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的遗产
撒母耳记下廿三章一至七节
1以下是大卫末了的话。
耶西的儿子大卫得居高位,是雅各上帝所膏的;
作以色列的美歌者说:
2“耶和华的灵藉着我说,他的话在我口中。
3以色列的上帝,以色列的磐石,晓谕我说,
那以公义治理人民的,敬畏上帝执掌权柄,
4他必像日出的晨光,如无云的清晨,
雨后的晴光,使地发生嫩草。
5我家在上帝面前并非如此;上帝却与我立永远的约;
这约凡事坚稳;关乎我的一切救恩,
和我一切所想望的,他岂不为我成就么?
6但匪类都必像荆棘被丢弃;人不敢用手拿他;
7拿他的人必带铁器和枪杆;终久他必被火焚烧。”
这第二篇诗较短,称为大卫末了的话。这不是说这首诗是他最后写成的,而是说这是他留给以色列和他继承者的“遗产”;这遗产不是权力和财富,乃是属灵的遗产。这里包括两件事:他的诗篇和他的国度。没有基督徒否认,耶和华的灵在大卫及以色列的其他诗人的作品中积极工作,这些作品由他们的时代起将安慰和灵感带给所有的世代。故此诗篇较其他旧约,更多使用在基督徒的崇拜中。
另外的遗产是王权。大卫虽不是第一位以色列王,但是他在两方面使以色列的王权达到颠峰。在属世方面,由他提供领导,使他的百姓自从定居在应许之地以来,首次得到稳定和强盛。他所建立的这个被视为上帝赐给国家的礼物的王朝,已经开始并且伸展到无限的将来。这同样是重要的。故此出现政治和宗教的力量和稳定——给以色列一份美好的遗产。
在这首诗中,值得注意的是没有消极的暗示;第六节的匪类,无疑是大卫的仇敌,像押沙龙和示巴一样必会灭亡。事实上大卫已经是公正的治理者(3节),他除了有军事成就外,也关心社会。虽然如此,第三节有一种条件性的提示:大卫的继承者会否成为匪类,而不是公义的统治者?事实上,在撒母耳记完成很久之前,这样的时代确实已来到。那么我们不禁会问,圣经作者加入这篇诗在他的叙述里,有什么意义?可以肯定,他是在盼望弥赛亚君王,即是大卫的后裔——正如上帝曾应许——他有一天要登上王位,引导他们进入永恒的公义、和平、繁荣、强盛和稳定(特别看赛十一章)。这样大卫的遗产,乃是指向未来,瞥见那位完美的领袖将达到的成就。
完美的领袖,在第四节中从两方面描述——像早晨的阳光和雨点——这是两种普遍的现象,作者思想着阳光和雨水,有温和和赐福的效果——不是热带国家的炽热,也不是许多地方遭受的狂风骤雨。阳光和雨水,一起创造自然生长的奇迹,也是上帝给以色列的礼物。上帝所赐的君王,也好像这两种双重的福气,安静地但恒常地为他所有的百姓工作。在人类社会每一个阶层中,这是我们需要的一种领袖。
(注意:有关廿三章八至卅九节的注释,请看廿一章十五至廿二节一段。)