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说BYEBYE

游戏是这么规定的, 如果要上台, 首先要确定自己是个主演. 只有导演才有资格客串
打印 被阅读次数

就要和这里说再见了, 既不是主动辞职, 也不是被雷, 而是我将要选择一种所谓的"志愿离职", 交换条件是领取一点遣散费, 但保证不起诉公司. 在和公司近2年的来来回回以后, 这是我认为还不错的结果. 趁我的感受还新鲜, 先记下一些感受.

美国科技公司

这个小题目也许太大了, 我知道我仅能对自己工作过的这家科技公司写下感受. 但是鉴于这家公司也是老牌的科技企业, 在它的行业内也算老大.所以以小见大, 也许我有点资格对美国科技公司的文化和工作方式做一点概括. 

美国大公司的内部管理其实是相当封建和等级制的, 虽然有HR 和劳工法规范, 但是公司也有相应的劳工律师和法律顾问来为他处理劳资问题(当然是对公司有利, 法律上可以开脱的方向来处理). 除非有工会组织的辅助, 一般雇员很难和公司讲道理. 

其实美国对公司企业非常保护, 劳工法的规范本质上是对公司有利的. 这也可以理解, 因为公司的强盛和发展是符合美国社会的根本利益的. 它保证了美国的国际竞争优势同时创造大量的就业和税收.  美国在根本上是不愿意有严格的劳工法来伤害公司的高速发展,尤其是发展快速的高科技企业. 在高科技企业工会是不存在的, 这样给予了企业很大的优势来随意处理员工的去留, 这也符合科技企业的高风险和高机遇. 对于小型企业, 劳工法明确规定15人以下的公司在普通适用的劳工法面前可以完全豁免. 这对小型企业主也是十分宽厚的. 美国这一点和欧洲发达地区很不一样, 但是总体上它给予了美国企业很大的竞争优势. 

现在反过来, 讨论一下我们一般雇员, 尤其是我们中国人在美国高科技企业工作的状况.


 

QQ蝴蝶 发表评论于
是的,员工其实是没有任何权利的。就算有工会的,也只能略微好一些。权利都在上司手里,下属没有任何权利。
Quarx 发表评论于
very nice article! Chinese in USA needed!

you know or not - in some states company can terminate its employee anytime without giving a 'reason'; I guess not many chinese know it!

hope to see your articles about this in future more
ytwadk 发表评论于
找一个适合自己的工作环境,一份自己想干,而且自己很擅长干的工作是很重要的,有时可能比收入的多少还重要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