜欢的。

川端康成笔下肌肤胜雪的艺妓,夜深归来不及做饭,只能就梅晡饮味(口曾)汤,却常常在日记里记下曾经读过的爱情故事。不过只是通俗杂志上的小说,记的也只是情节概要。于是男主人公看到了不禁叹到:“一切只是白费力气罢了。”这句话让人想起来总是感到惆怅。

卡谬提到一个小职员,年轻的时候颇有表演天分,却为了一份养老金终生在政府工作,口气中不乏对小布尔乔亚的惋惜。跳出社会独立思考是困难的,对身处其中的人批评指点却是容易的。

读到沈从文,则有一个片段在篇首象火花一样照亮了整个>:

桔园的主人肯让过路人白吃桔子,却不卖,“大总统来出钱也不卖”。第一次路过的人不熟悉,误以为是小气,赌气说:“嘿,稀罕你的!”“就是不稀罕才不卖!”

一句话,充满平实生命的活力与张扬。

三个作家都是我特别喜爱的。仅就这一点以偏概全的比较上,我却最喜欢沈从文。在他那里,生命的每个角落都闪烁着光芒。男欢女爱,打情骂俏,甚至对相熟女子的一句口舌戏弄,都有一种活泼泼的生命力与新鲜感,没有半点污浊与哀叹。就连八十岁的老水手还仔细为了二分工钱与人讨价还价,对生存的执着没有丝毫减少,尽管常人看来不过是个老滑头。

再以后又了解到沈从文正值盛年却被迫放弃写作,自杀不成。既选择要活下去,便认认真真地生活。在博物院和开始肆意欺辱他的人共事三十年,最终成为文物专家,并安享八十高寿。与同时其它许多作家的或无所事事,或说谎媚上,谁又能说沈从文的生命不是一种胜利呢?在那些黑暗的日子里,也许就是那些湘沅河边的瞬间成为一个人最有力的支撑吧?

每一个生命都是平凡和奇异的交织。沈从文的书让人知道如何去看待他人,如何看待他人生命里的瞬间。每每在新闻里看到遭遇天灾人祸悲痛欲决还要坚持活下去的人,看到脑瘫儿的母亲不放弃自己的孩子助其求学,往往在同情之余是尊重,甚或感激。

感激他们为我们其他人承受了这一次打击。世上的苦痛总数是一定的。受苦的人仿佛是火蚁抱团过河。偶然在最外面的溺水而亡,让里面的有机会活下来,继续向前走,准备下一次的牺牲。

每一个个体也许并没有本质不同。不同的只是偶然。人年少的时候往往轻狂势力,会指着别人说:“我也不过就到这个地步就成了。” 真正自己走起来,往往几年的工夫,就能发现,当年的“不过如此”其实是一种奢望。认识到平实生命的尊贵,短暂瞬间的相通,其实也就是对自己的尊重。

与瞬间相对的是永恒。而永恒又是什么呢?

永恒是年年更生的绿叶,在初夏一个金色的清晨曾经披挂的那颗露珠。

永恒是将时间的银河敲成无数碎粒,在最微小的一颗上也能发现的那点光泽。

瞬间的瞬间就是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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